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规划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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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药品、器械:75%乙醇、95%乙醇、镊子 、消毒棉签、治疗盘、体温表、听诊器、压舌板 、血压计、1:1000肾上腺素、污物桶及一次性 注射器回收安全盒。
接种时的工作
1 接种场所要求 (1)接种场所室外要设有醒目的标志,室内宽 敞清洁、光线明亮、通风保暖;并准备好接种工作 台、坐凳以及提供儿童和家长休息、等候的条件。 (2) 接种场所应当按照登记、健康咨询、接 种、记录、观察等内容进行合理分区,确保接种工 作有序进行。 (3)同时接种几种疫苗时,在接种室/台分别 设置醒目的疫苗接种标记,避免错种、重种和漏种。 (4) 做好室内清洁,使用消毒液或紫外线消 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5) 接种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 双手要洗净。
乙脑减毒活疫苗 A群流脑疫苗 (A+C)群
甲肝减毒活疫苗
8月 第1剂
年(月)龄 6~18月 18~24月 2岁 3岁 6岁
第2剂
*
*
第1、2剂
*
第3剂 第4剂*
1剂
* 为加强免疫。
疫苗的使用规定
基础免疫要求尽量应在在12月龄内完成。以免增加 暴露的危险。
免疫起始月龄不能提前。提前接种免疫往往不成功 或成功率低,应视为无效接种,要按照免疫程序再 接种一剂。
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4岁内儿童应尽早进行补 种。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进行 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 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 使用百白破疫苗;7~11岁儿童使用白破联合疫苗;12岁以上 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联合疫苗。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二、 免疫程序
目前我国纳入免疫规划的儿童常规接种的疫苗有11种,可预防12种疾病。 包括卡介苗、乙型肝炎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及白喉破伤风联合 疫苗、麻风、麻腮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流脑A群、流脑A+C群疫苗、 甲肝减毒活疫苗。
免疫程序
疫苗及免疫程序
一、 疫苗分类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 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 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 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接种后可能加重病情,而且有可能错把疾病的临床表现 当作疫苗反应而阻碍了以后的免疫。) 患有严重疾病者(急性传染病、重症慢性疾患、神经系统 疾患和精神病)可暂缓接种,待痊愈后补种 对早产儿和低体重儿的接种,我国目前除暂定体重低于 2500克的早产儿和低体重儿暂缓接种卡介苗外,对其他 疫苗的接种可按常规进行。 各种疫苗还有不同禁忌症,应以说明书为准。
2、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
采取适当方式,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告 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3、领取疫苗 (1)接种单位根据各种疫苗受种人数计算领取
疫苗数量,做好疫苗领发登记。
(2)将疫苗放入装好冰排的冷藏包(箱)内, 带回接种单位,做到苗不离冰。
4、准备接种器材、药品、器械
(1)按受种对象人次数的1.1倍准备注射器材(一 次性注射器及喂服脊灰疫苗的小口杯、药匙)。 一次性注射器由上级单位随疫苗一并下发,领发 时做好登记。使用前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并在有 效期内使用。
(4)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 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 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次。
(5)未完成麻疹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未达到2剂次(含 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2剂次。
接种禁忌症
既往诊断有明确过敏史儿童,一般不予接种。 免疫缺陷者,应视为“绝对禁忌症” 正在发热者,应暂缓接种(发热很可能是某种疾病的先兆
预防接种实施
接种疫苗时,应当遵守《预防接种工 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 则和接种方案,并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 置张贴悬挂疫苗接种公示。
接种前的准备工作
1、确定接种对象 (1)根据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包
括本次应种者、上次漏种者和流动人口 等特殊人群中的未受种者。 (2)根据接种记录核实接种对象。 (3)主动搜索流动人口和计划外生育儿 童中的受种对象,与本地儿童同样管理 。
免疫规划知识培训
开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明伟
培训目的
正确掌握接种对象,疫苗性质,接种部 位、剂量、方法和禁忌症,接种反应判断 、处理方法,安全注射的基本知识和操作 技能。
培训内容
• 一、我国免疫规划工作的发展 • 二、疫苗及免疫程序 • 三、接种禁忌症 • 四、预防接种实施 • 五、预防接种证、卡(簿)的管理 • 六、预防接种反应及处理
表2-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
疫苗
年(月)龄
出生时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8月 18~24月
4岁*
6岁
乙肝疫苗 第1剂 第2剂
第3剂
卡介苗
1剂
脊灰疫苗
第1剂 第2剂 第3剂
第4剂*
百白破疫苗
第1剂 第2剂 第3剂
第4剂*
白破疫苗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剂*
麻疹类疫苗
注:* 加强免疫; ** 复种
第1剂
第2剂**
疫苗
接种针次间隔不能缩短。比如脊灰疫苗、百白破疫 苗各剂次的间隔时间应≥28天。间隔过短,超前的 一次不应作为程序中的一次,视为无效接种,要按 照免疫程序再接种一剂。 间隔过长中断者,不需重新开始接种或增加接种次 数。
联合接种。理论上,同时接种两种以上疫苗,可以在不 同部位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如未同时接种,应至少间 隔4周再接种。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一支注射器内 接种。但目前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同时接种应该尽量避 免,我省特别规定流脑、乙脑2种疫苗之间和与其他疫 苗之间不能同时接种。因为接种后发生不良反应时,难 以界定是那种疫苗引起的,特别是同时接种第一类和第 二类疫苗,由于补偿机制不同,往往会引起不必要的纠 纷。
免疫规划的概念
国家免疫规划是指按照国家或者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称省) 制定的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或者接 种方案,在人群中有计划地进行预 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 的发生和流行。
通俗地说,免疫规划工作的最终目标是消灭 疫苗针对的疾病,保障人类健康,其实现手段 就是为人群提供优质便捷的预防接种服务。免 疫规划是贯彻预防为主理念的最佳策略,上世 纪60年代人类通过接种牛痘疫苗消灭了天花, 本世纪人类还可能通过预防接种消灭脊髓灰质 炎、麻疹,我国还将通过接种乙肝疫苗摘掉乙 肝大国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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