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教师工作量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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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教职工工作量计算方案

(试行)

一、专任教师

根据学科特点,教师担任班级的数量不同,备课、上课、课后辅导和作业批改的情况不一样,以系数体现工作量

语文、数学:系数为1.2。

其余学科:系数为1。(英语3-6年级:系数为1.1)

国学:每天10分钟(每周50分钟),一周计1.2课时。

朝会:每天10分钟(每周40分钟),一周计1课。

二、行政

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实际所上课时(最高不超过8节)

三、工勤人员

1.完全没有承担教学任务:

(1)从事两项任务的工勤教师,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的80%计算;

(2)从事两项以上任务的工勤教师,每增加一项工作,课时增加5%,即80%+5%计算;

2.承担了教学任务:

(1)每周上1-2节课: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的90%计算;

(2)每周上3节: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的95%计算;

(3)每周上4节: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计算;

(4)每周上4节以上: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实际所上课时-4节计算;

(5)一线学科教师兼任后勤办公室工作:按实际所上课时+后勤人员平均课时的二分之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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