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招标文件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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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 ................................................................................................................................ 投标须知 3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招标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
三、建设地点:
四、招标范围:
五、工期要求:25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六、招标形式:邀请招标,由招标人组织内部相关部门自行开标。
七、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基坑支护设计条件、现场条件、市
场价格、地质勘察资料、投标人自行设计的基坑支护施工图及基坑支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报价,投标人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的计算规则和单位计算工程量;自主报综合单价;包工包料,总价包干;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八、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有地基及基础二级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法
人
九、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与地点:投标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于到
领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截止日期:2013年月日时分前。投标文件未按时送
达视为该投标单位自动弃标。
十一、投标文件及递交地点:正本一份(附电子投标文件),送至十一、开标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
十三、中标原则:在满足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技术标评审结果,投标总报价合理最低的投标人具有中标资格。
十四、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投标人未在招标答疑时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接受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投标人中标后,须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十五、招标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 天以书面(如有必要需另提供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答疑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现场踏勘联系人:联系电话:
第二章合同条款约定内容:
一、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⑴本合同协议书;
⑵中标通知书;⑶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
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4)合同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
此有关的部分);(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
部分);(6)图纸(7)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8)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厦门水务茶店子公园商务楼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包工
包料、包设计、包施工。
三、质量标准:合格。保证基坑边坡稳定,控制位移,防止基坑周边道路、设施及管
线被破坏。
四、合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为总价包干方式。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出图费、施工用电和施工用水从发包人指定接入点接到红线内施工组织设计位置的接驳费用、设计
及施工方案专家评审费、人工费、材料设备费(含损耗)、机械使用费、泥浆外运费、安
全文明环保施工措施费、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雨季施工费、
成品保护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包
含的各种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开始施工直至回填土完成期间的降水费用、各种检测费、
水电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办理验收直至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和保修费用,以
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并提交合同价款10%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后,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预付款;
(2)工程进度完成50%,并经业主、监理共同验收确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进度款;
(3)全部支护工程完成,经有关主管部门、业主、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并提供合格的结算资料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4)结算完成后发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同时承包人需提供100%的有效发票;
(5)余款5%在地下室土方回填土完成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6)以上各期付款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等额的并在履约地完税的有效发票前,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分包工程款发票由承包人开具,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六、发包人工作:
1、提供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
2、提供施工用电及施工用水接入点。
3、提供地质勘察报告及地下管线资料。
4、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委托协助办理开工前的图纸审查、质量监督申报、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手续等其他有关手续。规定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七、承包人工作:
1、合同签订3日内提供3套基坑支护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
2、组织本工程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并承担相关费用。
3、合同签订1日内、得到发包人进场通知后进场,自行搭设临时设施,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承担相关费用。
4、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排水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5、满足成都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规定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6、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回填土完成前负责对基坑周边位移的监测,并承担相关费用。
7、负责原材料、机具、设备所需各种检测、质量验收所需各种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
8、负责在基坑回填土完成前对承包施工的支护结构和构件进行产品保护,发生破坏应立即无条件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9、投保自身的财产及施工现场内的自身员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险,从事高空危险作业员工的意外伤害险。
10、现场已有临时用电及用水接入点,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接入,并承担相关费用。
八、竣工与结算:
基坑支护工程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3日内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竣工结算经承发包双方共同确认后3日内承包人应提供100%结算价款的有效发票,发包人在竣工结算经承发包双方共同确认后14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5%余款在地下室回填土完成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九、补充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