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总则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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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劳动合同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劳动者为完成劳动任务,以获得报酬,并受用人单位管理、监督、调遣的人事法律关系。

第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全民劳动合同制,明确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和用人单位的义务,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五条国家鼓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平诚信地与劳动者协商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采用口头形式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以书面形式报告劳动者。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劳动者按照合同约定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并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条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规章、规定的劳动纪律。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一节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说明下列事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二)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三)劳动报酬及其支付办法和支付期限;(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劳动任务的时间;(六)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七)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履行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写明下列事项:(一)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二)劳动合同内容与劳动者的供职任务相适应的;(三)用人单位聘任劳动者为全日制工作的,就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事项与劳动者约定;(四)工資支付办法和支付期限;(五)聘任劳动者执行工務報酬的內容及标准、支付方式;(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七)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原合同法全文

原合同法全文

原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是平等主体依法订立平等合同约定,履行自愿义务,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适用本法。

第三条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

第四条合同书面形式不是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报、电传、传真、数据电文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凡有合同内容及其达成的证据,都可以作为认定合同内容的根据。

第五条有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不适用公平、公正、诚实原则的合同,可以依法、依约适用。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合同订立应当有合法的目的和内容。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是订立合同的主体。

第八条没有经济组织资格的组织、社会团体以及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的合同,不得对其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主体是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十条以下情形的合同是无效的:(一)以非法方式订立的合同。

(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四)恶意串通、哄抬或者恶意损害债权人、破坏债务人债权人的合同。

(五)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六)其他无效的合同。

第十一条订立合同应当是真实意思表示的累加或者回应。

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在表示中明确,一方明知对方意思表达与真实意思不一致,以对方错误为由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不得据以主张合同无效。

第十二条民事主体对其订立的民事合同享有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民事主体订立的合同权益。

第十三条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也可以依法、依约订立的方法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有权选择损害赔偿或者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当事人有约定或者按照交易习惯返还、交付财产的,应当及时返还、交付。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本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合同违约的责任。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合同关系。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自愿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合同的效力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六条订立合同的能力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订立合同的目的和合法性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订立合同的方式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履行合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条履行合同的期限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确定。

第十一条履行合同的质量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履行合同义务。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第十二条履行合同的数量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量履行合同义务。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标的的性质、交易习惯确定。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1. 履行完毕;2. 合同解除;3. 债务相互抵销;4.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 债权人免除债务;6.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最新经济合同法全文参考

最新经济合同法全文参考

最新经济合同法全文参考经济合同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下面是最新经济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加强和完善经济法律制度,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我国领土内签订的、我国法律适用的经济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经济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经济合同自愿订立的权利,并应当及时履行合同的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和效力第五条当事人可以依法订立任何形式的经济合同。

法律对某些经济合同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按照法定形式订立。

经济合同书面形式可以是书面、电文或者其他形式。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可以使用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数据交易等方式。

第六条经济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当事人自愿一致的方式。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强迫当事人订立合同。

第1页/共5页第七条经济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也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经济合同的标的物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有具体的、明确的内容。

第九条当事人对于合同条款的解释应当根据合同的字面意思进行,不能以自己的意图解释。

如果当事人对于合同的解释有争议,应当根据合同的案件设置、合同的性质和合同的目的等因素进行解释。

第十条经济合同应当经过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无约定,应当按照通常做法履行;没有通常做法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履行。

第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违背合同约定。

如遇不可抗力、基本风险等原因,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根据法定程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或者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等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6篇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经济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的组织和个人订立的合同关系。

第三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设立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第五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第六条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与法律相一致的事项,也可以约定法律未规定而属于当事人自由决定的事项。

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应当按照当事人的意思产生效力,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以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方式排除或者限制自己的法定权利;(二)实施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该合同无效。

第九条合同无效,其效力自始没有发生。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支持商事信用。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十三条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形式。

法律规定必须为书面形式的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可以采用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的方式订立合同。

第十五条定金是买卖合同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

支付方违约不能履行约定合同时,无过错的一方无条件退还已交的定金。

第十六条投标商要求投标人对未投标成功的工程承揽合同提供定金,一方违约给对方无过错的一方无条件退还已交的定金。

第十七条关于买卖合同的约定买卖合同项下的需供品应当具有按照约定要求的质量。

第十八条消费者合同部分无效第十九条关于消费合同履行第二十条关于租赁合同履行第二十一条学术论著合作交流合同的约定第二十二条关于技术合作合同的约定第二十三条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约定第二十四条关于服务合同的约定第三十五条关于借款合同的约定第三十六条关于担保合同的约定第三十七条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第三十八条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第三十九条关于承揽合同的约定第四十条关于追偿合同的约定第四十一条关于补充通知的约定第四十二条关于媒体合同的约定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争议,也可以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合同管理保存规定(3篇)

合同管理保存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合作开发合同等。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违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二)真实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三)完整性原则:合同内容应当全面、详细,包括合同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

(四)安全性原则:合同保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合同安全、完整、可追溯。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风险评估和谈判,确保合同内容合理、公平。

第五条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当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双方意愿,并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第六条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及时将合同文本进行备份,并存档保存。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

第八条如遇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应当及时将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核实,并签订合同终止协议。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章合同保存第十二条合同保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少于五年。

第十三条合同保存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纸质合同:合同文本应当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电子合同:合同文本应当以PDF格式保存,并存档于单位的合同管理系统。

(三)扫描件:合同文本应当进行扫描,形成电子版,并存档于单位的合同管理系统。

第十四条合同保存地点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保密性:合同保存地点应当确保合同安全,防止泄露。

合同法总则法条

合同法总则法条

合同法总则法条
一、合同的定义和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
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合同的成立。

1. 合同的成立需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订立合同的当事人
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合同的内容应当合法、真实、有效,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三、合同的履行。

1.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履行合同义务。

2.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
拖延、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四、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 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过书面形式确认。

2. 合同的转让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五、合同的履行和违约。

1.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未能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以上为合同法总则法条范本,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最新经济合同法全文参考

最新经济合同法全文参考

最新经济合同法全文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经济活动中的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二条: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第四条: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五条: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除外。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

口头合同自双方确认时成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六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无效。

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合同履行产生的财产纠纷,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

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一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的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二条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合同的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变更、终止合同的自由。

当事人的合同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诚信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不得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不得恶意拖延履行合同义务,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五条合同的要件合同应当具备下列主要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物或者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三)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四)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变更或者约定其他条款。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过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七条表示意思的真实性当事人应当对其表示的意思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合同无效,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广告作为要约广告是指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发布的,以介绍、宣传商品或者服务为目的的宣传行为。

广告作为要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明确商品或者服务的种类、性能、质量、价格、销售方式、履行条件等内容;(二)可被广告收件人接受;(三)广告中所述内容构成要约;(四)广告中的内容不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要求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特定程序订立合同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第十条不当得利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利益,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该利益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PRC Contract Law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PRC Contract Law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Translated & Compiled by John Jiang & Henry Liu总则GENERAL PRINCIPLES第一章一般规定Chapter One: General Provisions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Article 1 PurposeThis Law is formulated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tract parties, to safeguard social and economic order, and to promote socialist modernization.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Article 2 Definition of Contract; ExclusionsFor purposes of this Law, a contract is an agreement between natural persons, legal persons or other organizations with equal standing, for the purpose of establishing, altering, or discharging a relationship of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An agreement concerning any personal relationship such as marriage, adoption, guardianship, etc. shall be governed by other applicable laws.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024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6篇

2024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6篇

2024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6篇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XXXX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次实施条例。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必要条款。

除必要条款外,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协议等其他事项。

第四条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用人单位不得在订立劳动合同时,通过欺诈、胁迫手段或趁人之危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第五条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必须履行。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及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

第六条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

协商解除需双方协商一致;单方解除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和程序。

第八条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说明解除理由,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第五章:特别规定第十条针对特定行业和工种的特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建筑业、劳务派遣等行业的劳动合同实施应遵守国家相关部门的特殊规定。

第十一条对于劳动合同的争议处理,应当遵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

劳动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劳动合同法最新规定全文

2023劳动合同法最新规定全文

2023劳动合同法最新规定全文2023劳动合同法最新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和依法订立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第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平等享有劳动保护权和利益,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第四条: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载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等主要内容。

第六条:劳动合同可以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实习合同等形式。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岗位要求、工作需要以及劳动者的意愿,确定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等。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并免费提供与工作相关的工具和设备。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采取提前通知、支付经济补偿等方式,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或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协商一致、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破产等法定情形。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义务,包括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等。

第四章:劳动保护和争议处理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并采取措施防止劳动者的职业危害。

第十四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工会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劳动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调解等和平手段解决,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合同法总则的主要内容

合同法总则的主要内容

合同法总则的主要内容
合同法总则的主要内容概括了中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合同法总则是中国合同法的核心部分,对各种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合同法总则规定了合同的基本原则。

其中包括自愿原则,即合同是自愿订立的;平等原则,即合同各方在订立合同时具有平等地位;自由原则,即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由各方自由决定;诚实信用原则,即合同各方应当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合同。

其次,合同法总则明确了合同的要素和效力。

合同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等。

合同的效力则指合同作为法律文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即约束合同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效力。

此外,合同法总则规定了合同的履行义务和不履行责任。

合同的履行义务是合同各方在合同成立后应当履行的责任,包括支付货款、提供服务等。

而不履行责任则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所引起的责任和违约责任。

最后,合同法总则还对合同的变更和终止进行了规定。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各方在签订合同后经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

合同的终止则是指合同各方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或者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关系。

总的来说,合同法总则是中国合同法的核心部分,涵盖了合同的基本原则、要素、效力、履行义务、不履行责任、变更和终止等方面。

合同法总则的目的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最新合同法全文(2023年修订版)(2024精)

最新合同法全文(2023年修订版)(2024精)

最新合同法全文(2023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繁荣与发展,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法治建设的要求,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和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当事人依法平等地设定、变更、终止合同,自愿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保护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第六条合同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对方披露与合同有关的情况。

第八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恶意拖延履行或者以不合理方式履行合同。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约定合同的形式。

第十条合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标的、数量、质量、期限、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方式和时间。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提供或者采取排除一个当事人责任的条款。

第十二条有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处理。

第十三条其他法律对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十四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合同成立。

第十五条合同书的订立可以以字据、信件、数据电文或者其他形式。

第十六条书面形式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以要约、承诺的文件或者交换要约、承诺的数据电文订立合同的,也视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法律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依照其规定。

口头形式的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

第十八条合同内容应当明确。

第十九条订立合同应当依法开始。

第二十条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标的。

第二十一条合同约定的标的是无事物内容或者法律禁止的,该部分合同无效。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标的以及标的的权益可以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不得转让的外。

第二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得撤销或者变更约定的标的。

202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5篇

202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5篇

202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5篇第1篇示例:《202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2024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有关事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其它形式的劳动合同。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向劳动者提供关于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劳动岗位的有关信息,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内容。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且应当保证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和支付住房公积金,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信息档案,做好合同履行的记录和管理。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有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十二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一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十五条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其他具体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基本劳动标准。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交社会保险登记、公积金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后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8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8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8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了规范经济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交易活动。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合同自愿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合同订立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合同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订立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欺诈和胁迫手段订立合同。

第四条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符合法定的形式和要素要求。

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清晰,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合同订立后应当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签字盖章。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五条合同自成立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的效力不因当事人的身份、地位等因素而受影响。

合同的效力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六条合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依法解决。

第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当清算债务、归还财产并履行约定的赔偿义务。

合同的解除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第三方利益。

合同中有关条款约定保密义务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在合同解除后仍然有效。

第五章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篇2协议编号:【编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地点】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鉴于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合作事项名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甲乙双方同意,通过本次合作实现【目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正规范本(通用版)

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解除等基本制度。

第二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客体,合同的对象应当是可以把握、计量和转让的财产或者可以用财产评价的权益;2.客体应当是能够履行合同的民事主体的财产权益,或者是有实际合法意义的行为;3.主体,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4.非禁止的形式要件,法律规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条合同的订立,当事人应当互相有表达意思的真实意思,并达成协议。

第六条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意思表示有效,未成年人通过代理人订立的合同,需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意思表示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当事人因虚假意思表示或者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无效。

第九条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但是法律规定不得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当事人约定不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

第十条书面合同应当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或者居住地;2.合同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性能、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3.有关履行规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一条合同订立时生效,但是法律上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的法律效力可以依法确定。

第十四条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合同履行和变更第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七条当事人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他人的,应当经过债权人同意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第十八条合同的履行期限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第十九条合同的履行地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合同的权利,保障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通过协商一致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家保障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符合法律规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关系,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

第九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通过劳动合同实现劳动者的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二)劳动合同期间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劳动者工资报酬;(四)劳动者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六)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程序和方式;(七)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者交付一份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者交付一份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强迫、欺骗、利用劳动者。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实体及形式合同,包括国内合同和涉外合同。

第三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共利益原则。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修改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和自由,不得违法干涉、阻碍。

第五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当事人约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六条订立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标的、内容及条款。

第七条当事人应当对合同标的和内容作真实、完整的陈述,不得隐瞒有关事实。

第八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形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附条件,但是所约定的附条件应当是明确的、能够成就的。

第十条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三章合同条款的解释和变更第十一条合同的条款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予以解释。

第十二条合同的条款不明确、不完整或者含有重大瑕疵的,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解释。

第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有关合同的基本事项之外的具体内容,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四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事先行为或者有关法律规定的,变更合同内容。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条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履行合同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保持真实、完整。

第十七条当事人履行合同,应当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是应当合理。

第十九条当事人的履行方式、程度应当符合合同约定。

第二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责任担保,保证合同能够按照约定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条款约定,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前约定合同的转让;但是不得违背公共利益。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约定合同的转让,但是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合同法请事假规定(3篇)

合同法请事假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法中请事假的规定,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合同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第三条合同法请事假是指合同当事人因特殊原因,需要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请假。

第四条合同法请事假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二)诚实信用原则;(三)有利于合同履行的原则。

第二章请事假的申请第五条合同当事人因特殊原因需要请事假,应当提前向对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请事假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请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二)请假事由;(三)请假期限;(四)请假期间的权利义务;(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七条请假人应当在请假事由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第八条请假人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的,应当在请假事由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口头形式告知对方当事人,并在事后三个工作日内补交书面申请。

第三章请事假的审批第九条对方当事人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条对方当事人同意请事假的,应当在答复中明确请假期限、请假期间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对方当事人不同意请事假的,应当在答复中说明理由,并告知请假人可以采取的其他方式解决合同履行问题。

第四章请事假的履行第十二条请假期间,合同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但以下情况除外:(一)请假事由导致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二)请假事由导致合同履行存在重大风险的;(三)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第十三条请假期间,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请假事由的进展情况;(二)积极采取措施,确保请假事由尽快解决;(三)在请假事由解决后,及时恢复正常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章请事假的终止第十四条请假事由解决后,合同当事人应当及时恢复正常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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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总则的其他规定
导读:本文是关于合同法总则的其他规定,希望能帮助到您!
第八章其他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其他法律是具体化的法律,具体的细则比合同法更具体,更符合其对应的情况)
第一百二十四条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无分则适用总则,参照类似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有争议的条款,依据其他信息确定真实意思)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

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文字不同的含义推定,参照合同目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六条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涉外合同的法律选择,当事人选择的、法律规定的和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适用中国法律的中外合作合同)
第一百二十七条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监督违法,刑事追究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自我和解、调解解决争议)
(另外:和解:指平息纷争,重归于好。

今法律上指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不经法院以终止争执或防止争执发生;调解: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和解、调解无法进行,则申请仲裁或者起诉,依法履行,不能履行要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一百二十九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
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开始之时可以提起诉讼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的参照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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