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及其基本学习知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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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知识》复习资料

《综合知识》复习资料

第一部分法律一、法律知识部分(一)法的概念、本质、特征与作用概念: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特征:1.法的国家意志性2.法的特殊社会规范性3. 法的效力普遍性4. 法的国家强制性5.法对权利义务的规定性。

作用:(一)法的规范作用: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二)法的社会作用:1.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二)法与经济、政治、政策的关系及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相互关系一、法与经济的关系: (一)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 (1)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2)法与社会生产力的关系。

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直接影响法的发展水平。

法律离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既无存在的可能,也无存在的必要。

(二)法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法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作用表现为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两个方面。

二、法与政治的关系: 1.法受政治制约。

2.法服务于政治。

三、法与党的政策的关系: 1.法与执政党政策的异同: 法与执政党政策在内容和实质方面存在联系,包括阶级本质、经济基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社会目标等根本方面具有共同性。

但二者的区别也很明显,具体表现为:(1 )意志属性不同(2)规范形式不同(3)实施方式不同(4)调整范围不尽相同(5)稳定性、程序化程度不同2.法与执政党政策的相互作用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相互关系: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因为:(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产生的依据。

(2)社会主义民主决定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3)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源泉。

(三)法学上“法的渊源”的专有含义及与当代中国法的主要渊源一、法学上“法的渊源”的专有含义:就是指法律规范的形式仁的来源和其外在表现形式。

侵权责任法复习资料

侵权责任法复习资料

侵权责任法复习资料《侵权责任法复习资料》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当一方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为了更好地理解侵权责任法,以及其中的相关概念和规定,本文将提供一份复习资料,帮助读者系统地学习和理解侵权责任法。

一、侵权责任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目的是保护个人、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侵权行为包括民事侵权和刑事侵权,本文主要关注民事侵权。

侵权行为是指一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侵犯人身权、财产权、名誉权等。

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可以分为主动侵权和过失侵权两种形式。

主动侵权是指有意识地进行侵犯行为,而过失侵权是指由于人的过失或疏忽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损害赔偿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举证责任原则、善意保护原则等。

损害赔偿原则是指当一方的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只有在侵权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举证责任原则是指侵权行为的受害方需要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和所造成的损害。

善意保护原则是指对于善意的第三方,法律应该给予一定的保护,减轻其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法中的民事侵权行为及其责任侵权责任法对于各类民事侵权行为都有明确的规定,下面将介绍其中的几种常见侵权行为及相关责任。

1.人身权侵权行为人身权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侵犯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等。

对于因他人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的人身伤害,在侵权责任法中,受害方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并可以要求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2.财产权侵权行为财产权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侵犯固定财产、动产、知识产权等。

对于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侵权人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等法律责任。

3.名誉权侵权行为名誉权侵权行为主要包括诽谤、侮辱等。

对于名誉权的侵犯,受害方可以要求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四)安全生产法确立的法律制度 及条文解释
1、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①监管体制——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相
结合(第九条) ②监管制度(第四章)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 (第二章)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度 (第十七条)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 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⑤组织制度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刑事责任 ——是犯罪主体违反刑事法律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
三、安全生产法
(一)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和适用范围
1、是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门法律,确 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的基本法律。
2、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 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1、共七章97条
规定权利的有8条(第45~48条从业人员 权利、第52条工会权利、第56条安监部门职权、 第64条举报权、第67条舆论监督权)。
规定义务的有65条(与企业有关的44条)。
规定法律责任的18条(与企业有关的14 条),具体规定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与工 作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从业人员、 社会组织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违反安全生产 法的相应法律责任。
②安全投入与效益
——有效的安全投入可以使:
1、劳动条件、生产设施与场所安全状况改善;
2、劳动者安全素质提高、预防事故能力增强;
3、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从而增强了预防 和抗御事故与职业危害的能力,避免或减少事故和 职业病的发生,因而保护了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 与健康,避免或减少事故与职业病造成的损失。

(2024年)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课件

(2024年)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课件

宪法中的医疗卫生条款
01
02
基本医疗卫生法
医疗卫生行政法规
03
04
医疗卫生部门规章
2024/3/26
医疗卫生地方性法规
05
06
医疗卫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4
医疗法律法规的历史与发展
古代医疗法规的起源 与演变
当代医疗法规的完善 与创新
2024/3/26
近现代医疗法规的形 成与发展
5
医疗法律法规的核心原则
医疗法律法规知 识培训课件
2024/3/26
1
目录
2024/3/26
• 医疗法律法规概述 • 医疗机构与人员管理法规 • 医疗事故处理与纠纷解决法规 • 药品与医疗器械管理法规 • 患者权益保护法规 •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技巧
2
2024/3/26
01
CATALOGUE
医疗法律法规概述
3
医疗法律法规的体系与结构
医疗服务监管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 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管,包括医 疗质量、安全、价格等方面。
医疗纠纷处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 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医疗 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 益。
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对违反医疗法律法规的医疗机 构和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行
政处罚或刑事追究。
10
03
CATALOGUE
保密权
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 其个人信息、病历资料等予以保密。
2024/3/26
21
患者的求偿权与救济权
求偿权
因医疗行为造成损害的患者,有权依法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救济权
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如遇到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有权依法寻求救济途 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法律知识学习资料汇编

法律知识学习资料汇编

法律知识学习资料汇编第1章法律基本原理 (2)1.1 法律的概念与特征 (2)1.2 法律的渊源与体系 (3)1.3 法律的效力与适用 (3)1.4 法律关系 (4)第2章宪法 (4)2.1 宪法的基本原理 (4)2.2 国家的基本制度 (4)2.3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4)2.4 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 (4)第3章民法 (5)3.1 民法的基本原理 (5)3.1.1 合法权益保护原则 (5)3.1.2 契约自由原则 (5)3.1.3 平等自愿原则 (5)3.1.4 公平正义原则 (5)3.1.5 诚实信用原则 (5)3.1.6 公序良俗原则 (5)3.2 自然人 (6)3.2.1 民事权利能力 (6)3.2.2 民事行为能力 (6)3.2.3 监护制度 (6)3.3 法人 (6)3.3.1 法人的设立 (6)3.3.2 法人的人格 (6)3.3.3 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6)3.4 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 (6)3.4.1 民事法律行为 (7)3.4.2 代理 (7)3.4.3 代理权的行使 (7)3.4.4 代理关系的消灭 (7)第4章物权法 (7)4.1 物权法的基本原理 (7)4.2 所有权 (7)4.3 用益物权 (7)4.4 担保物权 (8)第5章合同法 (8)5.1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8)5.2 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8)5.3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8)5.4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9)第6章侵权责任法 (9)6.1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理 (9)6.2 侵权行为的构成与责任 (9)6.3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9)6.4 特殊侵权责任 (10)第7章刑法 (10)7.1 刑法的基本原理 (10)7.2 犯罪与犯罪构成 (10)7.3 刑罚与刑罚适用 (10)7.4 刑事责任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1)第8章民事诉讼法 (11)8.1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 (11)8.2 诉讼参加人 (11)8.3 诉讼证据 (11)8.4 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 (11)8.4.1 审判程序 (11)8.4.2 执行程序 (12)第9章刑事诉讼法 (12)9.1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 (12)9.2 立案、侦查与起诉 (12)9.3 审判程序 (12)9.4 刑事执行与刑事赔偿 (13)第10章商法与经济法 (13)10.1 商法基本原理 (13)10.2 公司法 (13)10.3 破产法 (13)10.4 经济法基本原理 (14)10.5 市场监管法 (14)10.6 金融法 (14)第1章法律基本原理1.1 法律的概念与特征法律,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国家对社会成员行为进行规范和制约的规范性文件。

公基知识点总结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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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基知识点总结打印一、宪法和法律法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的最高法律。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总纲。

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政权的构成和分配、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政策等。

法律是国家的一种权力机关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是国家权力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公民的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手段。

法律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国家政治制度的具体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行政和司法机关的职权、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程序等。

二、国家制度国家制度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和运行体系,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制度,包括国家政权的性质、国家政权的构成和分配、国家政权的运行机制等。

我国国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的性质和性质、国家的政府机构、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国家的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的性质是指国家的性质和性质,国家的政府机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形式和职能范围,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的具体设置和职权范围,国家的社会组织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原则和社会权利和义务是指公民的政治权利和政治活动的基本条件。

三、公民权利和义务公民的权利是公民在法律和政治体制下享有的基本人权,是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和制约。

公民的权利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其中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组织、结社和言论自由等,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财产权和教育权,文化权利包括宗教信仰自由、科学研究自由和传统文化保护等。

公民的义务是公民在法律和政治体制下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对国家权力的支持和维护。

公民的主要义务包括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社会主义事业的义务、国防义务和税收义务等。

四、国家机构国家机构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机构设置,是国家政治生活的组织形式,包括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职权范围。

国家机构分为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国家机构的职权范围包括国家机构的职权范围和国家机构的职权分配等。

2024版年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024版年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024/2/2
5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
2024/2/2
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01
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所有制类型,都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的规定。
适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
0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涵盖了各个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要求,具
有普遍适用性。
适用于安全生产全过程
03
从项目立项、设计、施工到投产运营等各个环节,都必须符合
• 事故报告要求: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 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 告。
• 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 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1
监管与执法面临的挑战
分析当前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面临的主要挑战, 如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隐蔽化、执法难度大等。
2 3
完善监管与执法机制的对策 提出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机制的对策,包括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强化信 息化监管手段等。
加强社会监督与参与 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形成政府 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机制。
2024/2/2
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概述
介绍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基本框架、各级监管机构的设置及 其职责。
政府部门职责划分
阐述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主导地位,以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划 分和协作机制。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强调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等。

普法知识学习材料

普法知识学习材料

普法知识学习材料一、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二、宪法的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①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②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①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并非普通立法机关。

②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其基本原则有:(一)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二)各民主党派是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党的领导的,与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三)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五)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六)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是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七)以坚持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奋斗目标;(八)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九)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负有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责任。

四、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所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

基本权利具有综合性和不可转让性,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权利。

法制知识资料

法制知识资料

• 纳税义务:依法纳税,支持国家建设
• 家庭履行:家庭成员互相帮助,共同履行家庭义务
• 劳动义务:参加劳动,创造价值,服务社会
• 社会履行:公民参与社会活动,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
• 受教育义务:接受教育,提高素质,为国家做贡献
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
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
公民权利与义务的互动性
• 仲裁: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仲裁,作出裁决
• 执行:对裁决结果进行执行,实现法律制裁
调解、行政复议等其他纠纷解决方式
调解
• 调解是通过调解机构解决纠纷的方式
• 调解适用于民间纠纷、劳动纠纷等
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是通过行政复议机关解决行政纠纷的方式
• 行政复议适用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纠纷
07
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
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保障
• 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才能实施法律制裁
• 法律制裁确保法律责任得到有效执行
• 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
• 法律制裁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社会秩序
05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理及其意义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理
• 合法性原则:法律适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CREATE TOGETHER
DOCS SMART CREATE
法制知识普及讲座
DOCS
01
法制的基本概念及其重要性
法制的定义及其历史发展
法制是指国家制定和实施法律的过程和制度
• 法制包括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
• 法制要求法律具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法制的历史发展
• 古代法制:奴隶制、封建制等时期的法律
法律适用原则

第1章 法规基本知识

第1章  法规基本知识

1.3 建筑法
建设工程法规体系的横向结构
横向结构
城乡 规划 法
市政 公用 事业 法法
风景 名胜 区法
工程 勘察 设计 法
建筑 法
城市 房地 产管 理法
住宅 法
1.3 建筑法
我国建设立法的发展历程
立法开端阶段(1949一1956年) 曲折发展阶段(1957一1965年) 跌入低谷阶段(1966—1976年) 逐步完善阶段(1997年至今) 恢复与发展阶段(1977-1996年)
案例1-2
案例点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甲与乙工程总承包合同关系,乙与丙和丁之间都是工程分包合同关系,质量监 督站与甲、乙、丙、丁是行政管理关系。
习题
单项选择题
1.发电厂甲与施工单位乙签订了价款为5000万的固定总 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则这笔5000万元的工程款是( )
A.工程建设法律关系主体 B.工程建设法律关系客体 C.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 D.工程建设法律关系内容中 的义务
案例1-2
甲电讯公司因拟建办公楼而与乙建筑承包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其后,经甲同意,乙分别与丙建筑设计院和丁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勘察设 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由丙对甲的办公楼及其附属一L程 提供设计服务,并按勘察设计合同的约定交付有关设计文件和资料。施工合同 约定,由丁根据丙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依据国家有关验收规 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合同签订后,丙按时将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交付 给丁,丁依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甲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 程进行验收,发现〕_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所致。原 来丙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甲带来了重大 损失。丙以与甲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又以自己不是设计人为由 推卸责任,甲遂以丙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追加乙为共同被告,判 决乙与丙工程建设质量间题承担连带责怀 【问题】本案有哪些法律关系?

法学专业资料介绍

法学专业资料介绍

法学专业资料介绍一、引言法学专业是一门研究法律规范及其运行机制的学科,对于培养具备法律素养和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法学专业的相关资料,包括教材、参考书、期刊、数据库等,帮助学习者更好地了解和学习法学专业知识。

二、教材1. 《法学导论》该教材是法学专业的基础教材,系统介绍了法学的基本概念、方法和基本理论。

它包括法学的起源、发展历程、法律体系、法律思维方式等内容,为学习者提供了全面的法学基础知识。

2. 《宪法学》宪法学是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该教材详细介绍了宪法的概念、内容、原则以及宪法的解释和适用等内容。

它对于学习宪法和了解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3. 《刑法学》刑法学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该教材系统介绍了刑法的基本原理、构成要件、刑罚种类和刑事责任等内容。

它对于学习刑法和了解刑事司法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三、参考书1. 《法律英语》法律英语是法学专业的重要辅助课程,该参考书详细介绍了法律英语的基本词汇、短语和表达方式。

它对于学习法律英语和提升法学专业英语水平具有重要帮助。

2. 《国际法概论》国际法是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该参考书系统介绍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和国际法的适用等内容。

它对于学习国际法和了解国际法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四、期刊1. 《法学研究》《法学研究》是中国法学界的重要学术期刊,发表了大量的法学研究成果和学术讨论。

该期刊涵盖了法学各个领域的研究,为法学专业学者和研究者提供了重要的学术交流平台。

2. 《中国法学》《中国法学》是中国法学界的另一重要学术期刊,该期刊发表了大量的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成果。

它对于了解中国法学研究前沿和学术动态具有重要作用。

五、数据库1. 中国知网中国知网是一个综合性学术数据库,其中包含了大量的法学相关文献和期刊论文。

学习者可以通过该数据库获取到最新的法学研究成果和学术资源。

2. LexisNexisLexisNexis是一个全球性的法律数据库,提供了丰富的法律文献、法规和判例等信息。

法律基础知识讲义

法律基础知识讲义

法律基础知识讲义1. 引言法律是指国家或社会公认的规范人们行为的一种制度。

它是保障社会秩序、维护公正和平等的重要手段。

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还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适应社会。

本讲义将介绍一些基本的法律基础知识,包括法律的概念、法律的来源与层级、法律的实施和适用等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对法律有更清晰的认识。

2. 法律的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行为的准则。

它是社会管理的基本工具,通过法律人员的努力,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益。

在法律中,行为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行为是指个人或团体在特定情境下的行动或不行动。

根据行为的性质和影响,法律对行为进行分类,并赋予不同的法律后果。

3. 法律的来源与层级法律的来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司法实践等。

宪法是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其他法律以宪法为基本依据,从而形成了法律的层级关系。

法律的层级关系表现为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的关系。

上位法包括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下位法包括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上位法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下位法应当依据上位法而制定。

4. 法律的实施与适用法律的实施和适用是指将法律规定的内容转化为实际行动并在社会中得以执行的过程。

法律的实施主要包括法律的颁布、修改和废止等过程。

法律的适用是指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适用哪一条法律以及如何操作的过程。

在法律的实施与适用中,常常需要借助法律机构的力量。

法律机构包括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负责审理和解决各类案件,行政机关负责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

5. 个人的法律责任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有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个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等。

刑事责任是最严重的法律责任,包括犯罪行为的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个人在民事关系中违反法律规定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行政法规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法律基础复习资料

法律基础复习资料

《法律基础》1.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主要包括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2.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3.法律的一般含义: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行为的规X体系。

4.法律的历史发展: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制法律→社会主义法律(原始社会没有法律,只存在习惯)5.法律的本质:①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不是统治阶级内部个别人的意志;②法律体现的知识统治阶级的部分意志;③法律是有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6.法律的特征:①、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X;②、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X;(强制性)③、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X。

7.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X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

现在,我国以宪法为核心,以涵盖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3个层次法律规X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XX专政制度。

8.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①、从体现的意志上看,是党的主X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②、从实质内容上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自然规律的反映,是科学性和先进性的统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a、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以及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b、善于借鉴我国传统法律和外国法律的成功经验;c、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能适应时代发展而不断改革与创新,确保立法的质量和水平。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

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规基础》知识点第一讲依法执教1 1999年3月15日把“依法治国”写进了宪法,依法治教就是依据法律管理教育,它是指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是依法治国方针在教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工作方略。

2 依法执教就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它是依法治教方略在教师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特点有A执教主体的特定性,B执教依据的专门性C执教性质的特殊性D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3 七部教育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

行政法规有:《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幼儿园工作条例》〈教师资格条例〉等部门规章有〈幼儿园工作规程〉〈小学管理规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4 当代教师如何依法执教:A 提高教育法律意识,增强教育法制观念B 努力学习和掌握教育法律的基本理论知识C注重培养和提高依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讲教育法律基本知识(上)5 广义教育和狭义教育:前者是指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思想品德的活动。

后者是指学校教育,是指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阶层的要求有目的地、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6 教育法狭义:特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即教育法律。

教育法的特点有a教育法是一种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b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c是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的意志的体现d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e是客观规律法定化了的行为规范。

教育法的本质a是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的整体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b教育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讲义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讲义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讲义一、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公布、具有强制力的规范性文件,用于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发展。

其内容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

二、法律的种类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最高的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机关的组织结构、权力运行方式、公民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内容。

2. 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公布、具有普遍效力的法律文书,用于规范特定的社会关系和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并公布的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的法规,其效力与法律相同,与地方性法规等法规相比,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4.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公布的法规,适用于各地的行政区域。

对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具体实施,地方性法规有重要的补充作用。

5.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对法律适用的规定,是对法律条文的具体解释,也是人民法院统一裁判标准的依据。

三、法律的特征1. 法律的普遍性法律适用于全体社会成员,不存在例外。

无论是个人、组织还是政府,都要遵守法律。

法律具有强制力,当个人或机构违反法律时,国家机关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加以制裁。

3. 法律的稳定性法律具有长期稳定的特征,其制定过程以及修正过程是相对较慢的,有较高的稳定性,法律的适用也不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根本性变化。

4. 法律的公正性法律是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而制定的,其根本目的是实现社会公正与民主,强调平等和正义。

四、法律的作用1.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为其提供了法律保护。

2. 维护社会秩序法律的制定与执行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3. 促进社会发展法律的制定与执行可以引导社会各方面的行为,为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五、法律的适用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以非法的行为进行犯罪嫌疑人。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试题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试题

2015年甘孜州基层卫生“三大行动”大比武活动理论考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试题题库资料及参考答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 )年( )月(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号主席令公布。

A、2004年12月1日B、2004年8月28日C、1989年09月1日D、1989年2月21日2.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方针是什么?A预防为主B防治结合、分类管理C依靠科学、依靠群众D以上三项3.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对儿童实行( )制度。

A计划免疫B预防接种C预防接种证D疫苗接种4.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由( )批准。

A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B县级卫生行政部门C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D省级卫生行政部门5.( )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A医疗机构B采供血机构C疾病预防控制机构D任何单位和个人6.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当予以隔离治疗。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 )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A公安机关B卫生行政部门C卫生监督机构D卫生防疫机构7.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 )、( )制度,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A隔离、消毒B预检、分诊C分类、隔离D定点、隔离8.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 ),减免医疗费用。

A医疗救济B困难补助C医疗救助D医疗照顾9.国家对病原微生物实行分类管理,将病原微生物分为()类。

对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将实验室分为( )级。

A 4;4B 3;4C 5;4D 4;310.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 )天。

A 1B 3C 5D 211.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 )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行政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资料

行政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资料

行政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资料行政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资料1. 行政法律法规的定义行政法律法规是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效力,强制性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法律性文件。

它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职责、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规范的重要手段。

2. 行政法律法规的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律法规分为下列几类:行政法规: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规。

部门规章:国务院下设部委、各省级地方政府及其下设机构制定的规章。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

地方性规章:由地方政府及其下设机构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章,适用于所在行政区域。

3. 行政法律法规的特点行政法律法规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普遍适用性:行政法律法规适用于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论其特殊身份或地域。

具有强制性:行政法律法规的内容具有强制性,违反法规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可变性:行政法律法规可以根据时代发展和社会需要的变化进行修订和调整。

补充性:行政法律法规通常被用于补充国家法律的不足之处,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程序性:行政法律法规在制定过程中,会涉及配套的程序和程序性要求。

4. 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研究阶段:由有关部门进行立法研究,收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立法经验,对立法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

起草阶段:由立法机关的法律顾问或专业人员起草法律草案,并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

审议阶段:由立法机关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代表进行法律草案的审议和讨论。

通过阶段:在立法机关的会议上,代表们对法律草案进行表决通过,并经过领导签署公布后生效。

实施阶段:行政法律法规在颁布后由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并对不遵守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5. 行政法律法规的加强与完善为了更好地推进行政法治化建设,加强行政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需要加强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加强立法调研:对于重要行政管理领域的立法,应开展合理、全面的调研,了解社会情况和立法需求。

2020年安全知识复习讲义:公共安全法律法规

2020年安全知识复习讲义:公共安全法律法规

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在公共安全领域,公共安全法律法规起着规范性、基础性的作用。

只有具备完善的公共安全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公共安全工作才能真正走上法治的轨道。

一、公共安全基本法1.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消防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二十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四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2020年安全知识复习讲义:公共安全法律法规

2020年安全知识复习讲义:公共安全法律法规

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在公共安全领域,公共安全法律法规起着规范性、基础性的作用。

只有具备完善的公共安全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公共安全工作才能真正走上法治的轨道。

一、公共安全基本法1.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消防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二十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四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学校法治课堂知识点总结

学校法治课堂知识点总结

学校法治课堂知识点总结一、国家法律体系国家法律体系是指国家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法规的体系。

在中国,国家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自治机关规章等。

1.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权威。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自治机关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2. 法律:法律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约束力。

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的法规。

行政法规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约束性。

4.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5.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依照法律的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规范性机构规章。

6. 自治机关规章:自治机关规章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国家法律授权制定的法规。

二、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体系是指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和体系。

国家治理体系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管理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政府机关。

1. 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国家的立法机关、执行机关和审判机关。

国家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执行机关是国务院,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

2. 行政管理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政府部门、军队和其他国家机关。

3. 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4. 其他政府机关:包括各种特殊性的政府机关,如监管机构、协商机构、监察机构等。

三、国家法治实践国家法治实践是指国家根据法律法规开展的各种法治活动。

国家法治实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教育:包括宪法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教育等。

2. 法律服务:包括司法、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

3. 法治建设:包括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法治政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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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一)名词解释1、治安管理主要是:必须通过现行的科学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依靠各种先进设备与工具,防止和终止任何危及或影响物业管理辖区内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与身心健康的行为与因素,比如电线短路、煤气泄漏、电梯关人、水管破裂、火警、偷盗、滋扰以及噪声等、还有如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流氓活动以及各种破坏活动的预防与阻止,确保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人身不受伤害,财务不受损失,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正当防卫的定义: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必要损害的行为。

3、正当防卫的条件:1)、必须是对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3)、防卫的目的必须正当;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为正好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者的侵害行为,又不造成应有的损害。

)4、防卫过当的定义: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5、防卫过当的法律责任:应当负法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6、紧急避险: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他人人身或财产的行为。

7、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当适当的民事责任。

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8条规定: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人要求补偿,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可见,紧急避险因具有合理性、正义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关键在于要控制损害的程度。

(二)保安员权限1、对治安、刑事案件等先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力。

2、发生在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察的权力。

3、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内的人员、车辆。

4、出入管理服务区域内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照公司的制度、规定进行验证、验物,但无人身检查权。

5、管理服务区域内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6、值勤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波及无辜人员或防卫过当。

7、对业主、单位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发现隐患漏洞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协助业主、单位及时整改。

8、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保安部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9、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对其处罚的权力。

10、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

无权受理或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

11、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监视,并向公安机关或保安部报告,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的权力。

(三)保安二十条禁令1、即依法取缔各类非法保安组织,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自建的保安组织,立即予以解散,并清退私自招聘的保安员。

2、犯罪活动的保安员依法查处,对个人素质低下,不能胜任保安员工作的予以辞退。

3、严格保安员的招录审查。

凡违法违纪的保安一经开除,或由于素质低下被辞退的,全市任何保安组织不得再次录用。

4、坚决清理整顿各类依附于公安派出所的保安组织,任何派出所不得自行聘请保安员,不得组建保安组织和派出所合署办公或并列挂牌。

5、严禁保安组织、保安员从事警务活动。

6、严禁保安组织、保安员非法持有使用警械及任何杀伤性武器。

7、严禁保安员穿着军队、警察相类似的制服(如各类迷彩服)。

8、严禁保安员在非上岗时间穿着制式服装和配带保安器械。

9、严禁各类保安组织、保安员设置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

10、严禁保安员驾驶标有“公安”、“警察”字样及“派出所”等警用标志的机动车辆。

11、严禁保安组织、保安员经营管制刀具及警用标志、军警制式服装和警用器械。

12、严禁保安队伍、保安员超越职责从事执法行为。

严禁保安员搜查他人住处,罚款或没收财务,扣押他人证件或财务等行为。

13、严禁保安员刁难、辱骂、殴打他人或教唆殴打他人、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14、严禁保安员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15、严禁保安组织、保安员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或者劳动争议。

16、严禁保安组织、保安员私自为任何人提供保安服务。

17、严禁保安组织、保安员从事监视工人生产劳动和生活的工作。

18、严禁娱乐场所自建保安队、私招保安员。

19、严禁保安服务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提供有偿或变相的保安服务。

20、严禁保安组织、保安员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保安九不准1、不准超越法定职权从事搜查他人住所、罚款、没收财务、扣押他人证件或财务等行为;2、不准故意刁难、辱骂、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权利;3、不准殴打他人或教唆殴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4、不准为违法犯罪活动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5、不准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6、不准私自为他人提供有偿服务;7、不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8、不准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杀伤性武器;9、不准参与审讯违法犯罪嫌疑人、制作笔录、制作法律文书等执法活动。

违者依法予以辞退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种问题的处理方法1、保安员辨别盘查可疑人员a)执勤时要集中精力,注意观察。

b)当与对方保持20米左右距离时,有注意观察对方面部表情及行动。

c)观察对方行动是否诡秘,是否藏有凶器。

d)盘问时对方神色是否慌张,答话是否流利。

e)检查证件是否伪造,证件是否有疑点。

f)衣着是否整洁,有无血迹泥点,是否打赤脚,是否有伤。

g)所携带的物品是否与身份相符。

h)检查对方时最好二人以上,与对方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对方突然袭击。

2、保安员执勤时与对方发生纠纷的处理a)由于按规定执勤,对方不理解无理取闹的,首先要保持冷静。

b)对方态度蛮横、不讲理的,执勤保安要克制,避免和对方发生冲突、防止矛盾激化。

c)耐心解释,使对方明白不是在刁难,争取对方理解。

d)对方不听劝,胡搅蛮缠,甚至恶言伤人或动手打人的,要及时通知组长、分队长制止矛盾激化,不得与对方打架,并将肇事者抓获扭送公安机关。

3、盗窃案件的处理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当场抓获,连同证物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失主仍在现场的也要一起到公安机关作证。

4、现门窗被撬a)及时通知组长、队友,对发案地点进行包围布控,以防犯罪分子逃离。

b)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c)及时通知业主到场。

d)对重大可疑被窃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安机关作详细的报告。

e)对可疑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约束住,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5、发现车辆碰撞a)当场发现车辆碰撞应拦截肇事车辆,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码,车型或颜色,司机容貌,防止肇事司机逃跑。

b)及时通知被撞车辆的车主到场,由双方协商不成,报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c)保护出事现场,防止有人破坏现场,盗窃或哄抢出事财物。

d)公安交管部门人员到场后,将目击情况如实反映。

e)详细做好值班记录。

6、抢劫的处理a)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往发案现场,制止犯罪和抓获劫匪。

b)向目击者问清劫匪人数、年龄、性别、面型、发式、衣着等明显特征和逃跑方向。

c)、如劫匪逃离现场,边追边用对讲机说明罪犯逃离方向并向其他队员及保安部报告。

d)发现罪犯在逃,应大声呼叫路面群众予以阻拦。

e)如果罪犯坐车逃走的,可拦截机动车辆追堵或向“110”报警,或向派出所报警。

f)做好自身防范工作,既要抓获罪犯,又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应多人或多带人围堵。

g)保护抢劫现场,劫匪遗留的作案工具、凶器等不要用手触摸,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h)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

i)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要立即截车送医院抢救,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j)要求事主一起到派出所报案。

7、煤气泄露的处理a)现场煤气泄露,不准在现场使用对讲机,严禁按门铃,打电话等一切能冒火花的工具。

b)所有能打开的窗户轻轻推开,疏散气体。

c)通知队友或设备工迅速关闭煤气总阀或分闸。

d)轻敲门呼唤业主,若业主无应答时,在感觉气味疏淡时,在保证自身的安全的情况下由隔壁的窗户爬入或破门入内救人。

e)现场有人昏迷,应及时抢救,尽快护送中毒者到就近医院。

f)通知上级领导到场,通知煤气公司负责人到场。

g)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了解情况。

8、聚众打架斗殴的处理a)立即劝阻打斗,劝散围观人群和收缴打斗用的凶器,如有打伤人或毁坏台、椅、器具等报告公安机关处理;b)保持中立态度,尽量保护自己人身安全。

c)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难以控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如有重伤者送医院抢救。

d)协助公安机关勘察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辨认为首分子。

9、纠纷的处理a)及时劝止,并向上级或办公室报告。

b)仔细询问双方,弄清情况。

向双方当事人询问纠纷发生的原因和经过,并了解在场其他人员,分清是非。

c)说服教育,疏导调节,也可单独疏导,认为矛盾不大,可进行全面公开调解。

d)召集双方当事人开调解会,将明调节的内容和目的,提出调节纠纷的见解和看法。

e)请求当事人进行讨论,争取互谅互让。

如双方意见一致,即履行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

f)双方执着,调解无效,交公安机关处理。

10、高空抛物的处理a)发现有高空抛物现象,应迅速辨认抛物方向、楼层号码、位置。

b)迅速向保安部或管理处报告,并派人看管好抛下的物品(物证),如所抛的物品砸坏公共设施、车辆等,应用线圈围起来,并拍照。

c)伤(亡)者,应将伤员送就近医院并立即报警。

d)封锁楼梯口,等公安机关派人员调查。

11、遇到犯罪分子偷盗或抢劫处置方法a)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发出信号召附保安员和群众支援;b)对逃跑的罪犯,要看清人数、衣着、面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和保卫部门;c)有固定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没有固定现场的,保存好犯罪分子遗留的物品,特别是作案工具,要避免破坏指纹痕迹。

12、执勤中发现客户斗殴处置方法a)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如能确认属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犯罪行为,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将行为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b)提高警惕,防止坏人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活动或偷窃活动;c)劝阻围观群众离开,确保安全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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