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运输合同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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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合法利益,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就运输劳务工程项目的相关事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矿石运输
2、装料地点: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奎香乡雨龙矿山
3、卸料地点:贵州省毕节市明钧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4、工程运距:大约250公里左右
5、运输单价:元/吨
6、车辆要求: a、证照齐全的车辆;b、四桥或六桥等运输车辆。
7、车辆数量:_乙方提供台进行运输___。_____
8、运输数量:每天不低于2000吨的运输量。
9、结账方式:延后一日车结。每日16:00前,乙方将当日有效运输票据交由甲方,前十五日运输费按50%结算(剩余50%运输费作为该工程保证金,待合同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返还),从第十六日起按100%结算运输费,后续结算依此类推。(注释:乙方运输金额不含任何税费。)
10、车辆调度费用为2000元/辆,在车辆到达甲方工地当日,由甲方按实际到场车辆台数100%支付给乙方,并完成转账。
11、调度费是甲方支付给乙方临时费用,该费用从车辆第一趟运费中扣除开扣,以1000.00元为基数。
12、开工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13、合同日期: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工地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矿石原料供乙方运输。
2、全程路段内如遇交警、路政等所产生的罚款及扣分高于101元以上由甲方负责解决,100元及以下由乙方自行解决。
3、乙方车辆到达工地(经甲方检验后视为甲方对乙方车辆无异议,不能中途以车辆不符合要求等为由拒绝使用乙方提供车辆)。由
于甲方原因不能在约定开工,(包括非自然灾害或有关部门要求停工),甲方承担乙方车辆来回路费(2000元/辆)并赔偿每辆车来回生活费每天400元,车辆出发目的地至彝良雨龙矿山,从出发之日起计算,如准时开工甲方无责任。
4、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每月每车最低10趟,甲方一次性补助乙方每车1000元生活费(注:该条款只适用全车队的最低基数),同时乙方可以终止合同,如:自然灾害甲方无责,但甲乙双方可以进行友好商量。
5、燃油提供方式:甲方按比市场价低0.2元/升供应。甲方提供的油品必须保质保量,如因甲方油品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赔偿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连带的乙方损失。
6、食宿提供方式及费用分配:甲方协助租房和停车场地,费用乙方负责;卸货地点的停车场地由甲方提供合法场地,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确保乙方车辆的卸货时间不超于车辆到达后4小时。如卸货时间内超过4小时,由甲方按每辆车400元/日平均时间进行赔偿,直到卸完为止(注:甲方收货时间早上8:00开始至下午16点结束,其余时间甲方不收货,4小时内甲方无责)。
6、甲方不能超越乙方代表私自和乙方车主或司机签订合同,(如有违约)被发现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要求赔偿乙方每辆车贰万元损失费。
三、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进场到甲方工地的车辆情况良好,乙方车辆进场后,(在遵循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必须全权服从甲方的调动和一切车辆运输安排。
2、乙方车辆进场前,将车辆有效证照交由甲方复印并留档。(含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辆行驶证、保险资料及其他有效证件)。
3、乙方不能在施工现场惹是生非及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相关当事人负责,与甲方无关。(如果甲方原因惹事生非,甲方应(负担全部责任及费用,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负责乙方全部责任,(如乙方与外部人员及其他车队发生是非纠纷,甲方应第一时间出面正面协调解决。)乙方车队与外部人员及其它车队发生是非,甲方应协调解决。
4、施工过程中必须满足甲方工程用车需求,保证完成任务,车辆和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及跳槽给其它
单位运输。(同时,施工过程中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车队运输需求,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货物临时调运给其他车队或车辆。另,甲方协调货场秩序,避免插队、占位等纠纷。如乙方因插队、占位发生纠纷影响货物运输进度,乙方负全责。如甲方没有协调导致其它外部车辆插队,乙方无法正常装卸货,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5、施工运输过程中,如造成机械车辆事故等,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人员的工伤、安全意外等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所以要做好车辆检查与保养,一切以安全为重。
6、未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数量减少,乙方必须在一个星期内补齐,否则,发现每少一辆车,乙方必须赔偿400元/辆每天每辆给甲方。(车辆保养、保修、被扣押及非乙方主观原因情况除外。)(另,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需要减少合同所约定乙方提供车辆数,甲方应提前7 天告知乙方,同时必须赔偿2000元/辆调车费给乙方,并在告知当日一次性转账付清。)
7、第一批车辆进场不能低于10部,后续达到约定的车辆数量,甲方确保货源充足的前提下,正常运行后运输货量每天不能低于2000吨,如因乙方原因运输货量未达到2000吨,则乙方必须赔偿高于运输价3倍的差额运输数量总计。
8、特别约定:合同签定后5日内,乙方第一批车辆必须进场。如乙方未能及时进场且不能说明的情况下,由乙方按约定车辆运输费用3倍作为违约金进行赔偿。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运输费用,若不按时支付运输费用,如违约超过三天,乙方车队有权停工追讨运输费及相应损失费用(400元/车/天)的违约补偿,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甲方不能收集乙方手下车辆运输单据,单方面付款给司机或其他人,必须由乙方委派专人和甲方公司结算工程款,并转账到指定的账户上,否则由此造的任何后果由甲方法人及委托人负责。乙方工程款到账后应保证必须按时支付车辆运输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乙方相关负责人负责。
3、乙方中途不得以提高单价等理由罢工,如乙方未完工车辆和设备擅自调离现场而有意停工及跳槽运输,视乙方违约,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指定专人每日向甲方上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