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外经贸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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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3.29•【字号】2011-06-10•【施行日期】2010.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韶关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韶关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韶市联〔2009〕18号),设立韶关市财政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承担的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财政局。

(三)加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职责。

(四)加强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

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市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并组织实施。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国内经济合作办主要工作职责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国内经济合作办主要工作职责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国内经济合作办主要工作职责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国内经济合作办主要工作职责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国内经济合作办主要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有关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政策,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制订全市外资、外贸、外经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以及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和管理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组织招商引资,开展专业招商、投资促进和出口产品展销活动;负责招商网络建设。

(四)审批、审报外商投资项目及合同、章程;审批、审报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及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开展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经济运行情况预测和跟踪分析,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经济运行中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经济运行中存在问题。

(六)指导、管理全市进出口商品和加工贸易;负责进出口公司和自营生产企业对外贸易出口配额的审核;办理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报批;指导和审核外经贸企业的出口退税工作。

(七)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的组织、联络工作;协调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市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等对外经济合作;办理海外贸易机构(企业)和海外非贸易性企业项目的审批。

除尘滤布(九)负责涉外经贸出国人员的审核和外商来富阳邀请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监管国有资产。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送:市小城镇建设工作经验材料市小城镇建设工作经验材料襄樊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踞汉水中游,是一座具有2800多年建城史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小城镇建设起步早,发展快。

1994年,被国家列为中西部地区小城镇建设试点市以后,我市把小城镇建设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借风行船,乘势而上,经过不懈努力,目前我市小城镇发展到250多个,建成区面积达21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42%,市域范围内已初步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以中小城市为依托、以星罗棋布的小城镇为纽带、联系广大农村腹地的城镇体系格局。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doc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doc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根据本市实际,研究提出我市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经贸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市对外开放及外经贸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全市外经贸宏观运行情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

(三)负责招商网络和项目库、信息库的建立,各类对外宣传招商资料的编印,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外贸进出口数据的统计、发布等。

(四)研究我市对外开放和吸引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规模、方向和产业导向,编制招商计划,组织开展对外招商、项目洽谈等活动,指导和管理我市利用外资工作。

(五)负责牵头协调市有关部门全程按时办理外商(包括港、澳、台商)来金华市区设立外资企业的各项工作,受理外商投诉,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为外商在金华投资提供优质服务。

(六)对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及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外资合同、章程的审批和报批,授权委托发放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牵头组织协调市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审报和管理,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归口管理并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七)归口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对外贸易工作,负责审核申报各类企业的外贸经营权,负责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和配额的申报和管理。

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及其招标工作,指导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

(八)负责外贸发展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和管理外经贸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办理出口退税审核工作;负责外经贸标准化、信息化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出口生产企业的有关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核与推荐。

(九)受市政府的委托,审核和报批对外经济贸易出国(境)团组;负责管理外商邀请工作。

(十)研究制订全市境外投资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负责全市境外投资项目、机构及外商(港、澳、台商)驻本市常设机构的报批和管理;指导市内优势产业与专业市场到境外开展加工贸易和设立分市场,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外经贸局《2004年韶关市招商引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外经贸局《2004年韶关市招商引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外经贸局《2004年韶关市招商引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19•【字号】韶府办[2004]36号•【施行日期】2004.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外经贸局《2004年韶关市招商引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04〕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外经贸局上报的《2004年韶关市招商引资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四年三月十九日2004年韶关市招商引资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招商引资的战略决策,进一步加大我市招商引资力度,在全市掀起新的招商引资热潮,现就我市2004年招商引资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三大战略重点”的部署和承办好省第三届山洽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加大力度,坚持以园区招商为重点,以产业招商为特色,以中介招商为突破口,不断创新招商方式,不断创新招商政策,不断创新服务工作,努力营造一流的投资环境,扎扎实实组织好各项招商活动,力争多引项目、多引大项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第三届山洽会在韶关召开。

二、目标任务2004年全市招商引资活动目标与任务是:(一)全年计划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3.8亿美元。

(二)内职实际引资125亿元人民币。

(三)全年出口总额2.3亿美元。

三、活动内容(一)参加省举办的重大招商活动:1、三月省外经贸厅主办网上招商会(全年约办2―3场,分专题:开发区、山区及东西两冀、大珠三角);2、五月粤港经贸洽谈会;3、六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曾荫权司长率团来韶考察投资环境;4、七月粤台经济技术交流会(在肇庆市举办);5、九月厦门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6、日本大阪招商推介会;7、九月份省政府在欧洲(英、法)举办招商推介会。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粤府办[2000]68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00.04.27【实施日期】2000.04.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0]6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四月二十七日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0]2号),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更名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是主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口岸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划出的职能1、将外贸货运协调的职能,交给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

2、将管理出口货物原产地的职能,交给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担。

3、将管理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评估和转贷的职能,交给财政厅承担。

(二)划入的职能1、原政府口岸办公室管理全省口岸工作的职能。

2、原经委的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职能。

3、原计委制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政策、管理部分进出口指标和配额的职能。

4、原外商投资局相关政府行为的职能。

5、原体改委协调、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的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1、取消出国人员外汇商品进口计划的审批。

2、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合同的审批。

3、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自用生活用品进口的审批。

4、取消转口贸易的审核。

5、取消进出口企业申请保税企业业务的审核。

6、取消企业退佣、退订金及支付货损款超出有关规定的审批。

7、取消购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专用发票的审批。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3.26•【字号】2011-06-10•【施行日期】2010.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韶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韶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韶市联〔2009〕18号),设立韶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外经贸有关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三)将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境外就业管理职责划入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四)加强服务贸易进出口、服务外包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的职责。

(五)加强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以及贸易救济措施、维护产业安全等方面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管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有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分析国内外贸易形势和我市进出口现状,提出促进本市外经贸工作的建议,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指标政策及实施办法,推行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规范外贸流通秩序。

(三)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审批、审核、核准等工作,指导、管理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四)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按规定审核有关加工贸易业务,监督管理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6.03•【字号】2011-06-29•【施行日期】2010.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韶市联〔2009〕18号),设立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韶关市法制局、韶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牌子,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将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职责,以及公路“三乱”行为查处职责划给市监察局。

(二)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审核把关、决策参考、跟踪调研和督促落实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起草、审核、印发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编辑出版《政府工作》刊物。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六)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属驻韶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七)收集报送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

(八)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九)管理市人民政府大院,承担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内设机构及职能(二)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内设机构及职能(二)

作者: NULL
出版物刊名: 中国经贸
页码: 56-59页
主题词: 经贸关系;政策措施;运行态势;市场多元化战略;经贸发展;经贸政策;经济贸易;综合调研;主管;海外企业
摘要: <正> 亚洲司职责一、拟定和执行对主管国家(地区)的经贸政策。

二、负责主管国家(地区)经济贸易的综合调研,掌握双边的全面经贸情况,监测、分析双边经贸运行态势;协调部门内外关于双边经贸关系的立场,处理双边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推动双边经贸发展;参与拟定有关的政策措施。

三、组织政府间的经贸谈判和双边混合(联合)委员会;同外国政府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

四、负责对主管国家(地区)市场多元化战略的贯彻实施;参与管理赴主管国家(地区)举办展销会、洽谈会、招商活动和部属企事业单位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经贸团组;参与监督海外企业的设立与管理;就对主。

对外经贸部简介介绍

对外经贸部简介介绍

03
对外经贸部的成就与贡献
对外经贸部的成就与贡献
• 对外经贸部(Ministry of Foreign Trade)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的一个部门,主要负责管 理和促进中国的对外经济贸易活 动。该部门成立于1982年,前身 是1952年成立的对外贸易部。
04
对外经贸部面临的新形势与新 挑战
新国际贸易形势
定义与职责
职责
1
2
制定和执行对外经济贸易政策、法规和规章。
3
管理和监督全国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包括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等。
定义与职责
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等进行经贸谈判和合作。
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保税区、自由贸易区等的审批和 管理。
参与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等国际经贸活动。
协调与其他国家的经贸关系,促进双边或多边经贸合作 。
02
对外经贸部主要业务领域
国际贸易
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对外经贸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国际贸易 政策,促进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 推动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
管理和监督国际贸易活动
对外经贸部负责对国际贸易活动进行 管理和监督,保障公平竞争和市场秩 序。
对外经贸部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 和谈判,维护国家利益和贸易利益。
新政策法规变化
国际贸易政策调整
各国对国际贸易政策进行调整和 优化,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国际贸
易需求。
国际投资政策调整
各国对国际投资政策进行调整和优 化,以吸引更多的外资和技术支持 。
国际合作政策调整
各国对国际合作政策进行调整和优 化,以加强国际间的互利合作。
05
对外经贸部未来的发展思路与 规划

经济贸易局各个科室主要职责

经济贸易局各个科室主要职责

经济贸易局各个科室主要职责贸易市场科主要职责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制订全市商贸开展规划;培育开展和完善商贸市场体系,合理安排商业网点;提出维护流通秩序的政策意见;负责现代物流根底设施建设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制订工贸结合、内外贸结合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承当重点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管理;研究和指导重要商品市场建设、定点销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经营平安的指导与监督管理以及经营许可证的审核与发放;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的专营、管理、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类商品和技术展览展销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审批,标准各类商品和技术展销活动;管理工商贸的重要会展活动;组织实施内贸流通行业的产业政策;研究制订内贸行业开展规划、方向、重点、布局和经济技术政策;推进行业结构调整;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分析行业经济运行、技术指标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开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指导内贸行业体制改革;指导商品猪基地建设,负责生猪屠宰定点管理;负责典当拍卖行布局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餐饮业、旅馆业的指导与管理;指导商业、物资行业职业道德建设,联系商业、物资等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组织企业开拓内外市场。

技术进步科主要职责研究提出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贯彻实施国家工商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工程的审批工作;研究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技术改造投资年度方案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技术改造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研究制订工程备案制的具体措施、方法并指导实施;负责重点技术改造工程的审批、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培育省、XX市“五个一批〞重点骨干企业;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方针和政策意见;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负责企业信息化推广和应用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上网工程;指导和协调全市重点技术创新、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新产品开发等工程的实施;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建设和产学研联合;组织和协调企业对外技术使用与交流;负责全市技术创新重点工程方案管理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为全市企业提供国内外重要科技信息和效劳;指导、标准、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4.01.15•【字号】粤府办〔2004〕5号•【施行日期】2004.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4〕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四年一月十五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3〕17号),保留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挂广东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

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是主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口岸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1.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组织实施农产品(粮食、棉花除外)进出口计划职能。

2.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产业损害调查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与外经贸有关的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1.将进出口经营资格核准职能由核准制改为登记制。

2.将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的职能,调整为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增资减资、转股、合并)。

3.将对外贸易、外商投资促进等政府项目招标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委托有关事业单位承担。

4.取消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登记后的有关事务管理职能以及指导出口广告宣传的职能。

5.加强外经贸的宏观管理,分析进出口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整顿和规范外贸流通秩序,深化外经贸、口岸体制改革,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主要职责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主要职责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主要职责1. 引言1.1 概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国家负责处理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合作、贸易往来和外商投资事务的重要机构。

该部门承担着维护贸易平衡、推动贸易发展、参与制定国际经济规则和推动多边贸易谈判等重要职责。

同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也致力于实施对外开放政策、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以及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和供应链建设,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围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主要职责进行详细探讨。

文章分为五个主要部分:引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重要职责、实施对外开放政策和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和供应链建设以及结论。

通过逐个职责进行分析,旨在深入了解该部门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并为未来发展方向提供思考。

1.3 目的撰写本文的目的在于全面梳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主要职责,并对其在国内外贸易和经济合作中的重要性和意义进行阐述。

通过分析部门的职能,可以更好地认识该机构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挑战。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全面了解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职责与功能的深入指南,以促进加强对外经济合作,推动我国的开放型经济建设。

2.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重要职责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作为国家贸易事务的管理机构,担负着推动国际贸易发展、维护我国对外经济利益以及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职责。

具体来说,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主要有以下职责:2.1 维护贸易平衡和推动贸易发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致力于维护我国的贸易平衡,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出口和进口的均衡发展。

同时,该部门也积极支持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和提升产品竞争力,在全球市场中寻找更多商机。

2.2 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和项目管理为了促进我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发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开展与其他国家的投资合作,并且提供相应的项目管理服务。

通过开展海外投资项目,可以帮助我国企业扩大影响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并推动跨国公司间的合作与交流。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6.28•【字号】2011-06-29•【施行日期】2010.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韶市联〔2009〕18号),设立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境外就业管理职责划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四)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职责。

(五)加强促进就业的职责,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管理技工学校,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199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199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199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8.08.14•【文号】国办发[1998]122号•【施行日期】1998.08.1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1998年8月14日国办发[1998]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主管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

1.将外贸货运协调的职能,交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

2.将管理外国政府贷款的职能,分别交给财政部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承担。

其中、外国政府贷款的对外谈判与磋商职能交给财政部承担,外国政府贷款的转贷业务交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承担。

3.将管理出口货物原产地的职能,交给海关总署承担。

4.将审批地方外经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职能,将给地方人民政府承担。

5.将审批境外(未建交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除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项目的职能,分别交给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承担。

6.将外派劳务人员许可证的年度审核职能,分别交给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承担。

7.按商品管理权限,将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许可证的职能,逐步交给地方人民政府承担。

8.将协调进出口商品价格、市场、客户(少数关系国计民生和特定商品除外)的职能,交给进出口商会承担。

9.将海外承包工程投标的协调职能,交给对外承包工程商会承担。

比较详细的外贸部机制

比较详细的外贸部机制

比较详细的外贸部机制一、职能与任务外贸部的主要职能和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并实施外贸、外资、国际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的政策和法规;2.负责外贸、外资、国际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的研究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3.组织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的谈判、协调和督导工作;4.前往国际经济组织、国际会议和外国出差,并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进行交流合作;5.对外贸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对外援助项目的核准和登记管理;6.外贸部门的内外部信息收集和发布。

二、机构设置外贸部的机构设置可以分为内设机构和外设机构两大类别。

1.内设机构:外贸部内设机构包括:外贸发展研究中心、外商投资研究中心、对外援助研究中心、国际经济合作研究中心、督查局、新闻司、涉外机构安全办公室等多个功能机构。

外贸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对外贸易政策、外贸形势以及国际贸易规则等的研究,提供政策建议。

外商投资研究中心负责研究外商投资政策、外商投资环境,提供政策建议。

对外援助研究中心负责研究对外援助政策、援助项目的准备和实施情况等。

国际经济合作研究中心负责研究国际经济合作政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等。

对外贸易代表处是外贸部在国外设立的外交实体,其职责主要是开展对外贸易推广和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商务参赞处则是处理外贸部与中外商务合作的具体事务。

三、工作流程外贸部的工作流程可以分为政策制定、谈判协调、项目审批等多个环节。

2.谈判协调:外贸部组织并参与国际经济谈判,如自贸协定、双边经济合作协议等。

在谈判中,外贸部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利益和立场,保护国家利益。

3.项目审批:外贸部负责对外贸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对外援助项目的核准和登记管理。

企业需要经过外贸部的审批才能进行相关的业务活动。

四、国内外合作与交流外贸部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和组织之间保持密切的合作和交流。

在国际层面上,外贸部通过与世界贸易组织(WTO)、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国际组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参与到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的规则制定和推动中。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5.03.06•【字号】粤府办[1995]33号•【施行日期】1995.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粤府办[1995]3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五年三月六日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1994]11号),保留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外经贸委)。

一、职能转变外经贸委要加强研究拟订外经贸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吸引外商投资政策和管理措施,积极开展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和国际贸易市场发展战略的调查研究。

对外经贸发展实行宏观调控和经济调节,要加强对外经贸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保护知识产权、反倾销等工作。

要逐步弱化对外经贸系统和委属企业的经营业务、财务、基建投资、出口商品基地基建资金使用、周转外汇分配等计划管理职能,取消留成外汇分成计拨、管理和包装、基地外汇管理。

二、主要职责外经贸委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综合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外经贸方针、政策,拟订我省外经贸政策、规章和实施办法。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对外经贸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年度进出口计划和外国政府贷款使用计划,参与拟订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划。

(三)指导、协调外经贸工作,宏观管理进出口工作;根据授权自主或会同有关部门审批、管理和转报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审批“三来一补”和“三资”企业的进口物资、直通港澳生产用厂车;受权签发我省进出口许可证。

韶关市外经贸局行政执法职权依据

韶关市外经贸局行政执法职权依据
23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7号
国家商务部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24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8号
国家商务部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25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
国家商务部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外经贸资发[1998]938号
国家外经贸部等发布,自1998年12月10日起施行
14
《关于修改、印发〈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外经贸资发[1996]第822号
国家外经贸部等发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商务部等发布,自2004年8月26日起施行
32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商务部、工商总局2005年第14号令
商务部等发布,自2005年9月15日起施行
33
《商务部关于执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务部、商合发[2004]473号
商务部发布,自2004年9月6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自2004年12月9日起施行
48
《印发直通港澳运输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2]3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自2002年6月4日起施行
49
《关于进一步优化广东投资软环境的若干意见》粤府[2002]1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自2002年2月20日起施行
50
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9]17号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3.29•【字号】2011-06-10•【施行日期】2011.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韶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韶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韶市联〔2009〕18号),设立韶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经济贸易局职责,以及市科技信息局(市知识产权局)信息产业的管理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将市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拟订和编制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产业规划及产业政策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将市农业局乡镇企业管理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五)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保护知识产权办公室)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责划给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

(六)将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行业规范和标准拟定、行业评比、科技成果评审、行业统计分析、资产项目评估等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性职责,依法交给相关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七)加强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相融合的职责,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推进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与传统产业相结合,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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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外经贸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拟订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制度;起草综合性文件和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新闻报道、政务信息、招商简报、医保、车辆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局电子政务和外经贸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联系和安排领导的外事活动和接待工作;负责局及所属单位出访考察项目的审核工作和持多次往返港澳地区人员的审核申报工作;协助市政府对驻海外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管理。

办公室主任:农泽办公室电话:8883451Email:sgwjbgs@
(二)人事监察科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党务工作、劳动工资、培训教育、因公(私)出国(境)政审、计划生育、共青团、工会、妇女、信访、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案件。

人事监察科科长:余构华办公室电话:8882120Email:sgwjrsk@ (三)规划法规科
负责全市外贸出口总值计划、收汇计划,主要出口商品计划及利用外资计划的编报和下达,并协调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涉及外经贸的外汇、税收、信贷、价格、保险等政策;负责对外贸易宏观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信息发布、政策法规研究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负责依法治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的法律事务;负责口岸法制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外经贸行业的统计业务;负责编报全市外经贸的动态简报。

规划法规科科长:李秋雯办公室电话:8885620Email:sgwjjck@ (四)引进科
参与制订外商投资战略及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编制招商计划、投资指南和招商目录,指导和协调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参与组织全市性以上的大型外经贸洽谈、招商引资、展销等重要活动;组织开展投资促进信息化建设,负责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联系交流。

引进科科长:王晓莉办公室电话:8883120Email:sgwjyjk@
(五)外资科
研究跨国投资趋势和全市吸收外资总体情况;参与制订吸收外资的发展战
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拟订外商投资的管理规章;审批或转报外商投资项目的设立,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核报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宏观管理加工贸易工作,核准市管理权限的加工贸易业务,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工作,并向外资企业宣传计划生育政策,要求接受当地计生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编报和监督执行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年度计划,负责进口关税配额商品管理;负责利用外资统计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和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分析外商投资发展情况,定期向市政府和省外经贸厅报送有关动态并提出政策建议。

外资科科长:王卫军办公室电话:8884218Email:sgwjwzk@ (六)贸易发展科
参与编制全市外贸出口总值计划、收汇计划及主要出口商品计划,提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建议;负责管理全市进出口商品目录,办理进出口贸易、一般贸易的进出口物资的申报工作;掌握全市进出口业务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负责全市一般贸易的进出口许可证的管理;负责一般贸易和“三来一补”企业的出口退税稽核工作;负责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的年审和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的初审工作;负责中小型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申报;负责对外贸易统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开拓国际(境外)市场规划,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含电子商务),依照法律、法规核报或核准各类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和国际货运代理资格;申办和组织赴国(境)外举办展销会、洽谈会,协办、监管境内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等,指导进出口企业协会工作,协调指导对台贸易,指导外经贸仓储行业管理、出口广告宣传。

贸易发展科科长:莫海鸣办公室电话:8883731Email:sgwjmfk@ (七)机电产品进出口科
拟订和执行机电产品进出口政策、管理规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执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管理规章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政策;管理机电产品进出口目录、编报和执行机电产品配额的年度进口方案,协调管理技术和成套设备及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参与国际招标;制订进口机电产品招标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分析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并定期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

机电产品进出口科科长:潘启产办公室电话:8891582
Email:sgwjjdk@
(八)对外经济合作科
审核上报全市国外和港澳地区设立的贸易、非贸易机构及境外企业在本市设立的办事机构;指导海外市场开发,规范经营秩序;负责对敏感国家(地区)的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掌握海外企业业务开展
和经济效益情况;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统计工作;负责招商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对外经济合作科科长:廖立峰办公室电话:8883944
Email:sgwjhwk@
(九)口岸办公室
负责全市铁路、公路、航空、水运、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的规划调研、开设、关闭及调整申报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口岸的查验方法和监管模式的改革工作。

参与有关的调研活动;提出口岸专项资金的申报及资金使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口岸共建文明活动的组织工作及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口岸现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全市口岸查验单位机构编制计划并申报工作;负责口岸检查、检验、服务单位的协调工作,指导口岸管理服务中心工作。

口岸办公室主任:严乙庆办公室电话:8884209Email:sgwjkab@
(十)开发区管理科
组织制订和实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试验区和出口加工区等各类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各类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跟踪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开发区投资环境评价,综合研究和分析各类开发区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定期向市政府和省外经贸厅报送有关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开发区管理科科长:李德平办公室电话:8891581Email:sgwjjx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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