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智利、香港公积金制度对比
强制储蓄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特点
1、强调自食其力、自力更生、自我保障、强调统一的个人 储蓄而不是分散的个人储蓄。 2、资金的筹集全部由雇主和雇员按规定的一定比例支付。
3、公积金制度不具备再分配和互相调剂的功能。
4、激励功能比较强
5、从单一功能发展到多功能,从而使公积金走向一种以自 我保障为主,辅之以社会保险的综合性自我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模式
———强制储蓄型模式
制作人:王英 演讲者膨胀的社会经济效应之一
2、是以强制储蓄为核心,政府强制雇主、雇员为雇员储蓄 社会保障费用,以满足雇员个人各种社会保障项目的支付 需要。
储蓄:是指用于投资的货币积累,主要来源于
家庭、企业与政府。
储蓄规律:家庭储蓄
企业储蓄 政府储蓄
强制储蓄型模式的代表之一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
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所有雇主、雇员依法按工资收入的 一定比例向中央公积金局缴纳公积金,由中央公积金局加 上每月应付的利息,一并记入每个公积金会员的帐户,专 户存储。
会员所享受的待遇,只是其帐户的公积金额以内支付,公 积金最初只是一种简单的养老储蓄制度,后来随着社会经 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逐步发展成综合性的包括养 老、住房、医疗在内的制度。会员除在达到退休年龄时才 能领取养老金之外,退休前还可以在特准范围内用于购买 住房、支付医疗、教育费用等。
智利模式的特点
1、雇主不缴费而只是由劳动 者个人缴费; 2、由私人机构管理养老基金 的运营; 3、个人账户上的强制性储蓄 只能用于养老,而不能像新 加坡那样可以用于医疗保健 与住房开支等,因此事实上 还有着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的 配套。
创新的“智利模式”
以个人为直接责任主体,采用完全积 累方式,从而在减轻政府责任的同时 也较好地解决了劳动者代际之间的矛 盾; 避免传统社会保险型或福利国家型养 老保险制度的财政危机; 对于改变智利国民不好储蓄的传统, 进而增加国民经济建设资金的来源显 然具有非常直接的效应; 市场机制的应用能够创造出相应的效 率,个人责任的强化可以直接减轻政 府所负的责任。
社会保障主要模式概述
福利国家模式
• 福利国家模式以公民权利为核心,确立了 福利普遍性和保障全面性的原则。 • 它以国家为直接责任主体,以国家为全体 国民提供全面保障为基本内容。 • 以充分就业、收入均等化和消灭贫困等为 目标。
• 福利国家模式的主要特征有: • A.累进税制与高税收。国家通过累进税制对国民 收入进行再分配,使社会财富不再集中于少数人 手中;同时,为了维持福利国家高水平的福利支 出,也必然需要高税收来支撑。 • B.普遍覆盖与全民共享。各种保障制度,不仅限 于被保险者一人,而且推及其家属;保障项目齐 全,且保障标准较高。 • C.政府负责与全面保障。政府不仅承担着直接的 财政责任,而且承担着实施、管理与监督社会保 障的责任。 • D.充分就业。国家通过消灭各种导致失业的因素 来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
• 讨论:中国是否应该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 【1】陈平,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短视国策, 中国改革,2002(4)。 • 【2】陈平,建立统一社保是“洋跃进”,改革内 参,2002(8)。 • 【3】张英红,驳陈平的“短视国策”和“洋跃进” 论,中国改革,2002(7)。 • 【4】谢云,冷酷的心——评“短视国策论”,中 国社会保障,2003(1)。
• 费边主义: • 公元前217年,古罗马大将费边接替前任败 将的职务,迎战迦太基的一代名将汉尼拔。 费边采取了避其锋芒,改用迅速、小规模 进攻的策略,从而达到既避免失败,又打 击对方的目的,最终击败了汉尼拔。 • 从此费边主义成为缓步前进、谋而后动的 代名词。
• 费边主义者的基本信念认为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 义的实现,是一个渐进而必然的转变过程。 • 他们看到英国民主宪政的扩展以及劳工组织的发 达,足以促成必要的社会改革,因此排斥马克思 阶级斗争及激烈革命的观点,主张研究社会实况, 以民主渐进温和的手段,透过选举投票来解决问 题。企图以国家做为推动改革的工具,主张废止 土地私有制、工业国有化,以及实现各种社会福 利。
新加坡与智利养老保险制度比较
新加坡与智利养老保险制度比较近年来,新加坡和智利养老保险制度带动养老和经济双重发展的巨大成功引起诸多学者的关注,不少发展中国家甚至一些发达国家也纷纷效仿,掀起一股养老保险模式探索的热潮。
我国的养老保险改革正处在十字路口,同样也需要借鉴其成功经验,因而本文拟将这两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作一番比较,希望能由此得到一些启示。
一、新加坡的养老保险制度新加坡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支柱是中央公积金制度(简称CPF),它利用一种独具特色的“储蓄基金制”即准保险方式构成新加坡的养老保险模式。
1.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演变。
这一制度最初只是一个强制性的长期储蓄养老计划,它不包括临时工及独立劳动者,其目的是保障公积金会员退休或因伤残丧失工作能力后的基本生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纯粹的帐户积累方式覆盖面窄、保障程度低的弊端日益显露,新加坡又在原有储蓄帐户制的基础上,推行了一系列的公积金计划,增加了基金的投资机会,使其发展成为一个较完整的养老保障体系。
2. 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包括养老保障计划、医疗保健计划、购房产业计划和投资教育计划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而养老保障计划则是其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 它由一系列围绕保障会员及家属生活这一中心的若干子计划组成,其中:(1)最低存款计划是一种基本保障,它作为公积金制度初期建立的储蓄计划的补充,旨在加强保障会员的养老金存款,以应付退休后的持久生活。
(2)公积金补充计划。
它限于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其目的是协助养老金不足的会员填补退休帐户上的存款。
(3)家庭保障计划是为会员及其家属在会员终生残废或死亡时能继续保有住屋或提供赔偿而设立的一项养老保障措施。
购房产业计划也含有养老保障的成份,它包括公共住屋计划和住宅产业计划,该计划的目标是使公积金会员能用公积金存款购买建屋发展局的房屋或私人产业作为住宅,保障会员“老有所居”和以不动产抵押贷款及出售产业补充养老金。
此外,新加坡政府还进行着一个公共辅助养老金计划,其对象是贫困的老年人,提供的养老金数额很小,约为社会平均收入的12%。
智利和新加坡养老个人账户的比较分析
智利和新加坡养老个人账户的比较分析□ 陈正光1,胡永国2(1.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湖北武汉430074; 2.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北京100872)摘要:智利和新加坡建立了两种不同类型的个人账户制度。
在缴费方面,新加坡由职工和雇主共同负担,而智利则完全由职工个人负担。
在发放方面,智利个人账户的养老金领取形式更为多样化。
管理方面,智利由国家监管,私营投资管理,而新加坡则由政府管理,政府经营,但个人有一定的投资选择权,两国政府都有最低回报率和最低的养老津贴的担保。
在运行效果上,智利的私营养老个人账户要优于新加坡的个人账户制度。
关键词:个人账户;养老金;智利;新加坡中图分类号:D632.1,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023(2003)06-0026-05作者简介:陈正光(1977—),男,湖北天门人,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生,研究方向为老年保障;胡永国(1977—),男,湖北天门人,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管理。
收稿日期:2003-07-07 从资金入账的管理方式上看,养老保险分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模式。
个人账户是一种强制性的个人储蓄方式,缴费者在年轻时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存入到个人账户,退休后,根据精算平衡从个人账户按月支取年金。
在建立个人账户的国家中,智利成功地从原有的现收现付转向个人账户制,而新加坡则一开始就实行国家管理的个人账户制,也称为中央公积金(central provident fund,简称CPF)¹,比较两国的养老个人账户对我国个人账户制的完善和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一、智利和新加坡个人账户基本情况比较1、缴费方式比较1981年智利彻底改革原有的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起强制性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制度。
智利政府要求凡是1981年5月以后参加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的职工都必须加入个人账户。
1981年5月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可以在5年内决定自己是继续留在原有的公共养老金计划内,还是参加新的私营养老保险计划。
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三种模式
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三种模式来源:中国保险报日期: 2011-11-24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1.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国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
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
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
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2.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制度国家统筹型(universal programs)分为两种类型:(1)福利国家普遍采取的,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目前适用该类型的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该制度的特点是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的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
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
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
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平只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5%。
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一般大力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该制度的优点在于运作简单易行,通过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对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抵消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
但该制度也有明显的缺陷,其直接的后果就是政府的负担过重。
由于政府财政收入的相当大部分都用于了社会保障支出,而且维持如此庞大的社会保障支出,政府必须采取高税收政策,这样加重了企业和纳税人的负担。
同时,社会成员普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缺乏对个人的激励机制,只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
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最终版
二
智利旧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于没有能够根
旧 养
据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而及时调整和改革, 在上个世纪70年代后收支严重失衡,1970 年—1983年连续出现赤字,国家无力弥补
老
亏空。
制 度
1.制度缺乏统一性。 以养老保险为例,到1978年底,智利全国 已有32个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作为隶属于
的
政府的公共部门,分别管理不同职业、不
四、
智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
利
在谈到智利模式时,常常
模
将智利模式与智利社会保
式
障模式或社会保障私有化 或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等同
的
起来,或者将智利模式视
五
为一种新的社会养老保险
个
方案。有鉴于此,在讲述智
利新养老保险的特征前很
不
有必要澄清如下五个认识
等
问题:
式
• 第一,智利模式不等于智利社会保障模式。智利 模式指的是单纯的养老金私有化模式,它适用的 只是单纯的具有积累性质的养老金制度,并且着 重体现在养老金制度的供款渠道与基金经营环节 ,代表的只是智利对传统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 主要项目的重大改革,而不是用养老金私有化去 替代或包容整个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事实上, 智利除私营化管理的个人养老金外,还有政府负 责的社会救助、有关福利及其他社会保险等措施 。
• ⑤证劵安全保管的规定,如果某一证劵的投资90% 来自保险金,那么这些证劵就要被保管在中央银 行,或是保管在私人证劵存款公司。
• ⑥保证最低收益的规定,养老金管理公司每个月都 要核对保险金实际收益。并制定标准。如果管理 公司的基金收益低于标准,则收益波动准备金、 先进准备金、政府担保机制将会保证最低收益。
• (3)、若雇员未达到退休年龄,且非因工 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而离开工作岗位的,可 按其致残前10年或前1年(具体年限由各商 业性保险公司确定)月平均工资的60%领 取致残生活费,直至死亡。其费用先从个 人账户内支开,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 承担。如果就业者到退休年龄时尚未交足 养老保险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只要其在养 老投保机构中投保已满20年,不足部分由 国家补足。当职工退休成为退休受益者时 ,他们可以选择分阶段地使用个人账户中 的积累,也可以选择年金形式。
智利和新加坡养老个人账户的比较分析
新加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模式基于中央公积金制度。政府通过强制性 储蓄为劳动者提供养老保障。中央公积金制度的优点在于其统筹性和强制性,为 劳动者提供了稳定的社会保障。然而,由于储蓄率较高,这种模式可能影响当期 消费,对经济增长产生一定压力。
瑞典:名义账户制的个人账户管 理模式
3、优化收益分配机制,在保障养老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养老金的投资收 益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4、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提高企业和职工对养老金制度的认识和参与度, 推动制度的健康发展。
参考内容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模式比较: 智利、新加坡与瑞典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模式在世界上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所差异。本次演示 将比较智利、新加坡和瑞典三国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模式,探讨它们的特色、 优点和适用条件。
3、账户权益
智利养老个人账户权益主要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障等,会员可自由选择是否 购买其他商业保险。新加坡公积金账户权益则包括购房、投资、医疗等多方面, 但会员需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在账户权益方面,两国存在一定差异,智利可 能更注重养老保
险方面的保障,而新加坡则更注重全面性保障和服务。
1、投资策略与风险控制
谢谢观看
2、养老金领取规则
新加坡的养老金领取规则较为严格。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个人可以领取 一部分养老金用于购买组屋、支付医疗费用等。但在有生之年,个人只能领取一 次养老金,且领取金额有限制。智利的养老金领取规则较为灵活。在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后,
个人可以随时领取养老金,且领取金额与个人账户余额和物价指数有关。
智利:自由化程度较高的个人账 户管理模式
智利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模式以其高自由化程度而著称。政府设立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允许参保人自由选择投资组合。个人账户管理模式的主要优点在 于其高度灵活性,允许参保人自主选择投资方向,适应了不同人群的风险偏好和 收益需求。
新加坡公积金制度
C类保障计划缴费比例 类保障计划缴费比例
合计 个人帐户 公共统筹帐户 养老专户 特别专 社会 大病 工伤 户 统筹 (含 生育) 8% 14% 4% 2% 0.2% 28.2 %
A类综合保障计划 类综合保障计划 养老专户最低存款额110000 元 医疗专户最低存款额 16000元 B类综合保障计划 类综合保障计划 养老专户最低存款额100000元 元 医疗专户最低存款额14000元 元 C类综合保障计划 类综合保障计划 养老专户最低存款额90000元 元
• 家庭保障的保费 • 本保障计划的保费按月缴纳,每月2元,从 会员公积金普通专户或特别专户存款中扣 缴
缴费上、 缴费上、下限基数及金额
公积金A类综合保障计划月缴纳基数及金额 公积金 类综合保障计划月缴纳基数及金额 上下限缴费基数9090.91--1200元 上下限金额4018.18---530.4元 公积金B类综合保障计划月缴纳基数及金额 公积金B类综合保障计划月缴纳基数及金额 缴费基数4000---1200元 金额1448---434.4元 公积金C类综合保障计划月缴纳基数及金额 公积金 类综合保障计划月缴纳基数及金额 缴费基数3000---1200元 金额846----338.4元
• 1、保健储蓄计划:支付医疗费、生育费 • 2、健保双全计划:缴保费,每天最高支付医疗费100新元, 每年最高2万,一生不超过8万。 • 3、增值健保双全计划:缴保费,每天最高支付医疗费500 (A计划),每年最高7万,一生不超过20万和300(B计 划),每年最高5万,一生不超过15万新元。 • 三、用于缴纳住房款。为购买公共组屋和房地产缴纳房款。 • 四、家庭保障。60岁以前。 1、家属保障计划:每年缴费36--360新元;丧失劳动能力或 死亡以后他的家庭可以得到一笔3.6万新元抚恤金。 2、住房保障计划:会员每年缴纳一定的保费,如果死亡或 丧失劳动能力时,中央公积金局可以为他偿付剩余的购房 贷款。
第六章养老保险的理论及实践
概念: 国家立法
养老保险基金
强制征收
支付退休金
社会保险费(税)
基本生活需要
社会保障制度
提法:公共养老金制度 公共年金制度
目标:保障老年人退休后的生活
收入的再分配
结构----高收入国家的结构
①国民养老保险:受益的资格是一定年龄的公
民或居民,再分配特点比较典型;工作一代养活
退休一代
实质:代际转移,其内容是实物而不是货币
三、人口老龄化下的“三支柱”方 案
(一) 背景
1.科技进步、医学发达,人口寿命延长,许多国家
进入老龄化社会
2.老龄化带来的直接后果是赡养率提高(老年人口/
在职人口) 3.一些国家进行制度准备工作,应对人口老龄化, 形成了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
(二)三支柱制度
第二节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
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定以保证制度的实施, 还提供最低养老金保证。由于这种模式在智利表 现出对经济发展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很大 的促进作用,它近些年来受到广泛的关注。 因为新加坡公积金制度和智利模式都是私人养 老保险制度,不具有再分配的性质,因而能否称 之为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是有争论的,但就其保障 的目标和其重要性来看,都相当于其他国家的第 一支柱是毫无疑问的。
白凤峥
第六章
养老保险的理论及实践
第六章 养老保险的理论及实践
内容提要: 本章围绕以下问题展开:为什么是养老保险,为
什么有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体系,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构成,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
分析。
重点:为什么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及构成要 素分析 回答:为什么和是什么的问题
第三讲 社会保障国家类型
“第三支柱”:雇主自愿、多种形式的企业年 金制度。
“第四支柱”:家庭和代际的非正规保障形式。
二、三种社会保障模式比较分析
类国
型
国家 福利
型
自保 公助
型
家
英国 瑞典 丹麦
美国 日本 德国
中央 新加 公积 坡 金型
1、自保公助型(如德国、美国、日本)
强调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三方共付。 权利和义务对等,待遇与缴费挂钩。 只记录个人缴费情况,不建立以给付为目的
的个人帐户。 社保基金筹集现收现付,在受保成员间调剂
使用,体现共担风险的原则。
评价
➢ 自助与公助相结合, ➢ 费率受年龄结构与
促进了劳动者的参 就业比例影响很大,
智利的强制储蓄制度仅涉及养老保险制度,其 功能比较单一。
第二,新加坡要求企业和个人一起供款;而智 利只要求个人供款,企业不需要供款。
第三,新加坡统一由中央公积金局管理与经营; 而智利是民营分散管理,个人帐户基金交给各 个基金管理公司分散管理与经营。
传奇的美国
1.传统观念 作为一个新兴移民国家,美国人崇尚自我
4、牺牲自由与民主换取集权与稳定,但又不同 程度地进行社会改良,以防止过度的两极分化, 保障穷人的最低需要。
社会保障中的国家中心主义:
第一,政府主导 独立的、主动的地位,不太受阶级与利
益集团的影响。 决策者拥有自己的议程,通常超越各种
利益集团的压力而实施新政策。
第二,精英主义
权力及知识精英在社会保障政策制订 的过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制度制定与变革 方面的技术专家。
4英国强调市场德国强调合作主义英国自由主义德国威权主义保守4德法社会保障制度的区别人口结构不同自由程度不同保守程度不同社会保障结构不同5德国与美国第一德国最初建立社会保险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促进劳资合作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介绍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介绍新加坡的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两部分组成。
社会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个人储蓄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构成,是新加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也是其最具特色之处。
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对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成员给予救助,如对穷人发放津贴和救助金,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辅助部分。
一、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1955年7月1日,中央公积金制度正式建立并实施。
最初,公积金制度所包括的劳动者是指受雇于同一雇主、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工人,不包括临时工及独立劳动者,也只是一个强制性的储蓄计划,保障的范围也只涉及公积金会员退休或因伤残丧失工作能力后的基本生活。
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加坡政府在原有储蓄计划的基础上,又推出了一系列公积金计划,包括的范围除养老保险外,还包括住房、医疗、教育、投资增值等多个方面,如1968年推出的“公共组屋计划”、1984年推出的“医疗储蓄计划”、1995年推出的“填补医疗储蓄计划”等等。
二、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组织和实施1、缴费率雇主和雇员都向中央公积金缴费。
1955年的缴费率为10%(雇主和雇员各缴纳5%),1968年上升到13%,1984年达到50%,目前基本稳定在40%,其中雇主缴17%,雇员缴23%.但由于公积金制度规定其会员可以将一部分积累额购买住房、股票和支付教育及住院医疗费用,因此,实际用于养老的公积金远低于40%的缴费率。
为了避免公积金过多用于其他支付而影响养老保险,1987年政府规定,达到55岁后必须在其公积金账户中保留一笔最低存款,以充分保证60岁退休后可以购买相当于社会平均收入25%的最低终身年金。
2、中央公积金的构成中央公积金是一个完全积累的强制储蓄计划。
55岁以下会员的个人账户一分为三,普通账户、医疗账户和特别账户。
普通账户的储蓄可用于住房、保险、获准的投资和教育支出;医疗账户用于住院费支出和获准情况下的医疗项目支出;特殊账户中的储蓄用于养老和紧急支出。
新加坡、智利和香港的养老保险制度比较
新加坡、智利和香港的养老保险制度比较作者:田焱陈政达张静来源:《管理观察》2015年第12期摘要:新加坡和智利的社会保险制度属于强制储蓄型,香港的强积金和前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
新加坡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鲜明的本国特色,其核心制度是中央公积金制度,其巨大的优越性为新加坡的社会经济和社会需求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已创立,到20世纪80年代时已经很不适应智利的发展,所以进行了改革,由原先传统的现收现付社会统筹的筹资模式变为了由强制性的个人储蓄为主导。
香港作为实行一国两制下的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导致它的社会保障制度也独具特色,它的社会保障模式由其基本经济政策、社会政策以及传统的福利观和西方福利观的影响所决定,它为保障香港的繁荣发展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新加坡智利香港养老保险制度比较1.三地的社会保障制度概述新加坡。
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是中央公积金制度,实施主体为政府,实施机构为中央公积金局。
中央公积金制度是集养老、医疗、住房、家庭保障等多种功能为一身的综合性、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智利。
1924年,智利社会保障制度建立(针对产业工人、公职人员和其他行政雇员的“卡加” 计划的实施)。
20世纪70-80年代智利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改革,使其由现收现付制转变为完全积累制,并走上了私营化管理的轨道。
改革中最为世人瞩目的就是其在养老保险制度的创举——“智利模式”。
香港。
香港社保,官方全称为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英文缩写为MPF,以下简称“香港强积金制度”,也被称为“香港的社保”),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自200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
2.三地的社会保障制度比较2.1 建立目的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职工的养老问题,为雇员退休后或不能继续工作时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智利在1924 年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实质是针对产业工人、公职人员和其他行政雇员的“卡加” 计划的实施。
新加坡、智利和香港的养老保险制度比较
养老保险制度比较
1 . 三地 的社 会保 障制度 概 述
新加坡 。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是中央公积金
制 度 , 实施 主 体 为政 府 ,实 施 机 构 为 中 央 公 积 金 局 。 中 央 公积 金 制 度 是 集 养 老 、 医 疗 、住 房 、家 庭 保 障等 多种
作者简介 :田焱 ( 1 9 9 3 一),女 ,本科 ,劳动与社会保 障专业 . 陈政达 ( 1 9 9 5 ~),男,本科 ,政 治学与行政 学专业 张静 ( 1 9 9 3 一),女 ,本科 ,公共事业 管理 专业 .
的商 品住 房 ;社 区 、家 庭 和 个 人 养 老 。住 房 保 障 制 度 包
括公共住房计划 ,私人住房财产计划 ,住房保护计划和
非 居住 类 财 产计 划 。
智 利 现 有 的体 系 框 架 为 :个 人 账 户 、 社会 保 险和 社
的为就 业 人士 提供 正 式退 休 保障 的制 度 。除条 例豁 免的 少 数人 士或 受雇 不足 6 0日的雇 员 外, “ 全港 l 8岁至 6 5 岁 的 雇 员都必须 加入 已注册 的强积 金计划 并 向该计 划供 款 ” 。 2 . 3体 系结构 新 加 坡 的社 保 体 系 有 养 老 保 障 制 度 、 医疗 保 障制 度 和 住 房 保 障制 度 支 撑 。其 中 ,养 老 保 障 制 度 又 包 括 中 央
公 积 金 账 户 一 一 特 殊 账 户 和 普 通 账 户 ;老 年 保 障盾 牌 计 划 ~ 一 长 期 照 顾 的老 年 人 ;住 房 养 老 一 一 限于 私 人 建 造
开始实施 的社会保障制度 。
三地 的社 会保 障 制度 比较
2 . 1建 立 目的
社会保障私有化研究——以智利养老保险为例
社会保障私有化研究——以智利养老保险为例金俊杰;童桂林;杨婧【摘要】在社会保障私有化发展过程中,智利对传统的现收现付制进行了根本性变革,建立了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完全积累制模式,形成了具有典型性的社会保障形式——智利模式.作为社会保障私有化的一种重要模式,智利模式兼具典型性和特殊性,容易在概念界定、价值探讨中出现较大的争议,在其运营和监管、成效和问题等方面备受关注,这些无疑将会对我国养老金制度变革具有重要的镜鉴作用.【期刊名称】《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8(000)008【总页数】3页(P55-57)【关键词】社会保障;私有化;智利模式【作者】金俊杰;童桂林;杨婧【作者单位】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安徽合肥230031;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安徽合肥230031;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安徽合肥23003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C913.7;D778.4社会保障私有化,是指在社会保障领域变革传统的养老金模式,实行由个人缴费、个人所有、完全积累、私营组织运营的养老金私有化制度。
智利所实行的养老保险私有化改革:一是养老基金的社会统筹取代了强制性的个人退休账户;二是养老基金管理由公共管理部门转到私人机构;三是养老金筹资模式由现收现付制转变为基金制;四是社会养老计划从原有的固定养老金制转变为固定缴费制,养老金数额主要取决于投保人员缴费与养老基金投资收益状况。
由社会保障私有化而催生的智利模式,从根本上变革了传统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其代表性和典型性是毋庸置疑的。
一、社会保障私有化概念与释疑马丁·费尔德斯坦在他所主编的《养老社会保障私有化》一书中指明,私有化是指原有的基金现收现付制向强制性基金积累模式下的个人自由账户转变,其关键点在于个人是否拥有投资决策主动权,因为供款是法定的或强制性的,政府相关部门应承担养老基金投资收入保障的责任。
郑功成从智利模式所具有的个人缴费、个人所有、完全积累、私人机构运营等四个重要特征出发,精确地概括社会保障私有化的实质内涵而被广泛采纳。
社会保障法基础理论
第二章、社会保障法基础理论第一节、社会保障法基本问题一、社会保障(一)社会保障的词源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最早出现在美国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of 1935)。
1938年,新西兰在其法律中也使用了这个词,将一些现行的和新的社会保障补助金合并在一起。
随后,1941年英国首相丘吉尔和美国总统罗斯福共同签署的《大西洋宪章》、1942年英国的贝弗里奇报告、1944年国际劳工组织第26届大会通过的《费城宣言》以及1948年联合国《人权宣言》中先后均使用了这个词。
二战后,社会保障一词成为国际文件和各国普遍采纳的用语,1952年第35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确立了应当把社会保障作为一种普遍性制度加以实行的原则,规定了社会保障的基本准则。
这一术语的简单而又引人注目的表述,作为全世界人民一种最深刻、最普遍的渴求,它的价值铭刻在人们的心中。
①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保障一词开始频繁出现在中国的各种场合。
2004年宪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这一术语: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2004年11月国务院发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二)社会保障的界定1、国外对社会保障的界定国际劳工局社会保障司将社会保障概括为社会通过一系列的公共措施向其成员提供的用以抵御因疾病、生育、工伤、失业、伤残、年老和死亡而丧失收入或收入锐减引起的经济和社会灾难的保护,医疗保险的提供,以及有子女家庭补贴的提供。
②美国作为最先采用社会保障一词的国家,美国社会保障署编写的《全球社会保障制度》一书将社会保障定义为:“根据政府法规而建立的项目,给个人谋生能力中断或丧失以保险,还为结婚、生育或死亡而需要某些特殊开支时提供保障。
为抚养子女而发给的家属津贴也包括在这个定义之中。
”③德国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发源地,依德国劳动与社会部所发行的社会保障概要,社会保障主要系指社会法法典所规范的劳动促进(包括职业训练、职业介绍及失业保险)、教育促进、健康保险、年金保险、伤害保险、照护保险、战争受①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主编:《社会保障基础》,王刚义、魏新武译,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4页。
世界主要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世界主要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一)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这其实就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型。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建立于1955年7月,规定每个雇员都是中央公积金的会员,每个会员必须按其月薪的一定比例缴纳公积金。
公积金由雇员和雇主双方分担,按月存人雇员的账户。
参加公积金制度的会员,若永久离开新加坡,终身残废或达到55岁退休年龄方能领取公积金。
为了保证会员失去工作能力后能够支付基本生活费用,中央公积金局规定,普通户头的最低存款颇为3.38万元,只有在扣除这一最低存款额后,会员才有权动用余额进行各种投资。
目前中央公积金用途除了最初设想的为年老的雇员提供养老金以外,已扩大到住房、交通、保健、投资和教育等多个方面。
中央公积金制度解决住房问题的核心政策是鼓励居民自己购建房,把住房供给从国家低价出租改为国家建房,由住户分期付款购买。
推行住房自有权计划,一方面把原属国家所有的住房逐步转让给个人,另一方面对经济收人不同的家庭,实行不同的政策:对收入高的居民,国家不包其住房,使其住宅完全商品化;而对中低收人家庭,实行准商品模式,政府投资建造社会住宅.然后再按优惠条件出卖。
在新加坡,不论是国家兴建住宅还是个人购买住宅,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公积金。
雇员可以动用公积金储蓄作为购买住宅的首期付款;购房者从银行所借的住房贷款,可用每月缴纳的公积金分期还款。
这样,雇员购买住房的款项(首付款和从银行得到的贷款)都可用公积金储蓄偿付。
(二)日本的互助合作模式日本的互助合作模式,是指在日本金融市场中,民间金融机构在住宅信贷方面非常活跃,民间与官方相互结合的住房金融模式。
其模式的主要内容是:首先,重视建立官方的和官民结合的机构或组织,以保证政府住房政策、法令和计划的贯彻执行。
其次,建立具体贯彻执行政府政策的机构,如“住房金融公库”作为政府对住房进行资助的一种组织,行使政策性住房金融的职能。
第三,建立为政府制定政策出谋划策的咨询机构。
政府既对住宅建设投资给予资助,同时又大力扶植住房金融业务的发展,使得日本官民合作的特征更加明显,以及住房信贷市场更加活跃。
社会保障模式的经济效应比较
德国
1.2
0.6
0.7
4.7
3.8
9.3
7.2
9.8
4.66
由分析可知: 当社会保障水平过高时,且主要有国家而不是自 己支付失业保险金时,很多人宁愿事业而不愿意 寻找艰苦一点的工作。
四、综合比较分析
• 社会保障模式、保障水平与社会经济关系状况
从表中分析可知: 国家福利型高于自保公助型和中央公积金型的 项目有:社会保障支出水平、中央财政支出中 社会保障所占比重、通货膨胀率、失业率 国家福利型低于自保公助型和中央公积金型的 项目有:GDP增长率、人均GNP增长率、国内 储蓄占GDP比重、国内投资占GDP比重、私人 消费占会保障支出水平,会导致财政赤字 及失业率增加,使政府出于进退两 难境地
对我们的启示:中国社会保障体制的发展, 应注意吸取国外教训,选择自保公助型和 中央公积金型发展模式。
谢 谢 观 看
遵循原则:效率与激励原则 资金筹集方式:由雇主雇员一方或双方必须缴纳 社保费用,形成基金积累 成绩最为显著的国家------新加坡、智利 (一)中央公积型制度-----新加坡 特征: 1.强调自食其力、自力更生、自我保障 2.资金筹集全部由雇主和雇员按一定比例缴纳 3.公积金制度以福利为主,社会保障为辅 4.激励功能较强 5.由单一功能发展到多功能 6.公积金的使用设管理有严格的法律程序 (二)储蓄积累型制度-----智利 特征: 1.建立个人账户 2.私营机构运作 3.养老金支付方式 4.养老基金投资
5.资金来源多元化
典型国家:德国、美国、日本
社会保障的三种模式
• 1.自保公助型 • 2.国家福利型 • 3.自我积累型
遵循原则:充分体现公平原则 资金筹集方式:国家作为主体角色,由财政负担主要资金来源 主要特征: 1.实行收入所得再分配,用累进税办法使社会财富不集中在少 数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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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别
覆盖范围
理主体
政府角色
新加坡
不仅覆盖积极的工作人口,它还覆盖年轻的和其他不工作的新加坡人
完全积累
缴费率稳定在40%,其中雇主17%,雇员23%
一次给付
政府
负责对公积金的管理
智利
覆盖范围有限,这种模式虽然在改革初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工人参与,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参加缴费的职工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却在下降
完全积累
雇员从应纳税中扣除10%存入个人账户,再按应纳税的3%收取附加养老金,雇主不承担任何费用
计划提款、终身年金、计划提款加终身年金
私营公司
公司破产时,养老金由国家财政支出
香港
除了《强积金条例》所订明获豁免的人士以外,所有年满18岁至未满65岁的雇员及自雇人士均须参加强积金计划
完全积累
雇员和雇主各缴雇员收入的5%,若雇员收入低于4000港币,雇员不缴费,由雇主按雇员收入的5%缴费,若雇员收入超过20000港币,雇员和雇主只需分缴20000元的5%,雇员可额外进行额外公益性缴费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智利私有化年金制度、香港强制公积金制优点、区别及联系
一、优点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
智利私有化年金制度
香港强制公积金制
促进了新加坡经济的快速增长,覆盖范围广,积累率高,住房拥有率高,投资回报率高
以个人为直接责任主体,采用完全积累方式,从而在减轻政府责任的同时也较好地解决了劳动者代际之间的矛盾;私营化、资本化管理给养老基金带来了较高的投资回报;其迫使国民增加储蓄,对于改变智利国民不好储蓄的传统,进而增加国民经济建设资金的来源显然具有非常直接的效应
一次性给付
私人机构
对强积金进行监管并建立补偿基金
三、联系
三种年金制度都采用了完全积累的资金筹集模式,不论是政府管理还是交给私人机构管理,资金管理都存在风险,同时也有增值的机会,都是纵向平衡,是自己年轻养自己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