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学生社团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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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社团活动考评细则

学校社团活动考评细则

学校社团活动考评细则1. 背景介绍学校社团活动是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途径之一,对学生的发展和成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了更好地评估和指导学校社团活动,制定本细则。

2. 考评标准2.1 参与度评估学生对社团活动的参与度,包括参与频率、积极性、主动担当的能力等。

2.2 贡献度评估学生在社团活动中的贡献程度,包括个人能力的发挥、对集体贡献的积极性等。

2.3 表现与影响力评估学生在社团活动中的表现和影响力,包括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影响他人的能力等。

2.4 创新与创造力评估学生在社团活动中的创新思维和创造力,包括提出新的想法、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 评估流程3.1 自评学生应通过自评表对自己在社团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自我评估,包括对各项考评标准的评分和简要说明。

3.2 评委评分由学校指定的评委组成评委团队,对学生的社团活动进行评分,综合考虑各项考评标准和自评表的内容。

3.3 综合评定根据学生的自评和评委评分,对学生的社团活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综合得分。

4. 结果公布学校将根据综合得分确定学生在社团活动中的排名和评定等级,并在适当的时候公布给学生和社团。

5. 奖惩措施根据学生在社团活动中的综合得分,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鼓励积极参与并提高学生的社团活动水平。

6. 审批与执行本细则的审批和执行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细则的修改和调整也需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7. 结语本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学校社团活动的评估和指导工作,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学校和学生应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团活动氛围,提升学校社团活动的品质和影响力。

以上为学校社团活动考评细则,供参考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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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社团的评价

学校对社团的评价

学校对社团的评价社团是学校中重要的组织形式,为学生提供了广泛的发展平台和丰富的课外活动。

学校对社团的评价是衡量社团活动质量和成效的重要指标之一。

下面将从社团的组织结构、活动内容、成员参与度以及影响力等方面详细介绍学校对社团的评价标准。

一、组织结构学校对社团的评价首先关注社团的组织结构。

合理的组织结构能够保证社团的正常运作和高效管理。

评价社团的组织结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 领导层次:社团是否设有明确的负责人和组织架构,领导层次是否清晰,能否有效地协调组织内部事务。

2. 分工合作:社团内部成员是否分工合作,各个职责是否明确,能否协同完成社团的各项工作。

3. 决策机制:社团的决策是否民主、公开、透明,是否能够充分听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二、活动内容社团的活动内容是评价社团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校对社团的评价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多样性:社团的活动内容是否多样化,能否满足广大学生的兴趣和需求,是否能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2. 创新性:社团的活动是否具有创新性,能否开拓新领域、引领潮流,能否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

3. 实用性:社团的活动是否具有实用性,能否提供对学生学习和生活有益的知识和技能。

三、成员参与度社团的成员参与度是评价社团活动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校对社团的评价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参与人数:社团的成员参与度是否高,社团能否吸引到足够多的学生积极参与其中。

2. 参与频率:社团成员的参与频率是否高,能否保持较为稳定的活动参与度。

3. 参与质量:社团成员的参与质量是否高,能否积极参与活动并做出有益贡献。

四、影响力社团的影响力是评价社团活动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校对社团的评价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外部影响:社团的活动是否能够对校内外产生积极的影响,是否能够为学校树立良好的形象。

2. 社会影响:社团的活动是否能够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影响力,是否能够与社会各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 学生评价:学生对社团的评价是评价社团影响力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会收集并考虑学生对社团的评价意见。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关于第一学期学生社团注册的通知.doc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关于第一学期学生社团注册的通知.doc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重大校团〔2015〕60号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团注册的通知各二级团组织、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依据《重庆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重大校〔2012〕482号)规定,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由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所有社团必须经学生社团中心登记注册。

为保证社团活动顺利开展,更好地发挥社团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功能,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社团注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已备案社团注册(一)注册范围一级社团、校级社团、院级社团感谢你的观看(二)注册要求1.各社团如实填写《社团注册登记表》(附件1,第一指导单位为学院的校级社团需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盖学院党委章),完成社团信息更新备案。

2.学生社团中心建立社团工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

社团注册登记表须客观反映本学年社团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应包括新学期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自主经费、重大重点项目经费等)、活动效果(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工作总结等,社团注册登记表将在团委网站统一发布。

3.各社团成员和指导老师需进行网上注册。

注册流程:登陆“重大前锋”公众微信号—>进入“个人中心”—>点击“我的社团”—> “加入社团”。

二、新成立社团注册(一)所需材料1.社团注册登记表(附件1,第一指导单位为学院的校级社团需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盖学院党委章);2.章程草案(模板见附件2);(二)申请审批材料审核、组织答辩、公示通过后,社团即可成立。

三、工作支持与要求感谢你的观看(一)社团自主活动经费:一级社团3000元,校级社团1500元、院级社团500元;(二)重大、重点项目经费:一级、校级社团可申报社团重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经费10000元以上,重点项目经费2000-10000元,申报详见《关于申报2015-2016学年“树声前锋”学生社团活动重大、重点项目的通知》(重大校团〔2015〕59号);(三)指导教师: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公共服务,担任社团指导教师。

大学生社团日常工作考评细则

大学生社团日常工作考评细则

大学生社团考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和考核机制,保持学生社团的生机和活力,促使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健康,有序的发展。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着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使我校学生社团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第三条根据《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大学社团联合会章程》、《社团负责人入门手册》等相关规定,结合各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经校团委研究决定,采用称号的方式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等级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评选采用定量、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以事实为依据,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考评结果受全校学生社团的监督。

第二章评选等级设置第五条本细则采用积分制,依据学生社团评选结果划分为明星社团、优秀社团、普通社团和试办社团。

第六条明星社团为最高级,按学生社团总数的10%确定;优秀社团按学生社团总数的25%确定;普通社团按学生社团总数的55%确定;其他10%为试办社团,即未达标学生社团。

第三章考评办法一、评选对象第七条参评社团必须为大学校团委登记注册成立并满一年的学生社团。

第八条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社团取消其评选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者;(2)不服从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管理者;(3)当年未注册或在每学年初限定时间内不注册者或成立时间不足一年者;(4)六个月内无任何活动,机构涣散者;(5)虚报活动经费,虚报会员人数者;(6)未经批准,私刻公章者;(7)未经校党委宣传部和校团委批准而自办发行刊物者;(8)进行与社团宗旨或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者;(9)三次以上未出席会长大会者;(10)被取缔后重新建立的社团,在两年内不能参加评选。

二、评选形式第九条由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组成学生社团评选委员会。

第十条学生社团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原则上4月底完成,按照《大学生社团考评实施细则》的相关评分指标,在校团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校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各学生社团的考评工作。

学生社团组织评优与表彰办法

学生社团组织评优与表彰办法

学生社团组织评优与表彰办法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学生社团组织在高校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鼓励学生参与社团活动,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各大学纷纷设立了学生社团组织评优与表彰办法。

本文将从多个层面介绍这一办法的具体细节。

一、组织层面:学生社团组织评优与表彰办法首先考核的是组织层面。

在此方面,对社团组织的整体规模、活动范围、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估。

同时,还需要考察社团组织的管理水平、团队合作能力以及社团内外的影响力。

这些评估指标可以通过学生社团组织的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和社团活动宣传资料进行考核。

二、社团活动:学生社团组织评优与表彰办法的另一个重要考核指标是社团活动的质量和创新。

学生社团应该持续开展有意义的活动,丰富校园文化氛围。

其中,社团活动的原创性、参与度、覆盖面和传播效果都是评估的重要依据。

通过举办富有特色的活动,社团能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他们的专业成长和社会实践经验。

三、师资指导:为确保学生社团组织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有一支专业化的指导团队提供帮助和指导。

评优与表彰办法应当考核社团指导老师的专业水平、教学经验和对学生社团的指导能力。

在此基础上,还需评估指导老师对学生个体的关心和指导情况,以及对社团发展方向的指引。

四、社会责任:学生社团组织评优与表彰办法不仅应考察社团在校内的表现,还应关注其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社会责任意识。

这需要社团明确自己的社会定位和社会价值观,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社会实践活动。

例如,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社区建设等,这些行为可以为社团赢得社会认可和支持。

五、荣誉激励:学生社团组织评优与表彰办法中的荣誉激励是对优秀社团的肯定和鼓励。

通过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社团、优秀指导老师等个人与集体荣誉,可以激发学生社团的活力和创造力。

此外,还可以提供奖金、证书、学分加分等实际奖励,作为对优秀社团和指导老师的重要激励手段。

六、动态管理:学生社团组织评优与表彰办法不应当是一次性的评选活动,而应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

星级社团标准及评比细则试行版

星级社团标准及评比细则试行版

星级社团标准及评比细则(试行)宗旨随着校园文化的发展,我校学生社团的规模不断壮大,成员大批增加,活动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攀升,为了更好得贯彻我校社团管理的宗旨,使学生社团的发展更有效更科学;为了激励各社团,使社团更好的提高社员能力、素养,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

学生社团联合会创立了“星级社团”评定制度,以尝试一种较为完整、科学、有效的社团评优程序和机制,希望能够通过实践使社团更健康更科学的发展。

星级社团评比基本条件:1 、参加评选的社团必须是经过正式注册,并经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批准的学生社团。

2、社团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结构健康,活动健康丰富,诚恳服务于同学。

附参评社团名单:星级社团评比细则一、考核内容“星级学生社团”具体评分细则分为四大部分:(1)学生社联合会考核成绩( 70%)(2)社团上交资料( 20%)(3)社员评分成绩( 10%)(4)附加分( 20 分,不在满分 100 分之内,额外计算)二、具体评分细则(一)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成绩(70%)此部分分为三部分。

它包括:(1)学生社团建制(2)学生社团活动资料(3)考勤1.学生社团建制( 40 分)此部分包括社团基本建制、内部建设、内部会议记录、财务情况、干部培养、社团档案、年度发展计划、社团活动参与度、社员证、社团换届十个方面。

A、社团基本建制( 4 分)1)各部门齐全,人员到位,没有空缺( 4 分)2)骨干社团干部空缺 50%以下(采用座谈形式落实)(2分)3)仅有社长、副社长等少数人员,空缺50%以上(采用座谈形式落实)( 1 分)4) 仅有社长、副社长,其他无建制(0 分)B、内部建设( 3 分)1)各项规章制度(如社团章程、活动原则等)具体完善,社员管理办法具体完善,能按照社团章程、制度较好的执行,主要负责人配合默契。

( 3 分)2)有规章制度,但不够具体明确,社员管理工作较为明确。

截止考核时间前,社员减少总人数30%以内(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人数,以活动申请表活动人数为依据)。

2011-2012学年度重庆大学“十佳社团”评选办法

2011-2012学年度重庆大学“十佳社团”评选办法

重庆大学“十佳社团”评选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为认真贯彻学校的相关方针,促进先进的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社团积极开展有质量、有意义和有影响的社团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表彰上一年度在社团活动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社团,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及重庆大学社团联合会特制定《重庆大学“十佳社团“评选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第二章评选资格和条件1、申报社团组织需为重庆大学所有注册手续齐全的的校级、院级社团及其他学生组织;2、社团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内容积极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配合学校的相关组织安排;3、社团每学期需至少举办两次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平时活动组织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社团组织可自荐该年度主打活动参与考评;4、平时考核成绩得分需在所有社团组织排名中占前30%;团队或个人在市级以上获奖的社团组织及在校内外知名度较高、影响力较大的社团组织优先考虑;5、所举办的特色活动具有长期的延续性及长期影响力的社团组织优先考虑第三章评选程序和办法1、重庆大学“十佳社团”每年评选一次。

2、由校团委成员组成“十佳社团”评选专项小组。

具体人员组成如下:分管书记任组长,校团委社团部工作人员2名,社团理事会理事2名,其他相关部门人员1名。

3、由各社团联盟推荐一定优秀社团参选。

按现行社团联盟分类(即:学生科学技术联盟、学术时政研究联盟、青年志愿者联盟、学生诗书画院传统艺术联盟、现代文艺联盟、大学生体育联盟、职业发展与实践联盟、素质技能培养联盟、文学与读书联盟、对外语言与交流联盟),每个联盟不超过2个名额。

有意向的各校级社团组织也可自行提交审批表格。

4、申请参评的社团组织需提交纸质证明材料附于审批表后。

5、第一轮考核由“十佳社团”专项评选小组根据社团上报材料结合《重庆大学社团考评条例》(见附件1)对参选社团进行评分。

根据参选社团具体情况筛选10—20个社团进入第二轮答辩环节。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大学生人文素质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大学生人文素质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大学生人文素质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人文素质教育,更好地发挥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增强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工作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人文素质学分为必修学分。

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本科生至少应获得6个人文素质学分(在人文素质选修课方面必须获得2学分以上),但不能超过8个人文素质学分;专科生至少应获得4个人文素质学分,但不能超过6个人文素质学分。

未获得6个人文素质学分的本科学生,以及未获得4个人文素质学分的专科学生不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查。

第四条人文素质教研室负责全院大学生人文素质学分的规划指导、认证监督等工作,辅导员负责所辖学生的人文素质学分的认证和登载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本院学生人文素质学分的审查和认证监督。

第二章细则第五条人文素质选修课学分评分细则1、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人文素质教育选修课上应获得2学分及其以上。

2、学生所选课程不能与本人已学或将学课程相同或相近,选择与本人已学或将学课程相同或相近课程将无法修得相应学分。

3、学生选中课程后,必须参加学习和考试。

学生在学习人文素质选修课中的缺课、旷考和违纪作弊等,其处理办法完全与其他课程一样。

第六条社会实践学分评分细则1、大学生社会实践“六个一”活动由人文素质教研室统筹安排、规划指导、认证监督,各二级学院负责宣传和组织学生参加。

同时,各二级学院可自行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六个一”相关活动,若要纳入人文素质学分的计算范畴,需提前向人文素质教研室申报,被批准后方可计算学分。

2、学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带薪实习社会实践活动,可申请获取0.5学分;参加由二级学院组织的带薪实习社会实践活动,可申请获取0.3学分。

3、学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植树社会实践活动一次,可申请获取0.2学分;参加由二级学院组织的植树社会实践活动一次,可申请获取0.1学分。

学校学生社团考核评价表

学校学生社团考核评价表
学生社团的
档案
(20分)
注册登记表(2分)
组织机构表(3分)
活动策划书、活动简讯(5分)
资料完整真实(5分)
批准的大型活动申请表
卜)
社团财务管
理工作
(15分)
财务有专人分管、专款专用(5分)
每月财务统计数据误差在社费总额范围的5%之内(5分)
社团财务管理合理、透明、真实(5分)
对学院的支
持情况
(15分)
换届及时(5分)
会员名单、招新报名表(5
章程(5分)
制度完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活动材料齐全(10分)
本学年社团
活动情况
(20分)
组织8次以上立意好、层次高、影响广、效果好的全校性日常活动
组织4次以上能代表本社团特色的主题活动(5分)
学生社团与学生校园文化联系紧密,开展教学、教课等日常性活动
学生社团与挂靠单位及指导老师联系紧密(5分)
积极参加社联举办的大型活动或晚会
(科田中节日祜柔姑1 S分/*一科由中节曰关游采绿1 1分/波)
为学院大小学生社团舞供帮助的社团(2分/次)
社团活动遨请学院领导出席参加(2分/次)
其他减分
不按时上交工作计划Q5分)
举办活动前不及时上交大型活动会议、活动应到社团相关人员缺席Q2分/人)
社团活动服务于全校师生(3分)
承办全校性活动(3分/项)
积极参加社团风采展活动(2分)
及时向社联工作人员提供最新社团内干部的联系方式(3分)
积极参加由学院举办的大型活动或晚会(社团出节目被采纳5分/次,
科用山节1 1关祜菜纳1公/M)
为学院大小学生社团活动提供帮助的社团(2分/次)
社团活动邀请学院领导出席参加(2分/次)

学校对社团的评价

学校对社团的评价

学校对社团的评价社团在学校的发展和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学校对社团的评价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评估社团的活动质量和对学校发展的贡献。

以下是对学校对社团的评价的标准格式文本,详细描述了评价的内容和数据。

一、社团活动质量评价1. 活动数量和质量:评估社团的活动数量和质量,包括每学期组织的活动数量、活动的多样性和创新性。

例如,每个社团每学期至少组织3个以上的活动,活动内容涵盖学术、文化、体育等多个领域,且至少有1个活动具有创新性。

2. 活动参与度:评估社团活动的参与度,包括活动的参与人数和参与率。

例如,社团活动的参与人数应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标准,参与率应保持在80%以上。

3. 活动影响力:评估社团活动对学生的影响力,包括活动的知名度、影响范围和社会反响等。

例如,社团活动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吸引了大量的参与者和媒体关注。

4. 活动创新性:评估社团活动的创新性,包括活动内容的新颖性和独特性。

例如,社团活动具有独特的主题和形式,能够吸引学生的兴趣和参与。

5. 活动成果:评估社团活动的成果,包括活动的实际效果和达成的目标。

例如,社团活动能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技能,达到预期的教育目标。

二、社团组织管理评价1. 社团组织架构:评估社团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包括社团的成立程序、组织章程和管理人员设置等。

例如,社团应按照学校的规定成立,具有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层级。

2. 组织活动能力:评估社团组织活动的能力,包括活动策划、组织和执行的能力。

例如,社团能够独立策划和组织各类活动,并能够有效地执行和管理。

3. 组织财务管理:评估社团的财务管理能力,包括活动经费的申请、使用和报账等。

例如,社团能够按照学校的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经费的申请和使用,并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报账。

4. 组织宣传推广:评估社团的宣传推广能力,包括活动宣传的方式和效果。

例如,社团能够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和媒体进行活动宣传,并能够吸引更多的关注和参与。

5. 组织发展规划:评估社团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包括社团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设定。

重庆大学综合测评细则

重庆大学综合测评细则
德育表现扣分D5
(1)凡受院通报批评者一次扣3分,受校通报批评者一次扣5分,受三次以上校、院通报批评上升为行政警告处分。(2)凡受行政、治安处罚或党团下列各项处分者,其相应扣分为;警告扣10分,严重警告扣15分,记过扣20分,留校(党、团)察看扣40分。(3)纪律风纪检查中,有违章者一次扣2分,严重违章者一次扣5分。
学习态度(8分)
未交两次作业者,扣1分;四次者,扣2分;其它依次类推;最低分为0分
纪律作风(8分)
缺勤一次者,扣1分;二次者,扣2分;其它依次类推;最低分为0分
集体观念(8分)
参加班级组织的所有活动者得8分;缺勤一次者,扣1分;二次者,扣2分;其它依次类推;最低分为0分
文明礼貌(8分)
被学院、学校通报批评一次者,扣1分;两次者,扣2分;其它依次类推;最低分为0分
社会工作分
1、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四大组织的正副主席)加职务分4分,其余委员以及四个部门正职及副职部长加2分,室长加1分。(干事不加分)
突出事迹分D4
1、为社会服务,为他人无私奉献,如抢险救灾、拾金不昧、抢救伤残,事迹突出的,可酌情加1到8分。(加3分以上须获校级以上表彰)。2、无偿献血者加3分。
体育扣分
1、无故不参加校、院、班级要求参加的文体活动者,每次扣4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5至10分;2、凡无故不参加体育达标测试者扣10分;3、凡违反有关竞赛纪律扣10分。
课外锻炼
得15分
文体活动奖励
(一)学校运动队、文工队员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加2分,院级加1分,未按要求参加训练者不加分;二)在校级体育、文艺、摄影、美术、演讲及其它校级(正式)文体竞赛中获前6名者分别加1至3分,获一、二、三等(名)者,分别加3分、2分、1分;鼓励奖加0.5分;参加院(部)各类竞赛获前三名者,分别加1.5分、1分、0.5分。学校各社团组织的各项比赛比照校级比赛减半加分,年级组织的各项比赛比照校(部)比赛减半加分;凡参加校级各种正式比赛而未获名次者加0.5分,院级减半加分;(三)同项比赛成绩以最高分计,不累加,同类比赛获多项名次者,以最高分为基础分,其余各项减半加分。凡参加球类、舞蹈、辩论、接力赛等集体比赛项目的主力队员应加满分,替补队员减半加分,参加集体比赛(如合唱或类似合唱的)项目获得各种级别名次者,减半加分。(四)身体健康,各门课程病假一学期不超过4学时者加2分;(五)在校、院各项比赛中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可加0.5-3分。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细则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细则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细则小学学生社团活动考评细则指导思想:本学年,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文化建设,提炼学校教育教学特色,培养学生各方面的兴趣,让学生在“玩”中学,在“学”中玩,充分挖掘学生个性潜能,为具有各种才能优势的学生创造提供多元化发展的路径和空间,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工作目标:社团活动让小学学生真正动起来、乐起来,让学生释放个性,发展特长,终身受益,培养有爱好、善研究、能创新、爱运动的新时代人才。

领导小组:组长成员活动组织:一)组建各类社团组织,丰富学生课外活动。

二)完善每个社团的组织,做到“有专人指导、有固定场所、有社团计划、有活动记录”1、指导老师:1)每个类别各由一位领导主要负责,社团由学校领导从全校范围内优先挑选特长突出的优秀老师进行辅导,各社团安排1-2名指导老师和1-2名社团干部。

2)各类别主管领导负责指导下设社团的一切活动,包括各社团的组织建设、社团标志、口号、计划、学员名单、教案、总结成果汇报及执行过程性评价工作。

3)各类别主管领导应于每次社团活动时间到场督查,负责指导工作及秩序维护,及时反馈表扬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4)指导老师每次活动要清点人数,提前备好课,带上教案,学校安排人员进行检查。

5)指导老师应指导社团干部拟定社团实施计划,执行社团活动并评量社员成绩。

2、社长、副社长:每一社团应选社长1名,在老师指导下办理社团事务,对外代表该社团;副社长1名,协助社长处理社团事务。

社长、副社长由学生自荐或全体社员推选或由指导老师指派。

3、活动场地:各类所有社团由学校统一规划各公共活动场所,在社团活动时间开放使用。

如有特殊情形以临时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另定)。

4、活动对象和时间:社团活动面向全体学生,各班每一位学生都可以参加社团。

社团活动开展时间在周四下午4:30至5:00进行,地点见安排表,每周活动一次。

5、活动设备:社团活动所需个人设备应由社员提前自行准备,长期性固定设备由社团申请,学校根据情况提供。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一、总则综合素质测评全面反映和评价学生在上一学年度中所取得的成绩,旨在帮助学生找出差距,激励学生不断进取。

测评结果作为学生各类奖励、资助项目及个人、集体荣誉等评选的主要依据,并记载《学生教育管理电子档案》,作为择业推荐,学位授予或专升本的主要参考。

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处文件[2019] 25号文件精神及《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评选办法》,经济管理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二、单项评分: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一学年德智体美等方面逐项评分,其中包含品行素质、学业成绩、文体素质、拓展性素质4个一级指标,每个指标不得超过该项最高分值。

(一)品行素质单项分:由思想政治基础分、操行考评成绩和诚信分,3个二级指标组成,最高分值13分;1、思想政治基础分(3分)党员3分,预备党员2分,入党积极分子1分,共青团员0.5分,群中不加分。

2、操行考评成绩(8分)根据操行考评成绩扣分量表进行扣分,直到扣完,无扣分依据不得扣分。

3、诚信分(2分)考试中有不诚信行为扣2分;在学校活动和日常行为规范中有不诚信行为酌情扣分,最高扣分不超过2分;无前述两项情况给满分。

(二)学业成绩分:该项由一学年教务网上的平均学分绩点而定,最高分值为60分,计算方式为:该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0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由学院统一下发。

(三)文体素质单项分:该项由体育成绩、文体类加分2个二级指标构成,最高分值10分;文体类加分具体分值详见量表,体育成绩计算方式如下:该生学年度两学期体育课成绩之和×0.025,大三大四学生按最高分5分计算。

(四)拓展性素质:该项由担任学生工作,竞赛获奖,公益活动,3个二级指标构成,最高分值17分,具体分值详见量表。

三、奖惩分奖惩分指综测加分、扣分两项的分值,具体分值见奖惩量表。

所有加、减分项目只针对上一学年度(截止当年8月31日)所获得的奖惩情况,最高分值5分。

社团综合考评评分办法_规章制度

社团综合考评评分办法_规章制度

社团综合考评评分办法_规章制度社团综合考评评分办法第一条社团综合考评评分标准共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一次对应的分数为:很好——8-10分好——6-8分一般——3-6分差——0-3分第二条社团综合考评分为“社团注册”“社团组织结构”“活动场地报批”“社团骨干培养”“落实社联分配工作”“活动策划”等六个部分。

(一)社团注册1、该部分考评分为“很好”“一般““差”三个等级;2、按时上交注册材料,材料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完成,评定为“好”;3、按时上交注册材料,但是材料内容、格式未完全按规定完成,评定为“一般”;4、未按时上交注册材料,评定为“差”。

(二)社团组织结构1、该部分考评分为“很好”“好”“一般”“差”四个等级;2、社团组织结构明确且健全,能按组织结构吸纳成员,成员分工明确,社团成员名单上交准时、齐全,评定为“很好”;3、社团组织结构明确,但不健全,能按组织结构吸纳成员,成员分工明确,社团成员名单上交按时、齐全,评定为“好”;4、社团有一定的组织结构,但是不能按照组织结构吸纳成员及分配工作,成员分工明确,社团成员名单上交准时、齐全,评定为“一般”;5、社团无组织结构,不能按照组织结构吸纳成员,成员工作分配混乱,未按时、齐全上交,评定为“差”。

(三)活动场地报批1、该部分考评分为“很好”“一般”“差”三个等级;2、按照要求格式填写活动场地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时间申请场地,评定为”很好”;3、场地报批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需要修改或重新填写,但是按照规定时间申报场地,评定为”一般”;4、场地报批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也未在规定时间申报场地,评定为”差”。

(四)社团骨干培养1、该部分考评分为“很好”“好”“一般”“差”四个等级;2、有健全的社团骨干培养计划和制度,并得到落实,评定为“很好”;3、有社团新骨干培养计划和制度,并基本落实,评定为“好”;4、有社团新骨干培养计划和制度,但并未落实,评定为“一般”;5、没有社团新骨干培养计划和制度,评定为“差”。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大学生人文素质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大学生人文素质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大学生人文素质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人文素质教育,更好地发挥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增强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工作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人文素质学分为必修学分。

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本科生至少应获得6个人文素质学分(在人文素质选修课方面必须获得2学分以上),但不能超过8个人文素质学分;专科生至少应获得4个人文素质学分,但不能超过6个人文素质学分。

未获得6个人文素质学分的本科学生,以及未获得4个人文素质学分的专科学生不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查。

第四条人文素质教研室负责全院大学生人文素质学分的规划指导、认证监督等工作,辅导员负责所辖学生的人文素质学分的认证和登载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本院学生人文素质学分的审查和认证监督。

第二章细则第五条人文素质选修课学分评分细则1、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人文素质教育选修课上应获得2学分及其以上。

2、学生所选课程不能与本人已学或将学课程相同或相近,选择与本人已学或将学课程相同或相近课程将无法修得相应学分。

3、学生选中课程后,必须参加学习和考试。

学生在学习人文素质选修课中的缺课、旷考和违纪作弊等,其处理办法完全与其他课程一样。

第六条社会实践学分评分细则1、大学生社会实践“六个一”活动由人文素质教研室统筹安排、规划指导、认证监督,各二级学院负责宣传和组织学生参加。

同时,各二级学院可自行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六个一”相关活动,若要纳入人文素质学分的计算范畴,需提前向人文素质教研室申报,被批准后方可计算学分。

2、学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带薪实习社会实践活动,可申请获取0.5学分;参加由二级学院组织的带薪实习社会实践活动,可申请获取0.3学分。

3、学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植树社会实践活动一次,可申请获取0.2学分;参加由二级学院组织的植树社会实践活动一次,可申请获取0.1学分。

学生社团活动考核评价办法

学生社团活动考核评价办法

学生社团活动考核评价办法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学生社团活动已经成为课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为了更好地评价学生社团活动的质量,并激发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积极性,制定了相应的考核评价办法。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学生社团活动考核评价办法。

一、活动内容在评价学生社团活动时,首先需要关注其内容。

学生社团活动应该围绕学生的兴趣和需求展开,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针对性。

活动内容应该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二、创新能力学生社团活动不仅仅是完成一些固定的任务,更应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评价学生社团活动时,可以考察学生的创新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团队合作和领导力等方面。

通过评价学生在活动中的创新能力,可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团队合作学生社团活动通常需要学生进行团队合作,因此评价学生社团活动时需要关注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

学生在社团活动中应该能够有效地分工合作,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优势,并且能够与他人协调配合。

团队合作能力的评价可以通过观察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和评估团队活动的效果来实现。

四、组织管理学生社团活动需要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学生应该能够合理安排活动的时间和资源,组织好社团成员的学习和训练,并且能够解决活动中的各种问题。

评价学生社团活动时,可以考察学生的组织管理能力,如活动计划的制定、组织成员的管理和活动执行的效果等。

五、成果展示学生社团活动的评价还应该关注学生的成果展示。

学生在活动中应该能够通过各种方式展示他们的成果,如举办展览、演出、比赛等。

通过评价学生的成果展示,可以鼓励学生在活动中付出更多的努力,同时也可以为其他同学提供学习的机会。

六、评价方式学生社团活动的评价方式应该多样化,既可以通过书面报告和口头汇报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展览、演出等实际操作进行评价。

评价方式的多样性可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也可以鼓励学生从不同的角度思考和表达。

七、评价标准学生社团活动的评价标准应该明确具体。

学生社团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社团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社团管理实施细则1. 引言本学生社团管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和促进学校的学生社团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确保学生社团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2. 定义和范围2.1 学生社团:指由学生自主组织、以特定兴趣或目标为基础的团体。

2.2 管理实施细则:指在学生社团管理方面的具体规章和制度。

3. 学生社团管理机构3.1 学校将设立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管理和监督学生社团的活动。

3.2 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其中包括学生代表。

4. 学生社团申请与审批4.1 学生社团在成立前,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至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

4.2 审核通过后,学生社团正式成立,并获得相关支持和资源。

5. 学生社团活动安排5.1 学生社团活动需要提前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5.2 学生社团活动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和安全要求。

6. 学生社团管理权限6.1 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有权对学生社团的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6.2 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可以对不符合规定的学生社团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

7. 学生社团支持与奖励7.1 学校将为学生社团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如场地、经费等。

7.2 对于在学生社团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8. 终止和解散8.1 学生社团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出解散申请,并经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批准。

8.2 学生社团存在违规行为或严重失职的情况下,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有权终止其活动。

9. 附则9.1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9.2 对于本细则所未涉及的问题,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有权进行适当的解释和裁决。

以上为《学生社团管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旨在为学生社团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各位学生社团成员和管理者应严格遵守并落实本细则的规定。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重庆大学学生社团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重庆大学学生社团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重庆大学学生社团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的管理、服务和联系,引导社团紧紧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育人中心工作,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切实提升社团内涵建设水平、促进社团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中青联发〔2015〕39号)、团市委《重庆市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渝青发〔2014〕48 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社团考核评价的基本原则(一)注重实效原则。

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学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运行状态与发展状态考核相结合。

(二)分类引导原则。

鼓励支持理论学习等思想政治类社团,积极倡导学术科技类、志愿服务类、职业发展类社团,正确指导文化体育等兴趣爱好类社团,规范管理网络新媒体社团。

(三)实事求是原则。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评价。

第三条校团委成立学生社团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组长由校团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学生社团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学生社团中心、学生社团联合会、各一级协会指导老师和主要学生负责人。

第四条考核对象为所有登记注册的校级社团。

第五条团体会员考核工作由各学院团委结合实际工作参照执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主要考核社团运行状态和发展状态。

运行状态涉及到管理水平、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财务管理、活动开展等内容;发展状态涉及到品牌培育、思想引领、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等内容。

第三章考核方式与步骤第七条考核总分100分,由工作评定(40分)和考核委员会评价(60分)组成。

在总分基础上,对社团集体或个人获奖、媒体宣传报道、领导肯定性批示等突出业绩实行加分制,加分不超过20分;对出现违规违纪情况的实行扣分制,扣分不设上限。

第八条考核步骤:(一)工作评定(40分)1.述职考核会(25分)。

学生社团考核细则

学生社团考核细则

学生社团考核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生社团的有效管理,充分调动各社团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进学生社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学生社团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由校团委具体实施。

一、学期基本任务(10分)1、上交社团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社团注册登记表、社员名单延时上交每项扣1分,未上交每项扣2分。

2、社团干部或指导老师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每人次扣1分。

二、社团集中活动(50分)1、计划每学期10次社团集中活动课,每次满分5分。

学校未安排则统一不计分;无特殊原因未开展每次计0分;因雨雪天气或场地被学校占用等特殊原因而未开展则计本次以开展活动社团平均分。

学校实际安排少于10次的则以每次5分补齐,超过10次各社团采用较高得分。

2、团委学生会抽查到社员缺勤但社团实现未记录的每人次扣0.5分;有吃零食、玩手机、打闹、谈情说爱等违纪行为的每人次扣0.5分;活动场地卫生未维持,社员丢垃圾较多扣1分,设施、器材无故损坏丢扣1分;指导老师味道扣1分,到场但完全不指导不管理扣0.5分;活动没有教学或指导性材料扣1分。

三、社团课余活动的开展(26分)1、每周利用非教学时间开展1次社内活动(20分):少开展1次扣4分,开展但存在问题则酌情扣分:未提前申请扣2分,无任何活动材料扣1分,组织不力,活动效果差扣1分,社员参与率低于50%扣1分,但每次总扣分不超过4分。

2、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超越本社团范围的大型活动(6分):未开展计0分;开展但存在问题则酌情扣分:未申报扣3分,无方案扣2分,无总结或结果扣2分,组织不力,活动效果差扣2分,参加人数(含观众)低于本社团总人数80%或参与面窄扣2分,总扣分不超过6分;开展2次或以上则以较好1次评分,另加2分。

四、社团日常管理(14分)1、每学期末进行社员人数统计,与学期初人数相比,增加15%以上加1分,增加30%以上加2分;少15%以上的扣1分,少30%以上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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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学生社团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的管理、服务和联系,引导社团紧紧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育人中心工作,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切实提升社团内涵建设水平、促进社团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中青联发〔2015〕39号)、团市委《重庆市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渝青发〔2014〕48 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社团考核评价的基本原则
(一)注重实效原则。

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学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运行状态与发展状态考核相结合。

(二)分类引导原则。

鼓励支持理论学习等思想政治类社团,积极倡导学术科技类、志愿服务类、职业发展类社团,正确指导文化体育等兴趣爱好类社团,规范管理网络新媒体社团。

(三)实事求是原则。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评价。

第三条校团委成立学生社团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组长由校团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学
生社团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学生社团中心、学生社团联合会、各一级协会指导老师和主要学生负责人。

第四条考核对象为所有登记注册的校级社团。

第五条团体会员考核工作由各学院团委结合实际工作参照执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主要考核社团运行状态和发展状态。

运行状态涉及到管理水平、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财务管理、活动开展等内容;发展状态涉及到品牌培育、思想引领、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等内容。

第三章考核方式与步骤
第七条考核总分100分,由工作评定(40分)和考核委员会评价(60分)组成。

在总分基础上,对社团集体或个人获奖、媒体宣传报道、领导肯定性批示等突出业绩实行加分制,加分不超过20分;对出现违规违纪情况的实行扣分制,扣分不设上限。

第八条考核步骤:
(一)工作评定(40分)
1.述职考核会(25分)。

每个学年末,考核委员会组织开展社团工作述职考核会,社团负责人进行现场述职及互评。

2.学年度总结(15分)。

每个学年末,各社团根据考核内容对自身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并提交学年度总结及相应的支撑材料。

(二)考核委员会评价(60分)
考核委员会成员对照考核指标,结合社团工作总结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社团进行评分。

(三)加、扣分项核定
考核委员会根据社团提供的加分项目及相应支撑材料进行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根据掌握的社团工作实际进行扣分,扣分不设上限。

(四)确定结果
考核委员会依据考核结果,评定社团等级,共分为A、B、C、D四个等次。

等级评定为A等的社团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20%。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九条社团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十条社团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学年推荐评选各类先进、骨干培养遴选和项目经费投入支持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校团委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重庆大学学生社团学年度考核表
附件
重庆大学学生社团学年度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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