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与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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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经营: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与现实选择
2006-9-12 15:12雷春王年咏【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金融业混业经营是指金融机构能够提供全部金融服务,以及通过持有企业股权、选派董事、监事等途径从事实业业务。商业银行视角的混业经营,亦即商业银行的全能银行化,是指商业银行全面提供银行信贷、证券、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业务,并通过持股、行使委托投票权等方式涉足实业(Benston,1994)。德国在二战前以及当今时代,均是全能银行的典型代表。英国、日本、美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逐步取消对混业经营的各种限制,推行全能银行制。1999年日本、美国全面推行全能银行制后,世界其他各国和地区也纷纷探讨金融业的分业与混业问题,并日益趋向全能银行制。在混业经营成为全球性趋势,且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的深度和广度因加入WTO而日益提升的背景下,探究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相关问题,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
一、文献描述:论证与结论
商业银行经营的混业与分业问题,一直是银行经营管理理论研究的热点,而其实践则决定着一个国家的银行经营管理格局与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这里从有关文献的分析着手,廓清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的利弊得失。
(一)文献涉猎的领域和问题
作为金融混业经营的一个重要侧面,全能银行化是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主要模式。而全能银行首先是金融中介,其次是集银、证(投资银行)、保、信等业务于一身的多功能金融中介,第三是事关金融监管体系及宏观金融安全的混业经营。因此,现有文献涉及理论探究和实证分析两个方面,试图解答的主要问题是逻辑关系依次递进的三个层面(叶辅靖,2001,pp.1-2,p19):(1)金融市场能否完全取代金融中介机构,它要解答的问题是银行等金融中介存在的原因。换言之,在金融市场迅猛发展的背景下,金融中介还有必要存在,“金融机构重要吗”?(Franklin Allen,2001)这需要用金融中介理论来回答。(2)如果金融中介仍然重要,它应该以何种形式或模式存在:专业型抑或全能型;就商业银行而言,是全能银行还是专业银行。这需要比较全能银行与专业金融机构的效率或消费者视角的利弊得失。(3)如果全能银行优于专业金融机构,全能银行会形成垄断、增大金融风险进而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吗?这需要借助公共选择理论,从实证分析中求得解答。
(二)理论与实证的解答
解答金融中介机构存在原因的理论是金融中介理论,它与有效市场理论和资产定价理论相对立。叶辅靖(2001,pp.19-50)综述了基于交易成本和不对称信息的现代金融中介理论及其现实脱节性,认为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并不因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交易成本的降低与不对称信息的改善而下降,反倒日益重要;同时,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易业已成为金融中介机构的核心业务。这样,金融市场不会完全取代金融中介,离开了金融中介的参与,金融市场(无论是传统金融市场还是新兴金融市场)都不成其为市场。Franklin Allen (2001)则批驳了资产定价理论忽略/否定金融中介机构作用的假定,认为过去50年的金融市场运行表明,“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金融机构(如银行、共同基金和养老基金等)和非金融公司,而非个人投资者。”(注:在传统金融市场上,个人投资者的地位日益下降,他们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比重,从1950年的90%,下降为1970年的68%,再降为1990年
的5l%,2000年则为39%.在衍生金融市场上,机构投资者是主要参与者。参见Franklin Allen (2001)。)因此,在考究金融体系问题时,必须同时考虑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的作用,“金融中介机构的确重要。”
在金融中介机构的存在模式、全能银行与金融安全和稳定方面,Benston(1994)较系统完整地综述了有关全能银行的七对关系。(1)全能银行与金融稳定性:规模较大、业务综合的全能银行,一旦(一家或几家)倒闭,会导致系统性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吗?(2)全能银行和经济发展:较之专业金融机构,全能银行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吗?(3)全能银行与资源配置效率:全能银行能像股票市场一样有效或更有效地配置资源,从而损害股票市场吗?(4)全能银行与市场垄断:由于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全能银行会排挤专业金融机构,垄断金融市场吗?(5)全能银行与政治经济势力的集中:因同时涉足金融业务和实业业务,全能银行会造成不正常的经济与政治权利集中吗(6)全能银行与消费者选择:业务全面多能的全能银行会减少消费者选择吗?(7)利益冲突问题:全能银行因兼营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如证券承销),会形成利益冲突,向投资者提供的投资建议有失公允吗?综合欧美学者及他本人近30年对美国、德国、日本银行体制演变的追踪研究,Benston指出,否定全能银行制的诸多理论,或证据不充分,或在逻辑上偏颇,或是对历史的误解;因此,全能银行利大于弊,应予大力推行。
此外,金融“功能观”(Merton,Bodie,1995)基于功能需求的稳定性认为,金融中介提供的创造、转换、服务和风险分散功能,比提供这些功能的金融机构稳定得多。这就是说,只要功能稳定,金融中介机构的体系结构与经营模式应“与时俱进”,不断变化。
(三)文献的结论
综上所述,现有文献的结论如下:(1)随着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的不断发展,金融中介机构的重要性日益提高;(2)全能银行比专业金融机构更有优势和效率;(3)全能银行更能促进金融稳定与安全,应予大力推行。这些文献及其结论,是解释欧美发达国家纷纷取消混业经营限制、推行全能银行制的学术推动力,它们表明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全能银行是商业银行发展的主流趋势。
二、现状剖析:分业格局与混业趋势的冲突
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问题的核心,是混业经营大势与分业经营格局的冲突。一方面,混业经营是全球银行业的发展大势,也是加入WTO后的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最终选择;另一方面,分业经营在中国仍有存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因此,学界对此仁智互见而又各不服气。
(一)分业经营制仍应坚持
这与中国金融业风险的特性、经济改革和市场化转轨的内在逻辑以及推行混业经营的制约因素有关。
首先,分业经营在推进金融稳定与安全、防范和化解经济与金融风险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巨额的国企不良债务、社保资金缺口和经济发展中的诸多政府“隐含担保”,以及大量的银行不良债权,不规范的证券市场运作,表明中国经济与金融业的现实与潜在风险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