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河南省禹州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河南省禹州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禹州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北至颍河,南至禹王大道,东至药城路,西至前进路,包括整个护城河以内的老城区以及部分外围地带,面积约5.8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①功能定位:以居住、商业、旅游为主,兼顾绿化、休闲等功能。
②品位定位:是具有较强历史文化特色的城市重要地区,并具有良好的居住形态、商业形象和优美的自然环境。
规划目标以《禹州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统筹合理安排城市建设用地。
建立新的控规指标体系,协调好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系。
充分考虑老城区居民生活、生产的特点,逐步将老城区建设成居住环境好、配套设施齐全、既有历史文化内涵又符合当代居民生活的历史文化名城。
规划人口老城区内居住用地可以容纳的人口共计83000人,并考虑到商业等服务设施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及环境的经济性,老城区内规划人口合计9万人左右。
城市总体布局⑴用地功能结构本规划对老城区的功能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用地功能主要为居住用地、商业金融用地、绿地、文物古迹用地、教育用地、文化娱乐用地等,商业等公建用地集中布局,形成特征明显的城市中心形态;工业用地、部分行政用地外迁;绿化用地顺应原有自然生态格局进行布局;居住用地尊重老城区原有居住格局,保护原有社会网络。
从而形成老城区清晰的整体功能结构。
⑵用地布局结构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调整老城区整体功能与空间结构布局,形成保护与更新和谐相处、中心集聚与片区分散的空间结构模式,在规划区范围内逐渐形成三个中心、四个片区。
①三个中心在老城区原有繁华商业地段基础上,以南至公栈街、北至东西大街、东至钧州大街、西至颍河大街范围内为中心,形成老城区独具传统特色的商业中心。
在护城河以南老城区扩展地带内,沿远航路在颍河大街与钧州大街之间地段为中心,以其北市场商业为基础,拓展商业规模,使之成为南部老城区扩展地带的商业中心。
老城传统特色的商业中心和老城区扩展地带商业中心由颍河大街和钧州大街贯穿联系,形成城市商业经济轴线。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许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9.06•【字号】许政[2005]78号•【施行日期】2005.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许政[2005]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进行了重新部署。
8月27日,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开展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是新形势下对规划修编工作的新要求,是全面开展规划修编工作的基础,对于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意义重大。
当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把做好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做好规划实施评价、基础调查、资料搜集、课题研究以及土地利用重大事项和政策建议的论证工作,并进行必要的思想、组织和技术准备。
通过进一步理清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完善规划标准和工作措施,为全面开展规划修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扎实工作,进一步推动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开展(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领导组织,直接部署,有关部门要紧密参与配合。
总的原则是:“政府抓总,部门主导,专家编写,社会参与,严格程序。
”规划修编中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具体组织工作。
(二)切实搞好规划实施评价工作。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要求,主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河南省禹州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河南省禹州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禹州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北至颍河,南至禹王大道,东至药城路,西至前进路,包括整个护城河以内的老城区以及部分外围地带,面积约5.8平方公里。功能定位①功能定位:以居住、商业、旅游为主,兼顾绿化、休闲等功能。②品位定位:是具有较强历史文化特色的城市重要地区,并具有良好的居住形态、商业形象和优美的自然环境。规划目标以《禹州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统筹合理安排城市建设用地。建立新的控规指标体系,协调好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系。充分考虑老城区居民生活、生产的特点,逐步将老城区建设成居住环境好、配套设施齐全、既有历史文化内涵又符合当代居民生活的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人口老城区内居住用地可以容纳的人口共计83000人,并考虑到商业等服务设施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及环境的经济性,老城区内规划人口合计9万人左右。城市总体布局⑴用地功能结构本规划对老城区的功能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用地功能主要为居住用地、商业金融用地、绿地、文物古迹用地、教育用地、文化娱乐用地等,商业等公建用地集中布局,形成特征明显的城市中心形态;工业用地、部分行政用地外迁;绿化用地顺应原有自然生态格局进行布局;居住用地尊重老城区原有居住格局,保护原有社会网络。从而形成老城区清晰的整体功能结构。⑵用地布局结构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调整老城区整体功能与空间结构布局,形成保护与更新和谐相处、中心集聚与片区分散的空间结构模式,在规划区范围内逐渐形成三个中心、四个片区。①三个中心在老城区原有繁华商业地段基础上,以南至公栈街、北至东西大街、东至钧州大街、西至颍河大街范围内为中心,形成老城区独具传统特色的商业中心。在护城河以南老城区扩展地带内,沿远航路在颍河大街与钧州大街之间地段为中心,以其北市场商业为基础,拓展商业规模,使之成为南部老城区扩展地带的商业中心。老城传统特色的商业中心和老城区扩展地带商业中心由颍河大街和钧州大街贯穿联系,形成城市商业经济轴线。以文庙、禹王锁蛟井、古钧台等文物古迹为中心,形成禹州老城的传统文化中心。②四个片区文物古迹重点保护区:老城区范围内,东西大街以北至颍河范围内保留了老城区大部分的文物古迹,将其设为文物古迹重点保护区,使之形成保护氛围,形成保护体系,以便更好的保护文物古迹。传统民居保护区:东西大街以南,颍河大街以西,西、南方向至护城河范围内保留有大量明清时期传统民居,许多传统街道仍保留有原有氛围,应给予合理保护。老城风貌协调区:老城区范围内,颍河大街以东至钧官窑路范围内(商业中心范围除外)。文物古迹既需要保护的历史文化较少,应作为古城的协调发展区域。老城外围发展区:老城以南以东为老城区外围地带,规划应按城市一般地段进行控制。道路系统规划1、道路控制⑴注重整体道路空间格局的保护,内部交通的改善以疏解为主,保护有特色的历史文化地段的街巷形态。对于机能衰败的街坊路网要进行大力改造,满足当代居民的出行规律和特点。⑵规划区内道路采用网状道路结构,道路分为四个等级: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步行道路。①主干道:主干道包括药城路、禹王大道、滨河大道、颖川路、建设路、颍河大街、钧州大街、东西大街以及环城路。药城路红线宽58米(6+7+2+11+6+11+2+7+6);禹王大道红线宽56米(7+7+3+22+3+7+7);滨河大道与颖川路红线宽度50米(6+7+2+22+2+7+6);建设路红线宽度40米(5.5+5+2+15+2+5+5.5);其余主干道红线宽30米(5+20+5)。②次干道:次干道红线宽为25米-20米之间四类,分别为25米(5+15+5)、24米(4.5+15+4.5)、22米(5.5+11+5.5)、20米(4.5+11+4.5)。③支路:支路等级范围15-8米分为五类,红线宽度分别为15米(3.5+9+3.5),13米(3+7+3)、12米(3+6+3)、10(2+6+2)、8(2+4+2)。④步行道路系统:沿颍河与护城河的道路形成禹州老城的步行体系,将老城区的水系景观有机联系起来。⑶规划区内的城市主、次干道应严格控制,规划区内的城市支路可结合具体地块的规划进行适当调整,但必须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⑷道路红线宽度、道路主要控制点坐标和标高、道路转弯半径及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必须按照分图图则执行,实施过程中需做变更时,必须经规划管理部门核准。⑸道路红线内用地为道路和道路绿化专用,任何与道路交通无关的建筑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均不得占用道路用地。⑹道路交叉口设计应保证行车安全,满足视距要求;为保证安全人行横道线和停车线宜明显区别于其它铺砌图案;具体设计按道路设计有关规范执行。⑺坡度按照国家道路设计规范,尽量保证道路纵坡坡度大于0.2%,小于0.8%,局部地段可略有放宽。⑻大型公共建筑集中区域,在车流量较多的交叉口应设置人行天桥。公共活动场所、人行道、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等地段必须进行无障碍设计。⑼因建设需要,地块性质或建筑容量需要进行调整时,配建停车位也需做相应变动。⑽分图图则中规定的建设工程实施附属停车位的指标为最小指标。⑾沿颍河与护城河的道路形成禹州老城的步行体系,将老城区的水系景观有机联系起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规划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应符合上层次规划要求,并与实际用地规模、规划人口容量和居住人口分布情况相对应。根据老城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分布状况,主要商业建筑、办公建筑、托幼、小学、中学、农贸市场、居委会、派出所、文化设施等为本次规划涉及的主要配套公用设施。本规划未涉及的其他配套公用设施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①区内主要公建、托幼、小学、中学等公共服务性配套设施,原则上结合绿地、道路、广场与步行系统布置,提高绿地系统的使用率和改善公共活动空间环境,使各类服务设施均衡分布。②外迁的原有行政办公用地作土地置换规划为老城区居住、广场或街头绿地。③商业、服务设施:注重商业建筑、公共服务建筑的规模化发展,对无序的沿街建筑进行空间整合,形成明显的城市整体公共中心形态和地段中心形态,进而塑造老城区整体及地段空间形象特征。④文化娱乐设施:文化娱乐设施集中布置于钟鼓楼广场两侧地块形成集中的文化活动中心,休闲娱乐设施结合城市绿地建设。规划体育用地集中在护城河以南的新建区内。规划区共安排9处文化娱乐用地,用地面积为3.34公顷,占地比例为0.61%。规划区共设12处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老年人活动站),安排在距离规划的文化活动中心较远的居住用地内,用地面积400—600平方米。服务内容应包括: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主要供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动。在建筑布置时应考虑公共开放空间的设置。文化活动站宜结合小区绿地和社区管委会布置,并利用室外绿地设置室外文化广场。⑤教育、科研用地:中学,小学、幼儿园结合老城区内的居住用地分布状态进行均衡布局。由于老城区密度比较大,闲置土地资源少,所以为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在满足中学1000米,小学500米服务半径的前提下,通过扩大中小学用地和班级数量,减少中小学的设置数量。规划区共设置5所中学,9所小学。幼儿园按照每5000—10000人设一所幼儿园计,老城区共设幼儿园18所。每所幼儿园规划六个或八个班规模,用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幼儿园服务半径为100—300米。⑥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在环城路外侧设规模相对较大的综合性医院2所。保留位于健康路西段的人民医院,钧官窑路北段的中医院,滨河路与钧州大街交汇处的城关医院,滨河路与钧官窑路交叉口的妇幼保健院,滨河路与颍河大道交汇处的医院以及禹王大道中段的医院。规划区内共设15处卫生站,均匀分布在距离医院用地较远的居住用地内。⑦专业市场:结合禹州原有商业资源,在新建区设有钢材市场,同时稳固和扩展觉明寺综合市场。⑧体育运动设施:体育场位于颍河大道和滨河大道西南地块有体育场一座,设置操场、足球、篮排球等场地以及其他运动设施,占地3.35公顷;居民健身设施共设置居民健身设施10处,均匀分布在居住小区和社区公园内。服务内容包括篮、排球及小型球类场地,儿童及老年人活动场地和其他简单运动设施等。居民健身设施宜结合各级绿地设置;若独立设置,应位于人流动集中的区域,并注意对周边居住的影响。⑨社区服务设施:规划共设社区服务中心11处,在每个相对独立小区内分别设置一处,服务内容包括:居委会、治安联防站、老年人服务及护理中心等。社区服务中心位置选择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宜于文化活动站合并设置。老年人服务及护理中心,为60岁以上老人提供服务,内容包括:洗衣、帮助家务、饮食、心理咨询、个人照顾、理疗及组织社会和文化娱乐活动。2各街坊、地块内的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是必须提供的基本设施,可根据实际服务规模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规划确定的最低标准,不得随意减少,并应与土地开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如有变更,必须申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3本次规划涉及的主要公共及市政配套设施,实施中必须按照分图图则中的规定执行。4配套服务设施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居委会、体育活动场地、老年活动的设置,可根据下层次的规划进行具体的定位,可单独占地,也可附设在其它建筑内。景观规划本次规划区内景观体由三轴、三心、两带以及若干重要景观节点构成。1、三轴:①城市南北发展轴:颍河大街与钧州大街之间,连贯南北商业中心,处于规划区中心位置,形成规划区主要景观发展轴线。②城市东西发展轴:沿滨河大道形成城市东西发展轴,介于老城区与老城区扩展地带之间。③老城旅游经济发展轴:沿东西大街方向,介于文物保护区与传统住宅保护区和古城协调区之间。东西大街原来就是禹州老城的特色传统街道之一。2、三心:①在老城区原有繁华商业地段基础上,以南至公栈街、北至东西大街、东至钧州大街、西至颍河大街范围内为中心,形成老城区独具传统特色的商业中心。②在护城河以南老城区扩展地带内,沿远航路在颍河大街与钧州大街之间地段为中心,以其北市场商业为基础,拓展商业规模,使之成为南部老城区扩展地带的商业中心。③以文庙、禹王锁蛟井、古钧台等文物古迹为中心,形成禹州老城的传统文化中心。3、两带:①颍河自然景观带:颍河自西向东横贯禹州全境,位于老城区北端。是淮河最大的支流,沿岸自然景观较好,为居民提供以优美的自然风景区。②护城河景观带:沿护城河遗址规划滨河景观绿化带。4、景观节点规划区内的重要文物古迹、重要景点、重要建筑物等形成禹州老城的景观节点。绿地系统规划1、规划原则①充分利用河道等自然因素,沿河规划绿化带,从而形成有特色的带状绿地系统。②街头绿地呈点状到线状并与护城河及颍河绿地形成整体的绿化系统。③结合禹州历史文化环境特点配置绿地系统,深化城市内涵,突出传统文化特色。2、规划控制①滨水生态防护绿地城区内颍河水系两侧控制约60m的生态防护绿地,以生态维护和建设持续发展绿地为主,禁止建筑等固定设施布置其内。②公园绿地本规划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老城区内的用地功能置换,在阳濯古城墙处和老城区东北滨河沿岸各建一个公园。③街头绿地结合城市居住区及传统街区保护在各街区适当留出街头绿地,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保护老城区传统文化。④城市绿地率:近期35%、远期45%,城市绿化覆盖率近期38%、远期48%。硬质铺装广场绿地率不能低于5%,一般性公共设施规划绿地率达到30%以上,疗养院、医院规划绿地率45%以上,学校、宾馆规划绿地率40%以上,大型机关、体育场馆规划绿地率35%以上。仓储附属绿地规划绿地率20%以上,规划绿化覆盖率30%以上。市政设施附属绿地规划绿地率30%以上,供水水厂绿地率45%以上。⑤各类用地的绿地率指标均为下限,必须严格按分图图则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降低。。
禹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

禹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2016年12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禹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详见豫政文[2016]177号),规划主要内容如下:一、总则(一)规划层次与范围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市域行政辖区范围总土地面积1469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为市区四个办事处、火龙、方岗、梁北、褚河、郭连、朱阁的全部行政区域和鸿畅镇兰河以东、李家沟以北区域,合计394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空间开发(增长)边界北至南水北调干渠和永登高速,东至规划省道连接线,西至南水北调干渠,南至平禹、禹登铁路和东南侧颍河滨河道路,总计面积114.02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73.6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
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二、城市性质、职能、总体发展目标和城乡发展定位(一)城市性质:全国重要的中医药集散和加工、陶瓷研发、先进制造业基地,中原经济区西南部区域性副中心城市,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
(二)城市职能1、区域职能:明确地位、参与区域竞合(1)全国层面:“郑州—南阳—重庆”城镇发展轴上地区副中心城市。
(2)中原经济区层面:旅游集散中心。
(3)许昌市都市区层面:许昌市域副中心城市。
2、产业职能:支撑现代产业强市构建全国重要的钧瓷研发、制造基地;国家中药材集散、加工基地之一;能源资源的供给和后备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
3、城市职能:传承历史文化、彰显山水特色以夏都、钧都、药都文化等为典型代表的文化旅游胜地、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滨水宜居城市。
(三)总体发展目标着力在城乡统筹和城镇化建设方面创新体制,促进人口和经济向中心城市集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率先走出一条文明、富强、可持续发展的新道路和新模式,成为宜居宜学宜游宜商宜养的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的生态低碳城市、智慧城市。
许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许昌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七月(本版本由魏帅领整理提供,版权归原单位所有,未经允许不得用于商业用途)目录前言第一章现状与形势第一节市域概况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第二节战略定位第三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第四节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第三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第一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第四章中心城区及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控制第一节主城区功能定位及规模布局第二节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功能定位及规模布局第三节中心城区各乡(镇、办事处)用地规模与布局第四节产业集聚区功能定位与规模布局第五章加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第一节明确粮食生产核心区范围第二节稳定粮食生产的耕地基础第三节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建设第六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集约利用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第七章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用地第一节能源建设重点工程第二节交通建设重点工程第三节水利设施建设重点工程第四节风景名胜建设重点工程第八章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与管制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九章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保护第一节生态功能区划分第二节生态保护措施第十章县级土地利用调控第一节各县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第二节县级土地利用调控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与机制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管理第二节加强规划技术管理第三节强化规划经济调节手段第四节提高规划社会保障能力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保护耕地,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保障土地资源长远永续利用,促进许昌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了《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州市建设投资项目模拟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禹政办〔2015〕51号

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州市建设投资项目模拟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州市建设投资项目模拟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禹政办〔2015〕5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禹州市建设投资项目模拟审批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部门,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10月27日禹州市建设投资项目模拟审批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创新审批模式,进一步提高全市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建设高效联审服务通道,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投资项目模拟审批是指建设项目尚未完全具备审批条件的情况下,为使项目尽早开工,在未供地前就开始进入审核程序。
各审批部门不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只出具注有“模拟”字样的审核文件,待土地出让手续完成并达到法定条件后,再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将模拟审批转化为正式审批的一种审批模式。
第三条建设投资项目模拟审批的基本原则:(一)自愿申请。
模拟审批以投资人自愿为前提,由投资主体向市建设投资项目模拟审批办公室提出申请,并作出相关承诺。
(二)高效运行。
进入模拟审批的项目要在不影响审批部门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做到后置部门提前介入、提前咨询、提前辅导的审批过程。
(三)内部运作。
模拟审批只作为项目审批内部运作的创新方式,模拟审批过程中出具的意见书等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文件的法律效力,模拟审批文件未转换为正式文件前,工程不得开工建设。
第四条投资项目模拟审批的范围:政府性投资项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市委、市政府明确的一事一议、特事特办项目;国家鼓励类、允许类外资、民资项目。
禹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禹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禹城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五月目录第一章规划调整完善总则 0一、指导思想 0二、规划原则 0三、规划依据 (1)四、规划期限与范围 (2)五、规划调整完善任务 (3)第二章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0一、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0二、规划实施情况 0三、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 (3)四、机遇与挑战 (4)第三章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调整 (8)一、发展总体目标 (8)二、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 (10)三、规划控制指标调整 (11)第四章规划空间管控优化 (13)一、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总体格局 (13)二、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16)三、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20)四、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21)第五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23)一、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原则 (23)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3)三、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6)第六章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布局调整 (30)一、重点交通工程项目 (30)二、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 (30)三、环保建设项目 (31)四、其他重点建设项目 (31)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 (32)一、土地用途分区调整 (32)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 (35)第八章土地综合整治 (38)一、土地整治规划总体目标 (38)二、土地整理规划 (38)三、土地复垦规划 (39)四、宜耕后备资源开发规划 (39)五、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 (40)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 (42)一、发展目标与方向 (42)二、规划调整方案 (42)第十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45)一、规划指标控制 (45)二、乡级土地利用方向 (47)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52)一、建立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 (52)二、建立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 (56)三、实施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58)四、提高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 (59)附表: (60)前言禹城市位于山东省西北部,历史悠久,文化丰厚,是大禹治水功成名就之地,唐朝天宝元年(公元742年)设禹城县,1993年撤县设市,面积990平方公里,辖9镇1乡2个街道、1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禹州市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禹政〔2016〕37号

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禹州市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禹州市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禹政〔2016〕3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禹州市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7月31日禹州市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为引领,推动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壮大,统筹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强化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禹州经济和城市转型升级取得新的更大突破,可持续发展基础更加坚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迈出新步伐。
二、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民生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力争到2020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实质性突破,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资源利用更加高效,转型任务基本完成。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超过500亿元,年均增长9%以上,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由“工业大市”向“工业强市”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健全。
——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显著提升,城市吸引力持续增强,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削弱,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国家园林城。
禹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禹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禹城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五月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市域概况................................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节土地利用的形势..........................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节土地利用目标............................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原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质量建设..............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节基本农田调整............................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 错误!未指定书签。
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禹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七月目录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 (1)1.1 市域概况 (1)1.1.1 自然地理条件 (1)1.1.2 社会经济发展 (2)1.1.3 土地利用现状 (2)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3)1.3 “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 (3)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 (5)2.1 规划原则 (5)2.2 规划目标 (5)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7)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7)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8)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9)4.1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9)4.1.1 耕地布局优化 (9)4.1.2 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9)4.2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10)4.2.1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10)4.2.2 产业集聚区用地布局 (11)4.2.3 特色园区用地布局 (11)4.2.4 镇区建设用地布局 (12)4.2.5 独立工矿用地布局 (12)4.2.6 农村建设用地布局 (12)4.2.7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13)4.3 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 (13)4.4 土地整治布局优化 (14)5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5)5.1 土地用途分区 (15)5.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5)6 重点项目调整 (17)7 对乡级规划的调控 (18)8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19)8.1 与上级规划调整的衔接 (19)8.2 与国民经济“十三五”规划的衔接 (19)8.3 与其他部门及规划的衔接 (19)9 规划调整实施保障措施 (20)9.1 强化规划管控力度 (20)9.2 健全规划实施制度 (20)9.3 完善利益调节机制 (20)9.4 提高公众参与程度 (20)10 附表 (22)表1 禹州市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22)表2 禹州市《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表 (23)表3 禹州市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24)表4 禹州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25)表5 禹州市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26)表6 禹州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表 (27)表7 禹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表 (28)表8 禹州市中心城区及各镇区规划控制表 (30)表9 禹州市产业集聚区规划控制表 (32)表10 禹州市农村建设用地情况表 (33)表11 禹州市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35)表12 禹州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情况表 (37)表13 禹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 (38)表14 禹州市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调整表 (47)表15 禹州市2015-2020年建设用地指标安排情况表 (48)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禹州市人民政府对《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州市商改居土地手续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禹政办〔2018〕47号

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州市商改居土地手续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州市商改居土地手续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禹政办〔2018〕4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禹州市商改居土地手续办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0月17日禹州市商改居土地手续办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改居土地手续办理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在我市范围内,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类型登记为出让的商服用地,以及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完毕土地出让金的商服用地,经市政府批准,土地用途由商服变更为居住(或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主要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以及《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增长保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办〔2016〕4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土地出让金补缴依据及方法(一)《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中“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处理”的规定: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应当根据批准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时的土地市场价格水平,按以下公式确定:应当补缴的土地出让金额=批准改变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批准改变时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
禹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禹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禹城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五月目录第一章规划编制背景 (1)第一节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主要成效 (1)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3)第三节本轮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4)第二章规划修编的工作过程 (5)第一节主要工作过程 (5)第二节主要成果 (6)第三章规划修编基础数据 (8)第一节土地利用数据 (8)第二节规划基数确定 (8)第三节自然条件数据 (13)第四节社会经济条件数据 (13)第四章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及其演变 (15)第一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15)第二节土地利用演变趋势 (20)第五章社会经济发展预测与土地供求分析 (24)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预测 (24)第二节土地供求分析 (26)第六章规划指标落实与规划方案编制 (33)第一节上级规划下达指标 (33)第二节规划供选方案编制和评价 (34)第三节上级规划指标落实情况 (42)第七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45)第一节农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 (45)第二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 (46)第三节其他土地结构调整与布局 (48)第八章基本农田调整情况分析 (49)第一节现状基本农田情况 (49)第二节调入基本农田情况 (49)第三节调出基本农田情况 (49)第四节基本农田调整结果 (50)第九章土地利用空间管制与分区 (52)第一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要素划定 (52)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 (53)第十章土地整治说明 (55)第一节土地整治的目的 (55)第二节土地整治潜力评价 (55)第三节土地整治目标和重点项目区确定 (56)第四节土地整治投资预算 (57)第五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安排 (58)第十一章生态环境建设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62)第一节禹城市土地生态环境现状分析 (62)第二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63)第三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65)第十二章乡镇指标分解 (68)第一节指标分解指导思想和原则 (68)第二节指标具体分解思路 (69)第三节具体指标分解情况 (70)第十三章相关规划衔接与公众参与情况 (72)第一节与相关规划衔接情况 (72)第二节公众参与情况 (73)附表目录附表1 禹城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平衡表2006-2010年 (75)附表2 禹城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平衡表2006-2020年 (76)附表3 二调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表 (77)附表4 二调倒推到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表 (78)附表5 2006至“二调”期间的土地变更数据统计表 (79)附表6 2005年土地利用规划基数 (80)第一章规划编制背景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1996年为基期年,以2000年为近期目标年,以2010年为远期目标年,是在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1-2000)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1997]11号文件大力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鲁发[1997]9号),于1998年8月由禹城市政府组织修编完成,并于2000年10月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土地复垦整治工作的通知-禹政〔2015〕57号

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土地复垦整治工作的通知正文:----------------------------------------------------------------------------------------------------------------------------------------------------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土地复垦整治工作的通知禹政〔2015〕5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土地复垦整治,对于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切实做好我市土地复垦整治工作,提高土地复垦整治水平,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土地复垦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禹州市土地复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土地复垦整治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本辖区土地复垦整治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土地复垦整治工作的领导,并积极筹措资金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推动此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明确工作重点土地复垦整治项目原则上以空心村或工矿废弃地为重点整治对象。
实施土地复垦整治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二)须遵循项目区“土地权属关系清楚,土地权利人自愿”的原则;(三)项目区土地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现状图上显示为集体建设用地图斑,整治片区与周边农用地连为一体;(四)项目建设期不超过1年。
园地、林地等农用地不得作为土地复垦整治项目用地。
三、严格工作程序实施土地复垦整治项目,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立项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土地复垦整治项目,应按照法定程序征求项目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并上报立项,经同意立项后,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进行实地踏勘并出具踏勘意见;通过实地踏勘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项目开工前编制规划设计和实施方案,报市土地复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方可组织实施。
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禹政办〔2018〕21号

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正文:----------------------------------------------------------------------------------------------------------------------------------------------------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禹政办〔2018〕2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豫政办〔2017〕164号)和《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许政办〔2018〕1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必要性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城镇化、工业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土地开发整理力度的加大和乡镇行政区划不断调整,城乡土地权属和利用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
现有土地调查成果资料、基础图件、数据与土地利用现状差别较大,已严重制约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也影响了政府对土地科学有效的管理。
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协调优化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实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促进“多规合一”的基础支撑;也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
通过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全面查清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对土地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登记制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宏观调控的需要,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禹州市域村镇体系规划(2009—2025)

禹州市域村镇体系规划(2009—2025)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 (4)第三章产业发展与规划布局 (7)第四章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11)第五章城乡人口发展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14)第六章市域空间分区管制 (15)第七章村镇体系规划 (18)第八章市域村庄布点与建设导则 (26)第九章村庄发展布局分区规划 (31)第十章市域基础设施统筹规划 (37)第十一章城乡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44)第十二章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47)第十三章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53)第十四章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55)第十五章市域综合防灾规划 (57)第十六章近期发展规划 (59)第十七章规划实施措施 (60)第十八章附则 (6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禹州市域村镇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制定《禹州市村镇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所称村镇体系,是指市域范围内的城市、镇、乡和村庄所有的居民点。
第三条本规划是禹州市村镇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市域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四条本规划之前的规划文件与本规划如有矛盾之处,以本规划为准。
第五条文本中加下划线的部分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强制性内容是对村镇体系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强制性内容的建设行为和管理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第六条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河南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技术细则》、《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导则》、《镇规划标准》、《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许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禹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第七条本规划的期限为:2009—2025年。
其中,近期:2009—2015年;远期:2016—2025年;远景:2021—2030年。
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禹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禹政〔2018〕5号

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禹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禹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禹政〔2018〕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禹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月31日禹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行为,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和《许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许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及《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许政文〔2017〕15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财政全额或差额供给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配置行为。
其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为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需要配备的固定资产,包括:办公与业务用房、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空调设备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资产配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证履行职责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通过购置、建设、调拨、调剂、租赁和接受捐赠等方式配备资产的行为。
禹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禹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禹城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五月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 (1)第一节市域概况 (1)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3)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6)第四节土地利用的形势 (9)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12)第一节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2)第二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3)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 (14)第四节土地利用目标 (16)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9)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原则 (19)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9)第三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3)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6)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26)第二节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质量建设 (28)第三节基本农田调整 (29)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 (32)第一节强化城乡建设用地统一管控 (32)第二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34)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5)第四节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38)第六章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1)第一节规划目标与定位 (41)第二节土地生态功能分区 (41)第三节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措施 (43)第七章土地综合整治 (46)第一节土地整治目标 (46)第二节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47)第三节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区 (48)第四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 (49)第五节土地整治实施措施 (50)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 (52)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 (52)第二节一般农地区 (53)第三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54)第四节独立工矿区 (55)第五节林业用地区 (55)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57)第一节中心城区定位及其发展方向 (57)第二节中心城区人口及用地规模 (57)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58)第十章乡镇土地利用控制 (60)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 (60)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 (60)第三节乡镇土地利用管制措施 (63)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5)附表目录附表1 禹城市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表 (70)附表1-1禹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衔接后调控指标 (71)附表2 禹城市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73)附表2-1禹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衔接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74)附表3 禹城市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75)附表4 禹城市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77)附表5 禹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指标分解表 (78)附表6 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79)附表7 禹城市各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80)附表8 禹城市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83)附表9 规划期内不易确定具体位置的建设项目汇总表 (84)附表10 禹城市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85)附表11 禹城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划表 (86)附表12 禹城市土地整治重点区域汇总表 (86)附表13 禹城市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区汇总表 (87)附表14 禹城市规划前后各类用地面积汇总表 (88)前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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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禹州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六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2)第一节市域概况 (2)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3)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4)第四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6)第五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7)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任务和目标 (8)第一节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8)第二节战略任务与定位 (10)第三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0)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第一节农用地结构调整 (13)第二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5)第三节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16)第四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8)第一节优化生态用地布局 (18)第二节优化农用地布局 (19)第三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28)第四节优化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47)第五章耕地保护与粮食核心区建设 (49)第一节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49)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50)第三节高标准建设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50)第五节加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51)第六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53)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53)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54)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54)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54)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55)第七章土地用途管制分区 (58)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 (58)第二节一般农地区 (59)第三节林业用地区 (60)第四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60)第五节独立建设用地区 (60)第六节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 (61)第七节风景旅游用地区 (61)第八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62)第一节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 (63)第二节大力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 (64)第三节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65)第四节土地整理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67)第五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供需 (68)第六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保障措施 (68)第九章乡镇土地利用规划 (69)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依据 (69)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 (69)第三节乡镇规划指标的分解与落实 (70)第四节乡镇土地利用调控原则 (73)第十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74)第一节构建稳定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74)第二节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75)第三节预防和减轻开发建设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76)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7)第一节实现规划的科学与实用相统一 (77)第二节完善规划实施的执法监察机制 (78)第三节强化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机制 (78)第四节建立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机制 (79)第五节广开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渠道 (80)第六节建立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体系 (81)前言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在做好上轮规划实施评价和科学预测新一轮规划用地需求的基础上,禹州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组织编制了《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全面分析了禹州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全市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总体目标和完成总体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制订了各类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是规划期内禹州市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及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规划范围为禹州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火龙镇、顺店镇、方山镇、文殊镇、神垕镇、鸿畅镇、梁北镇、古城镇、无梁镇九个镇;朱阁乡、苌庄乡、花石乡、鸠山乡、磨街乡、张得乡、小吕乡、范坡乡、褚河乡、郭连乡、山货乡、浅井乡、方岗乡十三个乡;颍川办、夏都办、韩城办、钧台办四个街道办事处,土地总面积1469平方公里。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第一节市域概况禹州市位于河南省中部,颍河上游。
市区东北距郑州市80公里,东南距许昌市36公里。
市域东与许昌、长葛接壤,西与登封、汝州毗邻,南与襄城、郏县交界,北与新郑、新密相连。
全市跨东经113゜03′至113゜39′、北纬33゜59′至34゜24′之间。
东西长约55公里,南北宽约47公里,土地总面积1469 平方公里。
辖13个乡,9个建制镇和4个办事处,共654个行政村,2005年全市总人口119.73万人,城镇化率为23.97%。
国内生产总值145亿元,在河南省110个县(市)综合竞争力排名中名列第6。
禹州市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水资源丰富,境内河流均属淮河水系。
禹州市共4个土类、8个亚类、19个土属、43个土种,主要土类为褐土、潮土、砂姜黑土和棕壤。
禹州市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已发现的有铁、铜、铝、煤、水泥灰岩、建筑石材等24种。
禹州市主要农产品有小麦、玉米、红薯、烟叶、油菜、花生、芝麻、中药材等,是全国闻名的优质烤烟基地,所产烟叶具有独特的浓香型风味。
禹州的粉条、粉皮、粉丝享誉中原,深受人们喜爱。
禹州的中药材明清时期就全国闻名,至今仍畅销各地。
富有地方特色的农业资源是形成禹州市传统商贸业的重要因素。
禹州市交通便利。
其北距郑州国际机场40公里,东临京广铁路和京深高速公路和107国道,西临焦枝铁路和207国道,平(顶山)——禹(州)铁路、豫31、豫01公路在市内交汇,贯穿全境,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运输网络。
禹州有“华夏第一都”之称,自夏代起,封建帝王数次建都于此。
宋代瓷窑林立、钧瓷兴盛,因此又有了“钧都”的美誉。
全市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钧台钧窑遗址、神垕钧窑址、扒村窑址、瓦店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3处。
有古钧台、禹王锁蛟井、逍遥观、张良洞、聂政台、宋钧窑遗址、刘知远陵、周定王陵、吴道子故里、神垕灵泉寺等50多个人文景点;白沙水库、大洪寨、摘星楼、崆峒山、凤翅山、三峰山等多个自然旅游景点。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九年来,推动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强化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协调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稳定1997-2005年间,禹州市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1100.78公顷,补充耕地面积为1301.43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同时,1997-2000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75000公顷以上;规划调整后,2001-2005年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7521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加大,有效保障了全市粮食安全。
2.保障了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规划实施以来,有力地保障了龙岗工贸园区、新峰梁北煤矿、市科技工业园区、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了国土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3.加快了全市城镇化进程1997-2005年间,禹州市新增城镇建设用地1100.78公顷,满足了中心城区和重点城镇建设的必要用地,推动了禹州市城镇化进程,为农村人口转移和城镇经济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并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和布局。
4.加大了土地综合整治力度,市域生态环境得到整体提升通过开展耕地整理、“三项整治”(空心村、砖瓦窑、工矿废弃地)和未利用地开发,增加耕地1301.43公顷;通过积极实施农田综合整治,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稳定,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通过开展小流域治理,加大生态退耕等措施,水土流失面积大为减少,林木覆盖率和林网控制率显著提高,林地面积比1996年增加1171.29 公顷,有效改善了市域生态环境,促进了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通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更新和建设了农田防护林与河岸防护林,保护和提高了土地生产力,增强了土地生态供养能力,改善了本市的环境质量,生态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一、土地利用现状2005年禹州市土地总面积146900.76公顷,其中农用地104103.96公顷,建设用地21958.71公顷,未利用地20838.09公顷。
总体上看,禹州市三大类土地中,农用地的比重最高,建设用地次之,未利用地的比重最小。
2005年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详见附表1。
(一)农用地禹州市农用地面积为104103.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87%。
其中,耕地89785.0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6.25%;园地3412.0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28%;林地6435.6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18%;牧草地1.69公顷;其他农用地4469.5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29%。
(二)建设用地全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1958.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95%。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0613.4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3.87%。
其中城市用地面积为2410.8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1.70%;建制镇用地面积1151.6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5.59%;农村居民点面积14722.1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1.42%;采矿用地为897.0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35%;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1431.6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95%。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240.7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65%。
其中铁路用地面积120.57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9.72%;公路用地652.01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52.55%;水库水面413.27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33.31%;水工建筑物面积54.93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4.43%。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04.5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48%。
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43.64公顷,占其它建设用地面积的41.75%;特殊用地60.89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的58.25%。
(三)未利用地全市未利用地面积20838.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19%。
其中,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9460.11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93.39%;水域面积为848.67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4.07%;滩涂沼泽面积为529.31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2.54%。
二、土地利用特点(一)耕地面积比重大,但人均耕地占有量较少全市2005年耕地面积为89785.07公顷,分别占全市土地总面积和农用地面积的61.12%和86.25%,高于河南省的平均水平。
但是,由于人口过多,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075公顷,低于河南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