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噪声监测与评价综述论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交通噪声监测与评价综述
【摘要】本文对道路交通噪声监测与评价方法作了比较深入地分析与探讨,总结归纳了营运期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方法和评价标准,并对车流量统计、背景噪声处理、声屏障的测量提出了规范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公路;交通噪声;监测
交通噪声对人群的健康的影响始终是调查工作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特别是近十多年来,公路建设量日益增大,公路交通噪声破坏了城市远郊与乡村宁静的生活环境,引起的交通噪声扰民事件日益严重,我国颁布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但其中均未规定公路交通噪声测量的具体方法,笔者通过对国内外相关资料的分析和具体监测工作实践,提出了今后公路交通噪声监测和评价的工作方法和具体建议。
1.公路车辆运行特点
1.1高速公路车辆流量
公路车辆种类繁多,运营车辆车况离散性较大,车辆运行速度快,交通噪声变化起伏变化。因此,在进行噪声监测数据分析时,通常需要对车辆进行分类统计。
为了便于噪声监测数据分析,目前交通噪声监测中的车辆流量
一般按大、中、小三类车型进行分类统计:大型车(8吨以上)、中型车(2~8吨)、小型车(2吨以下)。当需要某一路段的准确车辆流量数据时,人工计数是比较好的选择,上岗时应进行统一培训,车辆流
量统计应与交通噪声监测同步进行。
另外,随着数字影象技术的飞速发展,大容量的数字录象设备性价比很高,每个测点采取数字录象以后,再送回实验室由专人分类统计也是一个能准确统计车辆流量的有效方法,特别是敏感点24小时连续监测尤其如此。
1.2公路车辆运营时间分布特点
在进行公路交通噪声监测前,必须首先了解和掌握车辆运营时间分布特点,总结归纳出各类车辆集中运营的时段,以便合理地拟订交通噪声监测方案。一般经验表明,公路交通流量高峰期为9~11时,15~17时、21~23时。白天车辆约是夜间的1倍,但夜间大型车辆与白天相当,且超载车较多。实施监测前,应从各路段收费站调阅近期交通量数据并进行分类统计,绘出公路各类车辆交通量时间分布,实际监测的交通量按不同车型折算为标准车流量,一般可按下式折算:
标准车流量 = 小型车+ 2 ×中型车 + 3 ×大型车
1.3公路交通噪声昼夜分布特点
公路交通噪声监测应该在有代表性的时间段进行。由于交通噪声与车流量通常有较好的相关性,因此,根据交通量时间分布初步判定交通噪声监测的时间段,拟定具体的监测方案。统计资料表明省内公路,一般昼、夜声级相差较小,部分路段夜间声级高于白天。
2.公路交通噪声监测方法
2.1沿线声敏感点调查
道路中心线两侧100m范围内的学校、医院,60m范围内的居民住宅;特别应该注意的是,由于线路摆动在建设中时有发生,公路建成后的噪声敏感点与“环评”报告有较大差异。
2.2敏感点噪声监测
主要目的是了解敏感点环境噪声水平和达标情况。所有敏感点不可能全部监测,首先应选取环评中确认的敏感点和每一路段代表性敏感点,以便于监测数据与环评预测值比较。监测点应选在距道路最近的敏感建筑窗外1米,昼夜各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
2.3 敏感点24小时噪声监测
主要目的是掌握公路交通噪声时间分布特性,敏感点应优先选取道路中心线两侧60米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和道路中心线两侧100米范围内的学校和医院,选择1~2个高于路面的监测点,连续监测24小时。监测点应具备必要的监测条件、易于操作、监测期间无生活噪声或其它噪声干扰。
2.4交通噪声平面衰减监测
主要目的是掌握公路交通噪声空间分布特性,应选择在道路的平直路段、距弯曲段和桥梁较远、公路两侧开阔无屏障。监测点分别选在距公路路肩20米、40米、80米和120米,监测点与公路之间高差应尽量保持一致、无其它声源干扰,必要时增设距路肩0.2米监测点。一般每条公路设1-2个监测断面。
2.5声屏障降噪效果监测
视声屏障长度,一般设4~6个同步监测点。
3.关于背景噪声
3.1背景噪声来源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中并没有关于交通噪声测量过程中背景噪声修正问题,《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也缺乏相应的规定。然而在实际监测过程中(特别是在乡村的24小时无人职守监测),背景噪声对监测结果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有时无法回避。背景噪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⑴监测期间突发噪声:如敏感点狗叫、到访人员、运输车辆和其它突发噪声;⑵夏季昼间持续不断的蝉鸣声;⑶夏季夜间持续不断
蛙鸣声和虫鸣声。
3.2测量值修正方法
笔者认为在测量结果达标的情况下,背景噪声可以不修正;但是,当测量结果超标并且背景噪声难以回避时,就应该考虑背景噪声的修正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修整:
⑴剔除可疑测量值:当某个1小时测量值太高并且交通量数据又不能支持时,应剔除可疑测量值;⑵在有蝉鸣声、蛙鸣声或虫鸣声但无车辆通过时,测量昼间和夜间1分钟等效a声级,作为该监测点的背景噪声,参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中的规定对测量值进行修正;⑶强烈推荐24小时无人职守监测时同步录音,作为可疑测量值判定的依据。
4.评价方法
监测数据统计处理后以表格、图形给出,同时应得出以下基本结
论:
4.1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应按环发[2003]94号《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进行评价;必要时,应对敏感点室内声环境质量进行测量,确定是否满足建筑物设计的使用功能。
4.2 交通噪声衰减规律评价。
4.3 声屏障降噪效果评价。
4.4交通噪声24小时变化特征评价。
5.结语
由于公路交通噪声对人群产生影响的方式错综复杂,缺乏相应的监测的技术规范。目前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中进行得较多的工作是监测交通噪声是否达标,方法也比较成熟,但在实际监测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不断探索统一规范的监测和评价方法。尤其是日常交通管理中,应特别重视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交通管理中应规划交通噪声监测标准和方法,既要保证交通效益,又要保护环境,使公路建设和管理取得经济和社会的双重高效益。
【参考文献】
[1]选自胡希捷副部长强调要整顿和规范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秩序.2009.
[2]选自《最新道路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与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规范》.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