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劳动纪律与工作标准(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洁员劳动纪律与工作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规定明确的纪律准则、行为准则、工作准则,以确保尚品汇折扣中心保洁服务品质的优良。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全体保洁员。
第二章保洁员劳动纪律
保洁员行为准则
第三条、遵守本标准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主动为客户提供标准的保洁服务。
第四条、严格实施保洁员上岗签到制度
1、要求上正常班的保洁员每天上岗时间之前5分钟,必须在一楼员工通道的
《保洁员签到表》上签到。上非正常班的保洁员,也必须在应到岗时间之前5分钟, 在一楼员工通道的《保洁员签到表》上签到。不在《保洁员签到表》上签名或标注到岗时间的,以旷工论处,扣除当天的工资。
2、保洁员上岗签到,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和标注到岗时间,不得委托他人代签。
如违反,对两人施以共同处罚,以旷工论处,扣除当天的工资。有特殊情况本人无能力亲笔签名和标注到岗时间的,应征得项目主管同意后,由他人代签。
第五条、严格实施提前请假制度
1、要求全体保洁员请事(病假,必须提前一天,向项目主管请示并征得同意。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一天请假者,必须在不超过应到岗时间30分钟内,以打电话的方式,向项目主管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如违反,以旷工论处,扣除当月工资额的10%。
2、原则上,请事假不得超过3天,请病假不得超过7天。如违反,应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换,不得有异议。
3、保洁员请事(病假,不得委托他人代请,必须本人亲自请假,方式可任意
选择如下之一:口头、书面、打电话。
第六条、严格实施准时到岗制度
1、要求全体保洁员必须准时到岗,着装整洁、工具齐备。如违反,按以下规定执行:
2、以保洁休息室内的时钟时间为准,迟到10分钟以内,扣罚5元/次;以保洁休息室内的时钟时间为准,迟到20分钟以内,扣罚10元/次;以保洁休息室内的时钟时间为准迟到30分钟以内,扣罚20元/次;以保洁休息室内的时钟时间为准,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论处,扣除当天的工资。
第七条、不准拉帮结派、背后议论;不准相互打听小道消息;不准讲粗话、脏话。第八条、在行经的路上,看见烟头、纸屑或其它杂物等,应主动拾起或作及时处理,严禁视而不见”若发现有人乱扔垃圾,应即时清除并礼貌提醒,否则视为失职。
保洁员纪律准则
第九条、全体保洁员在工作时间内,严禁脱岗、串岗、歇岗、不准随意进入非本职工作区域逗留、扎堆聊天。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5分钟。如违反,扣罚10元/ 次。
第十条、全体保洁员在工作时间内,严禁闲谈、聊天、干私活。如遇亲友、熟人允许打招呼,但不得超过10分钟。严禁放弃正常工作,陪伴亲友、熟人在商场内闲逛、采买。如违反,扣罚20元/次。
第^一条、全体保洁员在工作时间内,严禁捡拾、整理废品。如违反,视情节严重,予以扣罚10元/初次;20元/二次;50元/三次。超过三次拒不改正的,予以辞退。第十二条、全体保洁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保持自己岗位(休息点周边的环境卫生,如出现脏、乱、差的现象,经教育拒不改正的,扣罚20元。
第十三条、全体保洁员在工作时间内,严禁在商场内吸烟。如需吸烟,必须到商场外的空旷处。如违反,扣罚50元/初次;100元/二次;300元/三次,超过三次者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全体保洁员在工作闲暇时,可以利用保洁休息室休息、饮水,但逗留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如违反,视情节严重,予以扣罚10元/初次;20元/二次;50
元/三次。超过三次拒不改正的,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全体保洁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或带有醉态,不得在商场内聚众玩牌。如违反,视情节严重,予以扣罚10元/初次;20元/二次;50元/三次。超过三次拒不改正的,予以辞退。
第十六条、全体保洁员在工作时间内,如发现保洁设施设备及属于商场管理负
责的设施设备有损坏的,要及时向项目主管或商场保洁主管反映、汇报。
第十七条、全体保洁员不得借工作之便私拿他人物品为己用,不得随意翻动他人物品或翻看办公区域的资料。要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说的不说, 不得有偷盗等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全体保洁员在工作中如拾到钱、物等,应及时交到保安部或商场运营
部门处理,不得占为己有或隐瞒不报。
第十九条、全体保洁员对商场管理人员及顾客要热情礼貌,任何时候均不得与其发生争执。工作中,要及时主动询问商户有无垃圾处理,并做好垃圾收集。第二十条、负责清运垃圾的保洁员,外出送运垃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如违反,视情节严重,予以扣罚10元/初次;20元/二次;50元/三次。超过三次拒不改正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全体保洁员领用保洁工具、清洁用具(用品,均须以旧换新”严禁弄虚作假。
第二十二条、全体保洁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主管的工作安排和岗位分配,有异议可以事后向公司领导反映、汇报,但不得影响其他员工及正常的保洁工作管理秩序。如违反,视情节严重,予以警告、辞退。
保洁员工作准则
第二十三条、全体保洁员要按时、按量完成项目主管分配的各项工作。第二十四条、全体保洁员要熟练掌握各种清洁操作方法和各种清洁剂、清洁工具的使用方法,并注意爱护清洁工具,节约能源及原材料。
第二十五条、全体保洁员若发现突发案件、火情或险情,应即时报告项目主管或商场管理人员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原因需要进入办公室,要先敲门,说明来意后方可作业。
第二十七条、清洁办公区域时,任何有文字的纸张物品等须确认无用后方可作
为垃圾清除。
第二十八条、全体保洁员在保洁工作完成后及下班前,应做好以下工作:清洁工具使用完毕后,须由使用人清洗干净存放于保洁工具间内;电动
工具须另行保管于干燥地方;软水管使用后,应整理好后保存;清洁剂要标
识明显,单独存放于固定地方,应避免容器受损或药液泄漏;盛装清洁剂的容器要盖紧,保持清洁,摆放整齐;拖把、塑料扫帚须挂放于规定位置,且用于地面和卫生间的拖把应有标识区分。抹布、毛巾等应清洗干净后晾挂于指定位置。水
桶、撮箕等须洗净后倒置放于指定位置,便于滤水。小铁铲、鸡毛掸子、棕扫帚等应放置于干燥处,棕扫帚不能用于清扫湿地面。垃圾袋应存放于保洁间内可以锁闭的工具柜里,不准随意搁置。
第三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惩罚规定
1、口头警告。适用于情节轻微的初次违纪,不计入员工业绩考核,应受的奖励不受影响。
2、书面警告。适用于情节轻微的第二次相同的行为违纪,计入员工业绩考核,应受的奖励递减50%。
3、经济处罚。适用于情节轻微的第三次相同的行为违纪和情节严重的违纪,同时计入员工业绩考核,并取消应受的奖励。
4、辞退。适用于极其严重的违纪,同时取消全部奖励。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