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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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车队备用车辆运行率管理,做好备用车辆的点检、润滑、切换运行、保养工作,确保备用车辆处于完好状态,保证随时能启动、投入运行。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工艺车队备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保证运行管理。
三、职责。
1.各班组设备班长负责车辆设备,备用状况及不定期检查。
2.修理班负责备用设备检修和记录。
四、备用车辆管理措施
1、备用车辆要有100%的可开动率。
2、各岗位操作工应将本岗位备用设备的检查工作,列入点巡检内容中,并做好点巡检记录。
3、所有备用车辆要实行定期倒换运行制度,严禁超期疲劳使用和不坏不倒换的操作方式(15天倒换点检保养一次)。
4、各班组应根据备用车辆的工作环境、操作特点、检修周期等情况制定合理的倒换周期。
5、备用车辆倒换投入运行,应达到工艺要求和规定的运行周期,确保生产正常运行;倒换后停用的车辆卫生要清理;对因故障倒换下的设备应及时检修,定期倒换的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备用车辆随时能启动和运行。
6、因运行设备发生故障需提前启用备用车辆时,可以从倒换日起计算周期,以避免频繁倒换。
7、每次倒换车辆后要认真记录倒换车辆的名称车号、倒换启动时间、停用时间和操作人。
8、制定备用车辆定期运行制度,凡备用车辆一律按15天规定进行运行,每次不
得少于厂内二圈。
9、每次运行后要记录车辆设备名称车号、运行时间、操作人等。
10、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应进行定期抽查,每周至少一次。
11、、备用车辆若存在缺陷,应立即组织检修,小故障当日解决,大故障上报车队,使备用车辆尽快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五、考核
1.各班组在点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记录行车时间和倒换时间,各项记录必须完整,发现记录不全或胡乱填写的,处罚相应责任人20元。
2.倒换后故障车辆要及时安排检修,因检修不及时或检修质量不佳,导致备用车辆起不到备用设备状态,按设备事故对待,并组织开分析会,落实责任人。
3.备用车辆在库房正常备用情况下,厂内有应急出车和倒换运行时不能正常出车,按影响生产事故处理。
4.凡备用车辆一律按15天规定进行运行,每次不得少于厂内二
圈,运行完清扫设备;进行记录,不按规定运行,点检,清洁车辆每次考核50元。
第二篇:备用设备管理制度准备队备用设备管理制度
1、井下各地点、所使用的备用设备、配件,一律统一摆放在指定位置。
2、备用配件应摆放整齐,不得缺丝少垫,油量充足、绝缘良好、清洁卫生,不得放置在潮湿、滴水的地方,否则对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3、备用设备必须保持不缺丝少垫、挡板、密封圈、端盖等齐全,卫生整洁,并使用木鞋、石块等支起支平、摆放整齐,不得放置在潮湿或滴水的地方,否则对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4、对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损坏的配件、设备,必须及时升井。
5、对在生产或运输等过程中人为损坏的设备或配件,该参与人员应照价赔偿,并接受处罚;必须及时向机电科汇报,并组织分析、追查责任。
第三篇: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管理各科室急救、备用药物,保证临床用药需要的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急救、备用药品种、基数审核。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
(二)急救、备用药的存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等),标签模糊或经更涂改则不得使用。值班人员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清点。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对于效期小于6个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退换并详细记录。
(三)急救、备用药的领取、补充流程
1、急救药品的领取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2、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坚持旧批号药先用的原则。
3、药品使用后,应及时清点、领取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第四篇:内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血液内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1.为确保需要时能及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
科室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品种和数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由科室负责人和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部和药剂科共同审批。
3.备用药品的领取和使用管理
3.1临床科室使用备用药品需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数量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3.2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4.备用药品的检查
4.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4.2使用科室应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对于效期<6个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应及时与药房更换。
4.3药剂科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