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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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小区的利益,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下面将介绍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1. 小区规模:通常来说,小区的住户数应达到一定规模,以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来组成委员会。
具体规模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2. 业主共识: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得到大部分业主的支持和认可,因此需要广泛征求业主的意见,并达成共识。
3. 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主有权自发组织业主委员会,因此需要了解当地相关法规,并遵循法律程序。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1. 召开业主大会:首先,业主需要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邀请所有业主参加。
在业主大会上,可以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并讨论确定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2. 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架构、成员的选举和任期、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等内容。
章程应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并签署生效。
3. 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选举结果,选出业主委员会的主席和其他委员。
主席负责组织和协调委员会的工作,其他委员根据分工负责具体的事务管理工作。
4. 公示和备案:成立业主委员会后,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公示和备案。
具体程序和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
5. 委员会运作: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根据章程开展工作。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小区事务,制定管理规定和政策,解决居民的问题和需求。
6. 审计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应对小区的财务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同时,委员会也应对自身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改进和提升工作水平。
7. 业主参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不意味着业主可以完全放弃对小区事务的关注和参与。
业主应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共同维护小区的利益和和谐。
通过以上步骤,业主委员会可以顺利成立并开始履行管理职责。
但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只是一种自发性组织,其权力和职责有限,不能替代法定的房地产管理机构。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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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篇1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1、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1)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2)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3)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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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程序成立条件:新建物业在竣工(分期竣工)后,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原有住宅区房改售房率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成立流程:一、成立的前期工作,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也可委托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该物业管理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后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代表组成。
必要时,可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派代表列席。
筹办组成员情况必须在物业办理区域公示一周。
二、筹办组卖力草拟业主大集会事规则及业主公约,并将拟定的文稿公示一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三、筹办组卖力审核业主资格,并将业主资格确认结果布告部分业主。
四、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筹备组商议的体式格局产生。
筹办组确认其资格后公示一周,广泛听取业主意见。
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当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五、筹办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两个月内在地点地物业办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任事处的指点下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集会(提早15天将集会通知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6、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推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集会,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七、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名单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一周,并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报物业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佛山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佛山](https://img.taocdn.com/s3/m/4f8b0ce8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1374c9d.png)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佛山1、开发商或者业主向当地房地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建业主大会的申请报告;2、符合业主大会筹建条件的,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3、业主大会筹备组在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30天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4、业主委员会委员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等领导成员;5、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6、持备案证办理刻制印章和银行开户等手续。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图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1、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
2、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3、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1)收集、登记选票;(2)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3)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二、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2、解决问题后,若业主仍不愿意交纳物业费,在进一步沟通的同时,可以发放物业费催缴通知书,给予其充分的考虑时间是否交纳物业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对拒不交纳物业费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3、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欠费抄告制度,将不支持物业管理工作和未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干部职工名单抄告给各单位,督促其配合物业管理工作并及尽快交纳物业费。
4、经过上述沟通后,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通过司法诉讼的形式,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介入受理逾期不交纳物业费的案件。
三、业主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1、业主维护自身权益,应该从明确自身权益哪里受到损害出发,业主是小区的主人,有问题可以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但最好的办法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交涉,因为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的代表,力量要比个人大些;2、收费是否过高要有依据的,我国规定业主委员会没成立前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向物价局申报,物价局审批公布或下文后就是合法的;如果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物业管理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一致后再向物价局备案后就是合法的。
成立小区业委会流程
![成立小区业委会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157bb0b7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8a.png)
成立小区业委会流程一、背景介绍小区业委会是由业主自愿组成的,负责居民共同事务的管理机构。
成立小区业委会有助于提升小区管理水平,促进居民的自治和共治。
下面将介绍成立小区业委会的流程。
二、准备工作1. 征集候选人:业主大会通过决议,决定成立业委会,并征集有意参选的业主,候选人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时间,以便能够履行业委会成员的职责。
2. 候选人资格审核:由小区物业或业主委员会负责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确保候选人符合参选资格,如业主身份、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3. 候选人公示: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一般为7天,以确保业主对候选人有充分了解和选择的机会。
三、选举程序1. 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以现场投票或委托他人代理投票的方式选举业委会成员。
业主大会应提前通知所有业主,并公布选举的时间、地点和候选人名单。
2. 投票方式:业主可选择现场投票或委托他人代理投票,委托投票需填写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 计票和公示:选举结束后,由选举工作组进行计票并公示选举结果,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四、成立业委会1. 业委会成员确认:选举结果公示期满后,确认选举出的业委会成员名单,并通知所有业主。
2. 业委会组建:由业委会成员自行组织,并选举主席、副主席等职务,制定业委会章程和工作规则。
3. 业委会备案:业委会成立后,需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提交业委会成立的相关文件和材料。
五、业委会运作1. 规划工作重点:业委会应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确定工作的重点和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2. 居民参与:业委会应积极引导居民参与小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居民提出建议和意见。
3. 定期会议:业委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小区事务,并及时向业主通报工作进展和相关决策。
4. 资金管理:业委会负责小区物业费的收取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六、业委会换届1. 换届选举:根据业委会章程规定的任期,业委会成员的任期到期后,需进行换届选举。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5fb31370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a6.png)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为了帮助有志于参加XXX筹备组前期临时工作小组的邻居们,我们提供了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主要工作、以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知识问答。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1.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并产生志愿者小组,以志愿者小组为核心,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
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2.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3.筹备组开始工作,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15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4.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5.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6.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7.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8.备案十天后仍没有收到区、县小区办的备案意见,可要求他们尽快发出。
二、筹备小组主要的工作1.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怎样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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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流程是怎么样的⼩区中常备的就有业主委员会,在⼩区内成⽴业主委员会,在⼀定程度上也保障了业主和住户们的合法权益。
那么,该怎样成⽴业主委员会?成⽴业主委员会的规则和流程是什么?下⾯就由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怎样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流程是怎么样的怎样成⽴业主委员会为了维护住宅⼩区内全体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成⽴业主委员会是⾮常必要的。
⼀、成⽴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会或者业主代表⼤会选举产⽣,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先申请成⽴业主委员会。
⼀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次业主⼤会或业主代表⼤会,选举产⽣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积达到百分之三⼗以上;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积达到百分之五⼗以上;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成⽴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续成⽴后,登记。
业主委员会⾃选举产⽣之⽇起⼗五⽇内,持下列⽂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1、成⽴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受理登记申请之⽇起⼗五⽇内,完成登记⼯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书⾯通知申请⼈。
三、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下列职责1、召开业主⼤会或者业主代表⼤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3、依照本条例设⽴物业维修基⾦的,负责该基⾦的筹集、使⽤和管理;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5、听取业主和使⽤⼈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7、业主⼤会或者业主代表⼤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居民申请成立业委会流程
![居民申请成立业委会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fb8832a3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fd.png)
居民申请成立业委会流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小区是我们的家,而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则是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维护小区和谐稳定的重要组织。
如果您所在的小区还没有业委会,而您和其他业主又希望能够更好地管理小区事务,那么申请成立业委会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下面,我将为您详细介绍居民申请成立业委会的流程。
一、发起筹备首先,需要有部分热心的业主作为发起人,这些发起人通常是对小区事务比较关心,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责任心的业主。
发起人应当联系本小区内不少于 5%的业主(或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5%以上的业主),共同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
在申请中,应当明确小区的名称、地址、房屋建筑面积、业主人数等基本信息,并说明成立业委会的目的和理由。
同时,还需要附上联名业主的姓名、房号、联系方式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等详细信息。
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小区是否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等。
如果审核通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会下达筹备业主大会的通知,并在小区内张贴公告,告知全体业主筹备工作已经启动。
如果审核不通过,会书面告知申请人不通过的原因,并指导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或者重新申请。
三、成立筹备组审核通过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会组织成立筹备组。
筹备组通常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代表、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等组成。
其中,业主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
筹备组的职责包括制定业主大会成立方案、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草案、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等。
筹备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筹备工作,并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四、确定业主身份和投票权数筹备组需要对小区内的业主身份进行确认,并确定每位业主的投票权数。
民法典关于业委会成立流程
![民法典关于业委会成立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cead38c5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f6.png)
民法典关于业委会成立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首先由五名或以上业主联名提出筹备申请,接着通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报备居民委员会,最后经过选举投票,审议表决章程等项目,点票并宣布结果即完成。
成立需要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成立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业主五名以上联名向该小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
通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五日内将其掌握的业主列表、地址、联系方式等资料报居民委员会。
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组十日内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有的专有部分面积,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
提醒您,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并宣布结果。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需要一半以上业主同意的,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
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三、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尽到以下职责: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
4.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7.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8.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9.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予以支持;
10.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成立业委会流程及要求
![成立业委会流程及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95244c51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28.png)
成立业委会流程及要求一、成立业委会的流程:1.提议:小区居民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小区业主群等形式提议成立业委会,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合理化建议。
2.筹备组组建:居民自愿组成筹备组,协助物业公司或有关管理机构完成业委会的成立工作。
3.业主大会:租户人数占比超过50%,或者居民人数超过50%的小区,业主可以召开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决议》成立业委会。
4.选举主席:业委会成立后,根据业主大会决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等职务。
5.完善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要求,完善业委会的人员组成、职责等事项。
6.备案登记:业委会成立后,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到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二、成立业委会的要求:1.依法合规:成立业委会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物权法》、《业主大会决议条例》等。
2.民主和公正:业委会成员应当是小区业主或委托代理人,选举程序务必规范和公正,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代表利益:业委会成立的目的是为了代表业主的利益,积极参与小区管理,改善小区环境和服务质量。
业委会应当关注和解决居民的实际需求和问题。
4.独立运作:业委会应独立自主,不受物业公司、开发商或其他利益集团的控制。
业委会成立后,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确保业委会的权力行使和决策程序合法、公开、公正。
5.规范运作:业委会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经费收支制度、信息公开渠道等,确保业委会的工作透明、规范。
6.合作共赢: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开发商等管理机构应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小区的发展与管理。
7.宣传教育:业委会应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对业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和认知度。
以上就是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及要求。
成立业委会是小区改善管理的重要手段,能够增加居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推动小区的和谐发展。
希望居民们认识到成立业委会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和支持业委会的工作。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c5aef4617275a417866fb84ae45c3b3567ecddb5.png)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一、前期准备。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步骤,首先需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在业主大会上,业主们需要通过表决决定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并选举产生筹备小组,确定筹备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二、筹备小组工作。
筹备小组成员需要积极开展工作,制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
同时,筹备小组需要广泛征求业主意见,收集业主的建议和意见,为成立业主委员会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三、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
在筹备小组的指导下,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业主委员会章程是业主委员会的基本组织规范,包括业主委员会的名称、组织机构、职权、责任、选举程序、换届程序等内容。
章程起草需要充分考虑业主的利益和实际情况,确保章程合理、公正、合法。
四、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完成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起草后,筹备小组需要组织业主大会进行表决通过。
在业主大会上,筹备小组成员需要向业主介绍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内容,解答业主的疑问,最终通过表决确定业主委员会章程。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是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关键环节。
根据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规定,筹备小组需要组织业主进行选举,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确保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转和管理。
六、成立业主委员会。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
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筹备小组需要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就职仪式,宣誓就职,确保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维护业主共同利益。
七、业主委员会工作推进。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积极开展工作,履行好管理、监督、协调等职责,推动小区事务的健康发展。
业主委员会需要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物业公司、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业主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服务。
八、定期换届。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按照章程的规定定期换届。
筹备小组需要组织业主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确保业主委员会的持续运转和管理。
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1379b65d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fc79cd1.png)
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一、引言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自愿组成,代表业主利益、维护业主权益、管理小区公共事务的组织。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对小区的良好管理和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及程序,帮助业主们了解如何合法、有效地组建业主委员会。
二、成立条件1. 达到法定业主数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满足一定的业主数量要求。
一般来说,业主数量需要达到小区总户数的一定比例,例如达到小区总户数的三分之一或一半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
2. 选择合适的委员人选: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需要由具备一定资格和条件的业主担任。
常见的要求包括:持有合法产权证明、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3. 小区规章制度:成立业主委员会前,小区必须具备一定的规章制度,如住户管理规定、收费管理规定、安全管理规定等。
有了规章制度,业主委员会才能负责执行和监督。
三、成立程序1. 准备工作(1) 出示合法产权证明:业主需要准备好房产证等合法产权证明,以证明其为小区业主。
(2) 物业公司配合:联系小区物业公司,征求他们对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支持和配合。
(3) 业主大会准备:通知小区内的业主们参加业主大会,提前准备好会议所需的相关材料和设备。
2. 召开业主大会(1) 时间和地点:确定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所有业主参加。
一般在晚上或周末召开,以方便业主参加。
(2) 议程:确定业主大会的议程,包括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提议、选举委员会、确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等。
(3) 选举委员会:业主大会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
选举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或秘密投票的方式进行。
(4) 形成委员会:选举出的业主委员正式组成业主委员会,确定主席、副主席等职务。
3. 完善业主委员会组织(1) 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需要制定一份章程,明确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工作目标、职责和权益等。
(2) 定期开会:业主委员会需要依照章程规定,定期召开会议,商讨小区管理、维护等事宜。
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及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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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及需要的材料【原创实用版】目录1.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必要性2.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基本流程3.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的材料4.总结正文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必要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居民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为了保障居民的权益,维护小区和谐稳定,成立业主委员会显得尤为重要。
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自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能够有效地协调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促进双方沟通,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基本流程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基本流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1.筹备阶段:首先,业主需要向物业公司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物业公司应当在接到申请后 15 日内书面回复。
如果物业公司同意,可以进入筹备阶段;如果物业公司不同意,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情况。
2.成立筹备组:在筹备阶段,业主需要推选代表,组成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筹备组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制定相关文件:筹备组需要制定业主委员会的章程、选举办法等文件,并在小区内公示,征求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4.召开成立大会:在相关文件制定完毕后,筹备组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成立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委员。
5.备案:成立大会结束后,业主委员会需要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经审核通过后,正式成立业主委员会。
三、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的材料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过程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书:需要详细说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原因、目的、筹备组成员等信息。
2.业主名单:包括业主的姓名、房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3.筹备组成员名单:包括筹备组成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筹备组成员的推荐书。
4.业主委员会章程、选举办法等文件:需要经过业主的讨论和审议,并在小区内公示。
5.成立大会会议记录: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选举结果等信息。
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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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和流程在小区或大型住宅区的管理中,业委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业委会是由业主自愿组成的,通过选举产生的一种组织形式,旨在管理和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介绍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和流程。
一、成立业委会的条件1.法定人数: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委会成立需满足法定人数的要求。
一般来说,业委会的法定人数为业主大会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2.业主的自愿参与:成立业委会需要得到业主的支持和积极参与。
业主应表达自己的意愿,自愿担任业委会成员,共同为小区的管理和发展贡献力量。
3.遵守法律法规:业委会成立和运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不具有违法犯罪记录:业委会成员应具备良好的品德和社会公德,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成立业委会的流程1.召开业主大会:由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发起,通知全体业主参加业主大会,讨论成立业委会的事宜。
2.确定候选人名单:业主大会上,业主可以自愿报名参选业委会成员。
根据业主大会规定的选举程序,确定候选人名单。
3.选举产生业委会成员:业主大会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业委会成员。
根据候选人的得票情况,按照票数从高到低确定业委会成员。
4.成立业委会:选举产生的业委会成员进行会议,确定业委会的主席、副主席等职务,并形成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5.公示和备案:业委会成立后,应将成立业委会的相关信息公示,包括业委会成员名单、成立时间、联系方式等,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6.制定工作计划:业委会成立后,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
7.开展业务工作:业委会成立后,根据工作计划,开始履行职责,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包括公共设施的维护、安全管理、日常事务的处理等。
8.定期换届:根据业委会的章程和相关规定,业委会成员一般任期为两年,到期后应进行换届选举。
三、业委会的权限和责任1.管理小区公共事务:业委会负责管理小区的公共事务,包括公共设施的维护、公共区域的清洁、环境卫生的管理等。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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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道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并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已筹集的专项维修资金清册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业主可以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的书面报告或者业主的书面要求后,应当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成员.筹备组由业主代表组成,其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其拥有的住宅套数计算,每套计一票.住宅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其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计算,每满一百平方米计一票;不足一百平方米有单独房地产权证书的,可与其他业主合并计票,每满一百平方米计一票.单个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所持的投票权,最高不超过全部投票权的百分之三十.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的确定方法、业主小组的设立、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业主大会除履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外,还可以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撤销业主小组不适当的决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采用集体讨论形式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若干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也可以由业主决定以其他方式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会议以业主代表参加的形式召开的,到会业主代表应当能够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业主.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事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通知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邀请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派代表参加,并认真听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建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一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业主公约;四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和基本情况.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出具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和印章刻制证明.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和使用印章.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有关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重新备案.业主委员会任期为三年到五年.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前,应当书面报告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指导成立换届改选小组,指导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之日起十日内,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成立业主小组.业主小组由该幢、单元、楼层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小组履行下列职责:一讨论业主大会拟讨论的事项;二推选业主代表出席业主大会会议,表达本小组业主的意愿.业主小组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非市政道路或者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的,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相关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派员参加.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召开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3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三业主委员会选票;四业主代表选票;五业主授权委托书;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七业主委员会章程;八业主公约;九其他相关资料.六、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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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一、确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必要性。
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业主自治的重要组织,能够有效地协调小区内部事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
因此,首先需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对小区管理和业主利益的重要性,以便得到业主们的理解和支持。
二、征集业主代表候选人。
在确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后,需要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形式,征集业主代表候选人。
业主代表应当是小区业主中的代表性人物,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管理能力,能够代表业主群体的利益,为小区的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
三、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在征集到业主代表候选人后,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投票程序,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
选举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公平,确保每一位业主都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较高的责任感和管理能力,能够团结业主群体,推动小区事务的顺利进行。
四、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权利和工作程序。
业主委员会章程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的利益诉求,确保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同时,业主委员会章程也应当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能够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五、开展业主委员会工作。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立即展开相关工作,包括小区管理、维护业主权益、组织业主活动等方面的工作。
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处理好小区内部事务,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
同时,业主委员会还应当加强与物业公司、政府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动小区的发展和管理。
六、定期评估和调整业主委员会工作。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定期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调整。
评估工作包括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成效、业主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估,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
同时,也需要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确保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能够更好地适应小区发展的需要。
七、加强业主委员会与业主的沟通和联系。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2023年民法典物业管理最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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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委会工作流程一、发起人提出申请1.制作业主联名表,由每栋的部分业主联名(附件0);2.填申请表(附件1)报所在街道。
二、征集义务工作人员2.填写业主代表推荐票(附件7)(由每栋的部分业主推荐,数量不限)三、组建筹备工作组1.筹备组由街道、社区、开发商代表、业主代表组成,人数为单数(7-15人)。
2.筹备名单由街道确定,进行征询业主异议公示(附件10)(公示7天征询业主异议)。
3.7天无异议后,筹备组进行备案(附件11)。
四、候选人、管理规约、议事规则1.制定管理规约草案(附件12)和议事规则草案(附件13),制定候选人产生办法(附件15);制作征求意见通知,在小区各楼栋张贴7天;3.召开候选人审核会议,接收推荐候选人况报告、候选人提名报告,表决确定候选人。
4.将确定候选人名单和简历进行公示征询业主异议。
(公示7天)。
五、召开业主大会(一)会前1.制作召开大会通知并附候选人简历(附件16)和票样(附件14)报街道办备案后在小区各楼栋张贴15天,拍照反馈给街道和社区;2.会务准备。
(二)会中1.业主投票,小区专有建筑面积和人数(人数指的是户数,有多套为同一户主合并为1人,面积相加)需达三分之二参与投票,参与投票中二分之一面积和人数同意才通过;2.填写各楼栋投票记录表(附件17)和投票汇总表(附件18),相关人员在统计表和汇总表上签字确认;3.制作大会决议(附件19),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筹备组组长现场宣读,在小区各楼栋张贴,拍照反馈给街道和社区;4.表决票原件现场移交街道办;投票记录表(附件17)、投票汇总表(附件18)、大会决议(附件19)现场交街道一份。
(三)会后1.街道办下达(盖章)业委会备案征询异议通告(附件20),在小区各楼栋张贴15天,拍照反馈给街道和社区;2.街道办下达(盖章)业委会备案通知(附件21);3.制作备案材料:目录、备案申请表(附件22)及对应资料;4.街道办下达(盖章)刻章证明(附件23),刻章。
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及需要的材料
![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及需要的材料](https://img.taocdn.com/s3/m/aac87bbe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a4e8651.png)
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及需要的材料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成立业委会的前提。
业主大会可以由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自发召集,目的是讨论成立业委会的事宜,并确定业委会的组成和职责。
2.选举组织:在业主大会上,业主们可以自愿组建选举小组,负责组织选举,制定选举方案,确定选举程序和时间。
选举小组需要有选举委员会主任和成员组成。
3.选举业委会成员: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选举委员会负责统计选票,按照投票结果选举产生业委会成员。
选举可以通过口头提名和秘密投票方式进行。
4.起草业委会规约:业委会成员需要起草《业委会规约》,明确业委会的组织架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等。
业委会规约应在业主大会上进行讨论并通过表决。
5.登记注册:将业委会的基本信息及成员名单提交给所在区县住建/物资局进行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
6.业委会运作:业委会成立后,依据业委会规约,开展各项工作,如管理小区公共事务、维护业主权益、与物业公司协商合作等。
成立业委会需要的材料可能包括以下内容:1.业主大会召开通知: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由召集方提供。
2.业户权属证明:证明申请人为该小区的合法业主。
3.业主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备案。
4.业委会职责和工作计划:说明成立业委会的目的和计划,以及业委会的具体职责。
5.选举程序和选举结果:包括选举小组的组成、选举程序及选举结果,需提供相关文件和记录。
6.业委会成员身份证明:业委会成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7.业委会规约:起草好的业委会规约正本及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小区规划图、物业公司合同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成立业委会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法规要求而略有不同,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指导。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https://img.taocdn.com/s3/m/e5b2a2d8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a4e864c.png)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一次业主大会。
而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兼职,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
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就应当是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又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员,如:年龄、族别、性别以及工作和离退休)。
在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位成员组成,也可以适当增减,但较少不能低于5人。
其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
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业主委员会须有入住过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
如果业主外出不能参加,还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而不满18周岁的小业主们,同样拥有说话的权利,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出席。
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大会召开的前7天,业主委员会会将召开的时间和内容送达到每位业主的手里。
当只有部分业主觉得有必要就某个问题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而业主委员会又不执行时,这少部分的业主应该怎么办呢?要是有10%以上拥有投票权的业主提议,从接到提议之日算起,20日内业主委员会应该就此提议内容召开业主大会;如果逾期未召集的,提议的业主可以向区住宅主管部门申请,那么,该部门会责令或限期业主委员会召集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与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与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22955f60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01d5498.png)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与流程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1、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2、交付的房屋户数达到总户数百分之五十的;3、自交付首位业主之日起满二年且已交付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这是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合法有效、表决有效的前置条件。
成立流程:一、申请成立筹备组、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启动成立筹备组、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有四个途径:1、区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街道办事处;2、建设单位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3、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4、十人以上业主联名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小区业主联名发出成立业主大会申请:1、小区业主联名发出成立业主大会申请,业主联名申请,签字业主需要附身份证、户口本、所有权证复印件。
2、经过社区同意后,盖章将申请书提交街道。
3、街道对申请材料必要件进行审核,经研判积极推进。
4、社区张贴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报名通知,业主可以自荐也可以推荐,推荐说服力优于自荐。
街道办事处接到通知或申请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需组建完成筹备组。
二、建设单位报送筹备工作资料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通知或者申请后六十日内,组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其及时报送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房屋等建筑物面积清册、业主名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等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必要的资料。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报送,目的是保证资料的取得。
针对可能出现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报送;因建设单位注销,街道办事处无法取得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必要资料的情形。
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
为了保障业主隐私权,要求街道办事处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取得的资料,尤其是业主资料,禁止向无关者泄漏或者另作他用。
三、组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街道办事处接到通知或申请后六十个工作日内须组建完成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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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道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并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已筹集的专项维修资金清册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业主可以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的书面报告或者业主的书面要求后,应当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成员。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组成,其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
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其拥有的住宅套数计算,每套计一票。
住宅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其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计算,每满一百平方米计一票;不足一百平方米有单独房地产权证书的,可与其他业主合并计票,每满一百平方米计一票。
单个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所持的投票权,最高不超过全部投票权的百分之三十。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的确定方法、业主小组的设立、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业主大会除履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外,还可以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撤销业主小组不适当的决定。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采用集体讨论形式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若干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也可以由业主决定以其他方式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会议以业主代表参加的形式召开的,到会业主代表应当能够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业主。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事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通知所在地区( 县) 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邀请区( 县) 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派代表参加,并认真听取区( 县) 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建议。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一)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业主公约;
(四)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和基本情况。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出具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和印章刻制证明。
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和使用印章。
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有关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重新备案。
业主委员会任期为三年到五年。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前,应当书面报告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指导成立换届改选小组,指导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之日起十日内,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成立业主小组。
业主小组由该幢、单元、楼层的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讨论业主大会拟讨论的事项;
(二)推选业主代表出席业主大会会议,表达本小组业主的意愿。
业主小组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非市政道路或者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的,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相关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居( 村) 民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派员参加。
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召开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3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
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
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