第六章植物检疫处害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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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通论》第六章

《植物保护通论》第六章

的条件下对病虫草害等有害生物毒害的程度。
药效是指农药在田间实际使用中对病虫草害的防治
效果。
持效是指药剂防治病虫草害的有效持续时间。
6.4 杀虫剂
1 有机磷杀虫剂
2 有机氯杀虫剂 3 有机氮杀虫剂
4 拟除虫菊酯杀虫剂
5 植物和微生物杀虫剂
7 综合防治法
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又可称“有害生物综合
土壤耕作的作用 土地培肥的作物
2.3.2 选育和使用抗性植物品种 2.3.3 利用健康种苗 2.3.4 加强田间管理
如播种、排灌、施肥、田园卫生
2.3.5 安全收获
3 Hale Waihona Puke 物防治3.1 生物防治的概念
利用生物控制有害生物种群数量的方法称为生物防
治。
广义的生物防治,包括控制有害生物的生物体及其
维护人类的环境利益和生命安全。
1.3 植物检疫的实施内容
有害生物的风险评估与检疫对象的确定
疫区和非疫区的划分 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验与检测 疫情处理 植物检疫法的制定与实施
1.4 检疫对象确定的原则
《植物检疫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凡局部
地区发生的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

昆虫激素(保幼激素、蜕皮激素、信息素)
按来源及化学组成分:
天然产物杀虫剂(鱼藤酮、除虫菊素、烟碱、沙蚕毒素) 矿物油杀虫剂 微生物杀虫剂(细菌毒素、真菌毒素、抗菌素)
6.2 农药的加工剂型
1 粉剂。由原药与填充料经机械粉碎加工制成的粉状混和物制剂。 2 可湿性粉剂。由原药与填充料、湿润剂经机械粉碎加工制成的 混合物。可湿性粉剂易在水中分散、湿润和悬浮,可加水喷雾使 用。

植物检疫复习资料

植物检疫复习资料

植物检疫复习资料名词解释1、检疫申报:是有关检疫物数天、输出以及过境时由货主或代理人向植物检疫机关及时声明并申请检疫的法律程序。

3、检疫监管:是检疫机构按照检疫法规对应该实施检疫的物品在检疫期间所实行的检疫监督与管理程序,以防止带有限定的有害生物的应检物扩散。

4、检疫许可:是指在输入某些检疫物或引进某些禁止进境物时,输入单位向植物检疫机关事先提出申请,检疫机关经过审查做出是否批准输入或引进的法定程序。

5、饱和式释放(又称淹灭式释放):为了迅速产生效果而释放大量生物防治物或有益生物。

6、保护区:国家植物保护机构为有效保护受威胁地区而必需确定的最小范围的限定区。

7、非疫区:科学证据表明,某种特定的有害生物没有发生并且官方能适时保持此状况的地区。

8、非疫生产地:科学证据表明特定有害生物没有发生并且官方能适时在一定时期保持此状况的地区。

9、非疫生产点:植物产地内划定的田块,有科学依据证明在那里没发生特定有害生物、生产者能在一定时期能保持此状况,并且被作为以非疫生产地相同方式管理的单独的田块。

10、缓冲区:为植物检疫目的由官方界定并需采取植物检疫或其他控制措施的一个地区,以尽可能减少目标有害生物传入或传出该界定区、或毗邻的地区。

11、监控:为核查植物检疫状况而持续进行一项官方程序。

12、检验:对植物、植物产品或其他限定物进行官方的直观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有害生物和/或是否符合植物检疫法规。

13、检疫:对限定物采取的官方限制,以便观察和研究,或进一步检查、检测和/或处理。

14、检疫机关:对植物或植物产品进行检疫的官方机关。

15、检疫区:已经发生检疫性有害生物并由官方防治的地区。

(原称“疫区”)16、截获(有害生物的):在入境货物检查时对有害生物的查获。

17、扣留:对货物进行官方扣留或监管以作为一项植物检疫措施(见检疫)。

18、扩散:有害生物在一个地区内地理分布的扩展。

19、拦截(货物的):禁止或限制不符合植物检疫法规的进口货物进入。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国对内森林植物检疫(简称检疫)工作,由林业部林政保护司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疫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的森林植物检疫站或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执行。

省辖市、地区、自治州及县(市)、自治县、市辖区的检疫工作,由省辖市、地区、自治州及县(市)、自治县、市辖区的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执行。

未设检疫机构的,由同级林业局指定的单位执行。

第二章检疫人员及检疫机构职责第三条检疫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一、林业、森保助理工程师,或中等林业专业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森保工作三年以上、熟悉业务的技术员;二、工作认真负责,大公无私,能严格贯彻执行检疫的政策法令;三、身体健康。

第四条地方各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的检疫人员,经同级林业行政部门,按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审查批准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统一发给森林植物检疫员证。

第五条省级(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森林植物检疫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及有关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二、拟定本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三、补充本省检疫对象和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和林产品名单;四、对危险性森林病虫组织调查,划定疫区、保护区,提出封锁、扑灭检疫对象的措施;五、检查指导本省各森林植物检疫站的检疫工作,必要时执行现场检疫任务;六、统一签发出省的森林植物检疫证书(即《植物检疫证书》)但边远地区出省检疫证书的签发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授权基层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办理;七、培训检疫人员,组织交流检疫经验,汇编检疫技术资料;八、办理本省从国外引种的检疫审批手续;九、对可能带有危险性森林病虫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指定试种单位,进行隔离试种观察。

第六条省以下各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及有关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二、种苗繁殖基地执行产地检疫;三、指导种苗生产单位或种苗专业户,建立无检疫对象的种苗繁殖基地;四、在指定的车站、港口、机场、仓库等场所,执行检疫任务签发省内调运检疫证书;五、对危险性森林病虫进行调查,编制当地检疫对象分布资料;负责检疫对象的封锁、扑灭工作;六、对引进种苗的隔离试种情况,进行调查、观察、记载。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植物检疫工作,保护农业生产安全,根据《植物检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农业植物检疫,不包括林业植物检疫。

第三条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植物检疫体系建设,保障植物检疫机构所需的人员、经费、设施设备,制定植物疫情防控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农业植物检疫范围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麻类、桑、茶、糖料、蔬菜、烟草、水果(核桃、板栗等干果除外)、中药材、花卉(野生珍贵花卉除外)、草类、绿肥、热带作物、食用菌等植物、植物的各部分,包括繁殖材料,来源于上述植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情的植物产品,以及可能被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等其他限定物和场所。

第六条农业农村部负责制定和发布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补充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第七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对以下事项开展有害生物风险评估:(一)制定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二)开展国(境)外引进农业植物种子审批;(三)制定重大农业植物检疫措施;(四)其他需要开展风险评估的情形。

第八条各级植物检疫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植物检疫员。

植物检疫员应当经培训考核合格,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后,发给植物检疫员证。

植物检疫员执行植物检疫任务时,应当穿着植物检疫制服、佩戴植物检疫标志、出示植物检疫员证。

第九条对在农业植物检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植物检疫机构可以予以表彰。

检疫处理措施

检疫处理措施

植物检疫处理是应实施植物检疫的植物、 植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经检疫发现有害 生物等不符合检疫要求时,依法实施的处 理措施。由此可见,检疫处理是植物检疫 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植物检疫工 作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是为了防止危险 性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和扩散的重要手段, 由官方检疫机构依法采取的强制性处理措 施。
5.3.1溴甲烷的中毒急救 (1)中毒症状
一定浓度下,只要暴露几分钟就会感 到头痛、眼痛、食欲降低且腹部不适等, 这些症状可能会持续几天;长时间的暴露 后就会由于肺水肿而死亡。
(2)急救措施 有必要外部刺激心脏起博; 放松所有紧身衣服; 脱掉所有受污染的衣服等; 用清水冲洗受污染的皮肤; 清除眼中沾染物(用中性水冲洗直到医生到
意义
从CT值的这一定义中可以看出, 只要能满足一定的CT值要求,那么熏 蒸杀虫效果就是一定的,而且熏蒸剂 气体浓度和处理时间是可以根据实际 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变化的。
(3)影响熏蒸剂气体浓度衰减的因素
环境因素 风的影响 温度的影响 吸附的影响 渗漏的影响
(4)影响熏蒸效果的一些因素
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包括:化学处理方法 和非化学处理方法。
1.1 化学处理方法
化学处理方法有熏蒸处理、烟雾 剂处理、药剂浸泡处理等方法,其中 熏蒸处理由于具有经济、实用、效果 显著,又成为应用最广泛的处理方法 之一。
1.2 非化学处理方法
非化学处理方法有热处理、冷处 理、水浸处理、辐照处理、微波处理 和气调处理等。
目前广泛应用的是熏蒸、热处理、 冷处理和辐照处理等方法,尤其以熏 蒸处理最为常用,药剂主要使用溴甲 烷、磷化氢、硫酰氟和环氧乙烷等。
2 主要除害处理方法
2.1熏蒸处理
熏蒸处理是指借助于熏蒸剂这样 一类化合物,在一定的时间和可以密 闭的空间内将有害生物杀灭的技术或 方法。因此,熏蒸是以熏蒸剂气体来 杀灭有害生物的,它强调的是熏蒸剂 的气体浓度和密闭熏蒸时间。

检疫处理措施

检疫处理措施

5.2阈限浓度
阈限浓度是由各个国家有关的权威机构 或专业组织指定和发布的。阈限浓度是指 人们长期反复接触而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 任何危害的空气中有毒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阈限浓度的大小就叫阈限浓度值 (Threshold Limit Value,TLV),其单位通常 是用mg/kg来表示的。
5.3 常用熏蒸剂的中毒急救措施
熏蒸剂的气化
大多数常用熏蒸剂都是以液态形 式储存于钢瓶中的。当这些液态熏蒸 剂从钢瓶中释放出来以后,就会吸收 周围环境的热量,迅速变成气体。液 态熏蒸剂从液态变成气态的过程,就 是熏蒸剂的气化。熏蒸剂气化速度与 熏蒸剂的沸点和气化潜热有关。
熏蒸剂的沸点
是指液态熏蒸剂迅速转变成气态 时的温度。有机化合物的沸点与它的 分子量有密切的关系,分子量越大, 沸点越高。在常用熏蒸剂中,溴甲烷 和硫酰氟的沸点例外(溴甲烷分子量 94.95,沸点3.6℃; 硫酰氟分子量 102.6,沸点-55.2℃)。
浓度是指在熏蒸体系中,单位体积自 由空间内熏蒸剂气体的量。
(2)浓度和时间的乘积( CT 值 定)义
浓度和时间的乘积在一定的温湿度条 件下和一定的熏蒸剂气体浓度及熏蒸处理 时间变化范围内,使得某种有害生物达到 一定死亡率所需的浓度和时间的乘积是一 个常数,即:
C×T=K
C是指熏蒸剂气体浓度,T是指熏蒸时 间的长短,K是一个常数。
四、检疫处理措施
(一)植物检疫除害处理基本原理
1.植物检疫与检疫处理 植物检疫是为了防止植物危险性有害生
物和其它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和扩散,由 政府授权的官方检疫机构依据植物检疫法 律法规对出入境植物、植物产品和其它检 疫物实施检疫,以保护农、林、牧、渔业 生产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经济贸易 的发展。

植物检疫除害处理课件

植物检疫除害处理课件

国外发生重大植物疫情,有可能传入中国时,依据法律规定,可采取的紧急措施: ① 禁止来自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 ② 封锁有关口岸; ③ 禁止疫情流行地区的检疫物进境。
在SARS时期,最多时有127个国家对中国往访团组和人员不同程度地采取停发签证、不准入境、关闭口岸、入境隔离、跟踪观察等限制措施。2003 6年后2009年,甲型H1N1,墨西哥,隔离
3. 避害措施:一种有效的控制措施。不直接杀死有害生物,仅使其“无效化”,不能接触寄主或不能危害 其原理是使有害生物在时间上或空间上与寄主或适生区相隔离 限制卸货时间和地点:热带/亚热带植物产品在北方口岸卸货加工。北方特有的农作物产品调往南方进口加工。植物若带有不耐严寒低温的有害生物可在冬季进口、加工 改变用途:植物种子改用于加工或食用 限制使用范围和加工方式:进口粮谷可集中在少数城市采取合理工艺加工,以防止有害废弃物进入田间。种苗可有条件地调往有害生物的非适生区使用。 禁止出口
可采用除害处理技术的: ① 进口植物、植物产品,经检疫发现植物危险性病虫害,有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 ② 进口植物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经隔离检疫发现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有条件实施除害处理的; ③ 进口植物产品、生产用种子、苗木,通过指定口岸转港、改变用途、限制使用范围、使用时间、使用地点或限制加工地点、加工方式、加工条件能达到防疫目的的(避害)
七、植物检疫除害处理的原则 1.有效性原则 任何除害处理措施,首先必须确保能有效地杀灭有害生物,或使有害生物传播扩散的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这样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才能认为是有效的,可以被采用的 2. 中应该确保处理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确保被处理物品的品质、质量不受到不可接受的损害,确保所采用的化学物质不会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和破坏。
三、检疫处理的措施

植物病害的防治【共38张PPT】

植物病害的防治【共38张PPT】

抗病性的签定是抗病育种工作的重要环节。
(4、二相)辅生相物成防,就取治长措地补施短及。封其应用锁和消灭;或尽量减少或稀释病原物接种体
的数量以使其不能成功侵染。 选育抗病良种的方法除一般常规育种外,辐射育种、化学诱变、单倍体育种及遗传工程的研究,也为选育更多的抗病虫品种提供了可能性。
一般方法有: 禁止调运、就地销毁、消毒处理、限制使用地点等。 防止新侵染性病害进入无病区,或一旦进入,即就地封锁和消灭;
• ② 危害严重, 防治困难的病、虫、杂草; • ③ 可借助人为活动传播的病、虫及杂草。即可以
随同种实、接穗、包装物等运往各地, 适应性强的病、 虫、杂草。
• 同时, 必须根据寄主范围和传播方式确定应该接受 检疫的种苗、接穗及其他植物产品的种类和部位。

检疫对象名单并不是固定不变的, 应根据实际情
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或补充。
以阻止或降低病原物的对病株进行治疗,阻止病害的进一步扩展,或使其康复。
(一)表皮损伤的治疗
(1)杜绝和铲除(exclusion and eradication)
y • (2)免疫与抗病( 3、协调措施,减少矛盾。
(4) 其他措施
and
resistance)
• 选育和栽培免疫或抗病的植物种、品种或品系i或增 强树木的活力和生长势,提高抗病能力。
剂的生产、运输、贮存又要求较严格的条件,其防
治效益低于化学防治,现在还主要用作辅助防治措
施。
(一)生物防治的机制
• 1、竞争 • 指益菌和病原物在养分及空间上的竞争。由于益
菌的优先占领,使病原物得不到立足的空间和营养 源。如放射野杆菌菌株84的防治机理。
• 2、抗生物质 • 一些真菌、细菌、放线菌等微生物,在它们的新

动植物检疫处理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动植物检疫处理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考试⼤特别推荐:动植物检疫处理的⽅法主要有哪些?
检疫处理是出⼊境检验检疫机构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检疫处理的主要⽅法有:
1. 除害,即通过物理、化学和其他⽅法杀灭有害⽣物的处理⽅法。

包括熏蒸、消毒、⾼温处理等。

2. 扑杀,即对动物⽤适当的⽅法进⾏宰杀,以消除病害。

3. 销毁,即⽤烧、深埋和其他⽅法消除携带有害⽣物的检疫物。

4. 退回,对不愿销毁的检疫物退给物主,不准⼊境。

采取检疫处理的原则是,在保证有害⽣物不传⼊传出国境的前提下,同时考虑减少经济损失,有利于发展对外经济贸易。

能进⾏除害处理的,尽量进⾏除害处理;不能进⾏除害处理或⽆有效除害处理⽅法的,坚决作扑杀、退回或销毁处理。

植物检疫除害处理概述

植物检疫除害处理概述

⼀、植物检疫除害处理的概念 植物检疫处理是植物检疫⼯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除害、退回或者销毁等⽅式。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对处理的定义为:旨在杀灭、去除有害⽣物或者使其丧失繁殖能⼒的官⽅许可的做法。

其⽬的是为了防⽌有害⽣物的传⼊传出、定殖和/或扩散,或对这些有害尘物实施官⽅控制。

因此,检疫除害处理有别于⼀般的防⾍灭菌处理,检疫处理是官⽅⾏为或官⽅授权的⾏为,是受法律、法规制约的⾏为,必须按⼀定的规程进⾏实施,并且达到⼀定的标准。

在中国,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包括⽊质包装)装运前的除害处理也纳⼊检疫除害处理的管理范畴。

⼆、检疫处理的原则 为了保证检疫处理顺利进⾏,达到预期⽬的,实施检疫处理应遵循⼀些基本原则。

检疫处理必须符合检疫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处理措施应当是必须采取的,应设法使处理所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处理⽅法必须完全有效、能彻底消灭病⾍,完全杜绝有害⽣物的传播和扩散;处理⽅法应当安全可靠,保证在货物中⽆残毒,⼜不污染环境:处理⽅法还应该保证植物和植物繁殖材料的存活能⼒和繁殖能⼒,不降低植物产品的品质、风味、营养价值,不污染其外观。

凡涉及环境保护、⾷品卫⽣、农药管理、商品检验以及其他⾏政管理部门的措施,应征得有关部门的认可并符合各项管理办法、规定和标准。

植物检疫处理与常规植物保护措施有许多不同,植物检疫处理它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检验检疫部门规定、检验检疫机构监督并强制执⾏的,要求彻底铲除⽬标有害⽣物,⽽常规植保措施则把有害⽣物控制在经济危害⽔平以下。

检疫处理常采⽤最有效的单⼀⽅法,⽽植保措施需要协调使⽤多种防治⼿段。

三、检疫除害处理⽅法 检疫处理主要有除害、退回、销毁等⽅法,其中检疫除害处理是植物检疫处理的主体,主要包括化学处理法和物理处理法。

根据⽬标有害⽣物和寄主的不同可采⽤上述⼀种处理⽅法或多种处理⽅法的综合应⽤。

⽬前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中应⽤最为⼴泛的是熏蒸、热处理、冷处理、辐照处理和防腐处理等。

植物检疫学重点内容

植物检疫学重点内容

《植物检疫学》内容第一章概论四、植物检疫的性质和特点1、性质①通过立法手段制止危险性的有害生物传播,蔓延,它不同于一般的技术防治措施,需要有国家授权的植物检疫机关执行,是高水平,标准的技术行政。

②是特殊的预防手段。

“御疫病于国门之外”,带有强制性。

③需多部门,地区以至全社会的配合支持,否则难以取的检疫效果。

2、特点植物检疫的特点概括为:预防与铲除相结合,法规与技术相结合;国际与国内相结合,全局与局部相统一。

集法规、行政和技术于一体的一门综合管理的科学。

第二章植物检疫的体系和法规一、植物检疫体系机构和职能1.我国现行的植物检疫体系和机构(1)植物检疫主管部门:我国的植物检疫体系目前由口岸检疫、国内农业检疫及林业检疫三部分组成。

国家有关植物检疫法规的立法和管理由农业部负责。

口岸的进出境植物检疫现由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管理;国内的植物检疫则由农业部和林业部总局分别负责,国内县级以上各级检疫机构受同级农业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管理体制。

农业部主管全国的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2)植物检疫技术依托单位:包括植物检疫的科研单位、培训基地和学术团体、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的动植物检疫实验所、农业部植物检疫机构所属的国家植物检疫隔离场、全国农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中心、国家林业局所属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管理办公室,以及农业院校的有关机构。

植物检疫人员培训基地有天津和浙江两处的植物检疫培训中心。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和中国植物病理学会下设有植物检疫专业委员会。

2.植物检疫机构的职能(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口岸检疫):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作为具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口岸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工作;制定与贸易伙伴的国际双边或多边协定中的有关检疫条款;处理贸易中出现的检疫问题;收集世界各国疫情,提出应对措施;办理检疫特许审批;负责制定与实施口岸检疫科研计划等。

(2)农业检疫(农业部)和林业检疫(林农业部):农业部所属植物检疫机构和国家林业局所属森林检疫机构作为具体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国内植物检疫工作;起草植物检疫法规;制定并发布植物限定性有害生物名单和应检植物、植物产品名单;负责国外引种审批;扩展国内疫情普查,汇编全国植物检疫资料,推广检疫工作经验组织检疫科研,培训检疫技术人员。

第六章植物检疫处害处理方法

第六章植物检疫处害处理方法
熏蒸是植物检疫最常用的处理方法
1.1 熏蒸容体
熏蒸必须在能保留住熏蒸剂,并使处理期间毒 熏蒸必须在能保留住熏蒸剂, 气损失最少的容体中进行。 气损失最少的容体中进行。固定式熏蒸室最适用 于 植物检疫处理 真空熏蒸是在减压条件下应用熏蒸剂的过程, 真空熏蒸是在减压条件下应用熏蒸剂的过程, 与常压熏蒸相比,对被处理物品的渗透很快, 与常压熏蒸相比,对被处理物品的渗透很快,从 而 大大缩短熏蒸时间。 大大缩短熏蒸时间。可用于真空处理的熏蒸剂有
(2)磷化铝(Aluminium phosphide) )磷化铝( ) 磷化铝原药为浅黄色或灰绿色松散固体, 磷化铝原药为浅黄色或灰绿色松散固体,吸潮 后缓慢释放出磷化氢。 后缓慢释放出磷化氢。磷化铝片剂或丸剂中含用白 硬脂酸镁和氨基甲酸铵, 蜡、硬脂酸镁和氨基甲酸铵,能同时放出二氧化碳 和氨,可将磷化氢稀释, 和氨,可将磷化氢稀释,以减少燃烧危险 磷化氢为无色气体,具大蒜气味,不溶于水, 磷化氢为无色气体,具大蒜气味,不溶于水, 稍溶于酒精,溶于乙醚,能和所有金属反应, 稍溶于酒精,溶于乙醚,能和所有金属反应,特别 对铜或铜合金有严重腐蚀作用 磷化铝可应用于谷物、油料、饲料、种子、药 磷化铝可应用于谷物、油料、饲料、种子、 坚果、干果、茶叶、面粉、香料、糖果、 材、坚果、干果、茶叶、面粉、香料、糖果、可可 咖啡豆、麻袋等熏蒸,以防蛀食害虫。 豆、咖啡豆、麻袋等熏蒸,以防蛀食害虫。熏蒸原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船舶、飞机、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船舶、飞机、火车等运输工 经检疫发现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 具,经检疫发现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必须作熏蒸 消毒或者其他除害处理;发现有禁止入境的动植物 消毒或者其他除害处理; 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 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必须做封存或销毁处 理

植物检验检疫处理

植物检验检疫处理

第六章植物检验检疫处理第一节、检疫处理概述植物检验检疫处理是针对检疫危险性有害生物,对不符合检疫要求的检疫物(应检物)进行除害防疫的有效手段,是植物检验检疫的重要环节。

检疫处理有化学药剂熏蒸、热处理、冷处理、速冻处理、辐照处理和药剂浸渍或喷雾处理等方法。

目前国内外在检验检疫中应用最广的是化学药剂熏蒸处理法。

在熏蒸杀死害虫的过程中,导致害虫死亡的最重要因素是温度、害虫接触药剂浓度和害虫在这一浓度药剂中的暴露时间。

在温度不变的情况下,起决定作用的是害虫接触的药剂浓度和暴露时间的乘积,筒称浓度时间积。

这里所述的药剂浓度是指害虫接触的药剂实际浓度,而非投药量除以熏蒸空间的体积。

先进国家在使用溴甲烷进行熏蒸处理时,都以溴甲烷的浓度时间积作为熏蒸处理的标准,采用这样的标准化熏蒸方法进行检验检疫处理才能获得安全稳定的处理效果。

第二节、植物检疫处理原则和要求(一)、对入境植物、植物产品检疫处理原则和要求。

一、确定检疫处理原则时,应考虑下列情况: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的分布、危害及传播途径等状况:1.对具毁灭性或潜在极大危险性的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与危险性次之种类的处理区别;2.对目前我国尚无分布的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与国内已有局部发生的种类的处理区别;3.对通过输入植物、植物产品传带机率高的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与传带机率相对较低种类的处理区别。

传播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的寄主植物、植物产品状况:1.对作为国家重要种质资源或主要农作物、经济作物的种子、种苗等繁殖材料与生产用种子、种苗,在处理原则上应有不同;2.对非繁殖材料(即植物产品),应从产品经济价值、来源国或地区以及传124带病虫害的种类及其危险性等状况,在处理原则上应有不同。

有无有效的除害处理方法。

总的原则应根据有害生物综合评估,并结合具体检疫实践,最终确定应采取的检疫处理原则。

二、进境植物检疫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所列有害生物检疫处理原则:一类有害生物处理原则:1.禁止该类病虫流行区的寄主植物、植物产品进境;2.经检疫发现输入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感染一类病虫的,其整批作除害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3.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第六章 害虫防治原理与方法

第六章 害虫防治原理与方法

第六章害虫防治原理与方法一、名词解释1.r-类害虫答案:又称r-对策者,其种群密度很不稳定,很少达到环境容水平,超过生境容纳量时不致造成进化上的不良后果,一个世代不影响下一世代的资源。

2.经济阈值答案:是指害虫的某一密度,在此密度下应采取控制措施,以防害虫密度达到经济为害水平。

3.经济受害水平答案:是有害生物综合治理的基本依据,其基本含义是,当防治成本等于其防治收益时的有害生物种群密度。

4.植物检疫答案:是运用技术手段,通过法律、行政的措施,防止危险性植物病、虫、杂草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保障贸易的正常交往,保护农林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区域性生态平衡的一项法律措施,有称法规防治。

5.遗传不育昆虫答案:采用异地同种昆虫杂交、射线或化学药品处理昆虫,获得雄性不育个体或雌雄兼性个体释放与田间,致使昆虫后代不育,达到遗传防治的目的。

6.化学防治答案:是利用化学物质——农药来控制有害生物数量的方法。

7.农药答案:农药是指用于防治有害生物的化学物质,包括提高这些药剂效力的辅助剂、增效剂等。

8.生物防治答案:生物防治是综合防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利用生物或生物的代谢产物来控制有害生物种群数量的方法。

二、判断题1.依靠单一的防治措施可以解决病虫害防治问题。

()答案:错2.农药对美国农户造成的损失相当于化学农药效益的三分之一。

()答案:错3.有害生物的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说是一个化学问题。

()答案:错4.若由于防治速度迟缓,防治面积大和准备时间长等因素则要提前防治,此时ET>EIL。

()答案:错5经济受害水平可以用数学公式推算。

()答案:对6.一个合理经济受害水平或防治指标确定,需要衡量防治所付出的代价。

()答案:对7.植物检疫广义上可解释为为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而进行隔离检查与处理。

()答案:错8.我国进入世贸组织后也成为IPPC的合法成员。

()答案:对9.《检疫法》在时我国第一部由最高国家权力机构颁布的以植物检疫为主题的法律。

第六章-除害处理解析PPT教学课件

第六章-除害处理解析PPT教学课件
在常温下是无色无味气体,沸点3.6℃,难溶于水,易 溶于有机溶剂;化学性质比较稳定;在一般浓度下不燃烧、 不爆炸
应用范围
MB在常压或真空减压下广泛应用于各种植物、植物 材料和植物产品、仓库、面粉厂、船只、车辆等运输工具 以及包装材料、木材、建筑物、衣服、文史档案资料等熏 蒸,也可用作土壤熏蒸和新鲜蔬菜、水果的熏蒸大麦、小 麦、玉米、高梁、水稻等禾谷类种子,在含水量低的情况 下,对MB表现安全;豆类和蔬菜种子除番茄外,对MB 均安全;绝大多数生长的植物对MB处理未表现出伤害; MB广泛用于新鲜水果和蔬菜熏蒸,但菠萝、香蕉、库尔 勒香梨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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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硫酰氟(Sulphuryl fluoride) 理化特性
无色无味气体,化学性质稳定,不燃烧,难溶于水; 与金属、橡胶、塑料、纸张、皮革、布匹、及其他许多材 料不发生反应;渗透力强。商品名为熏灭净。
硫酰氟在常压下熏蒸玉米、小麦、高梁、水稻谷子、 白菜、甘蓝、胡萝卜、黄瓜、番茄、大豆、花生等种子, 防治皮/谷蠹、谷/米/豆象、谷盗/蛾 应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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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与安全 MB是广谱性的神经毒剂,几乎对所有的有害昆虫、
螨类、蜗牛、线虫、某些真菌和鼠有效。MB对人及其他 高等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缓滞的神经麻醉性;高浓度 MB会损伤肺部,引起有关的循环衰竭。 禁用替代
MB对大气臭氧层有破坏作用,1997年9月17日在加拿大召开
的第9次《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国大会上,对MB的限制
1. 检疫处理必须符合检疫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充 分的法律依据;
2. 处理措施应当是必须采取的,应设法使处理所 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3. 处理方法必须完全有效、能彻底消灭病虫,完 全杜绝有害生物的传播和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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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是广谱性的神对人及其他高等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缓 滞的神经麻醉性;高浓度MB会损伤肺部,引起有 关的循环衰竭
MB对大气臭氧层有破坏作用,1997年9月17日 在加拿大召开的第9次《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国 大会上,对MB的限制做出了规定:发达国家2005 年停用,发展中国家2015年停用
木对小蠹类、天牛类害虫也有效。在生产上也可用 于防治行道树等的蛀干害虫
磷化铝熏蒸干燥贮存的植物种子, 在应用有效杀 虫剂量内,对发芽无不良影响;对生长中的植物如 木、花卉等的影响较大
磷化铝对昆虫的毒性表现在引起昆虫三磷酸腺 苷 衰竭,终止了对氧的利用和能量的产生。处理后虫 的死亡率经历一段时间才能固定下来,即存在死亡 率终点现象
水,易溶于有机溶剂;化学性质比较稳定;在一般 浓度下不燃烧、不爆炸
MB在广泛应用于各种植物、植物材料和植物产 品、仓库、面粉厂、船只、车辆等运输工具以及包 装材料、木材、建筑物、衣服、文史档案资料等熏 蒸,也可用作土壤熏蒸和新鲜蔬菜、水果的熏蒸
大麦、小麦、玉米、高梁、水稻等禾谷类种子, 在含水量低的情况下,对MB表现安全;豆类和蔬 菜种子除番茄外,对MB均安全;绝大多数生长的 植物对MB处理未表现出伤害;MB广泛用于新鲜 水果和蔬菜熏蒸,但菠萝、香蕉、库尔勒香梨例外
除害处理是检疫处理的主体,常用的是物理除 害(机械、温热、微波、或射线处理等)和化学 处理(药物熏蒸、浸泡等)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船舶、飞机、火车等运输工 具,经检疫发现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必须作熏蒸 消毒或者其他除害处理;发现有禁止入境的动植物 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必须做封存或销毁处 理
第二节 化学处理法
检疫处理是植检工作的重要环节,它通过种种方 法阻止或避免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同时保证贸易 和引种的正常进行
检疫处理一般由检疫机关通知货主或代理人实施 当运输的物品有可能传播有害生物时,检疫法规 可要求将处理作为输入的一个条件,即进境的限制 条件,成为贸易的一种技术壁垒 经检检确认有危险性病、虫、杂草时,应将这种 物品做适当的处理,包括销毁、拒绝调入、遣返起 运地或转运别处,或者在各种限制条件下调入后再 作清除或用于加工
1.2 熏蒸原理
熏蒸技术是采用熏蒸剂在能密闭的场合杀死害 虫、病菌或其他有害生物的技术措施。熏蒸剂在所 要求的温度和压力下能产生对有害生物致死的分子 状态的气体,能穿透到被熏蒸的物质中去;熏蒸后 通风,能扩散出去
熏蒸剂的蒸气主要通过呼吸系统进入昆虫体内
1.3 熏蒸剂
经常使用的熏蒸剂有10多种 按理化性质可分为: 固态,如磷化铝、氰化钠、氰化钾 液态,如四氯化碳、二溴乙烷、氯化苦、二硫 化碳等 气体,如溴甲烷、硫酰氟、环氧乙烷等(经压 缩液化,贮存在耐压钢瓶内) 任何类别的熏蒸剂均可杀死动植物产品中以及 羽毛、纸张、衣服、家具、土壤等物体内的害虫 和病菌
硫酰氟是一种广谱性熏蒸杀虫剂,属神经毒剂, 以其蒸气的分子状态起作用,在较低温度(0~6℃) 下仍能发挥良好杀虫作用
1. 熏蒸
熏蒸是植物检疫最常用的处理方法
1.1 熏蒸容体
熏蒸必须在能保留住熏蒸剂,并使处理期间毒 气损失最少的容体中进行。固定式熏蒸室最适用 于 植物检疫处理
真空熏蒸是在减压条件下应用熏蒸剂的过程, 与常压熏蒸相比,对被处理物品的渗透很快,从 而
氧乙烷、氢氰酸、溴甲烷和丙烯腈。在真空条件下, 避免使用磷化铝。磷化铝在减压条件下不稳定,可 能发生爆炸
植物检疫理与常规植物保护措施的不同: 检疫处理是依照法规,在检疫机关按有害规定 的 监督下强制执行的,要求彻底铲除目标有害生物, 通常采用最有效的单一方法;而常规植物措施则把 有害生物控制在经济损害的允许水平以下,通常协
2. 检疫处理程序
处理方法:除害处理、退回处理、销毁处理和 禁止出口处理
在检验检疫中,一旦发现疫情需作检疫处理的, 要立即发出货物不合格通知,让货主知道,同时 签 发处理通知单,再行处理
(2)磷化铝(Aluminium phosphide) 磷化铝原药为浅黄色或灰绿色松散固体,吸潮 后缓慢释放出磷化氢。磷化铝片剂或丸剂中含用白 蜡、硬脂酸镁和氨基甲酸铵,能同时放出二氧化碳 和氨,可将磷化氢稀释,以减少燃烧危险 磷化氢为无色气体,具大蒜气味,不溶于水, 稍溶于酒精,溶于乙醚,能和所有金属反应,特别 对铜或铜合金有严重腐蚀作用 磷化铝可应用于谷物、油料、饲料、种子、药 材、坚果、干果、茶叶、面粉、香料、糖果、可可 豆、咖啡豆、麻袋等熏蒸,以防蛀食害虫。熏蒸原
磷化铝对高等动物的毒性属剧毒,主要损害神 经
(3)硫酰氟(Sulphuryl fluoride) 无色无味气体,化学性质稳定,不燃烧,难溶 于水;与金属、橡胶、塑料、纸张、皮革、布匹、 及其他许多材料不发生反应;渗透力强。商品名 称为熏灭净 硫酰氟在常压下熏蒸玉米、小麦、高梁、水稻 谷子、白菜、甘蓝、胡萝卜、黄瓜、番茄、大豆、 花生等种子,防治皮/谷蠹、谷/米/豆象、谷盗/蛾 硫酰氟对作物种子,特别是禾本科粮食作物种 子安全;但对植物有药害,不能熏蒸活植物、水 果和蔬菜等
理想的熏蒸剂应具有以下特点: 杀虫、杀菌效果好 对动植物和人畜毒性最低 生产和使用都较安全 人的感觉器官易发觉 对货物的不利影响小 对金属不腐蚀,对纤维和建筑物不损害 有效渗透和扩散能力强 不容易凝结成块状或液体,等等 (1)溴甲烷(Methyl bromide,MB) 在常温下是无色无味气体,沸点3.6℃,难溶于
第一节 检疫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1. 检疫处理原则
必须符合检疫法规有关规定,有充分法律依据 处理措施应当是必须的,应设法使处理所造成 的损失减低到最小 处理方法必须完全有效 处理方法应当安全可靠 处理方法对植物和植物产品无不利影响
对非限定的有害生物,原则上不予处理;但如 果 其种群太大,也可采取除害处理,使之不能造成为 害。对检疫性有害生物,则就根据疫情性质、有无 有效处理方法以及国际惯例等作出处理决定,最严 重的处理是退回原地或现场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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