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日照讲解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讨论三、客体范围、客体对象
讨论三、客体范围、客体对象
天正日照软件提供了7种分析方法:
建筑阴影外包法
建筑限高系数法
建筑外包系数法
建筑阴影截取法
建筑三向系数法
建筑三向限值法
建筑角度限定法
讨论三、客体范围、客体对象
许昌市:日照标准线不侵入东西及北侧第一排建筑。
南昌市:建筑高度的1.2倍,最大不超过150m。 湖北省:北面为建筑高度的1.2倍且最大不超过180m半径的扇形阴影区域; 东面西面为建筑向外各60m。
什么是日照分析
基于项目方案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标准,利用国家认证的
,计算得出
的过程。
源自文库
本页视频素材下载地址:http://pan.baidu.com/s/1eRJTLYi
资料审查
预分析
现场勘察
形成报告
精确分析
补充数据
资料 • 审阅资料、数据的完整度。 审查
• 根据已有数据进行数学建模,并初步分析,得出客体范围、现场勘察的目的。 预分析
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 则应设遮阳设施。
七、《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36-2005,自2006年2月1日起实施。 4.1.3 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
• 描绘建筑轮廓
• 布窗
• 轮廓线组合
• 轮廓线组合
• 形成模型
• 模型
• 项目模型预览
• 多点分析图预览
• 窗日照表预览
讨论一、可计入的最小连续日照时间
例:某日照窗 日照时间段
8:00 ~ 8:20 9:00 ~ 9:04
日照时间
20分钟 4 分钟
按5min 20+0=20分钟
20+4=24分钟 按1min
讨论一、可计入的最小连续日照时间的
现场 • 对照资料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并记录现场情况。 勘察
补充 数据
•整理现场资料(如建筑高度、层数、窗户位置)。需要精确数据的,还需补 充测量。
精确
• 进一步精确、补充模型数据,进行具体分析,得出精确的分析数据。提出方 案调整建议。
分析
形成 • 形成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报告文本、日照分析图等 报告
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一2005)的条文,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5.1.3 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有关规定;
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一2005)的条文,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5.1.3 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2)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 (3)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3h的日照标准; (4)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 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三、《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7.1.1 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 7.1.2 需要获得冬季日照的居住空间的窗洞开口宽度不应小于0.60m。 7.1.3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
四、《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340-2003,自2003年9月 1日起实施。 3.2.6 老年人居住用房应布置在采光通风好的地段,应保证主要居室有良好的朝 向,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
五、《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99—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 施。原《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同时废止。
4.3.3 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2h。 4.3.4 中小学校至少应有1间科学教室或生物实验室的室内能在冬季获得直射阳光。
六、《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编号为JGJ 39—87,自1987年12月1日起试行。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
主体 建筑
客体 建筑
主体 范围
客体 范围
分析 高度
分析 方法
对A1/2/3/4# 客体建筑
对B8#是主体 对A3#是客体
对A1#、A2#、 B8#是主体建筑
主体 建筑
客体 建筑
主体 范围
客体 范围
分析 高度
分析 方法
客体范围 主体范围
主体 建筑
客体 建筑
主体 范围
客体 范围
分析 高度
计算 方法
小时的标准。
建筑气候区划
Ⅰ、Ⅱ、Ⅲ、Ⅶ气候
大城市
中小城市
Ⅳ气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Ⅴ、Ⅵ气候区
日照标准日
大 寒日
冬至日
日 照 时 数 ( h )≥2
≥3
有效日照时间 带(h)
8~16
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
≥1 9~15
注:①建筑气候区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1条规定。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平0.9m高的外墙位置。
郑州市:仅考虑与新建建设项目基地相邻现状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焦作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地形图上现状范围、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客体范围及客体对象。
计算方法有三种——窗台面中点分析、窗台面两端点分析(满窗)、 窗台面多点分析。
相关标准
一、《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条文(2002版): 5.0.2.1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0.2-1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的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