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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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的部落联盟。

随着中央集权的确立和不同王朝的更迭,地方行政区划也不断发生变化。

本文将就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进行探讨。

1. 郡县制的确立在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发展中,最重要的里程碑是郡县制的确立。

在秦朝统一中国之前,一些地方国家采取的是诸侯国制度,诸侯国通过封土,建立对自己领地内的行政管理。

然而,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施郡县制,将全国分为多个郡县,由中央政府派驻官员进行行政管理。

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成为中国古代地方行政的基础。

2. 郡县制的调整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也发生了调整。

汉朝时期,郡县制度变得更加细化,全国分为三级:州、郡、县。

州是最高级的行政单位,由一位太守负责。

而郡和县则分别由太守和郡县丞负责。

这种精细化的行政管理结构使得中央政府更好地掌握了对地方的控制权。

3. 地方行政区划的变革隋唐时期,随着国家治理体制的改革,地方行政区划发生了重大变革。

隋朝废除了郡县制,设立了州县制,进一步细化了行政管理。

而唐朝则进一步加强州县制,设立了道、府和州县,形成了完整的地方行政管理体系。

此后的几十年里,尽管地方行政区划的名称和数量有所变动,但调整的幅度相对较小。

4. 宋元时期的地方行政区划宋朝时期,地方行政区划的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尽管仍然保留了州县制的基本框架,但宋朝采取了更加精细的行政管理方式。

宋朝将一些郡县升级为路,路下设路县,一级一级地进行行政管理,从而更好地适应当时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求。

元朝时期,地方行政区划的调整幅度较小,基本延续了宋朝的制度。

5. 明清时期的地方行政区划明清时期,地方行政区划的发展受到国家政权的变迁和社会经济状况的影响。

明朝初期,继承了元朝的行政制度,但后来转向了州县制,夷平了一些地方特殊的行政制度。

而清朝统治后,地方行政区划主要分为省、直隶州和县。

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现代,对地方行政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的行政区划变迁史

中国的行政区划变迁史

中国的行政区划变迁史
中国的行政区划变迁史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

在早期的历史时期,中国的行政区划主要是以封建国家为单位进行划分的,如商、周、秦等。

自古以来,中国的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的变迁和调整。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里程碑事件:
1. 秦汉时期:秦朝建立了统一的行政区划制度,将全国划分为36个郡和72个县。

随后的汉朝对此进行了继承和调整。

2. 三国时期:三国时期,中国分裂为魏、蜀、吴三个政权,每个政权的行政区划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3. 隋唐时期:隋朝统一了全国,行政区划得到了进一步的统一和规范。

唐朝继承了隋朝的制度,并对其进行了一些修改和完善。

4. 宋元明清时期:这一时期相对稳定,行政区划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尤其是明清时期,行政区划基本保持不变,直到清朝末期的晚清时期有一些调整。

5. 中华民国时期:中华民国成立后,对原有的行政区划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先后划分为省、道、县等级的行政区域。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整个行政区划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并一直持续到现代。

首先建立了省、
市、县三级行政区划,随后又建立了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级的行政区划。

此后,还对一些特殊地区进行了特殊的行政区划划分,如港澳地区和台湾地区。

总的来说,中国的行政区划变迁史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历史过程,反映了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变迁和演变。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 变迁 表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 变迁 表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变迁表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变迁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随着朝代的更迭和历史的演进,中国的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变革。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1.从夏商周到春秋战国时期:夏、商、周是中国古代的三大朝代,在这个时期,行政区划的划分以封建分封的制度为主。

国家统治者将国土按照封建等级进行分封,分封给贵族地主作为封地,形成了一个个的封邑,封邑再分封给更低一级的诸侯或土地所有者。

这些封邑和封地往往相对独立,治理权在贵族地主手中。

2.秦朝: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王朝,秦始皇实施了统一中国的政策。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秦朝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实施郡县制。

秦朝将国土分成36个郡,郡下设县,进一步划分行政区域,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3.西汉朝:西汉时期,郡县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西汉设置了丞相、御史中丞、太仆、太尉等中央官职,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管理行政区划。

在行政区划上,西汉朝将全国分为13个郡,下设县,进一步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4.东汉朝:东汉时期,行政区划的设置和划分沿用了西汉的制度,但行政区划的数量有所增加。

在东汉时期,将全国划分为23个州,下设郡、县,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

5.魏晋南北朝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政权的分裂,行政区划也出现了多次调整和变动。

在南北朝时期,中央政权多次更迭,行政区划多次分割和重组。

北朝时期,政权在被北方游牧民族所灭后,南朝各个政权相对稳定地设立了州、郡、县等行政区划。

6.隋唐时期:隋朝和唐朝是中国历史上行政区划最为稳定和完善的时期。

隋朝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先后设立道、郡、县,全国共分为15个道,下设州、县,形成了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的统一。

唐朝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全国共分为10个道,11个都督府,下设州、县。

唐朝的行政区划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持续影响了千年。

7.宋元明清时期:宋朝、元朝、明朝和清朝时期,行政区划也沿用了前代的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革。

古代行政区划制度变迁

古代行政区划制度变迁

古代行政区划制度变迁
一、古代行政区划制度概述
古代行政区划制度是指在古代社会中,为了管理和控制地方事务而建立的一套行政区划体系。

其变迁历经数千年,经历了从部落联盟到封建王朝再到中央集权的演变。

二、部落联盟时期的行政区划制度
在部落联盟时期,各个部落为了实现统治和管理,形成了以族群为基础的行政区划体系。

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领袖或首领,负责管理本部落的事务。

多个部落则通过结盟或婚姻等方式形成联盟,共同维护自身利益。

三、封建王朝时期的行政区划制度
随着封建社会的兴起,中国出现了多个封建王朝。

在这一时期,行政区划体系逐渐由以族群为基础转变为以地理位置为基础。

国家被分为州、县等不同层次的行政单位,并设立官员来管理这些单位。

四、中央集权时期的行政区划制度
随着历史发展进入中央集权时期,中国的行政区划体系也发生了重大变革。

在明清两代,国家设立了省、直辖市、县等行政单位,并建立了以巡抚、知府等官员为主的行政管理机构。

这样的制度在一定程度
上实现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控制和管理。

五、现代行政区划制度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中国的行政区划制度也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

目前,中国采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县级行政区划体系,并设立了多个部门来管理这些单位。

六、结语
古代行政区划制度变迁历经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形态。

今天,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拥有完整现代化行政区划体系的国家,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坚实保障。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大纲一、行政区划层级的变化1、秦汉的两级制向魏晋南北朝的州、郡、县三级制转变2、隋唐前期的州、县二级制向唐后期至宋辽金的道、州、县三级制转变3、元代的多级制向明清的省、府、县三级制转变二、行政区划幅员的变化1、县级政区的幅员变化2、统县政区的幅员变化3、高层政区的幅员变化三、行政区划边界的变迁1、山川形便的原则2、犬牙相制的原则知识点汇总T01:郡县制的起源知识点说明:介绍了郡和县的历史起源及发展,指出郡县制并非老早就有,也非起于秦始皇统一中国。

T02:分封制和郡县制知识点说明:介绍了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不同形式和性质,应避免将两者混为一谈,两者虽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产物,但郡县制并非直接继承分封制,两者之间有个延续的过程。

T03:基层政区、统县政区、高层政区知识点说明:介绍了行政区划的不同层级政区的特点以及各自演变的规律。

T04:山川形便、犬牙相制知识点说明:介绍了历史上行政区划边界划定的两个基本原则,以及中央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于这两个原则的运用以及背后所体现的政治背景。

正文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今天我们讲的这一讲是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在一定的行政区划当中生活,但是不一定有人会注意到行政区划变迁的历史,因为这其实也是一个比较专门的学问。

我们今天大概把中国两千五百年以来的行政区划变迁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秦始皇刚刚统一中国就召开了一个重要的会议。

这个会议有两项议程,一是议帝号,二是定制度。

议帝号就是秦始皇把自己的称号定为皇帝,他认为自己功过三皇五帝,所以就把三皇五帝的称号合起来,叫做皇帝,他就称为秦始皇帝。

这个帝号的议定就是表示皇权专制的出现,另外一个定制度,就是确定如何来划分全国的行政区划。

最终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每个郡之下设若干县。

这个制度虽然在秦统一之前就已经在局部地区实行,但是在统一的国家中却是第一次实行。

因为统一的国家也是秦始皇第一次缔造的。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演变概况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演变概况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演变概况行政区划是国家对所辖领土进行分级管理的区域结构,是中央集权出现后的产物。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随着朝代的更迭,其最明显的变化特征莫过于行政区划的变化。

从行政区划的定义可知,其变化过程是和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同步的,因而地方的行政区划和中央政府便会产生分权和集权的矛盾,而这也是推动行政区划变动的主要动力。

可以说,中国行政区划的变迁史也就是中央和地方权力的调整史。

那么行政区划的划分又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由于行政区划的作用是统治和管理土地和人民,因此其划分和管理的决定性因素是政治。

在中国历史上政区的划分是以政治为首要因素,同时顾及到自然、经济等相关因素。

在中央政权稳定的情况下,最理想的是三者的兼顾。

具体从政区地理的角度来看,行政区划基本上遵循四个要素,即中央到地方分几个层次进行管理;行政区面积范围;国家内部政区间的界线;行政中心的选择。

每一次改朝换代都意味着行政区划的变迁,而这种变迁也在很大程度上综合反映了我国人文地理面貌的变化。

中国历史上出现最早的地方行政单位是县,至春秋早期其含义已与邑类似,并多见与各类文献中,而秦和楚更是最早势力含有行政区划意义的县的国家。

较之县稍晚出现的是郡,大约在春秋中晚期,初期郡的地位较低,地理位置也较偏远。

此时郡与县的出现已经开始慢慢打破西周以来的分封制度。

至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废分封,行郡县,使郡县二级制得到正式的实行。

初分天下36郡,后增加桂林、南海、象郡等至46郡。

至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是由于秦末农民起义中六国旧贵族的要求,也是巩固新生政权的需要。

尽管后来汉高祖陆续废除异姓王而分封同姓诸侯,地方和中央集权的矛盾还是无法避免。

这就出现了从景帝开始的削藩策略,至汉武帝时期推行推恩令等措施,使汉代王国灵帝大为缩小。

至此汉又回归至郡县二级制。

西汉初继承秦41郡,至汉平帝时中央政府所辖103郡,而东汉时达到105郡,但此时由于刺史制度的实行和演变,郡的行政级别已将为二级,州则升至以及行政区。

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说课材料

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说课材料

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一、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萌芽时期从建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政权一一夏朝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郡县制为止。

国家的产生,是形成行政区划的先决条件。

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地位,有效地控制被统治阶级,需要实行分区分级管理,于是产生了形成各种各样行政区划的可能性。

但是,并不是产生国家的同时也必然出现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指一个国家行政管理的区域组织系统,国家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更有效地控制各个地域,通常在其所辖的领土范围内按照自然地理条件、政治经济状况、民族与人口的分布、历史文化传统和军事上的需要,将全国划分为不同级次的若干行政区,由中央派员组织管理,这种划分叫做行政区划。

也就是说,直至郡县制的出现才是我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肇始。

二、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建立——郡县制时代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正式确立郡县制为全国统一的行政区划,直至东汉未年,被州制时代所取代,相继沿革400余年。

县本是天子、诸侯直属土地中的邑,其首领称为“县人”。

春秋前期,秦、晋、楚等大国在新兼并的邻国土地上设立一种特殊行政区,称之“县”。

在古文中,县即古悬字,意为新设之县,远离诸侯国都,悬于诸侯统治中心之外。

郡、县作为行政区划单位,均出现于春秋时期,县早而郡晚,县小而郡大,县近而郡远,县重而郡轻。

所以,郡的地位实际低于县。

因为此时置郡大多于边远荒辟之地,地旷人稀,经济发展落后于县。

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统一天下,为加强中央集权和对地方有效地控制,从而废除分封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度,这在我国古代行政制度史上堪称划时代的变革。

秦分天下为36郡,标志着郡县制作为我国最早的一种行政制度已正式确立。

三、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发展——州制时代东汉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州由监察体制转变为行政区实体,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直至隋代,长达四百余年,州一直为我国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单位。

中国行政区划的三次历史循环

中国行政区划的三次历史循环

中国行政区划的三次历史循环行政区划的本质就是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一种体现。

两千多年来,中国的行政区划从两级改到三级又改到两级,已经历了三次循环。

第一次循环:吏治清明的秦汉郡县制作为中国第一个统一的王朝,秦确立了中国最早的全国行政区划制度—郡县制。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全国共设了1000多个县,共有48个(初为36个,后增为48个)郡,以郡统县,平均每个郡管理二三十个县,国家管理49个(48个郡加上首都地区)郡级单位。

西汉因为担心郡的势力太大威胁中央,又进行了把郡划小的工作,最后全国增加到100多个郡。

后来中央政府又把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每区设一名刺史,但刺史不参与地方行政管理,只负责监督当地官员,刺史的职位远低于郡的长官—太守,这种“小官管大官”的方法被认为是汉朝吏治清明的一个原因。

东汉末年,黄巾起义,为了加强郡、县之间军事合作来镇压起义军,政府把监察区改成了一级政区—州,正式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行政三级制。

第二次循环:一切权力归于中央南北朝时,南、北朝双方为了增加官职来吸引对方投降将领和自己的立功将领,随意划分州郡,全国加起来设了几百个州、上千个郡,有的郡于脆根本就没有管辖的县,只有一个空名,行政区划至此地步完全失去了意义。

因此隋文帝时就有人建议合并州郡,隋文帝便把郡全部撤掉,由州直接管辖县。

其后的隋炀帝把州进一步合并,又都改成郡,中国行政区划终于又回到了两级制。

唐朝安史之乱后,藩镇力量大为加强。

藩镇本来应该是一个军事存在,但强悍的节度使们控制了州和中央政府之间的联系,因此即使中央不承认,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三级制。

北宋吸取了唐朝藩镇割据的教训,赵匡胤统一之初就采用“杯酒释兵权”的办法,使节度使只有虚名。

为了管理当时的400个州,宋又将全国分成若干个称为路的区域。

元朝建立的是行省制度,增设了“行中书省”,全国突然由两级变成了省路州县四级制。

因为朱元璋对宋朝的制度比较推崇,明朝改革了行省制度,回到了三级制,高级政区不设单一首长,把一省之权分为承宣布政使司(民政)、都指挥使司(军事)、提刑按察使司(司法)。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早期国家的政治制度是基于氏族社会的传统而建立起来的。

夏、商、周三代的政治制度都保留着氏族社会的特点,如商朝的内外服制度、西周的分封制都以血缘关系为社会组织的纽带,这时虽已出现中央与地方的统属关系,但尚不成熟。

(一)郡县制古代较完整的地方行政制度出现于春秋战国之际。

春秋时期,秦、晋、楚等国在边地设县,在古文中,县是古悬字,因悬于诸侯的采邑之外而命名。

其后各诸侯国普遍置县,且从边远之地发展到内地。

设郡晚于设县,也是为了满足防卫之需要而在边地设立。

最初郡县互不统属,后因经济开发,人口增长,中原各诸侯国北部边境的郡开始分县而治,中原腹地的县逐渐划小,数目增多,于是在县上置郡,形成郡县两级政区。

至战国后期,各诸侯国除都城外已普遍置郡。

秦统一六国后,分天下为36郡,把郡县行政区划制度推行到全国。

确立了郡县制。

两汉承袭秦制,但刘邦认为秦朝速亡的重要原因是未分封子弟为王侯供卫中央,于是将当时全国60个郡的3/4分封给诸侯王,中央直辖仅15个郡,结果重蹈战国时割据之势,引发七国之乱。

平叛后,西汉朝廷将王国作用官吏的权力收归朝廷,又以“推恩令”分割王国封地,缩小其辖境。

从此,诸侯王“惟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郡国并行制名存实亡,实际已恢复秦的郡县制。

(二)州郡制州起源于汉武帝时所建的刺史监察制度。

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个州部,每州设剌史监察地方,不过这时的州刺史并无固定驻所,还没有形成一级行政规划。

黄巾起义爆发后,朝廷为有效地镇压各地的农民起义,改刺史为州牧,命朝中九卿任州牧,执掌一州军、政大权,州逐渐成为郡、县以上的一级结构。

于是,全国的行政区划由虚的三级制演变为实的三级制,由郡县制演变为州郡县制。

由于州牧手握重兵,并以此为割据资本,使中央集权陷于瓦解,导致三国鼎立割据局面。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行政制度极度混乱,隋统一全国后,隋文帝“罢天下郡”,推行以州领县的两级行政制度,至隋炀帝时又改州为郡,以郡统县,隋朝的整顿虽然结束了魏晋南北朝埋藏滥置州、郡的现象,但也没能挽救州郡制。

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

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

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历史专题一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1.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1)秦:郡县制。

(2)汉:由郡、县两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3)隋:州、县两级制。

⑷唐:道、州、县三级。

宋:道(或称路)、州(或称府)、县三级制。

⑹元: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

⑺明:承宣布政司(习惯仍称行省)以下设府、县。

⑻清:省、道、府、县2.演变特点:(1)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变化多发生在混乱时期;一级行政区变化较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

(史实: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史实:东汉时期的刺史制度逐渐演化为州一级行政机构。

发生在政权交替混乱时期的史实:唐朝的藩镇;元朝的行省制。

一级行政区变化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史实:一级行政区秦汉为郡,元为行省;县级基本未动。

)(2)原则:山川形便;犬牙相入;依经济和人口变化不断调整。

元代以前与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或山川形便);元代以后受政治因素影响较大(或犬牙交错)。

(元以前: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元后:“犬牙交错”原则,避免行政区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的吻合。

各自的优点: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顺应了封建社会的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促进区域内部经济的交流发展和形成独立的经济体;有利于形成文化认同。

“犬牙交错”原则:有利于削弱地方经济实力和文化认同感;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的出现,强化中央集权。

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和抗御自然灾害;对内部交通、文化交流产生了不良影响。

)(3)深层特征:中央集权逐步加强,地方主动性与能动性越来越受到压抑。

地方权力越来越集中到中央。

(4)整体特征:二级三级制是古代地方管理制度的主体;局部而言:县是中国历史最稳定的一级政区;州的地位不断降低。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划分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划分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划分【最新版】目录一、引言二、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历史演变1.周朝的分封制2.秦汉时期的郡县制3.三国南北朝的州郡县制4.隋唐五代时期的州县制5.元朝的行省制6.明清时期的省道府县制三、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划分原则1.国土面积和地理条件2.政治、经济状况3.民族和人口的分布4.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模式四、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职能与权力1.行政管理2.军事管理3.监察事务4.民政事务五、结论正文一、引言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国土和政治、行政权力的划分。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有着丰富的行政区划演变过程。

本文将从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历史演变、划分原则、职能与权力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历史演变1.周朝的分封制周朝实行分封制,将国土划分为诸侯国,以藩屏周。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周王朝的稳定和繁荣。

2.秦汉时期的郡县制秦朝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将全国划分为 36 个郡。

郡下设县,行政级别大致相当于现在的省级和地市级。

西汉沿用秦朝的制度,也是郡、县两级划分。

3.三国南北朝的州郡县制三国南北朝时期,行政区划演变为州郡县制。

州辖郡,郡辖县,行政级别相当于现在的省级、地市级和县级。

4.隋唐五代时期的州县制隋唐五代时期,行政区划变为州县制,取消了郡的设置。

州直接辖县,行政级别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地市级和县级。

5.元朝的行省制元朝实行行省制,将全国划分为 13 个行省,行省下设路、州、县。

行省制在我国历史上影响深远,为明清时期的省道府县制打下了基础。

6.明清时期的省道府县制明清时期,行政区划沿用元朝的行省制,并在此基础上设立道、府、州、县等各级行政单位。

省道府县制一直沿用到清朝灭亡。

三、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划分原则1.国土面积和地理条件行政区划的划分首先要考虑国土面积和地理条件。

根据地域的大小、地形、气候等因素,合理划分行政区域。

2.政治、经济状况行政区划的划分还要考虑政治、经济状况。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一、夏商周时期的行政区划在中国古代,最早的行政区划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期。

夏朝时,中国的行政区划主要是以邑为单位,邑是古代中国农村的基本行政单位,相当于现在的乡镇。

商朝时期,行政区划逐渐发展成以州为单位,州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县。

周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成以郡为单位,郡是周朝的一种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

二、秦汉时期的行政区划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对行政区划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秦朝时期,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

秦朝还设置了郡县制度,郡县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实行严格的官僚体制。

汉朝继承了秦朝的行政制度,但在行政区划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革。

汉朝时期,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县下辖乡。

汉朝还设置了州、府等中央直辖行政单位。

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行政区划三国时期,中国分裂为魏、蜀、吴三个政权,行政区划也随之发生变化。

魏、蜀、吴三国的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

晋朝时期,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

南北朝时期,行政区划的变化较为复杂,南朝梁、陈、宋的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南朝齐、梁、陈的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

北朝的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

四、隋唐时期的行政区划隋朝统一了南北朝的政权,对行政区划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隋朝时期,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

唐朝继承了隋朝的行政制度,但在行政区划上进行了一些调整。

唐朝时期,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县下辖乡。

唐朝还设置了府、州等中央直辖行政单位。

五、宋元明清时期的行政区划宋朝时期,行政区划以路为基本单位,路下辖府、州、县。

元朝继承了宋朝的行政制度,但在行政区划上进行了一些调整。

元朝时期,行政区划以路为基本单位,路下辖府、州、县。

明朝继承了元朝的行政制度,但在行政区划上进行了一些改革。

明朝时期,行政区划以道为基本单位,道下辖府、州、县。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规律及启示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规律及启示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规律及启示
一、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规律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经历了多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特点和规律。

首先,古代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划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期,这一阶段的地方行政区划以封建制度为基础,以封邑、郡县为主要行政单位。

其次,在秦汉时期,中国实行了郡县制度,将全国划分为郡县,实行三级行政管理体制。

再次,在唐宋时期,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形成了府州县制度,并逐渐形成了以州县为基础的地方行政体系。

最后,在明清时期,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划进一步完善,实行了省、府、州、县、乡五级行政管理体制,这一体制一直延续至今。

二、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的启示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的规律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启示。

首先,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是与国家政治制度的变化相辅相成的,不同的政治制度会对地方行政区划产生深远的影响。

其次,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是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密切相关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会对地方行政区划的形式和内容产生重要影响。

再次,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需要考虑到地理、民族、文化等因素的差异,不同地区的行政区划需要因地制宜。

最后,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需要坚持统一与多样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保持国家的统一与稳定,又要充分尊重
地方的多样性和特色。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规律及其启示对于我们理解和把握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深入研究和总结这些规律,才能更好地指导和推进中国现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改革和发展。

同时,我们也应该充分认识到,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需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其行政区划也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从古代的诸侯国到现代的省市县区,中国的行政区划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进程。

本文将简要介绍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过程。

1.夏商周时期夏商周时期是中国古代的三个朝代,也是中国行政区划演变的起点。

在夏朝时期,中国行政区划以诸侯国为主。

诸侯国是指各地的贵族、宗室和部落首领所领导的地方政权。

这些诸侯国在夏朝时期统治着各自的领土。

商朝时期,中国的行政区划逐渐向中央集权发展。

周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实行了以郡县制为主的行政区划体系。

2.秦汉时期秦朝时期,中国行政区划发生了重大变革。

秦始皇实行了郡县制,将全国划分为36个郡和县,从而使行政区划更加统一。

汉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除了继续实行郡县制外,还设立了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体系。

3.隋唐时期隋朝时期,中国的行政区划发生了较大的变革。

隋炀帝实行了以州县为基础的三级行政区划体系。

唐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设立了道、府、州、县四级行政区划体系。

唐朝时期的行政区划体系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成为后来行政区划体系的基础。

4.宋元明清时期宋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设立了路、府、州、县五级行政区划体系。

元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简化,设立了路、州、县三级行政区划体系。

明清时期,行政区划体系基本上沿用了元朝的模式,但行政区划的细节有所不同。

明朝时期,行政区划主要是以省为单位,设立有府、州、县三级行政区划体系。

清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设立了直隶、总督、布政使、巡抚、府、州、县七级行政区划体系。

5.现代时期20世纪初,中国的行政区划发生了重大变革。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废除了清朝的行政区划体系,开始实行省、县两级行政区划体系。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建立了省、市、县、区四级行政区划体系。

1980年代以来,中国的行政区划不断改革完善,行政区划体系逐渐向市场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

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一、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萌芽时期从建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政权一一夏朝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郡县制为止。

国家的产生,是形成行政区划的先决条件。

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地位,有效地控制被统治阶级,需要实行分区分级管理,于是产生了形成各种各样行政区划的可能性。

但是,并不是产生国家的同时也必然出现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指一个国家行政管理的区域组织系统,国家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更有效地控制各个地域,通常在其所辖的领土范围内按照自然地理条件、政治经济状况、民族与人口的分布、历史文化传统和军事上的需要,将全国划分为不同级次的若干行政区,由中央派员组织管理,这种划分叫做行政区划。

也就是说,直至郡县制的出现才是我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肇始。

二、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建立——郡县制时代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正式确立郡县制为全国统一的行政区划,直至东汉未年,被州制时代所取代,相继沿革400余年。

县本是天子、诸侯直属土地中的邑,其首领称为“县人”。

春秋前期,秦、晋、楚等大国在新兼并的邻国土地上设立一种特殊行政区,称之“县”。

在古文中,县即古悬字,意为新设之县,远离诸侯国都,悬于诸侯统治中心之外。

郡、县作为行政区划单位,均出现于春秋时期,县早而郡晚,县小而郡大,县近而郡远,县重而郡轻。

所以,郡的地位实际低于县。

因为此时置郡大多于边远荒辟之地,地旷人稀,经济发展落后于县。

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统一天下,为加强中央集权和对地方有效地控制,从而废除分封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度,这在我国古代行政制度史上堪称划时代的变革。

秦分天下为36郡,标志着郡县制作为我国最早的一种行政制度已正式确立。

三、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发展——州制时代东汉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州由监察体制转变为行政区实体,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直至隋代,长达四百余年,州一直为我国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单位。

在东晋与南朝还实行一种特殊的地方政区划制度,即侨州、郡、县制。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

历史专题一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1、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1)秦:郡县制。

(2)汉:由郡、县两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3)隋:州、县两级制。

⑷唐:道、州、县三级。

宋:道(或称路)、州(或称府)、县三级制。

⑹元: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

⑺明:承宣布政司(习惯仍称行省)以下设府、县。

⑻清:省、道、府、县2、演变特点:(1)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变化多发生在混乱时期;一级行政区变化较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

(史实: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史实:东汉时期的刺史制度逐渐演化为州一级行政机构。

发生在政权交替混乱时期的史实:唐朝的藩镇;元朝的行省制。

一级行政区变化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史实:一级行政区秦汉为郡,元为行省;县级基本未动。

)(2)原则:山川形便;犬牙相入;依经济与人口变化不断调整。

元代以前与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或山川形便);元代以后受政治因素影响较大(或犬牙交错)。

(元以前:与经济区、自然区与文化区相吻合;元后:“犬牙交错”原则,避免行政区与经济区、自然区与文化区的吻合。

各自的优点:与经济区、自然区与文化区相吻合:顺应了封建社会的自然规律与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促进区域内部经济的交流发展与形成独立的经济体;有利于形成文化认同。

“犬牙交错”原则:有利于削弱地方经济实力与文化认同感;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的出现,强化中央集权。

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与抗御自然灾害;对内部交通、文化交流产生了不良影响。

)(3)深层特征:中央集权逐步加强,地方主动性与能动性越来越受到压抑。

地方权力越来越集中到中央。

(4)整体特征:二级三级制就是古代地方管理制度的主体;局部而言:县就是中国历史最稳定的一级政区;州的地位不断降低。

3、对地方行政机构演变的整体评价:⑴积极:有利于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便于征发徭役、兵役,征收赋税,管理地方治安;有利于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的变迁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的变迁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的变迁行政区划是国家政权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权力机关为了统一、有效地管理整个国家,对其所辖领土按地域进行的区域划分。

行政区划是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产生国家以后的一种现象,按地域划分行政区域而不依氏族划分部落,是国家区别于氏族的基本特征。

在阶级社会里,行政区域的划分首先取决于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需要,同时也要考虑疆域大小、地理环境,以及管理、经济、社会、人口、民族和国防等方面的需要。

因此,行政区划既因国家统治阶级需要的不同而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又因管理疆域、经济、社会、国防等方面的某些需要的相同而具有一定的历史延续性。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变迁历程行政区划作为一种制度,随着各个朝代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制度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我国古代行政区域制度的演变,大体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即行政区划的萌芽阶段,郡县制的发展及州、郡、县制的产生,州、郡、县制的发展阶段,道、路制的产生及发展阶段和行省制的建立与不断完善的阶段。

(一)行政区划的萌芽阶段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体制萌芽于春秋战国时期。

夏、商、西周没有稳定的行政制度,当时的“方国”、“诸侯国”等都是独立自主的国家,与王朝之间仅是松散的臣属关系。

在此情况下,统一的行政区划就成为无稽之谈。

到了春秋时期,随着一些诸侯国的日渐强大并开始有了中央集权,我国古代的行政区划才开始有了萌芽。

春秋末年,周室颓微,一些实力强大的诸侯国凭借对外征战,不断开拓新的疆域,在新兼并的地区设立郡和县,并由君主直接任命官员进行管理,至此萌发了郡与县的行政区划单位。

郡、县作为行政区划单位,均出现于春秋时期。

郡的地位实际低于县,春秋战国时期,分封制仍是主体政治体制,全国还未能形成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度,郡县制仅是作为其补充和改革。

展开剩余85%(二)郡县制的发展及州、郡、县制的产生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而统一天下。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对地方的有效控制,秦始皇下令废除了自西周以来持续了八百多年的“封藩建卫”制,开始在全国正式确立郡县制。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简表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简表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简表摘要:一、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概述二、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五个时期1.萌芽时期2.郡县制时期3.州制时期4.道(路)制时期5.行省制时期三、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与演变正文: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变迁,其发展过程可以概括为五个时期。

一、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概述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了有效地进行管理和统治,将国土划分为不同层次的行政区域。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夏朝,经历了数千年的演变,直到清朝结束。

二、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五个时期1.萌芽时期(先秦)这个时期从公元前21 世纪至公元前3 世纪,约1800 年间。

在这个阶段,国家刚刚形成,行政区划还没有完全确立。

夏、商、西周的行政区划比较简单,主要是以部落、方国为基础。

2.郡县制时期(秦、汉)公元前3 世纪至公元2 世纪,秦朝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将全国划分为36 个郡,下设数百个县。

汉朝沿用郡县制,并在汉武帝时期设立了13 个州,以监察各郡。

3.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公元3 世纪至6 世纪,这个时期州的地位逐渐上升,州的长官成为州的最高长官,行政区划逐渐演变为州、郡、县三级制。

4.道(路)制时期(唐、宋)公元7 世纪至13 世纪,唐朝将全国划分为10 道,后又增至15 道。

宋朝时期,道逐渐演变为路,成为高级行政区划,下设州、府、军、监等。

5.行省制时期(元、明、清)公元13 世纪至20 世纪初,元朝开始实行行省制,将全国划分为13 个行省。

明朝时期,行省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国分为两京一十三省。

清朝沿用明朝的行省制,并在新疆、西藏等地设立了行省。

三、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与演变从上述五个时期可以看出,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与演变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行政区划逐渐从简单走向复杂,从松散走向严密,体现了统治者对国土管理的不断加强。

中国行政区划历史演变的变化规律

中国行政区划历史演变的变化规律

中国行政区划历史演变的变化规律中国行政区划历史演变的变化规律纵观中国历史上两千多年来的行政区划演变,我们大致可以发现以下四条规律:一是数量由少到多,辖区由大到小,层级由高到低;二是最高一级行政区大都由监察区、军区等转变而来;三是县级行政区最具有稳定性;四是三级制是历代政区的层级中最常用的一种形式。

一、数量由少到多,辖区由大到小,层级由高到低县级以上的同一名称的政区,随着历史的发展,通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那就是数量越划越多,辖区越划越小。

到了一定程度,它的级别就会逐层降低,甚至走向消亡。

——秦朝建立后,划天下为36郡,郡成为了最高的行政区划。

到了秦朝末年,郡的数目增加到了48个。

汉朝以后,由于秦郡的辖区较大,例如当时江西地区就一个豫章郡。

于是将这些郡的辖区范围划小,一些郡被分成几郡,如析豫章郡置庐陵郡。

西汉末年,汉郡(国)的数目已经增长到了103个。

东汉时期,领土范围比西汉要略小些。

虽然一些郡国的范围比西汉时要小,但总体来说,两汉时期郡国的范围大小相差不是很大。

到了东汉末年,随着州成为了最高的一级行政区划,郡国的地位下降,变为二级政区了。

三国时期,郡国的数目比东汉时期又增加了一半,郡国的辖区自然随之减小了。

西晋时期,郡国的统领范围比三国时期又要小了一些。

南北朝时期,随着大量新郡的设置,郡的辖区范围呈直线下降趋势。

隋唐以后,郡作为一级行政区划便从历史上消失了。

——州的变迁最具有典型意义。

州在东汉末年成为郡县之上的一级行政区划的时候,数量只有13个。

其时,州的地域范围十分广阔,在南方的州由于人口稀少相当于今天两三个及三四个省的规模,如扬州便包括今天的江西、福建、浙江三省及江苏、安徽南部,荆州包括今天的湖北、湖南二省及陕西、河南、贵州、广东的一部分,交州包括今天的广东、广西南部和越南中北部等地区;在北方的州最小的也有今天的半个省大,如青州包括今天的山东北部。

到了三国时期,州的数量和辖区范围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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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一、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萌芽时期
从建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政权一一夏朝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郡县制为止。

国家的产生,是形成行政区划的先决条件。

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地位,有效地控制被统治阶级,需要实行分区分级管理,于是产生了形成各种各样行政区划的可能性。

但是,并不是产生国家的同时也必然出现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指一个国家行政管理的区域组织系统,国家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更有效地控制各个地域,通常在其所辖的领土范围内按照自然地理条件、政治经济状况、民族与人口的分布、历史文化传统和军事上的需要,将全国划分为不同级次的若干行政区,由中央派员组织管理,这种划分叫做行政区划。

也就是说,直至郡县制的出现才是我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肇始。

二、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建立——郡县制时代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正式确立郡县制为全国统一的行政区划,直至东汉未年,被州制时代所取代,相继沿革400余年。

县本是天子、诸侯直属土地中的邑,其首领称为“县人”。

春秋前期,秦、晋、楚等大国在新兼并的邻国土地上设立一种特殊行政区,称之“县”。

在古文中,县即古悬字,意为新设之县,远离诸侯国都,悬于诸侯统治中心之外。

郡、县作为行政区划单位,均出现于春秋时期,县早而郡晚,县小而郡大,县近而郡远,县重而郡轻。

所以,郡的地位实际低于县。

因为此时置郡大多于边远荒辟之地,地旷人稀,经济发展落后于县。

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统一天下,为加强中央集权和对地方有效地控制,从而废除分封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度,这在我国古代行政制度史上堪称划时代的变革。

秦分天下为36郡,标志着郡县制作为我国最早的一种行政制度已正式确立。

三、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发展——州制时代
东汉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州由监察体制转变为行政区实体,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直至隋代,长达四百余年,州一直为我国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单位。

在东晋与南朝还实行一种特殊的地方政区划制度,即侨州、郡、县制。

该制度是为安置西晋永嘉之乱后的北方移民,笼络人心,维护统治。

侨州、郡、县制度是东晋南朝地方行政中的一个特殊问题,它搞乱了地方正常的行政区划,不利于行政统一和国家的有效管理,也加速了州制的变革,直至隋朝建立后,侨州、郡、县才彻底废除。

四、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变革——道路制时代
唐朝初年,道仅是一种监察区划,至唐玄宗时,才发展为行政区划,成为凌驾于州县之上的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单位,从而使唐代地方行政体制由州、县两级制转变为道、州、县三级制。

宋代沿袭唐制,仅将“道”改名为“路”,这表明我国唐宋时代的地方行政区划进入道路制时代,先后长达600年左右。

辽朝所采用的州县制基本上承袭唐代制度,州设刺史,县设县令,京城所在地称府。

又在州之上以五京为中心,分成5道:即上京、东京、中京、西京、南京,亦称五京道。

后又受宋代行政制度影响,表现在道一级所设行政机构就仿效宋代路一级行政机构,采取三权分立制度,所设总管府掌一道之军权,似宋路中
“帅司”的安抚使;所设处置使掌一道司法监察之权,似宋路中“宪司”的提典刑狱司;管理财政的名称不一,南京道为转运使司,上京道为盐铁使司,东京道为户部使司,中京道为度支使司,西京道为计使司,似宋路中“漕司”的转运使司。

辽代道下设州,而州下又有属州,有的属州领县,有的属州不领县,不领县的属州实际似县,这在我国古代行政制度沿革史上又是一种新现象,发展至后来,便有直隶州与散州之分。

金代行政区沿袭宋制,全国分路而治,路下辖府(州)、县,金路与宋路相似,亦是分权而立,金设置四使:一是都管府,先兼管军民事宜,后成为民政机构;二是转运使司,掌管财政;三是提刑使司,掌管司法监察;四是统军使司,掌管军事。

金置的州除府之外,又按不同等第分为节度州、防御州、刺史州等名目,都是同一级行政区划,性质未改变。

纵观唐宋道路制行政区划,有几个基本特点:①地方最高行政单位是道或路,始终未变;②始终实行道(路)—州(府)—县三级行政区划;③引进府、军、监等行政区划单位,特别是府成为我国封建社会后期长期广泛采用的一个行政区划单位。

五、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完备——省制时代
自元代开始,我国地方行政区划进入省制时代,省作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单位,历经元、明、清三代,直至当今,省仍然是我国地方最高行政单位。

元代实行省、路、府(州),县四级制,一级政区是行省,二级政区为路,三级政区为府(州),四级政区是县,路领府、州,府、州辖县,但也有少数重要地区成为不隶属于路而直隶于省的直隶府、直隶州,而隶属于路的府(州)称为散府(州)。

路设总管府,长官为总管,府设知府或府尹,州设知州或州尹,县设县尹。

自路至县的各级机构均设掌印办事,拥有实权的蒙古管事官,即“达鲁花赤”一员,由蒙古人担任,其蒙古语意为镇压者、制裁者、掌印者,他既是各级行政机构的首长;又负有监督同级行政官吏的职责。

纵观明代地方行政区划的变革,一是废除路;二是府成为二级行政区划单位;三是实行三级和四级行政区划混合制,而以四级制为主。

清代沿袭明代地方行政体制,仍实行省制,并由十五省增至二十三省,从而为我国现代省级政区的划分奠定了基础。

清代省级行政长官为巡抚,掌一省军民财政和监察大权,布政使则成为协助巡抚管理民政的肋手,俗称“藩台”;按察使是协助巡抚掌监察的助手,俗称“臬台”。

省以下的二级行政区是府和直隶州,三级行政区是县或散州,长官职责与明代相同,但亦有变化:其一是在新开垦的地区设置“厅”的区划单位,亦有直隶厅与散厅之分,直隶厅与府、直隶州平行,直隶于省,一般不领县;散厅则隶属于府,与散州、县相平行,成为地方最基层的行政区划单位;其二是清代省辖直隶州才领县,而府辖散州则不领县;其三清代以实行省、府(直隶州)、县三级行政区划系统为主;其四,在边境少数民族地区设盟、旗行政单位,盟相当于内地的府,旗相当于内地的县;其五,清代设厅,直隶厅地位低于府,但高于直隶州,因此,清代省以下行政区划单位的称呼顺序为府、厅、州、县。

综上所述,自秦统一以来,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经历了秦汉时期的郡县制;魏晋南北朝及隋代的州制;唐宋时期的道路制;元、明、清时代的省制这四个建立、发展、变革和完善的阶段,其沿革发展变化的特征有如下几点:
①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设置始终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变革是绝对的,稳定则是相对的。

②不同历史时代,各地区在行政区划中的地位是有差异的。

一般说来,经济发展较为发达地区,其行政区划的地位较高,设置也比较密集;反之,则地位较低,设置也比较稀疏。

③尽管我国每个历史时期行政区划单位都在变化,但变化最大,最为频繁的是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单位,秦为郡;汉为郡与国;魏晋南北朝和隋为州;唐为道;宋为路;元为行省;明为布政使司;清为省。

其辖区范围、行政职责和官员的设置都有差异。

④历时两千余年,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中最稳定的单位是县,它始终是我国古代行政区划中最基本和最低一级的单位,有极强的稳定性。

⑤愈早设置的行政区划单位,随着时代的发展,有地位愈低的发展趋势,如县是我国最早出现的行政区划单位,在秦汉降为二级行政区划单位,魏晋南北朝则降为三级行政区划单位,至元明时期则降为四级行政区划单位。

⑥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系统一直处于不断的演变之中,秦汉为二级制;魏晋南北朝为三级制;隋为二级制;唐宋为三级制;元、明为三级和四级混合制,以四级为主;清代为三级制。

可见,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在郡县制时代以二级制为主,州制时代和道路制时代以三级制为主,省制时代前期以四级制为主,后期以三级制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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