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闸竣工验收检测技术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闸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技术标准

一、检测依据

·《土工试验规程》(SL 237-1999)

·《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水闸施工规范》(SL27-91)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水电水利工程钢闸门制造及安装验收规范》(DL/T5018-2004)

·《电气装置安装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92)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88)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2000)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01)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2005)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136-2001)

·《冲击法检测硬化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YB 9248-92)

·《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土建工程(DL/T 5113.1-2005)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SDJ249.2-88)

二、项目标准设计内容

(一)竣工验收质量检测的项目

1、上、下游联结段

(1)护坡的外观质量、强度、厚度(包括垫层)、砌块尺寸;

(2)翼墙的外观质量、强度、钢筋间距及保护层厚度;

(3)护底的外观质量、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砌块尺寸。

外观质量主要包括平整度、垂直度及平面尺寸,砌块(石)砌缝、混凝土表面。

2、闸室段

(1)外观质量:主要包括底板、闸墩等控制高程,闸室、闸墩、排架、交通桥桥面主要结构尺寸,岸墙和闸墩、排架垂直度及平整度;

(2)闸墩、底板、排架、启闭机梁、桥面梁板的实体强度、钢筋间距和保护层厚度。

3、消能防冲段

外观质量、强度、钢筋间距及保护层厚度;

外观质量主要包括结构尺寸、平整度、控制点高程。

4、土方填筑

建筑物周边及连接段的土方填筑质量,主要检测压实度。

5、房建工程

对于上部的房建工程(如启闭机房、桥头堡)和管理房,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混凝土结构实体按《规范》(GB50204-2002)第10.1.2条规定。其内容主要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合同约定的项目。

6、闸门、启闭机、电气设备

闸门:闸门制作尺寸及变形,闸门焊缝超声波探伤,焊缝外观检测,闸门及其埋件安装质量,闸门防腐,闸门全行程启闭试验;

启闭机:启闭机主要零部件制造质量,启闭机主要零部件的组装质量,启闭机整体运行状况检测;

电气设备:电流不平度、电感不平度、阻抗不平度、接地电阻。

7、分缝:分缝处外观质量和沉降变化。

(二)检测数量的确定

1、外观质量

全面检查后,抽测25%,且各项不少于10个测点。

2、实体质量

(1)闸室部分应结合闸孔数量、结构(构件)重要程度、检测内容和条件等因素确定,一般应符合下列规定:

10孔以内的水闸为100%~30%;

11~20孔的水闸为30%~15%;

21~70孔的水闸为15%~10%。

超过70孔的水闸可酌量减小抽检比例。对于抽检的闸孔,其混凝土强度、钢筋间距及保护层等按《规程》(JGJ/T 23-2001)第4.1.3条、《标准》(GB/T 50344-2004)第4.7.2条和《标准》(DL/T 50113.1-2005)第18.4.3条进行测试,但各项测区总数不应小于10个。

(2)翼墙按分段数的25%~50%比例抽检,其混凝土强度、钢筋间距及保护层等按第(1)条所列的规范、规程布置测试测区,但各项测区总数不应小于10个。

(3)消能防冲及铺盖、护底部位抽检区间对应闸孔位置分块,抽检比例、数量与闸室部位检测一致。砌体砂浆强度检测按《规程》(CECS03:88)进行钻芯、室内按《规程》(YB 9248-92)第4条试验;现场按《标准》(GB/T 50315-2000)和《规程》(JGJ/T 136-2001)有关规定检测。但砂浆强度测区不少于6个。

(4)土方填筑取样不少于4处,每处至少抽检2层,每层不少于3点。

(5)护砌质量按单元工程数量抽检5%~10%,不少于4个单元,测点数不少于10个,混凝土强度测区不少于10个,砂浆强度测区不少于6个。

(6)房建工程

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

对选定的梁、板类构件,按《规范》(GB 50204-2002)附录E的规定检测。

(7)闸门、启闭机、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及避雷设施的检测数量可根据设备台数按照施工质量检测量的50%~30%确定。

闸门、启闭机按照施工质检量的50%,或者按照《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的规定。

(8)分缝

全面检查后,按25%比例抽检,总点数不少于10点。

(三)检测评价标准的确定

三、附录

3 检测数量、主要方法

建筑结构检测中,检测批的最小样本容量不宜小于下表的限定值。

建筑结构抽样检测的最小样本容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