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检测工作管理规定
施工质量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
施工质量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掌握公路或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状况,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是指路桥建设(贵州)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或具有公路水运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或者相应专项能力等级,且通过计量认证,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法人授权的独立组织.第三条中交路建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负责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中交路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责任(一)监督各方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开展公路或铁路施工质量检测工作;(二)对检测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进行评审和处理;第六条公司质量主管领导责任(一)组织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进行检测管理工作;(二)主持检测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的讨论分析,确定处理方案并提交中交路建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七条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责任(一)负责制定及修订检测管理办法并监督其有效运行;(二)协调解决好二级单位、施工项目及第三方检测机构间的关系;(三)签认第三方检测机构上报的检测结果;(四)对检测发现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制定整改、预防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八条第三方检测机构责任(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二)认真履行检测合同,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负责制定详细的检测工作计划和检测方案,制定检测结论及技术建议;(三)保证检测资料清晰完整,便于查找和可追溯;(四)严格执行检测不合格及时报告制度,以便于中交路建及各单位掌握质量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体工程质量;(五)检测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人员及设备,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六)委托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九条各二级单位(项目)责任(一)被检测项目要积极配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工作,及时提供报检单,及时提供设计参数和资料等,确保现场检测条件满足要求;(二)对检测发现的各类质量问题,确保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原则下制定整改方案,进行彻底整改;(三)各二级单位及时掌握项目动态,掌握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结果,有不合格情况时,组织制定或审核整改方案,验证整改结果,并负责向中交路建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报告.第三章检测依据第十条执行现行公路和铁路工程施工规范及标准(一)《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三)《关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及其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四)《铁路隧道衬砌质量无损检测规程》(TB 10223-2004)(五)《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规程》(TB10426—2004)(六)《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10425—94)(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八)《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九)《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十)《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十一)检测工程有关设计文件。
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
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是保障公平、公正、公开的检测服务进行的重要法规。
为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有效管理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必不可少的。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1.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对于符合条件的机构,应当充分保障其获得认定的机会。
同时,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应当被及时取消认定。
这种认定的原则能够保障各方利益,避免片面性和私利性。
2.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设备条件。
只有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和设备条件的机构,才能够进行准确可靠的检测工作。
为此,应当明确规定机构所需具备的技术要求和设备要求,并进行评估认定。
3.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遵守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是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的基础。
为此,应明确规定实验室质量管理的要求,包括设备校准、标准品的使用、数据的管理和评审等方面。
4.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保障检测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检测结果对于各方的利益都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检测机构应当确保检测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
具体方面包括受检样品的接收、检测方法的选择、检测过程的记录和结果的报告等。
5.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纠纷处理机制。
在一些复杂的检测情况下,难免会出现检测结果的争议。
为了解决这些争议,应当建立一个独立的纠纷处理机制,对双方的申诉进行公正、公开的处理。
6.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加强与其他机构的合作交流。
检测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因此,应鼓励和促进第三方检测机构与其他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提高检测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7.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检测结果对于各方的利益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如果检测机构的工作出现差错或违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对于检测结果的解释和应用,也应当给出明确的规定。
8.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与人员的水平和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
工程三检制度规定
工程三检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第三方检测工作,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第三方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或个人按照规定从事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
第三条工程第三方检测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维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四条工程第三方检测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和能力,严格按照检测标准和程序进行检测,不得违规操作或篡改数据。
第五条工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设备、人员、方法等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工程第三方检测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保证检测标准和方法正确严谨。
第七条工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检测资料至少五年以上,便于查询和核查。
第八条工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加强对检测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检测结果可靠。
第二章检测范围第九条工程第三方检测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材料、施工工艺、安全等方面。
第十条工程第三方检测应当对建设工程的各个节点和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检测,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一条工程第三方检测应当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进行检测,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和结论。
第十二条工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先进的检测设备,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工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保证检测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第三章检测流程第十四条工程第三方检测应当按照规定的检测程序和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工程第三方检测应当在检测前进行现场勘查和样品采集,详细记录检测过程和方法。
第十六条工程第三方检测应当按照检测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测,不得随意更改检测方案或结果。
第十七条工程第三方检测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和结论,如有问题应当立即整改并重新检测。
2023年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
2023年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第三方检测是指由独立于被测对象和检测机构之外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测试、认证等活动,以提供客观、公正、可靠的检测结果和服务。
第三方检测可以有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的提升,在国际贸易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管理第三方检测,2023年发布了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以下是该规定的主要内容:一、目的和适用范围该规定的目的是规范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运作,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可靠性,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从事第三方检测的机构,无论是公立机构、私营机构还是非营利机构。
二、资质认定和管理对于从事第三方检测的机构,必须依法获得资质认定。
资质认定机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申请机构的人员、设备、实验室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全面评估。
资质认定需要定期进行复评,以确保机构的能力和水平能够持续满足要求。
三、持证实施和过程监管获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持证实施,机构的证书应明确标明检测的范围和有效期。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随时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测工作,不得违法违规操作,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质量控制和保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和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培训、设备校准、方法验证、质控样品使用等环节。
机构对每一项检测活动应有记录和追溯能力,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
机构还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根据需求不断提升检测水平。
五、结果认可和信息公开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
监管部门应建立结果认可的机制,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建立信任和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检测水平和质量管理的提升。
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相关的检测机构名录、资质认定信息、检测标准等,方便公众查询和选择。
六、违法违规处罚对于违法违规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管部门应及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如警告、罚款、吊销证书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
附件7: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福铁路客运专线闽赣段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管理,推进过程控制标准化,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工程验收试验的规程规范、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和公司《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二条为加强第三方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第三方检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组员:公司安质、工程部部长、指挥部指挥长、设计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
第三章检测项目第三条第三方检测的项目有以下三种1.公司与质量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签订的检测合同中明确的项目,如桥梁桩基。
2.各标段施工单位与质量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签订的委托检测合同中明确的项目,如隧道衬砌和路基基桩等。
3.建设过程中公司及指挥部认为需要增加或抽验检测指定委托的- 136 -项目。
第四章检测方法第四条桥梁基桩检测采用瞬态激振法(低应变)和声波透射法,隧道衬砌采用地质雷达检测,路基基桩采用无损检测(低应变、大应变)、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荷载试验(单桩、复合地基)等。
第五条第三方检测在施工单位按规定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验的基础上进行。
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因第三方检测而减少相应检测频次,降低检测质量。
第五章检测单位组织机构第六条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进场后应组建第三方检测项目部,检测站项目部应配备独立的办公、生活、交通、通讯等设施,食宿自理,不得与施工单位一起办公和食宿,不得借用施工单位交通工具。
第七条各检测单位进场后在一周时间内将项目部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组织机构等报送所在标段的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所属指挥部及公司安全质量部。
第八条各检测单位应按照投标承诺、合同要求和标段施工进展情况合理安排进场人员和设备,确保进场检测设备数量、状态、性能以及人员数量等满足投标承诺及施工现场进度的需要,同时加强仪器设备维护与校准,确保检测设备状态良好。
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
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附件7: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福铁路客运专线闽赣段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管理,推进过程控制标准化,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工程验收试验的规程规范、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和公司《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二条为加强第三方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第三方检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组员:公司安质、工程部部长、指挥部指挥长、设计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
第三章检测项目第三条第三方检测的项目有以下三种1.公司与质量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签订的检测合同中明确的项目,如桥梁桩基。
2.各标段施工单位与质量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签订的委托检测合同中明确的项目,如隧道衬砌和路基基桩等。
3.建设过程中公司及指挥部认为需要增加或抽验检测指定委托的项目。
第四章检测方法第四条桥梁基桩检测采用瞬态激振法(低应变)和声波透射法,隧道衬砌采用地质雷达检测,路基基桩采用无损检测(低应变、大应变)、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荷载试验(单桩、复合地基)等。
第五条第三方检测在施工单位按规定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验的基础上进行。
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因第三方检测而减少相应检测频次,降低检测质量。
第五章检测单位组织机构第六条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进场后应组建第三方检测项目部,检测站项目部应配备独立的办公、生活、交通、通讯等设施,食宿自理,不得与施工单位一起办公和食宿,不得借用施工单位交通工具。
第七条各检测单位进场后在一周时间内将项目部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组织机构等报送所在标段的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所属指挥部及公司安全质量部。
第八条各检测单位应按照投标承诺、合同要求和标段施工进展情况合理安排进场人员和设备,确保进场检测设备数量、状态、性能以及人员数量等满足投标承诺及施工现场进度的需要,同时加强仪器设备维护与校准,确保检测设备状态良好。
ehs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范文
ehs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
1. 咱这EHS(环境、健康、安全)第三方检测啊,那可是保证咱公司环境友好、员工健康、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就像给咱公司做个全面健康检查一样,可不能马虎。
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选择。
1. 资质审查。
找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时候,得先看看它有没有“金刚钻”,也就是相关的资质证书。
像环境检测就得有环保部门认可的资质,安全检测也得有对应的安全方面的资质。
要是连个正规资质都没有,那可就像找个没行医执照的人看病,不靠谱。
要求检测机构提供他们的资质副本复印件,咱得存档,这就好比是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
2. 口碑调查。
问问同行们,哪家检测机构靠谱。
这就像买东西看评价一样,要是大家都说某个检测机构不好,咱可不能往坑里跳。
可以在行业群里打听打听,或者找有经验的前辈问问。
还可以在网上搜搜看这个检测机构有没有啥负面新闻,要是经常被投诉或者有违规操作的新闻,那咱就得躲得远远的。
3. 检测能力评估。
看看这个检测机构能检测的项目全不全。
咱公司的EHS需求可不少,要是检测机构只能检测一两个项目,那肯定不行。
就像去饭店吃饭,要是菜单上只有一两道菜,肯定满足不了咱的胃口。
了解他们的检测设备是不是先进的。
老掉牙的设备检测出来的数据可能就不准,就像用老式相机拍现代的高清大片,肯定效果不好。
三、检测项目和频率。
1. 检测项目。
环境方面呢,像废水、废气、噪声这些都得检测。
废水得看看有没有超标排放污染物,废气也不能乱排,噪声不能吵到周围的居民和咱自己的员工。
这就像咱个人要讲卫生一样,公司也得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健康方面,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有害物质浓度这些都得检测。
比如说车间里有没有过量的粉尘啊,化学物质浓度是不是在安全范围内啊,要是员工整天在有害环境里工作,那身体肯定受不了。
安全方面,像消防设施是否有效、电气设备是否安全等都要检测。
消防设施要是关键时刻掉链子,那可就危险了,电气设备漏电啥的更是不得了。
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管理,维护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管理,包括资质管理、业务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用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公正、客观、诚实的原则,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第四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和技术能力,保证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信用管理体系,维护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做到言行一致、诚信守约。
第二章资质管理第七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证书。
第八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定期进行资质复核和检查,保证资质证书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第九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严格执行资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检测范围、方法和标准。
第十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积极参加行业组织的活动,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客户档案,保护客户隐私,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遵守商业竞争规则,不得从事与检测业务无关的商业活动。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制定检测方案和程序,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工作。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
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管理,提高检测质量和可信度,保障社会公众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检测工作的第三方机构。
第三方机构指依法组织检验、检疫、认证、检测、鉴定等项目的机构。
第三条第三方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在资质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
第四条第三方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众的权益。
第五条第三方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化的操作程序,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客观性。
第六条第三方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培训与管理、设备仪器的校准与维护、样品管理、数据处理和结果发布等环节。
第七条第三方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内部质量评审,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外部质量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资质认定第八条第三方机构必须依法申请相应的资质认定,并经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检测工作。
第九条资质认定包括两个层次: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
一级资质适用于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机构,二级资质适用于小型机构。
第十条资质认定的申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的法人资格、设备与仪器的齐全程度、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培训情况等。
第十一条相关部门应当对申请资质认定的机构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评估结果和建议意见。
第十二条资质认定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可以重新申请认定。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三条第三方机构应当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配备足够的人员数量,以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第十四条第三方机构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五条第三方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考核、奖惩等方面,确保人员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第十六条第三方机构应当对工作人员实施轮岗制度,以避免利益冲突和过度依赖。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并接受纪律和行为规范的监督。
第三方检测机构管理规定
第三方检测机构管理规定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独立、公正的检测机构,为各行业提供专业化的检测服务,具有保障消费者权益和推动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管理,保证其服务质量和公信力,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首先,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成立专业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检测工作科学、规范进行。
管理机构或委员会应由行业内专家组成,具备丰富的技术经验和专业知识,定期进行会议讨论,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同时,为了保证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第三方检测机构应确保管理机构或委员会的成员不受任何利益驱使,且具备相关行业的道德和职业操守。
其次,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制定透明、公正的检测标准和程序。
检测标准应基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实践,具备可操作性和可靠性,确保检测结果具有较高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同时,检测程序应详细规定检测流程、操作规范和必要的质量控制要求,确保检测工作的可追溯性和一致性。
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公布检测标准和程序时,应及时通知相关利益方,并接受公众的监督和信息公开。
第三,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培训、设备设施管理、文件记录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检测工作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人员培训应包括检测方法、操作规范、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检测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设备设施管理应包括设备选型、校准和维护等方面的管理,以确保设备的精确度和可靠性。
文件记录应包括检测流程、结果记录和检测报告的保留等方面的规定,以保证检测结果可追溯和可复查。
第四,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有效的客户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
客户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是保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公信力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
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客户意见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意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同时,对于客户纠纷,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独立的纠纷处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独立、公正地调查和处理纠纷,为客户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范本(2篇)
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本管理规定旨在规范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管理行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客观、准确和可靠性,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公正。
二、机构设置(一)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包括管理部门、技术部门、质量控制部门等。
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合理划分工作职能。
(二)第三方检测机构应配备具有相关知识和经验的检测人员,并建立健全的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检测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和素质。
三、质量管理(一)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活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标准物质的采购和使用、仪器设备的校准和维护、检测方法的验证等。
(三)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检测过程管理(一)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检测方案,并在检测过程中严格执行。
(二)第三方检测机构应保证在检测过程中的相关数据、记录和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进行任何篡改和造假行为。
(三)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结果报告(一)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及时向委托方提交检测结果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相关检测项目的结果及相关数据和记录。
(二)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对检测结果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性负责,并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解释和说明。
(三)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对检测结果的保密性负有责任,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泄露检测结果和相关信息。
六、监督和管理(一)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配合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第三方检测机构应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质量认证和监督检测,确保检测机构的合法性和信誉度。
(三)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委托方的投诉,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保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七、附则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所有第三方检测机构。
第三方工程检验检测管理制度
第三方工程检验检测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第三方工程检验检测工作,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减少工程质量风险,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可靠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加强第三方工程检验检测活动,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保证检验检测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
1.2 本制度适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工程检验检测的所有项目,涉及到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
1.3 第三方工程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按照本制度开展工作。
二、组织机构2.1 第三方工程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设立检验检测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工程检验检测工作。
2.2 检验检测部门应当设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和技术员等专业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
2.3 第三方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三、工作程序3.1 委托方提出检验检测需求后,第三方机构应当与委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要求、费用等。
3.2 第三方机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检验检测范围和内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工作。
3.3 检验检测过程中,第三方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4 检验检测结束后,第三方机构应当出具检测报告,将检测结果及时通知委托方,并向委托方提交最终报告。
四、质量保障4.1 第三方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内部审核等制度。
4.2 第三方机构应当对参与检测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4.3 第三方机构应当定期对检测设备和仪器进行检验校准,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4.4 第三方机构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和纠纷,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五、责任追究5.1 第三方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工作,对于检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可靠的情况,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2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行为,第三方机构应当接受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
“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控制,做到事前、事中、从点到面全方位、全过程控制,确保每一个施工工序的质量,建管中心将委托具有乙级以上资质且经过计量认证合格的试验检测单位承担本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试验检测任务.为了加强对“第三方"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保证每一个工程质量控制点都能控制到位,充分发挥“第三方"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作用,保证工程质量控制不漏盲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工作要求第一条第三方检测单位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车辆及燃油、办公设施及耗材、人员及生活设施,由“第三方”按照合同要求配备完整,满足试验检测任务需要,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开展工作;第二条“第三方"在施工现场附近设立驻扎点和临时试验室,配备试验室常用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设备必须经过标定满足试验检测需要;第三条“第三方”应对工程项目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检测任务,对所服务的各标段的每一个施工作业面都应巡视到、检测到,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质量控制点要及时地现场取样,尽快拿出试验数据,反馈给业主;第四条对分部、分项工程需按照规定的检测项目进行检测,频率不低于监理当月抽检内容的20%。
除此之外,必须进行其他为保证质量需要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保证工程质量控制检测无盲点;第五条质量控制要“用数据说话”,应及时地、准确地提供试验检测结果,做到在事前、事中控制工程质量,避免“事后验尸”给工程造成损失;第六条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天要向业主提供一份《第三方巡查记录》(附试验报告或试验检测数据),每周业主将给“第三方”下达工作任务,“第三方”每周上报一期《第三方检测巡查周报》(含电子文档)对本周检测进行总结.每月25日前向业主提供一份《工程质量抽检月报》,月报中应对各标段存在的质量问题汇总(对共性问题和个别问题分别汇总);第七条“第三方"的各项检测原始记录和各种报表应于妥善保存,交工验收时整理汇总归档;第八条配合业主做好阶段性检查和“三阶段”检查验收工作;第九条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省、市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的质量检查工作。
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
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
是指针导第三方实验室、检测机构、认证机构等进行检测、认证、评估等工作的管理规定。
这些规定通常由相关行业的监管部门或标准化组织制定,并由法律法规予以支持和执行。
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机构资质要求:规定了申请成为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格条件,包括人员资质要求、实验室设备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
2. 检测方法和标准:规定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应使用的检测方法和标准,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人员培训和教育:规定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开展的人员培训和教育活动,以保证检测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规定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和实施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样品管理、实验室设备校准、数据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5. 报告编制和出具:规定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应遵循的报告编制和出具流程,包括结果确认、报告格式、结果解读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制定和执行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可以确保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提高检测结果的可信度,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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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范文
ehs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
1. 咱们搞这个EHS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啊,就是为了确保咱公司在环境(Environment)、健康(Health)和安全(Safety)方面能达到标准,还能让第三方检测机构好好干活,可别给咱整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2. 这规定适用于公司里所有需要第三方检测的项目和部门,不管你是生产线上的,还是坐办公室的,只要和EHS检测沾边儿,就得按照这个来。
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选择。
1. 选第三方检测机构可不是抓阄儿,得谨慎点儿。
首先呢,这个机构得有合法的资质,就像人得有身份证一样,没有资质的咱可不能用。
啥资质呢?就是国家或者地方认可的那些个检测相关的资质,像计量认证(CMA)之类的,没有这个就好比厨师没健康证,谁敢用啊?2. 除了资质,咱还得看看他们的口碑。
这就跟买东西看评价似的,得打听打听这个机构在行业里的名声咋样。
要是口碑差得很,老是出岔子,那肯定不能要。
可以问问同行,或者在网上搜搜,看看有没有啥负面消息。
3. 价格虽然重要,但不能只看价格低就选。
咱可不能贪小便宜吃大亏,要是一家检测机构价格低得离谱,那他们检测的质量可能就没保障了。
就像你买东西,特别便宜的东西往往质量不咋地。
咱得在合理的价格范围内,找性价比高的机构。
三、检测项目和频率。
1. 检测项目得明确,不能糊里糊涂的。
比如说环境检测,是检测空气里的污染物呢,还是水的质量?健康方面,是检测员工的职业病相关指标,还是工作场所的卫生条件?安全方面,是检测设备的安全性,还是消防设施?每个项目都得列清楚,不能有遗漏。
2. 检测频率也很关键。
这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咱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定。
要是法律法规要求一年检测一次的,咱可不能偷懒。
要是咱公司有特殊情况,比如说生产工艺比较危险,那可能就得增加检测频率了。
就像身体不太好的人,得经常去医院检查一样。
四、检测流程。
1. 检测前的准备。
咱公司得提前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沟通好。
把咱公司的基本情况,像生产流程啊、检测地点啊、可能存在的特殊情况啥的都告诉人家。
化工企业公司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
为有效的开展项目建设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工程实体及无损检测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以及合同要求,实现项目质量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xxxx有限责任公司 xx 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第三方检测管理的有关职责、工作范围、人员、工作流程等管理要求。
3.1 工程管理部1) 签发抽检委托、督促抽检相关各方及时完成各项抽检工作。
2) 确认第三方检测单位实际抽检和底片(含 TOFD 图谱)复审工作量。
3) 对第三方检测单位在监督抽检及复核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跟踪至关闭。
4) 协调处理底片(含 TOFD 图谱)复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2 第三方检测单位1) 协助工程管理部对无损检测单位检测的工作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
2) 负责甲供设备材料的入库前、乙供设备材料的抽查检验及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查检测。
3) 负责无损检测单位底片(含 TOFD 图谱)的复核、复审。
4) 及时完成工程管理部委托的其他检测工作。
5) 负责焊工考试过程中的无损检测工作。
6) 负责无损检测单位γ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7) 第三方无损检测单位在工程管理部安排下,对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无损检测承包商的无损检测工作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3.3 监理单位1) 协助第三方检测单位做好材料及工程实体的现场抽检工作并提供抽检见证。
2) 督促、检查、落实承包商做好现场抽检条件的准备工作,如脚手架、电源、照明、人员告知及清场等。
3) 及时督促、检查工程承包商、无损检测单位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并跟踪至关闭。
3.4 各承包商1) 承建项目的所有自采设备材料和工程实体应接受抽检。
2) 为第三方检测单位执行抽检工作提供架子、照明、电源等辅助设施,提供抽检部位的位号、编号等技术参数。
3) 对已查出的不合格品及时进行整改、处置并按规定扩检,直至合格关闭。
4) 对返修未关闭和未按规定进行扩探和监督抽检的项目不得进行压力试验。
2024年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
2024年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____年第三方检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管理,提高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公正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第三方检测业务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条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公正、独立、专业地完成委托的检测任务,不得利用职权或者技术优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得提供虚假检测报告或者伪造检测结果。
第七条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及时、真实地向委托单位提供检测结果,并对结果的解释给予专业意见。
第八条委托单位在选择第三方检测机构时,应当考虑其资质、声誉、技术水平等因素,并签订明确的检测合同。
第九条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管,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
第二章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与许可管理第十条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和许可,方可从事相关的检测业务。
第十一条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申请、审批和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公示其检测资质和许可证书,并定期对外披露自身的经营状况和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三条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设备、仪器的购买、校准、维护和更新进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检测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第十六条相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许可进行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报告和年度审查等各项义务,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行为规范第十八条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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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检测工作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内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依据《关于开展隧道衬砌等铁路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的通知》(铁建设〔2011〕17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4〕637号)、现行检测技术规程规范、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结合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质量检测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是指按照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由公司通过独立招标程序确定委托的、依法持有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所从事的现场检测活动。
第三条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活动应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桥梁桩基、路基及支挡结构、隧道衬砌、房建桩基、钢结构、通信铁塔等由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的工作范围。
第五条实行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后,施工单位按规定应实施的自检工作不变,施工质量责任不变;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不变。
第六条第三方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内施工单位的现场检测自检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第七条组织机构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管理归口公司安质部,建设指挥部负责管段内第三方检测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作职责(一)安质部:1.制定公司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
2.指导现场指挥部召开第三方检测单位首次进场会议,每半年组织1次第三方检测单位履约情况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和考核。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实体质量抽检等工作。
4.审核第三方检测单位的验工计价及竣工结算。
5. 组织第三方检测招标工作。
6.每季度分析实体工程质量。
对第三方开展评估(二)工程部:负责组织指挥部、设计、咨询、监理和施工单位研究质量存在较大问题或安全存在较大风险的不合格工程实体的处理方案,组织对处理方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三)建设指挥部:1. 负责对第三方检测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协调各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工作。
2.审批第三方检测单位编制的检测大纲和实施细则。
3.根据施工进度,编制下达月度检测计划,编制检测及缺陷整治月报。
(建立台账),编制整治计划。
每月召开检查工作例会。
4.督促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5. 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研究缺陷处理方案,重大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初审意见报公司。
7.每季度组织对第三方检测单位进场人员、仪器设备等情况进行履约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和考核。
8.负责第三方检测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及验工计价的初审(四)第三方检测单位: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总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严格遵守铁路工程质量检测程序和公司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对检测过程的真实性和检测结论的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2. 检测单位应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项目检测机构,建立检测工作管理制度,配置满足工程检测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器具、办公及交通设施,配备经专业培训合格的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所持有的检测证书应与所从事的检测项目和内容相一致。
检测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 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大纲和实施细则需在检测单位进场后7天内编制完成,经建设指挥部审核,报公司批准方可实施。
4. 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的检测内容、频次和数量应满足合同和本规定要求。
检测方法和检测布点应综合考虑现场地质条件、结构类型、外形尺寸,并结合不同检测方法的优、缺点合理选定,做到安全适用、数据准确、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5. 检测单位应在公司、建设指挥部和监理单位监督下积极、独立开展检测工作,检测过程和检测结果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
6. 检测工作开始前,检测人员应核对受检工程的施工设计图、施工记录和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等资料,确认所有条件满足检测要求后方可开展检测工作。
7. 现场检测工作结束,检测工程师应及时分析处理检测数据,并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提交检测中间结果。
当检测发现不合格数据和结果时,存在问题的中间报告应于24小时内报建设指挥部、施工和监理单位,并附详细检测数据图表。
8. 检测单位应定时向建设指挥部报送统计报表,应按规定及时向建设指挥部、施工、监理单位报送检测报告和相关资料。
9. 检测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或对外委托其承担的检测项目。
10. 检测单位应对其现场从业人员进行廉政和爱岗敬业教育,杜绝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10. 检测过程中应遵守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
在检测工作期间,第三方检测单位须生活自理,独立办公并自行负责其参加检测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1. 在合同执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公司的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所检工程有关的信息。
(五)施工单位: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和验标要求开展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按程序报请组织第三方检测。
施工过程应注意对桩基声测管、锚杆锚索张拉端等辅助检测设备的保护,确保能正常检测;清除桩基桩头时,施工单位应确保桩体截面完整,桩体顶面应基本平整,便于桩基检测布点;挡墙、隧道报检前,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进行里程标识,并进行障碍清除;检测所需的水源、电源由施工单位负责提供。
2.严格按本办法第八章的要求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及给第三方检测单位提供相关资料,以便检测人员查阅核对和检测。
3.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4〕637号)要求,将检测和问题整改纳入施工组织管理。
第三方检测过程中,施工单位应给予必要的现场配合工作,不得干扰检测人员的检测工作。
4. 针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整改方案,报监理单位及建设指挥部审核,并按审核后的方案严格实施,施工单位不得私自对不合格情况进行整改。
发现重大质量缺陷时,应按公司组织召开的分析会和处理方案论证会确定的方案进行处理。
5. 当施工单位对现场检测过程或检测结果存有异议时,有权向公司、建设指挥部申诉。
6. 当检测中出现有损公正性的检测行为时,施工单位有权向公司、建设指挥部或监督部门申报,受理部门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7. 施工单位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检测实施或非法取得第三方检测结果。
8. 当检测确定存在不合格指标时,由于加倍抽样检测、复检、采用其他检测方法验证、不合格处理等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六)监理单位:1. 督促施工单位按《验标》要求完成自检工作,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报检资料,并签字盖章。
2. 监理单位应派监理工程师负责对第三方检测过程进行旁站监理,记录现场工程质量检测情况,并在现场检测记录上签字。
3. 负责对检测单位进场设备和人员的核查,审核检测方案和检测结果。
4. 做好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的协调工作,协调检测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
5. 检测发现质量缺陷后,审核施工单位关于质量缺陷部位的专项处理方案,并监督质量缺陷或隐患的整改。
6. 工地监理例会中,应针对第三方质量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监督和指导施工过程控制。
7. 审核第三方检测工程数量,提出验工计价意见。
8.负责第三方检测月度报表的审查汇总。
9.建立台账。
月度分析。
第三章检测人员、仪器设备要求第九条检测人员要求1. 进场的第三方检测人员应与投标承诺一致,人员的资质和数量应满足现场检测需要,应统一着装并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2. 检测人员应熟悉设计图纸、现行检测技术标准规程,坚持科学严谨、客观公正、数据真实有效,及时主动地做好检测工作。
3. 现场检测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
确需更换时,检测单位应将更换现场检测人员资质和工作履历,提前7天上报建设指挥部批准,报送公司安质部备案;检测单位更换现场负责人时,应提前14天报公司安质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更换。
更换人员的资质等级不得低于投标人员。
4. 工作期间检测人员需临时休假的,应报建设指挥部批准,现场负责人请假5天以上的,报公司安质部批准。
原则上检测单位现场负责人一年内(停工期除外)离开工地的时间不得超过60天。
第十条检测仪器设备要求1. 检测仪器设备的数量和规格型号必须达到投标书中的配置标准,同时满足现场检测需要,检测单位应在每月月报中制定下月的检测仪器进场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
2. 仪器设备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校,有计量合格证,并粘贴准用证,同时应经常保养,确保技术指标正常、精度满足要求、工作可靠。
3. 仪器设备应设专人使用管理,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齐全完整,内容包括产品说明书、检定证书、校准记录、检定和使用情况登记、调试和维修记录等。
4. 检测高峰期过后,仪器设备可根据现场检测任务的减少逐步退场,仪器设备退场前,检测单位应向监理和建设指挥部进行书面申请,经监理审核和建设指挥部批准后,仪器设备方可退场。
第四章受检工程的要求第十一条各类工程在具备检测条件、且经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第三方检测单位报检,报检表须经监理审核后方可提交给第三方检测单位。
施工单位应调查、收集待检工程的相关技术资料和施工记录,包括工程的各类设计参数、标高、施工工艺、地质状况、变更设计、施工过程及异常情况记录等信息,将其作为报检表的附件或参数,供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和判识。
第十二条路基工程1.K30、压实系数K、孔隙率n现场检测要求。
试验应避免在测试面过湿或干燥情况下进行,待检路基宜在压实后4h内检测。
待检路基表面应平整无坑洞,周围应无震源存在,雨天或风力大于6级的天气不得进行试验;须用反力装置的,反力装置由施工单位提供,其承载能力应大于最大试验荷载10kN以上,且应具有一定的高度。
2.E vd现场检测要求。
测试面宜水平,其倾斜度不大于5°, 待检路基表面应平整无坑洞,周围应无震源存在。
3.路基锚杆,路基预应力锚杆、锚索现场检测要求。
锚杆锚固段浆体强度达设计强度等级的100%时可进行试验,应提供锚杆,预应力锚杆、锚索的设计荷载值。
4.CFG桩头应采用混凝土切割机处理,桩顶表面应基本平整且无积水。
灌注桩应凿除桩顶浮浆或松散体,并露出坚硬的混凝土表面。
5.岩溶注浆面波法检测要求。
检测前施工单位应提供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记录和设计资料等,以便测试参数的设置和检测结果的分析、评定。
测试场地应尽量平整,对于地形起伏很大,但方量较小的应将起伏处挖除,对于方量较大的应改变测线方向或者绕避。
测试场地应保持干燥,地层表面不能有水覆盖;若有水时需抽干排净1~2天后方可进行检测。
场地周围不能存在影响测试的噪声,如机械施工等。
检测应在无雨天气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