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财政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财政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本人现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分管社会保障处、行政政法处、国库处、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协助章其波局长分管办公室(信息中心)。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经济建设大局,咬定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民生优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认真落实投入政策,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勤政廉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实绩

1、服务大局,以情感商,以情招商。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第一要务和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用心招商,主动出击。认真学习和掌握我市招商引资相关政策,通过各种途径捕捉招商信息,采取以商引商、外出招商等形式认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接待客商时,坦诚相待,不夸大其词,用心和客商相处。几年来,会同局第一招商团,放弃节假日,多次赴浙江、上海和苏州等地拜访客商,先后引进江苏良胜玻璃、江苏倍耐力电池、江苏百顺集团等亿元以上项目落户**。二是真心做好帮办工作。切实把客商利益放在第一位,树立客商事情无小事理念,只要客商需要,第一时间会办解决。先后帮助巴黎都市、江苏良胜玻璃、江苏

倍耐力电池、江苏百顺集团等落户企业协调解决开工和生产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客商为此对**的投资环境十分满意,主动向朋友宣传、介绍**投资环境。

2、扎实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

(1)不断强化财政预决算管理

科学合理编制部门(单位)预算。按照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对各部门(单位)基本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坚持预算编制“二上二下”的原则,合理安排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增加财政对政法、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投入,努力提高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强化部门(单位)预算约束。一是部门预算下达后,如无特殊原因,严格按预算执行,一律不追加经费。二是强化因公出国(境)经费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因公出国(境)行为。三是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规定,加强机关日常办公节约化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认真搞好财政决算编制。按照“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原则,圆满完成2016年度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以及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编制工作。

(2)认真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等相关政策

圆满完成2016年度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一是加强税收征管,跟踪重点行业和企业运行情况,做好税源调查和

分析,大力开展综合治税,构建社会化协税护税网络,确保应收尽收;二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化改革,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加强目标管理,市县区联动,密切联系国、地税以及人民银行,共同抓好财政收入。全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同比增长%,增速位居全省第四,一般预算收入也首次跨上百亿平台。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276亿元,同比增长%。

完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全面落实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切实做好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力度,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兑现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延长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争取和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9591万元,实施就业培训万人次,帮助4300名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建立失业人员物价动态补贴机制,全市全年共为1万人次失业人员发放物价补贴70万元,为在领失业金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有效减轻失业人员负担。

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180元/人年提高到27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

3 / 12

200元,居民缴费70元,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或重残人员缴纳的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助。将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230元,其中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费30元,财政补助200元。将失业保险金最低支付金额提高到548元/月。将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2万元。

提高弱势群体保障水平。从7月1日起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30元、155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210元。1-10月份全市发放城市低保资金6332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8305万元,惠及城市低保对象万人,农村低保对象万人。继续实施“关爱工程”建设,从7月1日起,将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9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5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0元。将临时物价补贴发放对象由城乡低保对象扩大到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孤儿,并按季度启动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并确保物价补贴发放到位。

规范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专项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市人才发展资金实施细则》,明确了市人才资金资助的范围、标准,项目申报评审程序,以及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规定。拨付省级创业创新人才专项资金1550万元、苏北发展急需人才202万元、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专项

补助经费554万元、市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项资金500万元。

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不断巩固新农保“两个全覆盖”工作成果,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推进新农保扩面续保,截止11月底,全市新农保参保人数达万人,基础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万人,全面实现“两个全覆盖”。全市财政补助新农保资金38227万元,共发放养老金38788万元。

3、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争先创优。

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根据省有关精神,会同人社局在调研测算基础上,向市政府提交了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报告。市政府印发了《**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各县区新收取的工伤保险全部按月缴入市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各县区按照市里统一标准按月申报,市里按月拨付使用。截止目前,已实现统收统支。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为贯彻国家、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我市6月份出台了《**市对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在基层一级及一级以下非公立医疗机构推行使用基本药物,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325万元。目前软件已开发成功,本月市里将召开推进会,选择部分医疗机构进行试点,年底前全面推开。

5 / 1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