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社会保障法概述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习题(含答案要点)[1]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哪一个?AA.国家 B.企业 C.个人 D.其他社会组织2.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满足人们什么水平的生活需要?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现代化生活需要3.实行特殊性保障原则的国家,其社会保障的对象面向哪一层面?A.全体社会成员B.部分社会成员 C.全体劳动者 D.部分劳动者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依据是什么?A.社会立法 B.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 C.思想教育5.现阶段我国城镇职工按规定需要缴纳保险费用的社会保险有几种?A.一种 B.二种C.三种 D.四种6.世界上第一个以立法形式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是哪一个?A.美国 B.英国C.德国 D.日本7.下述哪一个不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A. 单位缴费B.个人缴费C.财政补贴D.社会捐赠8.社会保障体系中最核心的保障是什么项目?A.社会救助 B.社会福利C.社会保险 D.社会优抚9. 现阶段我国法定的社会保险有几种?A.二种 B.三种 C.四种D.五种10.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主要保障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A.年老、失业、下岗、工伤、生育B.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C.年老、失业、下岗、疾病、工伤11.我国建国早期所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哪种社会保障模式?A.储蓄保障型B.福利国家型C.传统保障型D.国家保障型12.以下哪个国家是储蓄保障型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代表?A.美国 B.英国 C.德国D.新加坡13.最高颁布《社会保障法》的是哪一个国家?A.美国 B.英国 C.德国 D.新加坡14. 按照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A.本人当月工资B.本单位职工当月平均工资C.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D.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参考答案:1,2B,3B,4A,5C,6C,7D,8C,9D,10B,11D,12D,13A,14C二、多项选择题1.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哪些基本功能?A. 实现共同富裕B.维护稳定社会C.保持社会公平D. 促进经济发展2.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哪些特点?A. 法定性B.互助性C.盈利性D. 特殊性3.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资金主要通过以下哪些方式保值和增殖?A. 存银行B. 买国债C. 证券投资D. 期货投资4.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哪些保险项目?A. 养老保险B. 失业保险C.生育保险D.医疗保险E.工伤保险F.企业补充保险G.财产保险5.现代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模式有哪几种?A.现收现付制B.完全积累制 C.部分积累制 D.社会统筹制6.按社会保障的给付原则分类,社会保障资金的给付一般可分为哪几种类型?A.一律定额型 B.所得比例型 C.就业关联型D.二阶层型7.下列社会保险项目中,职工个人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哪些?A.养老保险 B. 医疗保险 C.失业保险 D. 工伤保险8.下列社会保险保障项目中,哪些保险项目依法必须建立个人帐户?A.基本养老保险 B. 失业保险C.基本医疗保险 D. 工伤保险9. 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特点有哪些?A.受保人不需缴费 B.社会保险待遇较高C.保险待遇与劳动贡献挂钩 D.社会保险覆盖全体社会成员10.在我国,由国家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包括哪几类?A.养老保险B.社会救助 C.社会优抚 D.社会福利 E.失业保险参考答案:1BCD,2AB,3ABC,4ABCDE,5ABC,6ABD,7ABC,8AC,9ABC ,10BCD三、是非选择题(简要说明理由)1.社会保障是社会的稳定器。
社会保障概述
社会福利
国家及各种社会群体举办各种公共福利设施, 发放津贴补助,进行社会服务及兴办集体福利 事业。 目的:增进居民福利,改善国民物质文化生活 对象:全体公民 资金来源:国家、社会群体
论》提出了国家干预,通过累进税、社会福利
调节国民收入分配,实现充分就业。
4、贝弗里奇的福利国家论:1942年,“贝弗里
奇计划”,社会保障主要由三项构成,社会保
险+社会救济+自愿保险。原则共计六项。
二、理论基础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
其主要的贡献是指明了社会保障基金的来
源——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
(3)改革阶段(1978-今)
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出现“福利国家危 机”。 表现:第一,社会保障开支过大,政府财政 负担过重。第二,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膨胀, 效率低下。第三,过高的社会保障水平助长 了国民的惰性,削弱了企业及国家的竞争力。 调整措施:(1)增收节支;(2)多元化福 利供给。
(2)发展阶段(1945-1978)
以二战后全面实行普遍福利政策为标志。 贝弗里奇报告:(1)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即所 有参加保障的人按统一标准缴纳保险税,支付 同等数额的保险金;(2)政府统一管理保障项 目的原则,由国民收入再分配来实施社会保障; (3)应为被保险人提供稳定可靠的基本生活保 障,而无需其他救济和资助;(4)社会保障范 围以全民为对象,保障项目要涉及生活必需的 各方面,享受救济津贴的时期以需要为标准, 不受其他条件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一章社会保障法概论
社会优抚制度(Special Pension for Armymen) : • 对军人及其家属抚恤优待、并妥善安置工作和生活
社会保险制度
→定义:国家通过强制征收社会保险税或社会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 金,一旦劳动者因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风险引起 经济损失,导致收人减少或中断时,国家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 经济补偿,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
→ 分支: 1、养老保险:对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养老期间给予养 老金及生活各方面的照顾; 2、医疗保险:对因患病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者,给予患病期间的医 疗保险待遇; 3、失业保险:对因失业中断工作的劳动者,给予基本的生活费, 并向其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4、工伤保险:对因工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给予 相应的经济补偿; 5、生育保险:对女性劳动者因生育期间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给予相 应的补偿。
社会优抚制度
→ 定义: 国家和社会依法对为国家安全而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军属、烈属、残疾军人及退伍军人等特殊社 会群体提供抚恤优待、并妥善安置工作和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 社会救助—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保障公民的最低生活需求,实现公民在宪法上所享有的生 存和发展权。
• 社会保险—基本保障,保障劳动者在因患病、生育、年老、失业、伤残或失去劳动能力,导 致收入中断后仍能享有基本生活。
→ 1948年英国首相艾德礼率先宣布建成“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国家,至70年代,欧洲和北美 大多数国家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以“高福利”为内涵的社会保障制度。
→ 1952年6月28日日内瓦国际劳工会议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最低标准公约》(第102号公约)。该 公约将社会保障制度细分为:医疗照顾、疾病与生育补助;失业救济;家属津贴;工伤保险; 以及残疾、老年和遗属补助。
第一章 社会保障概述 《社会保障学》PPT课件
研究内容
对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障如何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 分配后的资源如何组织运行?
如何实现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和增值?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内涵与外延
一、社会保障的内涵 “社会保障”源于英文“Social Security”一词,又译为“社会安全”。
发展历史:
01
最初萌芽
1601年英国颁布《伊丽莎白济 贫法》
选择性
普遍性
选择性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内涵与外延
在我国,1993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社会保障制度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并明确指出:“建立多层次的 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 储蓄积累保障。”
归纳起来,社会保障一般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方面,社会保险是社会 保障的核心内容。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内涵与外延
比较项目 保障对象
权利义务关系
表1-1 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的比较
社会保险
社会救济
社会福利
劳动者(国民)
无法维持生活的人
全体社会成员
部分义务对应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 法》。由于它简明、概要、表 达准确,被国际劳工组织接受,
一直沿用至今。
03
制度出现
1938年,新西兰通过一项法案, 把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的所有 单项法规合并在一起,称为社
会保障制度。
04
现代概念的出现
1944年,第26届国际劳工大会 《费城宣言》正式使用“社会 保障”概念,逐渐形成现代意
(6)互济性。互济性体现在社会保障的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上。社会 救助和社会福利的资金,来自劳动者为社会剩余劳动所提供的资金,体 现了劳动者对非劳动者无偿援助,其互济性十分明显。
社会保障法概述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社会保障法概 述
社会保障概述
二
社会保障的特征
1、社会保障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条件。社会 保障是国家按照一定时期经济发展水平,对生存发生困难的社会成 员予以物质帮助,保证他们的基主本要生特活征需要,从而使社会成员具有 安全感,以保持社会的安定。 2、社会保障的对象是社会全体成员,特别是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其 它原因面临生活困难的社会弱者。生存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社会 保障对于社会成员不存在身份上的差别,只要其生存发生了困难, 都应该普遍地、无例外地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当然,由于社会成员 发生生活困难的原因和具体情况不同,国家和社会提供的保障途径、 保障项目和保障标准等也有所区别。
第一节社会保障法概 述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一
保障基本人权――生存权原则
从社会保障的最初形态――对生计无着的人进行慈善救济――可以 看到,社会保障的出发点是希望通过一定方式――无论是政府行为 还是社会个体行为――使所有人都主能要生特存征下去,体现了朴素的人人 平等的思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进步,分散的慈善行为发展为 有组织的、有秩序的政府和社会的自觉行为,认识到保障每一个人 的生存权是世俗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的责任。最早在宪法中明文规 定生存权的是德国的《魏玛宪法》。在该宪法中规定,经济生活的 秩序,必须符合社会正义的原则,社会正义,则在于保障所有社会 成员能够过上体现人的价值、体现人的尊严的生活。《魏玛宪法》 确立了现代意义制生存权,并赋予生存权以具体的内涵,即生存权 不仅仅是活下去的权利,而且是能够体现人的价值、体现人有尊严 地生活下去的权利。
第一节社会保障法概 述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一
保障基本人权――生存权原则
生存权是为维护人的生存所必不可少的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 物质享受权等内容。虽然在资产阶级革命之时,提倡“天赋人权”, 主张人人生而自由、权利平等,其主中要也特蕴征涵了生存权的内容。但生 存权作为一种权利要得到真正的保障,还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 下来,成为公民的法定权利。生存权是公民在社会中健康生活并进 而享受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各项权利的基础,脱离开对生存权 的保障,其他各项权利根本无从谈起,只能是一纸空文。
社会保障概述 PPT
社会保障是国家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 分配的基础上,通过立法保证全体社会 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达到调适人们社 会关系的一种制度。
一、强制性; 二、社会性; 三、互济性; 四、福利性; 五、公平性。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立法范畴不同; 基本属性不同; 资金来源不同; 对象和作用不同; 管理体制不同。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联系。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强制加入 非营利性 社会效益有限 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 接受国民监督 不低于基本生活水平 重视社会的公平性 根据法定权给付 部分积累式 对经济变动抵抗力强
主要教学内容
第一章 社会保障概述 第二章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第三章 养老保险 第四章 医疗社会保险 第五章 失业社会保险 第六章 工伤社会保险 第七章 生育社会保险 第八章 社会救助 第九章 社会福利
第一章 社会保障概述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定义和特点 第二节 社会保障的体系和功能
(1)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是全体社会成员;
(2)社会成员在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方面具 有社会性;
(3)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具有社会性。
三、互济性
互济性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互相接济。 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图:
总收入=满足自己及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费 用+社会积累
四、福利性
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福利事业,不以赢利为目的:
社会保障的目标和作用,最终也在于促进社会 公平目标的实现。
第二节 社会保障的体系和功能
一、社会保障的体系 二、社会保障的功能
一、社会保障的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是由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一系列 社会保障项目所构成的体系的总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2023简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社会保障基金- 第三章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五章失业保险- 第六章工伤保险- 第七章生育保险- 第八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第九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第十章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一章社会统筹与服务-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本法为保障全体公民的社会保险权益,规定社会保险的制度和运行机制,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保障工作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关系。
第二章社会保障基金第一节建立和使用第一条为满足公民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的需要,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基金。
第二条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社保费的缴纳- 国家财政补助- 社会捐助及其他合法来源第三条社会保障基金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运行费用、开展社会保险事业以及其他用途。
第二节收入与支出管理第四条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使用应当公开透明,经济合理,依法使用。
第五条国家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和支出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确保收支平衡。
第三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一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六条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化、个人化、市场化的养老保险制度。
第七条养老保险制度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
第二节养老金待遇第十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金待遇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标准确定,并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工资水平、退休年龄等因素进行计算。
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第一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第十二条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的医疗保险制度。
第十三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等不同人群。
第二节医疗保险待遇第十六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和给付、门诊费用的报销和给付等。
社会保障概述
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第一节社会保障的性质与特点一、社会保障的科学内涵1935年,美国制定了历史上著名的《社会保障法》,首先使用了“社会保障” (Social Security)一词。
后来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也相继使用了“社会保障”概念。
60多年来,“社会保障”已由少数发达国家才考虑的问题逐步演变成一种世界性的社会制度。
“社会保障”这个概念也被人们广泛使用。
但是,对于什么是“社会保障” (Social Security)?历来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综合发达的观点,大体上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观点强调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安全制度,目的是通过这种制度确保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预防各种可能危及社会秩序的社会问题的发生。
例如,美国的《社会保障法》认为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安全制度,目的在于确保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安全。
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福利制度,目的是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改善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
例如,英国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认为,社会保障是一种公共福利计划,旨在保护个人及其家庭免除因失业、年老、疾病或死亡而在收入上所受的损失,并通过公益服务(如免费医疗)和家庭生活补助,以提高其福利。
该计划包括社会保险计划、保健、福利事业和各种维持收入计划。
正因为此,直到今天,仍没有一个被普遍认可的统一概念。
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也有很大差别。
尽管人们对社会保障的的观点不尽相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实践也有很大的差异,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却有广泛的共识:1、社会保障是由国家承担主体责任的社会制度由国家作为社会保障主体承担主要责任是有道理的。
第一,国家是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关,政府是具体执行国家权力的行政机构,惟有政府才有资格和能力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全体社会成员实行基本生活保障。
第二,政府承担社会保障职能,能够实现社会保障规模的最大化,从而达到最大的规模效益,降低种种分散化的保障制度过高的管理成本和管理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此文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的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失业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医疗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救助第八章社会福利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全民社会保障水平,保障人民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社会保障,是指根据国家的规定,为满足社会成员在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风险发生时所需要的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服务提供经济和其他支持。
第三条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
第四条工人、职员、农民、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和其他社会成员在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社会保障权益。
第五条国家应当维护和发展公共社会保障事业,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加社会保障事业。
第六条国家采取措施保障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向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方向发展。
第七条具有社会保障待遇资格的人员享有权利,但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八条国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行全民参保。
第九条凡在国家规定的年龄、工龄和其他条件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十条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和办法确定,并随经济和物价变动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发展,推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
第三章失业保险第十三条国家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给予一定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帮助。
第十四条失业人员按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在失业服务机构登记,参加职业介绍和求职培训,按时申请并参加失业保险待遇审查。
第十五条失业保险金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和办法确定。
第十六条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1社会保障概述
1社会保障概述社保社会保障概论社保主要教学内容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社会保障概述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养老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生育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保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第一节社会保障的定义和特点第二节社会保障的体系和功能社保第一节社会保障的定义和特点一、社会保障的定义二、社会保障的特点社保一、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一词的演变历程: )一词的演变历程:首先使用于19____年美国“ 新政” 中的《社会保障法年美国“ 首先使用于年美国新政” 中的《案》—— 1941年二战期间形成的战时文件《大西洋宪章》中年二战期间形成的战时文件《年二战期间形成的战时文件大西洋宪章》两次使用了“社会保障” 两次使用了“社会保障”一词1944年,第 26届国际劳工大会发表的《费城宣言》届国际劳工大会发表的《年届国际劳工大会发表的费城宣言》提出要“ 扩大社会保障措施” 从此“社会保障” 提出要“ 扩大社会保障措施” , 从此“ 社会保障” 的概念逐渐被广泛使用 1952年6月日内瓦召开国际劳工会议,制定并通过了月日内瓦召开国际劳工会议,年月日内瓦召开国际劳工会议社会保障标准公约》《社会保障标准公约》。
该公约作为社会保障的国际性文件,被视为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里程碑文件,际性文件,被视为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里程碑文件,并成为解释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基本依据。
并成为解释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基本依据。
社保不同的“社会保障” 不同的“社会保障”含义的共同内涵第一、社会保障的最终责任主体是国家或社会;第一、社会保障的最终责任主体是国家或社会;第二、社会保障的目的是稳定社会,第二、社会保障的目的是稳定社会,调适社会关系;第三、社会保障的对象应该是全体社会成员;第三、社会保障的对象应该是全体社会成员;第四、社会保障以国家财政为基本的经济后盾,第四、社会保障以国家财政为基本的经济后盾,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第五、社会保障制度必须由国家立法加以保护,第五、社会保障制度必须由国家立法加以保护,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一种责任和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多种多样的社会保障—电子教案
多种多样的社会保障—电子教案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1.1 社会保障的定义与功能1.2 社会保障制度的类型与结构1.3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1.4 社会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第二章:我国社会保障体系2.1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构成2.2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2.3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2.4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2.5 我国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第三章:社会福利与福利保障3.1 社会福利的定义与分类3.2 社会福利制度的基本内容3.3 福利保障制度的主要项目3.4 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第四章: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4.1 社会救助的定义与功能4.2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基本构成4.3 扶贫政策与措施4.4 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第五章:失业保险制度5.1 失业保险的定义与功能5.2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5.3 失业保险的申请与领取流程5.4 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第六章:养老保险制度6.1 养老保险的定义与功能6.2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构成6.3 养老保险的缴纳与领取6.4 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第七章:医疗保险制度7.1 医疗保险的定义与功能7.2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构成7.3 医疗保险的缴纳与报销7.4 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第八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8.1 工伤保险的定义与功能8.2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构成8.3 工伤保险的申请与理赔8.4 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8.5 生育保险的定义与功能8.6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基本构成8.7 生育保险的申请与理赔8.8 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第九章:社会优抚制度9.1 社会优抚的定义与功能9.2 我国社会优抚制度的基本构成9.3 社会优抚的主要项目与政策9.4 社会优抚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第十章:社会保障法与社会治理10.1 社会保障法的定义与功能10.2 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10.3 社会保障法的实施与监管10.4 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治理的关系10.5 社会保障法的改革与发展趋势重点和难点解析重点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定义与功能解析: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和政府为解决社会成员在面临生活中的各种风险和危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1章:社会保障概述
Social Security
5
社会保障的英文为Social Security,也有 人译为社会安全。作为一项法律概念,“社 会保障”一词最早出现于1935年美国制定的 《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of 1935)中。此后,社会保障一词即被有关国 际组织及多数国家所接受,并逐渐成为以政 府和社会为责任主体的福利保障制度的统称。
3.保障制度规范化
4.管理服务社会化
Social Security
27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特点
1.基本保障 2.广泛覆盖
3.多个层次
4.逐步统一
Social Security
28
二、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
(一)社会保障立法 社会保障立法就是要界定社会保障 各相关主体的社会保障关系、明确相关 主体的职责和权利,实现社会保障的各 项事务法制化。
Social Security
23
(2)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4年9月7日 发表《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白皮书 “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 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包括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和生育保险。”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 2004白皮书.doc
Social Security
3
此定义包含三层内容: 第一:筹资手段——征税、收费、接收捐赠等 第二:方式——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 利、社会优抚等 第三:目标——防范风险并为丧失劳动能力和 暂时无收入者提高基本生活、为贫困者提高最 低生活、为军人提高特殊关照、为全体国民增 进生活福利
Social Security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1-4章
1:公民: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2:公民和国家的关系:中国人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在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劳动:劳动产生劳动力,劳动力即人的劳动能力。
特征如下①与劳动者不可分割②是生产要素具有商品属性,是特殊商品。
4:劳动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年满16周岁的公民。
5:劳动者的权利义务:①国家负有保障公民劳动权的义务和责任: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 报酬和福利待遇,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②公民的劳动义务和责任:劳动是公2:法律:基于统治阶级意志制定和认可的,依特殊程序直盯盯,依托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3:法律特征:①统治阶级意志反映②规定人对物的所有权及相应权利义务③法律主体间权利义务相互依托上的公平性④科学性在于假定处理制裁的逻辑⑤国家强制实施4:法律的内容和体系:行政法,民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
劳动法和保障法属于社会法范畴。
1:法律科学价值:①让人透过现象看本质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规范人的意图和行为,告诉人们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③用严谨的法律规范来预测人们的行为,法官的判决, 以及追究责任,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和超前性。
2:三元法律机构:一元即公法上的权利渗透到一切领域,如刑法体系。
二元即公法与私法,如民法与刑法分离。
三元在公法和私法之间存在,社会法就是三元法律结构。
3:社会法:调整发生在公法和私法领域之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①调整对象是群体或者集体之间的社会关系②法律宗旨是维护社会群体利益协调群体之间 利益③基本原则是维护公平和谐社会关系,消除歧视,创安定团结的社会秩序④运行机制包括合同协议进行的结社自治对话合作。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练习题库(含解析要点)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练习题库(含答案要点)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一, 单项选择题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哪一个?A.国家B.企业C.个人 D.其他社会组织2.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满意人们什么水平的生活须要?A.小康生活须要 B.基本生活须要 C.富有生活须要 D.现代化生活须要3.实行特别性保障原则的国家,其社会保障的对象面对哪一层面?A.全体社会成员 B.部分社会成员C.全体劳动者 D.部分劳动者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依据是什么?A.社会立法 B.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C.思想教化5.现阶段我国城镇职工按规定须要缴纳保险费用的社会保险有几种?A.一种B.二种C.三种 D.四种6.世界上第一个以立法形式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是哪一个?A.美国B.英国C.德国D.日本7.下述哪一个不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A. 单位缴费B.个人缴费C.财政补贴D.社会捐赠8.社会保障体系中最核心的保障是什么项目?A.社会救助B.社会福利C.社会保险 D.社会优抚9. 现阶段我国法定的社会保险有几种?A.二种B.三种C.四种D.五种10.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主要保障劳动者在什么状况下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A.年老, 失业, 下岗, 工伤, 生育B.年老, 失业, 患病, 工伤, 生育C.年老, 失业, 下岗, 疾病, 工伤11.我国建国早期所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哪种社会保障模式?A.储蓄保障型B.福利国家型C.传统保障型D.国家保障型12.以下哪个国家是储蓄保障型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代表?A.美国B.英国C.德国D.新加坡13.最高颁布《社会保障法》的是哪一个国家?A.美国B.英国C.德国D.新加坡14. 依据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A.本人当月工资B.本单位职工当月平均工资C.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D.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参考答案:1A,2B,3B,4A,5C,6C,7D,8C,9D,10B,11D,12D,13A,14C 二, 多项选择题1.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哪些基本功能?A. 实现共同富有B.维护稳定社会C.保持社会公允D. 促进经济发展2.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哪些特点?A. 法定性B.互助性C.盈利性D. 特别性3.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资金主要通过以下哪些方式保值和增殖?A. 存银行B. 买国债C. 证券投资D. 期货投资4.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哪些保险项目?A. 养老保险B. 失业保险C.生育保险D.医疗保险E.工伤保险F.企业补充保险 G.财产保险5.现代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模式有哪几种?A.现收现付制B.完全积累制 C.部分积累制 D.社会统筹制6.按社会保障的给付原则分类,社会保障资金的给付一般可分为哪几种类型?A.一律定额型 B.所得比例型 C.就业关联型 D.二阶层型7.下列社会保险项目中,职工个人必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哪些?A.养老保险 B. 医疗保险 C.失业保险 D. 工伤保险8.下列社会保险保障项目中,哪些保险项目依法必需建立个人帐户?A.基本养老保险 B. 失业保险 C.基本医疗保险 D. 工伤保险9. 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特点有哪些A.受保人不需缴费 B.社会保险待遇较高C.保险待遇及劳动贡献挂钩 D.社会保险覆盖全体社会成员10.在我国,由国家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包括哪几类?A.养老保险 B.社会救助 C.社会优抚 D.社会福利 E.失业保险参考答案:1BCD,2AB,3ABC,4ABCDE,5ABC,6ABD,7ABC,8AC,9ABC ,10BCD三, 是非选择题(简要说明理由)1.社会保障是社会的稳定器。
社会保障法
二、贫困救济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对城市
中的贫困居民,按照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给予基 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 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由于 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 劣等原因使他们成为无劳动能力者,或虽有谋生 能力但生活常年困难的不幸者。 (三)农村五保供养 五保供养的对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 残疾人或者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①无劳动能 力的;②无生活来源的;③无法定赡养、抚养、 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 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二)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三)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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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一、社会保险制度概述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年老、疾病、伤残、失
业、生育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和劳动机会时,国 家为了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其一定物质帮助 的制度。 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 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二)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1 2 3 4 (三)社会保险的结构 1 2 3
二、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又称老年保险或年金保险,是指 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在劳动者达到法定年 龄后,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劳动 者老年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制 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制度。
1 2 3 (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
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三)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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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失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全文1. 背景介绍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社会保障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实施了多项社会保障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该法律于2010年7月1日正式施行,旨在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进行全面解读,以帮助读者深入了解其内容和意义。
2. 保障对象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第一节规定了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和范围。
该法案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城镇和农村居民,包括城市职工、农民工、城镇居民以及其他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这一规定可以有效覆盖全国范围内的劳动力裙体,确保他们都能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3. 社会保险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多种社会保险制度。
这些制度不仅涵盖了劳动者的整个生命周期,也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生活全方面保障的责任。
其中,养老保险作为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之一,受到了特别的重视。
它为退休人员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来源,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质量。
4. 参保费用和待遇参保费用和待遇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参保费用的缴纳、待遇的享受做出了详细规定。
根据该法案,参保人员应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待遇则应当合理充分地反映参保人员的实际需求。
这一规定旨在保证参保人员能够公平地享受社会保险制度带来的实惠。
5. 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定是社会保险制度能够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基金投资收益的使用等。
这些规定有效地保障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作,为社会保险制度提供了可靠的财政支撑。
6. 个人评述作为一个普通劳动者,我深切感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我的保障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第一章公民的基本权利第一节公民、劳动和社会保障公民对国家的第一需要是基本生活的安全保障,公民应有的最基本权利是劳动权和基本生活保障权。
劳动权和保障权属于社会法范畴。
一、公民与劳动(一)公民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劳动劳动产生劳动力,劳动力即人的劳动能力。
它具有如下明显特征并引起相应的社会问题:(1)劳动力与劳动者不可分割。
(2)劳动力是生产要素。
具有商品属性;劳动力是特殊商品。
(三)劳动者1.劳动者的定义劳动法意义的劳动者指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公民。
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的相应义务,具体内容包括:(1)国家的义务和责任。
国家负有保障公民劳动权的义务和责任,其具体内容包括: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2)公民的劳动义务和责任。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公民的光荣职责,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四)劳动权1.公民劳动权的定义劳动权是公民权利的基石。
公民劳动权即公民劳动义务和劳动权利的统一。
具体内容如下:就业权,即获得职、业培训、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的权利;结社权,即建立、加入和退出劳动者组织的权利;参与权,即参与企业管理和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利。
2.公民劳动权的意义劳动权是公民权利的基石。
公民劳动权及公民劳动义务和劳动权利的统一。
具体内容如下:1.就业权2.结社权3.参与权.学习和研究公民劳动权的现实意义在于,将就业问题提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样一个全局性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劳动法制建设,净化法制环境,明确国家、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到在任何时期和任何条件下都能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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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3.多层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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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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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保障的内容
• 社会救助:又叫社会救济,是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 保障社会成员的生存需要;
• 社会保险:基本保障,保障劳动者因失去劳动能 力从而失去工资后仍能维持基本生活;
• 社会福利:增进城乡全体居民生活福利的高层次 社会保障;
• 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保障为社会做 出贡献和牺牲的军人及其眷属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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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的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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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 医疗保险
核心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贫困居民的定期救助(城镇居民最
社会救济 低生活保障线)
低层次
社会福利
• 该词再次出现是在1938年新西兰通过的一 项法案中,与社会保障福利集中使用。
• 1941年“二战”时,罗斯福与丘吉尔签订的 《大西洋宪章》的文件中也使用过这个词。
• 人们对“社会保障”的含义给予了多种相 关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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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什么是社会保障(含义比较P3)?
• 美国:立法规定,为人们提供因年老、疾病、失 业、伤残等原因中断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经济保护, 因结婚、生育和死亡带来的特殊开支以及抚育子 女的家庭津贴的保护体系。
• 狭义理解的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就是保 障收入,当人们因年老、疾病、失业和自 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收入中断或者减少时, 国家、社会通过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其基 本收入,从而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
• 广义的社会保障除了收入保障外,还包括 健康、住房、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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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障特征:P1-2
最高
灾民的临时救助 公共福利(城市中的道路、公园 等福利设施) 对国家职工的福利(各种补贴)
对孤、老、残、幼的特殊福利
军、烈属
社会优抚 复员转业军人
特殊 伤残军人 14
1.社会保险:
•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劳动岗位的人 提供的收入保险计划,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和 发展重点。
• 社会保险项目主要有:养老保险、残废保险、死 亡及遗属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疾病和生育保险等。
社会保障法学
Social security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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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社会保障法概论
本章涉及两个重要概念,即:社会保障的概念和特征,社会保障 的内容,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 理解:社会保障法的特征,社会保障法的 功能和原则;
• 了解: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沿革,社会保障 法的完善和调整,我国社会保障法的发展和 改革.
• 旨在有利于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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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我国对于社会保障概念下的定义; 社会保障的特征; 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
第二节 社会保障法概述
一、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社会保障法概念: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
称。
• 社会保障关系:即国家在保障公民生存权 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
• 社会保险的存在基础:是劳动者的风险来源:生 命周期和经济周期
• 社会保险所实现的收入再分配是水平式的再分配, 带有自助、互助和他助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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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救济
• 解决社会保险所不能解决的那些社会 问题的一种保障形式。
• 对象:是不能正常参加劳动的群体; • 待遇标准:低于社会保险; • 主旨:是反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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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对社会保障的定义
• 含义:指国家通过法律对社会成员在 生、老、病、死、伤、残丧失劳动能 力或因自然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 物资帮助,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 本生活需要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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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理解:根据对“基本生活需要” 理解和 使用的不同,社会保障概念存在广义和狭 义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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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会保障概述
• 引言:作为社会保障法核心内容的具 体“社会保障”项目,德国在劳动 者才是享受者基础上增加了对非劳 动者的保障,引入社会补偿的概念。 对退役的士兵、因公伤亡者、因恐 怖暴力而受难者提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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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一词,最早 出现在美国1935年制定的《社会保障法》 中,但该法仅涉及老年、死亡、残病和失 业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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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福利:
• 在保障生存的基础上,免费或低费提供某 种生活用品或劳务,给人以实惠和方便, 以提高生活水准,改善生活质量。
• 由四个部分组成:公共福利事业、局部性 或选择性的福利措施、职工福利、特殊社 会福利(1.例:爱心便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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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优抚:
• 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律对社会上的特殊公 民——为保卫国家安全而做出贡献和牺牲 的军属、烈属、残废军人、退伍官兵及其 家属所给予的优待和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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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对个人的意义:
–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 人生多风险 – 最无法抗拒的风险
老态龙钟疾未平,更甚俗事败幽情 --宋·陆游《听雨》
– 人生三大风险:少年、中年、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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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对社会的意义:
• 社会减振器、消防栓 • 消除社会成员中的贫困(“仇富”) • 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 • 缓和社会矛盾 • 稳定社会政治经济秩序
• 日本:是在国民生活中出现收入中断或永久丧失 时,国家为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收入而制定的 综合性的措施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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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牛津法律大词典》:社会保障是对一系列 相互联系的、旨在保护个人免除因年老、疾病、 残疾或失业而遭受损失的制度的总称。
• 德国学者的定义是:社会保障旨在使竞争中失败 的人不致遭受灭顶之灾,并能获得重新参与竞争 的机会;并为那些由于失去劳动能力或遭受意外 困难而不能参加竞争的人,提供生活保障。
• 社会保障法的本质性特征:对公民的生存
权进行强制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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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与结构
• 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全部社会保障法律 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分类组合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 构性、功能性联系的有机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