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实用版
高速公路安全奖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运营、养护、施工等各个部门及全体员工。
三、奖励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2.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 定期考核、及时奖励的原则。
四、奖励标准1. 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对年度无安全事故、无责任事故的部门及个人,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2. 安全生产月度考核:对月度无安全事故、无责任事故的部门及个人,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3. 安全生产日常考核:对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五、奖励办法1. 年度安全生产奖金: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对无安全事故、无责任事故的部门及个人,按照规定比例发放奖金;2. 月度安全生产奖金:根据月度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对无安全事故、无责任事故的部门及个人,按照规定比例发放奖金;3. 日常安全生产奖金:根据日常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对表现突出的员工,按照规定比例发放奖金。
六、奖励发放1. 年度、月度安全生产奖金在次月发放;2. 日常安全生产奖金在次月发放。
七、奖励撤销1. 年度、月度安全生产奖金,如发生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撤销其奖励;2. 日常安全生产奖金,如发生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撤销其奖励。
八、奖励资金的来源1.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费;2. 高速公路养护维修费用;3. 高速公路其他收入。
九、奖励资金的管理1. 奖励资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2. 奖励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十、附则1. 本制度由高速公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高速公路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高速公路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高速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高速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加强高速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高速工程的员工、承包商及合作伙伴。
二、奖励措施1.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以下奖励: - 荣誉证书- 奖金- 职位晋升机会- 其他形式的奖励2. 对于定期完成安全生产任务,无安全事故的部门或团队,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惩罚措施1.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警告- 罚款- 降级或解聘- 法律追责2. 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除依法追究责任外,还将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四、安全生产责任1. 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更新培训。
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2. 鼓励员工主动报告安全隐患,对于有效报告给予奖励。
七、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1.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调查应公正、客观,查明原因,明确责任,依法依规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高速道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前言随着交通事故的不断频发,高速道路的安全生产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为了促进高速道路的安全生产,各地交通主管部门相继订立了一系列嘉奖和惩罚政策,以保障高速道路上的安全运营。
本文将介绍高速道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基本情况。
奖惩标准嘉奖标准高速道路安全生产嘉奖标准重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事故率低的单位或个人。
2.安全生产管理优良,安全制度健全的单位或个人。
3.在事故发生时英勇救援的单位或个人。
4.具有安全生产创新的单位或个人。
5.特别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以上标准可能会因地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实在情况而略有不同。
惩罚标准高速道路安全生产惩罚标准重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发生交通事故的单位或个人。
2.违反交通规定的单位或个人。
3.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
4.未按规定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的单位或个人。
5.拒绝或拦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单位或个人。
以上标准可能会因地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实在情况而略有不同。
嘉奖形式文字表彰高速道路安全生产嘉奖的最基本形式为文字表彰。
文字表彰可包括: 1. 提名通报:在单位内部向全体员工公示。
2. 奖状:对实在单位或个人发放荣誉证书或奖状。
3. 致谢信:写有感谢语句的公函,发放给激励行为的单位或个人。
物质嘉奖基于人性化管理理念,高速道路安全生产嘉奖除了文字表彰外,还有物质嘉奖。
物质嘉奖可以包括: 1. 小奖品:例如茶杯、文具等。
2. 中奖品:例照应用电子产品、小家电等。
3. 大奖品:例如旅游机票、电子产品等。
资金资助高速道路安全生产嘉奖除了物质表彰外,还可以予以资金支持。
资金资助可以包括: 1. 经济嘉奖:予以现金嘉奖。
2. 学习资助:予以职业技术教育资助、学位教育资助等。
惩罚形式扣分高速道路安全生产惩罚的最常用手段为扣分。
扣分可以分为机动车驾驶员记分和道路运输企业记分。
机动车驾驶员记分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交通违章行为有关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高速公路运营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高速公路运营、维护和管理的员工。
二、奖励措施1.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及时发现并上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3.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三、处罚规定1.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级或解聘等处罚。
2. 对于隐瞒不报或迟报事故,导致事故扩大或损失加重的员工,给予严厉处罚。
3. 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1.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责任到人。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五、事故处理1. 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事故处理。
2. 事故调查要全面、客观、公正,查明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3.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监督与考核1. 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员工和部门的年度考核,作为评价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具体实施时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本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管理的所有高速公路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执行奖功罚错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安全生产先进、安全生产有功、安全生产优秀、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六个方面的评定和奖惩。
第二章事故责任追究第五条对高速公路上的事故,包括人员伤亡事故、车辆损坏事故和财产严重损失事故,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条追究事故责任的方式包括责令停工或停产整顿、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
第七条凡是因重大责任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依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先进第八条对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丰富、工作突出的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根据个人工作实际,设立年度“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发放相应的奖金。
第十条对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的集体,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根据集体工作实际,设立年度“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发放相应的奖金。
第四章安全生产有功第十二条对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大功或中功的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小功的人员,应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功的人员的奖励,可以是物质奖励、荣誉奖励或者综合奖励。
第五章安全生产优秀第十五条对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高速公路安全生产优秀的个人和集体,应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第十七条对高速公路安全生产领域成绩突出、表现优异、技术能力强的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根据个人工作贡献和业绩,设立年度“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发放相应的奖金。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 引言高速公路是我国重要的交通运输网络,不仅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也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因此,高速公路的安全生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促进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奖惩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2. 奖励措施为了激励高速公路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奖励措施:2.1 安全生产成果奖对于在一定时期内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或企事业单位,可以给予安全生产成果奖励。
这种奖励可以是物质奖励,如资金奖励或奖金,也可以是荣誉奖励,如荣誉称号或表彰证书。
2.2 安全生产创新奖对于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方面有创新举措和成果的管理单位或个人,可以给予安全生产创新奖励。
这种奖励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的创新工作中,推动安全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
2.3 安全意识教育奖对于在高速公路安全意识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机构,可以给予安全意识教育奖励。
这种奖励可以激励更多的人关注高速公路安全问题,增强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惩罚措施除了奖励措施外,为了更好地推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惩罚措施:3.1 罚款制度对于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或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或失职失责的情况,可以依法进行罚款。
罚款制度可以起到惩罚违规者的作用,同时也可以对其他单位起到警示作用,促使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2 撤销资质对于严重违反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规定,或者多次发生交通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相关资质。
撤销资质会对企事业单位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从而迫使其重视安全生产问题,改进管理措施。
3.3 行政处罚对于高速公路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可以有多种形式,如警告、罚款、暂扣执照或禁止从事相关工作等。
这种惩罚能够对个人起到震慑作用,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4. 奖惩制度的优化与完善为了使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更加科学合理,以下是一些建议:4.1 完善奖惩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统计数据,不断完善奖惩标准,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树立和践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充分发挥奖惩利益导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二条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坚持激励为主、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旨在鼓励和推动安全生产的改善和创新,具体包括以下方面:一、先进个人奖励(一)杰出贡献奖:对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杰出贡献的个人,经组织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先进工作者奖:对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三)优秀青年工作者奖:对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青年工作者,经组织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四)先进集体奖:对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先进技术方法奖励(一)创新科技奖:对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引进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二)智能化建设奖:对在高速公路智能化建设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三)工艺改进奖:对在高速公路安全工艺改进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四)经验分享奖:对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分享经验、提供有益建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先进典型倡议奖励(一)提出有益倡议奖:对提出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倡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二)优秀团队奖:对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形成优良作风、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的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三)优秀创意奖:对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创意方案,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处罚制度第三条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处罚制度坚持依法治理、严肃执法的原则,以预防为主、惩罚为辅,强化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惩罚,具体包括以下方面:一、违规行为处罚(一)轻微违规:对参与轻微违规行为的个人,采取纠正指导、批评教育等措施;(二)一般违规:对参与一般违规行为的个人,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三)严重违规:对参与严重违规行为的个人,给予记过、记大过等处罚;(四)重大违规:对参与重大违规行为的个人,给予撤职、降职等处罚。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奖罚制度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加强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施工质量,提高施工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高速公路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二、奖励措施1.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无安全事故的施工班组或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 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的安全改进措施,显著提高施工安全水平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特别奖励。
3.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轻微安全事故的个人或班组,给予警告并记录在案。
2. 对于因管理不善或疏忽大意导致一般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或解聘。
3. 对于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隐瞒事故不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安全检查与监督1.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2. 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考核与评价1. 将施工安全纳入员工和班组的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2. 对施工安全表现优秀的个人或班组,给予年度评优和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请注意,以上内容为示例文本,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高速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高速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一、奖励机制1.为激励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设立各类安全生产奖励,包括个人奖励和团体奖励。
2.个人奖励主要包括:(1)个人先进奖:对在工程建设中表现出色,安全意识强,自我保护能力强,一举一动都符合安全规定的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或荣誉证书。
(2)事故防范奖:对于成功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工程施工过程安全的个人进行奖励。
(3)技术创新奖:对于在工程建设中提出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或技术创新的个人进行奖励。
(4)责任追究奖:对于在发现危险违规行为后果敢制止并上报的个人进行奖励。
3.团体奖励主要包括:(1)先进集体奖:对在工程建设中表现出色,团结合作,安全管理规范,事故率低的团队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或荣誉证书。
(2)协作配合奖:对工程建设中协作配合默契,相互照应,保障安全生产的团队进行奖励。
(3)员工关怀奖:对于关心员工安全生产,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检查的团队进行奖励。
4.奖金数额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表现确定,一般以月度或季度进行评选。
二、惩罚机制1.为了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减少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健康的惩罚机制是必不可少的。
2.违规行为:对于有违规行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将严厉惩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措施。
3.事故追责:对于事故责任人,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严格追责,涉及刑事责任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扣分制度:对于违规行为或事故发生的个人或团队,根据相应的违章违纪行为,扣除相应的评分,当评分达到一定数额时,会被列入黑名单,并受到相应处罚。
三、推进措施1.加强安全培训: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理念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2.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由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三篇)
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公路建设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路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路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劳务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强化公路建设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促进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
第四条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奖惩原则:1. 以事故为导向,实行事前预防和事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2. 奖惩相结合,注重激励和惩戒并重;3. 精确量化,奖惩分明;4. 公正公平,宜奖宜罚;5. 充分公示,接受监督。
第五条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具体要求制定和调整由主管部门负责,各参与单位和人员按照制度执行。
第二章奖励机制第六条对在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鼓励激励。
1. 奖励对象: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2. 奖励内容:根据贡献程度适当给予奖金、荣誉称号、奖杯、证书等;3. 奖励方式:集体表彰、个人表彰、通报表彰等形式;4. 奖励程序:奖励申请→评审→决策→公示→颁发奖励;5. 奖励期限:及时进行奖励,以激励和鼓励为主。
第七条具体奖励办法可以根据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情况设立额外的奖项和政策。
第三章处罚机制第八条对于在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违反安全规定、未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或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第九条处罚的主要方式包括:1. 警告: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并督促及时整改;2. 给予经济处罚:对于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违规行为,可以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进行罚款;3. 停业整顿:对于造成较大事故或危害后果的单位,可以暂停其工程建设资质和业务经营活动;4. 撤销许可证、执照:对于严重违规的单位,可以撤销其资质许可证、执照等;5. 拘留、刑事追究:对于故意犯罪、危害公益事业等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 其他处罚措施:按照具体情况可以采取其他相应的处罚措施。
公路行业安全奖惩制度范本
公路行业安全奖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行业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路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公路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奖惩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惩分明、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行业安全奖惩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奖励对象:(一)在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三)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四)长期从事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五)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奖励方式:(一)精神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奖牌等;(二)物质奖励:给予奖金、奖品等;(三)晋升工资、职称;(四)其他奖励方式。
第七条奖励标准:(一)国家级奖励:根据贡献大小,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二)省级奖励:根据贡献大小,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三)市级奖励:根据贡献大小,奖励金额不超过2万元;(四)县级奖励:根据贡献大小,奖励金额不超过1万元。
第三章惩罚第八条惩罚对象:(一)违反公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迟报或者阻碍事故调查的单位和个人;(三)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四)其他应当给予惩罚的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惩罚方式:(一)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二)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损失等;(三)暂停项目执行或者取消项目资格;(四)其他惩罚方式。
第十条惩罚标准:(一)一般违法行为:罚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二)严重违法行为:罚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三)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罚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篇)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驾驶员和管理者的责任意识、规范行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展开讨论,全面介绍其内容和实施的必要性。
一、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内涵与目标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安全管理为核心,通过奖励和惩罚形式,对道路交通运输生产安全行为进行激励和约束,以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管理的有效实施。
其目标主要包括:1. 提高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其遵守交通规则,规范行驶行为,降低交通事故风险。
2.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者的职责和义务,推动其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二、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主要内容1. 奖励机制对具有良好驾驶记录、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活动、对交通事故给予有效救援、积极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等行为进行奖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驾驶奖励:对长期无违章驾驶、无交通违法事故记录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2) 先进个人奖励:对在交通事故救援、交通宣传培训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 安全生产工作奖励:对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惩罚机制对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等行为进行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罚款和扣分:根据不同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驾驶员处以罚款和扣分措施,并达到一定的累积值将暂停或吊销驾驶证。
(2) 急事故责任追究:对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以及恶意瞒报、事故逃逸等行为进行处罚。
(3)单位处罚:对没有有效组织和管理交通安全工作的单位,给予警告、罚款及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三、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必要性1. 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意识。
通过奖惩制度,使驾驶员和管理者进一步认识到自身在道路交通安全中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 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通过奖励安全驾驶和惩罚交通违法行为,使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更加规范,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本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本
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交通事故的减少,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对于工作出色、绩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 实行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制度,根据各单位和个人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工作业绩进行评定,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 对于参与事故救援等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以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和贡献自己的力量;
3. 建立优秀员工奖励机制,对业绩突出的员工给予奖金奖励以及荣誉表彰。
三、对于工作不到位、疏忽职守、造成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惩罚,具体惩罚办法如下:
1. 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2. 对于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将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作出相应处罚;
3. 建立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失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奖惩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调整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公告。
五、希望广大单位和个人遵守本奖惩制度,共同努力,为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高速公路是国家重点工程,也是交通运输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如何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生产,从而争取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部门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奖励机制(一)团队奖励1.每季度按照区域进行评选,对各区域进行的高速公路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给予评选出的优秀区域一定数额的奖励。
2.评定各类优秀项目奖,以表彰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优秀技术方案。
比如,年度最佳项目、最佳安全生产员、最佳运维经验、优秀建设质量奖、优秀技术解决方案等。
3.市场开发类奖励。
对于在经营过程中斩获较大客户、获得优异业绩的员工,应给予相应的赞助和奖励。
(二)个人奖励1.安全生产奖励。
针对本质安全事故的预防、自检、自救及事后处理等各环节的突出企事业单位、扣分最少的个人,每月抽取优胜选手,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2.人员荣誉类奖励。
年度人员表彰大会以及其他各种荣誉评选中,对担任重大工程建设或运维管理工作的员工,给予相应的荣誉等级和奖励。
3.技能工种类奖励。
实行“工优者把钱赚”政策,鼓励技能操作人员提高操作技能,提高自己的待遇。
二、惩罚机制(一)安全管理惩罚1.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发生本质安全事故不及时处理或掩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责任追究,并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2.安全责任书乱签惩罚。
对于未按照程序进行安全责任书签订、乱签及妥洽进行安全监管的,给予相应的罚款。
(二)绩效管理惩罚1.工作差异惩罚。
对于工作中规中矩的员工及不符合规定、产生不良后果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扣分和惩罚,并作出处罚决定。
2.落实绩效为零处分。
对于工作绩效不能100%落实并达到,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后果的员工,给予相应的扣分和惩罚,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分。
通过建立奖惩机制,能够更好地激励工作人员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方面加强管理,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稳定运行。
同时,对于不符合管理规定、无视道德规范的工作人员,也能够加大追责机制,以提高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水平,使高速公路能够高效地发挥出其作用,为国民经济和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高速公路标段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高速公路标段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检查制度。
根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奖励(1)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治安刑事案件的班组,项目部命名为安全先进班组,颁发奖状、锦旗和奖金,以资鼓励。
(2)在施工期间,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职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项经部将视情节予以200元以上的奖金。
(3)凡在施工过程中、从开始至竣工无发生施工无违规的单位,报公司批准积极予以奖励。
(4)凡在“平安班组”、履约评价、劳动竞赛等公司或项目及有关单位举办的安全生产相关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不俗的,项目部将视情况给予500-5000的奖金。
2、处罚(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200元/次,不戴安全帽或没扣好帽带的罚200元/次。
(2)凡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罚责任人200元以上每次。
(3)穿背心、短裤、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罚200元每次。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罚200元每次。
(5)各工种在施工期间向空中乱仍或随意向下坠落物件的罚200元以上每次。
(6)晚上或午休睡在脚手架上的罚300元每次。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脚手架拉结、模板支撑的罚500元每次。
(8)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栏或盖板的罚1000元每次。
(9)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安全网的罚500元每次。
(10)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200公斤/m2的,罚责任人300元每次。
(11)各工种职工随意拆除机械、电气、电焊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罚500元每次。
(12)在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吸烟或乱扔烟蒂的罚200元每次。
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三篇)
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一、总则为加强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公路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奖励标准1. 安全生产责任人: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安排公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能够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或及时处置事故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年度奖金或奖励。
2. 安全生产规范:对全体从业人员在公路建设工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细致的安全检查以及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关键岗位激励或奖励。
3. 安全文明施工:对部门或班组在公路建设工程中安全文明施工、遵章守纪、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集体奖励或奖金。
4. 安全生产意识:对于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部门或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表彰或奖励。
三、处罚标准1.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者,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和责任的严重性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有期徒刑、罚款、警告或撤销职务等。
2.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对于违反公路建设工程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违规行为的情况进行相应处罚,包括扣除工资、行政处罚、警告或停职等。
3.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于没有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包括罚款、扣除工资、行政处罚或警告等。
四、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部门或个人,相关责任人或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励申请,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审核,最后由公路建设管理部门审批并公布。
2. 处罚程序:对于符合处罚条件的事故责任者或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相关责任人或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罚建议,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审核,最后由公路建设管理部门审批并执行。
五、奖惩材料保存1. 奖励材料:对于给予奖励的部门或个人,应当及时整理相关奖励材料,并妥善保存,以备备案、表彰及公示之用。
2. 处罚材料:对于给予处罚的事故责任者或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整理相关处罚材料,并妥善保存,以备备案、惩戒及追责之用。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高速道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高速道路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道路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提高高速道路运营效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嘉奖制度第一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表扬嘉奖1.指标要求: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符合以下指标之一的,可获得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表扬嘉奖。
–自始至终未发生安全事故且乐观参加安全培训;–发现并及时解决安全隐患,防备事故发生;–提出有效安全改进方案并得到实施,减少事故次数;–定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安全任务。
2.表扬方式:对符合指标要求的员工,予以表扬嘉奖,包含:–发放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金;–颁发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在企业内部通报称赞。
3.奖金发放标准:符合指标要求的员工,依据其贡献程度,将获得不同金额的奖金,具体标准由企业进行订立并公布。
第二节安全生产先进团队表扬嘉奖1.指标要求:团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符合以下指标之一的,可获得安全生产先进团队表扬嘉奖。
–团队成员间协作默契,未发生安全事故;–团队共同订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团队供应了创新的安全管理措施,有效防备事故发生;–团队在应急情况下快速反应,防范事故扩大。
2.表扬方式:对符合指标要求的团队,予以表扬嘉奖,包含:–发放安全生产先进团队奖金;–颁发安全生产先进团队荣誉证书;–在企业内部通报称赞。
3.奖金发放标准:符合指标要求的团队,依据其贡献程度,将获得不同金额的奖金,具体标准由企业进行订立并公布。
第三节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室/项目表扬嘉奖1.指标要求:工作室/项目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符合以下指标之一的,可获得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室/项目表扬嘉奖。
–工作室/项目自始至终未发生安全事故;–工作室/项目采取有效措施防备事故发生;–工作室/项目提出并实施了有效安全改进方案,减少事故次数;–工作室/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了创新探究。
2.表扬方式:对符合指标要求的工作室/项目,予以表扬嘉奖,包含:–发放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室/项目奖金;–颁发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室/项目荣誉证书;–在企业内部通报称赞。
2024年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____年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制度概述随着人们出行需求的增加,高速公路的交通量也日益增加,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生产成为一个紧迫的任务。
为了加强对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的管理,提高交通安全水平,____年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制定如下。
二、奖励对象1. 高速公路运营商:对于年度交通事故率较低、道路养护维修工作得力、设施设备完善、交通流量组织有序的高速公路运营商,给予奖励,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2.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于年度交通事故率较低、执法严格、监管力度大、监管体制健全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给予奖励,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3. 高速公路员工:对于年度免责事故个人数较低、职业技能水平较高、工作态度积极的高速公路员工,给予奖励,并提供职业培训和晋升机会。
三、奖励标准1. 高速公路运营商:根据年度交通事故率的降幅和维护道路设施设备的质量,给予不同等级的奖金和荣誉称号。
交通事故率每下降1%,奖金增加10万人民币,并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
2.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根据年度交通事故率的降幅和执法效果,给予不同等级的奖金和荣誉称号。
交通事故率每下降1%,奖金增加5万人民币,并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部门”称号。
3. 高速公路员工:根据年度个人免责事故数的降低和职业技能水平的提高,给予不同等级的奖金和晋升机会。
个人免责事故数每下降1%,奖金增加5000元,并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
四、惩罚对象1. 高速公路运营商:对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责任在运营商的,处以罚款,并限期整改;对恶意瞒报事故或不配合调查的,吊销营业执照。
2.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于管理不力,监管不到位,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对迟发现迟报事故或不配合调查的,给予相应处分。
3. 高速公路员工:对于发生过失事故且责任在员工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对不按规章制度行车或不服从指挥的,给予相应处分。
五、惩罚标准1. 高速公路运营商:对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罚款金额为该事故造成损失的10%至20%;对于恶意瞒报事故或不配合调查的,罚款金额为运营商年度营业收入的10%至20%。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高速道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前言高速道路是连通城市交通的紧要构成部分,对于推动经济进展、便利人民出行、促进区域交流、加速城市建设具有紧要意义。
在保障高速道路畅通无阻的前提下,高速道路安全生产工作显得尤为紧要。
因此,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对于规范高速道路安全生产秩序、提升工作效益、完善道路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紧要作用。
二、嘉奖制度(一)表彰制度1、年度优秀高速道路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评比标准需符合国家高速道路管理规定,作出显著贡献,且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卓著,对促进和推动全省高速道路安全生产通厉进展起到示范作用。
获得该荣誉单位可获得200万元现金激励、先进单位证书、爱心捐赠等,同时可经省级媒体进行宣扬报道。
2、年度优秀高速道路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工作者:评比标准需符合国家高速道路管理规定,作出显著贡献,且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卓著,具有立足岗位、狠抓工作、勇于担当等优秀品质。
获得该荣誉的工作者可获得10000元现金嘉奖、先进工作者证书、学习进修机会等,并被列入市、县区优秀人才库并进行宣扬。
(二)奖金制度为激励高速道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升行业工作效益,订立奖金制度如下:1、事故率降低嘉奖:事故率降低10%以上,可获得当年利润的1%作为现金嘉奖;事故率降低5%-10%,可获得当年利润的0.5%作为现金嘉奖。
2、联合惩戒嘉奖制度:道路联合惩戒工作中,各个高速道路企业效果明显者,可获得相应嘉奖。
3、嘉奖先进设施:研发具有安全性能优越的吸震柱、智能交通科技设备等,市、县区经营的高速道路企业可依照3%的设计费用予以现金嘉奖。
三、惩罚制度(一)责任追究1、事故责任追究: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领导须经过相应部门核查处理,并对直接责任人作出严格的追究,如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惩罚措施。
2、道路协管员责任追究:道路协管员不得贪污受贿、违反道路管理规定和交通法规,一旦发觉,要依照规定严格进行人事责任追究。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一、引言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有效推进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模版,既可以作为参考,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以适应不同的部门和地区。
二、奖励措施1. 个人奖励:(1)安全生产表现突出奖:对于个人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可以给予表彰并发放奖金。
具体评价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勤勉履行职责、有效防范事故风险等。
(2)先进工作者奖:对于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杰出成绩、为他人树立榜样的个人,可以给予先进工作者称号,并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在事故防控、消防安全、交通疏导等方面表现突出。
2. 集体奖励:(1)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可以给予先进单位称号,并评选获奖单位进行现场表彰。
具体评价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率低、事故处理响应及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等。
(2)安全生产集体奖:对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团队或部门,可以给予集体奖励,并在相关会议或活动上进行公开表彰。
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团队协作能力强、安全生产宣传及时有效等。
三、惩罚措施1. 个人惩罚:(1)记过处分:对于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轻微过失或失职行为的人员,可以给予记过处分。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规定佩戴安全装备、不按要求携带证件等。
(2)降职处理:对于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的人员,可以给予降职处分。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故意拖延事故处理、指使他人违规操作等。
(3)辞退处理:对于严重违反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或多次违规行为的人员,可以给予辞退处分。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故意实施违规操作、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等。
2. 集体惩罚:(1)通报批评:对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大部门或单位发生的违规行为,可以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整改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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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6911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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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安全生产方面,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者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处罚:1.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2.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3.发现有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而未能避免或减轻事故的;4.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5.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6.由于不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造成伤亡事故。
第三条项目部安全生产处罚规定如下:1.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施工人员,经口头警告,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对其处以50元的罚款,一天内发现该部门单位所辖工地有下列行为的10个违纪人员,对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1) 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戴安全帽者;2) 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者;3)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系了安全带没有按要求悬挂者(大面积有安全操作平台的除外);4) 高空作业未穿防滑鞋;5) 从事高空作业,上下基坑和现浇支架不走马道、爬梯者;6) 水上作业未穿救生衣者;7) 在岗位上打闹者;8) 在预制梁板、施工机械、施工车辆阴凉处睡觉者;9) 在危险品、易燃品、油库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吸烟或使用明火的(工作用火除外,但要做好严格的防火措施);10) 金属切割作业,氧气瓶与乙炔瓶,气瓶与明火不按要求保持安全距离,乙炔瓶没有直立放置的,没有防火措施的;11) 使用震捣器、电锤及其它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没有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的;12) 电焊工以纸面罩代替防护面罩,未戴防护手套作业的(点焊除外);2.施工人员酒后上岗的,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3.安排带病或疲劳过度无法上岗的施工员强制上岗的,对安排工作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4.非相关人员进入危险作业区域,现场有工区负责人、分管技术员在场而无人阻拦和劝阻者,对工区负责人、现场分管技术员分别处以50元罚款。
5.非工作需要,随意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吊、进入高空桥面作业区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6.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翻斗车及炮车等)驾驶室外严禁载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员或机械操作员处以100元罚款。
7.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工、起重指挥、电气焊工、金属焊接切割、厂内车辆驾驶(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翻斗车、平地机、汽车泵、汽车吊等)〕,必须持有效期以内的本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凡无证上岗操作者,对其处以100元罚款,并立即停止作业。
8.挖掘机、各种吊车、龙门吊等作业时,臂杆下、回转半径范围严禁人员入内。
违反上述规定对现场负责施工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发生事故的,租赁机械由机主负责经济赔偿;项目自有的机械设备,追究现场负责人和机械操作手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9.在高压线附近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因吊装而损坏用电、通信等设施的,由使用起重吊装作业的部门单位负责赔偿,同时对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施工的负责人分别外以100元罚款。
10.对有明显标志并对现场施工人员已进行了交底在挖掘土方时而损坏地下管线的,由使用方负责赔偿,同时对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施工的负责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11.使用卷扬机、电动葫芦、手拉葫芦、起重机等要正确地选择并检查钢丝绳、吊具、锁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凡使用损坏程度超过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吊具、锁具,起重钢丝绳回头固定无保险卡或经过补焊的吊钩的,对负责施工的班组长处以1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追究现场责任人责任。
12.各种车辆、机械必须由固定司机驾驶、操作。
司机、操作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应车辆和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严禁将车辆、机械交与他人(无论有无驾驶证、操作证)驾驶、操作,违反上述规定对司机或操作员处以200元罚款,对非驾驶员或操作者处以100元罚款,发生后果的由驾驶员和非驾驶员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因工作需要由项目部安排的除外。
13.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经常性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没有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及检查、维修、保养没有记录的对操作员处以100元罚款;并对机械部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14.生活区、施工区、机械设备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未按要求设置灭火器材的,对工区、施工队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15.因电器线路或电焊、金属切割作业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而导致起火的,对该班组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对违章操作者处50元罚款,并对火灾所造成损失根据情况进行赔偿。
16.项目部、各工区、站、施工队从事炊管的人员和厨师,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体验,对未能持健康证而上岗的炊管人员、厨师,发现一名,对相应部门的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17.项目部、施工队因采购物品不新鲜或采购腐烂变质等物品或因消毒措施不当而引起职工中毒事故发生的,发生一次事故,对相应部门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项目所在地区如发生传染性疾病,项目部已采取措施,并作出具体的要求,而施工队没有按要求实施,导致有人员染病的情况,项目部将追究相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18.因防暑措施不到位,发现一例中暑者对相关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19.因防护措施不到位,因发现一例因煤气中毒者对相关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20.因劳保用品不合格或发放不及时,发现因防护原因而引起的伤害,对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21.凡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标牌的,或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的,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对所属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并按价赔偿损坏的标识、标牌。
22.有下列行为的,对电工处以50元罚款(若该部门单位电工已对该部门单位负责人已提出整改意见的除外):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架(敷)设,不符合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发现一次,对架(敷)设线路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2) 对使用木质配电箱,或无配电箱直接将刀闸装在木板上的,每发现一次对使用单位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3) 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即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电;二级漏保,即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各设漏电保护器,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4) 开关箱应做到“一箱、一机、一闸、一漏”,有门、有锁和防雨、防尘,严禁“一闸多接”,违者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100元罚款;严禁用其它导体代替熔断丝,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500元罚款;配电箱内有多路配电(指2路以上)无标记注明的,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50元罚款;闸刀破损、闸具不符合要求的,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50元罚款;移动照明灯具用铁杆支架无绝缘保护的,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50元罚款。
5) 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的,违者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100元罚款。
2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集中各班组、现场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班组长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必须有交底和被交底方的签名记录,没有交底或交底无记录的对班组长处以50元罚款,对工区主任处以100元罚款。
24.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格的施工人员,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25.未经过领导同意,擅自向河道、池塘排放泥浆,违反上述规定对实施排放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还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6.对存在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的,对其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对拒不整改的部门单位处以300~500元罚款,并停工整顿。
27.屡次违反某一条款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下一次的处罚以上一次罚款的双倍数计罚。
28.现场受到业主批评或罚款的,对经理部信誉造成重大损害的,项目部应对责任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29.对安全工作不负责任,违反上述多项规定的部门负责人将处以100~300元的合并处罚。
第四条项目每年在总结、评比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必要的表彰与奖励;第五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条件一、先进单位1.严格执行了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上级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有显著成绩和值得全公司推广的先进经验的;2.领导重视、将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环保工作,并把安全工作、环保工作纳入单位经营考核内容;3.组织健全,按规定配备了专、兼职安全人员,设立了安全机构,有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并贯彻实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活动,落实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4.在完成项目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情况下,积极采取了预防伤亡事故的有效措施,无因工伤亡事故发生。
二、先进个人1.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积极主动,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中无“三违”行为,无事故和隐患责任;2.热爱本职工作,并对预防和避免因工伤亡事故有突出贡献;3.在安全技术、管理方面及环境保护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履行或者重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4.在预防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突出贡献。
第六条批准权限及奖励办法一、凡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项目向公司报送材料,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提出意见,呈公司安委会批准;二、凡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并通报表彰及发给适当奖金予以奖励,奖金数额由筹建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