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人才存档转入表
海淀区2009年度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到落户办理程序
附件:海淀区2009年度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到落户办理程序第一步:网上填报毕业生落户电子数据登陆“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在“最新事项”项目栏依次点击“2009年毕业生落户报到”、“毕业生户籍信息录入”,选择毕业生,点击“操作”栏下的“录入户籍信息”,按提示和要求依次填写“原户籍所属行政区划”、“原户籍所属派出所”、“原户籍地址”、“婚姻状况”等项目,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如需对上述数据进行修改或删除,可点击“毕业生户籍信息管理”中“修改”或“删除”,操作完成后点击“保存”。
第二步:报送毕业生落户纸质材料单位完成毕业生档案转入手续和落户电子数据填报后,按要求收集下述材料: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已完成毕业生报到(即毕业生档案转入)手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交海淀区人才中心存档的单位,可到区人才服务中心203室先行借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2、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京外院校)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京内院校)上述材料按顺序叠放并在左上角进行装订,由人事部门专人送交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办理地点: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大厅19号窗口。
第三步:领取毕业生落户介绍信单位报送毕业生落户纸质材料一周后,可登录“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依次点击“2009年毕业生落户报到”、“毕业生报户口结果查询”查询办理结果为“市局已打印落户介绍信”后,由单位人事部门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于每周一、三、五工作时间到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毕业生落户材料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
办理地点: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大厅17号窗口。
在领取落户材料和落户介绍信时,应先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办理报到前,接收单位可通过海淀人才网站()查询毕业生档案转寄情况。
如档案已到,请记录档案编号(9-xxxx),并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报到和档案转入手续。
1、盖单位公章的《流动人员转入登记表》(海淀人才网站下载)一份;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原件一份(已加盖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科和北京市人事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专用章);4、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已加盖北京市人事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专用章)复印件一份。
海淀区退休办理流程完整版——纯手打
海淀区退休办理流程完整版——纯手打可于将退休人员生日当月前2个月办理退休事宜。
以下以实际所办人员退休为案例。
(文中提到的表格全都在附件里附上)一、借阅档案(办理机构,退休人员单位委托存档处,海淀人才,北区二层)借阅档案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存档证/委托存档单位介绍信2、《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办理退休借阅档案申请表》一式两份(这个表没有找到电子版,当时是去人才咨询借阅档案事宜时给的)3、委托存档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注意:10月生日可于8月开始办理,8月主要是申请借阅档案,有的档案是没有装订过的,提出借阅档案后,海淀人才会先进行档案装订,装订好后会通知去取,取完档案就可以进行退休手续的办理啦。
二、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预审(办理机构:海淀区行政事务管理科,北区一层)提交材料:1、退休人员档案2、《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一式三份3、退休人员户口本原件4、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对那位法人证书原件5、女同志提交劳动合同书原件,按非管理岗位办理退休的女职工还须提交本人退休申请。
此处注意,目前认定是否干部身份已经不看档案了,最主要是以退休前跟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为准,如果劳动合同里约定的岗位是明显的干部管理岗,可能在审核时是没法按照工人岗位办理退休的。
我们这次办理的员工是会计岗,劳动合同上岗位填写的是主管会计,就被要求更改劳动合同,并明确此岗位是非管理岗。
按照办事人员的说法,会计原则上都属于管理岗的,但如果公司说在我们公司这就是非管理岗也是可以的。
看来以后要想早退休还是早点找个非管理岗的工作吧或者跟公司签合同时签个非管理岗的合同,如果公司没意见的话,当然前提是不影响自己的收入及福利这些。
以下情况还须额外提交这些资料:1、高级职称人员提交高级职称证书原件、聘书原件,高级技师人员提交高级技师证书原件2、病退人员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三、退休预审(办理机构,海淀社保,南区一层)需提交的资料及表单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减少表只勾选四险险种,四险减少原因填写“中断预审”2、提前退休人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北京市单位在各区县人才职介开户及存档的程序介绍
北京市
工商注册的公司在工商注册地所在区县人才职介的开户程序
以及公司合法雇佣的员工存档说明
本文供北京市工商注册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部门人员的开户以及公司法定雇员的人员存档.
一、开户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法人身份证
5、经办人身份证
6、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7、单位开据经办人的介绍信, 加盖公章
8、开户费用200元(人才中心),职介中心开
户免费
9、最好携带公章,当天即可办理成功
二、存档
1、单位办理存档,应持<<存档人员登记
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员工本人
档案.
2、单位雇佣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到注
册或经营所在地街道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其实就是单位把该员工由失业情况变更
为就业情况.
3、单位还需要到户口所在地计生办盖章
(我办理的例子中,没有这条,不过文件
上有这条内容)
4、存档人员被招聘前在单位或职介、人才
存档的,由单位所在街道或职介、人才开
据该人员<<存档商调函>>后,到档案存
放所在地提取档案并同时开据<<行政工
资介绍信>>;填写<<存档人员登记表>>,
由档案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街道计划生
育办公室盖章.(单位无资格商调员工档
案)
5、存档费,20元/人/月
存档人员登记表
姓名:
存档编号:
填表日期:年月日。
大学毕业生户档暂存学校申请表
***大学毕业生户档暂存学校申请表***大学毕业生户档暂存学校协议书甲方(毕业生):乙方:***大学学院丙方:***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甲方申请,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暂存户口和档案关系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在毕业离校后的一段时间内保存户口和档案关系是为了便于在这一时期内完成接收毕业生的单位为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办理。
乙方和丙方仅为甲方提供推荐、签约、派遣等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办理的服务。
第二条甲乙双方属于委托与保存档案、户口关系,除本协议规定外,甲方不再享有原先与乙方关联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协议有效期间为:毕业离校起至202 年月日止。
第四条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落实就业单位或其它原因,可提前终止协议并办理户口、档案转出手续。
协议到期后,乙方、丙方根据相关就业政策(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汇编》)将甲方户档转回其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甲方须在有效时限内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逾期不领取就业报到证或自己擅自转移户口和档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丙方免收甲方的档案保管费用。
第六条甲方应遵纪守法。
因违反政策、法规以及涉及劳务、债权债务等民事、行政纠纷的,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甲方本人承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乙方和丙方可终止协议并将甲方户档转回生源所在地。
第七条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因患病或因意外伤害所需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应通过参加医疗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规避风险。
第八条户档暂存学校的毕业生,不享有在校学生的权利。
学校只办理与就业有关的事宜,不开具如因出国、考研、婚育、购房、购车等各种证明材料。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
甲方(毕业生):本人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此《协议》。
签字:乙方:***大学学院(盖章)丙方:***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2022年月日。
集体存档调入与调出
集体存档调入与调出一、受理部门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海淀人才)人事档案服务窗口、上地分中心。
二、受理依据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2.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京人发[1997]60号);3.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京人发[2007]51号)。
三、受理条件1.调入在海淀人才委托存放档案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人员,有在京常住户口,具备干部或工人身份,按规定已缴纳社会保险。
2.调出在海淀人才委托存放档案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单位委托海淀人才保管,存档单位同意调出且已结清单位存档费用。
3.本区调整(集体转集体)存档人原委托存档单位和现委托存档单位与海淀人才都已建立人事档案存档立户关系,并且原委托存档单位已结清单位存档费用。
4.集体存档转个人存档原委托存档单位与海淀人才建立档案委托存放关系,人事档案已由海淀人才保管,原委托存档单位已结清单位存档费用,且存档人按要求提出由集体存档转为个人存档。
四、申请材料1.调入①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存档机构不需此项);②申请人填写的《转入表》(需加盖委托存档单位公章,已办理人事章备案的单位可以加盖人事章)一份。
2.调出①《转出表》(需加盖委托存档单位公章,已申请人事章备案的单位可以加盖人事章)一份;②2003年4月1日前档案存入人员需退回海淀人才签转的人事关系(行政、工资介绍信)原件;③接收部门(或存档机构)出具的有效调函。
3.本区调整(集体转集体)①《转出表》(需加盖原委托存档单位公章,已办理人事章备案的单位可以加盖人事章)一份;②2003年4月1日前档案存入人员需退回海淀人才签转的人事关系(行政、工资介绍信)原件;③《转入表》(需加盖现委托存档单位公章,已办理人事章备案的单位可以加盖人事章)一份。
表一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
(表一) 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一、本人同意采取委托《北京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向社保中心缴纳社会保险; 二、本人同意并接受海淀人才代办社会保险协议内容;三、本人必须确认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且确认指定《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须本人持18位身份证申请办理)有效、账号正确;否则,导致社保关系转入不成功、银行扣款不成功等责任及后果由本人承担;四、本人应确认原保险状态真实(即:在北京是否已经办理过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如果在京已经办理社会保险的,必须确认原参保单位已经通过社保中心办理了社保关系转出(即:减员)手续;否则,导致社“保关系转入(海淀人才)不成功”等责任及后果由本人承担;五、签约后,本人须在海淀人才(向社保中心)上报社保关系的次月5日起,尽早登陆海淀人才网站首页“社保上报、扣款失败查询”,如显示有本人“上报失败”信息,尽快予以纠正并将结果通知海淀人才;继而,应及时向《北京银行》核对首次扣款是否成功。
否则,由于参保人没有尽核查义务导致保险漏缴的责任及后果由本人承担;六、本人应确保指定银行卡中余额充足,并定期(不超过三个月)核查银行扣款是否正常;否则,由于余额不足或参保人没有尽核查义务导致社保漏缴责任及后果由本人承担。
〈请认真阅读如上《声明》内容,同意并接受后签字〉申请参保人签字:20 年 月 日(社保中心留存) (表二)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书(养老失业) (务请使用黑色签字笔逐项填写)协[ ]字号甲方(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乙方: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为做好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方便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求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同意由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月从其北京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帐户中扣缴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准确、有效、合法的电脑序号、居民身份证号码、银行帐号或邮政储蓄存折帐号以及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北京人才存档政策
北京市东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原东城)人委托存档服务流程
发布日期:年月日
一、存档条件
档案在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原工作单位(含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机构)保管的流动就业人员。
二、档案调入程序
、凭本人户口本(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中心开具北京市人才流动商调函,领取《北京市东城区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
、按照北京市人才流动商调函中相关要求,本人持《北京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填写《北京市东城区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据实填写《北京市东城区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中的“婚育情况”栏并加盖人事章;
、本人携带人事档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到中心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
存档管理费元人月。
三、档案调出程序
个人委托存档人员需持以下材料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并结清档案管理费:
、本人存档卡、身份证;
、调往单位开具的商调函。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存档人员人事档案调出时,该员工人事档案中须具备以下基本材料:、见习期满的大中专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
、就业登记满一年的工人填写《新参加工作工人定级工资审批表》;
咨询电话:
档案问答:档案相关。
2023年海淀区人才引进需求统计表填写说明
2023年海淀区人才引进需求统计表填写说明: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海淀区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的核心区域,人才引进工作变得愈发重要。
随着2023年的到来,海淀区人才引进需求统计表填写成为各个单位和企业必须完成的重要工作之一。
填写这个统计表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人才引进的需求情况,从而为未来的人才规划和政策制定提供重要依据。
在填写2023年海淀区人才引进需求统计表时,首先需要明确表格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才需求类型、数量、专业领域、薪酬待遇、工作职责和要求等,这些都是衡量一个单位或企业对人才需求的重要指标。
填写此表需要全面、准确地了解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以便更好地为未来的发展做出合理的规划。
在填写统计表时,需要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于人才需求的数量和类型应该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估,避免出现虚高或虚低的情况,否则会影响到后续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对于人才的专业领域和技能要求也需要与实际岗位需求相匹配,不能盲目填写,以免造成资源浪费和人才错位。
在填写统计表时,需要对单位或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做到客观、真实地反映人才需求情况。
除了填写统计表本身的内容之外,对于人才引进工作的战略规划和未来发展也需要在统计表中进行体现。
这涉及到对于人才的培养、引进和留用等方面的规划和思考,需要从长远的角度出发,为单位或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性的支持。
在填写统计表时,可以结合单位或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未来人才引进的方向和重点进行预测和规划,以便更好地为未来的发展做出合理的安排和计划。
在最后总结回顾填写统计表的过程和内容时,可以进一步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从而得出更深刻的理解和结论。
可以共享自己对人才引进工作的个人观点和理解,探讨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趋势,为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和执行提供有益的思考和建议。
填写2023年海淀区人才引进需求统计表需要全面、准确地了解本单位或企业的实际情况,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需要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战略规划和未来发展的思考。
就业中心导入档案去向格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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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201221087343 徐丹 201221087344 黄芷茵 201221087350 郑佳准 201221087351 黄灿峰 201221087352 蔡宇航 201221087353 丁大伟 201221087354 张文祥 201221087358 王若琛 201221087363 潘航 201221087364 陈东颖 201221087366 李婉浈 201221087369 王冰冰 201221087371 苏君瑜 201221087381 李梦雅 201221087386 何雪瑞 201221087387 邵子涵 201221087388 蓝燕娇 2010542046 2011542051 王秀芳 许斯蓉
201221085001 任诗慧 201221085002 郦子渊 201221085003 王雨桐 201221085005 吴凌霄 201221085006 翁向明
201221085008 潘美好 201221085009 王美云 201221085010 纪灵珊 201221085011 张美玲 201221085012 刘晓霞 201221085013 任安娜 201221085015 方巧巧 201221085016 罗莹 201221085017 朱巧婷 201221085019 黄洁琼 201221085020 周曾璇 201221085021 考晓丹 201221085022 杜晴晴 201221085023 黄安利 201221085024 张宇梅 201221085025 廖兴梅 201221085026 刘晓洁 201221085027 马茜燕 201221085028 李思莹 201221085029 王亚楠 201221085033 莫色依洛 201221085034 纪晓炎 201221085035 张炜 201221085036 陈世聪
北京市个人存档人员档案转出的手续和流程
北京市个人存档人员档案转出的手续和流程
【申请条件】
中心个人存档人员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商调函;
3.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本人书写并签名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下事项还需提供:
失业转档:存档人员按失业办理社会保险转出,提供《档案转移人员情况表》、户口簿及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名称。
退休转档:《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入学转档:录取院校开具的《调档函》或入学录取通知书。
异地转档:个人跨地区就业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后,办理档案调往外省市需提交外省市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县级以上(含县)政府人力社保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调函。
【办事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7号北京人才大厦三层南厅档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12:30-17:30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办理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办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原因并退还材料;
3.办理材料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示】
1.档案保管费应结算至2014年12月;
2.“社会保险关系”、“集体户口”和“党员组织关系”在我中心管理的,应在相应办理期限内到社会保险窗口、综合服务科、流动党员办公室办理关系转出后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档案不得私自拆封和自行保管,应尽快转递到接收单位。
4.如遇政策变动,以最新政策为依据办理。
流动人员存档登记表
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
流动人员存档登记表
姓名性
别
出生
年月日
民
族
身份证号码户籍详细地址
参加工作时间政治
面目
专业技术
职务
存档前身份 1.干部 2.工人 3.应(往)界毕业生 4.军转干部 5.复退军人学历 1.研究生(博士/硕士) 2.本科 3.大专 4.中专 5.其他:
毕业院校专业
联系方式电
话
宅电
E-mail 手机
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家庭
主要
成员
姓名关系现工作单位名称或学习、出国、退休等情况
委托存档申请
本人自愿申请将人事档案委托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保管,并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和政策规定,按时交纳存档费用。
社会保险由现聘用单位参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如果本人因出国或长期在京外工作,特委托联系人代为继续交纳存档费。
申请人签字:委托代办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原单位(或存档机构)名称
人才中心存档记录编号
备注:
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
年月日首次交费自年月
始至年月期满。
年月日
(本表请用蓝黑色、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
流动党员管理
海淀人才党委流动党员管理业务指南海淀人才党委负责在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个人存档、单位存档中非高新技术企业的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高新技术企业流动党员的管理由海淀园企业工委负责)。
一、组织关系转入受理条件:1.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须为海淀人才存档人员;2.是预备党员的不能超过预备期,超过预备期的须在原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后才可转入。
所需材料:1.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2.《存档证》(或存档通知单)、本人身份证。
办理程序:1.根据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地域和隶属关系的不同,按以下程序办理组织关系转入:①党组织关由中央各部委所属或京外省市单位转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原党委组织部门开往“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办理人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分别到海淀区委组织部、海淀园企业工委办理相关调转手续,组织关系调转流程:原党委组织部门——中共海淀区委组织部——海淀园企业工委——海淀人才党委。
1②党组织关系由北京市属(含北京地区各高等院校)单位转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中共海淀园企业工委”,办理人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海淀园企业工委办理相关调转手续,组织关系调转流程:原党委组织部门——海淀园企业工委——海淀人才党委。
③党组织关系由本市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转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开往“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2.填写《党员信息采集表》;3.注册登记,领取《流动党员证》,并妥善保存;4.工作人员根据情况为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分配到指定的基层党组织,并告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注意事项:1、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应按党员证首页提供的有关信息尽快与所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取得联系,积极支持、参加支部各项活动,服从支部管理。
2、按时交纳党费,交纳党费时务必带上《流动党员证》,党费标准每月10元。
逾期不能超过6个月,因工作原因需到外地可预交当年党费。
3、海淀区委组织部地址:长椿桥东路区政府办公楼,电话;825102234、海淀园企业工委地址:西四环北路东冉村招商大厦一层25号窗口,电话:8849873325、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党委地址:西四环北路73号四季青桥西北角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2层,电话:88499517 68946074二、组织关系转出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2.《流动党员证》。
海淀人才-档案转入
1.非北京生源进京2.人才引进3.办理工作居住证4.解决夫妻分居
原单位(或存档机构)名称
立户序号:
委托存档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盖章)
年月日
(本表请用蓝黑色、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
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
委托存档单位流动人员转入登记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日
民
族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自治区)市(县)
参加工作
时间
政治
面目
专业技术
职务
存档前身份
1.干部2.工人3.应(往)届毕业生4.军转干部5.复退军人
学历
1.研究生(博士/硕士)2.本科3.大专4.中专5.其他:
毕业院校
专业
工作
简历
家庭
主要
成员
、出国、退休等情况
联系
方式
手机
宅电
联系人
委托
存档
申请
本人自愿申请将人事档案转入现存档单位,由存档单位集体委托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保管,并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和政策规定。社会保险由现聘用单位参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享受北京市优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委托存档单位流动人员转入登记表
HDRC/JL-4.2.4-02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日
民
族
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省(市自治区)市(县)参加工作
时间
政治
面目
专业技术
职务
存档前身份
1.干部2.工人3.应(往)届毕业生4.军转干部5.复退军人
学历
1.研究生(博士/硕士)2.本科3.大专4.中专5.其他:
享受北京市优惠
人事政策情况
1.非北京生源进京2.人才引进3.办理工作居住证4.解决夫妻分居
原单位(或存档机构)名称
立户序号:
委托存档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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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专业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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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姓名
关系
现工作单位名称或学习、出国、退休等情况
联系
方式
手机
宅电
联系人
委托
存档
申请
本人自愿申请将人事档案转入现存档单位,由存档单位集体委托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保管,并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和政策规定。社会保险由现聘用单位参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