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报销注意事项及药品目录【VIP专享】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用药报销范围.xls
Sulfamethoxazo 口服常释剂型
le
Compound
Sulfamethoxazo 注射剂
le
Sulfadiazine 口服常释剂型
Sulfadiazine 注射剂
Sulfadiazine Zinc
外用散剂
Sulfadiazine Zinc
软膏剂
Sulfadiazine Silver
外用散剂
58 多西环素 59 四环素
60 土霉素
61 米诺环素 ★(61) 米诺环素
62 红霉素 ★(62) 红霉素
63 琥乙红霉素
Cefalexin Cefalexin Cefalexin Cefradine Cefradine Cefadroxil Cefadroxil Cefazolin
口服常释剂型 缓释控释剂型 颗粒剂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颗粒剂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颗粒剂 注射剂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154 抗艾滋病用药
◇
155 小檗碱(黄连素) Berberine
口服常释剂型
157 鱼腥草素
Houttuyfonate 口服常释剂型
报销限制内容
7
分类
2 . 1 抗 吸 虫 病 药
甲 2 . 2 抗 疟 药
甲 甲 甲 甲 2 . 3 驱 肠 虫 药 甲 甲
◇
172 甲苯咪唑 173 氯硝柳胺 174 双羟萘酸噻嘧啶
★(174) 双羟萘酸噻嘧啶 175 阿苯达唑 176 哌嗪
Mebendazol Niclosamide Pyrantel Pamoate Pyrantel Pamoate Albendazole Piperazine
北京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报销须知
北京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报销须知北京基本医疗保险是北京市政府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提供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在生病就医时,参保人员可凭自费医疗发票、费用明细及相关材料,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以下是北京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报销须知,帮助参保人员顺利享受报销待遇。
一、参保人员的基本权益1.医疗费用报销: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符合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的报销待遇。
2.门诊病人住院费用衔接:门诊病人住院后3天的医疗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3.慢性病门诊特殊待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慢性病门诊费用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
4.基本医疗保险统筹一次结算:有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医院可直接和社保部门结算,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本要求1.参保人员持有有效的社保卡,并经过实人认证。
2.就医科室应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生应具有相关医师执业资格。
3.医疗费用应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合理费用,不包括个人私自超标的费用。
4.医疗费用支付后,参保人员需于一定时限内申请报销。
三、就医报销的具体步骤1.就医科室登记:到达医疗机构后,参保人员出示有效社保卡,进行就医登记,填写相关信息。
2.就医费用结算:医院根据就医登记信息进行费用结算,并收取相应的自费部分费用。
3.获取医疗发票:参保人员根据医院要求,领取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或结算单等相关材料。
4.填写报销申请表:参保人员填写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明材料,如病历、检验报告等。
5.提交报销材料:参保人员将填好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6.审核与报销:社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费用将予以报销。
四、注意事项1.就医前尽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便于报销和直接结算。
2.积极与医院沟通,了解治疗方案和相应费用,避免个人超标费用的产生。
4.提交报销材料时,确保填写准确、齐全,并按时提交,避免申请被退回或延误报销。
北京医保报销规则
北京医保报销规则
北京市医保报销规则:。
1、参保人群:在北京市非农劳动力身份认定手续完成后,可正式成
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医疗报销范围:
①生育保险:新生儿出生及生育期间护理、孕妇检查、妇产科检查和
手术;
②医疗保险:全科医疗服务及特殊病治疗、急性机械性损伤和中毒的
急性病治疗;
③医保药品:由医保统筹支付的药品;
④其他:其他医疗费用,如按医疗保险费率报销的住院津贴、转诊等
报销;
3、报销费用:
①医保费用报销标准:根据北京医保中心及当地参保单位的有关规定,统一按当地最新的医保政策标准报销;
②其他费用报销:非医保费用不参与报销;
4、报销流程:
①参保人确定会员报销认证;
②医院发送报销申请;
③政府审查同意并核准;
④医保中心发出报销通知;
⑤报销人员领取报销金额;
⑥参保人签收报销凭证。
北京市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北京市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北京市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是为了规范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而制定的一份药品清单。
该目录根据药品的疗效、安全性以及经济性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筛选,以确保人们能够得到质量上乘、价格合理的药品。
一、目录的制定原则北京市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1. 临床需求原则: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医疗需求,确保目录中的药品能够满足疾病防治的需要。
2. 价值评估原则:针对药品的疗效、安全性和经济性进行评估,确保药品治疗效果优良,价值对等。
3. 涵盖广泛原则:目录应涵盖常见疾病的常用药品,并根据需要适时进行更新和调整。
二、目录的内容与分类1. 药品主要分类(1)西药:西药是指药物成分主要来源于西方国家和地区的药品,如抗生素、降压药等。
(2)中药:中药是指药物成分主要来源于中华民族传统医学理论和经验的药品,如中药颗粒、中药饮片等。
(3)生物制剂:生物制剂是通过生物技术生产的药物,如重组蛋白药物、基因治疗药物等。
(4)辅助用药:辅助用药是指辅助治疗疾病的药品,如止痛药、退烧药等。
2. 目录的具体内容北京市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具体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型、药品生产企业、参保范围、报销比例等。
在参保范围内的药品,按照规定比例报销,使得参保人员能够得到经济上的支持和保障。
三、目录的管理与调整1. 目录的管理北京市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管理主要由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负责,他们负责审核和批准药品的纳入或剔除,确保目录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目录的调整目录的调整应当充分考虑市场状况和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通过专家评审、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确保调整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四、目录的作用与意义北京市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制定对于医疗保险系统和参保人员具有重要意义:1. 保障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目录内的药品经过严格的评估和筛选,疗效和安全性得到保障,参保人员可以放心购买和使用。
2. 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目录的制定遵循经济性原则,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有效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增长。
北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范围各是什么
北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范围各是什么北京市的医疗保险是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参保人提供医疗费用的部分报销,以减轻医疗负担。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北京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和范围。
一、报销比例:北京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常住居民和特殊人群参保人员,二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非常住居民人员。
1.常住居民和特殊人群参保人员:常住居民和特殊人群参保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的北京市居民以及在本市长期居住并已在北京市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的外地人员。
对于常住居民和特殊人群参保人员,其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大病保险是对基本医保的补充,主要针对特殊、重大疾病提供高额报销,其中报销比例一般在50%以上,具体也根据具体疾病和治疗费用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报销比例并非都是统一的,不同地区和不同的险种参保人员可能有所差异,所以具体的报销比例还需参考当地相关政策。
2.非常住居民人员:非常住居民人员是指居住本市但未取得北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人员,其医疗保险为城乡居民医保。
对于非常住居民人员,其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规定的报销比例一般是50%到75%不等,具体报销比例可以参考当地相关政策。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对于特定重大疾病,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一般在50%以上,根据不同疾病和治疗费用有所不同。
总之,不论是常住居民还是非常住居民人员,都可以享受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报销,报销比例根据具体疾病和治疗费用而有所不同。
二、报销范围:北京市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均可报销一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门诊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手术费用等。
2.特殊疾病治疗费用:对于一些特殊疾病的治疗费用,如恶性肿瘤、肾脏透析、器官移植等,报销比例比基本医保要高。
这些费用一般由大病保险来报销。
北京医保报销条件及材料
北京医保报销条件及材料北京市的医保报销条件和所需材料是在医保政策的基础上进行规定和要求的。
下面将对北京市医保报销条件及材料进行详细介绍。
一、北京医保报销条件1.参保条件:只有在北京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才有资格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根据不同人群的参保情况,报销的比例和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2.就医医院要求:在报销中,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的要求,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一般来说,参保人员需要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选择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但报销比例会有所下降。
3.报销限制:在医保报销中,一些特殊的医疗项目和药品是不予报销的。
比如,美容整形、保健品、一些高价先进医疗设备等项目将不会被纳入报销范围。
二、北京医保报销所需材料1.医疗收据:在就医过程中,必须妥善保留或索取医疗收据。
医疗收据是报销的重要凭证,通过收据可以查证医疗费用的真实性和金额。
2.门诊处方:在门诊就诊的情况下,需要有医生开具的有效处方,上面需包含就诊时间、处方药品名称、剂量等信息。
3.住院病历:在住院期间,需要有医院开具的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中需包含入院时间、出院时间、病情描述、治疗方案等信息。
4.医保卡:参保人员需要携带医保卡到医疗机构就医,并在就医过程中刷卡记账。
医保卡是报销的必要条件,没有医保卡将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5.相关证明:在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比如,丧失劳动能力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残疾证;因工负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工伤认定书和医院病历等。
6.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医保报销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比如住院期间的检查结果、化验单、手术费用明细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列出的材料只是医保报销所需材料的基本要求,具体的要求还需要根据北京市的医保政策以及医疗服务机构的规定进行补充。
总结起来,北京市医保报销的条件主要包括参保条件和就医医院要求,所需材料主要包括医疗收据、门诊处方、住院病历、医保卡等。
北京医疗保险具体的报销条件及流程是怎样的
北京医疗保险具体的报销条件及流程是怎样的北京医保报销范围有哪些一、北京医保报销范围(一)西药及中成药,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通知》和《关干实施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补充意见》文件执行。
药品中注明“需个人部分负担”的费用,个人要先负担10%,其余费用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医院制剂;按市卫生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医院制剂报销范围的通知》文件执行。
(三)中药饮片支付范围及使用1、需个人负担的中药饮片,按市卫生局《关于检发北京市享受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人员自费药品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文件一条执行。
2、单味使用及因病情需要在复方中合理使用(不超过正常用量者)的中药饮片,按市卫生局《关于检发北京市享受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人员自费药品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文件第二条执行。
3、上述1、2款中的中药饮片,在危重病人抢救期内合理使用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四)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用药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门诊进行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时,以下药品可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1、肿瘤用药《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中西药的“第十一类肿瘤用药”中除去甲斑蝥素片、免疫核糖核酸注射剂、胸腺肽注射剂三种药物外,其他59种肿瘤用药。
2、促白细胞生成药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特]注射剂(进口)、利血生片、鲨肝醇片、肌苷片注射剂4种药品。
3、抗感染用药《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中“一类抗感染用药”中的“抗生素”(45种)及“抗真菌药”(5种)。
共50种药品。
(五)肾移植门诊抗排异用药范围环孢素、强的松、地塞米松、甲基强的松龙、硫唑嘌呤共5种。
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一)普通床位费普通床位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未经整体改造病房为每床日16元;经过整体改造病房为每床日24元;实际收费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支付。
北京医保报销政策
北京医保报销政策
北京市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报销比例。
1、非药品支出报销比例:按照当年北京市统筹范围内价格标准报销90%。
2、药品支出报销比例:按照当年北京市统筹范围内价格标准报销85%(具体报销比例以实际报销数据为准)。
二、报销额度。
1、非药品支出报销额度:按照当年北京市统筹范围内价格标准的报
销上限。
2、药品支出报销额度:按照当年北京市统筹范围内价格标准的报销
上限,但按照本市定价标准报销的药品报销金额不超过本市定价标准的药品报销金额的50%。
三、特殊用药。
1、使用“分级诊疗”批准药品和耗材,按照当年北京市统筹范围内
价格标准报销85%,报销金额不超过本市定价标准的价格上限50%;
2、部分罕见病、遗传性疾病、恶性肿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以
及治疗这些疾病所使用的药品,按照当年北京市统筹范围内价格标准报销85%,报销金额不超过本市定价标准的价格上限100%;
3、使用临床试验药品,按照实际使用药品报销标准报销,报销金额
不超过本市定价标准的价格上限85%。
北京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报销须知
北京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报销须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疗报销须知一、报销提供材料1)门、急诊1.要求参保人员首次申报时携带《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的首页复印件;2.急诊收据要加盖急诊章,并附急诊诊断证明(急诊可去非本人选定的北京市医疗定点医院就诊);3.在医院产生的药费、必须要有处方和费用明细。
检查治疗费必须附上检查费用明细、检查化验报告、挂号费的收据(没有或丢失处方、费用明细、检查化验报告不能报销);2)药店购药1.必须在北京市定点药店购药;2.要由就医的定点医院在处方上盖“外购章”。
注:处方配药:就诊医院处方只能在该医院药房或到本市医疗保险定点药房配取,无外配处方(即没有医院加盖外购章或门诊办公室章的专用处方的处方)或自行购药,一律不予报销。
3)住院1.就医时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按照规定,在员工出院结算时由医院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承担的部分(由医院提供明细并直接向医保中心结算)。
基本医疗未报部份,再报商业医疗保险需提供的材料1.门、急诊:看病产生的单据需全部复印一份,社保中心给的报销回单2.住院:社保报销分割单、住院费用明细、病历、出院小结,等其它单据。
二、报销注意事项、须知及标准(一)门诊报销注意事项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1.在非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2.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3.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4.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5.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6.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7.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2)门诊开药品量1.急性病不得超过3日量,慢性病不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两周量;2.退休人员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量(二)门诊急诊就医须知1.门、急诊要在本人选定的医院就医,也可到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A类医院(名单见附件1)就医;2.急诊也可到就近的北京市定点医院就医;3.就医时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4.使用医保专用处方(蓝色),处方要有病情及诊断;急诊使用专用处方或在医保专用处方上盖急诊章;向医院要药品明细单或在处方底方上有药品划价明细;5.与医院用现金结算医疗费用;6.到定点药店购药时,须定点医院在处方上加盖“外购章”;7.急诊收据要有急诊章;8.处方、收据及明细单药妥善保存,不要丢失。
北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北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北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第一章:药品目录的定义和范围1.1 药品目录的概念和作用1.2 药品目录的分类和层次结构1.3 药品目录的适用范围1.4 药品目录的更新和调整机制第二章:药品目录的申报与审批程序2.1 药品目录的申报材料和要求2.2 药品目录的审批流程和时间要求2.3 药品目录审批的费用和收费标准2.4 药品目录申报与审批中的常见问题和解决办法第三章:药品目录的管理和监督3.1 药品目录使用的管理规范和要求3.2 药品目录的监督和评估机制3.3 药品目录的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第四章:药品目录的解读和解释4.1 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分类说明4.2 药品目录中常用医学术语和解释4.3 药品目录中涉及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解释第五章:附件(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药品目录申报表格、药品目录审批流程图、药品目录更新通知等)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医疗保险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
2、药品管理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办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办法。
4、药品:指通过化学合成、生物方法或其他方法提取、分离、精制得到的具有预防、诊断和治疗人体疾病作用的产品。
5、药品目录:指经过审批、符合医保政策要求并具备医疗保险支付资格的药品名录。
附件:附件一、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申报表格附件二、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审批流程图附件三、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更新通知法律名词及注释:1、医疗保险法:对医保事项进行法律规范和监督的法律文件。
2、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文件。
3、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办法:对医保药品目录的申报、审批、管理和监督等方面进行规定的管理办法。
4、药品: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化学或生物制剂。
5、药品目录:通过审批,并符合医保政策要求的药品清单。
2023年北京市医保报销规定()
2023年北京市医保报销规定()2023年北京市医保报销规定(最新)2023年北京市医保报销规定?每个人都避免不了有大病小灾的,发生疾病医疗保险卡可以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因此现在大部分人都会购买医保,但是对于医疗保险怎么报销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3年北京市医保报销规定,供大家参考!2023年北京市医保报销规定一、门诊费用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友谊、宣武、广安门中医、同仁、协和、北医三院、北大人民、北大第一、积水潭、朝阳、健宫、良乡)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在职人员累计超过2023元,2023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
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1300元以上的部分布满70周岁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70周岁以上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3、就医管理:普通门诊,急诊费用个人现金支付,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外购药品时要先在定点医院开具专用处方并加盖医疗保险外购专用章,再到定点药店购药。
4、报销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将单据交到单位或社保所,单位或社保所将单据录入企业版,将电子信息及单据申报到医保中心。
医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5、申报材料:普通门诊、急诊收据,医疗保险处方(处方双划价),检查治疗的费用明细。
6、申报日期:每月1-20日,当月费用次月申报,当年费用需再次年1月20日前申报。
二、住院费用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第一步:报销材料第二步:1. 在职职工的社保卡2. 门诊单据,包括发票(包括明细账单,即分割单)3. 住院单据,包括发票(包括明细账单,即分割单)4. 医院方面出具的说明(此说明需要院方出具,大概是说明为什么当时没有直接走医疗报销而采用手工报销的方式) 1.1系统录入: 1.1.1基本医疗保险的手工报销一律采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进行信息录入,最好是最新版本,不然可能会出现不兼容现象.(可在此地址中下载: 进入后找到”下载专区”,如果已安装旧版本,下载最新版本后可以直接解压缩,进行安装,无需卸除老版本) 1.1.2系统数据库这个”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是单机版,它的数据库必须是先手工录入后生成莫个人的数据合成到公司的总数据库中.如果该员工是通过网上系统“直接外区转入”或者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直接申报新参统的话,那必须先要在“数据采集”(如下图)模块中进行该员工的信息录入,将其个人信息先行录入进公司的数据库中以后,退出.再从“手工报销”的页面进入,进行1.2 等如下步骤的操作,否则数据库中没有该员工的数据的话,直接进行1.2等步骤的操作,是无法在“选定公司的页面下”找到此员工的.请各位HR们切记!!!1.2 录入流程:2.1住院录入:点击”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录入→住院费用录入→输入“公民 * 号”→点击“查询”→点击“新增”→然后依次录入住院费用结算单上的数据→点击“保存”→点击“生成审核表”(打印并盖单位公章) →退出“住院费用录入”1.2.2数据报盘:点击“数据报盘”→进入“生成住院七日留观门诊特殊病报盘文件”→存入U盘1.2.3报盘文件:点击“查询”→点击“报盘”,将文件存入U 盘,报送到各区县医保中心1.2.4纸质文件:接1.2.3后,点击“打印”,生成“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左上角盖公章)1.2.5报盘文件:住院和门诊由于是分别报销,所以也各自生成一个报盘文件,是“.txt”,不要对文件做任何改动,直接存放到U盘即可.1.3注意事项:1.3.1医院:产生费用的医院必须是北京市医保范围内的医院,并且最好是二级以上的医院(有些药品,一级医保医院是自费,但是在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医院就是工费,如果是住院情况的话,这笔钱可能会几千块,其实只是医院等级的差别)1.3.2职工:首先,必须是单位在职职工,且一个自然年度内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其次,非单位在职职工但是在档案存放地自主缴费参保人员,对于这部分人员来说,他们的费用报销单位就是档案存放的各区县和街道,需要他们盖章(1.2.4)在纸质文件上.1.3.3时间:以每年的12月31日到次年的12月31日,为一个自然年,期间无论住院还是门诊的费用只要超过1800,就可以申请报销了.1.3.4住院和门诊:手工报销的方式,住院和门诊两项是分别报销的,累计限额都是1800元,并且系统录入的途径也不相同,大致同住院,其方法和步骤如下:1.3.4.1录入“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录入”→“七日留观费用录入”的模块中操作,生成审核表(打印,左上角盖章)1.3.4.2报盘在“手工报销”→“数据报盘”→“生成住院七日留观门诊特殊病报盘文件”模块中操作,报盘后打印文件并左上角盖公章1.3.5报销费用:1.3.5.1当以上各项都完成并且医保中心受理后,报销的费用大概需要20-30个工作日,费用直接打到公司的帐户,公司再发放给个人,如果和工资同时发放的话,则该部分费用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3.5.2一级医保医院的公费医疗药品相对于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公费药品范围要小很多,这就导致了同样是看病,一样的病情一样的药品,却在不同的医院就诊而报销的费用不同,这就涉及到公费医药范围,请各位HR知悉.1.3.6在职职工与职介的区别.3.6.1在职职工依照上述方法即可直接办理报销1.3.6.2而个人在职介或者各区县人才中心或者街道存档,自主缴费的人员则不同第三步:1.1携带报盘文件、纸质文件、医保卡、医院所有发票和明细单到医保中心,成功受理后,即时取走员工的医保卡,无需留在医保中心1.2半个月后,到医保中心领取分割单,等待费用到达公司帐户 1.3费用到账,由公司转发给个人.特殊说明:内容仅供参考。
北京医保报销制度
北京医保报销制度北京市是中国的首都,也是一个国际化大都市,拥有着众多的医疗资源和科技先进的医疗机构。
为了保障广大市民的健康权益,北京市实施了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其中包括医保报销制度。
下面将对北京医保报销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医保报销制度的概述北京医保报销制度是指北京市广大市民参加医疗保险后,可以在医院就诊时享受医保报销的权益。
这个制度的实施旨在降低市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就医的便利性和公平性。
二、医保报销的范围北京医保报销制度覆盖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在内的各类医保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统一规定的医疗保险制度,其范围涵盖了一般门诊、住院和特殊门诊(如慢性病门诊)等。
补充医疗保险是指市民自愿参加的额外保险,可以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和金额。
三、医保报销的核算和报销比例在北京医保报销制度下,医疗费用是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的。
具体来说,根据个人参保的不同等级,医保基金会根据一定的报销比例给予报销。
例如,一般情况下,市民在医院就诊后,可以将医疗费用的一部分报销给个人,剩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报销比例和金额在不同的医院和不同情况下可能略有不同。
四、医保报销的申请和结算流程市民在就医后,可以通过医院提供的特定窗口或线上平台进行医保报销的申请和结算。
具体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市民需要提供个人的医保证件和就诊的医疗费用明细单;其次,医院将根据市民的医保情况进行核算并计算报销金额;最后,在核算完成后,市民可以选择将报销金额直接转入个人银行账户或者通过现金方式领取。
五、医保报销的注意事项参加北京医保的市民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市民要随时了解自己的医保参保情况,以及报销比例和金额的政策变动;其次,市民在就医前最好提前咨询医保相关部门,以便了解哪些项目可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最后,市民在进行医保报销申请时,一定要准备好相关证件和费用明细,以避免因为资料不全而导致无法成功报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用药报销范围》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用药报销范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09.17•【字号】京人社医发[2013]222号•【施行日期】2013.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用药报销范围》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3]222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需求,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的特点,调整制定《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用药报销范围》(以下简称《社区用药报销范围》)。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社区用药报销范围》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社区用药费用的政策依据及标准。
二、《社区用药报销范围》适用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医务室和卫生所。
三、《社区用药报销范围》涉及的药品名称、剂型以及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政策解释,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的相关规定。
四、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社区用药报销范围》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培训,为参保人员选择治疗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降低参保人员使用《社区用药报销范围》外药品的比例。
五、各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要及时了解《社区用药报销范围》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六、职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参照本通知执行。
七、本《社区用药报销范围》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八、本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用药报销范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9月17日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用药报销范围。
北京买药报销详细流程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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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报销注意事项及药品目录中建二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凡例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简称《药品目录》)是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具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
(一)《药品目录》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
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均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1292个,中成药1218个(包括民族药47个);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22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3个。
中药饮片部分所列中药饮片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品种,包括单味或复方均不予支付费用、单味使用不予支付费用在复方中合理使用可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两部分。
(二)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分甲、乙类。
西药部分甲类药品品种979个,乙类药品品种313个;中成药部
分甲类药品品种947个,乙类药品品种271个。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药品费用支付时不分甲、乙类。
二、编排与分类
(三)西药、中成药、民族药分别按药品通用名品种编号,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
药品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四)西药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和临床科室用药分类,中成药主要依据临床科室用药和功能主治分类。
临床各科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三、名称与剂型
(五)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INN)中表达化学成分的部分,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和“儿童”、“小儿”、“婴幼儿”、“儿童用”、“小儿用”或“婴幼儿用”等,剂型单列。
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
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六)西药剂型在《中国药典》现行版“制剂通则”规定的基础上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
归类后标注的剂型所包含的具体剂型见下表:
标注的剂型包含的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普通片剂(片剂、肠溶片、包衣片、薄膜衣片、糖衣片、浸膏片、分散片、划痕片)、胶囊剂(胶囊、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
缓释控释剂型缓释片、缓释包衣片、控释片;缓释胶囊、控释胶囊
口服液体剂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混悬液、干混悬剂、口服乳剂、胶浆剂、口服液、乳液、乳剂、胶体溶液、合剂、酊剂、滴剂、混悬滴剂、糖浆剂(含干糖浆剂)
丸剂丸剂、滴丸
颗粒剂颗粒剂、肠溶颗粒剂
口服散剂散剂、药粉、粉剂
外用散剂散剂、粉剂、撒布剂、撒粉
软膏剂软膏剂、乳膏剂、霜剂、糊剂、油膏剂
贴剂贴剂、贴膏剂、膜剂、透皮贴剂
外用液体剂
外用溶液剂、洗剂、漱口剂、含漱液、胶浆剂、搽剂、酊剂、
油剂
硬膏剂硬膏剂、亲水硬膏剂
凝胶剂乳胶剂、凝胶剂
涂剂涂剂、涂膜剂、涂布剂
栓剂栓剂、肛门栓、阴道栓
滴眼剂滴眼剂、滴眼液
滴耳剂滴耳剂、滴耳液
滴鼻剂滴鼻剂、滴鼻液
吸入剂喷剂、气雾剂、喷鼻剂、喷粉剂、喷雾剂、雾化吸入剂、雾化混悬液、雾化溶液剂、雾化吸入液、吸入性粉剂、干粉剂、干粉吸入剂、粉末吸入剂、干粉吸剂、吸入性溶液剂、吸入性混悬液
注射剂注射剂、注射液、注射用溶液剂、静脉滴注用注射液、注射用混悬液、注射用无菌粉末、静脉注射针剂、水针、注射用乳剂、粉针剂、针剂、无菌粉针、冻干粉针
中成药剂型中,丸包括水丸、蜜丸、水蜜丸、糊丸、浓缩丸、蜡丸、滴丸和和微丸;片指普通片剂,包括包衣片(糖衣片、薄膜衣片、肠溶片);胶囊包含范围除软胶囊外同西药胶囊剂,软胶囊单独标注。
未在药品目录中标注的中药软胶囊,如果其在我市药品招标中标后的最高日均费用,不超过同品种胶囊平均最高日均费用10%的,也可按规定办理备案,纳入报销范围并参照同品种胶囊的报销限制内容执行;注射剂包含范围同西药注射剂;颗粒剂含根据药典标准规范后的冲剂。
其他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内容为准。
(七)有关药品名称的解释:
1.通用名称与《药品目录》中的名称一致而不同酸根或不同盐基的药品,属于《药品目录》的药品。
《药品目录》中标明酸根或盐基的药品,以《药品目录》标注内容为准。
2.目录内药物与50ml以上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等注射用溶媒组成的注射剂视为《药品目录》内药品。
3.通用名称中主要化学成分部分与《药品目录》中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前面冠有“儿童”、“小儿”、“婴幼儿”、“儿童用”、“小儿用”、“婴幼儿用”等的西药,属于《药品目录》的药品。
限儿童使用时支付。
4.西药通用名称中表达化学成分的部分与《药品目录》中名称(《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必须为口服剂型)一致,且法定说明书中明确适用于儿童的,其剂型为能够提高儿童用药顺应性的口服液体剂型、颗粒剂、口服散剂、栓剂、滴鼻剂的,可以限定在儿童使用时支付。
5.列入《药品目录》管理中的OTC药品,若今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非处方药目录中调整删除,则自动从《药品目录》中调出。
(八)“备注”栏标有“◇”的药品,因其组成和适应症类似而进行了归类,所标注的名称为一类药品的统称。
具体如下: 1.西药部分第154号“抗艾滋病用药”,是指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的药品。
2.西药部分第171号“青蒿素类药物”,是指卫生部《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中所列的以青蒿素类药物为基础的处方制剂、联合用药的药物和青蒿素类药物注射剂。
3.西药部分第359号的“超短效人胰岛素类似物”包括门冬胰岛素和赖脯胰岛素。
4.西药部分第360号的“长效人胰岛素类似物”包括甘精胰岛素、重组甘精胰岛素和地特胰岛素。
5.西药部分第709号“动物源肺表面活性物质”包括牛肺表面活性剂、猪肺磷脂等从动物中提取的肺表面活性物质。
6.西药部分第1127号“人工泪液”指模拟人体泪液用于治疗目的的滴眼剂。
四、限定支付范围
(九)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要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药品规定的适应症范围使用。
凡《药品目录》中对部分药品又明确了报销限制内容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在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掌握。
1.使用标有“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的药品,凡未标注个人负担比例的,需由个人先负担10%药品费用,其余90%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已标注个人负担比例的,先由个人按标注比例负担,其余部分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2.标有“适”字的药品,参保人员在此适应症(病种)范围内使用,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支付;凡有两种(含)以上适应症(或病种)限制的药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纳入支付范围。
3.对标有限制医院级别、专科医院(科室)、专科医师使用的药品,在所限制的范围以外使用的,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4.对报销限制内容中标有“限门诊使用”的药品,仅限门诊使用时所发生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5.凡药品同时注有两种(含)以上限制要求时,应同时按限制要求执行。
6.对《药品目录》中标有“限工伤保险”使用的药品,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使用时不受限定支付范围限制。
对未标有“限工伤保险”使用的药品,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使用时仅受“适应症(或病种)”限制。
7.对于“报销限制内容”一栏仅标注为“限工伤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8.对于“报销限制内容”一栏仅标注为“限生育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9.对于“报销限制内容”一栏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该限定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临床医师应依据病情需要,按照药品法定说明书用药。
10.对于“报销限制内容”一栏标注了“限二线用药”的药品,基金支付时应有使用《药品目录》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
11. 列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如使用异型包装或生活用品做包装的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十)西药部分第1.5类涉及的国家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用药,不属于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方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第1.3.1类和第2.1类中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
病和抗血吸虫病药物,不属于国家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参保人
员使用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方可按规定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