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

签约提示:

一、请您确认,在签署合同前,您已仔细阅读本合同条款并予以理解和接受,同时我公司经办人员已向您告知与合同签署有关的信息,请您核查一式两份合同的内容(包括手工填写部分)应完全一致。

二、在您签署的合同中,除需手工填写的地方外,其他部分均不得随意进行手写补充和修改,否则将会影响合同或条款的有效性;如您确认需要对合同中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请您及其他签署方在补充或修改处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委托人:

租赁代理人: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栋单元号、房屋为:室厅卫,建筑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口毛还/口已做基装(已选项标记为√,未选项标记为×),该房屋口已/口未(已选项标记为√,未选项标记为×)设定抵押,

(三)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口房屋所有权证/口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口房屋买卖合同/口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

明名、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 (口是/口否)已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

第三条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口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口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口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口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的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共计年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 (口日/口月)。

(三)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租金

(一)月租金标准: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

(二)租金故取方式:甲方在银行开设账户,户名:账号、如遇法定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

付款日期和金额:

第1次年月日(¥)第2次年月日(¥)第3次年月日(¥)第4次年月日(¥)第5次年月日(¥)第6次年月日(¥)第7次年月日(¥)第8次年月日(¥)第9次年月日(¥)第10次年月日(¥)

第11次年月日(¥)第12次年月日(¥)

以后以此类推

(四)出租代理期内甲方同意预留出工作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及装修期,工作日后于年月日开始计算租金,甲方同意工作期及装修期内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在另一次付款中扣除。

(五)装修期为房屋签约之日起,截止执行满个合同月时止。如约定的装修期结烹时房屋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不具备正常居住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受阻,未能:通水、通电、通气、通宽带、办理门禁卡),则装修期自动顺延至条件具备时止。

第五条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1)水费口(2)电费口(3)电话费口(4)电视收视费口(5)供暖费口(6)燃气费口(7)物业管理费口(8)房屋租赁税费口(9)卫生费口(10)上网费口(11)车位费口(12)室内设施维修费口(13)其他费用

本合同中未到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或在下次房租中直接扣除。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户型图或其他对本协议的定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有效证明,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留乙方存档备案(包括合同签订时,及确定必要情况下)

2、在口年月日/口后,甲方需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是及后视为交付完成,甲方需于交房给乙方使用菌结清读房屋相关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输管费等)、并配合乙方办理装修入住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授权委托书、办理装修许可证、申请小区门禁卡等)。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装修期,以便乙方进行装修申请、室内设计、装修、装饰、配置家具家电、开展租赁宣传、接洽等准备工作。鉴于每年因租客更换及房屋维护保养产生的房屋空置,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空置期。装修期和空置期内,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

4、甲方交房时应保证该房屋既有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如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前述物品、设施设备的耗损或使用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三日内进行检修。逾期不维修的,或属于需要及时维修而甲方不

能履行的、乙方可代理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直接从下次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中扣除乙方垫付的相关费用,因维修房屋应向乙方使用的,甲方应提供相应免租期进行补偿。

5、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清晰,且未存在潜在纠纷,并愿为因此而产生的相关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需要抵押、质押、买卖等需经乙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家居配置服务并全权负责房屋的后续租赁管理事宜。

2、乙方提供装修、家居配置服务时,可以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包含:将原有客厅改造为卧室,优化水、电、暖、燃气、下水等线路管道设施),但不得破坏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

3、合作期内,乙方应要善保管房屋各类钥匙,并负责租期内的水、电、天燃气和物管费费用。

第八条转委托

租赁理期限内,乙方可以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惰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居住、安全、健康的。

2、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3、隐瞒房屋重大瑕疵或隐瞒交验时无法发现的重大隐患,影响房屋出租或租人居住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2、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3、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五)合同的解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