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发布 剑指大型公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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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唐宁8月8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正式发布,其对“十三五”期间我国医疗机构的设置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指导意见。
按惯例,《规划》每5年更新一次,根据考核评价的情况和当地社会、经济、医疗需求、医疗资源、疾病等发展变化情况,对所定指标进行修订。
主要指标医疗机构的设置以医疗服务需求、医疗服务能力、千人口床位数(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千人口医师数(千人口中医师数)和千人口护士数等主要指标进行宏观调控,具体指标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规划纲要》控制指标。
总体要求依据《规划》设置医疗机构,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严格调控公立医院总体规模和单体规模,规范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构建以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为引领,以省级医疗中心为支撑,市、县级医院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公立医院为主体、社会办医为补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一)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
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
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服务网络;促使城市各级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功能到位,利于发挥整体效能,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发展慢性病医疗机构。
积极支持康复医院、护理院(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慢性病医疗机构。
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在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c744ad7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8d.png)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01•【文号】国卫办医函〔2020〕357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国家癌症中心、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国家创伤医学中心、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2017年开始,我委印发了《“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国卫医发〔2017〕3号),启动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设置工作,依托高水平医院设置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打造医学高地,提升整体和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各地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和医院发展现状,制定委省共建方案,组织符合设置标准的医院进行申报,现已完成了心血管、癌症、老年、儿童、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类别的国家医疗中心设置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完成委省共建工作,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分XXX均衡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统筹推进国家级中心设置建设工作(一)加大对国家医学中心支持力度。
各相关省卫生健康委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各国家医学中心予以支持,加大在基础建设、设备配备等方面的投入,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在人员编制、招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方面给予更大自主权,探索符合国家医学中心功能定位的补偿机制,实行适应国家医学中心发展规律的医保政策,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多措并举促进国家医学中心发挥辐射引领作用。
《安徽省“十三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安徽省“十三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https://img.taocdn.com/s3/m/0cf1af8d6bec0975f465e2ce.png)
安徽省“十三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医药产业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民生产业,具有成长性、关联性和带动性的朝阳产业。
“十二五”期间,我省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在保障人民健康、优化工业结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
为促进我省医药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提高产业竞争力,实现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等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主要成就和存在的问题(一)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医药产业发展成绩显著的五年,医药产业总量提升,结构优化,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为我省工业经济较快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1、规模效益快速提高,总量继续攀升。
生产总量持续扩大。
2015年,我省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403户,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工业增加值190.3亿元,是2010年的2.3倍,年均增速18.4%。
发展质量提高。
2015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89.4亿元,实现利润51.1亿元,分别是2010年的2.6倍、2.4倍。
骨干企业不断成长。
- 1 -2015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医药生产企业达到84户。
其中,超10亿元的4户(丰原药业、双鹤药业、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厂和安庆海南卫康制药。
),超3亿元的24户,2010年分别为2户(丰原药业、双鹤药业)、17户。
2、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
生物制药发展提速。
2015年,生物制药行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90.2亿元,实现利润12.4亿元,利税14.5亿元,分别是2010年的3.7倍、4.4倍和4.1倍。
现代中药稳步增长。
2015年,现代中药行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25.8亿元,实现利润21.1亿元,利税30.7亿元,分别是2010年的3.3倍、4.3倍和3.7倍。
高端医疗器械发展迅速。
2015年,医疗器械行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 2 -63.2亿元,实现利润5.0亿元,利税7.4亿元,分别是2010年的3.8倍、5.9倍和5.2倍。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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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09•【字号】蚌政办〔2017〕41号•【施行日期】2017.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蚌政办〔2017〕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蚌埠市“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6月9日蚌埠市“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现状“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以深化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公益、公平、效率”,卫生计生事业取得快速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能力稳步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卫生计生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进一步彰显,为全市“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GDP)1253.05亿元,比上年增长10.2%,人均GDP 38267元(折合6143美元),增加2725元;全年财政收入228.36亿元,增长9.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19.68亿元,增长13.6%;全年财政支出244.72亿元,增长17.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52元,增长9.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69元,增长9.2%。
二、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2015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76.3岁,婴儿死亡率5.0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32‰,孕产妇死亡率19.4/10万,三项死亡率较2010年分别下降50.78%、48.66%、43.87%,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27.55/10万。
安徽省 “ 十三五 ” 卫生与健康规划( 2017 年发布)
![安徽省 “ 十三五 ” 卫生与健康规划( 2017 年发布)](https://img.taocdn.com/s3/m/010ecc12b90d6c85ec3ac646.png)
【法规标题】安徽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2017年发布)【发布部门】安徽省人民政府【发文字号】皖政〔2017〕113号【适用区域】安徽省【发布时间】2017-08-24【生效时间】2017-08-24【关键词】健康,其它健康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皖政〔2017〕11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2017年8月24日安徽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为推进健康安徽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16〕33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皖发〔2017〕16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意见》(皖发〔2017〕14号),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与思路第一节 “十二五”发展成就“十二五”期间是我省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迅速的五年。
全省上下锐意创新、奋力拼搏,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201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岁,比2010年提高0.92岁;孕产妇死亡率由25.46/10万下降到17.26/10万;婴儿死亡率由10.7‰下降到4.5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13.32‰下降到6.85‰。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建立,更多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生育政策调整有序实施,出生人口性别比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扎实推进。
医疗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健全,人均卫生资源拥有量持续增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增长39.4%、20.7%、49.2%。
合肥市“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合肥市“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https://img.taocdn.com/s3/m/814392a29b89680202d8251a.png)
合肥市“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7年7月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 (5)第一节现状 (5)第二节主要问题 (6)第三节形势和机遇 (8)第二章原则和目标 (9)第一节基本原则 (9)第二节主要目标 (10)第三章主要资源总体配置 (11)第一节总体布局 (11)第二节机构设置 (13)第三节床位配置 (14)第四节人员配置 (15)第五节信息化资源配置 (16)第六节设备配置 (19)第七节技术配置 (20)第四章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及发展 (21)第一节公立医院 (21)第二节社会办医院 (34)第三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6)第四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42)第五章功能整合 (47)第一节防治结合 (47)第二节上下联动 (48)第三节中西医并重 (49)第四节优化整合 (49)第五节医养结合 (51)第六章实施保障与监督评价 (52)第一节强化组织领导 (52)第二节创新体制机制 (52)第三节加大改革力度 (53)第四节强化监督评价 (54)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依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安徽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皖政办〔2016〕48号)和《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现状合肥市是安徽省省会,现辖4个县、4个区、1个县级市、59个街道、81个乡镇,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779万人,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预计达860万人。
经过多年发展,我市已建立起由各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较为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有了长足进步。
卫生服务资源逐年优化。
2015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2217个,其中:医院14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904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46个;卫生人员5.95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78万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43516张,每千人口床位数5.59张,每千人口医院床位数4.79张。
最新“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方案
![最新“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bbeedd338e9951e79b8927e6.png)
最新“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方案为推进健康XX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皖政〔xx〕113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意见》(皖发〔xx〕14号),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与思路第一节“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绩“十二五”期间我县居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4.5岁。
婴儿死亡率由8.76‰下降至1.9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12.06‰下降至3.22‰,孕产妇死亡率由30.65/10万下降至5.04/10万,各项主要指标总体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02家,医疗机构床位数3705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3.13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33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0.95人。
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院址已经落实,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综合楼即将投入使用,县中医院二期工程也已纳入规划,县第一人民医院按“三级医院”规模设置,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一级医院”水平,部分中心卫生院正在创建二级综合医院。
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不断推进,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县域“医共体”试点,所有政府办医疗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实施,全县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有效控制了人感染禽流感、手足口病等新发传染病的流行。
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机制,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100%,常规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0%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大大提高。
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人口计生工作进一步巩固。
低生育水平基本稳定,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12‰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保持在79%以上,2016年度获省政府表彰。
人口素质稳步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有效遏制。
第二节“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党中央、国务院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列为重大民生问题。
安徽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安徽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https://img.taocdn.com/s3/m/b6cc417f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c175c3c.png)
安徽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服务是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安徽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旨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一、规划背景安徽省作为我国的人口大省,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和高质量化。
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疾病谱变化以及城镇化进程加快,医疗卫生服务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二、规划目标1、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通过合理规划医疗机构的设置,促进医疗资源在城乡、区域之间的均衡分布,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2、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3、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
4、促进医疗卫生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推动医疗与养老、康复、旅游等产业的融合,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三、医疗机构设置原则1、公平可及原则确保医疗机构的设置能够覆盖城乡居民,让广大群众能够就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2、科学规划原则根据人口分布、地理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确定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功能定位。
3、分类管理原则对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分类指导和管理,促进其协调发展。
4、鼓励创新原则支持医疗机构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医疗机构设置分类1、公立医院加强公立医院的规划和建设,明确其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其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导作用。
2、社会办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支持其提供多样化、特色化的医疗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4、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bad5019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96.png)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3.02.22•【字号】卫医秘[2013]86号•【施行日期】2013.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卫医秘〔2013〕86号)各市卫生局,广德、宿松县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13年全国医政、医管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我厅制定了《2013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卫生厅2013年2月22日2013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2013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继续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一)继续指导芜湖、马鞍山市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推进“四个分开”改革措施,总结评估改革试点经验,为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提供依据。
(二)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落实院长经营自主权,实施量化绩效考核,完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同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
(三)推进医改相关工作1.深入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大力提高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患者入组率和完成率。
对自2009年以来开展的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了解临床路径开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2.持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
按照卫生部要求开展电子病历分级评估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我省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抓紧上报“十三五”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储备库(第一批)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抓紧上报“十三五”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储备库(第一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c5c3a21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fb.png)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抓紧上报“十三五”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储备库(第一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2.13•【字号】•【施行日期】2016.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医疗管理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抓紧上报“十三五”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储备库(第一批)的通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请抓紧编报“十三五”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储备库(第一批)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项目库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根据国家通知精神,“十三五”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储备库将分两批进行编报,本批上报的专项是“健康扶贫工程”、“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一)健康扶贫工程1.建设任务。
支持县域内千人口床位数不达标、业务用房面积缺口较大(含危房改造)的县级医院建设。
重点提升住院服务能力和远程医疗服务能力,新增床位要向妇产、儿科、中医、精神、老年病等领域倾斜。
允许在新区建设县级医院分院,或在医疗资源短缺、覆盖人口多、距离主城区较远的地区依托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县级医院分院。
2017年起,中央资金不再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项目建设。
2.建设标准。
一是依据《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医医院建设标准》,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支持县级医院改扩建业务用房,改善就医环境。
二是县域内县级公立医院总床位数原则上按每千人口1.8张控制(其中,中医医院按每千人口0.55张控制),老少边穷地区10万人口以下的县原则上床位数不超过200张。
(二)妇幼健康保障工程1.建设任务。
支持业务用房面积短缺的省、市、县三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重点建设围产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功能和产科、儿科、中医科等医疗功能业务用房。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784bef0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23.png)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14•【字号】皖政[2006]107号•【施行日期】2006.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2006]10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二00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安徽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十一五”时期,是我省抢抓机遇,奋力崛起,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也是我省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卫生改革与发展面临重要的机遇和挑战。
加快卫生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对于构建和谐安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成就回顾“十五”时期,是我省卫生事业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时期,也是我省卫生事业发展史上发展最快、成就最多的五年。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共同拼搏,战胜了“非典”等重大疫情,夺取了沿淮大灾之后无大疫的胜利,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卫生改革取得新的进展,政府卫生监管的力度不断加大,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卫生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公共卫生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明显增强。
“非典”之后,国家和省对公共卫生的投入不断加大,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和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加快,全省公共卫生体系框架基本建成。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明显增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现网络直报,成功战胜了“非典”、“禽流感”等重大疫情,及时组织完成了多起突发重大事故的医疗救援,有效处置了多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取得了沿淮地区特大洪灾之后无大疫的胜利,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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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安徽省医疗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精神,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和《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一)居民健康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
1.居民健康水平。
2015年,全省人口出生率12.92‰,死亡率 5.94 ‰,自然增长率6.98‰。
婴儿死亡率4.5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85‰,孕产妇死亡率17.26/10万,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42.66/10万。
表1 安徽省居民健康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2.医疗卫生需求。
根据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全省城乡居民两周患病率为22.8%,其中城市居民24.0%、农村居民21.5%;城乡居民慢性病患病率为23.3%,其中城市居民23.7%、农村居民23.0%;城乡居民两周就诊率为10.8%,其中城市居民10.0%、农村居民11.6%;城乡居民年住院率为8.3%,其中城市居民8.6%、农村居民7.9%。
表2 安徽省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及与全国比较指标全省皖北皖中皖南全国居民两周患病率(%)22.8 21.7 22.7 23.9 24.1 居民慢性病患病率(%)23.3 22.9 22.9 24.2 24.5 居民两周就诊率(%)10.8 13.7 7.0 11.5 13.0 居民年住院率(%)8.3 7.5 7.6 9.8 9.0 注:两周患病率是指每百人两周患病人次数,慢性病患病率是指调查前半年内患病人数与调查总人数之比。
3.医疗服务提供。
2015年,全省医疗机构年门、急诊25332.6952万人次,年入院人数842.989万,年手术173.6768万人次,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6天,二级及以上医院病床使用率90.12%,一级医院病床使用率56.70%。
表3 安徽省医疗服务利用数量及病床使用效率指标2010年2015年年平均增长速度门、急诊人次(万)18479.1099 25332.6952 5.40%年入院人数(万)551.0363 842.9893 7.34%年手术人次(万)106.3477 173.6768 8.52%二级及以上医院病床使用率(%)92.28 90.12 下降2.16个百分点其中:三级医院病床使用率(%)101.83 95.95 下降5.88个百分点二级医院病床使用率(%)88.08 85.41 下降2.67个百分点一级医院病床使用率(%)55.46 56.70 增长1.24个百分点注:2015年全国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病床使用率分别为98.8%、84.1%、58.8%(二)主要医疗资源要素配置。
1.医疗机构数。
2015年,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达24853所,其中医院1018所(综合性医院670所,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115所,专科医院230所,护理院3所),妇幼保健机构12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523所,乡镇卫生院1382所,专科防治机构47所,急救中心14个,门诊部185所,诊所(医务室、卫生室)3237所,村卫生室15295所,其他机构1624所。
2015年,全省医疗机构中,三级医院65所(不含军队、武警医院3所),其中三级综合医院40所,三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11所,专科医院14所;二级医院299所,其中二级综合医院150所(不含军队医院 3所),二级中医院79所(含二级中西医7所),二级专科医院70所。
2.床位数。
2015年,全省实有床位数267405张,其中,公立医疗机构217808张,占81.45%。
医疗机构床位中,综合医院144244张,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29318张,专科医院28893张,妇幼保健院2462张,疗养院827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348张,乡镇卫生院50973张,专科防治机构1818张。
全省平均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4.35张,每千人口拥有综合医院床位数2.35张、中医类医院床位数0.48张。
3.卫生技术人员。
2015年底,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卫生技术人员28076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07792人,注册护士119303人。
全省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57人、执业(助理)医师1.75人、注册护士1.94人。
全省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45914人。
4.大型医疗设备配置。
2015年底,全省甲类大型医用设备PET-CT7台、头部γ刀4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466台、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158台、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105台、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14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58台。
二、主要问题及影响因素(一)医疗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均衡。
我省千人口床位数、医师、护士数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5年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生数、注册护士数均位居全国后列。
医院特别是二、三级综合医院、中医院的规模总体偏小,医疗服务能力不够强,群众“看病难”“住院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从城乡结构上,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大医院和人口密集的区域;从学科发展上,专科发展相对较慢,儿科、妇产、精神卫生、老年康复等专科仍较为薄弱,其他专科优势不明显;从中西医发展上,中医发展滞后、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没有进一步彰显;从人员结构上,医护比1:1.11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共卫生人员严重不足。
(二)临床学科建设薄弱,服务能力不高。
我省临床学科建设缺乏系统性规划和政府投入,发展速度较慢,学科整体实力与技术水平存在“强项不强”问题,临床科研整体水平偏低,创新后劲不足。
人才引进机制和培养体制不健全,培养方式落后,学术梯队建设存在断层或后继乏人的现象。
技术创新、科研活动缺乏必须的基础条件支撑,实验条件、科研条件及相关设备等亟需改善与加强。
同时,医疗服务能力总体不强,表现为“省级不优、市级不强、县级不壮”,省级医院技术和学科水平在国内影响力较低,市级医院缺少区域内优势临床专科,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低下、难以支撑90%患者县域内就诊目标实现,制约了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
(三)分工协作机制尚未形成,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依旧存在,以医院为中心的服务提供模式仍未改变,医院之间分工协作机制仍需加强,资源、信息联通共享不足,尚未形成有效的分级诊疗制度,加之受到群众就医观念和交通便利的影响,许多本应在基层医疗机构解决的常见病、多发病,涌入城市三级医院就诊,导致城市医疗机构超负荷运转,而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整体效率和效益不高。
(四)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社会办医水平亟待提升。
2015年,全省社会办医床位数仅占全省12.8%。
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特别是具备一定规模的社会办医院比较少。
其中,省社会办三级医院 13所,二级医院114所,一级医院351所,未评级医院240所,分别占全省所有三级、二级、一级、未评级医院的 20%、38 %、89 %、93 %。
社会办医存在低水平重复设置、服务能力低、病床使用率低和规模小等问题,尚未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多元化办医格局需进一步优化。
三、医疗机构设置原则(一)公平可及原则。
以群众健康需求和基本医疗服务提供为导向,医疗机构设置布局合理,服务半径适宜,面向城乡居民,保障人民群众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二)统筹规划原则。
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科学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统筹规划设置医疗机构,以“强基层、补短板”为核心,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益。
(三)科学布局原则。
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和任务,坚持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原则,严格控制医疗资源丰富的中心城区公立医院数量,通过延伸发展优质医疗资源组建医疗集团或医联体,扩大优质医疗服务供给,改变高水平医院过度集中的现状。
加强交通不发达、城市新区、郊区、人口聚集区域等诊疗需求比较突出地区的医疗机构设置和规模水平提升。
(四)协调发展原则。
坚持公立医院为主体,明确政府办医范围和数量,严格控制公立综合医院数量和单体规模。
公立医院实行“综合控制、专科发展”,优先发展以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等专科医院,促进康复、护理、老年病、慢性病等专科建设。
推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类别等限制,优先设置非营利性和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
(五)中西医并重原则。
遵循卫生计生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中西医并重,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
四、规划总体思路一是坚持统筹兼顾、辐射带动,即按照区域地理位置和安徽经济社会区域发展现状,将全省划分三个医疗服务区域。
即皖中医疗服务区(包括合肥、六安、滁州3市)、皖南医疗服务区(包括芜湖、安庆、黄山、马鞍山、宣城、铜陵、池州7个市)和皖北医疗服务区(包括蚌埠、阜阳、淮北、亳州、宿州、淮南6市),着力打造合肥市、芜湖市和蚌埠市三个区域医疗中心、阜阳市和安庆市两个区域医疗次中心及淮北市、亳州市、黄山市、宿松县、金寨县、泗县、天长市、广德县八个区域医疗基地。
二是实行分类发展、择优设置,即按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地理优势和拥有医疗资源基础,将全省16个地市划分为三类:创新类城市、发展类城市和成长类城市。
创新类城市包括合肥、芜湖、蚌埠、阜阳、安庆,作为全省区域医疗(次)中心,在急危病症、疑难重症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领域发挥引领作用,鼓励设置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一流水平的三级专科医院,引导现有三级医院发展具有国际(内)领先医疗技术水平的临床专科。
发展类城市包括淮南、马鞍山、淮北、铜陵、滁州、池州、宣城市,具备区域内急危病症、疑难病症和科研教学辐射水平,鼓励以现有医疗资源为基础,发展高端医疗技术,新增资源向薄弱领域倾斜,使之具备国内水平或省内一流水平的临床服务能力。
成长类城市包括亳州、宿州、六安、黄山市,具备区域内整体综合性或专科性医疗服务水平,引导卫生资源向薄弱区域和薄弱领域倾斜,增强卫生资源的综合服务能力。
五、规划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到2020年,构建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全面实现安徽省医疗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以“全民健康”助推“全面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