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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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井巷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一、总则1、为确保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矿山井巷工程(包括主、辅井、巷道等)施工验收。

3、矿山井巷工程施工验收,应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

4、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5、验收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予以整改或拒绝验收。

二、施工前验收1、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包括相关资质证书、人员及设备等。

2、施工单位应提交相关施工方案、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经验收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

3、施工单位应制定并提交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计划书等文件,经验收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

4、施工单位应提供工程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质量检验记录、材料购置记录等。

5、验收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施工方案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6、施工单位应按照验收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三、施工过程验收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施工单位应定期向验收单位提交施工进度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度、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生产情况等。

3、验收单位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如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验收单位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直至完全符合要求。

5、施工单位应配合验收单位,提供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对验收单位提出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6、验收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检验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对不合格的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四、施工验收1、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验收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资料。

2、验收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和安全情况的检查。

3、验收单位应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GBJ213-90)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90]建标第305号).doc

(GBJ213-90)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90]建标第305号).doc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第30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煤炭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建设部1990年6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应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技术进行管理和优化施工方案,推行项目管理、目标管理、网络技术和全面质量管理。

第1.0.5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应用经过实践检验后成熟的科研成果,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施工机械化、自动化水平。

新技术的推广应结合国家和地区的实际,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施工的可靠性和经济的合理性。

第1.0.6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和工业“三废”处理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处理“三废”,必须考虑综合利用和有利于农业生产、防止污染环境。

“三废”处理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第1.0.7条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

第1.0.8条工程施工中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做好各种测试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质量检查记录和工程图纸等文件资料。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第30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煤炭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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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1990年6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井筒检查钻孔及巷道地质预测第三节施工准备的技术原则第三章立井井筒普通法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表士施工第三节基岩掘进第四节永久支护第五节井筒注浆第六节井筒穿过特殊地层第七节工程验收第四章立井井筒特殊法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冻结法施工第三节钻井法施工第四节沉井法施工第五节混凝土帷幕法施工第五章立井井筒的延深和恢复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保护设施第三节自上向下延深井筒第四节自下向上延深井筒第五节井筒的恢复第六章巷道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斜井和平硐的表土施工第三节巷道掘进第四节巷道支护第五节探、放水第六节工程验收第七章天井、溜井和硐室的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天井、溜井施工第三节硐室施工第四节工程验收第八章立井井筒装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梁的安装第三节罐道的安装第四节梯子间和管道的安装第五节工程验收第九章辅助工作第一节凿井井架及悬吊设施第二节立井的临时提升设备第三节水平及倾斜巷道的运输提升第四节通风第五节排水第六节压风第七节信号与通讯第八节供电第十章工业卫生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井下热害的防治第三节井下粉尘的防治第四节井下嗓声的防治第五节井下照明附录一水文地质条件分类附录二围岩分类附录三井壁混凝土强度超声检测法附录四喷射混凝土试块的切割制作法附录五混凝土、喷射混凝土强度和锚杆抗拔力的检查与验收附录六名词解释附录七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第30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煤炭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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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1990年6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井筒检查钻孔及巷道地质预测第三节施工准备的技术原则第三章立井井筒普通法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表士施工第三节基岩掘进第四节永久支护第五节井筒注浆第六节井筒穿过特殊地层第七节工程验收第四章立井井筒特殊法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冻结法施工第三节钻井法施工第四节沉井法施工第五节混凝土帷幕法施工第五章立井井筒的延深和恢复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保护设施第三节自上向下延深井筒第四节自下向上延深井筒第五节井筒的恢复第六章巷道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斜井和平硐的表土施工第三节巷道掘进第四节巷道支护第五节探、放水第六节工程验收第七章天井、溜井和硐室的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天井、溜井施工第三节硐室施工第四节工程验收第八章立井井筒装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梁的安装第三节罐道的安装第四节梯子间和管道的安装第五节工程验收第九章辅助工作第一节凿井井架及悬吊设施第二节立井的临时提升设备第三节水平及倾斜巷道的运输提升第四节通风第五节排水第六节压风第七节信号与通讯第八节供电第十章工业卫生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井下热害的防治第三节井下粉尘的防治第四节井下嗓声的防治第五节井下照明附录一水文地质条件分类附录二围岩分类附录三井壁混凝土强度超声检测法附录四喷射混凝土试块的切割制作法附录五混凝土、喷射混凝土强度和锚杆抗拔力的检查与验收附录六名词解释附录七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第30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煤炭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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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1990年6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井筒检查钻孔及巷道地质预测第三节施工准备的技术原则第三章立井井筒普通法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表士施工第三节基岩掘进第四节永久支护第五节井筒注浆第六节井筒穿过特殊地层第七节工程验收第四章立井井筒特殊法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冻结法施工第三节钻井法施工第四节沉井法施工第五节混凝土帷幕法施工第五章立井井筒的延深和恢复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保护设施第三节自上向下延深井筒第四节自下向上延深井筒第五节井筒的恢复第六章巷道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斜井和平硐的表土施工第三节巷道掘进第四节巷道支护第五节探、放水第六节工程验收第七章天井、溜井和硐室的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天井、溜井施工第三节硐室施工第四节工程验收第八章立井井筒装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梁的安装第三节罐道的安装第四节梯子间和管道的安装第五节工程验收第九章辅助工作第一节凿井井架及悬吊设施第二节立井的临时提升设备第三节水平及倾斜巷道的运输提升第四节通风第五节排水第六节压风第七节信号与通讯第八节供电第十章工业卫生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井下热害的防治第三节井下粉尘的防治第四节井下嗓声的防治第五节井下照明附录一水文地质条件分类附录二围岩分类附录三井壁混凝土强度超声检测法附录四喷射混凝土试块的切割制作法附录五混凝土、喷射混凝土强度和锚杆抗拔力的检查与验收附录六名词解释附录七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矿山开采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矿山开采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矿山开采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一、矿山开采工程施工标准矿山开采工程的施工标准是指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实施工程施工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1. 设计合理性标准矿山开采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矿山开采工程施工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设计应充分考虑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情况等因素,确保矿山开采工程施工的可行性。

2. 施工工艺标准矿山开采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规范要求和合理工艺流程进行,遵循科学的施工方法和技术规范,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程。

3. 施工设备标准矿山开采工程所使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在进行施工时,应使用适当的设备和工具,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二、矿山开采工程验收标准矿山开采工程的验收标准是指在工程施工完成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定,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包括工程结构、施工质量等方面的检查评定。

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2. 安全生产验收标准工程竣工后,应进行安全生产验收,对矿山开采工程的安全措施、施工过程等进行检查评定,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验收应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环境保护验收标准工程施工结束后,应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对矿山开采工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定,确保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减少环境污染。

验收应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总结:矿山开采工程的施工与验收标准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标准要求,充分考虑工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才能保证矿山开采工程施工和验收的顺利进行,实现工程质量的可控性和可靠性。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施工方密切合作,共同努力,确保矿山开采工程的施工和验收达到最佳标准。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1 总则为统一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效率,加快施工速度,促进有色金属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

黑色金属、贵金属和其它非煤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可参照执行。

1.0.3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1.0.4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实行项目管理,重视信息交流与沟通,运用网络技术进行方案优化,合理节约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建设周期。

1.0.5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节约能源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1.0.6 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0.7 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工作条件,保护职工安全和职业健康,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1.0.8 施工中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

做好各种检验测试、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工程图纸、地质编录等文件资料的记录和签证。

工程竣工时应做好竣工验收资料。

1.0.9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项目管理proiect management 是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

2.1.2 表土surface soil 系指覆盖于基岩之上的土层和强风化岩层。

2.1.3 不支护段no support section 指井筒或巷道工作面距永久支护端面之间没有支护的高度或长度。

2.1.4 临时支护preliminary suport 井巷掘进后,在易发生片帮、冒顶等现象的地段,为保证施工安全,而采取的非永久支护结构。

矿山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矿山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矿山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是为了确保矿山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规范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的行为,提高施工水平而制定的。

本文将对矿山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进行详细阐述。

一、矿山工程施工规范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在施工前,施工企业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同时,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临时设施的搭建、施工设备的检查和调试等。

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同时,应加强质量管理,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对于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加强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同时,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预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4. 施工进度和工程量的控制施工企业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量清单,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量的控制。

同时,应加强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

二、矿山工程验收规范1. 验收程序和组织矿山工程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组织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组成。

验收组应根据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收。

2. 验收内容和标准矿山工程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等方面。

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对于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应进行详细的检查和验收。

3. 验收结果和处理矿山工程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验收组应根据验收结果,对工程进行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施工企业应按照验收组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4. 验收文件的归档和备案矿山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企业应将验收文件归档,并报送给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矿山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矿山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矿山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是为了确保矿山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规范施工企业和验收机构的行为,提高矿山工程的建设水平而制定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矿山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矿山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总则1.1 为了加强矿山工程的建设管理,保证矿山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加固的矿山工程施工及验收。

1.3 矿山工程施工验收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公开的原则。

1.4 矿山工程施工验收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矿山工程施工验收的组织与管理2.1 矿山工程施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机构负责具体的验收工作。

2.2 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施工单位的资质符合工程要求。

2.3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2.4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2.5 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款支付和验收。

三、矿山工程施工验收的内容与方法3.1 矿山工程施工验收应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内容。

3.2 矿山工程施工验收应采用现场检查、资料审查、测试检验、工程试运行等多种方法进行。

3.3 矿山工程施工验收应按照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分阶段进行。

3.4 矿山工程施工验收应建立健全验收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反馈验收情况。

四、矿山工程施工验收的标准与要求4.1 矿山工程施工验收的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2 矿山工程施工验收的要求应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要求。

4.3 矿山工程施工验收应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4.4 矿山工程施工验收应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4.5 矿山工程施工验收应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进行。

完美修改版《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

完美修改版《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井筒检查钻孔及巷道地质预测第三节施工准备的技术原则第三章立井井筒普通法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表士施工第三节基岩掘进第四节永久支护第五节井筒注浆第六节井筒穿过特殊地层第七节工程验收第四章立井井筒特殊法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冻结法施工第三节钻井法施工第四节沉井法施工第五节混凝土帷幕法施工第五章立井井筒的延深和恢复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保护设施第三节自上向下延深井筒第四节自下向上延深井筒第五节井筒的恢复第六章巷道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斜井和平硐的表土施工第三节巷道掘进第四节巷道支护第五节探、放水第六节工程验收第七章天井、溜井和硐室的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天井、溜井施工第三节硐室施工第四节工程验收第八章立井井筒装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梁的安装第三节罐道的安装第四节梯子间和管道的安装第五节工程验收第九章辅助工作第一节凿井井架及悬吊设施第二节立井的临时提升设备第三节水平及倾斜巷道的运输提升第四节通风第五节排水第六节压风第七节信号与通讯第八节供电第十章工业卫生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井下热害的防治第三节井下粉尘的防治第四节井下嗓声的防治第五节井下照明附录一水文地质条件分类附录二围岩分类附录三井壁混凝土强度超声检测法附录四喷射混凝土试块的切割制作法附录五混凝土、喷射混凝土强度和锚杆抗拔力的检查与验收附录六名词解释附录七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 1.0。

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第 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

3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第1。

0。

4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应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技术进行管理和优化施工方案,推行项目管理、目标管理、网络技术和全面质量管理。

矿山施工及验收标准

矿山施工及验收标准

矿山施工及验收标准
矿山施工是矿山开发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其施工及验收标准直接关
系到矿山的安全生产和开发效率。

本文将从矿山施工和验收两个部分
进行探讨,旨在规范矿山施工行为,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

一、矿山施工标准
1.矿山施工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规划和设计,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合理规划施工流程,确保人员和
设备的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标明禁止施工区域和通
行规则,确保施工现场秩序井然,避免事故发生。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同时,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过程
中的安全。

4.矿山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杜绝盲目和违规施
工行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二、矿山验收标准
1.矿山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严格的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合格。

2.矿山验收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机构进行,确保验收
结果准确可靠。

3.矿山验收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查矿山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确保符合要求。

4.矿山验收结果必须及时进行记录和备案,对不合格的矿山工程必须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标准。

通过以上的矿山施工及验收标准,可以有效规范矿山施工行为,提高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矿山的持续发展和稳定运营。

希望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共同致力于矿山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矿山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矿山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矿山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在进行矿山工程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探讨矿山工程施工及验收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可靠。

1. 矿山工程施工标准1.1 施工前准备在进行矿山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进行详细的工程设计与方案论证,明确工程施工的范围、目标和要求。

同时,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勘察和评估,确保施工条件和环境符合要求。

1.2 施工过程管理在矿山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

包括对施工材料、设备和人员进行有效组织和协调,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1.3 施工质量要求在矿山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包括对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施工工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2. 矿山工程验收标准2.1 验收准备工作在进行矿山工程验收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对施工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

同时,要做好相关验收文件和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准备工作。

2.2 验收过程管理在矿山工程验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

包括对验收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要求。

同时,要做好验收记录和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

2.3 验收结果评定在进行矿山工程验收后,必须对验收结果进行评定和确认。

包括对工程的质量、性能和安全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同时,要对验收工程的技术资料和验收记录进行审查和确认,确保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通过对矿山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的深入探讨,可以更好地指导矿山工程的实施和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作,确保矿山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引言矿山井巷工程是矿山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矿山生产活动的重要通道。

井巷工程施工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矿山生产的安全和效益。

为了规范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井巷工程质量,保障矿山生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二、施工前准备1. 选洞前准备(1) 方案设计:根据矿山井巷工程设计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

(2) 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队伍人员、施工时间和施工方法,以及配备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3) 安全措施: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2. 选址条件核实(1) 地质条件:对选址地段进行勘探,确保地质情况符合设计要求。

(2) 环境条件:考虑选址地段周围环境条件对施工的影响,例如是否有矿井排放的废水或废气,是否有安全隐患等。

3. 设备准备(1) 根据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需要使用的设备,保证设备功能完好。

(2) 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施工过程中设备的正常使用。

4. 材料准备(1) 根据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需要使用的材料,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2) 对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过程中材料的正常使用。

三、施工过程1. 开挖阶段(1) 探伤:根据设计要求对选址地段进行探伤,确定井巷工程开挖的位置和范围。

(2) 爆破:对选址地段进行爆破,确保井巷的合理开挖和采空。

(3) 开挖:根据爆破的结果,对井巷进行开挖,确保井巷的设计尺寸和形状。

2. 支护阶段(1) 初期支护:在井巷开挖同时进行初期支护,确保井巷的稳定和安全。

(2) 中期支护:在初期支护完成后,进行中期支护,加固井巷结构。

(3) 后期支护:在中期支护完成后,进行后期支护,增强井巷的稳定性。

3. 配电通风(1) 电气设备安装:在井巷工程中安装配电设备,确保井巷的通风和照明。

(2) 通风:对井巷进行通风,确保矿工在井巷中的安全工作环境。

4. 消防设施(1) 消防设备安装:在井巷工程中安装消防设备,确保井巷的火灾安全。

矿山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最新

矿山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最新

矿山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最新矿山工程是一个特殊的建筑领域,其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关系到国家资源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我国对矿山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并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和规范来保证矿山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介绍最新的矿山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一、矿山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概述矿山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是为了保证矿山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规范矿山工程施工和验收行为,提高矿山工程质量而制定的。

最新矿山工程施工验收标准主要包括《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矿山安全规定》等。

二、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 土建工程矿山土建工程主要包括矿井、选矿厂、尾矿库等建筑工程。

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土建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同时要满足矿山生产需要和安全要求。

具体内容包括:(1)矿井结构工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定》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矿井工程质量必须达到Ⅰ级标准。

(2)选矿厂建筑工程必须符合《选矿厂设计规范》和《选矿厂安全规定》的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3)尾矿库工程必须符合《尾矿库设计规范》和《尾矿库安全规定》的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Ⅰ级标准。

2. 安装工程矿山安装工程主要包括矿井、选矿厂、尾矿库等设备的安装。

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安装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同时要满足矿山生产需要和安全要求。

具体内容包括:(1)矿井设备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定》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设备安装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2)选矿厂设备安装必须符合《选矿厂设计规范》和《选矿厂安全规定》的要求,设备安装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3)尾矿库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尾矿库设计规范》和《尾矿库安全规定》的要求,设备安装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三、矿山安全规定矿山安全规定是为了保证矿山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设备安全而制定的。

最新矿山安全规定要求矿山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要满足矿山工程施工安全需要。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目录1 总则 (1)2 术语、符号 (2)2.1 术语 (2)2.2 符号 (6)3 施工准备 (8)4 竖井井筒施工 (10)4.1 一般规定 (10)4.2 井筒表土施工 (11)4.3 井筒基岩施工 (12)4.4 盲井筒施工 (16)4.5 井筒穿过局部不良岩层施工 (16)5 斜井与斜坡道施工 (17)5.1 一般规定 (17)5.2 斜井、盲斜井施工 (19)5.3 斜井反向施工 (20)5.4 斜坡道施工 (20)6巷道与硐室 (21)6.1 一般规定 (21)6.2 巷道施工 (22)6.3 硐室施工 (24)6.4 施工监测 (29)7 天井与溜井施工 (29)7.1 一般规定 (29)7.2 垂直天井、溜井施工 (30)7.3 分支溜井及溜井底部结构施工 (34)7.4 倾斜天井、溜井施工 (35)8 采切工程 (35)8.1 一般规定 (35)8.2 采切巷道、切割上山施工 (35)8.3 漏斗川、漏斗施工 (36)8.4 采场天井、溜井施工 (37)9 永久支护工程 (37)9.1 一般规定 (37)9.2 混凝土搅拌、运输 (41)9.3 钢筋制作、安装 (43)9.4 立模 (45)9.5 支护 (47)9.6 养护、拆模 (50)9.7 试件制作 (51)10 防水与治水工程 (52)10.1 一般规定 (52)10.2 探、放水 (55)10.3 注浆材料 (57)10.4 地面预注浆施工 (58)10.5 竖井井筒工作面预注浆施工 (60)10.6 斜井与巷道工作面预注浆施工 (61)10.7 后注浆施工 (61)11 辅助工作 (66)11.1 凿井井架及悬吊设施 (66)11.2 竖井凿井提升 (71)11.3 斜井凿井提升 (72)11.4 通风 (74)11.5 排水 (75)11.6 压风 (76)11.7 供电 (78)11.8 信号、通讯及监视 (80)11.9 井下照明 (81)12 工业卫生 (81)12.1 一般规定 (82)12.2 井下热害防治 (83)12.3 井下粉尘防治 (84)12.4 井下噪声的防治 (85)12.5 井下氡及其子体防治 (85)13 环境保护 (86)13.1 一般规定 (86)13.2 井下废碴排放 (86)13.3 井下废水排放 (87)13.4 井下废气排放 (88)13.5 地面污水排放 (88)13.6 地面噪声防治 (88)13.7 地面废物处理 (88)14 工程验收 (89)14.1 一般规定 (89)14.2 竖井工程验收 (90)14.3 斜井、斜坡道工程验收 (92)14.4 巷道、硐室工程验收 (94)14.5 天井、溜井工程验收 (97)14.6 采切工程验收 (97)14.7 防治水工程验收 (98)1 总则1.0.1 为统一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效率,加快施工速度,促进有色金属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完美修改版《矿山井巷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方案》GBJ2

完美修改版《矿山井巷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方案》GBJ2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井筒检查钻孔及巷道地质预测第三节施工准备的技术原则第三章立井井筒普通法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表士施工第三节基岩掘进第四节永久支护第五节井筒注浆第六节井筒穿过特殊地层第七节工程验收第四章立井井筒特殊法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冻结法施工第三节钻井法施工第四节沉井法施工第五节混凝土帷幕法施工第五章立井井筒的延深和恢复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保护设施第三节自上向下延深井筒第四节自下向上延深井筒第五节井筒的恢复第六章巷道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斜井和平硐的表土施工第三节巷道掘进第四节巷道支护第五节探、放水第六节工程验收第七章天井、溜井和硐室的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天井、溜井施工第三节硐室施工第四节工程验收第八章立井井筒装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梁的安装第三节罐道的安装第四节梯子间和管道的安装第五节工程验收第九章辅助工作第一节凿井井架及悬吊设施第二节立井的临时提升设备第三节水平及倾斜巷道的运输提升第四节通风第五节排水第六节压风第七节信号与通讯第八节供电第十章工业卫生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井下热害的防治第三节井下粉尘的防治第四节井下嗓声的防治第五节井下照明附录一水文地质条件分类附录二围岩分类附录三井壁混凝土强度超声检测法附录四喷射混凝土试块的切割制作法附录五混凝土、喷射混凝土强度和锚杆抗拔力的检查与验收附录六名词解释附录七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 1.0.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 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 1.0.3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应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技术进行管理和优化施工方案,推行项目管理、目标管理、网络技术和全面质量管理。

矿山工程施工及验收

矿山工程施工及验收

矿山工程施工及验收矿山工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地质勘探、设计、施工、验收等多个环节。

其中,矿山工程施工和验收是确保矿山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从矿山工程施工和验收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矿山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是指在矿山建设过程中,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采用适当的施工方法、技术和设备,进行矿山地面和地下工程的建设活动。

矿山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地面工程、地下工程和辅助工程三个部分。

1. 地面工程地面工程主要包括矿山场地平整、道路建设、排水设施、仓储设施等。

地面工程是矿山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矿山生产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2. 地下工程地下工程是矿山工程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井巷工程、采场工程、硐室工程等。

井巷工程是指矿山井筒、巷道、硐室等地下空间的建设。

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问题,预防矿井坍塌、冒顶等事故。

采场工程是指矿山开采区域的划分、开采方法的选择、开采设备的配置等。

硐室工程主要包括硐室的开采、支护和装备等工作。

3. 辅助工程辅助工程是指为保证矿山生产正常进行而建设的非生产性设施,包括通风、排水、供电、照明、通信等。

辅助工程是矿山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矿山生产安全和环保具有重要意义。

二、矿山工程验收矿山工程验收是指在矿山工程竣工后,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评估,确定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的过程。

矿山工程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验收主要是对矿山工程的地基、结构、建筑外观、设备安装等方面进行检测和评估。

验收合格的标准是工程质量应满足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安全、可靠、美观。

2. 安全验收安全验收主要是对矿山工程的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等方面进行评估。

验收合格的标准是矿山工程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第30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煤炭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建设部1990年6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井筒检查钻孔及巷道地质预测第三节施工准备的技术原则第三章立井井筒普通法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表士施工第三节基岩掘进第四节永久支护第五节井筒注浆第六节井筒穿过特殊地层第七节工程验收第四章立井井筒特殊法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冻结法施工第三节钻井法施工第四节沉井法施工第五节混凝土帷幕法施工第五章立井井筒的延深和恢复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保护设施第三节自上向下延深井筒第四节自下向上延深井筒第五节井筒的恢复第六章巷道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斜井和平硐的表土施工第三节巷道掘进第四节巷道支护第五节探、放水第六节工程验收第七章天井、溜井和硐室的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天井、溜井施工第三节硐室施工第四节工程验收第八章立井井筒装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梁的安装第三节罐道的安装第四节梯子间和管道的安装第五节工程验收第九章辅助工作第一节凿井井架及悬吊设施第二节立井的临时提升设备第三节水平及倾斜巷道的运输提升第四节通风第五节排水第六节压风第七节信号与通讯第八节供电第十章工业卫生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井下热害的防治第三节井下粉尘的防治第四节井下嗓声的防治第五节井下照明附录一水文地质条件分类附录二围岩分类附录三井壁混凝土强度超声检测法附录四喷射混凝土试块的切割制作法附录五混凝土、喷射混凝土强度和锚杆抗拔力的检查与验收附录六名词解释附录七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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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工程施工及验收(一)工。

第6.1.1条巷道的施工,应一次成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凡需支护的巷道,掘进工作面与永久支护间的距离,应根据围岩情况和使用机械作业条件确定,但不应大于40m;二、水沟应与永久支护同时完成;三、平巷的永久轨道应在交会使作前,一次铺设。

第7.1.1条硐室的掘进、支护、浇筑设备基础,应连续施工,一次完成。

1.2立井井筒施工《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第3.1.2条立井井筒施工,当通过涌水量大于10m3/h的含水岩层时,应采取注浆堵水等治水措施。

第3.1.6条凡与井筒直接相连的各种水平或倾斜的巷道口,应在井筒施工的同时砌筑永久支护3~5m。

第3.4.6条立井井筒支护用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施工,除……执行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三、混凝土的浇筑,应分层对称进行,必须采用机械震捣。

第3.6.1条井筒穿过特殊地层,必须编制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4.2.2条井筒的冻结深度,必须深入不透水的稳定岩层10m以上,当基岩下部30m 左右仍有含水层时,应延深冻结深度,并宜采用差异冻结法施工。

第4.2.8条冻结管、供液管的管材,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冻结管必须采用无缝钢管。

每批新钢管应抽样进行压力试验,其压力应为7MPa,无渗漏现象为合格。

第4.2.10条冻结管下入钻孔后,必须进行试压。

试验压力应为全冻结管内盐水柱与管外清水柱的压力差及盐水泵工作压力之和的2倍,经试压30min压力下降不超过0.05MPa,再延续15min压力不变为合格。

第4.2.32条冻结管路的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三、回收后的冻结孔,必须充填水泥浆,水泥浆的水灰比不应大于0.8,充填的长度不得小于冻结孔全长的2/3。

第3.7.3条建成的井筒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二、与井筒相连的各运输水平巷道和主要硐室的标高,应符合设计规定;三、井筒的最终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四、井筒内半径的允许偏差:1.当采用混凝土或砌块支护时,有提升装备的应为+50mm,无提升装备的应为土50mm。

第3.7.6条井筒建成后的总漏水量,不得大于6m3/h,井壁不得有0.5m3/h以上的集中漏水孔。

第5.2.1条井筒延深时必须设置与上部生产水平隔开的保护设施,保护设施采用人工保护盘,也可以采用保护岩柱。

但在松软岩层或遇水膨胀的岩层中,不宜采用保护岩柱。

第5.2.4条保护设施,必须在封口盘以下的井筒装备和井底操车设备安装完毕后方可拆除。

拆除时,上部生产水平的提升必须停止,并应在生产水平设置临时防护设施。

第5.5.5条修复变形、开裂、塌落的井壁,必须由上向下进行。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YSJ413—93第3.1.4条竖井井筒施工,应以中心线或边线确定炮孔位置和检查掘进及支护规格。

井筒掘进采用激光指向时,每隔40~50m应用井筒中心线校核激光光点一次,其偏差不得超过15mm;井筒砌壁采用激光指向时,每隔20~30m用井筒中心线校核激光光束及边线一次,其允许偏差应为土5mm。

第3.1.5条与井简直接相连的各水平或倾斜的巷道口,应在井筒施工的同时砌筑不得小于5m的永久支护。

第3.2.1条井筒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井筒中心座标(X、Y)与设计要求误差不得超过土100mm,井口标高极限误差不得超过土50mm;二、井筒深度不得小于设计要求;三、井筒实际中心线与井筒设计中心线误差,不得超过±50mm;四、竖井的掘进半径,可大于设计要求100~200mm。

1.3巷道施工《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13—90第6.1.2条倾斜巷道的施工,应设置防止跑车、坠物的安全装置和人行台阶。

第6.1.12条巷道的施工必须标设中线及腰线。

第6.3.2条岩巷掘进必须采用光面爆破,并应按照作业规程施工。

第6.3.6条倾斜巷道的施工,采用耙斗装岩机装载时,必须固定牢靠,当巷道倾角大于25°时,除卡轨器外,尚应增设防滑装置。

第6.4.2条喷射混凝土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喷射混凝土的原材料:1.应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得低于325号。

2.应采用坚硬干净的中砂或粗砂。

3.应采用坚硬耐久的卵石或碎石。

4.不得使用含有酸、碱或油的水。

二、混合料的配比应准确。

称量的允许偏差:水泥和速凝剂应为土2%,砂、石应为±3%。

三、混合料应采用机械搅拌。

四、混合料应随拌随用,不掺速凝剂时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h,掺速凝剂时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min。

五、喷射前应清洗岩面。

六、速凝剂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混凝土的初凝时间不应大于5min,终凝时间不应大于l0min。

八、喷射前应埋设控制喷厚的标志。

第6.6.3条巷道起点的标高与设计规定相差不应超过l00mm。

第6.6.4条主要运输巷道轨道的敷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铺轨:1.轨距不得小于设计规定3mm,不得大于设计规定5mm;双轨轨道中心距离不得小于设计规定,不得大于设计规定20mm;2.轨道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局部允许偏差应为±1‰;3.轨道的接头应乎整,其高低及内侧偏差均不应超过2mm,螺栓、夹板必须齐全;4.钢轨接头的间隙,在直线部分不得超过5mm,曲线部分不得超过8mm;5.直线段两轨轨面的水平偏差,不应大于5mm;6.弯道曲轨应符合曲线弯度,外轨超高,内轨加宽,双轨中心距加宽,均应符合规定数值;7.架线电机车的轨道回流线,应符合设计规定。

二、道岔:1.铺设的道岔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与线路的轨型一致;2.岔尖必须紧贴每块滑板,岔尖趾部必须紧靠基本轨,其间隙不得超过2mm,岔尖不得高出基本轨,但也不得低于基本轨2mm;3.转撤器应操作灵活。

第6.6.6条架线电机车的导线吊挂高度,不得低于设计规定,亦不得超过设计规定60mm,并应符合下列数值:导线距巷道顶或棚梁之间不得小于200mm,距金属管线之间不得小于300mm。

第6.6.7条架线电机车的导线左右偏移:板式或环式集电弓,不应大于设计规定20mm;滑轮或滑块集电弓,不应大于设计规定l0mm。

第6.6.9条砌碹巷道的净宽:从中线至任何一帮的距离,主要运输巷道不得小于设计规定,不应大于设计规定50mm。

巷道净高:腰线上下均不得小于设计规定30mm,也不应大于设计规定50mm。

第6.6.12条裸体巷道和喷射混凝土巷道的规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巷道净宽:从中线至任何一帮最凸出处的距离,主要运输巷道不得小于设计规定,不应大于设计规定150mm。

巷道净高:腰线上下均不得小于设计规定30mm,也不应大于设计规定150mm。

二、喷射混凝土厚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局部的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90%。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YSJ413--93第4.1.2条斜井施工,采用耙斗装岩机装载时,必须固定牢靠,当其倾角大于25°时,除卡轨器外,尚应增设防滑装置。

第4.1.3条斜井与相连各水平交岔点处巷道,应与斜井同时掘进,其长度不应小于5m。

第4.1.4条斜井施工时,井口应设置阻车器,工作面附近应设安全门,以防跑车伤人。

第4.1.5条斜井断面较小时,在井筒内应设置施工用的临时躲避硐室,硐室间距不宜大于50m。

第4.2.3条斜坡道的支护,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采用喷锚支护时,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第4.2.9条斜坡道位于表土层或围岩较差处,其路基必须进行处理后方可施工路面。

第4.3.1条斜井倾角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斜井的起点、终点、各交叉点及其主要控制点的座标(X、Y)与设计要求相差不得超过±l00mm,标高极限误差不得相差土50mm。

1.4天井、溜井和硐室施工《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BJ 213—90第7.1.3条机电设备硐室和存放火工品硐室,必须无渗水,其它硐室应无滴水。

第7.2.2条天井、溜井采用吊罐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二、吊罐的升降,必须有可靠的通讯联系。

绞车房和出矸水平之间,必须装设2套信号装置,其中一套必须放在吊罐内。

第7.3.7条中央水泵房、变电所和水仓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三、内外水仓必须保持各自独立,当在其间增加临时通道时,水仓竣工前应封堵,不得漏水。

第7.4.4条硐室净宽,从中心线至任何一帮的距离,机电硐室不得小于设计规定,其它硐室不得小于设计规定20mm。

砌碹硐室不应大于设计规定50mm,锚喷硐室不得大于设计规定l00mm。

硐室净高,砌碹硐室不应大于设计规定50mm,锚喷硐室不应大于设计规定150mm,均不得小于设计规定30mm。

第7.4.9条防水闸门、排泥仓密闭门硐室的抗压强度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二、水压升至设计规定,保持24h,其漏水量不得大于lm3/h。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YSJ413--93第6.1.1条天井与溜井掘进爆破后,必须通风,架设风筒有困难时,可利用压缩空气吹炮烟,工作面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第6.1.2条天井与溜井掘进,特别是在矿体内掘进时,严禁使用普通电雷管起爆,当天井与溜井掘进高度大于5m时,应使用塑料导爆管雷管起爆,严禁用导火索直接点火引爆。

第6.1.5条采用吊罐法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吊罐净高不应小于2m,吊罐顶部应设有足够强度的保护盖板,作业人员头顶与保护盖板的间距不应小于l00mm;二、吊罐中心孔的偏斜率,不应大于1.5%;三、当天井与溜井段高大于60m时,应增加一个辅助孔;四、吊罐的升降,必须有可靠的通讯联系。

第6.1.6条采用爬罐法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四、导轨安装的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装曲线导轨时,应校正导轨方向后用锚杆固定,然后向两端安装直线导轨;2.曲轨两端的第一节直轨,必须使用多托板直轨。

六、天井掘进应采用预裂爆破及光面爆破或减少装药量等措施,使岩壁面平整,便于固定导轨。

严禁在导轨旁扩散爆破。

七、爆破前必须安装气水混合器,爆破后应立即打开阀门通人压缩空气。

第6.1.7条采用深孔爆破法掘进天井与溜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凿岩爆破参数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实施,炮孔偏斜率不应大于1.2%。

第6.1.9条二、工作平台应由具有足够强度的钢制或木制框架制成,其上应铺设50mm厚木板,安装应稳定可靠。

四、井壁上应设悬挂铁梯,施工后,必须全部拆除。

第6.2.2条无提升设备的天井及溜井:从井筒中心线至任一帮的距离,不支护的天井、溜井,不得小于设计要求l00mm,也不得大于设计要求200mm;支护的天井、溜井,不得小于设计要求50mm,也不应大于设计要求l00mm。

1.5 施工安全《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13—90第3.6.5条对有煤与沼气突出危险的煤层,必须卸压后,才能进行掘进工作。

一、沼气压力降至1MPa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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