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
消费者知情权作为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本文将围绕消费者知情权,分析其定义、重要性以及如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发挥作用。
二、消费者知情权的定义和重要性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取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的权利。
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础,有助于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做出明智的决策。
三、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知情权的规定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
商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包括价格、性能、质量、安全、效果等方面的信息。
同时,商家还需告知消费者与其权益有关的法律规定、行业规范等内容。
四、消费者如何行使知情权消费者在行使知情权时,应当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主动获取信息:消费者应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搜集商品或服务的信息。
2.质疑不实信息:消费者发现商家提供的信息不实时,有权要求商家予以澄清,并提出合理质疑。
3.维权途径:消费者在知情权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投诉、举报、诉讼等途径维权。
五、商家如何履行知情权的告知义务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应积极履行知情权的告知义务,确保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具体措施包括:1.完善商品或服务信息公示:商家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性能、质量、安全、效果等信息。
2.主动解答消费者疑问:商家应对消费者提出的关于商品或服务的问题给予耐心、准确的解答。
3.诚信经营,杜绝虚假宣传:商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六、知情权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实际案例解析本文将简要分析知情权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实际案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知情权的重要性。
七、结语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市场交易中,消费者应积极行使知情权,保障自身权益。
同时,商家也应认真履行知情权的告知义务,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服务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实用版】目录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介2.知情权的定义和重要性3.知情权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作用4.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知情权的保护措施5.实际案例分析6.结论正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专门法律。
自 1993 年起实施以来,该法对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知情权的定义和重要性】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所需信息的权利。
知情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础,也是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保障。
只有充分了解商品或服务的信息,消费者才能做出理性的选择,实现真正的消费自主。
【知情权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作用】知情权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具有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需要充分了解相关信息,才能做出符合自己需求的选择。
2.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企业必须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信息,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3.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如果对相关信息有充分了解,可以更好地使用商品或服务,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知情权的保护措施】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知情权的保护有以下几方面:1.商家需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或服务信息。
商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2.商家需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
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以便消费者做出选择。
3.对虚假广告的处罚。
如果商家通过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障研究
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障研究在当今社会,消费者的权益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尤其是在信息化时代,各种消费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变得更加丰富和复杂,这就要求消费者拥有更高的知情权。
如何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一、消费者知情权的内涵和现状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获取商品和服务相关信息的权利。
消费者的知情权包括获取商品和服务的性能、价格、质量、安全性、服务内容、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信息的权利。
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有助于消费者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避免误导或欺诈。
然而,目前消费者的知情权却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存在着诸多问题。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消费者被强制签订一些具有捆绑销售特征的合同,导致消费者无法进行合理的选择。
又如,很多广告宣传夸大其词,甚至存在虚假宣传信息,给消费者造成了不良影响。
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消费者的广泛关注,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来解决。
二、法律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措施要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就必须加强从法律上的保护措施。
其中,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点:(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制定与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和义务,强调了商品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性。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生产者和经销商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和服务信息。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对损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进行惩罚的条款,保证了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
(二)加强广告监管广告是企业宣传的重要手段。
但部分广告含有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信息,误导消费者,并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造成损害。
为此,应当加强广告监管,严格打击虚假广告行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应制定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针对不同领域的消费品,明确相关责任,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论消费者知情权的行政保护
中图分 类号 :922 D 2.8
文献标 识 码 : A
文章编 号 : 7. 0 (0 10 - 3- 1 21 12 1)4 01 4 6 1 0 0
On te a miitaie p oe to fc n u r ’ rg tt n w h d n sr t r tcin o o s mes ih o k o v
消 费者 知情 权是 消 费者 的基础 性权 利 , 它是 实 现 消费 者 安 全 权 、 择权 、 选 公平 交 易 权 、 督 权 、 监 求
s u t n o ep rh s ru eo o i ai ft u c aeo s f cmmo i r e evn  ̄1ie n e u s tt ra sa d p bi r t o h a dt o c iiga w c ,a dt rq et aeog n u l o・ y r o s n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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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摘要:一、引言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背景与意义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知情权定义四、知情权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重要性五、消费者如何行使知情权六、企业如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七、违反知情权的法律后果八、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其中,知情权作为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益,得到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知情权进行详细阐述。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背景与意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该法自1993 年起实施,经过多次修订,现行版本为2013 年修订的版本。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知情权定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所需信息的知情权,包括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产地、生产者、经营者等信息。
四、知情权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重要性知情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础,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知情权有助于消费者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避免受到欺诈和损害。
同时,知情权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透明度,促使企业诚信经营。
五、消费者如何行使知情权消费者行使知情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其次,消费者有权查阅、复制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合同、发票、收据等资料;最后,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等进行说明。
六、企业如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企业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主要措施包括:首先,企业应当主动、真实、完整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其次,企业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查询方式,方便消费者获取所需信息;最后,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对消费者知情权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浅谈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与优化建议 法学论文范文分享
论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与优化建议目录一、消费者知情权含义 (1)二、相关案例 (2)三、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现状 (3)四、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存在的不足 (5)(一)信息披露制度有待完善 (5)(二)司法救济困难 (6)(三)行政监督体制有待完善 (7)五、完善我国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法律建议 (8)(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8)(二)拓宽司法救济途径 (8)(三)加强行政监管力度 (10)总结 (11)参考文献 (11)论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与优化建议【内容摘要】:电子商务的兴起改变了传统市场的交易模式,但是网络购物中,因法律规制和监管机制乏力而存在经营者信息披露缺失、司法救济困难、行政体制监督不够完善等不利于消费者知情权维护的情形。
本文首先对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含义进行了概括,然后列举了相关案例,通过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其所在问题,并提出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建议: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拓宽司法救济途径、加强行政监管力度。
【关键词】网络购物知情权司法救济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消费模式,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可以与网店经营者达成电子合同,快速实现商品或服务交易的新型商务模式。
网络交易过程有着快速、虚拟、隐蔽和远程的特点,消费者通过网络信息咨询,无法真实体验选购商品或服务,而交易可变因素增加,消费者在售后维权不易举证。
一、消费者知情权含义消费者知情权,指“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充分、准确、适当的信息的权利”。
网络购物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延展,其主体含义不变,只因为购物方式发生变化,增加了知情权的内容。
相比较传统的线下购物,权利义务主体单一,只涉及买卖双方,消费者只需知悉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关信息,只有销售者一方义务主体,而网络购物涉及的义务主体增加,不仅包括经营者,还涉及网上交易平台提供者、物流服务提供者、支付平台提供者等,义务主体的增加导致网络购物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扩大。
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法律法规一、消费者知情权概述消费者知情权最早由美国总统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提出,因此3月15日被确立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知悉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它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文规定的消费者权利之一。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者知情权的确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消费者在与经营者进行交易时,首先行使的权利就是知情权。
保证消费者对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知情权也成为经营者首先应履行的义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知情权包括两层含义:1、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即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说明情况必须是真实的;2、消费者的咨询权,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向经营者询问和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相关情况。
二、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现状目前我国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方面的法律主要有:消费者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最核心的法律,它首先确立了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地位,并明确了知情权的范围,规定了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
除此之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了政府和社会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义务。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没有直接规定知情权的相关内容,而是通过禁止经营者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广告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类似,也是通过侧面规范广告主体的广告行为来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产品质量法》要求生产经营者必须履行说明和警告义务。
虽然我国不乏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规定无论在总体构架还是具体内容上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论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论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作者:杨靖来源:《西部论丛》2019年第34期摘要:消费者拥有诸多权利,知情权是其他权利的根基,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对维护消费者权益具有基础性作用。
我国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制度从立法到执法和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缺陷。
因此,本文主要针对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现状进行分析,同时结合所面临的问题进行有效对策的提出,旨在确保消费者知情权得到法律的保护。
关键词:知情权;消费者;法律保护1; 我国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现状1.1; 法律法规滞后法律本身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这一特征在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制度中尤为明显。
面对市场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以及各种新兴经营方式及经营主体的不断出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相对狭窄,难以紧跟时代的步伐。
法律滞后性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需要有配套措施来弥补缺陷[1]。
以网络购物为例,消费者不能亲自解除商品,只能通过图片视频展示、文字说明及经营者的描述,来对产品进行选择判断,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进而使消费者的财产甚至人身遭受损害。
1.2; 规定不够细化由于当今经济水平、教育水平、地域差异、消费习惯等差距逐步呈现扩大化趋势,消费者类型也向多元化发展。
新型消费者群体的扩张冲击了原有过于原则化的知情权制度,针对新型消费领域的商品或服务的信息,亟需更加具体化的规定。
在知识水平上,高科技产品或者服务要求消费者需要具备更高的文化程度,而由于消费者文化水平层次不齐,知情权的实现效果也就有所差异。
消费者的知情权获知度差异巨大,必然呈现出复杂化,而现有的知情权制度显然难以应对纷繁复杂的各类消费者群体。
1.3; 高新技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冲击随着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无人机、无人汽车、自动驾驶汽车等高科技产品逐渐普及开来,这些产品科技水平高、生产技术精湛、更新换代迅速、专属性强等特点也对传统消费者的知情权产生巨大影响[2]。
技术提升增加了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难度。
消费者获悉商品或服务信息的传统途径主要是经营者主动提供和消费者咨询。
《2024年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研究》范文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产品的日益丰富,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其中,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知情权是消费者在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旨在研究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现状、问题及解决对策,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证依据。
二、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现状1. 法律法规保障:我国在金融领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为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2. 监管机构的作用: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加强监管、制定规则等手段,确保金融机构履行告知义务。
3. 金融机构的实践:大多数金融机构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都会向消费者提供相关产品的信息披露,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特性、风险等。
三、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存在的问题1. 信息披露不充分:部分金融机构在产品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足,导致消费者难以全面了解产品特性、风险等信息。
2. 告知方式不规范:部分金融机构在告知方式上存在不规范现象,如语言晦涩难懂、信息混乱等,使得消费者难以理解并作出正确决策。
3. 消费者权益受损后的救济途径不畅:当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侵害时,往往面临维权难、成本高等问题,导致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四、加强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对策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为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
2. 加强监管力度: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违反规定的金融机构进行严肃处理。
3. 规范告知方式:金融机构应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规范的方式向消费者告知产品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产品特性、风险等信息。
试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知情权
试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之一,其中包括了很多重要的权利,如知情权、选择权、权益保障权、申诉权、监督权等。
知情权是其中较为核心的一个权利,因其涉及到了消费者的诸多利益和权利。
本文将就消费者知情权方面的相关问题展开探讨,从消费者知情权的内涵、现状、问题及解决方案几个方面逐一分析。
一、消费者知情权的内涵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对所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有获取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的权力。
这里的信息不仅仅指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制造商等基本信息,还包括价格、运输方式、售后服务等与商品或者服务相关的一系列信息。
消费者知情权也可以理解为消费者的选择权的基础,因为只有拥有足够的信息,才能帮助消费者做出更加明智的购物选择。
另外,消费者知情权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手段之一,能够有效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消费者知情权现状在目前市场的经济发展形势下,消费者知情权的确实保障仍相对不足。
首先,一些消费者在不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真实质量之前就进行购买,购买建议过于依赖其他人所说的,无法对商品或服务自主判断。
其次,现实中有部分体制不健全的商家,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往往故意隐瞒商品或者服务与其相关的一些信息,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后处于劣势境地。
同时,在某些国家/地区的监管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到位或缺乏权威性的情况,一些商家或企业就此能够占有重要的漏洞,损害消费者利益。
这种情况在电子商务等平台上尤其明显,因为在线购物平台上,消费者在众多的商品和服务中选择,有时很难判断选买哪一个是最有价值的,如果不知情,可能就会选择不合适的商品或服务,直接导致购物浪费。
三、消费者知情权问题及解决方案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足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
(一)行业规范首先,在商家方面,应加强企业行为规范,制定严格的销售操作规范,规定销售人员必须遵循消费者知情权原则,提供全部的商品相关信息。
我国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和意义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真实、全面、准确的信息,以便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对于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品牌信誉、提高消费者满意度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然而,我国消费者知情权保护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商家存在虚假广告、夸大产品效果等不诚信行为,影响消费者权益。
其次,一些商家并未提供充分的信息以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决策。
最后,消费者的知情权往往受到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因素的制约。
因此,开展我国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研究对于加强我国市场经济秩序、推动消费者保护事业的发展、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研究内容和方法2.1 研究内容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与内涵的梳理。
(2)我国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
(3)我国消费市场中存在的知情权侵权行为的实证研究。
(4)提高我国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水平的政策建议。
2.2 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以下方法:(1)文献综述法。
对国内外有关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研究文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和分析。
(2)实证分析法。
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分析我国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3)政策分析法。
根据实证研究结果,提出提高我国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水平的政策建议。
三、预期成果本研究预期取得以下成果:(1)全面梳理我国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存在的问题,为相关政策的改进提供参考。
(2)实证分析我国消费市场中存在的知情权侵权行为,提供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3)提出一些实用性建议,包括消费者如何提高自身的知情能力、商家如何给出真实、准确的信息、政府如何配合加强监管等方面的建议。
四、研究难点本研究存在以下难点:(1)收集相关数据的困难,包括问卷调查、访谈的样本选择和信息真实可靠性的保证。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的知情权保障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的知情权保障引言:近年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消费者知情权作为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中得到了强化保障。
本文将探讨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法律保障和实践运用等方面,旨在使广大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并提高对知情权的重视。
一、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知道所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并且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性能等有足够的信息。
二、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障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对消费者知情权进行了详细规定和保护。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
这一规定确保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能够获得充分的信息。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的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进一步强化了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其中,第七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
此外,第七十五条还规定了消费者因未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消费者知情权的实践运用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不仅仅停留在法律层面,还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1. 政府监管政府部门通过完善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服务信息。
政府还加强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知情权的维护意识。
2. 企业自律企业不仅要依法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还应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公开透明度,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和互动。
许多企业建立了消费者申诉渠道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消费者的疑虑和意见,并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服务信息。
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研究的开题报告
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和选题依据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获取、掌握、了解产品或者服务商品,以及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等相关信息的权利。
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
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一直以来备受政府、企业和各方面关注。
尤其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家的竞争越趋激烈,商品和服务质量越来越不稳定,消费者越来越难以分辨,对于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也越来越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因此,本研究选题正是基于对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视,旨在研究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现实问题、存在的难题以及应对措施,为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提高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水平,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措施。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全面、深入地了解和分析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找出不足和瓶颈点,探讨消费者知情权保护面临的困境和挑战,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和建议,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水平和效果。
具体而言,本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分析目前我国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梳理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体系的现有结构和运行机制。
(2)探讨消费者知情权保护中存在的难题和瓶颈点,包括信息不对称、知情权保护机制不健全、消费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等问题。
(3)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和建议,包括政策建议、制度建议、实践建议,以及推动知情权保护立法和加强执法监管等建议。
通过本研究,可以深入了解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实际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和现实挑战,为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提高消费者福祉作出贡献。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本研究将采用文献法、调研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性质、价值、保护理论和要求。
(2)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包括政策法规面临的挑战和不足,知情权保护机构运行的问题等。
【论有关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策略分析】 论消费者知情权
【论有关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策略分析】论消费者知情权论文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其权益的法律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地增强,并逐渐成为一焦点问题。
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权、选择权、求偿权、公平交易权、结社权、受尊重权知识权以及监督权九项权利,但真正落实起来却存在着很大困难与桎梏。
本文将对当前我国消费者知情权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策略,以供参考。
论文关键词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一、案例西安的陈女士在观看电影《唐山大地震》时,因放映之前耗费了很长的时间播放片头广告而感到非常的气愤,随后便将电影发行方与电影院一同告上了法庭;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电影院退还陈女士电影票款35元。
法院在一审中认定侵权行为成立。
20xx年7月22日,陈女士在西安保利博纳影城观看11时55分的影片《唐山大地震》,但届时影城并未如约播放电影《唐山大地震》,而是先播放了很长的一段植入性广告。
20xx年10月9日,陈女士因不满影城放映广告的行为而将西安保利博纳影城、发行方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版权方一同告上了法庭,诉讼请求要求被告退回电影票所花费的金额35元,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陈女士与被告西安保利博纳影城之间已经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被告电影城在提供影片放映服务的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对其实施履行义务;据国家广电总部20xx年颁发的关于贴片广告管理文件之精神,明确规定被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版权方的同意随意植入贴片广告。
根据前两款之规定,被告西安保利博纳影城不仅存在着随意植入贴片广告,而且还在影片放映之前没有对消费者尽到告知的义务,即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被告这一行为,导致原告被迫观看长达12分钟的广告,因此西安保利博纳影城应当向消费者陈女士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浅谈消费者如何保护知情权
有关 部门的救济 。但是对于大多数的普通老百 姓来说 , 那 些消费 者都 不知道 自己在享受服务或购买商品时享有 哪些权利 , 甚 至权 利被 侵害时察觉不到 , 而且就算在 自己受到侵害时也没有 维权 意 识。笔者认为这是消费者知情权得不到保 障的最 主要 的原 因 , 无 论外 因如何 ,内因才是决定性因素。 二、对消 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 二) 加 大政 府 及 相 关部 门的 信 息 纰 漏 力度 和执 法 力度
对于经营者规 范经 营 、提高消费者 的知情权 ,新闻媒体在舆 论监督方面 , 确实功不可没 。 但是 , 通过 “ 有偿新 闻”花钱对商 品 、服务及经 营者本身进行吹捧 、从而侵害消费者知情 权 ,对国 有企业 、垄断行业 以及其他强势经营者的商品、服务不 敢 、不愿 进行有效新闻监督 ,甚至被 迫充 当地方 、部 门保护 主义 的吹鼓手 等等严重妨害消费者知情权行使 与实现 的舆论失范现象还存 在。 当然造 成这种现 象是 由我 国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 中的各种 制度不 完善所造成的 ,真正解决起来需要立法 、行政 、司法和消费者的 共 同作用 。
( 二) 媒 体 监督 不 力
消费者要维护 自身 的合法权益 , 就必须 要有 法律规范作为依 据 。虽然我 国 已经先后 颁布 了一 系列保护 消费者权益 的法律 法 规 ,如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 《 产品质量法 》 、 《 价格法 》 、《 欺诈 消费者行 为处罚办法 》等多部法律法规 , 但 是其 中涉及保 护消费 者知情权 的法律法规还是显得相对较少 。只有区别不 同的具体情 况, 商品生产 者或经 营者提供信息的义务和违背义务应付 的责任 立法 中加 以明确 ,制定具有可操作性 的法律条 文 , 才 能使 消费者 知情权的保护 和救济得到落实。我国可以借鉴澳大利亚 、 日本 、 法国、美 国等 国家 的立法在此方面的经验 。
浅谈我国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现状及完善
消费者知情权在消费者l 对于平衡消费信息不平衡 , 鑫 建立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叔刑保护体 系中处于基础性的重要她往 , 执 法的难操作 }以 摘要 : 国在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方面存在立法的滞后、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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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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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监督的力度不够等问题, 基于现状有必要通过不断完善相关立法, 增强执法的可操作性以及加强监
某商场羽绒服部开展促销活动 , 在广告中声称“ 促销 活动期间购物 , 1 O 2 ” 买 O 送 0 。消费者在该店购买某品
( 有关销售状况, 三) 包括售后服务、 价格等
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是交易的关键, 直接影响到生产经 营者与消费者的经济利益 , 消费者应当对价格有确切的了
解, 尤其是对提供服务的价格。 目 , 前 我国服务行业的管 牌羽绒服获得赠券再进行消费时, 发现该店堂告示中增
容、 规格、 费用等有关 『况。 青 ”
根据商 品或者服务各自的具体形态 , 对某些商品的
多重信息没有必要面面俱到掌握 , 而对于另一些商品和
至有些商品可以自己操作试用。对于更专业的商品 , 如
中图分类号 : 9 1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0 8 5 4 (0 10 — 0 4 0 D1 A 10 — 9 72 1)2 0 6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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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或家用医疗器械等, 仅从说明书上还不能完全了解 它的用途、 性能, 还要遵照医生的嘱咐或者根据医生的指 示: 来了解和 使用该商 品。
(- =) . 向消费者虚假告知 使用虚假广告宣传 , 误导消费者, 传达给消费者虚假
的信息也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手段, 常见于医药品、 保 健品领域的产品功能宣传和商品价格信息。
验合格证明、 使用方法说明书、 售后服务 , 或者服务的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一、什么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了解相关信息的权利。
这包括了解商品的性能、质量、价格、生产者、销售者等信息,以及服务的内容、质量、费用等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消费者能够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的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
根据该法,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产地、质量、价格等信息,以及服务的内容、质量、费用等信息。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双方应当平等自愿地订立合同,并在订立合同前提供必要的信息。
根据该法,经营者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前,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以便消费者作出知情决策。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了广告的内容和发布要求。
根据该法,广告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宣传,不得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有权要求广告商提供真实、准确的广告信息,以便消费者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标准。
根据该法,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的质量信息,包括产品的性能、质量标准、检验结果等,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质量情况。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的保障措施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我国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为消费者的知情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 建立投诉举报机制我国建立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机制,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经营者的不当行为,包括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服务信息。
试论消费者知情权及其法律保护本科毕业论文新
论消费者知情权及其法律保护2012级法学瑞摘要:消费者知情权作为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消费者权利保障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围绕消费者知情权这个问题,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及特征,如何正确理解消费者知情权,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形及责任,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等几个方面问题进行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一、消费者知情权概述(一)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最早是由美国总统肯尼迪提出。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总统向美国国会提出了一份《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特别国情咨文》,提出了消费者应享有的四项权利:一、获得商品的安全保障的权利;二、获得正确的商品信息资料的权利;三、对商品的自由选择的权利;四、提出消费者意见的权利。
自此,消费者知情权便作为消费者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为各国所广泛认同,并在实践中加以发展。
在我国,随着1993年《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也有了明确的定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以上可以看作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定义,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二条等众多法条也都涉及消费者知情权,都可以看作是对消费者知情权涵的丰富与发展。
(二)消费者知情权的含义消费者知情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知情权是指公民寻求接受、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其对象包括官方的信息和非官方的信息。
论消费者知情权保护
商 品与质量
理论 研究
论消费者知情权保护
口王继 凯
( 河南倚 天剑律 师事务所 河南平顶 山 4 70 ) 6 0 0
摘 要: 随着 经济 的发展 , 来越 多 的商品 进入到 消 费者 的身边 , 消 费者购 买之 时就必 然需要有 足够 的信 息来做 出理性 的选择 来判 断 , 越 在 但是 消 费者 与经 营者相 比 明显处 于信 息劣势 。保 证 消 费者 的知 情权 以达到 保护 消 费者 的权 益就显 得越 来越 重要 。
关键 词: 情权 完善 立法 信 息不对称 知 消 费者 的知情 权概 述 消费 者知情 权最 早提 出于美 国 , 逐步 被世 界 多数 国家及 地 并 区立 法所 认 可 。消费 者的 知情 权是 指 消费 者 为生活 需 要而 购 买、 使用 商品或 接受 服务 时所享有 的知 悉有关 商 品或服 务的真 实情 况 的权 利 。消 费者 的知情 权 具有下 述特 点 :消费 者的知 情权 产生 于 生活 消费领 域 , 消费者 知情权 只对 商品或 享受 的服 务享 受有知 情 ; 权 ; 费者的知 情权 可主动 行使 ; 消 但知 情权 也 是有范 围 的, 费者 消 不 可借此 权利 窥探 商业秘 密等 。 二、 保护 消费者 知情权 的必 要性 首先 , 随着 生产和 科学技 术 的高度 发展 , 品的极大 丰 富给 消 商 费者 的选 购也 带来 了一 定的 困难 。 营者 总是 以保 护秘 密为名 或 经 者 担心透 露商 品 、 务秘密 而失去 巨大 的利润 , 服 从而 对消 费者采 取 隐瞒相 关商 品或服 务信 息。而 信息 的不充 分 则会加 大市 场经 济活 动的不确 定性 , 从而会 引发 许多经 济和 社会 问题 , 尤其是 消 费者 问 题 , 为消 费者总 是处于 信息 劣势 。 为信 息 的两大主 体一 业和 因 作 企 消费者 ,前者 追求 利润 的最大 化后 者追求 效用 的最 大化 。两 者既 存在依 存关 系又存 在对 立面 ,当信 息不对 称可 能给 商家 带来 利益 时就会 导致 其铤 而走 险,因此 保证 消费 者知情 权 能有效 的 防止商 家 的欺 骗等 不诚信 经营 行为 , 从而 促进 市场 经济 的有序 发展 。 三、 国的消 费者 知情权 保护 现状 我 从一 定意义 上说 ,消费者 的知 情权 是保 障和 实现其 安全 保 障 权、 自主选 择权 、 公平交 易权 等其 他消 费者权 利 的前提 。 费者 知 消 情权 的法 律保护 也就 成为 了保护 消费 者 的核心 内容 。我 国充分认 识到 了保护消 费者知情权 的重要性 , 并于 1 9 年 颁布施 行我 国《 93 消 费者 权益 保护法》 明确 了消费者 安全 权 、 知悉真 情权 、 自主选 择权 、 公平 交 易权 、 得赔偿 权 、 获 依法 结社权 、 识获 得权 、 知 维护尊 严权 、 监 督批评 权九 种权利 。 自 , 此 知情 权便 成 为 了我 为必 然 。在 交 易过程 中 , 消费者 的询 问 、 了解 , 是其知 情权 的行使 , 经营 者对消 费者 就有关 商 品或 者服 务 的询 问, 应根据 实 际情况 耐心细致 的予 以回答 , 而不 得 以各 种理 由加 以拒绝 , 不 更 得编 造假情 况 蒙骗消 费者 。经营者 主动 向消 费者 介绍 商 品和服 务 的真 实情 况是经 营者 的一项 应尽 义务 ,对 于消 费者提 出 的一些经 营者 未予 介绍 的 问题 , 经营 者亦 有义 务做 出真 实、 明确的答 复 。 这 有助 于消 费者 了解商 品或 服务 的真 实情况 ,从而 保 障其知 情权 的 实现 : 后 , 最 明码标价 的义 务 。商 品和 服务 的价格 是 否真 实, 系 关 到 消费者 合法权 益 的保护 。有 的经营者 标 明商 品或服 务 的价格 不 同于真 实价格 或者干 脆不 标价 ,待消 费者购 买 商品或 者服 务后 肆 意加价 , 而达 到欺骗 消费者 的 目的 。于此 , 国物 价局 于 1 9 从 我 90 年 2月 1日发布 的《 关于 商 品和收 费实行 明码标 价 制度 的规定》 中 明确 指 出 :凡在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境 内的所有 企业 、所 有 收费 的国 ” 家 机关 、 业单位 、 事 其他 组织 、 体工 商户 , 市场 收购 、 售商 品 个 在 销 或 者 收取 服 务费用 ,都必 须做 到 明码 标价 。实 行 明码标价 制度 的 单位和个体 工商户 , 须做到价签 、 目齐全 , 必 价 标价准 确 、 字迹清 晰、 货 一签 、 放醒 目。 摆 零售 商业 和个 体工 商户 的商 品价格 标签 , 应 包括 品名 、 货号 、 规格 、 级、 等 计量 单位 、 零售 价格 等 内容 ; ……. ” 据 此 , 费者有权 要求 经营者 按照 法律 、 规规 定 的方 式表 明商 品或 消 法 者服 务的真 实情况 , 以及要 求经 营者 出示商 品价格 标签 , 从而提 高 消费 的透 明度 , 大 限度 地保 护消 费者 的权益 特别 是消 费者 的知 最 情权 的保护 。 纵观我 国对 消费者 知情 权的保 护 的法律 法规 ,在对 消 费者 的 保护 体系上 还是 比较完 整 的 。 但是 你很 容易 发现现 实 生活 中仍 有 经营 者为利 润 隐瞒商 品缺 陷或通 过虚假 广告 诱 导消 费者购 买、商 品 原料 的以次充 好 、 期商 品的在 销售 等情 况 时常发 生 。主 要 问 过 题在 于我国 的立法 还是有很 多的不完 善许多领 域还存在 空 白现象 。 对 于一些 行政 部 门的职权 范 围也 规定 不清 楚 。以至于存 在 管理重 权益。 第一 , 保护 消费者权 利 出发 《 从 消费者 权益 保护 法》 8条 明 叠或 空 白,而让 不法经 营者 有可 乘之机 。另 外我 国 的执法 力度 也 第 这 一方面 , 与违反 消 费者之情 权 的经营 对 确 规定 了消 费者享有 知悉 其购 买 、 用 的商 品或者接 受 的服务 的 还 不够 , 表现 在两方 面 , 使 这 真 实情 况 的权 利 。 明确 了消 费者可 以要 求经 营者提 供 商品 的产 者 没有实 行有 效 的惩 罚措 施 , 在一 方面也 纵容 了其 侵害 消费 的 并 地、 生产 者 、 途 、 能等 对消 费者 的非常 重要 的信 息 。 用 性 现 象 。 一方面 , 另 是普 法宣 传不够 , 多消 费者 都不 知道 自己在享 许 在 第二, 从经 营者应承 担的义 务 出发 ,消 费者 权益保 护法 》 1 受 服务或 够卖 商 品时享有 哪些权 利 , 自己受 到侵 害时也 没有 维 《 第 9 条 规定 :经营者 应当 向消 费者提供有 关商 品或 者服 务的真 实信息 , ” 权 意识 。 不得做 艺人误 解 的虚假 宣传 。经营者 对 消费者 就其 提供 的商 品或 为更加有 效 的保 护消 费者 的知情 权 ,从而 达到 保护 消费者 的 目的 。首先 , 各级行 政部 门应 该采取有 效地 形式 实行 普法 工作 , 提 者 服 务的质量 和使 用方法 等 问题 提 出的询 问 , 当作 出真实 、 应 明确 才 的答 复 。提供 的商 品应 当明码 标价 。” 条规 定 主要 包括 三 方面 升广 大消 费者 的 维权意 识 。只有广 大消 费者 有维权 意识 , 能实 这 的 内容: 首先 , 经营 者应 当向消 费者提 供有关 商 品或服 务 的真 实信 现 消 费者对经 营 者的经 营过 程的监 督 , 远 比建立 一种 行政监 督 这 息 。 是指 经营 者提供 的有 关商 品的价 格、 地 、 这 产 生产者 、 途、 用 性 机制 , 成本更 低 、 有效 。其 次、 大对经 营者 的监 管力 度 。工商 更 加 能、 规格 、 级 、 等 主要 成分 、 生产 日期 、 效期 限 、 有 检验 合格 证 明、 使 行政 等部 门要切 实履行 自己的职 能义务 ,不 定期 的对经 营者 的经 用方 法说 明书 , 后服 务或者服 务 的 内容 , 售 规格 、 费用 等有关 情况 , 营状 况进行 检查 ,发现 有可 能对 消 费者造 成危 害 的情况 要及 时 的 必 须符合 客观 实际 , 得 自由更 改或伪 造 。这 里所 谓 的” 不 引入误解 要求 经营 者改 正。对 已经造 成危害 的要 实现对 经营 者 的惩 罚教育 的虚假宣 传” 包括虚 假宣传 和 引人误 解 的虚假 宣传两 类 : 者 是 和对 消费 者的损 害赔偿 。最 后 、 畅通 投诉 渠道及 时解 决消 费者 , 前 要 出现 的各种 问题 。 当消费者 受到 侵害 时,自己单个 的维 权力 量就 指 内容 与服 务 的客观 事实 不符 的宣 传 。后 者则 是指 因 用语 含糊 、 偷 换概念 或者 其他原 因让 人产 生误解 的宣 传 。鉴于此 , 国 多部 显得 单薄 。畅通 的维权 通道 可 以让广 大消 费者维 权有 了依 靠 , 我 也 法 律禁止 这种 虚假宣 传 。如 : 反不正 当竞 争法》第 9条规 定 :经 可 以鼓励 消费 者维权 。从而 也可 以提升 消费 者 的维权 意识和 减少 《 ” 营 者不得 利用 广告或 者其他 方法 , 商 品的质 量 、 作成 分、 能 、 对 制 性 维权 成本 。完善 立法 、 强化执 法使 消 费者 的 知情权 等 到更充 分、 更 维 促进经 济 与 用 途、 生产者 、 有效 期限 、 地等 做引 人误解 的虚 假宣 传”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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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CHANG UNIVERSITY经济法期末考试论文THESIS OF BACHELOR(2010—2011年)题目论我国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系工商管理类专业班级:工商管理类098班学生姓名:陈燕军学号:5400209416 指导教师:黄茉莉职称:讲师起讫日期:2010.3——2010.7论我国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内容摘要:当前,我国消费者的权益还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特别是对消费者的知情权保护甚至可以说是严重被忽视。
社会上对消费者知情权侵害的现象相当普遍。
这其中固然与消费者缺乏法律知识和自身的权益保护意识还不够强有关。
但却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相关执法部门对此的忽视、以及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的缺失等脱不了干系。
为了能够为我国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本文从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和含义着手,然后试着分析消费者知情权被侵害的原因,最后针对原因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字:消费者消费者权益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正文:一、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所谓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者知情权从研究领域而言,有公法领域的知情权和私法领域的知情权之分。
私法领域的消费者知情权是指在民商活动过程中,“为了实现权利的实质平等和利益均衡的目标,处于信息弱势的一方,依法享有的被告知或主动获知某种必要信息的权利。
”[1]而在公法领域又分为广义的知情权和狭义的知情权。
广义上的公法领域的知情权包括了公民依法享有对非特定领域的信息的接受和寻求的权利。
狭义上的公法领域的知情权则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对官方消息的知情权。
一国法律体系对公民知情权的保护由对两个领域知情权的保护构成。
而现实生活中,消费者所涉及就是私法领域的知情权。
故本文探讨的也是私法领域的消费者知情权。
二、消费者知情权的含义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规定,消费者的知情权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
举个例子说,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提供有偿服务和商品时,都须在相关场所的醒目位置标示其收费项目的明细价目表。
价目表应包括收费项目的名称、等级或规格、服务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主要内容。
(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
比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有权对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规格和计价标准等进行进一步的询问了解。
消费者从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经过一个判断和比较过程后才会做出购买行为。
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的询问、了解权利受法律的保护,经营者应提供细致耐心的解答。
(3)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
就是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优点和缺点均应进行真实客观的介绍。
例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为真实、明确的答复。
如果经营者提供不实的信息,或者进行误导性宣传时,消费者可以主张交易无效。
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失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相关损失补偿。
三、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原因第一、消费者和经营者两大阶层的产生。
[3]原始社会阶段,人类社会进行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农业和畜牧业分离。
社会分工以后,人们为了生存,逐渐开始了生活和生产资料的交换。
由于交换的日益增多和复杂,加上人们在信息掌握上存在差距。
消费者知情权的问题就开始产生。
随着人类社会第二次大分工——手工业和农业分离的进行。
一方面使得消费者和经营者加剧分化,另一方面商品的多样化、复杂化等更使得消费者更加不难以掌握相关信息,还导致一些经营者开始为了自身利益而做出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这进一步加剧消费者知情权受侵害。
第二、消费者缺乏专业知识,难以掌握相关信息、以及法律知识的缺失以及维权意识淡薄。
首先,科技的进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当前市场上的商品和服务日益高科技化、多样化和复杂化。
然而不少消费者缺乏专业知识,对商品和服务的细节难以识别。
致使消费者很容易遭遇知情权受侵害。
其次,由于消费者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消费者不知道如何运用自己的知情权,也就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很多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
当遭遇知情权受侵害时,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自己权利受侵害的事实听之任之,一再退让,或抱着侥幸的心理,自认倒霉,心想暗自下次倒霉的不是自己,得过且过。
一些经营者也利用消费者的这样的心态,更是肆意侵权,加剧消费者知情权受侵害的程度。
第三、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相关法律的立法方面存在不足。
当前我国在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方面主要依据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辅之与《产品质量法》、《产品标识标注规定》、《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以及《消费者使用说明总则》。
但是,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知情权的界定过于笼统,没有区分传统的消费者知情权和虚拟消费者知情权。
[4]当前网络电子商务越来越发达,然而由于其虚拟化,不仅使得消费者难以掌握相关信息,而且加大了监管难度。
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一些规定也过于原则化,也没有对经营者的告知义务作出强制性的规定。
例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理论上说消费者确实依法享有了知情权。
但是,事实上我们发现如果经营者不告知消费者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而消费者不问的话,那么一些经营者就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对消费者不如实告知商品或服务的详情。
这样实际上消费者的知情权就难以实现了。
第四、相关生产者和销售者唯利是图,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片面追求个人利益。
科技的进步使得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也使得人们可以越来越容易获得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
然而,科技的进步也加剧了市场的竞争。
在激烈的竞争面前,一些经营者为了获得更多个人利益,不顾消费者的利益。
不但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品,对劣等的商品或服务的实情也百般隐瞒,诱骗消费者上当。
而且在市场引入误导性广告或宣传,直接误导了消费者。
而消费者对花样百出的各类误导性广告或宣传也防不胜防,难以辨别。
这加剧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
第五、政府部门监管和保护不力。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但是,大家都知道,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都是非政府行政机构,这直接导致其监管的有效性和强制力。
如果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难以协调了也只能搁置不管。
当然,消费者还有进一步的维权措施。
比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协调不成功时。
消费者可以选择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同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协调一样,这些都是事后补救措施,并不能保护消费者不受侵害,而且这些措施在实施上存在很多困难。
这更加使得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四、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解决方案针对上述消费者知情权受侵害的原因。
我试着提出以下的解决方案:第一、消费者是自身维权的主体。
要保护好消费者的知情权必须从消费者自身着手。
首先,消费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识别能力。
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前,极大程度的了解商品或服务的具体信息。
在交易过程中也要通过向销售者询问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商品或服务的详情,并进行相关判断,在确信其确实“货真价实”后再进行交易。
其次,消费者应努力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在交易过程中正确运用法律知识切实维护自身的知情权。
第二、国家立法部门应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我国消费者知情权受侵害严重的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法律上的缺陷。
在法制社会里,法律是一个有效地威慑手段。
但是由于我国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体系并不够完善,这使得法律的威慑力大打折扣,无法实现对不法经营者进行有效威慑。
也因为法律对相关规定过于笼统化和原则化,致使相关执法部门难以对肆意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惩处。
一些侵权者因此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这从某种度上说,是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的纵容。
因此,立法部门应加快完善相关法律体系,让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
第三、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
我国目前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的机构是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
由于它们缺乏行政功能,难以有效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而且它们是事后补救的机构。
因此,建议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行政监管机构,加强监管和维护力度。
这一方面可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使之走向正常竞争的轨道;另一方面可以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另外,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一方面可以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另一方面还可以威慑不法经营者,使之收敛自己的侵权行为。
这对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具有很大意义。
第四、商品或服务的相关提供者应提升自身的道德水平和职业道德观念。
消费者知情权受侵害的原因之一就是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缺乏良好的道德和职业道德观。
使得他们唯利是图,不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片面地去追求自身利益。
商品或服务的相关提供者良好的道德和职业道德观的建立,不仅有利于市场的正当竞争的形成,最重要的是它将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
五、结束语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益。
但我国在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工作上还有很多不足。
因此,我国在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道路上还任道重远。
但是,困难面前,回避是无法有效解决问题的,希望我国在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道路上知难而上,不断在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道路上取得新突破,打开我国消费者保护的新局面!真正做到保护我国消费者依法享有的知情权。
参考文献:[1] 黄群财《论私法上的知情权》[D] 暨南大学内蒙古社会科学( 汉文版)2004、5 第25卷第3期[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出版社 2009.9[3]罗浩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研究[D] 四川大学 2007/Article/CDMD-10610-2008014377.htm[4]鲁晓明《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D] 广东商学院《消费经济》 2004.3/Article/CJFDTOTAL-XFJY200403012.htm[5]黄鹏屹,梁洪行编著《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6]张严方《消费者保护法研究》法制出版社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