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膜塑形镜验配的相关法规和标准流程ppt课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China (49)
Taiwan (36)
5
背景
角膜塑形镜在中国

2001 2002-2005 2005-2008 20092011
卫生部、国家药监局管理法规出台 相对沉寂 全国开始重新认识、正名、规范验配 升温 国家药监局新法规颁布
6
问题

一放就乱 一管就死


十年一轮回

角膜塑形镜的验配应按《关于印发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 触镜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函[2011]143号) 的要求执行。 特此复函。 二O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停发角膜塑形镜验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通知
苏食药监械〔2012〕2号
Leabharlann Baidu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关于角膜塑形镜验 配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械函〔2011〕80号)转发给你们,同 时按照《关于印发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 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函〔2011〕143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角膜塑形镜验配应在符合验配角膜塑形镜执业管理规定的 医疗机构验配。


废止;
阶段性工作已完成,相关要求已被现行医疗器械法规所覆 盖
13
相关法规

第55项 关于印发《角膜塑形镜经营验配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10705国药监市〔2001〕326号


废止;
该文设定的备案制度与现行的行政许可制度不符
14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说明书编写指导原 则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函[2011]143号)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验配角膜塑形镜管理的通知
20010817发布 (卫医发〔2001〕258号)
10
相关法规
验配机构应具备条件(国药监2001)

验配人员应是中级职称以上的眼科医师或视光师;在从事验配 业务前,应按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获得相应的授权。 验配场地总面积不得少于45平方米,设置有接待室、检查室、 验光室和配戴室等,并有良好的环境及卫生条件。 应配备相应验配设备,至少应包括:角膜曲率计、角膜地形图 仪(8mm以上直径测量范围)、非接触眼压计、角膜厚度测定 仪、电脑验光仪、综合验光仪、验光试片箱、裂隙灯显微镜、 远\近视力表、检眼镜、眼底镜、荧光素钠试纸、焦度计、镜片 投影仪(不低于7.5倍)、镜片弧度测定仪等。
机构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验光室 配戴室
2、二级(含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
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诊疗科目中 有眼科;
检查室
4、有接待室、检查室、验光室和配 戴室等,并有良好的卫生条件。
接待室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验配角膜塑形镜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258号)
18
验配角膜塑形镜的基本条件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角膜塑形镜经营企业开展角膜塑形镜验配的请 示》(渝食药监文[2011]96号)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 的公告》(国食药监法[2011]285号),《关于印发角膜塑形镜 经营验配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药监市[2011]326号)已废 止。
(2)参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专业学术 团体组织的相关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 符合验配基本条件技师必须在眼科医生的配合下完成验配OK 镜的工作。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验配角膜塑形镜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258号)
20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已经委托 广东省视光学学会 进行全省角膜塑形技术培训
二、自发文之日起,各市局不得受理角膜塑形镜验配企业《医 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已受理的申请,按终止审查处理。
三、已取得角膜塑形镜验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 范围的企业,其许可证到期后,不再核准角膜塑形镜验配《医疗器 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 二O一二年一月十日
验配角膜塑形镜的基本条件
角膜塑形镜验配的相关法规和 标准流程
背景
角膜塑形镜在中国

1997 进入中国。 2000 达到高峰,市场混乱,出现严重并发症。 2001 主流媒体大量负面消息报道
2
安全性
Watt and Swarbrick 2008
角膜感染 N=129
USA (6) Japan (1) Thailand (1) Singapore (5) Korea (5) Hong Kong (8) Netherlands (1) UK (2) Israel (1) Australia (9) Canada (5)

角膜塑形镜应当在符合《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验配角 膜塑形镜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258号)规定的 医疗机构验配。 本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医疗器械注册 证,方可销售和使用。
本品应由经过正规培训的眼科专业人员进行验配。
15


关于角膜塑形镜验配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食药监械函[2011]80号



验配机构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11
相关法规
2011文件

《关于印发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说明书编写指导原
则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函[2011]143号)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 告》(国食药监法[2011]285号)
12
相关法规

第52项 关于加强OK镜管理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20010521国药监 械〔2001〕257号
人员
1.医师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中级以上眼科医师职称;
(3)参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专业学术 团体组织的相关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验配角膜塑形镜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258号)
19
验配角膜塑形镜的基本条件
人员
2.技师
(1)具有中级以上技师职称;
验配角膜塑形镜的基本条件
7
规范
规范验配

基本条件规范(场地、人员) 适应证选择规范 验配流程规范 病历管理规范
8
相关法规
相关法规
2001文件

关于加强OK镜管理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20010521发布 (国药监械〔2001〕257号)

关于印发《角膜塑形镜经营验配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10705发布 (国药监市〔2001〕326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