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17382 转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公路工程机制砂水泥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交基[2008]145号【发布部门】广东省交通厅【发布日期】2008.02.06【实施日期】2008.03.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失效]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交基〔2008〕145号)为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快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经省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在试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厅。
为使各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并贯彻执行《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我厅拟于今年上半年适当时候举办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班,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八年二月六日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快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施工、监理企业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关于印发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68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企业均可申请信用评价,其信用评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信用评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1.制定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2.指导、监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3.组织对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在建项目从业的二级以上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和乙级以上及专项资质的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4.发布信用评价结果等信息。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粤交基[2010]173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
正文: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
(粤交基〔2010〕1733号)
2010年9月,我厅发布了《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粤交基函〔2010〕1915号),主要适用于公路新建(包括改、扩建工程)项目。
随着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日趋增多,为使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明确人工单价计价依据,现就《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和预算定额的通知》(粤交基〔2009〕1350号)中有关人工工日单价问题明确如下:自2010年9月6日起,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按照粤交基函〔2010〕1915号发布的公路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执行。
9月6日之前已编制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已批准(或审查)和完成招标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仍按粤交基函〔2009〕1350号文的规定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结束——。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对广东省公路工程三级清单文件和工程造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对广东省公路工程三级清单文件和工程造价标准化管理指南进行宣贯培训的通知【法规类别】公路运输【发文字号】粤交办字[2011]53号【发布部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日期】2011.05.31【实施日期】2011.05.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对广东省公路工程三级清单文件和工程造价标准化管理指南进行宣贯培训的通知(粤交办字〔2011〕53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公路局、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建设单位:为规范我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贯彻落实《广东省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的补充规定》和《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工程造价标准化管理),经研究,决定委托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具体组织对广东省公路工程三级清单文件和造价标准化管理指南进行宣贯培训。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主要内容(一)《广东省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的补充规定》和公路工程三级清单标准及修订情况。
(二)《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工程造价标准化管理)及案例。
二、培训对象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公路局、造价站,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业主,已通车未完成竣工决算及在建的其他项目业主,在建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造价管理的分管领导和具体从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采取分期分批方式进行,培训地点初定广州、惠州、云浮、韶关等四市。
培训时间在6~7月,每期会期两天。
请参加培训人员按照就近原则参加培训。
具体事项由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另行通知。
四、其他。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广东省标准《预拌混凝土用机制砂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广东省标准《预拌混凝土用机制砂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
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1.06.28
•【字号】粤建科商〔2021〕105号
•【施行日期】2021.06.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广东省标准《预拌混凝土用机制砂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各相关单位:经我厅立项,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的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预拌混凝土用机制砂应用技术规程》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
请从广东建设信息网(政务版网址:http://)下载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组织研究和提出修改意见,于2021年8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厅科技信息处。
附件:1.广东省标准《预拌混凝土用机制砂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标准《预拌混凝土用机制砂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江泽涛、方名聪,联系电话:************,邮箱:**************.cn)。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在混凝土结构工程中严禁使用未经处理海砂的紧急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在混凝土结构工程中严禁使用未经处理海砂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5.04•【字号】粤建管函[2008]137号•【施行日期】2008.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在混凝土结构工程中严禁使用未经处理海砂的紧急通知(粤建管函[2008]137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最近,新闻媒体报道我省某沿海市一些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采用未经处理的海砂作为混凝土骨料,造成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直接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各地务必予以高度重视。
为此,我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市尤其是沿海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充分认识使用未经处理的海砂作为混凝土骨料的严重危害性,认真贯彻执行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严格建筑用海砂管理意见的通知》(粤建管字[2004]146号),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把建筑用砂纳入日常监督工作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严禁使用未经处理的海砂作为混凝土骨料。
发现有将未经处理的海砂作为混凝土骨料行为的,要责令改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二、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和混凝土搅拌站要严格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等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建筑用砂的采购、检验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建筑用砂符合质量要求。
监理单位要加强现场建筑用砂的质量监控,要按进场的批次和规定的抽样方法对建筑用砂进行见证送检,做到“先检验,后使用”,确保在建工程建筑用砂符合质量要求。
三、施工企业与混凝土搅拌站签订混凝土采购合同时,应明确混凝土氯离子含量的质量要求,混凝土搅拌站向施工企业提供的混凝土质量证明书应附混凝土氯离子含量检验合格证明,施工企业的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应包含混凝土氯离子含量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交通工程设施分会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交通工程设施分会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
程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交通工程设施分会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是该协会制定的关于砂混凝土在交通工程中应用的技术规范。
该规程主要包括砂混凝土的材料要求、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该规程的一些主要内容:
1. 砂混凝土的材料要求:规定了砂、水泥、骨料等材料的选用标准,包括砂的粒径、骨料的种类和粒径分布、水泥的标号等要求。
2. 砂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根据工程需要和材料特性,制定合理的配合比设计,包括水灰比、骨料配比等。
3. 施工工艺:详细描述了砂混凝土施工的各个环节,包括搅拌、搅拌时间、浇注、振捣等。
同时要求施工中确保砂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充实性,禁止使用含有过多杂质的原料。
4. 质量控制:规定了砂混凝土施工中的质量检验要求,包括对原材料的抽样和试验、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以及对成品砂混凝土的强度、密实度等性能的检测方法。
通过制定这些规程,旨在提高砂混凝土在交通工程中的施工质量和工程效果,确保交通设施的安全和稳定性。
同时,该规程还为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了技术参考和标准依据,推动砂混凝土应用技术的发展和创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1.18•【字号】粤府办〔2016〕8号•【施行日期】2016.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6〕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交通运输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月18日广东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确保我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坚持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安全并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依法治安、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农村公路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健全安全及相应配套设施,全面提升全省“平安交通”水平。
二、目标任务2016-2020年,每年实施10000公里安全隐患路段治理。
重点工作包括:2016年底前,高标准完成710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示范工程的建设任务;2017年底前,完成国家下达的8300公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珠三角地区率先完成国省道、农村公路路段的治理任务;2018年底前,粤东西北地区完成国省道路段的治理任务;2019年底前,粤东西北地区基本完成农村公路路段的治理任务;2020年底前,全省全面完成乡道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转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桥涵结构混凝土碎石压碎值专题研究报告评审会议纪要的通知
粤交建基﹝2015﹞474号转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桥涵结构混凝土碎石压碎值专题研究报告评审会议纪要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桥涵结构混凝土碎石压碎值专题研究报告评审会议纪要》(纪要〔2015〕3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正确认识国标压碎值指标质量体系。
在《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体系中,碎石质量指标除压碎值外,针片状颗粒含量、空隙率、泥块含量等其他指标的要求较严,对碎石的加工工艺要求较高。
为此,石场调查、选取以及洞渣加工利用时要予以充分重视,并加强相关指标检测。
二、切实做好国标压碎值规程的学习与培训。
桥涵工程碎值指标(包括试验规程)采用《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质量体系,其试验方法与《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试验规程相比有差异。
要求各建设项目要及时变更相关规程和试验仪器,组织培训学习,掌握检测规程。
建议由试验检测中心(监理)对工地试验室的规程、设备变更开展专项检查,并对相关试验人员进行相关考核。
三、严格碎石变更和砼配合比验证管理。
如拟进行石场变更,则须先按纪要要求,对包含压碎值在内的国标碎石质量体系相关指标进行检测,合格后才予变更。
同时,须重新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以及平行验证复核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实体检测,确保桥涵工程质量。
四、各项目结合实际,有条件的可按纪要的有关规定,提高碎石压碎值等相关碎石指标要求,尤其是C50及以上的高标号混凝土。
五、各项目后续施工、试验检测服务等相关招标文件中,按本纪要要求进行修订和完善。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5年6月9日公开方式: 不公开。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路面大修工程管理技术规程》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路面大修工程管理技术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08.05.15•【字号】粤交基[2008]436号•【施行日期】2008.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路面大修工程管理技术规程》的通知(粤交基〔2008〕436号)为加强公路养护工程管理,规范公路大修工程技术管理程序,提高大修工程质量和大修工程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路正常的服务水平。
根据《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国省道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路面大修工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广东省路面大修工程管理技术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交通厅(章)二○○八年五月十五日广东省公路大修工程管理技术规程为加强公路养护工作,规范大修工程技术管理,合理确定大修方案,有效使用大修工程资金,提高路面工程质量,保障公路正常的服务水平,提高公路应急处置能力。
根据《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国省道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路面大修工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规程。
一、本技术规程大修工程定义:指沿旧路局部加宽、罩面或翻修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对视距不良的急弯陡坡等路段进行局部线形调整,改善桥涵等设施及行车条件,提高行车安全性,且连续长度在5公里以上的公路养护工程(不含整段提高公路技术标准的改造工程)。
二、本技术规程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指广东省境内由交通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管养的国、省道和县道大修工程(含各经济组织和企业管养的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
出现下列情况的应进行大修:(一)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损坏状况评定等级为中及中以下,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路面损坏状况评定等级为次及次以下;(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沥青路面行驶质量指数评价为中及中以下,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的沥青路面行驶质量指数评价为次及次以下,或者路面平整度和抗滑能力不足等,需通过加铺或罩面等措施加以恢复、补强的;(三)沥青路面强度指数评定中等以下,整体强度不足需要采取大修补强的;(四)公路及其设施有较大损坏,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公路通行能力降低,必须进行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公路服务水平的。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气泡混合轻质土补充定额的通知-粤交基[2011]26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气泡混合轻质土补充定额的通知
正文: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气泡混合轻质土补充定额的通知
(粤交基〔2011〕26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公路局、航道局、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质量监督站、规划研究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气泡混合轻质土(简称“轻质土”)作为公路工程施工中的一种新型材料,由水泥、水、气泡群等材料(可添外加剂),并按一定比例混合搅拌、凝固成型的轻质水泥类材料,主要应用于公路的路堤加宽、桥台台背填筑、结构顶减荷填筑、低软基路堤填筑、桥梁改路堤填筑等。
为健全我省公路工程的计价体系,规范我省公路工程计价和管理行为,适应新材料、新工艺的需要,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编制了《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工程补充定额》,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基础上进行了完善。
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5月1日起试行。
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函告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便修订时完善。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章)
二○一一年三月六日
——结束——。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粤交基[2007]1241号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正文:----------------------------------------------------------------------------------------------------------------------------------------------------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广东省交通厅2007年12月19日以粤交基〔2007〕1241号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广东省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根据《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交通部和省交通厅批准初步设计的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项目。
其他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可参照执行。
本实施细则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在建项目造价监督检查情况,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动态掌握设计变更,及时处理设计变更。
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治方案发生变化的;(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五)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六)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七)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具体规定如下:1.由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及交通工程中,单位工程费用变化500万元或同一个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变化累计超过500万元的;2.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如岩溶、滑坡、采空区等,造成工程处理费用超过500万元的;(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08.28•【字号】粤交〔2020〕7号•【施行日期】2020.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交〔2020〕7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省公路事务中心、省航道事务中心、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港珠澳大桥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压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统一和规范质量监督工作行为与尺度,强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厅制定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经省司法厅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8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附则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含监控量测)等业务活动的单位。
第四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本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技术政策,完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技术规范体系,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抽查,定期组织本省质量监督人员业务培训,协调处理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并具体承担本办法明确的国家和省管重大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动态管理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动态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0.09.30•【字号】粤交基[2010]1385号•【施行日期】2010.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动态管理的通知(粤交基〔2010〕1385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航道局、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省交通集团: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的良性发展,充分调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的从业积极性,提高信用评价工作对诚信体系建设的推动作用,根据《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现就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动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动态管理的原则(一)程序规范、公正合理、符合实际、公开透明。
(二)奖优罚劣、正面激励的原则。
(三)逐级升级,降级不限。
二、信用等级动态调整的适用对象及调整方式(一)适用对象参加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从业单位,在上年度的评价结果公布后,有突出表现或恶劣表现,现有信用评价结果已不符合其目前的实际从业信用表现,可申请升级或直接给予降级。
(二)信用等级调整方式在项目阶段实施建设过程中在质量管理、进度控制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施工、监理从业单位可申请信用等级在上一年度评价等级的基础上升一级,最高可升至A 级。
对表现恶劣的从业单位进行降级,降级可根据其具体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相应级别。
(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从业单位可申请信用等级的升级:1.评价期间内,在省质监站组织的全省高速公路大检查中,从业单位在广东省内中标项目中有50%以上的标段(2个及以上)排名前三名的建设项目或施工、监理标段;2.中标的标段项目中有达到高速公路建设“双标”管理(标准化管理、标杆管理)的要求的;3.中标的标段项目有50%以上的标段(2个及以上)多次受到业主单位(含业主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表彰(指质量管理、进度控制方面);4.其他突出贡献或业绩。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建筑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建筑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08.06.16•【字号】粤交基[2008]563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建筑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08〕563号)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钢材、水泥、主要地材、油料等价格波动较大,材料价差超出项目业主、承包人正常风险范围,影响了交通建设项目进展及工程质量。
2004年以来,省交通厅先后颁布了《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钢材水泥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04〕49号)、《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地材、油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05〕812号)和《关于我省交通建设项目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意见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函》(粤交基函〔2006〕1257号)等指导性意见,为规范、指导价差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合同价差管理,结合2004年以来有关价差指导性意见的实施情况,我厅修改、制定了《广东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性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交通厅二○○八年六月十六日广东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性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合同风险职责,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原则,规范合同价差管理工作,结合我省交通建设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实际,综合2004年来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实施情况,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对于钢材、水泥材料,2003年10月1日~2008年7月1日期间签订合同的项目,合同中有价差调整条款的,应遵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对价差调整未明确或约定合同期内不调价的,可按省交通厅粤交基〔2004〕49号指导性意见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应明确材料价差调整的风险幅度、调整原则和计算办法。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管理规程》的通知-粤交规[2008]797号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管理规程》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管理规程》的通知(粤交规〔2008〕797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公路局,省公路局: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省级预算资金投资使用效益,确保桥梁安全,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管理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广东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管理规程(试行)为加强我省危桥改造工程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桥梁行车安全,提高省级危桥改造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省危桥改造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的桥梁改造工程的项目管理。
二、管理原则。
桥梁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应充分利用CBMS系统及公路数据库科学决策,按照统筹规划、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和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
三、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桥梁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计划及管理程序如下:(一)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桥梁技术评估,建立危桥改造项目库;(二)地级以上市公路管理机构编制上报经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同意的桥梁改造项目建议计划;(三)省公路局按照轻重缓急,经综合平衡,根据具体要求编制下达省级危桥改造专项资金投资补助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四)地级以上市公路管理机构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建设计划组织编制及上报施工图设计;(五)省交通厅、公路局根据项目审批分级管理规定,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按规定核定省投资补助额;(六)根据年度部门预算批复,省分批下达省投资补助计划,各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省下达项目的实施;(七)按规定进行工程验收;(八)按规定进行桥梁管理系统数据库更新工作;(九)有关单位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2012-03-006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2012-03-006广东省公路工程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指南编制说明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7月目录1、任务来源及说明 (1)2、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3)3、编制过程 (6)4、编制原则和依据 (7)5、主要内容 (10)6、应用情况 (11)7、与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11)8、标准在编写过程中意见分歧情况 (23)9、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23)《广东省公路工程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指南》编制说明1、任务来源及说明本项目来源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引导性研究课“广东省公路工程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指南研究”,项目编号:科技-2012-03-006),编制方总结了“人工砂混凝土的材料设计与工程应用研究”(2011-02-057)和“机制砂水泥混凝土路用性能与应用技术研究”(2010-04-002)的研究成果,制订本指南。
本指南旨在适应公路工程点多面广特点以及广东省多样的岩石矿物特点,通过机制砂生产工艺与设备机制砂质量指标与机制砂混凝土性能之间的关系研究,相关文献的整理综述,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的比对,建立起适合于广东省砂石母岩岩性特点的机制砂技术标准;结合机制砂混凝土的性能特点,在机制砂混凝土的工程应用研究以及相关文献的整理综述的基础上,建立起机制砂混凝土施工技术规范。
本指南综合国内各机制砂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指南框架含有总则、术语、机制砂生产、机制砂质量标准、机制砂质量检验、机制砂混凝土相关的原材料、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施工与养护、质量验收等方面。
标准的核心部分是机制砂的质量标准的设定;机制砂生产技术规程;机制砂混凝土的应用技术规程。
其中质量标准对机制砂的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好的质量标准将有利于机制砂混凝土的质量保证并能推动机制砂的应用。
如果过分强调提高单个技术指标将会影响机制砂的其他质量,比如一些标准对机制砂粉料含量要求过严,势必增加除粉的难度,而除粉过程往往又会使机制砂本来不良的级配更为劣化,最后则导致机制砂混凝土质量的劣化。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过程结算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过程结算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10.19•【字号】粤交基〔2022〕488号•【施行日期】2022.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过程结算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22〕488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务中心,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规划研究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进过程结算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项目参建各方行为,促进公路建设项目的造价与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工作协同推进,推动全过程造价管理落实见效,从根本上扭转工程结算和决算不及时的难题,努力实现工完账清,为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竣工验收工作按期完成打好基础,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过程结算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执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务中心、造价管理机构要做好业务指导,各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上级管理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按《指导意见》开展过程结算工作。
《指导意见》自12月1日起施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请径向厅基建管理处、省造价事务中心反馈,以便修订时研用。
联系人:基建管理处,蔚三艳,电话:************省造价事务中心,黄燕琴,电话:************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10月19日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过程结算工作指导意见为促进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与质量、安全、进度等工作协同管理,进一步压实各参建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的造价管理责任、规范工作程序,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推进过程结算工作,解决变更报批慢、结(决)算工作滞后等难题,以扎实的过程造价工作实现全过程管理,推动公路建设管理水平高质量发展。
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部令2015年第11号)、《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部令2016年第6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实际,现就公路建设项目过程结算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和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和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5.01.14•【字号】粤交基〔2015〕88号•【施行日期】2015.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和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粤交基〔2015〕88号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施工、监理企业和试验检测机构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规范公路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推动诚信体系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683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施工、监理企业和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是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或试验检测等级的企业(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价。
第三条信用评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评价结果实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
第四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招标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监管的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评价人对评价结果签认负责。
(一)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企业以及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1.制定全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以及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监督全省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提高公路工程机制砂应用水平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提高公路工程机制砂应用水平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0.05.18•【文号】交办公路函〔2020〕746号•【施行日期】2020.05.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提高公路工程机制砂应用水平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0〕7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我部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提出了对机制砂石“严格质量管控、实施标准引领”的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和规范机制砂在公路工程中的应用,现将中国建设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公路机制砂高性能混凝土技术规程》(T/CECS G:K50-30—2018)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地方标准《广东省公路工程机制砂水泥混凝土应用技术指南》(GDJTG/T B01—2017)转给你们(请登录部网站()—公路局子站—公路技术栏目下载),供参照使用,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要加强宣贯培训与技术指导,推动相关技术人员准确理解两部标准的适用范围、技术指标、试验检测方法等内容。
二、两部标准内容有所差别,可综合考虑所在区域、母岩情况、应用方向等因素,选择机制砂母岩强度、石粉含量、机制砂粒形、累计筛余等技术指标以及试验检测方法。
三、拟应用于高性能混凝土的机制砂应进行碱活性检测,具有碱碳酸盐反应活性的机制砂不得应用;存在潜在碱硅酸反应危害时,必须采取抑制措施并通过试验验证方可应用。
四、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应用过程中制定实施细则,不断加强机制砂生产与应用过程中的质量管控,确保机制砂质量。
五、两部标准分别由标准编写组负责日常解释工作,联系方式:《公路机制砂高性能混凝土技术规程》,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杨黔,电话137****5256;《广东省公路工程机制砂水泥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武汉理工大学沈卫国,电话133****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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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7 年 6 月 1 日
— 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公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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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JTG
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标准 GDJTG/T B01—2017
广东省公路工程 机制砂水泥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报批稿)
Guangdong Provinc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Manufactured Sand Cement Concrete in Highway Engineering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16 日
粤 交 科 函 〔 2017 〕 1265 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公路工程 机制砂水泥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 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省公路局、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 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省 交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机制砂混凝土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中的规范应用,保证 机制砂混凝土和人工砂混凝土的工程质量,厅组织编制了《广东 省公路工程机制砂水泥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DJTG/T B01— 2017 ) 》 , 文 本 请 在 广 东 省 交 通 科 技 网 ()通知公告栏下载。现予以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施行。 实施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及时 将遇到的问题及修改意见、建议等反馈至以下负责解释和日常管 理工作的单位,以便修订时研用。
2017-XX-XX 发布
2017-XX-XX 实施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
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标准
广东省公路工程机制砂水泥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报批稿)
Guangdong Provinc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Manufactured Sand Cement Concrete in Highway Engineering
负责解释单位: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 市番禺区南浦沿沙东路 33 号,邮编:511431,联系电话: 020-34505142,电子邮箱:526430658@) 。 负责日常管理单位: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27 号 1510 室,邮政编码:510101,联系电 话:020-83730237,电子邮箱:gdjtdb@) 。 附件:广东省公路工程机制砂水泥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DJTG/T B01—2017
主编单位: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参编单位: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武汉理工大学 实施日期:2017 年 XX 月 XX 日
2017 年·广州
前
言
前
言
鉴于机制砂在混凝土中规范化应用的必要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设政府引导性研 究课题“广东省公路工程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指南研究” (2012-03-006) 。课题组在 总结“人工砂混凝土的材料设计与工程应用研究” (2011-02-057)和“机制砂水泥混 凝土路用性能与应用技术研究” (2010-04-002)的研究成果,综合国内外混凝土细集 料以及机制砂(人工砂)混凝土的标准、规程、规范和指南的相关规定,进行大量室 内和工程试验验证,并广泛征求有关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机制砂的生产与检验;4. 机制 砂的质量标准;5. 机制砂的试验方法;6. 机制砂普通混凝土;7. 机制砂高性能混凝 土;8. 机制砂混凝土的施工与验收。 本规范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 中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同时反馈至负责本规范日常解释和日常管理 工作的单位,以便修订时参考。 负责本规范日常解释工作的单位: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 南 浦 沿 沙 东 路 33 号 , 邮 编 : 511431 , 联 系 电 话 : 020-34505142 , 电 子 邮 箱 : 526430658@) 。 负责本规范日常管理工作的单位: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广州市越秀区 白云路 27 号 1510 室,邮政编码:510101,联系电话:020-83730237,电子邮箱: gdjtdb@) 。 主 编 单 位 : 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 :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武汉理工大学 主要编写人: 曹亮宏 沈卫国 李连生 兰 青 杨红军 卢自立 王桂明 王孟霞 谢兼量 刘 冰 陈跃先 沈春华 麦伟雄 赵青林 邱杰汉
文
紧急程度:平件 公司所属各单位:
件
处
理
表
办文编号:基 17382
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公路工程机制砂水泥 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的通知》 (粤交科函〔2017〕1265号)转发给 你们。在高速公路沿线天然砂资源较少的项目,可试点开展工作, 实施过程中,机制砂生产应自建生产线,加强原材料质量管理及生 产过程控制,高度重视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及实际生产过程中拌合、 振捣工艺的控制。请各有关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 遇到的问题及修改意见、建议等反馈,条件成收文编号 20171913 拟办 蔺惠茹
审核
赵震宇,郭东红
电话 29006367
转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公路 工程机制砂水泥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的通知
直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公路工程机制砂水 泥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的通知”(粤交科函〔2017〕1265号)转 发给你们。在高速公路沿线天然砂资源较少的项目,可试点开展 工作,实施过程中,机制砂生产应自建生产线,加强原材料质量 管理及生产过程控制,高度重视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及实际生产过 程中拌合、振捣工艺的控制。请各有关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 经验,及时将遇到的问题及修改意见、建议等反馈,条件成熟可 推广使用。 附件:1.粤交科函〔2017〕1265号 2.粤交基〔2013〕898 号
5
机制砂的试验方法 ...................................................................................................... 19
5.1 5.2 5.3 试样采集 ................................................................................................................................19 试验方法 ................................................................................................................................20 机制砂检验项目.....................................................................................................................21
4
机制砂的质量标准 ...................................................................................................... 12
4.1 4.2 分级与规格.............................................................................................................................12 质量标准 ................................................................................................................................12
6
机制砂普通混凝土的配制 .......................................................................................... 23
6.1 6.2 6.3 原材料 ....................................................................................................................................23 配合比设计.............................................................................................................................36 机制砂混凝土的性能.............................................................................................................41
3.1 3.2 3.3 3.4 3.5 3.6 3.7 机制砂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7 机制砂的质量检验...................................................................................................................9 机制砂检验程序.......................................................................................................................9 机制砂的验收批次.................................................................................................................10 机制砂的评定.........................................................................................................................10 机制砂的运输和储存.............................................................................................................10 机制砂的使用.........................................................................................................................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