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机、电等货物购置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视机、电脑等货物购置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函
受宝坻区残联等四个单位的委托,经区政府采购委员会批准,宝坻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的方式,对电视机、电脑等货物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项目名称:电视机、电脑等货物购置项目(项目编号:BC2007-002)
二、货物需求:
(二)交货时间、地点:要求中标单位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必须将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在货物全部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付清全部货款。
(四)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的要求提供设备清单、随机附件、报价(设备品牌、具体配置、单价、数量、总价、产地)、验货方式、售后服务、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五)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可兼中兼得。
三、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报价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检验费和税款等费用。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二)供应商请于2007年4月6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传真(传真后请电话确认)或直接送到宝坻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采购中心于2007年4月9日上午9:00组织签订合同。
五、对所供设备的基本要求是:符合国家技术等级标准,且是全新产品(要求必须是原厂包装),并且符合需方的配置要求;如产品因质量发生问题,一年内保退、保换,三年内保修,终身给予维修。
六、凡在2007年4月6日(星期五)17:00时前未接到中标通知的单位,均未中标,不再另行通知。区政府采购中心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七、采购代理机构:宝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城关镇广川路29号财政局三楼。
邮政编码:301800
电话(传真):29241598
联系人:刘女士
二00七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