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分类标准
残疾标准1至十级伤残标准
残疾标准1至十级伤残标准残疾标准是用来评定个体身体功能障碍程度的一种标准,通常用于确定残疾人的伤残等级,以便为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保障。
在我国,残疾标准一般按照1至十级来划分,不同的级别对应着不同的身体功能障碍程度。
下面我们将逐级介绍残疾标准1至十级的伤残标准,以便大家更加了解和理解。
一级伤残标准,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需要全程照料和帮助,属于最严重的残疾。
二级伤残标准,指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需要辅助帮助,属于严重的残疾。
三级伤残标准,指生活自理能力受到严重限制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需要部分帮助,属于较重的残疾。
四级伤残标准,指生活自理能力受到一定限制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需要轻微帮助,属于一般的残疾。
五级伤残标准,指生活自理能力受到较轻限制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能够基本独立,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需要帮助,属于轻微的残疾。
六级伤残标准,指生活自理能力未受限制,但在特定情况下需要帮助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基本独立,只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帮助,属于轻微的残疾。
七级伤残标准,指生活自理能力未受限制,但在特定情况下需要辅助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完全独立,只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需要辅助,属于轻微的残疾。
八级伤残标准,指生活自理能力完全未受限制,但在特定情况下需要特殊设施或辅助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完全独立,只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需要特殊设施或辅助,属于轻微的残疾。
九级伤残标准,指生活自理能力完全未受限制,但在特定情况下需要辅助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完全独立,只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需要辅助,属于轻微的残疾。
十级伤残标准,指生活自理能力完全未受限制,无需任何辅助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完全独立,不需要任何帮助,属于轻微的残疾。
以上就是残疾标准1至十级的伤残标准,希望大家能够了解和尊重残疾人的不同情况,给予他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中国残疾程度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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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发育商“development quotient”是衡量婴幼儿智能发展水平的指标,英文缩写为“DQ”;
**0~6岁儿童发育商小于72的直接按发育商分级,发育商在72~75之间的按适应行为分级。
7岁及以上按智商、适应行为分级;当两者的分值不在同一级时,按适应行为分级。
WHO-DASⅡ分值反映的是18岁及以上各级智力残疾的活动与参与情况。
适应行为4个级别表现:
极重度――不能与人交流、不能自理、不能参与任何活动、身体移动能力很差;需要环境提供全面的支持,全部生活由他人照料。
重度――与人交往能力差、生活方面很难达到自理、运动能力发展较差;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由他人照料。
中度――能以简单的方式与人交流、生活能部分自理、能做简单的家务劳动、能参与一些简单的社会活动;需要环境提供有限的支持,部分生活由他人照料。
轻度――能生活自理、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与人交流和交往、能比较正常地参与社会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间歇的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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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DAS Ⅱ为世界卫生组织《残疾评定量表Ⅱ》的英文缩写(WHO Disability Assessment Schedule Ⅱ)。
残运会最低残疾分类标准
根据国际残疾人体育联合会(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简称IPC)颁布的《残疾人体育分类与分级通用准则》,残疾类别分为以下几类:1. 视力残疾:视力残疾分为四个等级:- 等级一:无视力或极低视力- 等级二:视力小于等于0.05,但大于0.02- 等级三:视力小于等于0.3- 等级四:视力小于等于0.62. 听力残疾:听力残疾分为四个等级:- 等级一:听力损失小于等于40 分贝(dB)- 等级二:听力损失大于40 分贝,但小于等于70 分贝- 等级三:听力损失大于70 分贝,但小于等于90 分贝- 等级四:听力损失大于90 分贝3. 智力残疾:根据智商和适应性行为分为四个等级:- 等级一:智商大于70,适应性行为正常- 等级二:智商在50 至70 之间,适应性行为轻度障碍- 等级三:智商在35 至50 之间,适应性行为中度障碍- 等级四:智商小于35,适应性行为重度障碍4. 肢体残疾:根据残疾程度分为四个等级:- 等级一:轻度残疾,功能受限但日常生活可自理- 等级二:中度残疾,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等级三:重度残疾,大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等级四:极重度残疾,日常生活严重依赖他人5. 言语残疾:根据语言能力和发音功能分为四个等级:- 等级一:语言能力和发音功能基本正常- 等级二:轻度障碍,但不影响日常交流- 等级三:中度障碍,影响日常交流,需借助辅助设备- 等级四:重度障碍,无法进行日常交流6. 多重残疾:根据残疾种类和程度进行综合评估,分为四个等级:- 等级一:轻度多重残疾,日常生活可自理- 等级二:中度多重残疾,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等级三:重度多重残疾,大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等级四:极重度多重残疾,日常生活严重依赖他人。
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残疾人的残疾程度进行评定,以确定其享受相应政策和福利的资格。
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包容。
下面将介绍我国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主要包括身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感觉残疾四个方面。
身体残疾是指由于先天或后天原因导致身体功能受损的残疾,包括肢体残疾、运动功能障碍等。
智力残疾是指智力发育受到限制或智力功能受损的残疾,主要包括智力发育迟缓、智力低下等。
精神残疾是指由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导致心理功能受损的残疾,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等。
感觉残疾是指由于视力、听力、言语等感觉功能受损导致的残疾,包括视力障碍、听力障碍等。
其次,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根据残疾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
生活自理能力是指残疾人进行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包括自理、进食、穿衣、洗漱等。
社会适应能力是指残疾人在社会生活中与他人交往、适应环境的能力,包括沟通、交往、适应环境等。
工作能力是指残疾人进行劳动和生产活动的能力,包括学习、劳动、生产等。
再次,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还考虑了残疾人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和社会环境等因素。
根据不同的残疾类型和评定标准,结合残疾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其残疾等级,并给予相应的政策和福利支持。
同时,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还对评定程序、评定标准的执行和评定结果的复核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保证评定工作的公正、科学和规范。
最后,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公正的评定,可以帮助残疾人准确了解自身残疾程度,获取相应的康复和帮助服务,激发其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同时,也可以为政府和社会提供科学依据,制定更加有针对性和有效的残疾人政策和福利措施,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参与和发展。
总之,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制度安排,对于促进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和社会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人体残疾等级鉴定标准
人体残疾等级鉴定标准
人体残疾等级鉴定标准如下:
1.视力残疾标准。
2.听力残疾标准。
3.言语残疾标准。
4.肢体残疾标准。
5.智力残疾标准。
6.精神残疾标准。
具体等级划分如下:
•一级(重度)残疾人: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双大腿或双大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二级(中度)残疾人: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级(轻度)残疾人: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单侧拇
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各种伤残伤情鉴定标准
各种伤残伤情鉴定标准伤残伤情鉴定标准根据国际和国内的法律规定以及医学知识进行制定,主要用于评估伤残程度及对人体功能和生活能力的影响。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伤残伤情鉴定标准的简要介绍:1. 残疾人分类国际标准(ICF):ICF是由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一个分类系统,用于评估人体的各个方面,包括身体功能、活动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
ICF的一级分类包括四个领域:健康状况、身体功能和活动能力、环境因素以及个人因素。
2. 国际劳工组织(ILO)伤残评定:ILO伤残评定体系主要用于评估工作相关的伤残程度。
根据ILO标准,伤残被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伤残,表示完全失能;二级伤残,表示重度失能;三级伤残,表示中度失能;四级伤残,表示轻度失能。
3. 国际健康问题与灾伤后结果(HIQS)鉴定标准:HIQS是根据伤残后的日常生活活动和社会参与能力设计的一个评估工具。
这个标准主要关注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和生活质量,包括身体和心理方面的限制。
4. 国内的伤残鉴定标准: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伤残军人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的伤残鉴定标准。
这些标准主要包括身体功能障碍评价、日常生活活动评价、职业技能评价和社会参与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伤残伤情鉴定标准,具体的评估方法和标准也会根据不同的伤残情况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进行伤残伤情鉴定时,应该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专业医生的意见,确保准确评估伤残程度和其对生活能力的影响。
伤残伤情鉴定标准的确定是一项复杂而精细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伤残人士的权益和福利保障。
以下将对伤残伤情鉴定的相关内容进行更加详细的解释。
首先,国际劳工组织(ILO)的伤残评定体系是世界上最经典和广泛使用的伤残鉴定标准之一。
根据ILO标准,伤残程度分为四个等级,并根据工作能力的不同进行分类。
一级伤残表示完全失能,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二级伤残表示重度失能,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工作;三级伤残表示中度失能,能从事一些较复杂但不需要太大体力的工作;四级伤残表示轻度失能,能从事绝大部分的工作。
残疾人的分类和康复指导
我国残疾人的分类和康复一、我国残疾分类标准1.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至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2.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至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听力一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dB 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二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三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损失在61--80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听力四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损失在41--60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3.言语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三岁以下不定残)。
言语残疾包括:(1)失语是指由于大脑言语区域以及相关部位损伤所导致的获得性言语功能丧失或受损。
(2)运动性构音障碍是指由于神经肌肉病变导致构音器官的运动障碍,主要表现不会说话、说话费力、发声和发音不清等。
(3)器官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是指构音器官形态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
其代表为腭裂以及舌或颌面部术后。
(4)发生障碍(嗓音障碍)是指由于呼吸及喉存在器质性病变导致的失声、发声困难、声音嘶哑等。
(5)儿童言语发育迟滞指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其言语发育落后于实际年龄的状态。
主要表现不会说话、说话晚、发音不清等。
残疾人定义标准
残疾人定义标准残疾人是指因某种原因而失去或者残缺了身体或者智力功能的人,从而导致其在某些方面体力或者智力上存在不足或者不能完成正常人能完成的活动。
当前,残疾人的定义标准如下:一、残疾人的定义:残疾人是指由于先天或后天的原因,致使身体、智力、感官、语言功能异常,不能完全在生活、学习、劳动等方面与正常人相同,需要得到帮助和惠利的人群。
二、残疾程度的划分:残疾程度分为四级:轻度残疾、中度残疾、重度残疾和极重残疾。
1. 轻度残疾:指身体、智力、感官、语言功能略有不足,但不影响活动和劳动的残疾人。
2. 中度残疾:指身体、智力、感官、语言功能较明显不足,并影响活动和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3. 重度残疾:指身体、智力、感官、语言功能明显不足,不能正常活动和劳动的残疾人。
4. 极重残疾:指身体、智力、感官、语言功能几乎完全丧失,不能自理和进行基本的生活活动的残疾人。
三、残疾成因的分类:1. 先天性残疾:指出生时即已患有缺陷和异常,因遗传或发生在胎儿期对正常生长和发育造成阻碍而导致的残疾。
2. 后天性残疾:指发生在诞生后的残疾,通常是由疾病、事故、受伤或者环境因素等造成的。
四、残疾类型的分类:残疾类型分为四种:身体残疾、智力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
1. 身体残疾:指肢体、躯体和内脏机能的缺陷,如瘫痪、截肢、脑瘤、脊柱偏曲等。
2. 智力残疾:指由于脑部的缺损和受损,使智力与正常人相比出现明显的不足,如痴呆、癫痫、多动症等。
3. 听力残疾:指根据听力试验结果明确的听力障碍,如耳聋、耳鸣等。
4. 视力残疾:指根据视力检测结果明确的视力障碍,如眼疾、色盲、弱视等。
五、残疾人的权益:由于残疾人的生活及工作能力相对不足,因此需要享受到一定程度的特殊权益,例如保障他们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权益。
同时,社会也要加强对残疾人的公益服务和扶持,让他们得以融入到社会中,实现更多的自我价值。
综上所述,残疾人是值得我们关注和关爱的重要人群之一,他们也应该得到同等的尊重和待遇。
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
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一、视力残疾标准1、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级盲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低视力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 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盲一级盲<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度二级盲≥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低视力一级低视力≥0.05—0.1二级低视力≥0.1—<0.3《注》: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不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应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境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二、听力残疾标准1、听力残疾的定义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辩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2、听力残疾的分级列表如下:级别平均听力损失(dBspL) 言语识别率(%)一级>90(好耳) <15二级71—90(好耳) 15—30三级61—70(好耳) 31—60四级51—60(好耳) 61—70《注》: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三、言语残疾标准1、言语残疾的定义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残疾人等级标准有几个标准
残疾人等级标准有几个标准残疾人等级标准是针对残疾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能力制定的一套评定标准,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残疾人等级标准主要包括身体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评定。
在中国,残疾人等级标准主要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下面将对这几个等级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级残疾人等级标准是指残疾人身体功能丧失程度最严重的一级,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程度最严重,社会适应能力丧失程度最严重的残疾人。
这一级别的残疾人通常需要全天候照顾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极弱,社会适应能力几乎为零。
二级残疾人等级标准是指残疾人身体功能丧失程度较重的二级,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程度较重,社会适应能力丧失程度较重的残疾人。
这一级别的残疾人需要较多的照顾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较弱,社会适应能力也很有限。
三级残疾人等级标准是指残疾人身体功能丧失程度较轻的三级,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程度较轻,社会适应能力丧失程度较轻的残疾人。
这一级别的残疾人一般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自理,但仍需要一定的帮助和照顾,社会适应能力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四级残疾人等级标准是指残疾人身体功能丧失程度最轻的四级,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程度最轻,社会适应能力丧失程度最轻的残疾人。
这一级别的残疾人通常可以基本自理,但在某些方面仍需要一定的帮助和支持,社会适应能力也有一定的限制。
总的来说,残疾人等级标准是根据残疾人的身体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表现来评定的,不同的等级对应着不同程度的残疾程度和生活能力。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为残疾人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获得应有的权利和福利。
同时,这也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评估残疾人情况和制定相应政策的依据。
希望社会各界都能关注残疾人群体,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包容和平等的社会环境。
残疾人的等级划分标准
残疾人的等级划分标准
残疾人的等级划分标准是根据残疾人的身体功能、智力和行为能力等方面的情
况来进行评定的。
根据不同的等级,残疾人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福利和社会保障。
下面将介绍一般情况下的残疾人等级划分标准。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身体残疾等级的划分标准。
身体残疾主要包括肢体残疾、
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言语残疾。
对于肢体残疾,一般可以根据残疾人的行走、站立和手部功能等情况来进行评定,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
而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则可以根据残疾人的视力和听力损失程度来进行评定,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
言语残疾则可以根据残疾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来进行评定,同样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
其次,智力残疾等级的划分标准也是非常重要的。
智力残疾主要是指智力发育
迟缓或智力障碍,对于智力残疾的评定一般可以根据智力水平和自理能力等情况来进行评定,同样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
最后,行为能力残疾等级的划分标准也需要我们重视。
行为能力残疾主要包括
情绪行为障碍、自闭症和多动症等。
对于行为能力残疾的评定一般可以根据残疾人的社交能力、情绪控制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等情况来进行评定,同样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
总的来说,残疾人的等级划分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社会对残疾人进
行分类管理,为他们提供相应的福利和服务。
同时,残疾人的等级划分标准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残疾人的需求。
希望我们的社会可以更加关注残疾人群体,为他们创造更加宽松和包容的社会环境。
让每一个残疾人都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权利和尊重。
一二三四残疾标准
一二三四残疾标准一、残疾的界定残疾是指因身体方面的缺失或损害,超出正常水平,影响生活或工作能力的状况。
确定是否残疾的标准是:一般的或正常的身体活动或功能可能被限制到超出正常水平,明显影响个人的生活或工作能力,而且这种伤害不能在现有诊治范围内完全改善或修复。
二、残疾类型残疾类型一般分为五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精神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
包括:(1)视力残疾:系指视力低于6/60的经常性失明,严重色盲或色弱,视力缺损、弱视、复视或是其他眼病而引起视力下降等。
(2)听力残疾:系指失去部分或全部听觉功能所产生的人、物、环境听觉情报的接收功能受损,从而影响相关能力与行为函数发展的残疾。
(3)精神残疾:指心理实际功能出现明显缺损,行为失常,智力发育缓慢或发育呈低或缺陷的残疾。
(4)言语残疾:也叫口腔残疾,指因听力残疾或者其它原因,使言语表达功能失调、受损(或未能发育)的残疾状况,具体表现为识别言语、发音失调、内容言语和语义不同步及其他相关表现等。
(5)肢体残疾:由于中枢神经系统、外科手术等造成,导致身体部分器官畸形、下肢关节僵硬、一定程度减损、下肢行走能力受限、上肢机能失常等情况。
三、诊断标准(1)视力残疾:可以通过专业眼科医师进行专业检查,通过眼科检查仪器,检查视力值,和视野范围,色觉,判断是否残疾。
(2)听力残疾:可以通过频谱分析仪,声诱发电位仪,特异性听觉反应检查,串联测听检查等专业检查仪器,结合专业医师进行专业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确定听力残疾情况,以及是否残疾。
(3)精神残疾:可以通过统计测验,情绪调节检查,认知、学习与社会权益能力判定测验等方法,结合专业医生进行专业检查,以确定是否残疾。
(4)言语残疾:可以通过听觉反应测试和言语及语言理解能力测试,搭配语言治疗师的观察和评估,综合判断是否残疾。
(5)肢体残疾:可以通过外科学、神经学和肌肉骨骼系统学等专业检查,搭配由物理治疗师,注射科医生,矫形外科医生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残疾。
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残联对残疾人评定标准
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残联对残疾人评定标准一、六类残疾标准视力残疾标准1、视力残疾的定义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2、视力残疾的分级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低视力: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列表如下: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盲一级盲 <0.02—无光感;视野半径<5度二级盲≥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低视力一级低视力≥0.05—0.1二级低视力≥0.1—0.3《注》: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4、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听力残疾标准1、听力残疾的定义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辩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2、听力残疾的分级列表如下:级别平均听力损失(dbspl)言语识别率(%)一级 >90(好耳) <15二级 71---90(好耳) 15---30三级 61---70(好耳) 31---60四级 51---60(好耳) 61---70《注》: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言语残疾标准1、言语残疾的定义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言语残疾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往两类.2、言语残疾的分级一级指只能简单发音而言语能力完全丧失者;二级指具有一定的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0---3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一级,但不能通过二级测试水平;三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31---5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二级测试水平,但不能通过三级测试水平;四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言清晰度在51---7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三级,但不能通过四级测试水平.列表如下:级别语音清晰度(%)言语表达能力一级二级 10---30% 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三级 31---50% 未达到三级测试水平四级 51---70% 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注》: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明确病因,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智力残疾标准1、智力残疾的定义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2、智力残疾的分级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amd)的智力残疾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列表如下:智力水平分级 iq(智商)范围适应行为水平重度一级二级 20----34 重度缺陷中度三级 35----49 中度缺陷轻度四级 50----69 轻度缺陷《注》:1、*wechsier儿童智力量表2、智商[iq]是指通过某种智力量表测得的智龄和实际年龄的比,不同的智力测验,有不同的iq值,诊断的主要依据是社会适应行为.肢体残疾标准1、肢体残疾的定义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肢体残疾包括: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偏瘫: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后天性截肢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两下肢不等长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2、肢体残疾的分级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的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记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如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一)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3、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6、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6分).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5、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3、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厘米.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成人).列表如下:级别程度计分一级(重度)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0---4二级(中度)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动 4.5---6三级(轻度)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6.5---7.5《注》:下列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分者.3、双下肢不等长,小于5厘米.4、小于70度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柱侧凸.精神残疾标准1、精神残疾的定义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1)精神分裂症;(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3)脑器质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6)其他精神障碍.2、精神残疾的分级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分为2分.(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分为2分.(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分为1分. 列表如下:社会功能评定项目正常或有轻度异常确有功能缺陷严重功能缺陷个人生活自理能力 0分 1分 2分家庭生活职能表现 0 1 2对家人的关心与责任心 0 1 2职业劳动能力 0 1 2社会活动能力 0 1 2《注》:无精神残疾:五项总分为0或1分.二、六类残疾的检查方法视力残疾的检查方法1、视力检查视力检查主要以测远视力为准,采用小数视力记录法.为了检查方便,可将视力表的0.1及0.3之e字剪下,做成硬纸卡,检查者可随身携带.检查方法:检查应用此二卡,在足够明亮处被检查者与视力卡相距5米,遮盖一眼看0.3卡,e字方向任意调换,若有一眼能看到0.3,即不属视力残疾人.若被检查者不能分辨0.3卡,则用针孔镜矫正再看,若仍不能分辨0 .3卡,则改用0.1卡,若好眼通过矫正能看到0.1卡,则属二级低视力.若被检查者好眼通过矫正在5米距离看不到0.1卡,则嘱被检查者向前移动,每向视力表移动1米,则由0.1减去0.02,即患者视力为0.08,如被检查者向视力表移动2米,则视力为0.06(0.1----0.02*2),属一级低视力.移动3米为0.04,为二级盲,以此类推.也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被检眼与视力表距离(米)视力=0.1*5矫正方法:定残标准必须为最佳矫正视力,为了调查方便,可用串镜或针孔镜进行矫正,串镜是由不同屈光度的正及负球镜镶嵌在木制的镜框上,被检者在5米不拿看到0.3时,应用此镜进行矫正,但这必须由有一定的眼科知识的医生进行,简单的方法用针孔镜,当被检者在5米看不到0.3时,将针孔镜置于眼前进行矫正.针孔镜的制作方法简便,应用一一拉罐空筒剪一圆片,中间扎一0.5---1毫米直径的孔即可.儿童视力的检查:对于较年长儿童可用儿童视力表,制作方法及检查方法同上述.年幼儿童可用实物估算,用以下公式计算:1.5 实物距离(米)视力= *实物大小(厘米) 5婴幼儿则根据其能否追随目标及外眼情况来确定残与非残.2、视野检查(1)对照法:被检查者与检查者对坐湖对立,彼此相距1米,两眼分别检查.检查右眼时,被检查者遮盖左眼,检查者闭合右眼,同时嘱被检查者注视检查者的左眼,然后检查者伸出手指或视标于检查者与被检查者中间,从上下左右各不同方向由外向内移动,直到检查者自己看见手指或视标时即询问被检查者是否也已看见,并嘱其看见视标时立即告之,以此来估计被检查者的视野.(2)视野卡法:用白色硬纸板卡,标出10度视野范围,被检查者与卡片相距1米,嘱其遮盖一眼,注视10度视野卡中央注视点,询问被检查者是否能看到10度视野范围.若不能看见则属于盲(指双眼),若能看到则不属于视力残疾人.(3)伪视力残疾鉴别在检查视力或测量视野时,如怀疑被检查者有作假情况,当请眼科专业医生坚定.听力残疾的检查方法1、测试环境要求裸耳听力测试应在测听室进行,对耳聋定残普查亦可在安静房间内(本底噪音2、评定方法:(1)行为测听法:通过观察受试者对不同频率、不同刺激声强的听 __反映,来判断其听力损失.(2)言语识别率测试:用听话识图法识别双音节词,测试者在受试者好耳侧并排而坐,间距半米,测试者(当地人)用正常言语声发音,注意避开受试者视觉,通过观察树试者对双音节词的正确识别,确定其言语识别率.测试用具:汉语双音节词测听图卡.3、计算公式(1)平均听力损失:指(a)500hz、(b)1000hz、(c)2000hz 听力损失分贝数之和的均值.a+b+c平均听力损失(db)=(2)言语识别率:指受试这正确回答数与测试总数之比.正确回答数言语识别率(%)=测试卡片总数《注》:1、纯音听力测试,在安静房间每个频率连续测试三次,其中有2次测试结果相同方可确认听力残疾等级,结合言语识别率测试结果,对照听力残疾分级标准评定等级.2、言语识别率测试,可选用与本方案配套的汉语双音节词测试图片及听录音磁带,对方言地区可选用当地人发音,音量控制在正常言语声(约70dbspl).3、对无言语能力的听力残疾者,要以行为测听结果作为评定依据.对有一定听辩言语能力的受试者,以言语识别率的测试结果作为主要依据,如行为测听结果与言语识别率的残疾级别相差一级,要以言语识别率的级别作为残疾等级.如二者相差两个等级以上,行为测听结果可向言语识别率级别先后一个等级,再确定听力残疾级别.言语残疾的检查方法1、测试环境要求测试需要在安静房间内进行(本底噪声<55dba),非测试人员禁止围观,消除一切使被试者紧张的心理因素.2、评定方法(1)语音清晰度测试:对受试者发音状况做出评价.为使测试结果更近实际,本测试采用三级人员测试方法,即依测试人员与被测试者接触密切程度分为三个级别,一级测试人员为直接接触;二级测试人员为间接接触;三级测试人员为无接触.测试人员听力正常无耳科疾病.1名主试人员和4名测试人员(一级1名,二级1名,三级2名)共同参加测试,测试者背对受试者,主试者抽取25张图片依次出示,让受试者认读,测试人员根据被测试者的发音,分辨其语音并作好记录,然后与主试者对照正确答案,最后将4名测试人员记录的正确数累加,即可算出受试者的语音清晰度.测试工具:汉语双音节词测试图片.(2)言语表达能力测试:用看图说话或主题对话测试法,进行言语表达能力的测试.①看图说话:主试者与受试者面对而坐,主试者首先从一级测试题库中抽取一张图片向受试者出示,并讲述其内容,讲完后要求受试者复述,根据其是否能正确理解及表达语意及言语的流畅程度评定能否通过该级测试,如不能正确复述则另抽取一张图片测试;在每一等级测试,若连续3次不能正确理解表达语意则停止测试,可按言语残疾分级标准确定等级.测试工具:看图说话等级测试图卡.②主题对话:根据受试者的实际生活环境,借用其现有的家具、玩具及各种生活用具,设计适当的生活场景进行测试.依测试内容的难易程度分为四个等级.测试者依次提问要求被测试者回答,如能正确回答3个或3个以上的问题则通过该测试,可进入下一个等级测试.如回答少于3个问题则不能通过改级测验.依标准确定其残疾等级.测试用具:主题对话等级测试图片.《注》:1、单独使用语音清晰度测试可对构音障碍进行评定.2、当语言清晰度与言语表达能力评价结果处于不同等级时,其最后残疾等级的确定应该着重考虑言语的表达能力,如相差一个等级时,以言语表达能力的等级为准.如相差两个以上等级,语音清晰度级别可向言语表达能力的级别靠近一个数量级确定其等级.3、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图片包括看图说话和主题对话两部分.测试主试者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测试项目,如看图说话和主题对话可任选其一,两项测试方法虽略有不同,但均可反映被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智力残疾的检查方法同时采用智力测验和适应行为平定两种方法进行检查.1、智力测验采用以下智力量表(1)0-----6岁北京-----盖塞尔量表(简式)(2)6-----18岁中国韦氏儿童智力量表(简式)2、适应行为评定采用以下评定量表(1)6个月-----14岁婴儿-----初中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修订版)(2)成人智力残疾评定量表.《注》:1、智力残疾的检查只能测量某一时期智力的某种表现,而不能预测人的智力发展.2、测试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并经与主试者的一致性检验,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开展工作,以保证智力测验的科学性.3、注意测验的保密性,测验结果只供有关人员和部门参考.肢体残疾的检查方法1、视诊检查(1)观察患者步态有无异常(2)观察肢体畸形程度2、下肢长度检查用皮尺测量骼前上棘至内踝距离,或股骨大粗隆至外踝距离.肢体挛缩不能伸直的,可分段测量.3、驼背及脊柱侧凸程度的测量需在x光片上测定.精神残疾的检查方法采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进行检查.各项评分,除去与知情人交谈,同时应结合对病人的观察和必要的交谈询问以确定五项的评分.指导语:(向知情人交谈)以下五个问题,是对病人社会功能的评价.请您根据他(她)最近一个月的情况结合与病前的比较给予回答:1、个人生活自理能力本条件评定病人近一个月个人生活料理情况,比如是否按时休息、个人卫生习惯(比如洗脸、洗澡、理发、刮胡子),梳妆打扮、衣着整洁、住处卫生、主动进餐、二便料理等情况.0分-----与病前差不多,或偶有小问题.1分-----确有功能缺陷.需要督促或协助,已经给他人增加了负担.2分-----严重功能缺陷.绝大部分或全部生活料理需要由他人照管,给别人造成很大负担.2、家庭生活职能表现本条件评定病人近一个月内在家庭日常生活中,能否做到他(她)最起码应该做的事.比如与家人一起吃饭,分担部分家务劳动,与家人一起看电视,搞卫生,参与家庭事物讨论,修理家用物品,对家庭必要的经济支持等等.0分-----与病前差不多,或仅有轻微异常.1分-----确有功能缺陷.不履行义务,或每天在家中呆坐至少两小时.做什么事都很被动.2分-----严重功能缺陷.几乎不参与家庭活动,不料理家务.3、对家人的关心与责任心本条评定病人在近一个月内,对待配偶、父母、子女或同住亲属有无亲密感情与责任心,能否与他(她)们相互交往、交换意见,情感上或生活上的关心与支持.是否关心孩子的抚养、关心家庭成员的进步与前途,关心家庭今后的发展与安排.对未婚病人还应了解他(她)们择偶的态度.0分----与病前差不多,或仅有轻微异常.1分----确有功能缺陷.夫妻间或与其他家庭成员很少交流与关心,对子女缺乏关怀.对家庭安排缺乏关心.2分-----严重功能缺陷.与家人经常争吵或在家不理任何人.对孩子完全不管.对家庭的将来一点也不考虑.未婚者对择偶态度不可理解.4、职业劳动能力本条评定近一个月病人病前掌握的职业技能(指在职人员)能力(指学生)或家务劳动(指病前无职业,已休学待业或离退休者)水平有否下降.是否按常规行事,按时上下班,按时校学习,家务劳动能否因精神病已受到影响.0分-----无异常,或只有些小问题.1分-----确有功能缺陷.不能按时上下班.职业已降低档次,学习成绩或家务劳动水平下降.也包括因精神病待业、病休及休学、病人可恢复工作或学习,尚待安排者.2分-----严重功能缺陷.因精神病症状明显而不能工作与学习,不能料理家务.5、社交活动能力本条评定病人近一个月没与人们交往与参与社会活动的情况.包括:对同事、同学、亲友、邻居以及与生活工作等需要接触但不一定熟悉的人(如汽车售票员、商店售货员┅┅)的接触与交往情况.主动走亲访况,主动逛商店、购物、去场所活动等情况.0分-----与病前差不多,或仅有轻微异常.1分-----不主动接触他人,不主动外出活动,但经过反复劝说与鼓励尚能接触与参与.2分-----严重地性退缩,终日独处,拒不与人交往,拒绝参与任何社交活动,劝说无效.内容仅供参考。
简述中国残疾分类标准
简述中国残疾分类标准
1、目前我国的残疾类别分为七大类,分别是: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
其中残疾证等级划分成一级到十级伤残。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相关规定,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
盲包括一级盲和二级盲;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
(2)听力残疾:分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三级听力残疾和四级听力残疾四个等级。
(3)言语残疾:分一级言语残疾、二级言语残疾、三级言语残疾和四级言语残疾四个等级。
(4)肢体残疾:分一级(重度)肢体残疾、二级(中度)肢体残疾和三级(轻度)肢体残疾三个等级。
(5)智力残疾:分一级智力残疾(重度)、二级智力残疾(重度)、三级智力残疾(中度)和四级智力残疾(轻度)四个等级。
(6)精神残疾:分一级(重度)精神残疾、二级(中度)精神残疾和三级(轻度)精神残疾三个等级。
(7)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的为多重残疾。
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
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残疾证是由政府颁发给残疾人的一种身份证明,它可以帮助残疾人享受相关的福利政策和服务。
而残疾证的等级划分标准则是根据残疾人的不同残疾程度来确定的。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残疾证的等级划分标准。
首先,残疾证的等级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一级残疾是指全身功能障碍或器官缺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的残疾人;二级残疾是指全身功能障碍或器官缺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需要较多的护理的残疾人;三级残疾是指全身功能障碍或器官缺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需要一定的护理的残疾人;四级残疾是指全身功能障碍或器官缺失,生活自理,但需要辅助器具的残疾人。
其次,残疾证的等级划分标准是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评定的。
残疾人需要到当地的残疾人联合会或者残疾人康复中心进行评定,经过相关的检查和鉴定,才能确定残疾证的等级。
评定时会综合考虑残疾人的身体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以确定其残疾等级。
再次,残疾证的等级划分标准对残疾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不同等级的残疾证可以享受到不同程度的福利政策和服务。
一般来说,一级残疾的人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政府补贴和福利待遇,包括生活补贴、医疗补贴、交通优惠等;而四级残疾的人则可以享受到一定的政府补贴和福利待遇,但相对较少。
最后,残疾证的等级划分标准也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残疾证的等级划分标准也需要不断进行修订和更新,以更好地适应残疾人的实际需求。
同时,社会也需要更加关注残疾人群体的权益和福利,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总之,残疾证的等级划分标准对于残疾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可以帮助残疾人获得相应的福利政策和服务,也可以促进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注和支持。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更加关注残疾人群体的权益,为他们创造更加公平和有利的社会环境。
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
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残疾人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是年5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国国家标准。
编制进程年1月14日,《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发布。
1、视力残疾标准:按视力和视野状态分级,其中盲为视力残疾一级和二级,低视力为视力残疾三级和四级。
视力残疾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相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依据。
例如仅有单眼为视力残疾,而另一眼的视力达至或强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
视野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大于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盲。
2、听力残疾分级:(1)听力残疾分级原则按平均听力损失,及听觉系统的结构、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级(不配戴助听放大装置)。
备注:3岁以内儿童,残疾程度一、二、三级的订为残疾人。
(2)听力残疾一级感官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极重度受损,较好耳平均值听力损失大于90 db hl,无法靠感官展开言语交流,在认知、交流等活动上极重度受到限制,在参予社会生活方面存有极轻微障碍。
(3)听力残疾二级感官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受损,较好耳平均值听力损失在(81~90)db hl之间,在认知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到限制,在参予社会生活方面存有轻微障碍。
(4)听力残疾三级感官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受损,较好耳平均值听力损失在(61~80)db hl之间,在认知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到限制,在参予社会生活方面存有中度障碍。
(5)听力残疾四级感官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受损,较好耳平均值听力损失在(41~60)db hl之间,在认知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到限制,在参予社会生活方面存有轻度障碍。
3、言语残疾分级:(1)言语残疾分级原则按各种言语残疾不同类型的口语表现和程度,脑和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级。
(2)言语残疾一级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极重度损伤,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小于等于10 %,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史上最全的残疾分类和分级,变更残疾证以此为准!
史上最全的残疾分类和分级,变更残疾证以此为准!以下为标准详细内容:残疾⼈残疾分类和分级中华⼈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1年第2号公告,GB/T26341-2010中华⼈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1年1⽉14⽇发布,2011年5⽉1⽇实施0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残疾⼈残疾分类和分级的术语和定义、残疾分类和分级及代码等。
本标准适⽤于残疾⼈的信息、统计、管理、服务、保障等社会⼯作。
02规范性引⽤⽂件下列⽂件对于本⽂件的应⽤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期的引⽤⽂件,仅所注⽇期的版本适⽤于本⽂件。
凡是不注⽇期的引⽤⽂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于本⽂件。
GB/T2261 3个⼈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3部分:健康状况代码世界卫⽣组织残疾评定量表Ⅱ(WHO-DASⅡ)(WHO DisabilityAssessment Schedule Ⅱ)注:可从下⾯⽹址获得:http://www.who.int/classifications/icf/whodasii/en/0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于本⽂件。
3.1 残疾 disability⾝体结构、功能的损害及个体活动受限与参与的局限性。
3.2 残疾⼈ disabledperson在精神、⽣理、⼈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障碍,全部或部分丧失从事某种活动能⼒的⼈。
3.3 最佳矫正视⼒ bestcorrected visual acuity;BCVA以最适当镜⽚进⾏屈光矫正后所能达到的最好视⼒。
3.4 平均听⼒损失 averagehearing loss500 Hz、1000 Hz、2000 Hz、4000 Hz四个频率点纯⾳⽓导听⼒损失分贝数的平均值。
3.5 听⼒障碍 dysaudia听觉系统中的感⾳、传⾳以及听觉中枢发⽣器质性或功能性异常,⽽导致听⼒出现不同程度的减退。
3.6 失语 aphasia⼤脑⾔语区域以及相关部位损伤导致的获得性⾔语功能丧失或受损。
视力残疾等级划分标准
视力残疾等级划分标准
2. 中国盲人标准(根据中国盲人协会定义): -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在0.02以下,或者视野直径小于5度。 -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在0.02至0.05之间,或者视野直径小于10度。 - 三级盲:最佳矫正视力在0.05至0.1之间,或者视野直径小于20度。
这些标准是中国常见的视力残疾等级划分,用于评估和确定视力残疾者的残疾等级,并提 供相应的福利和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有所调整, 以适应当地的实际情况。
视力残疾等级划分标准
中国对于视力残疾的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 中国残疾人分类与分级标准: - 一级视力残疾:最佳矫正视力在0.1以下(包括0.1)。- 二级视力残疾:最佳矫正视力在0.1至0.05之间。 - 三级视力残疾:最佳矫正视力在0.05至0.02之间。 - 四级视力残疾:最佳矫正视力在0.02至0.01之间。 - 五级视力残疾:最佳矫正视力在0.01至0.005之间。 - 六级视力残疾:最佳矫正视力在0.00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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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残疾标准的原则有二:
1、以社会功能障碍为主来确定残疾即以社会功能障碍的程度划分残疾等级。
2、为利于国际学术交流和资料的互相比较凡是已经有国际统一标准的,尽量和国际统一标准取得一致;对没有国际统一标准的,自行制订。
因此,我国制订的五类残疾标准中的视力残疾标准、听力语言残疾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智力残疾标准也是一致的;肢体残疾标准则是自行制定的;精神残疾标准也是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精神病分级标准而自行制订的。
1987年我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对五类残疾的定义及分级标准如下:
精神病残疾标准
一、精神病残疾的定义
精神病残疾,是指精神病人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从而影响其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
精神病残疾包括:(一)脑器质性、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二)—中毒性精神障吨包括药物、酒精依赖;(三)精神分裂症;(四)情感性、偏执性、反应性、分裂情感性、用期性精神病等造成的残疾。
二、精神病残疾的分级
为便于与国际资料相比较,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提供的《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SDSS)所列十个问题的评分,来划分精神病残疾的等级。
(一)一级精神病残疾(极重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有三个或三个以上问题评为“2分”的。
(二)二级精神病残疾(重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有两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
(三)三级精神病残疾(中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只有一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
(四)四级精神病残疾(轻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问题被评为“1分”的。
[注]
(一)精神病人持续患病时间不满一年的,不属于精神病残疾的范围。
(二)在《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只有一个问题被评为“1分”或各题均被评为“0分”的,不属于精神病残疾的范围。
[附件]
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
指导语(问知情人):“麻烦您,我现在想问几个简单的问题,就是想了解一下某某人(指病人)在家里和工作单位中的一些情况,他(或她)在家庭生活和工作中是不是能够做到他(或她)应该做的事……。
下面我按次序询问,请您告诉我,他(或她)在最近一个月(指规定时点前一个月)以来,下面这些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或困难?”
一、最近一个月内的职业工作情况:是否按常规行事,按时上班,完成生产任务,在工作中与他人合作和一般表现好。
0分:无异常,或仅有不引起抱怨或问题的小事。
1分:确有功能缺陷:水平明显下降,成为问题或诉苦(包括间歇性出现的严重问题)。
2分:严重功能缺陷:有受处罚或受谴责的危险,或已经受了处罚或谴责。
二、(若已婚)最近一个月内的婚姻职能、夫妻关系:相互交往,交换意见,共同处理家务,对对方负责,显露出爱和温情,给对方支持和鼓励。
0分:无异常,或仅有不引起抱怨或问题的小事。
1分;确有功能缺陷:不支持或不交换意见,争吵,逃避对对方应负的责任。
2分:严重的功能缺陷:经常争吵,一肚子怨气,或者完全不理对方。
三、(若是父母)最近一个月内的父母职能:对子女的照顾、喂养、衣着等,带小孩玩,关心学习成绩,关心子女的健康和发育。
0分:无异常,或仅有不引起抱怨或问题的小事。
1分:确有功能缺陷:对子女缺乏关怀兴趣,以致弓I起抱怨和意见,孩子情况不佳。
2分:严重功能缺陷:在几个方面完全不管子女,别人不得不替他照顾孩子,或者孩子处于明显无人照顾状态。
四、最近一个月内的社会性退缩:主动回避与人们见面和交谈,避免跟别人在一起,不和家人或朋友出外参加社交活动。
0分:无异常,或非常轻微。
1分:确有回避他人,但有时可被说服参加一些活动。
2分:严重退缩,不参加任何社交活动,说服无效。
五、最近一个月内家庭以外的社会活动:与其他的家庭或人的接触,村或乡的社会活动,文体小组活动等。
0分:无异常,或仅轻微。
1分:确有不参加某些活动,而在家人或其他人看来他是应该也能够参加的。
2分:无活动,完全回避应参加的活动,因此受到批评。
六、最近一个月内在家中活动过少:白白浪费时间,什么也没有干,睁眼躺在床上,静坐什么也不干,不跟人谈话。
0分:无,很偶然地出现。
1分:大多数日子,每天估计至少有两个小时什么也不干。
2分:几乎整天什么也不干,成了问题,或引起议论。
七、最近一个月内的家庭职能表现:在家庭日常活动中,起通常应起的作用,一起吃饭,分担家务,参加家庭娱乐,看电视或听广播,参加家庭讨论和作出决定,如讨论家庭经济,修理家用物品,搞卫生。
0分:无功能缺陷,或很轻微。
1分:确有功能缺陷:不履行义务,参与家庭活动差。
2分:严重功能缺陷:不理家人,几乎不参加家庭活动,很孤独。
八、最近一个月内对自己的照顾:个人卫生,身体、衣服、头发、大小便习惯、进食,餐桌上的礼貌,保持住处整洁。
0分:无异常,或很轻微。
1分:确有功能缺陷:水平差,以致造成问题或引起抱怨。
2分:严重功能缺陷:影响了别人和自己,引起一大堆抱怨。
九、最近一个月内对外界的兴趣和关心:是否跟得上电视、广播和报上的消息,知道生产任务、当地和全国的重要新闻。
0分:无异常,或很轻微。
1分:不大关心,只偶而有真正关心。
2分:对外界一切完全不闻不问。
十、最近一个月内的责任心和对将来的计划性:对自己和家庭成员的进步是否关心,热心地去完成生产任务,发展新的兴趣或设计。
0分:无异常,或很轻微。
1分:对进步和未来确有不关心,以致引起别人抱怨。
2分:完全不关心和没有主动性,对未来一点也不考虑。
来源:中国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