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标准
山西省煤矿验收标准
山西省煤矿验收标准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山西省作为全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煤矿的验收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煤矿验收标准是指煤矿企业在煤矿设计、建设、改造、扩建等项目完成后,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安全、环保、高效、合理、可持续地生产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下面,我们将对山西省煤矿验收标准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煤矿验收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煤矿是高风险行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煤矿验收标准必须严格执行,确保煤矿的生产设施和设备达到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其次,煤矿验收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环境。
煤矿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废水、废渣等污染物,如果不加以控制和治理,将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
因此,煤矿验收标准要求煤矿企业建设配套的环保设施,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标准,保护周围的生态环境。
再次,煤矿验收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提高煤矿生产效率。
合理的生产设施和设备布局,科学的生产工艺流程,都是提高煤矿生产效率的重要保障。
煤矿验收标准要求煤矿企业在验收前对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调试,确保其稳定可靠,达到设计要求,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最后,煤矿验收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证煤矿可持续发展。
煤矿是非可再生资源,其开采和利用对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煤矿验收标准要求煤矿企业在验收前对煤矿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进行评估,制定合理的开采方案和后期复垦方案,保证煤矿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
总之,山西省煤矿验收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保护环境、提高生产效率和保证煤矿可持续发展。
只有严格执行煤矿验收标准,才能够有效地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能够高度重视煤矿验收标准,切实加强验收工作,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范文
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范文一、概述我院根据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我县XX小煤矿进行了停产整顿验收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煤矿的生产安全状况、设备设施的完善程度以及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评估整顿效果。
二、检查过程1. 准备工作根据计划,我院提前组织了工作人员,梳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检查要点,准备了必要的检查工具和设备。
2. 实地检查本次检查共分为两个阶段,首先进行了煤矿设施和设备设施的实地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重点关注了下列方面内容:(1)矿井通风系统检查了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着重检查了风口风门的设置、通道的畅通程度以及风机的运转情况。
(2)矿井水文地质情况通过查看资料和实地勘查,评估了矿井水文地质情况的复杂程度,并关注了防水排水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3)生产设备状况对矿井的提升设备、运输设备、采矿设备等进行了检查,评估了其完好程度和运行状态。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查阅了矿井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记录,评估了管理制度的完备性和执行情况。
3. 资料核查根据煤矿提供的资料,对煤矿的设备设施购置、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了核查。
并对煤矿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核实。
4. 座谈交流与煤矿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了解了煤矿整顿期间的工作安排和实施情况,同时听取了煤矿对于整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 检查总结根据检查结果,综合分析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整合了相关数据和信息,形成了本次停产整顿验收检查报告。
三、检查结果1. 煤矿生产设备设施方面根据本次检查结果,煤矿生产设备设施方面的整改较为到位。
煤矿对于设备的维修和更新工作较为及时,设备的完好率较高。
矿井通风系统工作稳定,安全设施齐全。
且煤矿按照要求建立了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并有相应的人员负责。
2.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煤矿制定了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要求。
煤矿坚持每年组织安全培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煤矿班组检查验收制度范文
煤矿班组检查验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煤矿班组检查验收工作,提升矿山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班组的检查验收工作,包括巷道、支护、通风、瓦斯等班组。
第三章环境要求1. 煤矿班组应保持干燥、整洁的工作环境,不得存在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质;2. 班组负责人应定期检查保养相关设备的工作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转;3. 废弃物应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堆放。
第四章班组检查验收程序1. 定期检查煤矿班组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检查,一般不少于一个季度一次。
2. 不定期检查煤矿班组应及时处理上级检查组的抽查要求,确保检查的随机性和全面性。
3. 突发事件检查在煤矿班组发生重大事故、事故隐患时,应及时进行检查验收,排除事故隐患。
第五章检查验收内容1. 设备检查煤矿班组应检查有关设备的完好性、正常运转情况,特别关注易损部位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是否有效。
2. 工作环境检查煤矿班组应检查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包括通风、照明、温湿度等方面的要求。
3. 工作规范检查煤矿班组应对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个人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六章检查验收方法1. 班组负责人自查班组负责人应定期自查,并填写自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上级检查组检查上级检查组应定期对煤矿班组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通报相关班组负责人整改情况。
3. 专业机构检查煤矿班组应定期请专业机构对设备、环境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性和合规性。
第七章检查验收记录1. 煤矿班组应及时填写检查验收记录,在记录上标明班组名称、检查日期、检查内容、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2. 煤矿班组负责人应对检查验收记录进行归档保存,定期清理旧记录。
第八章检查结果处理1. 煤矿班组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
2. 上级检查组发现问题时,应指导煤矿班组进行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3. 煤矿班组整改后,应及时向上级检查组报告整改情况,并请求重新验收。
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
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1. 前言小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
为了维护生态环境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国对小煤矿进行了整顿工作,其中的一个环节就是停产整顿验收检查。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进行详细描述。
2. 检查目的和意义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已经完成了停产整顿的任务,并达到相关规定的安全和环保要求。
这意味着小煤矿已经消除了安全隐患,对环境污染进行了治理,以保障矿工和周边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 检查程序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的程序包括如下几个步骤:(1) 检查准备:确定检查人员和组织,准备相关文件和检查工具。
(2) 检查过程:按照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小煤矿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设备、管理、安全措施和环境治理等方面。
(3) 检查记录: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问题性质、发现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
(4) 现场讲解:将检查结果向小煤矿负责人进行现场讲解,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5) 检查报告:根据检查结果,撰写相关的检查报告,包括详细的检查过程和发现的问题。
4. 检查内容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备检查:对小煤矿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设备的完好程度、维护保养情况和使用安全性等方面。
(2) 管理检查:对小煤矿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包括作业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环保管理制度等方面。
(3) 安全措施检查:对小煤矿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包括通风系统、防尘设施和消防设施等方面。
(4) 环境治理检查:对小煤矿的环境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对排放污染物的控制和废水处理情况等方面。
5. 检查要点和重点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的要点和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要点:关注煤矿的瓦斯爆炸、顶板坍塌、火灾和通风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2) 环境污染要点:关注小煤矿对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情况,特别是对附近居民的环境影响。
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范本
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范本一、概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我局对小煤矿进行了停产整顿检查,并进行验收。
本次验收旨在确保小煤矿按照要求进行停产整顿工作,达到停产整顿的标准要求,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二、检查内容1. 停产整顿工作计划和措施的执行情况;2. 生产设备、工装、工具的管理和清理情况;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4. 停产整顿期间工人的安置和管理情况;5. 矿井的安全和环境整治情况;6. 煤矿井下巷道、采煤工作面及支护情况;7. 煤矿的安全监测设备和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8. 有关部门的满意度调查结果。
三、检查程序1. 召开小组协商会议,确定检查计划和责任人员;2. 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3. 实地检查,查看设备、工装、工具及矿井环境;4. 与煤矿负责人进行座谈;5. 汇总检查结果;6. 编写检查报告;7. 进行发放通知书和安全整改通知。
四、检查结果根据本次检查情况,小煤矿停产整顿工作整体达到了要求,停产整顿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煤矿的基本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 煤矿生产设备的清理工作没有做到位,存在部分设备堆放不当的情况。
下一步将加强设备管理,合理布局设备存放位置,确保通道畅通,防止设备积尘或妨碍安全疏散;2. 生产工具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不到位,存在一些工具的损坏和遗失。
将加强对工具的登记和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补充和更换工具,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较好,但仍有部分操作人员存在违章操作现象。
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增加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4. 停产整顿期间工人的安置工作虽然有一定的措施,但还存在一些工人岗位难安置的情况。
下一步将积极寻找转岗或再就业机会,做好工人安置工作;5. 矿井的安全和环境整治工作比较到位,但仍存在部分矿井支护不规范的问题。
将加强对矿井支护规范的培训,提高操作人员支护的技能水平,确保矿井的安全性;6. 煤矿的安全监测设备和报警系统运行正常,但需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7. 有关部门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煤矿整顿期间的工作态度和效果较好,获得了一定的肯定和支持。
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标准
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停产整顿方案的合规性评估(一)方案的合法性1. 是否依法制定和批准;2. 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的要求。
(二)方案的合理性1. 是否明确了停产整顿的目的、内容、时限、责任人等相关要素;2. 是否符合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3. 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4. 是否考虑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方案的可行性1. 是否明确了停产整顿的实施计划;2. 是否明确了停产整顿的资源需求;3. 是否保证了停产整顿的资金来源和资金保障;4. 是否考虑了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可行范围;5. 是否明确了整改措施的实施时限和责任人。
二、安全生产条件的满足情况评估(一)生产设备情况评估1. 设备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或安全隐患;2. 设备的使用寿命是否接近或已超过限定年限;3. 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二)安全防护设施情况评估1. 煤矿的通风、排水、瓦斯抽放等设施是否满足要求;2. 煤矿的瓦斯、尘和温度等监测设备是否齐全、正常运行;3. 是否建立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
(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及证书情况评估1.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2.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证书。
三、环境保护条件的满足情况评估(一)废水排放评估1. 废水排放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2. 废水排放是否得到了有效处理和监管。
(二)废气排放评估1. 煤矿的废气排放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2. 废气排放是否得到了有效处理和监管。
(三)固体废物处理评估1. 煤矿产生的固体废物是否经过安全、合规的处理;2. 是否存在大量未经处理的固体废物。
四、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停产整顿工作的成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 停产整顿是否按照方案要求、合理时间内完成;2. 停产整顿后的煤矿是否具备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基本条件;3. 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4. 停产整顿工作是否取得社会认可和环境改善的效果。
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范本(2篇)
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范本尊敬的领导:您好!根据要求,我们编写了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报告,详细记录了小煤矿整顿期间的工作进展、问题整改以及成果展示等内容。
特此呈上,请您审阅。
一、工作进展1. 自停产整顿启动以来,煤矿对所有企业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了档案,确保了原始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对小煤矿的管理体系进行了全面评估,发现了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3. 加强了对矿井安全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确保了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制定了相关的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问题整改1. 问题一:存在违规生产行为。
我们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并采取了严厉的措施,对违规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加强了安全和生产规范的宣传教育。
2. 问题二:存在一些隐患未及时消除。
我们在整顿期间,对矿井内的各类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制定了整改方案,确保了问题的及时解决。
3. 问题三:存在安全设施缺失或损坏。
我们对矿井内的安全设施进行了全面检修和更新,确保了设施的完好,并制定了相关的维护计划,提高了矿井的安全性。
4. 问题四:存在员工安全意识不强。
我们加强了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了员工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三、成果展示1. 矿井的安全设施得到了有效的维护,矿井各个区域的安全设施已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并通过了专业机构的检测验收。
2. 煤矿的生产效益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稳步增长,工作流程得到了规范化管理,大大提高了生产质量。
3. 完善了煤矿的管理机制,制定了更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指南,并对员工进行了培训,提高了管理水平和队伍素质。
4. 确保了煤矿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了对矿井周边环境的监控,配套建设了环保设施,有效控制了污染物排放。
总结:通过停产整顿验收检查,我们看到了小煤矿在整顿期间所做出的努力和成绩。
尽管在整顿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通过整改措施的调整和完善,相信煤矿的生产安全和管理水平还会进一步提升,取得更好的发展。
2024年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3篇)
2024年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2024年,小煤矿的停产整顿验收检查工作是国家对煤矿行业进行全面整顿和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检查工作必须严谨、全面,注重细节,确保所有相关问题得到解决。
本文将对2024年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工作进行讲解,全文约____字。
一、背景介绍与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矿作为能源资源的主要供应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由于煤矿行业的历史问题、技术条件和管理不规范等因素,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安全事故和环境问题,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我国提出了停产整顿的措施,并定期对小煤矿进行验收检查。
2024年,是全面推进停产整顿工作的重要节点,也是小煤矿验收检查工作的关键时期。
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的目的是确保煤矿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全面解决存在的问题,达到安全、高效、环保的生产目标。
本次检查的任务是查明矿井的安全状况、环境状况和管理状况,评估措施和措施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问题的整改要求。
二、检查范围与对象1. 检查范围本次检查的范围包括全国范围内的小煤矿,主要是规模小、技术条件有限的煤矿。
检查重点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环境问题严重的煤矿。
2. 检查对象本次检查的对象是小煤矿的矿井、设备、生产工艺和管理系统等方面,重点检查的项目包括煤矿的安全设施、生产工艺、环保措施、管理制度等。
三、检查要求与内容1. 检查要求(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2)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客观,不得有失公正、失职失责的情况。
(3)重点关注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2. 检查内容(1)矿井安全状况:检查矿井的采掘技术、支护工艺、通风系统、安全出口等设施,评估其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2)环境状况:检查矿井周边环境的污染情况,包括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
煤矿停产整顿方案
煤矿停产整顿方案近年来,国家对煤矿行业的管理越来越严格。
为了加强对煤矿生产的监管,规范煤矿行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避免事故的发生,制定了煤矿停产整顿方案。
停产整顿的目的停产整顿的主要目的是排查隐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增强煤矿企业生产管理水平,规范煤炭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停产整顿的具体措施1. 常规检查停产整顿的第一步是对煤矿设备、场地、生产现场、管理制度等进行全面检查,排查事故隐患。
检查每一个环节,确保每个细节安全合规。
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者不合法的设备进行淘汰或者更换。
2. 检查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煤矿的领导对于生产安全负有重要责任。
停产整顿期间,应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对于不履行职责的领导进行问责,杜绝“违法违规不担责”现象。
3. 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标准在停产整顿期间,煤矿企业应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标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促进员工合理了解应该遵守的安全生产规范。
确保员工严格遵守规程制度,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4. 对已有安全设施及时更换升级为了保障生产的安全,煤矿企业应及时更换老化设施,及时升级设备,使得设备达到国家安全标准。
同时,规范设备管理,制定专业的设备检查和维护管理制度。
5. 完善煤炭市场秩序在停产整顿过程中,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要进行惩罚。
在完善煤炭市场秩序的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进行罚款,严格查处市场非法买卖秩序。
从源头上杜绝一切对于煤炭市场的违规行为。
停产整顿带来的价值1. 增强企业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初心,使煤炭企业具备从容应对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
提高企业的安全意识,推动煤炭行业更好发展。
2.规范秩序整顿煤炭市场秩序将使得整个市场更加规范有序,细化企业管理模式,规范市场行为,真正达到“望尘莫及”的管理水平。
3.增强社会信任度煤炭企业走向安全规范化再提升,将提高社会对于煤炭企业的信任度。
重大产业向更优与更健康的发展方向转型。
结束语煤矿行业是一个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
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三篇)
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为做好全市停产整顿矿井的复产验收工作,依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意见》(淮府[xx]50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验收标准。
(一)建立健全小煤矿安全管理机制1.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矿井设立矿长,配齐专职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下同)等安全管理人员,高瓦斯矿井必须设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且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生产、辅助单位要配齐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责任制。
小煤矿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下同)、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辅助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3.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矿井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完善和落实瓦斯检查与管理制度。
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
煤矿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和容易积聚瓦斯的地点,必须进行瓦斯巡回检查。
制定瓦斯检查巡回路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
煤矿每月瓦斯检查的地点由煤矿总工程师签字确定,当检查地点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进行调整。
建立矿井通风瓦斯调度,实施24小时值班,通风值班人员要实时调度和监督小班瓦斯检查工井下工作情况,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建立通风瓦斯调度台帐,记录完整、真实;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5.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2024年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煤矿在我国的能源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但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提高煤矿生产效益,必须加强对煤矿复工复产的验收工作,确保矿井设备能正常运行,各项生产指标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制度,确保矿井设备的安全性和生产能力达到预期标准。
二、制定验收标准1. 安全标准:对煤矿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包括火灾排雷、通风除尘等安全措施的完善程度。
2. 环保标准:对煤矿的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包括煤矿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以及尘埃控制等环境问题的解决情况。
3. 生产标准:对煤矿的生产能力进行评估,包括设备的运行稳定性、生产效率和产量等指标。
三、建立复工复产验收机构1. 成立复工复产验收专家组:由煤矿行业协会、煤炭安全监管部门、环保部门、技术专家等组成的专家组,负责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2. 培养复工复产验收人员:通过培训和考核,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复工复产验收队伍,对其进行持续的教育和培训。
四、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1. 联合检查:复工复产验收专家组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环保部门共同进行煤矿设备的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 完善验收机制:制定煤矿复工复产验收评估方法和标准,建立起科学、公平、有序的验收流程,确保验收结果可靠。
3. 制定修复计划:对于未达标的设备和环保设施,煤矿必须制定具体的修复计划,按照时间节点进行修复和改善,并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4. 反馈意见和结果:验收专家组将对煤矿的复工复产情况进行评估,给予指导和建议,并将验收结果向煤矿和相关部门进行反馈。
五、加强监督和检查1. 建立复工复产验收结果公示制度,及时公布验收结果,保障信息透明。
2. 增加复工复产验收频次,对关键煤矿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加强对煤矿复工复产的监督检查,加大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严重失职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
《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印发《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xx〕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神华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xx]21号)精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了《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各产煤市(地)、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及煤矿企业。
xx年九月二十六日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排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实第二条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全面负责。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矿(井)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煤矿实际控制人是指一些煤矿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投资和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的实际决策人,或者对重大决策起决定作用的人。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矿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负有日常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的职责;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所辖区域内煤矿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负有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和依法查处的职责。
煤矿停产安全整顿方案
煤矿停产安全整顿方案
背景
近年来,我国煤矿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切实保障煤矿生产运营的安全和稳定性,必须通过停产整顿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严格规范管理行为。
步骤
1. 停产
在煤矿企业整顿前,必须先进行停产,严格禁止所有人员进入生产现场。
此项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发生生产事故,切断生产关系,为整顿创造条件。
2. 安全检查
在停产期间,要对设备设施、工作场所、安全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排查存在的隐患、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消除措施,以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3. 员工培训
为了提高业务技术和安全意识,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员工必须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了解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4. 安全制度
制定全面的安全制度和管理规范,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完善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安全监控、安全评估和安全管制等相关制度,强化行业标准、安全要求和行为规范,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生产管理
通过加强生产管理,控制生产过程。
实行日常、定期、瞬间监督制度,建立安全意识强化机制,提高管理人员归顺意识、抗压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技能,规范人员的管理行为,并追究其不良行为的责任。
结论
通过整顿,重建安全生产的基石和保障系统,彻底铲除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和漏洞,削弱各类安全事故的风险,增强企业的生产活力和发展潜力,在行业的剧烈变动和充分竞争形势下稳步发展。
2024年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制度1、隐患整改验收人员组成:矿长、副矿长,技术员,大班长,以及特别安排的当班其他值班人员。
2、顶板隐患整改验收支架支护应做到支架顶梁平直,水平无高差,水平高差超过允许范围时,责令重新改正,并处以相应罚款。
3、采空区处理应牢固,密闭严实,不漏矸,对密闭不严实、不牢固情况必须重新进行处理。
4、冒顶处处理验收时,应根据冒顶情况,看支护上端是否充填严实,支架严禁前俯后仰,背板、木契构件不齐全。
5、通风设施构筑物建设质量验收应做到符合相关标准,未达标必须重建,并给予相应处罚。
6、一般隐患整改结束,由当班值班人员进行验收,重大隐患整改结束,有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整改验收合格及时进行消号,并填写隐患整改报告上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
7、对检查验收情况不真实,弄虚作假的班组或个人,必须进行重处重罚,责令重新按照要求进行落实整改。
8、隐患检查验收工作人员在进行检查验收时,必须公平、公正,做到对照标准,从严验收,严禁作风漂浮,马虎了事,检查验收有登记台账或验收报告。
9、所有检查记录和验收报告,应按照隐患类别,进行登记超册规档管理。
2024年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煤矿隐患整改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煤矿单位,对煤矿隐患整改工作进行规范和监督。
第三条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工作是指煤矿隐患上报、整改、验收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措施和程序,以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有效消除。
第四条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工作由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同时接受有关监管机构的监督。
第五条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充分保障矿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
第六条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煤矿隐患得到及时整改、有效消除,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的安全和健康。
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标准
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标准一、背景介绍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小煤矿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凸显。
为了加强对小煤矿的管理,国家对小煤矿的停产整顿进行了严格要求,并对停产整顿后的小煤矿进行验收检查,以确保小煤矿恢复正常生产运营时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
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标准(二)2.1 安全生产标准(1)矿井、巷道等生产设施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整改,设施的功能是否完好;(2)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配备了应急照明和逃生设备;(3)矿井的通风系统和排水系统是否正常运行;(4)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例如安全防爆设备、防火设施等是否齐全;(5)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人员是否按照制度进行工作。
2.2 环境保护标准(1)是否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相关人员是否按照制度进行工作;(2)是否对矿区周边的环境进行了修复和治理,例如矿区周边的土地是否得到恢复,植被是否得到重建;(3)是否对矿井废弃物进行了妥善处理,例如矿井废弃物是否得到清理和处理,是否达到环保要求;(4)是否对矿井和矿井附近的水体进行了污染治理,例如矿井排放的废水是否得到处理,是否达到环保要求;(5)是否对煤矿的矿石和尘土进行了有效控制,例如矿石和尘土的堆放和封存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2.3 社会责任标准(1)矿井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职工培训和安全教育,是否建立了健全的职工安全生产意识;(2)矿井是否落实了劳动法规定的职工权益,例如是否支付规定的工资和福利,是否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健康保护;(3)矿井是否对外公开相关的环保和安全信息,是否参与当地社会公益活动,是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4)矿井的管理层是否注重员工的安全和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是否建立了良好的劳动关系。
三、验收检查程序3.1 停产整顿结束后,煤矿责任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验收的书面材料。
3.2 相关主管部门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煤矿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环境治理、工作场所等。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9.01.09•【文号】煤安监行管〔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1.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9〕4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强和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9年1月9日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合法生产、建设煤矿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第三条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根据停工停产状态和性质不同分类实施。
停工是指建设煤矿停止施工作业;停产是指生产煤矿停止生产作业。
(一)自行连续停工停产时间不足30天,通风、排水、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正常,且停产期间井下巷道及设备设施维护、安全检查正常实施的煤矿,由煤矿企业(煤矿)负责验收。
(二)下列煤矿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验收。
1.因自然灾害或矿井灾变等原因,安全生产系统或巷道遭到严重破坏或封闭井口(采区)的煤矿;2.连续停工停产时间达30天及以上的煤矿;3.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等,被相关部门责令停工停产的煤矿;4.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为需要复工复产验收的其他煤矿。
第四条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对复工复产煤矿实施分级验收。
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的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主要负责人签字;市(地)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的煤矿,由市(地)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市(地)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其他煤矿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
2024年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
2024年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第一章:引言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和环境保护政策的日益严格,小煤矿在我国的整顿工作已经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为了确保小煤矿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质性成果,我们将对2024年停产整顿的小煤矿进行验收检查。
本文将通过对小煤矿整顿工作的分析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以期为今后的小煤矿整顿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第二章:整顿背景2.1 小煤矿整顿的背景与目的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小煤矿在能源供应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小煤矿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也日渐突出。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实施了小煤矿整顿工作,以淘汰关停一批落后、不符合安全环保标准的小煤矿。
2.2 整顿的政策措施为了确保小煤矿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整顿计划的制定、关停煤矿的退出机制、整顿工作的资金补助等。
第三章:整顿工作的实施情况3.1 整顿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在整顿工作的初期阶段,各省份制定了相应的整顿计划,并组织力量进行了实施。
本节将对各省份整顿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分析整顿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评估计划的实施情况。
3.2 关停煤矿的退出机制及实施情况本节将主要对关停煤矿的退出机制进行评估,分析退出机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在此基础上评估实施情况。
3.3 整顿工作的资金补助情况为了支持小煤矿整顿工作,我国政府提供了相应的资金补助。
本节将主要对资金补助的分配情况进行评估,分析资金补助的合理性和效益,并评估整顿工作的总体资金投入。
第四章:整顿效果评估4.1 煤矿关停数量和范围的评估本节将对2024年整顿工作中关停的煤矿数量和范围进行评估,分析关停煤矿的分布情况和对整个煤矿行业的影响。
4.2 煤矿整顿对环境保护的影响评估小煤矿在开采和使用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尾矿、煤尘和排放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大。
本节将对整顿后环境质量的变化进行评估,分析煤矿整顿对环境保护的实际贡献。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7.05•【字号】万州府办〔2013〕75号•【施行日期】2013.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州府办〔2013〕75号各产煤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万州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7月5日万州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区煤炭产业结构,淘汰煤炭落后生产能力,推动煤炭产业安全发展,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煤矿镇墩关闭工作的通知》(渝府办〔2013〕17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减少全区煤矿数量,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全区煤炭产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3年至2015年,全区关闭煤矿4个,其中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2家煤矿的关闭,2015年度12月31日前再完成2家煤矿关闭。
通过实施煤矿整顿关闭,促进煤矿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大幅下降,全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管理上台阶、安全更有保障。
二、整顿关闭煤矿类型(一)资源枯竭或接近枯竭的矿井。
(二)规划布局不合理、不符合煤炭资源勘查和开发规划的矿井。
(三)安全条件差且整改不到位的矿井。
1.存在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经依法查处后拒不改正的;2.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能力为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不合格、经停产整顿后再次评估不合格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有保护层可采而未采取保护层开采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无保护层可采且无底(顶)板瓦斯抽采巷穿层钻孔预抽或条带预抽瓦斯的;3.存在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经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4.矿井安全级别评定结果为D级,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15天关闭煤矿的标准
15天关闭煤矿的标准
关闭煤矿的标准有很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
1. 证照问题:煤矿企业及其煤矿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或者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未按规定进行年检。
2. 生产问题: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组织生产。
3. 停产整顿和关闭问题:被责令停产整顿、关闭,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恢复生产。
被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后,未按照规定履行有关义务。
4. 资产处理问题:停止供应、购买并妥善处理剩余民用爆炸物品。
停止生产性供电、供水。
撤除(或放弃回撤)井下设备设施。
撤除矿井提升运输、通风、供电、排水等设备设施和地面生产性建(构)筑物,封闭填实平整井筒。
5. 标识设置问题:在井口正面位置设置醒目的永久性煤矿关闭标识牌。
6. 资料整理问题:煤矿将相关资料整理成卷,按规定移交县有关部门存档。
资料包括:退出产能煤矿的基本情况、退出产能属于合法合规生产建设煤矿产能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填绘反映关闭前实际情况的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作平面图等图纸,以及记录煤矿关闭前后对比的影像图片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关闭标准应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准。
煤矿零星工程停工验收制度
煤矿零星工程停工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了加强煤矿零星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煤矿零星工程项目的停工验收,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施工过程、验收程序等内容。
1.3 煤矿零星工程项目是指对煤矿生产、运输、保障等方面进行改造、更新或新建工程的项目。
第二章停工验收管理2.1 项目经理是煤矿零星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2 项目组设立专门的验收小组,包括项目经理、施工人员、设计人员等相关人员,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停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3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章停工验收程序3.1 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组负责组织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停工验收。
3.2 验收小组应对工程质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等进行全面检查。
3.3 验收小组应当就工程质量、施工工艺等问题进行讨论,并做出验收意见。
3.4 验收小组应填写验收报告,对工程项目的合格性做出评定,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验收标准4.1 工程项目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4.2 工程项目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工艺应正确、合理。
4.3 工程项目应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确保员工安全。
第五章责任追究5.1 对未通过停工验收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承担主要责任,必须对问题进行整改。
5.2 对于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造成重大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3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6.1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煤矿公司所有。
6.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煤矿零星工程停工验收制度的制定,对于规范煤矿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工程的验收工作能够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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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检查标准为做好全市停产整顿矿井的复产验收工作,依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意见》(淮府[2004]50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验收标准。
(一)建立健全小煤矿安全管理机制1.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矿井设立矿长,配齐专职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下同)等安全管理人员,高瓦斯矿井必须设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且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生产、辅助单位要配齐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责任制。
小煤矿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下同)、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辅助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3.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矿井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完善和落实瓦斯检查与管理制度。
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
煤矿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和容易积聚瓦斯的地点,必须进行瓦斯巡回检查。
制定瓦斯检查巡回路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
煤矿每月瓦斯检查的地点由煤矿总工程师签字确定,当检查地点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进行调整。
建立矿井通风瓦斯调度,实施24小时值班,通风值班人员要实时调度和监督小班瓦斯检查工井下工作情况,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建立通风瓦斯调度台帐,记录完整、真实;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5.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小煤矿每周至少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办公会议要认真做好记录,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情况。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6.技术管理体系。
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经常深入井下)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
矿井必须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7.技术基础工作。
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
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绘制11种图纸,即⑴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⑵井上下对照图、⑶巷道布置图、⑷采掘工程平(立)面图、⑸通风系统图、⑹井下运输系统图、⑺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⑻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等管路系统图、⑼井下通信系统图、⑽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⑾井下避灾路线图,图纸要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并与实际相符,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月要实测填图一次。
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编制内容要有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精炼、用语规范,图纸清晰、整齐。
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要有补充措施;作业规程每月一复审,并有复审资料;贯彻学习规程要有记录。
8.矿井生产系统(包括通风、排水、机电运输、防尘、灌浆、压风、通讯、监控、供电等系统)完善可靠。
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
年产6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年产6万吨以上矿井的一个采区只准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
(1)矿井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每3年进行1次通风阻力测定,通风阻力必须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的规定;矿井的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现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专用回风巷;矿井主要通风机(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风机)按规定定期检测,每月检查1次;每季度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1次反风演习。
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废弃巷道、盲巷和与采空区联通的巷道要及时封闭,严禁在角联通风网络内布置采掘工作面;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供风能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要有合理的富余系数;定期检查密闭墙的质量及墙内外有毒有害气体。
(2)完善的排水系统。
主要水仓要有正规的内外仓、3台水泵、2趟水管,其能力必须符合矿井的实际需要;实现双回路供电;主要排水设施必须进行检测;每年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
(3)矿井由双回路电源线路供电,严禁由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直接供电,6万吨及以上矿井严格按规定实行双回路供电;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符合防爆要求,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
(4)矿井提升使用矿用提升绞车,立井升降人员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斜井机械升降人员使用专用人车,带式输送机使用矿用阻燃胶带;提升运输的各项安全保护装置齐全,试验符合规定,检测检验合格,使用正常。
(5)防尘、防火系统,地面消防水池的容积、存水量,灌浆池的容积、制浆设备和能力,井下防尘、防火管路的趟数、直径、支管和阀门的设置、敷设的地点等必须符合要求。
井上下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6)采掘工作面要装备防尘管路、压风管路和通讯系统,确保有效。
(7)矿井的测风表(高、中、低)、光学瓦斯检定器(高、低)、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氧气检测仪、CO检定器、自救器、罗盘、粉尘检测等通风安全装备的种类和数量必须符合标准的规定。
9.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
矿井要成立“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其中年产9万吨及以下矿井,专职瓦斯检查工不得少于5人,年产15万吨以上矿井不得少于10人。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
每旬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风量充足。
10、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
矿井设立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矿井应成立安全监控专业队伍,建立安全监控设备检修室,配齐专门人员(各矿持证人员不少于5人),负责本矿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校、运行、维护和简单的维修工作,检修室的仪器装备要符合规定,没有能力对系统和传感器进行维护、调校的小煤矿,要与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及时维护、定期调校,保证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准确可靠。
制定安全监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维护调校等规章制度,完善图纸台账;安全监控要与生产调度联合值守,统一指挥;做到24小时值班并上传有效数据、保证对外通讯畅通。
安全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和传输电缆、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数量和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
11.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
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受水威胁的矿井建立探放水队伍,配备探放水设备。
技术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矿井水情调查,查明矿井和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
(三)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12.依法开采。
矿井必须严格在采矿许可证规定范围内开采,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建立井下封闭墙管理台帐,并在采掘工程平(立)面图上标注清楚,对封闭墙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做到图表一致。
13.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
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
带班人员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
14.现场管理制度。
煤矿要严格执行井口检身制度、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
15.现场的顶板管理。
井下主要系统巷道要淘汰木支护,严禁无支护从事采掘活动。
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并符合下列要求:(1)主要运输巷和主要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m。
(2)采区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m,薄煤层内的不得低于1.8m。
16.矿井机电管理。
建立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并严格执行。
矿井专职井下电钳工不少于5人;存在多级提升人员的矿井,主提升司机每级不少于8人。
17.火工品的管理。
建立健全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火工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18.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建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年度达标计划和考核标准并分月考核。
(四)加强隐患排查的管理19.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按有关规定提足安全费用(提取标准20元/吨),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
制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安全费用的使用要规范、合理。
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制定专门计划,落实资金,明确专人负责。
20.隐患排查整改。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
矿井法定代表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
煤矿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
整改结束后经过检查验收,实行销号闭合管理(五)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培训管理21.作业现场劳动组织管理。
煤矿严格按核定的煤炭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格按核准的入井人数控制人员下井,对井下人员实行入井、升井登记制度,实时掌握井下人员情况。
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22.全员安全培训。
煤矿对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时间不少于20学时的教育培训。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要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持无效证件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加强应急管理23.应急管理建设。
煤矿制定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全员贯彻,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制度,定期组织救灾演习。
24.应急救援能力。
矿井应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各生产水平要设立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矿井每年应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25.小煤矿落实《淮南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淮府[2008]29号)情况。
是否按时、足额在指定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