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完整题库598题(含答案)
最新食品安全知识考核题库完整版598题(含参考答案)

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2.食品生产者应当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而没有主动召回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
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4.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5.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6.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7.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8.(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9.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11.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12.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14.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15.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16.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最新2020年食品安全管理员完整考试题库598题(含标准答案)

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标准答案)一、填空题1.《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已于2016年3月1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2.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4.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5.配料,是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6.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的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组成。
8.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9.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为(5)年。
10.已经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保健食品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延续。
11.乳制品生产企业对召回的乳制品应当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12.生鲜乳应当冷藏。
超过(2)小时未冷藏的生鲜乳,不得销售。
13.(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14.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应当依法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附有(检疫证明)。
15.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16.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17.对因标签.标识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可以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最新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完整考试题库598题(含答案)

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标准答案)一、填空题1.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2.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3.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4.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5.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6.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7.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8.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9.(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10.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12.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13.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14.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15.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16.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17.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精选新版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模拟考试题库598题(含答案)

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加工助剂(加工辅助物),本身不作为(食品配料)用,仅在(加工.配制或处理过程)中,为实现某一工艺目的而使用的物质或物料(不包括设备和器皿)。
2.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3.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4.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5.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6.(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7.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8.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9.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10.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1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2.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13.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14.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15.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16.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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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标准答案)一、填空题1.配料,是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2.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
3.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4.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5.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6.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7.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8.(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9.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10.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1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2.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13.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14.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15.加工助剂(加工辅助物),本身不作为(食品配料)用,仅在(加工.配制或处理过程)中,为实现某一工艺目的而使用的物质或物料(不包括设备和器皿)。
16.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最新2020年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题库完整版598题(含答案)

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标准答案)一、填空题1.生鲜乳应当冷藏。
超过(2)小时未冷藏的生鲜乳,不得销售。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4.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5.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6.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7.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8.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9.加工助剂(加工辅助物),本身不作为(食品配料)用,仅在(加工.配制或处理过程)中,为实现某一工艺目的而使用的物质或物料(不包括设备和器皿)。
10.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11.预包装食品,是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12.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13.(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14.乳制品生产企业对召回的乳制品应当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15.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16.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17.《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已于2016年3月1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新2020年食品安全管理员完整考题库598题(含答案)

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标准答案)一、填空题1.配料,是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2.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4.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5.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6.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7.(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8.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9.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10.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11.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12.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13.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14.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此种情形的召回为(三)级召回。
15.加工助剂(加工辅助物),本身不作为(食品配料)用,仅在(加工.配制或处理过程)中,为实现某一工艺目的而使用的物质或物料(不包括设备和器皿)。
最新精编食品安全知识模拟考试598题(含答案)

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2.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3.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4.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
5.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6.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7.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8.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9.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10.(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11.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1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13.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14.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15.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16.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最新2020年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题库598题(含参考答案)

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标准答案)一、填空题1.乳制品生产企业对召回的乳制品应当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2.(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3.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5.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6.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7.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8.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9.加工助剂(加工辅助物),本身不作为(食品配料)用,仅在(加工.配制或处理过程)中,为实现某一工艺目的而使用的物质或物料(不包括设备和器皿)。
10.配料,是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11.预包装食品,是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12.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13.保健食品的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组成。
14.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15.食品生产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在做出行政许可之前,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16.对因标签.标识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可以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最新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完整考试题库598题(含答案)

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保健食品的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组成。
2.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5.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6.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7.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8.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9.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0.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11.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12.加工助剂(加工辅助物),本身不作为(食品配料)用,仅在(加工.配制或处理过程)中,为实现某一工艺目的而使用的物质或物料(不包括设备和器皿)。
13.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14.食品生产者应当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而没有主动召回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
15.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16.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
最新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完整版考核题库598题(含答案)

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2.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三位是(食品类别)编码。
3.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4.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5.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6.(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7.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8.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9.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10.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11.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12.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13.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14.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15.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16.《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已于2016年3月1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新食品安全知识考试题库598题(含答案)

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2.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3.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4.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
5.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6.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7.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8.(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9.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10.(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1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1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3.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14.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15.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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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2.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
3.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4.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5.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6.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7.(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8.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10.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11.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1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4.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15.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16.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17.配料,是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18.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19.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20.保健食品的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组成。
21.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为(5)年。
22.乳制品生产企业对召回的乳制品应当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23.生鲜乳应当冷藏。
超过(2)小时未冷藏的生鲜乳,不得销售。
24.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25.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应当依法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附有(检疫证明)。
26.《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已于2016年3月1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27.两个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由(最先立案查处)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28.对因标签.标识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可以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29.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30.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31.《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现场核查应当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2.公安机关收到有关“瘦肉精”线索后应立即进行核查,对涉嫌犯罪的要迅速依法立案侦查;对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在接到线索之日起(2)日内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移送部门,有必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
33.各有关部门接到有关单位检出“瘦肉精”的报告或通报,或在检查中发现有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的情况,或接到群众有关“瘦肉精”的举报并经初步核实,涉嫌犯罪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瘦肉精”牵头监管部门,并报告当地政府)。
34.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应当书面通知(行政执法机关),同时抄送(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将(案卷材料退回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案件依法作出处理。
35.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36.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7.行政执法机关接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后,认为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3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