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膜塑形镜验配的相关法规和标准流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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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49)
Taiwan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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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角膜塑形镜在中国
2001 2002-2005 2005-2008 20092011
卫生部、国家药监局管理法规出台 相对沉寂 全国开始重新认识、正名、规范验配 升温 国家药监局新法规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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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放就乱 一管就死
?
十年一轮回
?
角膜塑形镜的验配应按《关于印发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 触镜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函[2011]143号) 的要求执行。 特此复函。 二O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停发角膜塑形镜验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通知
苏食药监械〔2012〕2号
Leabharlann Baidu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关于角膜塑形镜验 配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械函〔2011〕80号)转发给你们,同 时按照《关于印发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 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函〔2011〕143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角膜塑形镜验配应在符合验配角膜塑形镜执业管理规定的 医疗机构验配。
废止;
阶段性工作已完成,相关要求已被现行医疗器械法规所覆 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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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第55项 关于印发《角膜塑形镜经营验配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10705国药监市〔2001〕326号
废止;
该文设定的备案制度与现行的行政许可制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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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说明书编写指导原 则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函[2011]143号)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验配角膜塑形镜管理的通知
20010817发布 (卫医发〔2001〕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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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验配机构应具备条件(国药监2001)
验配人员应是中级职称以上的眼科医师或视光师;在从事验配 业务前,应按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获得相应的授权。 验配场地总面积不得少于45平方米,设置有接待室、检查室、 验光室和配戴室等,并有良好的环境及卫生条件。 应配备相应验配设备,至少应包括:角膜曲率计、角膜地形图 仪(8mm以上直径测量范围)、非接触眼压计、角膜厚度测定 仪、电脑验光仪、综合验光仪、验光试片箱、裂隙灯显微镜、 远\近视力表、检眼镜、眼底镜、荧光素钠试纸、焦度计、镜片 投影仪(不低于7.5倍)、镜片弧度测定仪等。
机构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验光室 配戴室
2、二级(含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
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诊疗科目中 有眼科;
检查室
4、有接待室、检查室、验光室和配 戴室等,并有良好的卫生条件。
接待室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验配角膜塑形镜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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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配角膜塑形镜的基本条件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角膜塑形镜经营企业开展角膜塑形镜验配的请 示》(渝食药监文[2011]96号)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 的公告》(国食药监法[2011]285号),《关于印发角膜塑形镜 经营验配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药监市[2011]326号)已废 止。
(2)参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专业学术 团体组织的相关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 符合验配基本条件技师必须在眼科医生的配合下完成验配OK 镜的工作。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验配角膜塑形镜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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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已经委托 广东省视光学学会 进行全省角膜塑形技术培训
二、自发文之日起,各市局不得受理角膜塑形镜验配企业《医 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已受理的申请,按终止审查处理。
三、已取得角膜塑形镜验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 范围的企业,其许可证到期后,不再核准角膜塑形镜验配《医疗器 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 二O一二年一月十日
验配角膜塑形镜的基本条件
角膜塑形镜验配的相关法规和 标准流程
背景
角膜塑形镜在中国
1997 进入中国。 2000 达到高峰,市场混乱,出现严重并发症。 2001 主流媒体大量负面消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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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
Watt and Swarbrick 2008
角膜感染 N=129
USA (6) Japan (1) Thailand (1) Singapore (5) Korea (5) Hong Kong (8) Netherlands (1) UK (2) Israel (1) Australia (9) Canada (5)
角膜塑形镜应当在符合《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验配角 膜塑形镜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258号)规定的 医疗机构验配。 本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医疗器械注册 证,方可销售和使用。
本品应由经过正规培训的眼科专业人员进行验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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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角膜塑形镜验配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食药监械函[2011]80号
验配机构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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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2011文件
《关于印发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说明书编写指导原
则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函[2011]143号)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 告》(国食药监法[2011]2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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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第52项 关于加强OK镜管理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20010521国药监 械〔2001〕257号
人员
1.医师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中级以上眼科医师职称;
(3)参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专业学术 团体组织的相关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验配角膜塑形镜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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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配角膜塑形镜的基本条件
人员
2.技师
(1)具有中级以上技师职称;
验配角膜塑形镜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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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规范验配
基本条件规范(场地、人员) 适应证选择规范 验配流程规范 病历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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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相关法规
2001文件
关于加强OK镜管理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20010521发布 (国药监械〔2001〕257号)
关于印发《角膜塑形镜经营验配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10705发布 (国药监市〔2001〕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