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8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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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队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对志愿者的保障和教育培训,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志愿者服务队的组建和管理第一条志愿者服务队的组建为了能够有序开展志愿服务,本组织会依据需求组建相应的志愿者服务队。

志愿者服务队成员有热心公益、有团队意识、有肯定的沟通交流本领和相应的职业技能。

第二条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由组织负责人实在负责实际工作。

实在工作包括招募、筛选、培训、日常管理、评价与奖惩等。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队的任务和责任第一条志愿者任务志愿者服务队的成员依据不同需求和任务,开展常见的志愿服务,如走访老人、义务献血、义务教育、义诊等。

同时,针对不同需求和任务,每一位志愿者成员有着实在的职责和分工。

第二条志愿者的责任志愿者服务队的成员应当依据其志愿服务的性质、要求和任务承当相应的社会责任,严格遵守服务条例,保证志愿服务的安全和有效性。

同时,遵守志愿服务队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其自身行为规范。

第四章志愿者服务队的培训和激励第一条志愿者服务队的培训志愿者服务队的成员应当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的共同培训,提高个人的素养和服务本领。

同时,对于花费时间较长和具有特别要求的志愿服务,应当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和标准设定。

第二条志愿者服务队的激励志愿者服务队的团队管理成员应当依据志愿者服务的情况及其表现,实行不同方式进行激励和嘉奖。

同时,为了保持队伍稳定,有效应对志愿服务队员的自然流动,措施必需得当,体现公正、公正、公开。

第五章志愿者服务队的保障第一条志愿者服务队的保险志愿者参加的志愿服务中发生事故或意外,本组织会通过多种途径为其供给救援和支持。

因此,需要为志愿者进行相应的人身意外保险,对志愿者供给适当的保障。

第二条志愿者服务队的物质支持为了保障志愿者服务队的正常开展,本组织会为志愿者供给必要的装备、材料等物质支持。

同时,为了保证志愿者良好的服务环境,并激励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本组织会对服务队员的担负管理岗位进行肯定的体谅。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培训、服务、评估和奖励等方面。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发扬志愿者精神,服务社会。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要注重民主化、规范化、专业化,做到公开、公正、公示,确保服务的效果和质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志愿者服务队应设立队长或负责人,具体职责如下:(一)全面负责队伍的总体工作,做好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二)制定队伍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组织队伍的培训、训练和评估;(四)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保证服务的顺利进行;(五)协调解决队伍内的问题和纠纷。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队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的工作组,负责具体的服务事项,具体职责由队长或负责人统一分配。

第七条队长或负责人应定期召开志愿者服务队全体成员会议,进行工作安排、意见征询和矛盾调解等。

第三章志愿者甄选与培训第八条志愿者服务队的成员应经过选拔和培训方可上岗服务。

第九条志愿者的选拔标准如下:(一)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服务意识;(二)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三)遵守法律法规;(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条志愿者服务队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队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服务,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服务质量的能力。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二条志愿者服务队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扶贫济困、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队应做好服务的前期准备,包括与服务对象沟通、了解服务需求、制定服务计划等。

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队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服务对象的隐私和尊严,不泄露其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志愿者服务队应及时向相关单位或组织报告服务情况和问题,积极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志愿者服务队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服务记录和服务报告,定期总结和评估工作并向上级部门上报。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一、引言志愿服务队是一个社会组织,由志愿者组成,旨在为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为了保证志愿服务队的正常运作和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组织结构、志愿者招募与培训、志愿服务项目、日常管理等方面介绍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制度。

二、组织结构1. 团队设置志愿服务队由队长、副队长和志愿者组成。

队长负责整个队伍的协调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完成工作任务。

在志愿服务项目中,根据需要设立项目负责人。

2. 队员选拔队员的选拔应公开、公正、透明,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评估,以确保队员具备足够的能力和责任心。

三、志愿者招募与培训1. 招募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招聘会、社交网络等途径招募志愿者,并做好志愿者申请与报名的登记工作。

2. 培训内容志愿者培训应包括志愿服务理念、应急处理、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等方面的内容,以提升志愿者的素质与能力。

3. 培训形式可以采用面对面培训、集中培训、在线培训等方式,根据志愿者的情况和需求进行灵活选择。

四、志愿服务项目1. 项目策划与管理根据社会公益需求和志愿者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志愿服务项目,并设立项目负责人进行统筹与管理。

2. 服务时长与安排根据志愿者的时间和能力,合理安排志愿服务的时长,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 服务记录与评估志愿者应按规定记录服务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长等,并定期进行评估与总结,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五、日常管理1. 工时管理志愿者的工时应按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定期与志愿者核对工时情况,确保公平公正。

2. 信息管理对志愿者的个人信息和服务记录进行严格保密,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3.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表现出色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发志愿者的积极性。

六、风险管理针对志愿者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建立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志愿者的安全和服务顺利进行。

七、总结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是确保志愿服务队正常运作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志愿者队伍日常管理制度

志愿者队伍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加入志愿者队伍的成员,包括志愿者、志愿者队伍负责人和志愿者服务单位。

第三条志愿者队伍应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志愿者队伍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志愿者队伍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志愿者队伍下设若干分队,各分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分队内部的管理和活动组织。

第六条志愿者队伍设立办公室,负责志愿者队伍的日常事务、资料整理、活动策划等工作。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七条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进行。

第八条招募志愿者时,应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志愿服务的基本条件和道德品质。

第九条志愿者队伍应定期组织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能、团队协作等。

第十条培训结束后,对志愿者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成为正式志愿者。

第四章志愿者服务第十一条志愿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志愿者队伍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服务质量,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时,应佩戴志愿者标识,展示志愿者形象。

第十四条志愿者应尊重服务对象,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志愿者应与其他志愿者保持良好沟通,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第五章志愿者考核与表彰第十六条志愿者队伍应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时长、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七条对考核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品等。

第十八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应及时进行教育,帮助其改进。

第六章志愿者权益保障第十九条志愿者队伍应关心志愿者的身心健康,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第二十条志愿者因志愿服务活动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志愿者队伍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服务队成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条:服务队成员应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学生守则及校内各种规章制度。

承认青年志愿者章程,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

第三条:例会制度1.每月召开一次志愿者全体成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大会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传达学校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协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布署安排协会的工作。

3.开会时,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实行签到制度,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请假,并在开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学习会议精神。

4.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服务队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6.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对有关会议内容必须保密。

7.服务队会议由组织部做好记录,做好存档材料,以便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8.各小队负责人做好所在小队相应的记录,以备小队指导开展内部工作。

9.志愿者服务队的主要干部负责人每月定期召开内部会议,总结开展活动的经验成绩及不足,讨论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任务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共同决议后,在服务队全体会议上宣布。

10.各个小队由负责人负责召开内部成员的交流会,回顾前段工作中的得失,并讨论决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形成一定的书面记录,并做好队员心理思想方面的工作。

11.发现问题后,能解决的应予以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总队主要领导或团委老师。

12.服务队全体成员会议定为每月月初第一个星期,时间自定;主要干部会议定为每月二次,时间为每月上半旬和下半旬,具体时间自定。

小队内部会议由小队长视小队情况自定,但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小队单独会议要保证一月一次。

志愿服务队服务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队的组织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质量和效率,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队所有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志愿服务队的组建、培训、活动开展、考核、奖励与处罚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服务、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原则;3. 稳步发展、持续创新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志愿服务队由队长、副队长、秘书长、各项目负责人、志愿者组成。

第五条队长负责全面领导和服务队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秘书长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六条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各自项目的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七条志愿者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培训与招募第八条志愿服务队定期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技能、安全知识等方面。

第九条招募志愿者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根据志愿服务项目需求,选拔具备相应能力和素质的志愿者;3. 优先考虑长期从事志愿服务的志愿者。

第十条志愿者招募流程:1. 发布招募公告;2. 筛选报名者;3. 面试;4. 考核;5. 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活动开展第十一条志愿服务活动应按照以下程序开展:1. 制定活动计划;2. 审批活动计划;3. 发布活动通知;4. 志愿者报名;5. 活动实施;6. 活动总结。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障志愿者人身安全;2. 尊重服务对象意愿;3. 体现志愿服务精神;4. 注重活动效果。

第五章考核与奖励第十三条志愿者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1. 平时考核:根据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次数、表现、贡献等因素进行评价;2. 年度考核:根据志愿者全年志愿服务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1. 表彰证书;2. 奖金;3. 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志愿者培训。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志愿服务的队员,包括团队领导和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管理目标是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服务效率,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力量。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互助、创新。

第五条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机构是由队长、副队长和志愿者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

第六条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制度是由领导小组在队员的共同参与和监督下制定和修改。

第二章志愿服务队的组建第七条志愿服务队的组建要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队员加入。

第八条参加志愿服务队的队员应经过招募、面试、培训等程序,选拔合适的人员加入。

第九条志愿服务队的组建应有一定的规模和结构,包括队长、副队长、组长、志愿者等职位,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十条志愿服务队的组建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队伍的有序运行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志愿服务队的管理第十一条领导小组是志愿服务队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第十二条队长是领导小组的负责人,负责召集和主持领导小组会议,制定队伍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

第十三条副队长是领导小组的副职,协助队长处理队伍的日常事务,负责队伍的后勤保障和宣传工作。

第十四条组长是各个服务项目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志愿者的工作,并向队长和副队长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五条志愿者是队伍的基础,应积极参与队伍的各项活动,服从领导的安排,自觉遵守队纪队规。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队应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队员给予奖励和荣誉,对表现不好的队员进行教育和督促。

第四章志愿服务队的培训第十七条志愿服务队应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提高队员的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培训内容包括服务理念、服务技能、队伍纪律、安全知识等方面,由专业人员或资深队员讲解。

第十九条培训形式多样化,包括讲座、实践、体验等,注重理论教育和实践操作相结合。

第二十条培训对象主要是新队员和需要提高的老队员,培训时间、地点和方式由领导小组决定。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规定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规定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组建志愿者服务队】1.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应满足一定规模和专业能力要求,队伍人数不低于10人。

2.队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具备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3.服务队应定期组织集中培训和交流,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三条【队员权利和义务】1.队员有自愿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权利。

2.队员有享受培训、保险和费用补偿的权利。

3.队员应服从队长和指挥员的指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4.队员应保持团结友爱的团队精神,不得擅自离开服务队。

5.队员应遵守志愿服务行为准则,不得干扰活动秩序或侵犯他人权益。

第四条【队长和指挥员】1.每个志愿者服务队应设立一名队长,负责组织和领导队伍的工作。

2.指挥员根据需要设立,负责指导和组织具体的服务活动。

3.队长和指挥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管理队伍和处理突发事件。

4.队长和指挥员应遵守志愿者服务行为准则,严格履行职责,做出公正的决策。

第五条【志愿者服务行为准则】1.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

2.尊重服务对象,不歧视和侮辱他人,保护他人的隐私和尊严。

3.团结友爱,相互尊重,不进行人身攻击和恶意谩骂。

4.维护志愿者服务队的形象,不得利用志愿者服务活动谋取私利。

5.保护自己的安全,合理分配工作,避免过度劳累。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安全】1.志愿者服务队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保障队伍和服务对象的安全。

2.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时,应提前评估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队员在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时,应遵守安全规定,注意自身安全,如遇危险情况应立即向队长和指挥员报告。

第七条【志愿者服务队的奖励和惩罚】1.对于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队员,可以给予适当的表扬、奖励和荣誉称号。

2.对于违反志愿者服务行为准则的队员,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甚至开除的处罚措施。

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管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管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和志愿者的行为,提高志愿者服务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招募培训、行为规范、激励奖励、纪律处分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志愿者服务队实行层级管理制度,设立队长、副队长、部门负责人等职位,明确各职务的职责范围和权限。

第四条队长是志愿者服务队的核心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队内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细化任务分工。

第五条队长和副队长由队内志愿者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选举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队设立工作委员会,由队长、副队长、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决策和协调队内工作。

第七条志愿者服务队每年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制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第三章招募培训第八条志愿者服务队采取公开招募的方式,招募合格的志愿者加入服务队。

招募信息应当公示在服务队的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平台上。

第九条招募志愿者需要制定明确的招募标准,包括年龄要求、专业背景、服务时间等,确保志愿者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条志愿者加入服务队后,应进行系统的培训,包括志愿者职责和义务、服务礼仪、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志愿者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队应提供定期的培训机会,加强志愿者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提升。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与志愿服务相悖的行为。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应尊重被服务对象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应保守机密,严禁泄露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和服务队内部的重要文件。

第十五条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应保持团结友爱、合作互助的精神,共同为服务队的目标而努力。

第十六条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商业活动,严禁利用志愿者服务队提升个人利益。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一、概述为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和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制1.1 志愿者服务队由队长负责组织日常活动、统筹管理团队,由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由指导教师指导。

1.2 队长、副队长的选任,该队指导教师提出人选,全体队员选举产生。

选举方法具体如下:1)不少于三名队员提出候选人名单,进行初选;2)全体队员通过秘密投票,确定队长、副队长。

1.3 志愿者服务队设立纪检组,由一名纪检委员负责该组工作,帮助队长管理队员行为,保证团队纪律不被破坏。

三、服务目标2.1 服务对象:学校、社区等地区需要帮助的人群。

2.2 服务项目:志愿者活动、文化传承、绿化行动、交通指引等社会服务活动。

2.3 的服务宗旨:为社会做贡献,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们,树立集体荣誉感。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4.1 招募对象:学习优秀并热爱志愿服务的在校生。

4.2 招募条件:1)品德优良,无不良记录,热爱志愿服务,能够吃苦耐劳,敢于担当。

2)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

3)能够自主安排时间,为志愿服务事业奉献时间和精力。

五、服务团队守则5.1 严格遵守队规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尊重胸牌、认同宣言等志愿者标识。

5.2 在服务中遵守“自愿、无偿、服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志愿服务原则。

5.3 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切实保障自身安全,并且遵守服务安全有关要求。

5.4 在活动中,文明礼貌,友善待人,时刻维护志愿者形象。

5.5 坚决杜绝享乐、浪费等不良风气,维护诚实守信、公正廉洁、道德优良的良好形象。

六、服务队日常管理6.1 坚持周例会制度,组织志愿者定期开展培训、交流、活动,加强团队凝聚力和号召力。

6.2 在每次活动前,将具体服务方案向队员介绍,明确服务目标、服务时间、服务形式、注意事项等。

6.3 在志愿者过程中,由指导教师或队长通知或约谈对表现不合格或违纪的志愿者进行谈话或处理。

七、服务队日常考核7.1 服务队将按照团队活动、个人表现、外部评价等方面开展考核制度,主要评估指标包括:1)个人表现:包括文明礼貌、工作积极性、输出能力、安全意识以及工作领域成果等。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建设,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志愿服务队的组建、管理、活动开展和人员管理等。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弘扬志愿精神,为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志愿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第六条队长负责志愿服务队的全面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成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七条志愿服务队成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八条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队长、副队长及部分成员组成,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加入志愿服务队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3. 具有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的精神;4.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加入志愿服务队的程序:1. 向志愿服务队提交申请;2. 经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3. 参加志愿服务队组织的培训;4. 领取志愿服务证。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队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志愿服务队的各项活动;2. 参与志愿服务队的民主管理;3. 对志愿服务队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遇到困难时,享有志愿服务队的帮助。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志愿服务队的各项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队的活动,完成分配的任务;3. 维护志愿服务队的形象,不参与有损志愿服务队声誉的活动;4. 自觉接受志愿服务队的监督和考核。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特殊活动。

第十四条常规活动包括:1. 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2. 定期开展社区服务;3. 定期开展公益活动;4. 参加各类志愿服务竞赛。

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管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管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管制度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管理制度如下:
一、总则
1.本制度旨在规范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服务行为和志愿者权益,确保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和安全进行。

2.本制度适用于志愿者服务队的全体成员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所有人员。

二、组织管理
1.志愿者服务队由队长负责全面组织管理,各小组负责人协助队长开展工作。

2.志愿者服务队应建立完整的组织架构,包括队长、副队长、秘书、财务等职位,明确各职位的职责和权限。

3.志愿者服务队应建立完善的招募、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确保志愿者的素质和能力得到提升。

三、服务行为
1.志愿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2.志愿者应遵守志愿服务活动的规定和流程,不得擅自更改活动内容和流程。

3.志愿者应尊重服务对象,不得歧视或侮辱他人。

4.志愿者应保持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不得损害志愿服务队的形象和声誉。

四、权益保障
1.志愿者有权享受志愿服务期间的基本保障,如安全保障、合法权益保障等。

2.志愿者有权要求志愿服务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3.志愿者有权对志愿服务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志愿服务队的改进和发展。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志愿者服务队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志愿者服务队讨论通过,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成员。

志愿服务队日常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质量,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及志愿服务队的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理念。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日常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三)严格纪律,确保安全;(四)自我管理,自我提升。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志愿服务队设立以下组织架构:(一)队长:负责志愿服务队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二)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志愿服务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具体工作;(四)志愿者:负责具体志愿服务活动。

第六条志愿服务队各部门设置如下:(一)策划部: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二)宣传部: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和推广;(三)财务部:负责志愿服务队的经费管理和使用;(四)后勤部:负责志愿服务队的物资保障和后勤保障;(五)志愿者管理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七条志愿者招募:(一)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志愿者招募渠道包括:学校、社区、企业、社会组织等;(三)志愿者招募时应提供志愿服务相关资料,让志愿者了解志愿服务的意义和内容。

第八条志愿者培训:(一)新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前必须接受培训;(二)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巧、安全知识等;(三)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

第九条志愿者考核:(一)志愿者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表现进行;(三)年度考核由队长组织,对志愿者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志愿者权益保障:(一)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享有合法权益;(二)志愿服务队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如保险、安全保障等;(三)志愿者因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而受到损害的,由志愿服务队承担相应责任。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一、组建与选拔1.成立志愿者服务队的决策由相关负责人发起,并经过讨论与审批后成立。

2.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应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行。

任何人都可以提交参与志愿者服务的申请,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和选拔。

3.志愿者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技能。

二、培训与管理1.志愿者服务队将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包括相关政策法规、服务技能、心理辅导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培训。

2.志愿者服务队建立周密的管理制度,包括志愿者出勤记录、服务记录、人员信息记录等,以确保志愿者的工作和活动可追溯、可追查。

3.志愿者队伍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给予表现优秀者荣誉称号和相关奖励,对于不遵守规定的志愿者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服务内容与范围1.志愿者服务队的服务内容应与社会需求相关,包括但不限于扶贫帮困、环保教育、灾害救援等。

2.志愿者服务的范围应明确,包括志愿服务的地点、时间、服务对象等。

应在志愿者提交申请时明确告知,并由志愿者在申请时确认。

3.若志愿者服务涉及特殊领域或高风险服务,应提前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志愿者的人身安全。

四、保障与权益1.志愿者服务队应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以应对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意外风险和伤害。

2.志愿者有权获得适当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其在服务过程中的个人支出。

3.志愿者有权获得公正、准确的服务评价,以对其服务能力和表现进行反馈和改进。

五、信息保密1.志愿者服务队应严格遵守志愿者的个人信息保护原则,确保志愿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2.志愿者服务队不得将志愿者个人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不得泄露志愿者个人信息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六、退出机制1.志愿者因个人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退出志愿者服务队的,应提前向相关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

2.志愿者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不符合服务要求被取消资格时,应由相关负责人通知其原因,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3.志愿者在退出后,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对志愿者与服务队的关系进行解除,同时要妥善处理其留下的个人信息和服务记录。

志愿服务大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大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大队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水平,保障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大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志愿服务大队的所有成员,包括大队长、副大队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服务大队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依法、规范、高效原则;3. 严谨、务实、创新原则;4. 志愿者自愿参与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志愿服务大队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大队委员会:负责制定大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对大队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 办公室:负责大队日常事务、财务管理、资料整理等工作。

3. 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部门,负责具体志愿服务项目的开展。

第五条大队委员会组成:1. 大队长:负责全面领导志愿服务大队工作。

2. 副大队长:协助大队长开展工作,负责分管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对大队长负责。

4. 志愿者代表:代表志愿者参与大队决策。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六条志愿者报名与审核:1. 志愿者报名:有意向参加志愿服务的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报名。

2. 审核程序:大队委员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身份证明、志愿服务经历等。

第七条志愿者注册:1. 审核通过的志愿者需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志愿经历等。

2. 注册完成后,志愿者将成为志愿服务大队的一员。

第八条志愿者培训:1. 志愿者需参加由大队组织的培训,提高志愿服务技能和素质。

2. 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安全知识、专业技能等。

第九条志愿者考核:1. 大队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志愿服务时长、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

2. 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晋升、表彰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志愿者权益保障:1. 志愿者享有参与志愿服务、接受培训、获得表彰等权利。

2. 大队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安全保障和福利待遇。

第四章志愿服务项目管理第十一条项目策划:1. 部门根据社会需求,制定志愿服务项目计划。

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

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

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志愿者队伍。

第三条志愿者队伍应当以服务为宗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发挥正能量。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志愿者队伍的组建、管理、服务等方面。

第二章组建与招募第五条本单位招募志愿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歧视。

第六条招募志愿者应当公开宣传,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招募。

第七条志愿者应当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服务意识,符合本单位招募条件。

第八条志愿者应当自愿加入,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招募。

第九条志愿者应当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接受组织的审核和培训。

第十条志愿者队伍应当根据需要进行分类管理,分设不同岗位和职责。

第三章管理与培训第十一条志愿者队伍应当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志愿者的日常工作管理和协调。

第十二条志愿者队伍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确保志愿者的服务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当接受必要的培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能。

第十四条志愿者队伍应当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优秀志愿者进行奖励和表彰。

第十五条志愿者队伍应当建立健全的纠纷处理机制,处理和解决志愿者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四章服务与评估第十六条志愿者队伍应当积极参与本单位的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项目。

第十七条志愿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服务承诺,认真完成相关服务任务。

第十八条志愿者队伍应当定期进行服务成果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工作。

第十九条志愿者队伍应当建立健全的志愿者档案管理制度,收集和整理志愿者的服务记录和成果。

第二十条志愿者队伍应当对志愿者队伍的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汇报。

第五章福利与保障第二十一条志愿者队伍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确保志愿者能够安全、健康地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第二十二条志愿者队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关的人身意外险和健康保险,保障志愿者的安全和健康。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规范和促进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实现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经常化,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支队各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志愿者服务队的形象。

第三条组织制度(一)志愿者服务队设队长、副队长,实行队长负责制,各队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志愿者服务队队长职责:对全队的日常事务做决定,对全队负责。

具体工作:1、全面统筹安排好各项志愿服务活动;2、做好与上级宣传部门、联系单位的交流;3、做好队里成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4、做好队员奖惩的建议工作。

志愿者服务队副队长职责:全面协助队长开展工作,负责全队日常事务。

具体工作:1、协助队长做好日常事务工作;2、积极与队员沟通交流,并及时反映信息;3、协助队长开展好各项活动,负责志愿活动的签到考勤工作;4、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和总结工作。

志愿者服务队队员职责:积极配合队内活动,及时、主动地向队长、副队长反映对服务队的建议、想法和打算,进一步完善服务队建设。

(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队员必须统一着制服,特殊情况下,按照活动带队队长要求着装。

(三)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队员要在活动记录表上签名,作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依据,副队长在3日内形成活动工作总结。

第四条活动制度(一)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动,发扬“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活动宗旨。

(二)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服从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遣,自觉服从志愿者队伍的指示,确保志愿者队伍活动准时、高效、有序的完成。

(三)各位志愿者也可结合自身条件,发挥个人专长,积极主动地走向社会联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义的活动。

第五条奖惩制度建立志愿服务活动记录制度,每次志愿活动结束后志愿者都要在记录表上签字,作为参加志愿活动的依据,签字由副队长或指定的志愿者负责组织;建立志愿活动和文明创建活动展示栏,对志愿服务活动和文明创建活动定期展出;每年十二月份,志愿者服务队将全年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公示,对参与次数较多的予以奖励,对不参与的视情取消其志愿者服务队员资格。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志愿者服务队,提高志愿者服务效率和质量,我们特制定以下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并要求每一位志愿者必须遵守。

一、队员招募和选拔1. 招募渠道包括社区、学校、网络等,招募人员要有固定联系方式。

2. 面试选拔符合招募要求的志愿者,并进行入队培训。

二、培训管理1. 每届新队员必须参加志愿者队的培训,包括志愿者服务道德、技巧、安全、应急等方面的培训。

2. 培训内容由队长或指导老师负责制定,并及时进行培训资料的更新。

三、班次安排1. 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具体服务项目的需要,制定班次安排表。

2. 志愿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服务地点,不得迟到或早退。

四、服务纪律1. 志愿者必须严格按照服务项目要求进行服务,服从指挥和安排。

2.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要尽职尽责,不得有敷衍了事、服务不到位等行为。

3. 志愿者在与服务对象沟通时,要保持礼貌、友善,不发表任何侮辱、歧视等不当言辞。

4. 志愿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场所,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必须向队长或指导老师报备。

五、安全管理1. 志愿者参与各种服务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 志愿者需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佩戴统一的志愿者标志,以方便管理和辨识。

六、服务记录1. 每一次志愿服务活动都需要做好详细的服务记录,包括服务时间、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

2. 志愿者需要及时将服务记录上交给队长或指导老师,以便于组织对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七、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的志愿者,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以上是我们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志愿者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使志愿者队伍更加有序、高效。

我们希望每一位志愿者能够严格遵守制度要求,做到勤勉尽责,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同时,我们也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以适应志愿者服务工作的需要,并提高志愿者的满意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三篇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三篇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完善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服务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队员申请及注册(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3)、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4)、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二)、注册:(1)、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2)、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3)、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4)、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志愿者志愿服务证”。

二、队员权利与义务(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志愿者队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2)、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3)、提出请求,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4)、向本队推荐优秀会员;(5)、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6)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队员基本义务:(1)、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3)、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5)、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6)、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组织纪律及工作要求(一)、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三)、每次参加志愿者服务后,由志愿者活动组织者(负责人)立即收集活动用品,并交单位保管;(四)、认真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五)、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服务队、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实践、公益活动;(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的(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人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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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规范和促进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实现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经常化,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支队各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志愿者服务队的形象。

第三条组织制度
(一)志愿者服务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各队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具体工作:1、全面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带领小分队组织开展每次活动;2、做好联系单位的交流;3、定期召开例会;4、做好队里成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志愿服务队宣传报道员职责: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工作。

具体工作:1、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办公室提供活动信息;2、参加每次活动,组织素材,随时做好宣传;3、做好活动的摄像、拍照、录音;4、每次活动后及时整理形成工作总结。

志愿服务队组织员职责:负责服务队内部协调,服务队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具体工作:1、做好每次会议的签到,协助做好考勤工作;2、做好会议记录;3、提早通知队员开会的时间、地点,确保通知到位;
4、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志愿服务队队员职责:积极配合队内活动,及时、主动地向队长、副队长反映对服务队的建议、想法和打算,进一步完善服务队建设。

(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按照活动带队队长要求着装。

(三)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宣传报道员在3日内形成活动工作总结,并报队长,由队长呈报志愿服务领导小组。

第四条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志愿者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二)会议由队长或副队长主持,传达支队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志愿者服务队的重大问题;总结、布置、安排志愿者服务队的工作。

(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四)服务队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第五条学习制度
(一)全体志愿者原则上每月集中组织学习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二)学习由志愿者服务队队长组织,传达上级部门的指示、学习志愿者的相关知识、其他单位或者部门的志愿者活动开展经验,以及提高志愿者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三)志愿者之间要加强工作、生活、活动中的学习交流,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六条考勤制度
(一)在参加服务队组织的志愿活动以及志愿者服务队统一组织的例会、学习、活动中,志愿者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如果必须请假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特殊情况则必须告知队长并请示组长,事后补写请假条,并及时了解学习内容、会议要求或活动情况。

(二)有事请假者,必须持有假条,由组长或副组长签字认可。

(三)全体志愿者参加的活动考勤由志愿者服务队队长记录存档,并做为奖惩先进的考核项目。

第七条活动制度
(一)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动,发扬“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活动宗旨。

(二)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服从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遣,自觉服从志愿者队伍的指示,确保志愿者队伍活动准时、高效、有序的完成。

(三)各位志愿者也可结合自身条件,发挥个人专长,积极主动地走向社会联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义的活动。

第八条奖惩制度
(一)志愿者必须按时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服务工作,无故2次迟到或1次不到者,批评警告1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无故3次迟到或2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志愿者服
务队处理。

(二)奖励:1、每次活动没有缺勤现象的,工作认真积极表现者,优先考虑评优资格;2、对在服务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队员,报志愿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或通报表扬;3、取得评优资格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通报表扬。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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