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孝悌”之道的内涵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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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孝悌”之道的内涵及意义
孔子“孝悌”之道的内涵及意义
黄怀信
[摘要] 孝悌,是人伦之必须。它不仅可以促使家庭和谐,而且有助于社会和谐。孔子讲究“孝悌”,不仅有完整的“孝悌”之道,而且其内涵丰富。比如他主张孝养父母必须敬,认为孝子不能让父母为其行为担忧,主张孝子必须维护父母的声誉,认为孝子必须顺从父母,认为孝子必须继承父亲的遗志、孝子必须在做人和事业上有所成功等等。除过子女对父母讲孝,孔子还认为弟子对老师也应讲“孝”。他把“孝悌”提到政治高度,认为“宗族称孝焉,乡党称悌焉”是“士”——干事的人——国家工作人员的重要标准。这些思想,均值得批判地加以继承和弘扬。
[关键词] 《论语》孔子“孝”“悌”
讲孝悌,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尚书•尧典》篇中,就有舜帝对“顽”父“嚚”母“克谐以孝”的记载,说明孝道在中国出现很早。《康诰》篇记周公的话说:“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可见不孝不友在当时已被认为是甚于“元恶”的丑行。而“友”,正是指“友于兄弟”,是悌的表现。孔子继承这一传统,对孝悌特别重视。他认为:“孝,德之始也;弟(悌),德之序也。”[[1]]《论语》中,就有19次提到“孝”,5次讲到“悌”(本作“弟”),可见讲“孝悌”是孔子的重要思想。
“孝”为什么就是德之始呢?《论语•学而》篇记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人;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可见他认为孝悌是一个人从小就应具备的基本品德。从小就应具备,所以为“始”。正因为如此,所以他的弟子有若进一步总结出:“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2]] 的论断。
关于“孝”的具体内涵,按照《说文解字》的解释,是“善事父母”。字的结构,是“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子承老,即子女承事老人,故曰善事父母。至于怎样才算善事,并没有明确说明。《尚书•酒诰》篇,也只提到“孝养厥父母”。看来,“孝”在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人人自明的真理,其基本内容是孝养。而在孔子那里(根据《论语》),则对“孝”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
首先,孔子认为,孝养父母必须敬。《论语•为政》篇记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可见在他看来,只供养父母还不能算是孝,真正的孝,必须是敬养。因为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如果只养不敬,与养犬马确实没有什么区别。道理无疑是浅显的,但很多人往往做不到,所以孔子借机予以批评。
其次,孔子认为,子女不能让父母为其行为担忧。也就是说,子女让父母省心才算孝。《论语•为政》篇记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意思是只让父母为其疾病担忧。言下之意,就是说除疾病外,一切不让父母担忧。疾病之所以在外,因为疾病属于“天灾”,不是人的行为可以决定的。那么也就是说,子女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做使父母担忧的事,当然也包括毁伤自己的身体。《孝经》所载孔子在回答曾参所问时所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话,无疑是对“父母唯其疾之忧”一句的进一步解释,看来孔子确有这一思想。
三,子女必须维护父母的声誉。《为政》篇记孟懿子问孝,子曰:“毋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毋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所谓“毋违”,根据其下文可知,是指毋违于礼,即不要违反社会礼法。“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为孝,也就是说生不事之以礼,死不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就是不孝。生不事之以礼,死不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之所以为不孝,因为不按礼法事奉或安葬、祭祀,皆会被人指责;被指责的自然是子女本人,但其父母也难免跟着受害。比如今人指责一个人,往往说那是某某人的儿子,或者说某某人的儿子如何如何。可见会伤及父母的名声。所以,孔子以“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为孝,无疑有维护父母声誉之意。当然,孔子对孟懿子提出这样的告诫,无疑是有的放矢,因为孟懿子可能有类似
的行为,但真正内涵,无疑是要人们时时注意维护父母的名声,为父母争光。
四,子女必须顺从父母,哪怕是不合格的父母。《论语•先进》篇记孔子赞扬闵子骞曰:“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意思是人不说离间他与父母及兄弟关系的话。之所以言此,因为闵子骞的母亲是继母,经常虐待闵子骞。受虐待而人不说离间他们关系的话,说明闵子骞必定顺从他们而无怨言,所以外人无话可说。可见孔子认为顺从父母,哪怕是不合格的父母,就是孝。后世讲“孝顺”,恐怕就是这个意思。当然,这种孝,在现在看来一般人是不能接受的。
五,子女必须继承父亲的遗志。《论语•学而》篇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里仁》篇也有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之章。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就是说在三年服丧期间,不改变父亲生前的办事主张或处事方针。显然,这里面含有继承父亲遗志的意思。当然,所谓三年,并不是绝对的。但三年不改,无疑是有道理的。因为三年服丧,为的就是悼念,如果遽改,显然服丧也就失去了其意义。
六,子女必须在做人和事业上有所成功。《论语•子路》篇记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悌焉。”可见是把宗族称孝作为士的标准之一。士,就是干事的人。干事的人,自然有其事业。而又把宗族称孝作为一个条件,说明孝子在事业上一定要有成就。当然,做人方面也应该是成功的。《孝经》里引孔子说:“立身行道,扬名於後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於事亲,中於事君,终於立身。”看来孔子的孝确实含有立身行道方面的内容。
除过子女对父母,孔子还把“孝”用在弟子对老师和人对鬼神方面。比如《为政》篇记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馂,曾是以为孝乎?”显然是指弟子孝敬先生。而“色”,显然比“敬”的要求更高。因为对父母只要心里面敬,容色方面有时侯可以不计。而对先生,容色和悦,则是时时必须的,否则就是不敬、不孝。事实上,社会上经常可以看到有子女对父母发脾气,却很少看到学生对老师发脾气,就是这个原因。
关于孝敬鬼神,《论语•泰伯》篇记子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言“致孝乎鬼神”,显然是指祭祀。可见在孔子那里,祭祀鬼神亦可谓之孝。这与《诗》《书》的说法是一致的。
“悌”(本作“弟”),一般理解为顺从或敬爱兄长,其实并不全面。《说文》云:“弟,苇束之次弟(第)也。”引申之,凡有次第皆曰“弟”。兄弟有长有幼,即是次弟。既然有次第,就必须循其次第,所以才叫“弟(悌)”而循其次第,显然是双向的。即既要求幼从长,也要求长护幼。就是说兄要像兄,弟要像弟,兄弟之间要有“长幼之节”。当然,弟弟一方的责任更大一些,所以才有“弟弟”之称。因为“弟弟”,实际上就是“悌弟”。《大戴礼记•曾子立事》云:“孝子善事君,弟弟善事长。”可见“弟弟”不是随便就能叫的。孔子不仅主张小孩子要“出则悌”,而且认为一个干事的人,即国家工作人员“士”,必须做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悌焉”。
孔子讲“孝悌”的目的何在?首先,善事父母,是人伦之必须,是一个正常人本应具备的德行。因为正像孔子所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3]]。那么,乌鸦尚知反哺,何况人乎?同样,“悌”也是人伦之必须。《论语•微子》篇记荷蓧丈人“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隐者也。’使子路返见之。至,则行矣。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旧衍‘可’字)废,君臣之礼如之何其废之也?’”子路转述孔子的话“长幼之节不废”,无疑是据“见其二子焉”而知,因为见其二子必有长幼之别。可见在孔子那里,长幼之节是不可废的人伦必须。
其次,“孝悌”可使家庭和谐。闵子骞被称为“孝”,是因为“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而“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正是家庭和谐的反映。兄弟之间讲究“悌”,家庭自然也无“阋于墙”之虞。可见“悌”也有助于家庭和谐。
再次,“孝悌”有助于社会和谐。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而且普通人对父母“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4]] ,必不违犯社会规范;“出则悌”,必能减少社会矛盾。若能如此,社会自然多一份和谐。而君“孝慈”,更能使百姓尽“忠”[[5]];而君民一心,社会自然也就更加和谐。《周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