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教师教与学生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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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教师教与学生学的关系

《新课程语文课程标准》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而学生则处于教学的主体地位。由此可见,在课堂上,教师要把握好这个“导”字,也就是在课堂上教师不再只一个传递信息、讲书本知识复制给学生的人,而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促进者。

主导与主体的本质含义

(一)主导。长期以来,人们有一种错觉,认为发挥主导作用就是教师滔滔不绝的讲解,学生安安静静地听讲,教师连珠炮般的提问,学生如流水般地应答。当然,教师的“讲”与“问”是需要的,特别是在关键处,教师的精讲、精问往往起了画龙点睛、恍然大悟的导向作用。但不能走极端,认为教师的每句话都必要。“主导”的本意应从下列两方面考虑:一是教导。意即教育、指导、引导,重在给学生指明方向,引导上路,全面发展。二是辅导。意即辅助与疏导。针对学生课内外学习中发生的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予以辅助、帮助,如同流水受堵,需要疏导一样。上述“主导”的两个方面,可视情况不同,有时以教导为主,有时以辅导为主,有时则两者兼具。

(二)主体。所谓“主体”,哲学上原指“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在教育上,学生的主体作用即教师“以生为本”,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发展的过程。其中,学习主体的主动努力程度往往决定其学习的效果。教与学的关系问题是教学过程的本质问题,同时也是教学论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教学结构由学生、教师、教材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既是学生学习的伙伴,又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教材提供教与学的内容。也就是说,教学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统一,这种统一的实质是交往、互动。基于此,新课程把教学过程看成是师生交往、积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把教学本质定位为交往,是对教学过程的正本清源。它是对把教学看成是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向学生传授知识、训练技能、发展智力、培养能力、陶冶品德的过程”这一传统观点的重大突破。

在传统教学观下,师生之间的关系的本质就是知识传授关系。学生总是习惯于将书本知识当作“圣旨”,教师扮演着宣读“圣旨”的“钦差大臣”的角色,学生则是领受“圣旨”的顺民。现代教学论认为,教学是师生互动的活动,教师只是“平等中的首席”。在教学中,教师与学生总是处于一定的交往关系中,没有交往,教育关系就不能成立,教育活动便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交往不仅仅是指表面的交往,而是内在的精神交流。它强调平等与对话。可令人遗憾的是,目前由于某些不合理的、制度化的生活限制了师生间的交往,教师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教师成了教学中的权威,学生自由说话、表达思想的机会和权力被剥夺了,课堂成了教师向学生传授“法定知识”的场所,教师与学生作为完整的精神整体的人格相遇都退到了一边,教师成了知识的拥有者和传授者,是权威,学生则是缺乏知识的不成熟的人。教师的传授就是教育的中心活动,学生的接受活动则是以教师的传授为转移的,教师是主宰,而学生被动地接受和服从,师生缺乏真实的直接的精神交流,教师沉醉于自己的思维世界中,不再倾听学生的声音,更听不进异己的声音。新课程理念强调,教学是教与学的交往、互动,师生双方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现,从而达到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交往昭示着教学不是教师教、学生学的机械相加;传统的严格意义上的教师教和学生学,将不断让位于师生互教互学,彼此将形成一个真正的“学习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当中,“学生的教师”和“教师的学生”不复存在,代之而起的是新的术语:“教师式学生”和“学生式教师”。教师不再仅仅去教,而且也通过对话被教,学生在被教的同时,也同时在教。他们共同对整个成长负责。对教学而言,交往意味着人人参与,意味着平意味着合作性意义建构,它不仅是一种认识活动过程,更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平等的精神交流。对学生而言,交往意味着主体性的凸显、个性的表现、创造性的

解放。对教师而交往意味着上课不仅是传授知识,而是一起分享理解,促进学习;上课不是单向的付出,而是生命活动、专业成长和自我实现的过程、交往还意味着教师角色定位的转换:教师由教学中的主角转向“平等中的首席”,由传统的知识传授者转向现代的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可以说,创设基于师生交往的互动、互惠的教学关系,是本次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必须坚持学生的主体地位

对于教师来说,学生是受教育的客体;对于解决教学任务的一系列认识活动来说,学生又是学习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学习是学生在老师的引导下解决教育教学任务获得一定知识,能力的一系列认识活动。学生是有主观能动性的,在教学活动中是积极的参与者,而不是一个被动的接受教师灌输知识的客器。他们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可以很好地接受教师的教育,也有权利抵制这种教育。教师的教育和教材对于学生的发展来说,只是外固,真正获取知识、得到发展还要靠学生的内因起作用。学生作为内因主动的学习不存在了,教师和教材再好的外因也将失去意义,因为再适宜的温度也不会从石头中孵出小鸡来。

二、实现教的方式的转变对教师来说,进行主体性教学,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显得格外重要。在教学中提倡主体性教学,是落实素质教育的保证。而主体性教育的核心,就是让学生自主学习,教师在教学中则必须发扬教学民主,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里主要体现在教师观念更新和教师角色转变两个方面。1、要进行主体性教学,就要转变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

第一,要树立主体性学生观,确立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的观念。主体性教学思想认为,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是课堂和课外实践活动的主体,这个主体就应百分之百被体现,教师的教学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第二,在教学实践操作中,必须突出强调教师主导作用的充分展示。第三,要进行主体性教学,就要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逐渐增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大胆质疑,对课本,对教师讲的内容,都要通过“思考、质疑、消化、吸收”这个过程,这样才能学到真正的知识。2、要进行主体性教学,就要转变自身的角色。在教学中要注重以人为本,注重学生主体性的发挥,注重自身角色的转变。第一,教师是主体性教学活动的设计者,教师在组织教学活动之前必须制订好教学目标,提高对教育对象的认识,认真钻研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设计好教学程序。

第二,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从教学活动的开始到教学活动的结束,教师总是要充分组织教学活动的各个因素,必须把主体性的学生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学生积极、能动的主体性因素,并协调多种因素之间的关系,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三,教师是教学活动过程中的主导者,在活动过程中,一方面,教师采用一定的教学方法对教学内容进行一定的讲授、示范、指导,促使学生内化和运用知识,并对学生提出适当的问题、布置一定的作业,让学生自主、能动地回答和完成;另一方面,教师还要根据学生学习的情境、状态、方式、结果,根据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学生学习的困惑和质疑,矫正自己的教育方法,引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学习兴趣、学习需要,从而使整个教学过程向着有利于教学任务完成、教学目标实现的方向发展。

三、实现学习方式的重大转变新课程倡导的学习方式主要有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主体性教学也要求转变学习方式,而要转变学习方式,主要的表现就是让学生参与课堂教学。在解决学生参与课堂教学,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上,教师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学生课堂教学的参与度,充分体现学生主体地位。学生是课堂教学的主体。在课堂上学生没有参与或参与得不够,就谈不上“主体”。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学生学习是学生自己的事,是任何人也代替不了的,包括我们教师,学习是学生的自我建构过程,那就要求学生要参与课堂教学,不仅要积极参与,还要有效参与,二者缺一不可,二者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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