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保证协议书(标准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期供货保证协议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以保证乙方所提供的

产品在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等方面满足甲方需求,达成本协议。

本协议明确双方在购销活动中应尽的责任、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本协议及《采购合同单》(或《采购订单》)构成双方约定的成套的供货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是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签订并履行《采购合同单》(或《采购订单》)的基础。双方应依据本协议,认真严肃地签署并执行每一份《采购合同单》(或《采购订单》)。

二、供货

2.1 采购合同的签订

2.1.1 甲乙双方通过每次签订的《采购合同单》(或《采购订单》),来执行每次具体物料购销活动。

2.1.2 采购合同的具体内容应包括订单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订货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交货地点、运输方式、质量要求、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以及其他要求等。

2.1.3 乙方在收到甲方《采购合同单》(或《采购订单》)传真件或电子邮件后,应在24 小时内签字回传,若未回传则视为接收。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回传,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确定回传时间。

2.2 供货价格

2.2.1 乙方必须按照不高于物料采购招标价格或双方共同商定的优惠价格向甲方供货。2.2.2 乙方若不能按中标价格保证供货,将承担违约责任,按本协议第三条处理。

2.3 供货周期

2.3.1 乙方应按照确认的《采购合同单》(或《采购订单》)交货期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地按时供货。

2.3.2 若乙方要求变更或临时更改供货周期,必须提前7 天通知甲方。若甲方要求变更供货周期或者取消《采购合同单》(或《采购订单》),必须提前7 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2.4 包装和标志、标识

2.4.1 乙方应保证发货的产品包装牢固,保障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并做好标志、标识。

2.4.2 因乙方包装、标志或标识不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2.5 交货

2.5.1 乙方应按照确认的《采购合同单》(或《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和收货联系人等按时交货。如甲方在交货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应在《采购合同单》中注明。

2.5.2 乙方应保证交货的准确性。乙方交货时间提前或推迟不能超过《采购合同单》中规定的期限,否则视为不按时交货。

2.5.3 乙方承担货物交付甲方指定仓库前的一切手续和费用。

2.6 验收

2.6.1 乙方交付货物并不意味着甲方对货物的最终接受,而只是表明货物进入甲方接收、检验、测试阶段。

2.6.2 甲方根据甲方《检验标准》对乙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检验合格办理入库,不合格的退货。甲方验收合格后并不能免除乙方提供可接收产品的内在质量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可能出现产品与要求不符合导致甲方退货或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可能性。

2. 6. 3 若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货物检验不合格,则视同未按时交货,乙方应立即更换不合格品,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每发生一批不合格,罚款500 元。若双方对货物的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可双方协商解决。

2.7 付款

2.7.1付款方式:月结30天。或者双方按照已确认的《采购合同单》(或《采购订单》)规定的付款周期和付款方式付款。从货物验收合格入库(甲方仓库),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之日起计算付款期。

2.7.2 每月双方核对验收合格入库数量。乙方必须在每月26 日前将当月的发票正本送达甲方。发票的开出者必须是乙方本身,发票上须注明订单号。乙方发票上的乙方单位名称、地址、开户行、账号、增值税税号等信息须与在甲方备案时的信息相一致。若要修改,乙方应提前30 天发出书面通知(附变更证明文件),并得到甲方同意。乙方名称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提交工商变更登记证明。

2.8 安全环保要求

2.8.1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际安全环保要求。凡要求Rohs要求的产品必须提供国内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合格证书。

2.9 供应商考核

2.9.1 甲方不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综合考虑供方产品的质量、价格、交货期以及售后服务等因素,来确定供方的A、B、C 级别。

2.9.2 甲方根据供方考核分类的结果,来确定供方的供货份额。

三、违约责任

3.1 在协议有效期内,对出现违约的情况,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投诉或赔偿损失要求。责任方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对这些投诉和赔偿损失做出明确的回复,过期视为认可。

3.2 乙方若不能按《采购合同单》(或《采购订单》)交货期准时交货,或者不能按中标价格保证供货,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一种或同时选择多种方式补救和解决:

(a)拒收或取消未执行完的《采购合同单》(或《采购订单》),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b)在其它渠道采购同类产品,并由乙方承担多出的采购差价和费用;

(c)采取其它合法、公平和符合本协议的补救方法;

(d)要求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3.3 由于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赔偿,参照《质量保证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3.4 由于乙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利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应商资格,终止供货协议和取消未执行完的采购订单,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5 针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所有纠纷,甲乙双方愿意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通过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力求妥善解决问题,建立并巩固双方互相信任的合作伙伴关系。

3.6 因本协议发生纠纷, 双方经协商不能解决的, 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

四、协议有效期、变更、终止

4.1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没有签订新的协议书之前,本协议书持续有效。

4.2 在协议书有效期内,当一方提出终止本协议时,必须提前30 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应经对方同意。

4.3 当一方严重违约,或者面临破产,或已提出破产申请并为法律所接受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