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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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确保事故处理的及时、准确和公正,提高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报告要求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事故情况,并进行初步处置,保障现场人员的安全。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类型、事故原因和初步处理情况等。

3.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准确,不得隐瞒、掩饰或误导事实。

四、报告程序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

2.上级主管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应急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事故的处理和调查。

3.办理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必须包括:上报公司领导层、主管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等。

4.事故调查组应立即前往现场,展开调查工作。

5.调查结果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并进行记录和存档。

五、事故统计1.企业应按月、季度、年度等时间段对事故进行统计,并形成统计报告。

2.统计内容包括事故类型、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

3.统计报告应及时、准确,并纳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六、事故调查处理1.事故调查组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法务部门人员组成。

2.调查组应依法、科学、公正地开展调查工作,不得有偏袒或保护任何一方的情况。

3.调查组应严格按照调查程序和要求,搜集证据、听取证人陈述,并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勘察。

4.调查组应及时形成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5.调查报告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查,并报上级主管审核。

七、处理结果和措施1.事故调查报告经上级主管审核后,应按照相应的处理结果采取措施。

2.处理结果包括:责任追究、处罚措施、安全生产整改等。

3.责任追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4.处罚措施应根据事故情况和责任人的失职程度进行,确保处罚公正、合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报告旨在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交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结果,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规,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处理。

三、报告内容1.事故基本情况a)发生时间、地点和具体环境条件b)事故初步原因分析c)事故对人员和财产的影响2.受伤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a)伤亡人数和受伤情况b)财产损失情况c)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后果3.事故过程及相关证据a)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b)事故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资料c)相关文档、记录和证明材料4.事故责任认定a)事故责任归属的初步判断b)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管理缺陷5.事故控制与紧急处理情况a)对事故进行的紧急处理措施b)事故控制和扑灭情况c)责任人员是否及时履行职责6.事故调查过程和方法a)详细调查方法和步骤b)相关人员参与和协助情况c)调查结果的初步判断和结论7.事故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a)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b)类似事故的可能性和预防措施c)改进安全管理的建议和措施8.事故报告和调查工作的总结a)事故报告和调查工作的不足之处b)相关人员的表现和协作情况c)对今后事故防范和处理的建议9.附录a)相关照片、视频等证据资料b)事故调查报告底稿和相关文档c)相关法规法律文件和技术标准以上是本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结果,希望能引起各级主管部门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同时,也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能对本次事故的教训进行深刻反思,不断改进和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谢谢大家的合作与支持!此致报告人:XXX日期:XXX。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本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本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和标准化企业内部对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提高事故处理效率,确保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二、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培训1.应急预案的建立: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的流程和内容、事故调查的程序和责任、事故处理的措施和时限等。

2.培训和演练:组织专业人员对全体员工进行生产事故应急培训,定期组织事故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三、事故报告的程序和内容1.事故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目击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事故情况,并组织人员进行初步救援。

(2)上级主管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安全主管,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现场情况等。

(3)安全主管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

2.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人员伤亡情况等基本情况。

(2)事故的原因分析,包括人为因素、设备故障、环境因素等。

(3)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情况。

(4)事故对生产和环境造成的影响。

(5)相关证据和目击证人的陈述。

四、事故调查的程序和责任1.事故调查程序:(1)安全主管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采集相关证据资料。

(2)调查组应向上级主管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措施建议。

(3)上级主管审核调查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决策。

(4)根据上级主管的意见和决策,对事故进行处理和整改。

2.责任:(1)安全主管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和整改工作。

(2)相关部门负责配合事故调查,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工作。

(3)事故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证据和情况说明。

五、事故处理的措施和时限1.事故处理的措施:(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确定事故责任人,并依据企业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2)根据事故原因分析,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治疗和补偿,确保其合法权益。

2.事故处理时限:(1)事故调查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的72小时内完成。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在当前社会中,安全生产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相继出台了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本文将从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事故排查与报告机制、完善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等方面,详细阐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的要点。

一、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了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的有效运行,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这一体系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明确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责任体系,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个人要增强安全意识,依法依规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只有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才能有效预防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二、健全事故排查与报告机制为了及时了解事故情况,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建立健全的事故排查与报告机制至关重要。

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排查制度,明确排查的内容、方法和责任人,定期组织事故排查工作,并将排查结果及时报告。

政府部门则应当建立统一的事故报告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和沟通各单位上报的事故信息,形成及时反馈的机制,为事故调查提供基础数据。

只有健全事故排查与报告机制,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三、完善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可以帮助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为了有效推进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需要完善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首先,明确调查的目的和程序,制定调查计划,组织并指导调查工作。

其次,保障调查人员的权益,确保他们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防止干扰和压力的影响。

再次,调查人员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整理和分析事故相关证据,准确判断事故原因,并及时撰写调查报告。

最后,在调查报告中,要明确指出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失职责任人,并提出合理、可行的改进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范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范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和承包商,在企业产生、参与或涉及生产安全事故时执行。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因生产过程中的人为或自然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产中断等不良后果。

第四条管理者应当对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员工和承包商应当加强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积极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对于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制定处理方案,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事故抢救和救援。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第六条任何人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应当即刻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加以控制和应对,确保其不会向更大范围发展。

第七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可能导致事故的原因、受伤人员的情况等详细信息,如有可能,可以提供相关照片、视频等证据。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收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尽快组织调查,并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九条调查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形成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的追责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第十条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追究等。

第十一条当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尽快组织事故抢救和救援,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协助和支持。

第十二条对于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应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向受害员工和社会公众做出解释和说明,以维护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预案制度和演练机制,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生产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不经企业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修改或引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概述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提高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控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流程、责任追究和事后处理措施,以及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全面加强生产安全管理。

一、报告程序1. 发生安全事故后,各部门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确保人员的安全。

2. 事故现场的责任人员应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并出动现场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和灭火。

3. 上级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应急处理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和救援工作。

4. 事故抢险救援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当立即进行事故调查,搜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形成调查报告,并向企业管理层提出处理建议。

5. 企业管理层根据调查报告,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并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和补救措施。

二、责任追究1. 对于轻微事故,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纪律处分,例如警告、记过等。

2. 对于一般事故,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严重的纪律处分,例如记大过、降职等。

3. 对于重大事故,责任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例如开除、限制行动自由等。

4. 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有权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事后处理措施1. 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 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并联系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3.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找出事故漏洞,提出改进措施。

4. 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整改,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5. 加强事故知识和应急救援技能培训,提升员工对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

6. 定期组织生产安全演练,模拟各类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提升应对能力。

四、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机制1. 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组成工作组,并派出专业人员,参与事故的调查和抢救工作。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四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七条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类型;(二)事故发生的单位及事故发生时的值班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地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员工及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报告程序1. 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或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人。

2.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伤亡情况、影响范围等详细信息。

3. 上级主管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的处理和救援工作。

四、调查程序1. 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由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可以成立专门的调查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

2. 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赶赴现场,全面收集并保留现场证据。

3. 调查组应采取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调查,并尽可能还原事故的发生过程,并推定或查明事故的原因。

4. 调查组应征询相关人员的意见和陈述,并记录相关证言。

5. 调查组应制定调查报告,并在事故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部门进行评审。

五、处理程序1. 根据调查报告的内容和结论,对事故责任进行判定和处罚。

2. 对事故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和修复。

3. 对事故的教训和经验进行总结,并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通报和警示,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对于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后续的处理工作。

六、责任追究1. 对于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应及时移交给公安和司法机关处理。

3. 对于管理责任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应追究其领导责任。

七、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督促企事业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的调查和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的调查和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的调查和报告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报告处理工作,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报告处理工作。

第三章目的和原则1. 目的:依法及时、准确地调查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总结教训,防范未来发生类似事故。

2. 原则:依法公正、科学客观、严格保密、及时、全面。

第四章责任主体及职责1. 公司总经理:(1)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处置负总责;(2)审批并签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 安全部门:(1)组织、协调、监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2)负责指导、监督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报告处理工作;(3)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处理工作方案。

3. 直接责任人员:(1)负责生产现场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置和初步调查;(2)积极配合安全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程序1.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直接责任人员及时向安全部门报告,安全部门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

2. 安全部门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现场勘查,并将事故调查情况记录。

3. 安全部门应当根据事故调查情况,核实事故原因,制定调查报告。

4. 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事故原因、责任人员等内容,并提出预防措施及改进措施。

5. 调查报告应当经相关责任人员签署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签发。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程序1. 安全部门应当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完成后,及时将报告交给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发。

2. 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安全部门应当将调查报告抄送相关部门,并组织召开事故调查汇报会。

3. 涉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参加事故调查汇报会,接受批评教育,承担相应责任。

4. 安全部门应当在事故调查汇报会后总结教训,修改和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章责任追究对于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并记入个人档案。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引言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和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事故报告1. 事故报告的原则(1)及时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

(2)准确性:事故报告应客观、真实、完整,不得夸大或缩小事故情况。

(3)完整性: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损失、原因及初步处理情况等内容。

2. 事故报告的责任人(1)事故现场负责人: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在第一时间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2)上级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根据事故情况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 事故报告的程序(1)事故现场负责人: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并组织抢救。

(2)上级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根据事故情况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公司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事故调查1. 事故调查的目的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事故调查的组织事故调查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由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

3. 事故调查的程序(1)现场勘查: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事故相关证据。

(2)询问证人:对事故当事人、目击者进行询问,了解事故经过。

(3)分析原因: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范本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范本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范本前言: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旨在规范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和解决。

本制度的实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倡导“诚信守法、责任到人”的管理理念。

一、安全事故的报告1. 员工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在第一时间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

2.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以及可能的原因等,同时要注明是否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提供相关证据。

3. 部门主管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二、安全事故的调查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组织专业的调查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准确。

2. 调查人员应全面收集事故发生前、中、后的相关证据和信息,并与目击者、当事人等进行面对面的询问和交流。

3. 调查人员应分析事故的症结所在,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4. 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应保护涉案人员的隐私权和合法权益,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三、安全事故的处理1. 根据调查结果,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并将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

2. 处理方案应包括事故责任的认定、处理措施和改进措施等。

责任的认定应分清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并进行相应的追责处理。

3. 处理措施应具体明确,包括对责任人的警告、处罚和培训等措施,以及对因事故发生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等。

4. 改进措施应针对事故原因提出,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改进措施的实施应有明确的时间表和责任人。

四、安全事故的监督和评估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处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监督和评估应注重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等文件精神,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公司将内部事故分为: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较小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2人重伤, 或者死亡, 或者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或者造成停产15小时以上, 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或者造成(市级及以上)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人重伤, 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 或者造成停产5小时以上15小时以下, 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或者造成相当(县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1人轻伤, 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 或者为火情事故, 或者为爆燃事故, 或者造成停产3小时以上5小时以下, 或者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或者造成局部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1人轻微伤, 或者2人以上擦伤, 或者造成停产3小时以下,或者1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5、较小事故:是指造成1人擦伤, 或者造成停产1小时以下, 或者3千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

本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四条事故最先发现者, 除根据应急预案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外, •应在半小时内向所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监部、调度室。

夜间报调度室)报告, 而后由调度室向公司领导报告;对特别重大事故,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 向公司安全监察部、调度室报告, 需要上报的事故经公司领导批准后, 由安全监察部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上报。

煤矿事故报送制度汇编模板

煤矿事故报送制度汇编模板

煤矿事故报送制度汇编模板一、总则1.1 为了加强煤矿事故的报送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煤矿事故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的事故报送工作。

1.3 煤矿事故报送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真实的原则。

二、事故报送范围2.1 凡是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规定金额的事故,均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报送。

2.2 事故包括: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坍塌事故、中毒事故、窒息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等。

三、事故报送主体3.1 煤矿企业是事故报送的主体,对事故报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2 煤矿企业应设立事故报送机构,明确事故报送责任人,负责本企业事故的报送工作。

四、事故报送程序4.1 发生事故的煤矿企业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事故信息。

4.2 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煤矿企业应将事故基本情况报送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局。

4.3 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煤矿企业应将事故详细情况报送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局。

4.4 煤矿企业应在事故发生后5日内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局提交事故书面报告。

五、事故报送内容5.1 事故基本信息: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员、初步原因等。

5.2 事故详细信息: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救援及处理情况、事故损失情况、责任人员等。

5.3 事故相关资料:事故现场照片、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处理决定等。

六、事故报送要求6.1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送制度,明确事故报送流程、责任人和报送时限。

6.2 煤矿企业应确保事故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得迟报、谎报、漏报、瞒报。

6.3 煤矿企业应定期对事故报送情况进行自查,确保事故报送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七、事故报送制度监督与考核7.1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对煤矿企业的事故报送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事故报送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范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范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生产安全是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和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规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以期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及等级划分(一)生产安全事故可分为人员伤亡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生产过程事故等几大类别。

针对不同类别的事故,需要制定相应的报告和管理流程。

(二)根据事故的影响程度和后果,将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三个等级。

分类明确了事故的严重程度,便于事故的申报和处理程序的执行。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一)发现事故后,责任人员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的保护。

(二)上级主管收到报告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与评估,确认事故性质和等级。

评估结果需要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

(三)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根据评估报告和实际情况,制定处理方案,并将方案报告给企业领导层审定。

(四)企业领导层审核完毕后,将处理方案下发给相关部门执行,并监督事故的应对和处理情况。

四、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管理措施(一)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员工具备应对事故的能力。

(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程序的规范和可靠性。

(三)完善设备维护和检修机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四)加强现场巡检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五)加强内外部安全交流和合作,学习借鉴其他企业的安全管理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的效果评估(一)建立定期的事故报告和管理评估制度,对事故报告和管理流程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对于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形成分析报告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罚。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模版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模版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模版一、简介本制度旨在规范和指导公司内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公正地处理生产事故,减少损失,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二、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层和安全生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地点、时间、伤亡情况、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等相关信息。

3. 报告人员要及时整理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便后续调查和处理。

4. 领导层在接到报告后,应尽快成立事故调查组,并指定负责人。

三、调查程序1. 事故调查组应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和拍照,保留现场证据和相关物品。

2. 调查组成员应开展调查工作,包括事故原因的追溯和责任的判断。

3. 调查组应与事故相关人员进行面谈,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可能存在的隐患。

4. 调查组应撰写调查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划分和防范措施建议。

四、处理程序1. 调查报告应提交给领导层审阅,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2. 对有责任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扣减工资、记过、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3. 根据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建议,安全生产部门应及时制定并实施相关改进措施。

4. 受伤人员应得到及时的医疗和赔偿,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五、责任追究1.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的事故,责任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 若调查组发现事故有重大隐患存在,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整改程序。

3. 对于隐瞒事故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人员,将依据公司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督导与检查1. 安全生产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2. 针对生产事故频发或严重程度较高的部门,安全生产部门应加强日常的监督和指导。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2. 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并依法履行相关报告和调查义务。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一、引言生产安全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石,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做好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我公司特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旨在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生产安全。

二、调查处理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调查处理工作必须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不偏袒任何一方,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事实真相的查清。

2.全面深入原则:调查处理工作要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事故的各个环节、原因和责任,并进行全面的事故评估和整改。

3.快速高效原则:调查处理工作要快速响应,高效处理,尽快查明原因和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科学合理原则:调查处理工作要科学合理,依托专业队伍和先进技术手段,运用科学方法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措施。

三、调查处理程序1.事故现场勘察: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测量、采样等工作,收集相关证据。

2.事故原因分析:在事故现场勘察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团队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原因。

3.责任追究:根据事故原因分析的结果,对责任进行明确划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并做出相应处理和处罚。

4.整改措施:根据事故原因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并及时进行落实和监督。

5.报告编制:对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进行报告编制,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整改措施等内容,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四、调查处理工具1.调查问卷:针对事故发生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人员,制定调查问卷,进行实地调查和询问,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相关情况。

2.现场录像:在事故现场进行录像,记录现场情况和相关证据,为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3.专业设备:如红外热像仪、气体检测仪等专业设备,用于对事故现场进行科学分析和检测,确定事故原因。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范本【正文】一、概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和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和减少损失,在本机构制定了以下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二、事故处理程序1. 事故初步处理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相关人员应立即按照下列处理程序进行:(1) 确保人员安全: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并避免进一步的伤害。

(2) 控制事故扩大:采取适当的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并尽可能减少损失。

(3) 通知上级领导:向上级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接受指导和决策。

2. 事故调查与分析在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调查分析的程序如下:(1) 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成立调查小组,负责调查事故。

(2) 收集证据:调查小组应收集事故现场的物证、人证和书证等,以便分析原因。

(3) 分析事故原因:调查小组根据收集的证据,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调查报告。

(4) 提出措施:调查小组根据分析结果,提出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建议和措施。

3. 事故处理和救助事故处理的目标是尽可能减少损失,保护人员安全。

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1) 救助伤者: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就诊,并提供必要的救护措施。

(2) 控制事故扩大:通过合理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减少损失。

(3) 救援被困人员:如果有人员被困在事故现场,应立即组织救援行动,确保其安全。

(4) 清理现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三、事故报告程序1. 报告须知事故报告是指将事故情况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报告须遵守以下要求:(1) 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必须报告,确保信息的及时性。

(2) 真实准确: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隐瞒、失实或夸大事故情况。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为规范本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事故报告、调查、原因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责任追究、统计与分析等要求,适用于项目部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二、主要职责1. 项目部工程部负责向项目部领导和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建立事故档案和台帐。

2. 事故单位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3. 项目部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人员对伤者抢救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

4. 项目总工程师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三、事故分类根据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生产安全事故分为:a)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2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b)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c)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重伤,或者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d)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或者2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事故报告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防止损失。

3. 事故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向项目部报告事故情况,项目部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4. 项目部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抢救,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

五、事故调查1.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当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由项目部、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根据公司,以下是关于一起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报告。

1. 事故概要在2021年5月20日上午,公司XX厂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在车间内的生产线上,一名操作工人在操作机器过程中不慎触碰到旋转部件,造成手部严重受伤。

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了紧急救援,并将伤者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经过初步调查得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人操作不当导致的,但具体责任人还需进一步调查。

2. 调查过程第一时间,公司安全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工作。

首先对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察,收集证据,拍摄照片并保留现场物证。

然后对事故发生前的操作记录、操作规程、安全设备使用情况等进行调查和核实。

同时对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了解情况,并对监控录像进行查看,了解事故发生的详细过程。

经过调查,初步确定了事故的直接原因。

3. 分析结论经过调查和分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工人操作不当导致的。

工人在操作机器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设备,也未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导致手部受伤。

同时,对于机器的维护保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加剧了事故的发生。

另外,在事故发生后,救援及时性还有待提高,虽然伤者已得到及时救治,但在紧急情况下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应对能力。

4. 处理意见针对本次事故,我们提出以下处理意见:(1)对涉事工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同时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2)对于机器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加强,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的运行稳定和安全。

(3)对于紧急救援工作进行再次强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第一时间进行有效救援。

5. 安全预防措施为了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我们将采取以下安全预防措施:(1)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强对操作规程的执行和监督。

(3)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加强紧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汇编一、前言在现代社会中,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不断完善并得到妥善处理,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或者相关规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1. 报告的内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损失情况以及可能原因等信息。

2. 报告流程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全力保障事故现场安全。

3. 报告的影响及时准确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可以有效控制事故发展,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四、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 调查组成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成立调查组,由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

2. 调查方法调查组应当采取科学客观的方法,严格依据事实进行调查,不得随意推测或编造。

3. 调查报告调查组应当及时提交调查报告,并提出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改进措施建议。

五、管理制度的改进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应当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加强执行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六、结语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只有建立健全的制度,才能有效防范事故风险,保障员工和社会的安全。

希望各企业能够充分重视这一方面,切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以上内容为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汇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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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及公司属各基层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于本制度。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3.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
3.4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4管理规定
4.1 公司安全部负责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管理;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事项的管理;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管理。

公司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4.2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3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

4.4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全力支持、配合公司、集团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4.4 事故报告
4.4.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质部及主管安全经理报告,主管安全经理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并在事故发生30分钟内报告至集团安全安委办。

特别是发生较大人员伤亡或被困、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除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外,必须在10分钟内向集团安委办和市安监局(电话)口头报告,在拨打110、119报警时,应同时拨打12350或82595958向市安监局应急中心报告。

发生交通、火灾等事故,事故发生单位除按相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报告外,还应按照以上规定报告公司安质部。

4.4.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单位全称、隶属关系、行业类型、经济类
型、企业规模、各类证照等);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4.3事故报告后出现的新情况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须及时补报。

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须及时补报。

4.4.4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要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在抢险救援过程中科学施救,确保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扩大伤亡或者发生次生事故。

4.4.5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清理或者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必须使用摄像、
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证据,妥善保存现场痕迹和物证,保留好现场视频监控。

4.5 事故调查
4.5.1发生死亡事故或者集团认为需要调查的,由集团联系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下事故的调查,由集团负责组织。

轻伤事故经集团同意公司可自行调查。

4.5.2集团组织的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由安监部门、大连港公安局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可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邀请有关职能部门及专家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

4.5.3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由安质部、工程部、工会及相关部门组成,并可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邀请集团安监部有关领导参加指导。

4.5.4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5.5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4.5.6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4.5.7事故发生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4.5.8事故调查报告要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资料须归档保存。

4.6 事故处理
4.6.1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单位及相关人员,按照政府批复的意见和集团事故处理通报及公司事故处理通报进行处理。

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依照集团对事故责任单位事故处理通报执行,公司不做另行处理;对公司其他高管人员需要承担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比照集团事故处理通报提出处理意见。

4.6.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单位领导成员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1)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分别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罚款,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给予单位领导成员分别处上一年年收入80%、60%和40%的罚款,并视其责任程度可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发生死亡2人或者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给予单位领导成员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并视其责任程度可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3)发生死亡1人或者3人以上5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给予单位领导成员处上一年年收入10%至20%的罚款,并视其责任程度可给予行政记过或以下处分。

(4)发生重伤2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给予单位领导成员处上一年年收入5%至10%的罚款,并视其责任程度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5)发生重伤1人或者5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给予单位领导成员处上一年年收入3%至5%
的罚款。

(6)发生1人以上5人以下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本条款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6.4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参照新《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2号)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
(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4)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5)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6)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4.6.5对事故责任单位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委办审核同意后落实处理;对公司其他相关责任人员需要处理的,由公司安委办提出处理意见。

4.6.6事故责任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
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调查报告以及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依法及时向职工公布,并接受工会和职工监督。

公司安委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对事故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4.6.7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或者重伤事故超标的单位,所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其他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

4.6.8政府或集团批复的处理意见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高于公司事故处理通报的,按政府或集团批复的处理意见执行,公司不另行处理。

低于公司事故处理通报的,按公司事故处理通报追加执行。

5附则
5.1凡是发生性质较为严重、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事故险情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事件,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参照本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2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按照各自职能根据公司事故处理通报落实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公司安委办负责协调跟踪。

5.3对事故单位的经济处罚,由事故责任单位按照公司处罚决定缴纳财务部门;对责任单位领导成员的经济处罚,从当事人年薪兑现
中扣除。

5.4 本办法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本办法未规定事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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