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限政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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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型政府”:有限政府构建的新思路——以行政法范式的转型与重构为视角

“反思型政府”:有限政府构建的新思路——以行政法范式的转型与重构为视角
2 0世纪 六 七 十 年 代 以 来 , 西 方 国家 掀 起 了
3 0年代 的资 本 主 义世 界 经 济 危 机 时 显 得 无 能 为 力, 这在 客观 上 促使 了 “ 凯恩斯主义” 和全 能 政 府
形 态的诞生 , 政府 职能几乎 扩展到私人 生 活 的各 个 领域 , 形成 了一 种 “ 从 摇篮 到坟 墓 ” 、 “ 无 所 不能 、 无
1 0 0 0 8 8 )
有 限政府理论 可 以溯 源于英 国 l 7世纪启 蒙 运
就是 国家 。 ” …利益的调整和“ 规则 ” 的破 产 必 然 导致 政府 权 力结 构 的变 迁 , 从 而 形成 不 同历 史 视 域 下 的政府 权力 形态 。而 行政 法范 式在 这种权 力
形 态变迁 的推动 下 , 也相 应 地 发 生 了从 国家 行 政
从历史性的角度进行考察 , 政府权力形态特征 大致经历了从“ 高度集权” 到“ 放松管制” 的过程 , 而这一 重大演 变必 然伴 随着权 力行 使模 式 的变动 和公 民社 会主导力 量 的兴起 。在封建 专制 政府下 ,
统 治 阶级 以 “ 君权 神 授 ” 思 想 为基 础 , 奉 行集 权 和 强制 的治 理理念 , 政 府权力形态 以权力结 构 的集权 化、 权力运 行的人 治化和权力方 式 的强 制化 为鲜 明
格局的重大调整无法 同时满足各方诉求 , 不仅社 会群体间的利益 冲突难 以驾驭 , 而且超脱于个人 利益之上的国家( 政府 ) 和社会也表现 出尖锐对 立。正如恩格斯所 说 : “ 这种从社 会 中产生 但又 自居 于社会 之 上并 且 日益 同社 会 相 异 化 的 力 量 ,
特色。放任型政府兴起于 1 8— 1 9 世纪的资产阶级 革命胜利 之后 , 它发轫于亚 当 ・ 斯密 的“ 自由放

浅议有限政府

浅议有限政府
Ab t a t A l td g v r me t st ep o e a ig o e r l f a i e c re ts g f u o n r , ed e e i go sr c : i e o en n r p r mi i h me n n f h e o w,nt u r n t eo rc u ty t e p n n f t u l h a o h rf r i e y h g itr a s n f a c . e e i g t e e t bih n f l t d g v r me t a miit t e y t m, O eom s a v r ih h s i l i i c n eDe p n n h sa l me t o i e o e oc g i s mi n n d n s a i s se S r v
2 有 限政 府理 论 的来 源
21 有 限 政 府 理 论 之 起 源 .
府职能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 应当从规 范经济调节 、 市场
监管 、 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的职能 等四个方面 , 社 进一步转变政 府职能 、 深化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的途径 。
( ) 进 政 企 分 开 、 事 分 开 , 行 政 府 公 共 管 理 职 能 与 1推 政 实
持 一 致 , 位 法 不 得 违 背 上 位 法 。必 须 维 护 宪 法 权 威 , 保 法 下 确
1 有 限政 府 的含义
“ 限政府 ” 有 是指政府 自身 在规模 、 职能 、 力和行 为方 式 权 上受到法律和社会 的严格 限制 和有效制约 。而 法治 的最重要 的政治职能就是铲除无 限政府 , 确立 和维持一个在 权力 、 作用
政 府 机 关 的立 法质 量 , 强 和 完 善 法规 、 章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加 规 备 案 审 查 制 度 ,是 各 级 政 府 机 关 在 法 治 建 设 进 程 中的 一 项 重

浅谈洛克《政府论》中“有限政府”理论

浅谈洛克《政府论》中“有限政府”理论

浅谈洛克《政府论》中“有限政府”理论摘要洛克的《政府论》是人类政治思想史上第一次系统阐述政府理论的著作,书中论述的政府理念与原则仍然是现代许多国家民主政府建立和运行的思想基础。

他从人们所处的原初状态出发,以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基础,以个人天赋的自然权利为核心,追溯了政府的起源和目的,并由此得出了政府权力有限的结论。

关键词:有限政府个人权利分权人们一直不断地追寻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想政府模式,曾经把幸福的希望寄托于圣主名君、寄托在人性善上,但历史却反复印证着人的自私和滥用权力的天性。

因此历史上的政府也不时地表现出行善和作恶的两重性。

因而,必须建构一种以保证基本人权为前提的政治权力运作框架,以预防可能的恶。

17世纪英国哲学家、政治理论家、古典自由主义的奠基人洛克在其著作《政府论》下篇中就着重探讨了这个问题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思想。

他以自然状态为“历史”前提,以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基础,详细论证了政府权力的来源,精心设计了一种理想的政府模式,即君主立宪制下,议会享有最高权力但又受到限制的、国家权力分立的有限政府模式。

本文从有限政府理论的形成、政府权力目的和权力的运行三方面来阐述洛克的有限政府论,进而给我国的宪政建设提供可供借鉴的启示。

一、有限政府理论的形成有限政府理论的核心要素第一次被提炼为一套一致的知识传统,并通过一个强有力的政治运动表达出来,是在英国内战期间以及光荣革命之后的辉格党人执政期间,其最重要的代表就是洛克的《政府论》。

尽管与其同时代及稍后时代的思想家一样,都把自由作为其核心概念,但洛克更强调现实的自由,而不是理念的自由,反映在宪政思想中,就是更重视采用何种现实的、可操作的宪政制度来保障自由,而不是沉湎于崇尚自由精神的理想主义中。

一方面,洛克对财产权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使自由更具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洛克宪政学说的现实主义色彩极浓,以至于在其宪政设计中具有妥协性和不彻底性。

他指出,在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前,存在自然状态。

关于建立“有限政府”

关于建立“有限政府”

在阳光下行使权力打造“有限政府”有限政府指的是组织、职能、职责和行为都受到法律明确规定和有效制约的政府。

我们建设“有限政府”,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转型、经济体制转轨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而对转变政府政府职能提出的要求。

(PPT注明团队成员,分工情况及主讲者。

)1、权力法定: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如何在新阶段祛除沉疴,加快改革,打造法治政府,依然是一个富有挑战而紧迫的问题。

建设法治政府,首先是以法治权。

要明确政府行使职权的适用范围,以法制化的规则和程序制约权力,使掌握行政权力的人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行事。

新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界定了政府的行政权限,为打造“有限政府”开了一剂良方。

它明确规定只有6大项内容才能认定行政许可的范围,只保留少量必须由政府实施、真正属于“公共物品”范畴的行政许可由政府实施,从而促使政府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化。

因此,对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审批事项,应进一步加大取消或调整力度。

2、政务公开:让老百姓心里明明白白法治政府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政务透明、公开。

它要求政府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事项外,应当公开政府信息,公众有权查阅,而且政府应当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凡政府法规、规章和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都应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或公报上公布,并便于民众获取。

只有政务公开了,人们才能知道哪些是政府该干的,哪些是不该干的;才能知道政府的权力用得对不对、好不好。

3、多管监督:最大限度防止权力滥用行政权对公共资源的支配权较大,是一种“实践的力量”,更具有扩张和侵害的危险性。

近几年来,一桩桩政府违法事件不断印证: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会被滥用。

要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必须加强监督。

政府服务得好不好,行使权力正不正当,当然应有第三方来监督,特别是来自社会的监督。

同时,还应强化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行政复议制度,加强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

浅议有限政府理论及其意义

浅议有限政府理论及其意义

浅议有限政府理论及其意义作者:方天宇来源:《大东方》2017年第02期摘要:随着世界范围内政府改革运动的兴起以及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打造一个有限政府,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己成为我国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鉴于有限政府的理念在实践中的表现主要集中在政府权力的运用上,且权力是实现改革目标的最直接手段,因此,本文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作为研究的切入点,主要采用各种方法,在借鉴西方有限政府理论的基础上,从中国政府的行政改革实际出发,把理论研究与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探讨如何构建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意义上的有限政府。

尝试为深化我国行政改革,提供一种理论框架和实践模式。

近年来经济、社会的转型导致多元利益需求凸现,如何将中国有限政府的构建与政府权力的规范置于一个多元利益框架内进行强调,政府与社会互动,权力与权利并重,真正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共同治理,共同发展,这正是本文要进行的探索。

本文同时指出,建立有限政府是一项较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关注。

关键词:有限政府;权力清单;权力规制;政府运行一、有限政府理论的起源(一)霍布斯有限政府理论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英国自由主义思想家霍布斯那里,在他主张主权者极权思想的背后隐约地透露出一些有限政府理论的渊源。

英国伟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霍布斯以其著作《利维坦》闻名于世,他为有限政府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必要的思想基础。

霍布斯认为,人性本恶,权势欲是人类共有的普遍意向,而人常在自己内心欲望的驱使下,使激情凌驾于理性之上。

因此,“人对人像狼一样”的自然状态便不可避免,这种状态必然导致“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

这种战争状态使社会混乱、产业无法稳定,“最糟糕的是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

正是基于这种人性观,霍布斯指出为了避免互相为战的自然状态,人们需要政府,任何形式的政府都比没有政府强。

(二)斯宾诺莎斯宾诺莎也是基于对“人性”假设而演绎出“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两大理论前提。

有限政府

有限政府

一、关于“限政”的认识可将“限政”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的含义:(一)从政治权力的设置看,政治权力的范围有限何为“政治权力”?按照英国学者洛克的观点,“政治权力就是为了规定和保护财产而制定法律的权利,判断死刑和一切较轻处分的权利,以及使用共同体的力量来执行这些法律和保卫国家不受外来侵害的权利,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公众的福利。

”论者认为“政治权力”具有这样几个特点:⑴政治权力是“权源”与“权用”的统一体。

权源”即政治权力的来源;“权用”指政治权力的运用或运行。

⑵政治权力都具有目的性,都是围绕特定的目的而行使和运作的。

⑶政治权力都是由具体的人所掌握和行使的,受人性无限贪欲所支配,政治权力攫取资源的过程是无休止的,政治权力天然地具有无限扩张性和膨胀性。

从政治权力的来源和目的看,它的范围是有限的,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与社会的同意和授权,人们把本属于自己的权利让渡出去形成政治权力,授予同一个个体或组织来行使以保障其“剩余的权利”。

对于人们未明确出让的权利政治权力主体则不能行使。

因此,从本源看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就是政治权力的范围界限。

(二)从政治权力的运行看,其主体行使政治权力时应当受到限控,不许超出特定的范围在确保政治权力主体其权力范围有限的情况下,还必须使它能够按照既定的方法、途径和程序来行使权力。

只有这样,限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宪政目标才能实现。

需要补充的是,政治权力行使的范围必须由宪法和法律来规定,为了适应社会的变化这个范围又是动态的,可变的,但这种变化也必须通过宪法和法律来完成。

根据以上分析,规范和控制政治权力的设置和运行是对限政的主要理解。

然而从“限政”的正当性中可以看出它的另外一个应有之义。

二、“限政”的正当性政治权力的主要主体是政府,此处试从规范和控制政府的正当性来说明“限政”的正当性问题“。

限政”的重心是“限”政而不是“灭”政,那么它其中有一层潜在的含义或前提即政府必须是存在的。

因此“,限政”的正当性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理解。

有限政府:质、量、度的三重解析

有限政府:质、量、度的三重解析

作者: 刘祖云;武照娇
作者机构: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5
出版物刊名: 学习论坛
页码: 46-50页
主题词: 有限政府;权力控制;政府边界;小政府;弱政府;无政府
摘要: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来考量有限政府,可以将其展开为质、量、度三个层面。

有限政府之“质”是指对政府权力控制必要性之理的探索,有限政府之“量”是指对政府权力与社会权利之边界的划分,而有限政府之“度”的思考,是在质与量的对立与统一中来辨析:有限政府既不是“小政府”也不是“弱政府”,更不是“无政府”。

浅谈洛克“有限政府

浅谈洛克“有限政府

浅谈洛克的“有限政府”理论历史与文博学院历史学2006级周昊摘要:作为近代有限政府思想的集大成者,洛克第一次系统地论证了有限政府的哲学基础,勾画了有限政府的制度框架,不仅回答了为什么要建立有限政府的理论问题,而且初步解决了如何通过内部权力制约与外部法律约束来建立有限政府的实践问题,为人们探索和实践有限政府问题留下了弥足珍贵的思想遗产.关键词:自然权利;人民主权;有限政府;三权分立;法治;分权洛克是近代有限政府思想的集大成者,自由宪政理论的奠基人。

洛克在《政府论》(下篇)中第一次系统地论证了有限政府的哲学基础,构思了有限政府的制度框架,确立了一整套有限政府的基本原则,为人们探索和实践有限政府问题留下极其珍贵的思想资源。

一、有限政府的的内涵与理论基础首先,政府的起源和目的界定了政府权力的有限性,即“我们有理由断定政权的一切和平的起源都是基于人民的同意”。

①这种“基于同意的授权”构成了政府政治合法性思想的基本理论依据。

“这就是政府和社会本身的原始权利和起源,立法和行政权力的原始权利和起源也在于此。

”“这一切都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为了人民的和平、安全和公共福利。

”②在洛克看来,政府权力是公民权利的部分让渡,其职责是“为所有公民提供生存、稳定以及经济的和社会的福利。

”③不得侵犯人们在自然状态中享受的“天真乐趣的自由”,公共权力是为公民权利而设。

政府的这一特定目的和起源要求政府行使的只是有限权力,在此政府权力实质上是一种有限的委托权。

其次,个人享有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界定了政府权力的有限性。

①【英】约翰·洛克,赵伯英译,《政府论两篇》[M],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第195页;②【英】约翰·洛克,赵伯英译,《政府论两篇》[M],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第202—204页;③【美】迈克尔·罗斯金等著,林震等译.《政治科学》[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第39页;在洛克的自然权利理论中,认为人们达成协议组成政治社会只是交出了部分权利,即在自然状态下享有的解释和执行自然法的权利。

洛克的有限政府思想及对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启示

洛克的有限政府思想及对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启示

2007.No925摘要:洛克在《政府论》(下篇)一书通过探讨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系统地阐述了有限政府思想。

这一重要思想对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和整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组建与运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对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也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有限政府 政府职能 启示约翰·洛克 (Johan Locke, 公元1632- 1704年),是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政治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

作为其宪政思想的精髓——有限政府理论(政府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上的政府仅指国家机关的执行机关,即行政机关 ;广义上的政府则指国家机关,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洛克所谈政府是指广义上的政府)在人类思想法律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洛克有限政府思想的主要观点洛克在政治著作《政府论》(下篇)中,系统地阐述了有限政府思想,其主要观点如下:1、有限政府产生——克服自然状态的缺陷。

洛克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平等、安全、和平、友爱、互助的自然合成体,人人都享有生命权、生存权、健康权、自由权和财产权,这些是人生来就享有的完全自由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并和世界上其他任何人的权利相等,人人都能根据自然法保障自己的权利,惩罚侵害自身权利的人。

但自然状态存在缺陷 :第一,缺少一种人们共同同意并明文规定的成文法 ;第二,缺少一个按照既定法律来裁判一切争端的裁判者 ;第三,缺少权力来支持正确的判断。

在这种状态下,由于种种原因总会有些人不遵守自然法,用强力去剥夺他人的自由,人们的生命、自由、财产等权力实际上得不到保障。

为了克服自然状态的缺陷,人们便订立契约,并自愿让渡一部分自然权利,组成国家,建立政府,这就是国家政府的起源。

如果大多数公民觉得权利的执行者没有很好地执行他们的意愿,或者他们想要修改他们的意愿,他们是有权收回或修改。

“如果一个国王已使自己不再成为国王,并使自己与人民处于战争状态,有什么办法能阻止人民不来控诉他这个已经丧失其国王地位的人,如同对待与他们处于战争状态的其他任何人一样呢?”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并归属于人民,因而它必然是相对的、有限的,必然在人民的监督之下,而不能凌驾于人民之上。

关于自由主义的几点思考

关于自由主义的几点思考

关于自由主义的几点思考
自由主义是一种政治和哲学思想,强调个人自由、个人权利和市场经济。

以下是几点关于自由主义的思考:
1. 个人自由:自由主义认为个人应该拥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追求自己的目标,并享有基本的人权和自由。

这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私人财产权等。

2. 有限政府:自由主义主张政府的权力应该受到限制,以避免滥用权力对个人自由的侵犯。

自由主义者认为政府应该履行保护公民权利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但同时也应该尊重个人的自主性和自由选择。

3. 市场经济:自由主义支持市场经济,认为市场的自由竞争和自由交易能够提供有效的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

自由主义者主张降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管制,鼓励私人企业的创新和竞争。

4. 个人责任:自由主义认为个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享有其成果和后果。

它强调个人的自主性和自律,鼓励个人通过努力和自我提升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和幸福。

5. 多元主义:自由主义倡导包容、多元和开放的社会。

它尊重不同的观点、文化和信仰,鼓励公民之间的平等对话和互动,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自由主义是一个复杂的思潮,存在不同的派别和变种。

不同的自由主义者可能在具体政策和价值观上有所差异。

这些思考只是对自由主义的一般概括,并不能穷尽其全面性和复杂性。

论控权与有限政府——对我国行政权控制的思考

论控权与有限政府——对我国行政权控制的思考

权 思 想 的 闪光 。亚 里 土 多 德 在 柏 拉 图法 律 形 式 合 理 性 的基 础 上 , 人到 法 律 本 身 的正 义 性 问 题 。他 所 界 定 的法 治 的 条件 不 深 仅 是 已成 立 的 法律 获 得 普 遍 的 服 从 、 且 是 “ 家 所 服 从 的法 而 大 律 又 应该 本 身 是制 订 得 良好 的法 律 ” 即所 谓 良法 统 治 观 。酉 .
并 论 , 可 谓 独 具 慧 眼 。显 然 , 的法 律 至 上 的 理 论 里 有 着 控 真 他
不 可 避 免 。 样 预 防 和 监 控 这 种 先 天 的 癖 性 ? 们 尝 试 着 开 怎 人
出 了 各 种 药 方 。孟 德 斯 鸠 认 为 “ 须 以 权 力 约 束 权 力 ” 必 .
赛 罗 说 得 更 直 截 ,权 力 从 属 于 法 律 ”  ̄ ,他 一 语 道 出 了控 权 “ [4 87 3
的真谛。 近 代 思 想 家 们 不 但 在 理 论 上 将 控 权 思想 发 扬 光 大 .在 制 度 设 计 方 面也 各 自勾 勒 m 了 相 应 的程 序 蓝 图 。为 政 治 活 动 提
控 权 与 法 治 思 想 相 伴 生 ,完 全 意 义 的 法 治 实 践 是 以宪 政 为 背 景 。 法 治 思想 早 在 古 希 腊 即 已萌 芽 。 柏拉 罔宣 称 . 诸神 只
都 容 易 滥 用 权 力 。 休 漠 冷 峻 地 指 出 , 设 计 任 何 政 府 制 ; 在
度 时 , 假 定 所 有 的 人 为 无 赖 i 3 : 迪 逊 则 坚 定 地 断 言 人 应 26 麦 ] o 不 是 天 使 一 他 们 对 人 性 弱 点 的 披 露 警 示 人 们 : 是 不 可 信 。 人 任 的 , 己 和 贪 婪 是 人 的 本 质 , 旦 握 有 权 力 , 所 欲 为 便 利 一 为

洛克有限政府理论及其对我国政府建设的启示

洛克有限政府理论及其对我国政府建设的启示

《成人高教学刊》2009年第6期洛克有限政府理论及其对我国政府建设的启示秦绪娜约翰·洛克(1632—1704)是17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政治思想家,古典自由主义的奠基人,其宪政思想的精髓———有限政府理论[1]影响了大批的学者、思想家,并对近现代西方国家政府的建构与运行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文参照相关的历史背景来考究洛克有限政府理论的逻辑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这一思想对我国当前政府建设的启示。

一、洛克有限政府理论的形成背景任何一种理论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都与特定的时代背景相关联。

洛克有限政府理论是时代的产物,其形成是与17世纪英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分不开的。

为了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洛克的有限政府理论,先来了解其产生的根基,即时代背景。

政治情势。

17世纪的英国在政治上是发生根本性变革的时代。

17世纪三四十年代,英国的阶级矛盾已经十分尖锐,矛盾的双方是:代表封建势力的国王、封建贵族和僧侣;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

1642年英国内战爆发,1649年查理一世被处死,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宣布英国为共和国。

但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又复辟。

当时在议会中形成了两派:反对国王的“辉格党”和拥护国王的“托利党”。

1685年詹姆士二世上台后,采取了一系列损害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益的措施。

面临着新的革命威胁,辉格党和托利党便携手于1688年实行政变,把詹姆士二世的女婿威廉从荷兰迎来承继王位,詹姆士二世逃往法国。

由于这次政变未经过流血,所以史称“光荣革命”。

此后,通过一系列法案法律使得国王失却其作为封建君主的权力,议会成为唯一的立法机关,其权力决定一切。

这样就形成了英国的立宪君主制。

亲历此革命全过程的洛克对几十年来的政治历史做了反思,最终提出了其有限政府理论。

经济基础。

16至17世纪,西方资本主义经济飞速发展,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在经济上开始占有优势,他们继而在政治方面要求当权,以确保其经济的发展。

但是,斯图亚特王朝国王詹姆士一世及其后继者查理一世主张“君权神授”,政治上独断专行,给资本主义的发展带来极大损害,严重影响了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

有限政府的内涵、特征及构建策略-行政管理论文-管理学论文

有限政府的内涵、特征及构建策略-行政管理论文-管理学论文

有限政府的内涵、特征及构建策略-行政管理论文-管理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一、有限政府的科学内涵与基本特征(一)有限政府的科学内涵我国理论界关于有限政府的概念与特征的描述一般是从政府规模、政府职能、政府权力与政府行为的角度。

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描述主要有以下几种:谢庆奎教授从政府受到限制的角度定义有限政府是指权力、职能、规模和行为方式都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明文限制,并接受社会监督和制约的政府;从这一角度,也有像程洁教授这样的学者仅认为有限政府是指立法受到限制的政府;刘鹏教授从政府职能方面认为有限政府仅指在经济职能上较少直接干预的国家行政机构。

理论界关于有限政府的定义众说纷纭,虽然上述概念在制度研究的角度和侧重有所不同,但都达成了有限政府必须接受一定限制的共识。

(二)有限政府的基本特征首先,有限政府的权力有限。

从权力的来源上看,契约论者认为社会生活中的公民要求组成政府并把自己的、社会的权力置于政府管理之下,其目的是在于弥补无统一公权机构的状态下获得公共物品存在的不足,政府权力必须受到制约;从当今的实践过程中看,政府的权力来源于选民的授权,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投票选举产生权力机关,并对权力机关权力的行使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在法治社会中,一切权力的合法性都应来源于宪法和法律,政府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和限制。

其次,有限政府的职能有限。

有限政府客观地承认仅凭一己之力难以全面地处理复杂的社会事务。

而日渐完备的市场机制和日益成熟的能有效地调节公共产品的合理配置,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

有限政府的职能被严格限定在公共领域,从满足社会基本需要的角度出发,提供多元的公共产品。

因此,有限政府要求限制政府的职能范围,着力改变那种公权挤压私权、假公济私、滥用职权的现状。

再次,有限政府的规模有限。

从财政指标看,要考虑财政支出的收益成本比较以及财政支出的机会成本,当政府财政支出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政府财政支出就达到了最优状态;从政府机构的数量看,只有政府机构的设立与政府职能相匹配时,政府机构的设置才是有限度的;从是政府人员的数量看,要防止政府人员数量的过度膨胀,使政府人员的配置与政府机构的设置、财政承受能力、政府所承担的责任相适应,因事设职。

政府角色与职能转变——基于有限政府理论的思考

政府角色与职能转变——基于有限政府理论的思考

有现 实 的借 鉴 意 义 。 [ 关键词] 有限政府 ; 内核 ; 角色; 职 能
【 中图分类号] D0 9 1[ 文 献 标 识 码 ]A [ 文 章 编 号 ]1 0 0 9— 2 2 3 4 ( 2 0 1 3 ) 1 0— 0 0 1 3— 0 2
“自 由 主 义 国 家 观 为 什 么 要 及 如 何 限 制 国 家 行 动 的 范
( 一) 国 家 与 社 会 二 元 分 立
维 护 公 众 的 权 利 和 保 护 财 产 安 全 。“ 虽 然 人 们 在参 加社 会 时
放 弃 他 们 在 自然 状 态 中 所 享 有 的 平 等 、 自由 和 执行 权 . 而把
“ 关 进 笼
他 们交 给社 会 . 由立 法 机 关 按 社 会 的利 益 所 要 求 的程 度 加
状 态 下 的 人 们 缺 乏 必 要 的 安 全 感 和 秩 序 感 . 容 易 造 成 自然 状 态下 民众 的 冲突 与 斗 争 。使 得 自然 状 态 无 法 正 常 而 有 效
的 运 转 。在 这一 条 件 F, 政 府 的存 在 成 为 一种 必要 , 但 政 府 的 存 在 必须 是 有 限 。
以处 理 , 但 是 这 只是 出 于各 人 为 了更 好 的保 护 自己 、 他 的 自 由 和 财 产 的 动机 ,社 会 或 由他 们 组 成 的立 法 机 关 的权 力 绝 不 容许 扩 张 到超 出公 众 福 利 的 需要 之外 。” 【 2 以 洛 克 为代 表
子 ” 。 划定政 府的权力边 界 , 需 要 从 有 限 政 府 理 论 的 内核 定

论 传 统 一 直 延 续 和 贯 彻 于 各 个 时 代 自 由 主 义 大 师 的 理 论 学

有限政府理论的合法性论说及其启示

有限政府理论的合法性论说及其启示

有限政府理论的合法性论说及其启示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04-157-02摘要国家与政府对于社会是不可缺少的,但是,随着政府权力与职能的发展变迁,出现政府权力日益扩张的问题,促使人们将视野更多的转移到政府权力的界限问题上来,重新思考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与界限。

有限政府理论作为一种发端于西方国家的自由主义的政府理论,是以限制政府权力、注重市场与社会作用为核心价值取向的政府建设理论,其存在有其合法性基础。

关键词有限政府合法性启示目前,我国正处于全方位的社会转型期,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政府对于社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不论其积极抑或消极,都使人们认识到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及其如何评价定位政府。

如果就现代政府治理的优劣定性,有限政府必定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衡量指标。

有限政府既是一种理念、原则,也是一种治理模式。

在具体制度安排中表现为政府的规模、职能、权力和行为受到法律的明文限制,公开自愿接受社会的监督与制约;政府的权力和规模在越出其法定边界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纠正。

对于中国而言,政府处于现代化的主导地位,在设计和推动市场经济发育和发展的过程中,要切实转换政府职能,在发挥政府作用的同时又不至于影响市场的发育和发展。

合法性既是一个法学范畴的概念,又是政治哲学领域的一个基本概念。

法学意义上的“合法性”是指政府与公民外在行为的合规定性,政治哲学层面的合法性概念则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政府的正当存在必须以公民的普遍认同和自愿服从为基础;其二,政府存在的价值合理性又是公民认同与服从的前提,因而是政府之所以正当存在的根据。

对有限政府的合法性论证旨在从政治哲学层面,阐发有限政府的价值基础和核心理念,借以证明有限政府之所以存在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正确厘清有限政府理论渊源,合理界定有限政府理论的内涵对于我国的行政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作用。

有限政府理论借鉴与法律上的思考

有限政府理论借鉴与法律上的思考
权, 限制政府权力应考虑 以下几个 方面的问题 :
委托相抵触时 , 民仍 然享有最 高 的权 力来 罢免或 更换 立 人
法机关 , 权力又回到当初授权 的人们手 中, 他们 可 以重新 把
第一, 建立有效的代议制度。现代民主都是代议民主, 人民作为国家权力的所有者无法直接行使 国家权力, 而是
有限政府 即权力受到严格 限制 的政府。有限政府理论 的系统描述 , 是指确 立与维持对 政 治行为与 政治活 动有效 当作社会与国家的前提 和基础 , 把个 人权利说 成是 与生俱
来的 , 因而是先于政府 和社会的存在而存在的权利 , 个人 的
权利 是一种 自然权 利 , 这是 洛克 政治 思想 的重 要 方面 , 在 《 政府论》 , 中 把它 归纳 为生命 、 康 、 健 自由或 财产 的权 利。 首先 , 个人权利是至上 的、 可侵犯 的。其 次 , 不 个人 的 自然 权利是政府权力的基 础。第三 , 府 的 目的在 于更好 地实 政
权 向人民征税 , 征课赋税需取得人 民的 同意 , 但是 否则政府 就侵犯 了有关财产权 的规定 。第三 , 当财产权受 到侵犯时 ,
人们有权解散政府 , 重新组织立法机关 , 当立法机关力 图侵
的人来专 门加 以行使 , 这些人 会按 照社会一 致同意 或人 民 代表一致 同意的规定来行使权力 , 从而保护人 民的财产权 。
人 民交给社会的权力有 两种 : 一种是 人 民有 可能认 为合适
犯人 民的财产 , 们 自己或 社会 的任何部分 成 为人 民的 使他
生命、 权利或财富的主人或任意处分者时, 他们放弃了他们 所受的委托。第四, 立法或最高权力机关必须以颁布过的 经常有效的法律并由有资格的著名法官执行司法和断定人 民的权利。第五, 立法机关不能把制定法律的权力转让给

曹昭明:从“无限政府”到“有限政府”

曹昭明:从“无限政府”到“有限政府”

曹昭明:从“无限政府”到“有限政府”―浅议政府职能及其转变衡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法制办主任曹昭明内容提要:当前,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首要问题是如何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从无所不能的“无限政府”到有所必为的“有限政府”,这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方向。

本文试从政府职能内涵,我国政府职能现状,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方向、价值取向及如何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进行浅析,对政府职能转变谈点学习见解。

关键词:政府职能职能转变价值取向一、政府职能与我国政府职能概述(一)政府职能内涵纵观中、西方政治学研究,对政府职能的定义有很多种、我认为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公共领域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功能,即明确政府在公共事务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

政府职能从属于国家职能,是国家职能的具体化,同国家职能一样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政府职能的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同时政府职能又具有比国家职能更明显的社会性,它还必须履行一些如解决就业、读书、就医,老年保障、环境卫生等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从根本上讲,政府职能是代表统治阶级实行政治统治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

因此,政府职能包括政府的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两方面,且两者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首先,政治职能有赖于社会职能的实现,社会职能寓于政治职能。

不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维护国家安全、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等政治职能都要通过实行公共服务等社会职能来实现。

故二者是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相互统一的。

其次是政治统治职能与社会职能的相互统一是一种多样性的、包含差别的、变化着的统一,体现出一种辩证的关系。

如在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政治职能与社会职能的统一性是有差别的。

在资本主义国家政治职能与社会职能仅仅是一种方式的统一,而在社会主义国家这种统一还是一种目的统一。

因为在社会义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他们代表的是广大劳动人们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目的上的一致性。

另外政府职能还具有历史性,是一个历史范畴。

论有限政府(论文)

论有限政府(论文)

论有限政府(论文)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指在政治权力、政府职能和政府规模等方面受到宪法和法律限制的政府。

它相对于“事无巨细、包揽一切”的“全能政府”而言,在政治权力、政府职能和政府规模等方面都是有限的。

虽然有限政府具有有限性,但并没有改变政府的性质和功能。

有限政府的起点仍然是公民权利保障,其核心是以宪政制度来制约政府的权力、规模、职能及行为方式,实现政府与市场、公民和社会的合理、良性互动,从而使得政府权力的运作获得合法性。

(一)有限政府该如何理解?首先它必须要在立宪层次而不是政策层次上来理解。

立宪层次是有关政府的性质、条件和边界的认识与规范,而不是政府做什么、怎样做的要求与说明。

后者是政策层次的政府规范。

其次有限政府的立宪性质要求政府是“宪政性”的,即政府的权力被实质地限制和制约,这需要通过制度来体现。

政府的权力必须有边界且相互间构成约束,权力在政府内部的限制与约束保障了政府存在的边界性,一个无限全权的政府是在政府权力结构的相互制约中被否定的,这种相互制约的结构包括横向的也包括纵向的。

最后,有限政府存在的关键就是如何针对拥有政治特权的政府进行有效的限制与约束的问题,即如何“管理”管理者、如何“监督”监督者的问题。

其主旨不仅仅是针对管理者和监督者有没有宪法的约束,而是宪法规则的可实施可执行的问题。

从有限政府理论的渊源,我们可以看出有限政府有限性的理论基础在于公民作为政治共同体的成员的主体有效性;公民权利不依附于政府,而政府的权力则来源于公民的授权,政府职能运行的范围也来源于公民同意授权的范围。

因此,在这种新的政治关系中,我们说政府的有限性是从政府的主体性角度来讲的,它表示政府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实体,是与社会和个人利益相分离的一套机构和运行机制。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限政府有着区别于其他类型政府的特质。

(二)有限政府的特征。

有限政府理论的基石是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公民的权利。

政府只有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符合执政为民的要求,才从本质上具有执政合法性。

建立有限政府才能实现政府的目的

建立有限政府才能实现政府的目的

建立有限政府才能实现政府的目的
洛克在其著作中论述政府存在的起源,人民为什么放弃自己的一部分权力,让自己受制于其他任何权力的统辖和控制的原因。

人在自由状态下是他自身和财产的绝对主人,同最尊贵的人平等,而不受任何人的支配,那他为什么不充分享受这种权利呢?这个原因是显然的。

虽然人在自然状态中享有不受支配的权利,但这种享有是很不稳定的,有不断受别人侵犯的威胁。

既然人们都一样有王者的气派,人人都是平等的,而大部分人又并不严格遵守公道和正义,个人在这种状态中对财产的享有就很不安全、很不稳妥。

“这就使个人愿意放弃一种尽管自由却是充满着恐惧和经常危险的状况;因而他并非毫无理由地设法和甘愿同已经或有意联合起来的其他人们一起加入社会,以互相保护他们的生命、特权和地产,即我根据一般的名称称之为财产的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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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有限政府的思考
摘要:本文主要从有限政府的历史渊源着手,探索有限政府论怎样与我国国情相适应,怎样从无限政府过渡到真正意义上的有限政府。

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文章剖析了近年政府改革趋势,并指出建立有限政府过程中的缺点与弊端,以及解决的具体方法。

提出建立有限政府应从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两方面入手,加快政治制度的创新与政府职能的转变,不断完善我国的政治制度。

关键词:有限政府民主政治市场经济政府职能腐败问题
一、有限政府的政治历史渊源
国体和政体是政治学研究的一大主题,有限政府涉及的是一个管理国家的方法问题,一直贯穿了整个人类文明史,“围绕着集权还是限权和分权所展开的斗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这是现代历史的一种伟大的律动”。

十九世纪以前,西方的思想家侧重从政治思想的角度来看待政府的权力问题,成为整个西方政治思想史的主流之一。

有限政府思想最早可以说始于西方“政治学之父”的亚里斯多德,他根据权力的分配方式,将政体分成三种,君主、贵族和平民政体。

认为最稳定的政体应当是让权力在贵族和平民之间适当分配,这种政体是一种混合的、节制的和中庸的政体。

首次提出了权力的限制和平衡,是对“有限政府”思想的最早表述。

近代欧洲资产阶级思想家都从社会契约论的角度,论述权力来自于社会契约和人民的委托,政府的权力是有限。

卢梭主张政府仅仅“是主权者的官吏,是以主权者的名义在行使着主权者所托付给他们的权力,而且只要主权者高兴,他就可以限制、改变和收回这种权力”。

潘恩认为对于政府我们不能给予更多的权力,提出了“管得最少的政府便是最好的政府”。

斯宾诺沙反对无限政府,“虽然政府的权限很大,可是永远不会大到掌握此权的人的每个愿望都能实现的地步”。

总而言之,大多数欧美具有民主主义的政治思想家都主张对政府权力作相应的制约和限制。

从这个意义上说,有限政府是人类民主政治思想的政府形式的具体体现和反映。

二、有限政府理论详解
“有限政府”是指政府自身在规模、职能、权力和行为方式上受到法律和社会的严格限制和有效制约。

有限政府是服务性政府,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进行资源配置的政府。

政府尽量不介入民间交易领域,并且积极支持民间组织的发展,鼓励民间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

其中,政府不能直接干预公民的生活,必须尊重公民的生活自决权,而不应强行代替公民的合法权益。

有限政府的职能定位是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

进而为实现整体福利创造外部条件,即通过法律等手段创造和维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而与有限政府相对应的是无限政府。

所谓无限政府是指一个政府自身在规模、职能、权力和行为方式上具有无限扩张、不受法律和社会有效制约的倾向。

界定有限政府与无限政府,只要是看一个政府的权力,职能,规模上是否受到来自法律明文限制;是否愿意公开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与制约;当政府权力和规模超过法律规定时,是否得到及时有效的纠正。

三、有限政府变革的趋势
七十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的政府都开始进行了变革,它不仅涉及政府与市场
的关系,也涉及政府与民众权益的关系,包括政府职能的市场化、政府行为的法治化、政府决策的民主化、政府程序的公开化和政府权力的多元化。

进入二十世纪后期,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一些实行计划经济和传统政治的发展中国家逐步选择了市场经济和融人世界经济的发展道路,日益感到政府行为和制度环境的重要。

我国各级政府和学者也普通关注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行为。

纵观整个西方政治思想史和经济学术史,有限政府思想是民主政治和自由经济的主要内容,为我们提供了基本理论框架和价值基础。

有限政府建设不能仅仅局限于行政体制改革,应放到世界民主化潮流中,放到我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从世界民主思想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两种思潮中吸取营养,在宪政的框架内高起点构建确保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有限政府模式。

四、我国建立有限政府过程中的缺点与解决措施
(一)、我国政府改革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与完善。

就以民营化为例,民营化过程中,出现了腐败问题,甚至是政府与民营企业的勾结。

这就可能导致本来充满活力的民营资本变为垄断资本,从而降低竞争,有碍效率。

再比如,听证会制度,它开展的程度还比较有限,很多民意并没有得到反映,很多公益物品也并非百姓的真正需要。

比如今年的民航价格听证会一度引起大家的广泛讨论,但最终仍然是国家决定的。

听证会的影响力缺乏确定性,往往会导致各个方面对听证会投入不足,或者不够重视,慢慢地变得形同虚设。

对此,我国有关学者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
第一,作为政策的决策者,一方面,政府应该考虑适当放慢决策制定的速度;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进决策的民主化进程。

第二,作为公益物品的提供者,正在进行的公用事业引入外资以及民营化是很好的方法,但是,必须要制定一套成文的条例或法规,以保证程序的公开、合法,以防止滋生腐败。

第三,作为管理者,政府需要一个明确的定位。

一般来说,外部性很强的纯的公共品的提供,传统理论认为政府应该发挥主要作用,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比如说,基础教育,它的公益性比较强。

因为一旦一代人为文盲,对国家发展非常不利。

所以在出资方面,只要财力允许,政府一定会占主导地位;但在教育服务的提供方面,私人和政府都可以来做。

比如,私人可以办私立学校,政府给予适当的支持和帮助,政府只要保障“公平”就可以,效率则由市场来保证,让学校进行竞争,让家长自由选择,只要程序和机制上是公开、公平的,家长满意就可以。

比如,教育乱收费不对,但是如果程序合理,家长自愿为孩子教育投资,向学校赞助,这也未尝不可。

第四,作为监督者,政府应该鼓励民间参与,从而可以在有效监督的同时,降低监督成本。

因为公用事业是跟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老百姓对其的监督也是时时刻刻、方方面面的。

而如果完全依靠政府监督,其结果很可能是,要么成本高,要么效果差。

(二)、扭曲的政企关系及其他关系
行政权力是一柄双刃剑。

从消极的角度来说,它是一种支配着最大量的社会资源的公权力,具有易于滥用、追求扩张、破坏市场机制、伤害公民权利的特性,曾将行使行政权力的政府比喻为“必要的罪恶”。

在我国,传统行政管理体制下的政府机关,手伸得很长很长,职能和权力几无边界,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成为了包打天下的“英雄”。

例如就政企关
系,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企关系是扭曲的,政府机关俨然是企业的家长,随意发号司令,权力扩张严重,企业只能听命于政府,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因而缺乏生命活力;反过来,真正应由政府管理的公共事务,却又疏于管理、无人管理。

于是造成“市长抓生产经营、厂长管社会治理”,这样一种政府与企业严重错位的不正常现象。

我国正在发展现代市场经济。

而现代市场经济是高效经济,同时也是市场经济也是一种民主经济。

这就要求我国政府要施行真正的有限政府的承诺。

例如,在政企关系方面,政府要充分利用市场条件,发挥其最大效力,实现真正的民主化和自由化。

从而减少政府的腐败问题的滋生。

五、建立有限政府的反思与总结
从政府制度史来考察,总体而言,政府职能经历了由很少到很多再到较多的变化过程。

众所周知,自上个世纪中叶,许多西方国家为了解决市场失效的问题,由政府伸出“看得见的手”对市场、企业进行干预,并由凯恩斯主义作为理论支撑逐步强化形成了政府干预传统。

但是,由于许多行为的后果是极为复杂和难以预测的,知识和能力并非无限的政府只能在一定范围内控制这些后果且不稳定;加之作为现代政治选择物的政府往往有为特殊利益集团谋利的动力和压力,所以政府在弥补市场失效方面并非万能。

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进一步明确市场与政府各自的功能,更科学地界定市场与政府的作用领域,使政府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把市场失效和政府失效都降到最低限度。

而这正是近几十年来经济行政民主化、柔软化潮流的一个重要背景和动因。

这一时期,许多国家都在重新检讨对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认识和政策,程度不同地进行着调整和改革(例如日、美等国的行政改革和放松规制等举措),对政府职能和角色更趋向于采取一种较为现实合理的态度。

经济行政管理的上述调整和改革措施在实践中收到了相当的成效。

从当今主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看,其市场体系和功能日趋完善,起着基础性调节作用,政府在经济与社会管理中积极履行服务职能、职责,并注重干预和引导的平等性、柔软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扮演领队和顾问的角色,实行一种积极而民主的服务行政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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