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定及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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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签定及填写规范

为了规范各地区合同(协议)签定、填写的一致性,特制定如下规范

一、租赁合同:

签署对象:在购物中心内租赁经营的商户。三个月以上期限的合同需签定租赁合同。并签定商户管理公约;消防安全责

任书;装修(安全、防火)管理规定;售后服务责任书;水、电燃气结算协议;POS机租赁使用协议。

商户填写:商户基本资料登记表;授权委托书。

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品牌委托代理授权书;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

测证明书;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合同和商户签约审批表由招商经理填写。

二、短期租赁(联营)协议:为了适应季节促销或对市

场有较大影响的节日的顾客消费需求,要求临时进场经营的租赁及联营商户。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经营期限的需签定短期租赁(联营)协议。

商户管理公约;消防安全责任书;售后服务责任书;水、

电燃气结算协议视经营商品品项由地区负责人确定。

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品牌委托代理授权书;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证明书;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短期租赁(联营)协议及审批表由招商经理填写

三、联营合同:联营方式合作的商户应局限于经营品牌类商

品的商户,例如:服装类及化妆品类。联营商户经营的品牌应为在全国或当地市场有极强的消费认知度和市场号召力的一线品牌。需签定联营合同书。

商户管理公约;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安全、防火)管理规定;售后服务责任书;水、电燃气结算协议。

商户填写:商户基本资料登记表;授权委托书。

商户需提供:与我方签定联营合同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品牌委托代理授权书;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证明书;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合同和商户签约审批表由招商经理填写。

四、补充协议:根据经营需要修改合同条款的,可签定补充

协议上报总部审批。补充协议中必须注明原合同条款和需变动条款的对比;协议的执行日期;其它条款如未发生任何变动也应注

明。但经营主体变化,无论合同条款有无变化,均需重新签定合同,不能签定补充协议。

五、合同终止协议:商户或我公司内部调整需提前终止合同

的需签定:合同终止协议。在签署终止协议时,必须把该商户截止到撤场日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一一表达清楚,便于结款(包括最后一次收租日期)。并需将装修、货品、撤场时间等全部问题表述清楚。

六、签定合同、协议的填写要求:

1、必须填写出租方和承租方各项详细内容。

2、出租场地:必须写清楚店名、楼层、位置编号、营

业面积。商户的经营种类及经营品牌必须按照要求写明。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一般商户应在一个月以上至一年,全国连锁性商户、特殊商户不超过3年,餐饮类商户签署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联营商户合同的签署期限应在一年内。

合同终止日期要签到月底的最后一天,不能以月中的某一天做为合同终止日。

4、租金标准为了统一规范尽可能按日计算。如特殊情

况要求注明以月或年来核算。物业费、广告费标准为“月”,如有特殊情况请在条款中写明。各地区的物业费、广告费应标准

统一(除特殊行业外)。联营商户除去扣点外还要有保底销售额。

联营商户的保底销售额的确定应首先掌握该商户在其他地区及本地区同类商场及购物中心的销售情况,同时考虑本地区及本购物中心所处商圈的消费水平。全国连锁性商户、特殊商户的保底销售额应上报集团购物中心市场部确定。

5、支付方式、支付制应填写清楚。租赁合同以三个月作为租金收缴的基本单位,即商户应预缴三个月的租金,待到下个结算月开始的前15天继续预缴以后三个月的租金。全国连锁性商户、特殊商户的租金收缴方式可适当变更,但应上报集团购物中心招商管理部审批后方可更改。地区性连锁商户的缴费优惠条件由区域总经理制定报总部招商管理部备案。第一次租金、费用的支付时间应在合同签定后,装修进场前10—15日内付清。以后应在每个结算月的前15天支付。租金缴纳的宽限期为5—7天。签署短期租赁(联营)协议的商户应在协议签署时一次性缴清协议期间应缴的全部费用。

6、租赁合同、短期租赁(联营)协议保证金的缴纳数额为相当一个月的租金。(除特殊行业外)。应在合同签定后3日内付清。联营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应视每个联营商户的营业面积和预估月销售额,掌握在5000元至30000元之间。以上两种合同的

全国连锁性商户、特殊商户的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应上报集团购物中心市场部确定。

7、物业费、水、电、燃气等费用的收取:商户的物业费同每期租金一并收取;商户的水、电燃气等能耗费用每月根据实际发生数额收取。

8、在合同中应写明营业员人数,并在合同备注中注明

每位营业员需交纳的费用。

9、双方根据经营需要,另有约定的内容应填写在备注,

作为合同、协议的附加条款。备注内容的填写要求言简意赅,语句通顺,表达内容清楚。

10、各地区合同用印的要规范。自有房产店的合同盖原

有公章,租赁店的合同根据房屋租赁的实际情况,决定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在每次上报合同审批前盖好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总部审批的合同是双方都已盖章签字的合同)。

11、续签合同应使用《续签合同审批表》

12、审批合同应具备的文件

⑴租赁合同

A:租赁合同(一式4份,内租项目一式5份)

B: 商户签约审批表(一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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