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幼儿园劳动规章管理制度
幼儿园劳动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劳动管理,提高劳动效率,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劳动组织1. 幼儿园设立劳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劳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各部门设立劳动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劳动管理的具体实施。
3. 各岗位工作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劳动管理。
三、劳动时间1. 幼儿园实行标准化工作时间,上下班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教师上课时间、午休时间、教师会议时间等按照幼儿园作息时间表执行。
3. 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四、劳动纪律1.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工作人员应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幼儿园的正常秩序。
3. 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卫生,不得随意堆放物品。
4. 工作人员应爱护幼儿园的公共财产,不得损坏、私用。
五、劳动任务1. 各部门应根据幼儿园工作计划,合理分配劳动任务。
2. 工作人员应认真完成分配的劳动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3. 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安排,认真备课、上课,做好课后辅导工作。
4. 工作人员应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为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劳动考核1. 幼儿园对工作人员的劳动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
2. 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工资待遇等的重要依据。
3. 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较差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七、劳动保护1. 幼儿园应加强劳动保护,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 工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3. 幼儿园应定期对劳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幼儿园劳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幼儿园劳动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3. 本制度与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幼儿园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劳动安全与健康,预防劳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幼儿园园长对本园的劳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2. 全体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
三、劳动安全教育培训1. 幼儿园应定期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新入职教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劳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练等活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四、劳动安全设施与设备1. 幼儿园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门、防护栏、防护网、灭火器等。
2. 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安全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3. 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教职工注意安全。
五、劳动安全操作规程1. 教职工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
2. 上下班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 作业时,应正确使用工具、设备,防止发生意外。
4. 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
六、劳动安全监督检查1. 幼儿园设立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劳动安全监督检查。
2. 安全检查小组负责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 教职工有权对安全隐患进行举报,幼儿园应及时处理。
七、劳动安全事故处理1.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2. 发生劳动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上级部门。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幼儿园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幼儿园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3篇)
幼儿园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引言:幼儿园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是保护幼儿园教职工的权益,维护幼儿园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就幼儿园工作期限、劳动报酬、劳动时间、休假制度、劳动安全与卫生以及工作纪律等方面,提出一套完善的幼儿园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文,以促进幼儿园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幼儿园的发展。
一、工作期限1.新聘教职工应签订定期劳动合同,其中包括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教职工工作期限满后,可与幼儿园续签劳动合同,继续工作。
续签时间一般为一年,但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
3.教职工工作期限满五年后,可与幼儿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报酬1.幼儿园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及时支付。
2.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与其岗位责任和工作表现相一致,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
3.幼儿园应建立公正、透明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公平性。
三、劳动时间1.幼儿园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确定教职工的工作时间,并保证其合法休假权益。
2.教职工的工作时间应明确规定,不得超过每天八小时,每周不得超过四十小时。
3.教职工的加班工作应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休假。
四、休假制度1.教职工应享有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权益,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2.幼儿园应通过组织教职工参加集体活动、培训等形式,为其提供进修学习的机会,并享受相应的休假。
3.教职工带薪病假、事假、产假、陪产假等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安排。
五、劳动安全与卫生1.幼儿园应确保教职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定期开展劳动安全与卫生教育培训。
2.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劳动保护设施,如防护装备、急救设备等,确保教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3.幼儿园应加强对幼儿园环境的卫生管理,确保教职工的工作环境清洁、舒适。
六、工作纪律1.教职工应遵守幼儿园的工作纪律,不得擅自请假、迟到、早退等。
2.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工作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价。
幼儿园劳动规章制度管理
幼儿园劳动规章制度管理一、总则幼儿园是为适龄幼儿提供教育、保育、健康等服务的机构。
为了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转,维护园内的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以规范园内工作人员的行为,保障园内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工作时间1. 幼儿园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下午5:00,中间有午休时间。
2. 工作人员应准时到达幼儿园,不得迟到早退。
3.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工作人员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条。
三、劳动纪律1.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
2. 工作人员需保持工作状态良好,不得擅离职守、违反规章制度。
3. 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私自接电话、听音乐等。
四、工作职责1. 幼儿园工作人员需按照各自岗位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 保教人员需负责教育幼儿,制定教学计划,保障幼儿的学习质量。
3. 保育人员需负责照顾幼儿的生活起居,保障幼儿的安全与健康。
五、安全管理1. 幼儿园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需保障幼儿的安全,不得出现安全隐患。
2. 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定期参加消防演练,保障园内消防设施的完好。
3. 幼儿园工作人员在发现幼儿受伤或发生其他突发事件时,需及时报告领导并做好处理工作。
六、卫生管理1. 幼儿园工作人员需保持园内卫生清洁,定期进行卫生消毒,保障幼儿的健康。
2. 工作人员需对园内环境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幼儿园工作人员需自觉遵守食品卫生安全规定,确保食品安全。
七、纪律制裁1.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园方有权进行纪律处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园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追求相应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修改。
2. 对于未尽事宜,由幼儿园主管领导进行补充规定。
3. 工作人员在幼儿园工作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幼儿园教师劳动规章制度
幼儿园教师劳动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幼儿园教师的劳动行为,提高教师绩效,保障幼儿教育质量,特制定本规章。
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在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并严格执行。
第一条:工作时间和休息1.教师应按时参加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每天至少提前15分钟到校。
2.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园方安排。
3.教师应按时吃饭,午休时间不少于1小时。
4.休息日为每周日,教师应保证在休息日得到足够的休息和放松。
第二条:教学准备和教育教学活动1.教师应认真备课,提前准备教案、教材和教具。
2.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开展各项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质量。
3.教师要注意课前准备和课后总结,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
第三条:教师形象和仪容1.教师应穿着整洁、干净,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2.教师要保持微笑,与幼儿亲和相处,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四条:教师素质和能力1.教师应具备教育教学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教师要关心幼儿的身心健康,耐心细致地开展教育工作。
3.教师要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积极配合园方开展工作。
第五条:教师考核和奖惩1.教师将根据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核发绩效工资。
2.教师如因故旷工或工作不认真负责,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教师培训和进修1.教师应积极参加园方组织的培训和进修班,提高专业水平。
2.教师要不断学习教育教学新知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第七条:其他事项1.教师应爱护幼儿园的教学设施和教育设备,做到节约用电、水等资源。
2.教师应尊重领导、同事和家长,建立和谐睦邻的工作环境。
以上为幼儿园教师劳动规章制度,凡在幼儿园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均应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希望每一位教师都能尽职尽责,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愿我们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教育环境。
幼儿园劳动规章制度
幼儿园劳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幼儿园员工的劳动行为,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营。
本制度依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在幼儿园工作的员工,包含教职工、保育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劳动纪律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履行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入职和离职管理第四条入职管理1.员工入职时需供应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证明和相关教育、工作经过证明。
2.入职前需要参加入职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
3.员工入职时需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商定工作职责、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等。
第五条离职管理1.员工如需离职,需提前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
2.离职前应完成工作交接,将工作相关资料整理完善。
3.离职员工需依照单位规定归还全部单位财物,并完成离职手续。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假管理第六条工作时间1.幼儿园的工作时间为每周7天,每天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园长依据工作需要确定并发布。
2.员工必需依照规定上班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第七条休假制度1.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享有带薪年假、事假、病假等假期,具体假期天数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协议规定执行。
2.员工请假需提前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经部门主管批准。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八条遵守规章制度1.员工要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而且保持工作纪律的良好状态。
2.不得有意破坏工作秩序、公共设施和工作环境。
第九条工作安全1.员工应注意职业健康和安全,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程序,确保工作场合的安全。
2.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应及时报告给上级或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条保密义务1.员工必需严守工作秘密,不得私自泄露、散布公司和客户的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
2.员工在离职后仍需连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行为规范员工在工作场合应本着礼貌、诚信、团结、互助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五章工资与福利管理第十二条工资管理1.幼儿园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薪资制度规定发放员工工资,按月结算。
幼儿园劳动规章制度范本
幼儿园劳动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劳动管理工作,培养幼儿热爱劳动、自主自律的良好习惯,提高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劳动管理应当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因材施教,循序渐进,不得强迫幼儿参加不适合其年龄、身体和心理的劳动。
第三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劳动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内容、时间、方式和安全注意事项,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幼儿园应当加强劳动教育的科学研究,探索适合幼儿特点的劳动教育方法,提高劳动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二、劳动内容第五条幼儿园劳动内容主要包括生活自理、园务劳动、社会实践等三个方面。
第六条生活自理劳动是指幼儿在日常生活中,学会自己吃饭、穿衣、整理床铺、收拾玩具等基本生活技能。
第七条园务劳动是指幼儿参与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如种植花草、打扫卫生、整理教室等,培养幼儿的爱园情感和自主服务能力。
第八条社会实践劳动是指幼儿参与社区和服务活动,如探望孤寡老人、帮助邻居等,培养幼儿的社会责任感和人际交往能力。
三、劳动时间第九条幼儿园劳动时间根据幼儿的年龄和身体发育情况,合理安排每天劳动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
第十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劳动时间表,明确劳动内容和时间,便于幼儿和家长了解和安排劳动计划。
四、劳动方式第十一条幼儿园劳动方式以游戏化、趣味化为主,注重幼儿的积极参与和实际操作,避免单调重复的劳动。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的兴趣和特长,提供多样化的劳动工具和材料,激发幼儿的劳动积极性。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加强劳动安全教育,确保幼儿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五、劳动评价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劳动评价制度,定期对幼儿的劳动表现进行评价,鼓励幼儿的进步和努力。
第十五条幼儿园评价幼儿劳动,不仅要看劳动成果,还要关注幼儿在劳动过程中的态度、合作精神、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
六、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幼儿园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文(3篇)
幼儿园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文一、绪论本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幼儿园教职工的劳动权益,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二、工作时间和休假1.工作时间1.1 教职工每日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包括正常的上班时间和午休时间。
1.2 教职工不得超过每周40小时的工作时间,超时工作需经过员工自愿,超时工作不得超过每周3小时。
1.3 教职工在超时工作后,需要享受相应的加班工资。
2.休假制度2.1 幼儿园教职工享有带薪年假。
年假的天数根据工作年限来确定,具体的天数如下:工作满1年至5年,享有10天带薪年假;工作满5年至10年,享有15天带薪年假;工作满10年以上,享有20天带薪年假。
2.2 教职工应提前向园务部提出休假申请,并经园务部批准后,方可休假。
2.3 若因公需要请假,教职工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工资和福利待遇1.工资发放1.1 幼儿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教职工的工资水平。
1.2 工资以月薪形式发放,固定于每月的20日前发放至教职工的个人工资账户。
1.3 教职工需及时核对工资,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园务部申报。
2.福利待遇2.1 幼儿园为教职工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教职工的相关保险费用由幼儿园承担。
2.2 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教职工提供绩效奖金、节日福利和年终奖金等福利待遇。
2.3 幼儿园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机会,并为相关培训提供相应的经费和时间。
四、劳动保护和职业安全1.劳动保护1.1 幼儿园为教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如安全帽、手套、防护服等,确保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1.2 幼儿园对特殊岗位的教职工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和资质要求,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职业安全2.1 幼儿园制定防灾减灾措施,组织定期的消防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增强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2 幼儿园对教职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他们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规范。
幼儿园劳动保障规章制度(3篇)
幼儿园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幼儿园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够享受到合理的劳动条件和保障措施,保障其安全、健康、公平地从事工作。
一、劳动合同:幼儿园应与每位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等内容。
二、工资待遇:幼儿园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教职工支付合理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且按时发放。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幼儿园应合理安排教职工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
并给予教职工合理的休息时间和休假权益。
四、劳动安全保障:幼儿园应确保教职工的劳动环境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培训。
五、健康保障:幼儿园应提供职工健康体检、职业病防治等服务,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幼儿园应依法缴纳教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并向其提供合法的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七、劳动争议解决: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及时解决教职工与幼儿园之间的劳动争议。
以上是幼儿园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不同地区和幼儿园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细节上的差异,但都应围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待遇展开。
幼儿园劳动保障规章制度(2)是指为保障幼儿园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提高工作环境和条件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幼儿园劳动保障规章制度:1. 工作时间:规定幼儿园教职工的每日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以及休息时间和假期安排。
2. 工资待遇:规定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标准、计算方法、发放时间等,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3. 劳动合同:规定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
4. 工作安全:规定幼儿园为教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例如防护设施、消防措施、紧急救援等,预防和减少工作事故。
5. 健康保障:规定幼儿园为教职工提供健康保障,包括定期体检、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等。
6. 绩效评估和奖励:规定幼儿园对教职工的绩效评估和奖励制度,根据工作质量和业绩给予奖励或提高工资待遇。
幼儿园劳动规章制度
幼儿园劳动规章制度一、引言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重要场所,为了给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同时培养孩子们的劳动意识和责任感,特制定本劳动规章制度。
二、劳动人员职责1、教师(1)教师应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劳动工作,为幼儿树立良好的榜样。
(2)在日常教学中,引导幼儿认识劳动的重要性,培养幼儿的劳动习惯和技能。
(3)组织幼儿参与适当的劳动活动,确保活动的安全性和教育性。
2、保育人员(1)负责教室、寝室、食堂等场所的日常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2)协助教师组织幼儿的劳动活动,指导幼儿正确的劳动方法和步骤。
(3)做好幼儿的生活护理工作,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3、后勤人员(1)负责幼儿园的设施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参与校园环境的绿化和美化工作,营造优美的校园环境。
(3)协助教师和保育人员开展劳动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资和技术支持。
三、幼儿劳动教育1、劳动教育目标(1)培养幼儿的劳动意识和责任感,让幼儿懂得劳动的价值和意义。
(2)帮助幼儿掌握基本的劳动技能,如整理玩具、图书,打扫教室等。
(3)培养幼儿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自理能力,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2、劳动教育内容(1)日常生活劳动引导幼儿学会自己穿衣、洗手、洗脸、刷牙等生活自理能力,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2)班级劳动组织幼儿参与班级的卫生清洁工作,如扫地、擦桌子、整理图书等,让幼儿体验劳动的乐趣和成就感。
(3)种植劳动开辟幼儿园的种植区,让幼儿参与种植、浇水、施肥等劳动,观察植物的生长过程,培养幼儿的观察力和耐心。
(4)手工劳动开展手工制作活动,如折纸、剪纸、粘贴等,培养幼儿的动手能力和创造力。
3、劳动教育方法(1)游戏化教学将劳动教育融入游戏中,让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劳动知识和技能。
(2)榜样示范教师和家长要以身作则,为幼儿树立良好的劳动榜样。
(3)实践操作让幼儿亲身体验劳动过程,通过实践操作掌握劳动技能。
幼儿园劳动规章管理制度(精选5篇)
幼儿园劳动规章管理制度(精选5篇)幼儿园劳动规章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劳动规章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劳动规章管理制度1一、保教人员道德规范1.热爱祖国,热爱幼教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和任务。
2、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与教改,勇于探索,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自身综合素质。
3、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事,兢兢业业,奉献在岗位上,热爱幼儿、尊重了解幼儿,对幼儿一视同仁,不偏爱,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能愉快、活泼、健康地成长,确保幼儿在园内的安全。
4、以身作则,以礼待人,和气以诚交往,做幼儿的表率;仪表端装、言行举止要符合职业要求,一切都要有利于教育幼儿,服务家长,为家长安心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5、服从领导,遵纪守法,严守劳动纪律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爱园如爱家,自觉维护集体利益、荣誉,不传播流言蜚语、不搬弄是非、不闹无原则纠纷、严于律己、宽厚待人、尊重他人、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当班制度1、严格按照园内制订好的幼儿作息时间表和教育计划组织好各项活动。
2、当班时间不做私事、不离岗位、不闲谈;不做与本职责无关的事情,不与家长或亲友长时间谈话。
3、按计划进行幼儿一日生活领导,如要改变当天活动内容,需经分管教育领导批准方可。
4、上班时间不随便打私人电话,当班期间手机关掉或调到震机,幼儿活动和睡眠期间不得在活动室和睡室打、接电话。
幼儿园教职员工劳动保护规章
幼儿园教职员工劳动保护规章目的本规章旨在保障幼儿园教职员工的劳动权益,确保他们的工作环境安全、合法,并提供必要的福利和保障。
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在幼儿园工作的教职员工。
工作时间1. 教职员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按照国家法定工时制度执行。
2. 工作时间表应提前制定并公示,确保教职员工能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休假制度1. 教职员工享有带薪年假。
具体年假天数根据员工的工龄和绩效进行分配。
2. 教职员工享有带薪病假,根据疾病情况,提供相应的病假天数。
3. 其他特殊情况的休假,如婚假、丧假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1. 幼儿园应与每位教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关键信息。
2. 劳动合同应具备合法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保护1. 幼儿园应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确保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
2. 针对特殊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幼儿园应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培训。
3. 幼儿园应购买工伤保险,为教职员工提供必要的保障。
薪资福利1. 幼儿园应按时足额支付教职员工工资,并提供合法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2. 教职员工的工资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纪律规定1. 幼儿园应制定纪律规定,明确教职员工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要求。
2. 纪律规定应公示,并对违反规定的教职员工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争议解决1. 对于劳动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如协商无法解决,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其他规定1.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培训,提升教职员工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
2. 幼儿园应保护教职员工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
以上为幼儿园教职员工劳动保护规章的主要内容,具体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补充。
幼儿园_劳动管理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劳动管理,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劳动组织与管理1. 幼儿园实行班主任责任制,班主任负责本班幼儿的教育、教学、生活等工作。
2. 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幼儿,关爱幼儿,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教师应按时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4. 教师应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
5. 教师应认真备课,备好每节课的教案,并提前准备好教具。
6. 教师应因材施教,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发挥幼儿特长。
7. 教师应尊重幼儿,关心幼儿身心健康,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幼儿。
8. 教师应做好幼儿安全工作,防止幼儿发生意外事故。
三、劳动保障1. 幼儿园按照国家规定,为教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 幼儿园依法保障教职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节假日、年休假等。
3. 幼儿园根据教职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
4. 幼儿园关心教职员工的生活,定期组织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员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劳动纪律1. 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 教师应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幼儿园工作纪律。
3. 教师应爱护幼儿园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浪费。
4. 教师应团结协作,互相尊重,共同维护幼儿园的团结和谐。
1. 幼儿园对工作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教职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的教职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幼儿园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劳动规章制度
幼儿园劳动规章制度作为一所幼儿园,为了维护园内秩序、促进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幼儿园劳动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员工,并对其行为、工作时间、假期安排、纪律要求等方面作出规定,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时间1.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详细时间由园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2.教职员工应按时到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园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工作时间。
3.上班迟到超过10分钟的,应当向园务部门报备,并且需在当天补足所缺的工作时间。
二、假期安排1.教职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和年度带薪休假。
2.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工作,由园务部门提前通知,按园务部门的安排参加工作。
3.年度带薪休假可根据实际需要分批安排,具体休假时间由园务部门在事先通知后确定。
三、工作纪律1.教职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集中精力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离职守。
2.严禁接受或索取家长礼物、礼金等财物,对于违反规定者,将按照园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教职员工应保护幼儿的权益和个人隐私,不得私自传播幼儿信息。
四、工作安全1.教职员工在工作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注意安全卫生,严禁乱扔垃圾,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2.使用学习教具和游戏设备时,应按照规定使用,确保安全。
3.如遇突发事故或紧急情况,教职员工应迅速采取措施并向园务部门报告。
五、问责制度1.对于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教职员工,园务部门将根据违纪程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将情况告知相关部门。
2.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园务部门有权采取解聘等措施,并按照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六、附则1.本劳动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幼儿园园务部门所有。
2.教职员工应认真学习劳动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以上即为幼儿园劳动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教职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共同为幼儿园的发展与孩子们的成长努力奋斗。
园务部门将依据本规定的要求,对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幼儿园劳动教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劳动教育管理,培养幼儿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劳动技能,提高幼儿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二、劳动教育目标1. 培养幼儿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优良品质;2. 培养幼儿独立自主、团结协作的精神;3. 培养幼儿基本的劳动技能,提高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4. 培养幼儿的环保意识,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
三、劳动教育内容1. 生活自理:整理床铺、叠衣服、洗手洗脸、穿衣脱衣等;2. 个人卫生:洗手、刷牙、剪指甲等;3. 环保劳动:垃圾分类、捡拾垃圾、爱护花草树木等;4. 社会劳动:帮助老师擦桌椅、摆放物品、整理图书等;5. 家庭劳动:协助家长做家务,如扫地、擦桌子、洗碗等。
四、劳动教育组织与实施1. 幼儿园设立劳动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劳动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劳动教育活动;2. 教师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制定相应的劳动教育方案,定期开展劳动教育活动;3. 每周安排一定时间,组织幼儿进行集体劳动,如大扫除、植树节活动等;4. 鼓励幼儿参与家庭劳动,家长应积极配合,培养幼儿良好的劳动习惯;5. 定期开展劳动技能比赛,激发幼儿参与劳动的热情。
五、劳动教育评价1. 教师对幼儿劳动情况进行观察和记录,定期与家长沟通,共同关注幼儿的劳动表现;2. 设立劳动之星、环保小卫士等荣誉称号,对表现优秀的幼儿进行表彰;3. 家长对幼儿的劳动情况进行评价,关注幼儿在家庭中的劳动表现;4. 定期对幼儿劳动教育成果进行总结,不断优化劳动教育方案。
六、劳动教育保障1. 幼儿园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材料,确保幼儿安全;2. 教师加强对幼儿的劳动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3. 家长关注幼儿的劳动教育,积极参与家庭劳动,营造良好的家庭劳动氛围。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幼儿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幼儿园用人劳动规章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的劳动管理,保障幼儿园与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幼儿园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幼儿园鼓励职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幼儿园的发展。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五条幼儿园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第六条幼儿园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由幼儿园与职工协商确定。
第七条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在特殊情况下,经幼儿园与职工协商,可以适当调整休息日。
第八条职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病假等假期。
第九条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有带薪年休假。
第三章工资与福利第十条幼儿园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园实际情况确定,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十一条幼儿园实行岗位工资制度,根据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能力等因素确定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幼儿园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教学质量、园所效益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
第十三条幼儿园为职工提供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第十四条幼儿园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缴纳。
第十五条幼儿园为职工提供带薪培训、健康体检、节日慰问等福利待遇。
第四章劳动合同与解除第十六条幼儿园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十八条职工在试用期内,享有本规章制度规定的全部权利,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十九条幼儿园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职工严重违反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三)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幼儿园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幼儿园劳动规章制度
幼儿园劳动规章制度一、关于劳动规章制度的意义劳动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幼儿园教职工的工作行为,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营和幼儿的健康成长。
遵循劳动规章制度能够增加工作效率,维护团队协作的和谐氛围,以及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工作时间和考勤管理1. 劳动时间教职工须按照幼儿园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工作岗位,确保按时开始工作。
2. 请假管理若教职工需要请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并注明请假原因。
请假时长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长假期。
请假期间需保持联系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
3. 迟到早退教职工应按时上班和下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迟到或早退,须提前向负责人请假并得到批准。
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的,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工作纪律与行为规范1. 仪容仪表教职工应注重仪容仪表,着装整洁、干净。
不得穿着暴露、不合适的服装,不得化浓妆和戴过于夸张的首饰。
2. 语言文明幼儿园是给孩子提供教育的场所,教职工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不得使用粗俗、侮辱性的言语,不得恶意批评他人。
在与家长和其他教职工的交流中需保持友善和善意。
3. 保密义务教职工必须保守幼儿园的教育秘密和家庭隐私,不得将相关信息外泄或用于个人利益。
在处理和储存敏感信息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安全与防火1. 安全意识教职工应加强安全意识,并时刻关注幼儿的安全。
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并配合做好善后工作。
2. 防火工作幼儿园内严禁吸烟、乱扔杂物,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报告,并按照幼儿园的紧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五、奖惩制度1. 奖励幼儿园将设立多种奖励制度,以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等形式,具体评选标准将另行制定并公布。
2. 处分若教职工违反本规章制度,将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
处分形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奖金、停职、解雇等。
六、补充规定1. 变动通知幼儿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劳动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变动,并通过内部通知或其他适当方式告知教职工。
幼儿园劳动规章制度
幼儿园劳动规章制度幼儿园是为了给孩子们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而设立的,为了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权益,维护园内的秩序和安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幼儿园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
一、劳动时间和工作安排1. 工作时间:幼儿园教职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具体的工作时间安排由园务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2. 假期休息:教职工享受国家法定的休假制度,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假等。
园务管理部门将提前通知教职工有关休假的具体事宜。
二、工作纪律和规范1. 准时上班:教职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园务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2. 着装要求:教职工应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不得穿着不得体的服装出现在工作岗位上。
对于特定岗位可能存在的特殊要求,园务管理部门会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3. 工作态度:教职工应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对待学生关心和关注,耐心引导和教育。
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虐待,任何形式的体罚和虐待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安全责任和注意事项1. 安全意识:教职工应具备正确的安全意识,时刻关注学生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并向园务管理部门汇报。
2. 器材维护:教职工在使用教学器材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如有发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修。
3. 防火安全:教职工应参加必要的防火安全培训,并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任何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四、奖惩制度1. 奖励机制:幼儿园将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情况,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包括个人表彰、荣誉称号、奖金等。
2. 处分措施:对于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五、附则1.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幼儿园园务管理部门所有。
2. 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将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并向全体教职工进行通知和解释。
幼儿园园本劳动管理制度
幼儿园园本劳动管理制度一、前言幼儿园园本是幼儿园管理的纲领和规范文件,是管理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工具。
幼儿园园本中涉及多种方面的规定,但其中的劳动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幼儿园的园本劳动管理制度,包含劳动时间安排、假期制度、劳动合同签订方式、工资福利制度、加班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二、劳动时间安排1.工作时间(1)全日制教职工每周工作计划不超过40小时。
(2)幼儿园按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安排教职工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进行超时工作。
(3)按照教职工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需要,可适当变动教职工的工作时间,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原则上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律法规和规定规定的最长工作时间。
2.请假制度(1)请假必须提前说明理由,并经园长批准方可生效。
(2)日常请假属于短期自愿性请假,经请假人提出,并经园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3)病假、丧假、婚假、产假、陪产假、探亲假等属于正常请假,经相关部门证明后实施,并在假期结束后须立即提交证明材料。
(4)短期请假不得超过7天;超过7天的请假,应向幼儿园申请长期请假,经园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5)请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加班制度(1)幼儿园不提倡加班,但在教育教学保障、活动组织、紧急事宜和特殊情况需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加班。
(2)加班时长原则上不得超过每日工作时间的1/3,同时需得到加班员工的自愿同意,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加班工资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假期制度1.带薪年假(1)教职工在一年的工作中,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即享有带薪年假,年假按照教职工在职时间的长短逐年增加,原则上不得少于5天。
(2)带薪年假的期间,教职工的基本工资应当继续支付,不得降低或者停发。
2.带薪病假(1)教职工生病或受伤,经过医院的证明,并得到园领导的批准,可享受带薪病假。
(2)带薪病假的期间,教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享有相应的工资待遇。
3.其他假期(1)科研、学术、技术或者业务考试需要的短期假期,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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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幼儿园劳动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幼儿园和职工的行为,维护幼儿园人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厨房工作人员、门卫、主配班老师、夜班老师。
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6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7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8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9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0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第11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2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3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4条企业对新招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5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企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企业与职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6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17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第20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业。
第21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2条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23条职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09:30--14:00,下午16:00--19:00第24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25条工龄满一年的职工,享受婚假五天;一年六个月以上,享受产假30天。
第26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第27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28条企业实行考核工资和绩效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第29条安排职工加班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0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1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32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经济处罚的,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33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的经济处罚;(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五节社会保险第34条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第35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必须自己签到,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人签到;(3)因公外出、漏签、错签等特殊原因未能签到的,必须由园长或主管园长签字方能有效;(4)有事、有病必须向主管园长请假,不得无故旷工;(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主管园长审批,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8)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园长或主管园长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9)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第36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1)进入幼儿园,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综治规程和岗位责任制;(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保持幼儿园环境卫生清洁;(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幼儿园器械、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幼儿园财物;(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9)关心幼儿园,维护幼儿园形象,敢于同有损幼儿园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11)遵守幼儿园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幼儿园的商业秘密。
第37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工作规程:(1)严格晨午检制度,杜绝幼儿带危险易碎物品入园。
(2)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保证幼儿安全,保证教学质量(3)活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园长或主管园长。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园长或主管园长报告;(5)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幼儿园;(7)下班时要整理教具、学具、物料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第二节奖励与经济处罚第38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效率,幼儿园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39条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幼儿园,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第40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1)对于教学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幼儿园经济效益,对幼儿园贡献较大的;(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幼儿园经济效益,对幼儿园贡献较大的;(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幼儿园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幼儿园利益行为,使幼儿园避免重大损失的;(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