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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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案例分析

行政法案例分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1. 1996年国企职工张某因奖金分配事宜与厂长发生争执,严重妨碍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县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依据《省政府关于保障国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的规定》,对张某处2年劳动教养。

张某不服,张某认为依据行政法规,张某作为国企职工不在可实行劳动教养的对象范围以内,县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自己的行政处罚无法律依据。

县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认为《省政府关于保障国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的规定》就是自己行政处罚行为的法律依据,而且省政府有权制定规章,该规章第5条规定对妨碍国企厂长依法行使职权的国企职工可处3年以下劳动教养。

问:(1)县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张某处2年劳动教养的行政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为什么?(2)张某与县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主张何为正确,为什么?(3)如本案诉至法院,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答;(1)县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张某处2年劳动教养的行政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其是针对特定人张某作出的。

3分(2) 张某与县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主张,张某的主张正确,因为省政府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立法,且不能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省政府的规章超越了省政府的立法权限,因而其超越的部分是无效的。

3分(3) 如本案诉至法院,法院应撤消劳动教养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因为依据行政诉讼法,缺乏法律依据的具体行政行为应撤消。

3分;综合分1分2.张某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自家的院子里盖了一间两层小楼,扬州市城管局于2004年1月10日向其下达了限期拆除的通知,并罚款2000元。

张某不服,以扬州市城管局无法定职权为由诉至法院,2004年5月10日,法院以市城管局无法定职权为由撤销了市城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

市城管局不服,认为自己虽无对违章建筑的执法权,但得到了具有法定职权的市规划局的委托,于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问:(1)限期拆除与罚款2000元的性质是什么?(2)受理本例行政案件的法院应是哪个法院?(3)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答:(1)限期拆除属于行政命令;罚款2000元属于行政处罚。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论述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论述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论述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论述题1.论述行政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答: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违法或者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其构成要件包括:(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者行政不当;(3)行政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4)承担行政责任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

2.论述行政诉讼第三人。

答: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包括:(1)与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2)相对于原告、被告而言,是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在诉讼期间参加诉讼;(4)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诉讼方式是可以由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法律地位与原告、被告类似。

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

但是因第三人有类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与类似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因此,他们各自的法律地位均独立但却不相同。

3.论述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

答: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非强制的手段,取得行政相对方的同意和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行政指导的特征:(1)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2)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3)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4)行政指导一般适用于有较大幅度弹性的管理领域;(5)行政指导适用法律优先的原则;(6)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为。

4.论述行政许可的作用。

答:(1)行政许可是国家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有助于从直接命令式的行政手段过渡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一、简答题1.简述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答:(1)提出申请的权利;(2分)(2)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2分)(3)听证的权利;(2分)(4)了解情况的权利;(1分)(5)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

(1分)2.简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重要活动之一,其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法性原则,包括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均要合法。

(2分)(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分)(3)便民原则。

(1分)(4)救济原则。

(1分)(5)信赖保护原则。

(1分)(6)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

(1分)(7)监督原则。

(1分)3.简述可以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的种类。

答:(1)国务院;(2分)(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1分)(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1分)(4)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分)(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1分)(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1分)(7)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1分)4. 简述行政行为的内容。

答:(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3分)(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3分)(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2分)5.简述行政法的作用。

答:(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3分)(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分)(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分)6.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答:(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2分)(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

(2分)(3)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2分)(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2分)7.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答:(1)从属法律性。

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从而必须从属于法律。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案例分析题(一)惠州市辖下龙门县化工厂未经批准擅自向本县一河流内设置排污口,排放大量工业废水,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县环保局责令化工厂迅速纠正违法行为,并报经市环保局批准,对该化工厂处以9万元的罚款;县化工厂认为,省政府颁布的《防治水污染条例》规定:“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的罚款以不超过1万元为限;超过1万元的,应当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而县环保局却对化工厂处以9万元的处罚,明显违法,欲申请行政复议。

问题:龙门县化工厂可以向哪些机关申请复议?1。

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是龙门县人民政府或县环保局的上一级部门机关即惠州市环保局;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选择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别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二)A县发生旱灾,从外地运到一批救灾物资,该县B乡民政所委托各村发放救灾物资,C村在发放救灾物资时把李某遗漏,李某不服想提起行政诉讼.问题:李某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1。

李某应以乡政府为被告,因乡政府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实际实施者,C村只是被委托的组织;2。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三)青年朱某在街上行走时,被警察王某截住带至公安派出所,原因系王某随行的卖淫女田某指认朱某为嫖客;其间该警察多次殴打朱某,致使其被迫承认自己有嫖娼行为;警察王某及该派出所未作任何调查取证;遂将朱某行政拘留;后在有关督促、调查下,证明朱某确系无辜。

1。

警察王某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行政程序?答:是;因其对朱某进行非法殴打,且在未作任何取证的情况下,将朱某行政拘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哪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其直接法律依据是什么?答: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3。

朱某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答:朱某可以提出行政赔偿要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四)在2003年10月15日,A县政府根据《发展A县经济的实施规划》,以红头文件形式作出了一项《关于对A县几家工业企业进行调整的措施》的决定,其中决定将属于集体所有制的A县机床附件厂与属于国有企业的A县机械厂合并为A县机械总厂;A 县机床附件厂不服县政府的这一决定,认为合并决定实现未征得他们的同意,侵犯了企业的自营自主权,遂向A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 县政府有关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告诉县法院,这一合并决定是为了改革和发展A县经济、解决县机械厂的经济困难作出的,县机床附件厂应当顾全大局,服从县政府的决定,同时,县政府要求县法院应与县政府态度一致,维持县政府的改革措施,对县机床附件厂的起诉不予以受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A. 行政关系B. 民事关系C. 刑事关系D. 经济关系答案:A2. 下列哪一项不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A. 合法性原则B. 合理性原则C. 公平原则D. 保密原则答案:D3.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是()。

A.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B. 规范行政行为C.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D. 以上都是答案:D4.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

A. 公民B. 法人C. 行政机关D. 其他组织答案:C5. 行政诉讼的提起时间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日内。

A. 30B. 60C. 90D. 180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包括()。

A.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B. 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C. 行政主体内部的关系D. 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答案:ABC2.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

A. 原告B. 被告C. 第三人D. 证人答案:ABC3.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

A.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B.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C. 对行政不作为不服的D. 对行政裁决不服的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仅限于行政关系。

()答案:正确2.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提起时间不受限制。

()答案:错误3. 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

()答案:正确4.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提起时间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30日内。

()答案:错误5.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提起时间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90日内。

()答案:错误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1.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诚信原则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案例分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6分析(行政主体)案例分析一:畜牧局行政处罚案(0707)2003年9月6日,农民甲某趁夜晚无人之机,在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屠宰了一头病死猪准备出卖.该市畜牧局得知后,遂决定立案查处.同年8月27日,畜牧局以食品经营处负责人乙某为甲某提供屠宰场所为由,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

乙某不服,便将畜牧局告上了法庭.2004年5月11日,B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的经营性质是非法人的国有经营单位,属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原告资格中的其他组织,而乙某只是该经营处的负责人,因此,被告不能直接对原告本人进行处罚,而应该对该组织进行处罚.故法院作出了因为该市畜牧局作出的处罚主体错误,予以撤消的判决.问题:1.本案中市畜牧局是否能够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为什么?2.本案中市畜牧局应以谁为处罚对象?为什么?答案:1.本案中市畜牧局是行政处罚的主体。

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8分)2.市畜牧局应当以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为行政处罚对象,不能直接对乙某本人进行处罚。

(7分)※※市畜牧局可以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

案例分析二:本案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谁?(10分。

问题中的选择题为不定项选择.正确答案为至少一个以上) (0901本)2007年3月,深圳市民樵某向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驾驶执照被拒。

被拒原因是樵某没有提交驾校培训记录,车辆管理所的依据是2006年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6]376号),该文件规定:“自2006年11月15日起,除部队驾驶证或者境外驾驶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外,其他初次申请驾驶证或者增加准驾车型的,必须持驾校出具的《驾驶培训记录》方可预约考试。

行政法案例

行政法案例

利与韩某打架行为不是在行使职权时发生的,而是在交纳罚款后发生的个人打架行为为由,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1)原告提起诉讼,有没有超过法定期限,法院是否受理?(2)被告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3)该案能不能向被告方收取诉讼费用?[正确答案](1)没有超过法定期限,法院应予受理。

本案97年9月4日,原告提出赔偿申请,10月23日,被告作出了驳回原告赔偿申请的决定,而原告却于98年2月23日起诉,是否诉讼时效已届满?本案中被告虽作出不予赔偿决定,但该决定没有告知诉讼时效及起诉期限,据此原告提起诉讼,并没有超过法定期限,诉讼时效并未届满。

法院应予受理。

(2)原告受伤起因于被告工作人员查出原告商店有问题而决定对其罚款,罚款是被告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争吵是基于罚款行为而引起的,属于被告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行为,而打架则是原告与韩某因被告韩某违法行使职权发生矛盾的高潮,也属于与被告工作人员行政职权有关的行为,故此,从本案一系例行为看,原告身体受伤与被告工作人员行使其对原告罚款的行政职权有关,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被告对原告作出的罚款150元的具体行政行为已被被告确认为违反法定程序而自行撤销,故该具体行政行为为违法行为,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

(3)该案不应该收取诉讼费用,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行政赔偿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用的答复(法函[1995]12号)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赔偿案件,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用,故此法院不应该向被告收取诉讼费用。

兰亭序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

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

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

(完整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完整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完整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完整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案例分析题 1.案情介绍:王某与赵某是某乡的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向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到医院后经诊断认定为软组织损伤,未造成严重后果。

乡派出所对此事调查后对王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王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

市公安局以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为由不予受理。

此后,由于过了法定复议期限,王某不能再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

王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1)王某委托其兄长提起行政复议是否有效,市公安局应否受理? (2)王某未经复议而直接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3)王某能否直接对乡派出所提起诉讼?理由是什么?答:(1)市公安局应该受理。

(2分)《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3分)(2)法院应该受理。

(2分)本案属于治安行政案件。

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案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案件。

故,王某未经复议直接起诉,法院应该受理。

(3分)(3)王某可以直接提出诉讼。

(2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依据这一授权,在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事项上法律赋予公安派出所以行政主体的资格,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3分)2.案情介绍:张某与王某于2002年结婚,婚后没有生孩子。

2004年春节过后,夫妻俩决定生育,于是到所在辖区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办理了准生证。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

1998年6月1日,居住甲市市北区的朱某与杨某酒后打架,致使杨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市北区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项规定,以朱某殴打他人为由,于同年6月3日给予朱某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杨某认为处罚太轻,遂于同年6月7日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于6月10日作出复议裁决,该裁决认定的事实与市北公安局行政处罚裁决中认定的事实相同,但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章第4项的规定,以朱某进行流氓活动为由,维持了原处罚裁决结果,朱某对裁决复议不服,于同年6月14日,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向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市中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市中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市公安局向市中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自己在复议裁决中谁挂了市北区公安局分局的行政处罚裁决,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本案被告应是市北区公安分局,市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案件应由市北区人民法院管辖。

问题1、市公安局的复议裁决是否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2、被告应是哪一行政机关?3、本案中朱某可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针对市公安局的异议,市中区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5、该市中区法院将本案移送到市北区法院管辖,市北区法院应如何处理?参考答案:1.市公安局的复议裁决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因为市公安局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2.被告应是市公安局。

因为市公安局的复议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珍藏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珍藏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珍藏版)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问题:(1)本案中,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是(C)。

答:C.越权(2)本案中,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是(AC)。

答:A.镇政府C.李某(3)本案中,闵楼村村委会是不是行政主体?(B)答:B.不是(4)本案中,镇政府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答:镇政府行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规定,镇政府并不当然享有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权力,只是对村委会成员的选举活动具有指导、支持与帮助作用。

本案中镇政府直接免去李某村委会主任的职务,超越了法律赋予自己的行政职权,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而是违法的。

行政合法性原则认为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镇政府行为因为越权而归于无效。

[案情介绍]2005年8月,张某当选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3个月后,其被所在镇党委、镇政府免去职务。

张某不服,诉至法院。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问题:(1)你认为对本案中涉及到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越权?答:是越权(2)本案中,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是谁?答:是镇政府(3)本案中,某村村民委员会是不是行政主体?答:村委会不是行政主体(4)本案中,镇政府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答:镇政府行为是违法的,无效的。

最近五年十次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库

最近五年十次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库

最近五年十次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库说明:试卷号:2110课程代码:01712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专科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2018年1月试题及答案六、案例分析题29.案情介绍:张某是个体工商户,经营一个小食品店,两年来一直未向税务机关交足税款。

此事被乡政府在一次对市场经营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时发现。

乡政府以自己的名义给张某下达两次补交税款1100元的通知,张某均未按通知补税。

2012年5月24日乡政府扣押了张某的一台电冰箱和部分食品,当时未办理任何手续。

张某对此不服,在同年7月2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问题:(1)乡政府下达补交税款通知的行为合法吗?为什么?(2)县人民法院对乡政府的行为应当如何判决?(3)对张某不按规定纳税的违法行为,县人民法院应当怎样处理?参考答案:(1)不合法。

乡政府下达补交税款通知的行为属于超越职权。

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超出了法律法规赋予其职权的范围。

超越职权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违反行政机关的分工职责;(2)超越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地域范围;(3)行政机关超过了一定的时间行使权力;(4)行政机关超越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进行管理。

本案属于违反行政机关的分工职责。

(2)县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乡政府的行政行为,将扣押张某的财产返还。

本案中张某在纳税上的违法行为,应当由税务机关而非乡政府处理。

此外,乡政府作出扣押行为的程序也违法。

因此,县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乡政府的行政行为。

(3)对张某不按规定纳税的违法行为,县人民法院可以将其移送给对此案有管辖权的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2017年7月试题及答案六、案例分析题29.案情介绍:A县卫生局与B县公安局一起到黑龙江省购买木材。

木材运回后,暂时存放在A县卫生局院内。

后该卫生局未与B县公安局商量,擅自将属于B县公安局的47立方米木材变卖。

人大网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综合练习——案例分析

人大网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综合练习——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58095】甲在信用社未贷到款而疑心是本单位的乙搞鬼,遂即把乙殴打致伤。

某市区公安分局对甲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并决定由甲赔偿乙的实际损失。

甲不服,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

上一级主管机关认为此案系因信贷引起的纠纷,不属治安管理处罚,遂撤销了分局的上述两项决定。

乙对此复议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1)试析本案中的行政复议参加人和复议机关。

复议参加人:申请人为甲,被申请人为区公安分局,第三人为乙。

复议机关为上一级主管机关。

(2)行政诉讼参加人和管辖法院:诉讼参加人:原告为乙,被告为上一级主管机关(即复议机关),第三人为甲。

管辖法院为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58097】1 990年5月,公民李某经批准从事个体修理业。

后经城关镇有关领导同意,在大众巷北侧搭一临时棚房。

1 995年6月,李未经审批,擅自将坐落在城关镇规划”经线”内的临时棚房改造成水泥楼房。

施工时,城管所多次劝阻无效,遂于同年6月1 5日向李某发出限期拆除通知,李未执行。

1996年5月2 日,城管所再次发出限期拆除通知,李仍未执行。

同年5月20日李为此到市里上访,当天下午城管所组织人员强行将李的屋顶拆除,当时未通知李到场。

次日降雨,屋内部分物品被雨淋而受损。

6月1 日,李回家见状未采取保护措施,一直到6 月15日才开门清理。

6月18日李遇车祸身亡。

后其子以城管所责令其父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通知无法律效力为由,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因拆除屋顶而造成的损失。

|试析:](1)李之子可以成为赔偿请求人吗?《国家赔偿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本案中李的房屋被强行拆除,作为受害人,其子有权在其死亡之后提岀赔偿请求。

(2)城管所应对李某的损失负行政赔偿责任。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和行政法理论,该案中城管所在李拒不执行其处罚决定时,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案例(含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案例(含答案)

确定1?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

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

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

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2)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李某系从事饮食业的个体工商户,出售自制的蛋糕,李某蛋糕未经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这一行为被某工商所查获。

根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应予以警告、没收违禁区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在工商所查获前李某出售蛋糕共获利590元。

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工商所没收了李某尚未出售的蛋糕,没收其违法所得590元,并且工商所认为李某曾因伤害罪而被判刑3年,一年前刚出狱,因此要重罚,又处以李某1500元的罚款。

[问题]工商所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适当?是否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正确答案]工商所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合法的,但不合理,违背了行政合理性的原则。

主要表现在对李某的罚款行为上。

本案中,根据法定的罚款幅度的规定,工商所对李某处以1500元的罚款属于法定的幅度内,其行为没有超越法律,不与法律相抵触,是合法的。

但工商所在法定幅度内的**裁量权行使的不恰当,对李某进行1500元的罚款,除以其违法事实情节等为依据外,于一种不正当的考虑而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违背了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属不合理的行为。

确定3问题:户籍所在地为A区的张某和于某在C区共同侵害了第三人,手段(2)李某就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是谁??????可供李某选择的法定赔偿程序有哪些??(3)李某能否针对问题1、2所述两项损害一并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为什么????(4)对羁押造成的精神损害,李某可以提出哪些赔偿要求??(5)李某能否就受羁押期间服装厂遭受的损失向应赔偿义务机关提出金钱赔偿要求?为什么??(6)西城区工商局作出吊销营业执照之前,应当依法告知企业享有何种权利???? 对于人身自由受限制的损失,李某能够最迟在何时提出国家赔偿请求??????答案:?(1)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024年10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0220)自考真题

2024年10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0220)自考真题

2024年10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考真题课程代码:0022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下列属于行政主体的是A.公务员B.省教育厅法规处C.省人民政府D.省人民检察院2.行政确认是一种A.依职权行政行为B.依申请行政行为C.非要式行政行为D.自由裁量行政行为3.下列属于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是A.行政许可B.行政给付C.行政奖励D.行政征收4.下列属于行政奖励形式的是A.特定人员离退休金B.抚恤金C.记功D.社会救济、福利金5.下列关于行政裁决的表述,正确的是A.行政裁决的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所有民事争议B.行政裁决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C.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D.行政裁决并非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的过程6.下列属于行政违法特征的是A.行政违法主体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B.行政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C.行政违法是构成犯罪的行为D.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7.下列属于相对人参与原则保障制度的是A.合议制度B.表明身份制度C.时效制度D.简易程序制度8.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行政违法可以分为A.行政主体的违法和行政相对人的违法B.作为行政违法和不作为行政违法C.内部行政违法和外部行政违法D.实质性行政违法和形式性行政违法9.下列关于行政指导的表述,正确的是A.行政指导不具有强制力B.行政指导属于消极行政范畴C.行政指导是直接发生法律后果的行为D.行政指导是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行为10.下列关于行政责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行政责任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B.行政责任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C.行政责任是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D.行政责任的前提条件仅仅是不当行政11.下列需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是A.某交警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B.公务员张某欠李某借款不还C.某警察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造成嫌疑人身份受伤D.公务员朱某为购私房伪造文件骗取银行贷款12.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表述,正确的是A.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停止执行B.行政机关可以主动提起行政复议C.行政复议是司法机关处理行政争议的行为D.行政复议遵循二级复议原则13.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行政行为超越职权应作出A.维持决定B.变更决定C.撤销决定D.履行决定14.《国家赔偿法》规定,造成公民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A.10倍B.15倍C.20倍D.30倍15.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行政主体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B.行政诉讼审理腐朽是人民法院C.行政诉讼审查对象是行政行为D.行政诉讼适用调解原则16.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公务员肖某不服单位对其行政处分B.王某不服公安机关对其刑事拘留C.赵某不服市政府颁布的《关于禁止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D.个体户杨某不服某县市场监管局对其罚款17.16岁的陈某不服某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是A.陈某的父母B.陈某就读学校C.陈某本人D.陈某所在地居民委员会18.某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是A.某行政机关内设机构B.某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C.某行政机关D.作出行政行为的公务员19.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表述,正确的是A.视听资料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证据B.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则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C.一般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D.被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补充证据20.下列关于涉外行政诉讼的表述,正确的是A.涉外行政诉讼原告是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B.涉外行政诉讼遵守对等原则C.涉外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在我国境外D.涉外行政诉讼依据国际法裁决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经典案例(1)2004年10月20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市场科的工作人员张某、王某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征收科的工作人员李某、赵某联合对某农贸市场进行执法大检查。

李某、赵某发现E公司自2004年7月至2004年9月,偷漏税款达5000元,当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E公司补缴税款5000元。

随后,张某、王某发现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当场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要求张某、王某举行听证,张某、王某告知钱某现在局里正在对办公楼进行翻新,没有地方举行听证,且E 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举行听证还是这个结果,拒绝举行听证。

E公司不服,遂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1)李某、赵某和张某、王某当场对E公司作出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2分)(2)张某、王某拒绝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的听证请求是否合法?为什么?(3分)(3)张某、王某对E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是否违反《行政处罚法》关于“一事不再罚”的规定?为什么?(3分)(4)E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均不服,是否可以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2分)案例(2)2005年3月10日,某直辖市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津律师事务所”。

2005年5月16日,甲、乙、丙三人向该市司法局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资金证明等有关申请材料。

市司法局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李某见甲满头白发,特别提醒三人,根据该市政府规章的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起人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0岁。

甲告知李某,他们三人的年龄均不到60岁。

于是,李某将一份市司法局专门设计的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格式文本交给三人填写。

三人填写完毕后,交给李某。

李某当即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书面的受理凭证。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行政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A. 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B. 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和活动C. 规定司法机关的运作D. 规定立法机关的立法程序答案:B2. 下列哪一项不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A. 合法性原则B. 公平性原则C. 效率性原则D. 随意性原则答案:D3. 行政诉讼法是指:A. 规定行政机关如何制定规章的法律B. 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发生行政争议时的诉讼程序的法律C. 规定行政复议程序的法律D. 规定行政监察机关职责的法律答案:B4.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是:A. 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B. 行政诉讼是行政复议的前置程序C. 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D.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可以同时进行答案:A5. 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遵循的原则是:A. 依法行政B. 以人为本C. 公平正义D. 保障国家安全答案:A二、填空题1. 行政法是调整________和________之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答案: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 行政诉讼的主体包括________和________。

答案:原告;被告3.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循________原则,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答案:合法性4.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具有________效力。

答案:法律5.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保障________和________的统一。

答案:法律的正确实施;社会公共利益三、简答题1. 简述行政法的作用。

答案:行政法主要调整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2. 阐述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公正原则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保持中立,确保裁判的公正;效率原则要求行政诉讼程序简便快捷,提高办案效率;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要求法院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何项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A.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B.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C.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D.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2.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总称为( )A.行政法律B.行政法规C.行政规章D.行政措施3. 某市工商局把没收的假药卖给当地某医院,该医院出售这批假药时被市卫生局发现,经查实对市工商局以及医院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本案中的行政主体是()。

A.即行政法律关系主体B.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C.市人民政府D.市卫生局4.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机关的是 ( )A.市消费者协会B.街道办事处C.北京市税务局D.乡人民政府5. 行政指导的主体是 ( )A.行政主体B.国家机关B.国家司法机关 D.行政机关及相对方6. 要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作为行政规章发布施行的规章的制定机关为( )A.国务院直属机构B.国务院各部委C.省人民政府D.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7. 王某生产假酒进行销售,使多人喝其酒后中毒,对身体造成严重危害。

受害人亲属向当地县工商局举报,县工商局恰巧拿来调查处理,调查结果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对此,县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A.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B.不予处理,但应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C.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然后移送司法机关D.不予受理。

告知村民向公安机关报案8.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 )A.三日内提出B.五日内提出C.七日内提出D.十日内提出9. 行政违法是指( )A.行政主体违法和行政相对方违法B.行政机关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C.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违反行政法的行为D.行政相对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并适用相应处罚措施的行为10. 若发现已生效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则()。

A.原行政机关无权废止B.只有权利机关有权撤销C.原行政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D.相对方有权变更11. 下列基本制度中主要目的在于保障行政公正原则的是( )A.回避制度B.表明身份制度C.时效制度D.简易程序制度12.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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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案例分析题:案例12006年4月,上海淮海路上有一位违法闯红灯的海归女硕士,在警察劝阻并依法处理时,该女士对警察大打出手。

最终,警察对该女士实施了治安拘留。

经电视台曝光后引起众说纷纭,同情该女士的有,为交警叫好的也有。

很多人说警察应该执法必严,但也有很多人说应该尊重人权。

问题:(1)本案中的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是谁?(2)警察行使的是哪一种行政职权?(3)警察的处理是否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为什么?(4)女硕士如何寻求权利救济案例22005年11月14日,“月球大使馆”首席执行官李捷将北京市工商局告上了法庭。

他请求法院撤销工商局作出的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并返还其营业执照、公章、经营款以及月球土地所有权证书等财产。

月球大使馆(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诉称,自己是经工商登记注册成立的合法公司,经美国月球大使馆公司授权,为其在中国代理外层空间地区销售业务,主要是出售月球土地。

2005年10月28日,市工商局以其涉嫌投机倒把为由,扣留了月球大使馆的营业执照等,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李捷认为,自己出售的物品没有违反中国的法律规定。

虽然《月球协定》明确禁止任何个人对地外空间中不动产的所有权,并认定太空资源是“人类共同的遗产”,但中国并没有加入这个协定。

他说在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对出售月球土地作出过限制性规定,也未出台过“月亮法”或“月亮管理条例”等,出售月球土地并没有违反我国法律。

李捷还认为,自己销售的标的物不属于国家特许经营商品,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和专控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因此不应受到特别限制。

李捷认为工商所称存在“涉嫌投机倒把”的违法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问题:(1)本案中原被告是谁?为什么?(2)法院审查的对象是什么?(3)谈谈你对本案看法。

案例32004年初,山东省枣庄农民宋某通过承包方式取得2.5亩农田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但他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而是经村委同意建了六间平房开饭店,并将剩余的土地圈成了停车场。

工程尚未完工便被枣庄市薛城区某镇政府发现,镇政府经调查确认宋某所建房屋系违章建筑,于2004年3月15日送达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告知书,3月20日,镇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宋某建造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并决定罚款5000元。

宋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镇政府越权行使处罚权为由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罚决定。

争议问题:1、宋某行为是否违法?2、镇政府处罚是否合法?3、镇政府行为是否为行政行为?4、镇政府行为为什么被撤销?案例4某电子公司违法经营,某区工商局决定由工作人员王阿根、钱三毛负责调查处理,王阿根和钱三毛在调查取证确定其违法事实后,预备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业的处罚,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工商局告知该公司有权要求听证,3日后该公司未提出听政要求,工商局于5日后通知该公司参加听证会,该公司参加了听证会。

会上,公司代表提出本案涉及商业秘密,要求不公开进行,主持人王阿根不予理睬。

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王阿根当场作出了责令停业3个月的处罚,并向电子公司收取了50元的听证费用。

问题:试分析工商局的行为有哪些违法之处?案例5青岛市王某驾驶货轮在我国内海航运时,被南京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

南京市海关队该货轮作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产品,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照海关法,对王某罚款2万元,拘留10天,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

王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

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除没收走私物品予以维持外,罚款改为5万元,并决定对王某处以15日的拘留。

问题:⑴王某仍然不服。

王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⑵如果王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⑶王某可以不经过复议直接起诉么?为什么?⑷王某如果不经过复议直接起诉,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案例6张飞系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309国道某省某地区路段设立的交通检查站时,交通站执勤人员王羽(身着交通警察制服,佩戴执勤袖章)向张飞走过来,递给了张飞一张处罚决定书,并对张飞说:“交20块钱,再走。

”张飞接过处罚书,见上面印着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20元。

决定书印着某省某地区交通大队的印章。

张飞问王羽:“为什么罚我?”王羽说:“你超载。

”张飞辩称:“我只拉半车煤,怎么就超载?”王羽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罗嗦什么?”张飞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

”王羽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交20元。

”问题:本案中,行政处罚行为哪些地方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案例71998年初,某省A市东方药材商场等八家医药经营企业购进一批标明是B市W中药厂生产的“清风”牌六神丸进行批发和零售。

B市W中药厂经检验发现其中主要药物成分与本厂产品不同,投诉到A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A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投诉情况属实,遂以侵犯W中药厂“清风”牌六神丸商标专用权为由,没收了东方药材商场等八家企业的销售利润,并责令退货、对其作出数量不等的罚款。

上述企业不服,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维持了原决定。

八家企业又联名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处以罚款。

”问题:1)本案中,A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为什么?2)在行政复议中,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的对象是什么?复议被申请人是谁?3)在行政诉讼中,原被告是谁?法院审查对象是什么?2000年7月1日,A县某派出所处罚赌博案件时,未作详细调查,误以为旁观者任某也参与赌博,便于7月3日作出给予任某50元的处罚决定。

任某于同日向派出所交了罚款后,听说观看赌博并不违法,遂于同年9月1日提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将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给该派出所。

该派出所于9月15日提出任某曾参与赌博的证据(并非7月1日)及相关材料。

问题:⑴复议机关是谁?为什么?⑵从时效方面看,复议机关是否应该受理该案?⑶复议机关应当如何作出什么决定?为什么?案例91994年9月,田勇考入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

1996年2月29日,田勇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

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勇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勇的考试。

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学校"第068号通知”第三条第五项关于“夹带者,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行为者”的规定,认定田勇的行为是考试作弊。

根据第一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勇按退学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

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勇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勇办理退学手续。

田勇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

1996年3月,原告田勇的学生证丢失,未进行1995至1996学年第二学期的注册。

同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勇补办了学生证。

其后,北京科技大学每学年均收取田勇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勇进行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还安排田勇参加了大学生毕业实习设计,并由论文指导教师领取了学校发放的毕业设计结业费。

田勇还以该校大学生的名义参加考试,先后取得了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BASIC 语言成绩合格证书。

田勇在该校学习的四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了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九名。

然而1998年田勇在临近毕业时,被告知不具备学籍,学校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和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学生和学校双方引起争议。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十五条又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问题:(1) 案中北京科技大学是不是合适的行政主体?为什么?(2) 田勇如何寻求对自己合法权利的救济?(3) 你认为应当如何处理田勇和北京科技大学之间的争议?(4)谈谈你对本案看法。

南海省新州市(地级市)兰州区为解决本区自来水公司取水段湖区居民就业问题,经本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本区卫生局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成立兰州水上美食街有限公司。

由于水上美食街未采取有效环保措施,对湖水造成严重污染。

该区环保局以美食街未办理环保许可、违反该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生活用水上游水质保护的若干规定》为由责令该水上美食街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

兰州水上美食街有限公司不服环保局处罚决定。

问题:(1)兰州水上美食街有限公司能否申请行政复议?为什么?(2)如何认定本案中可能涉及的各主体在行政复议中的法律地位?(3)在行政复议期间水上美食街有限公司可否继续营业?为什么?(4)复议机关应如何处理该案?(5)如果该公司对复议结果不服,有另外的行政救济途径吗?是什么?案例分析:(一)2006年4月,上海淮海路上有一位违法闯红灯的海归女硕士,在警察劝阻并依法处理时,该女士对警察大打出手,最后该女士被治安拘留10天。

经电视台曝光后引起众说纷纭,同情该女士的有,为交警叫好的也有。

很多人说警察应该执法必严,但也有很多人说应该尊重人权。

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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