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汇总
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汇总一、概述民间借贷是指社会上个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自愿组成的借贷关系。
在中国,民间借贷在经济生活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为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资金支持。
然而,随着民间借贷行为的不断增多,其违约和风险问题也日益凸显,因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规定,以保证民间借贷活动的稳定和有序。
二、相关法律规定1.《合同法》《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法规。
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借款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合同,乙方应当将借款用途用于与之约定的目的。
同时,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借款合同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2.《民间借贷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民间借贷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是国务院于2015年发布的一部法律法规。
其中,第四条规定,民间借贷应当是自愿的、平等的、合法的、诚信的,不得利用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第九条也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发布的一项司法解释。
其中,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应当依据《合同法》、《民间借贷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防范金融风险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防范金融风险的指导意见》是国务院于2016年发布的一项指导意见。
其中,第五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依法严格审核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信息、资质等,对各方信息进行真实性核实并予以保存。
同时,第六条也规定,借款人和出借人应当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交易,不得直接向社会公众进行借款和出借。
三、,民间借贷活动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定,以保证其安全、稳定、有序进行。
民间借贷知识讲解
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 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四、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
“单位内部”应限定指单位内部的职工,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公司工作人员, 继而向他们吸收资金,不属于单位内部集资。
二、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四)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原因
1.非自有资金无效。
《民间借贷规定》第十三条第1、2项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向其他营利 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 金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出借人用于民间借贷的资金必须是 自身所有的资金,一切从其他主体获取的资金都不能对外进行借贷。
二、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二)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企业间借贷合同,是指企业之间订立的,由一方向另一方给付货币,另一 方在约定的期间内归还相应货币,同时可能还要支付一定利息的合同。《 民间借贷规定》第十条规定:“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 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 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四)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原因
2.职业放贷行为无效。
职业放贷人是指未经批准,以经营性为目的,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 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擅自从事经常性贷款业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 然人。《民间借贷规定》第十三条第3项规定:“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 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民间借贷基础知识
民间借贷基础知识————————————————————————————————作者:————————————————————————————————日期:民间借贷知识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量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间资本的融通,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但是由于当前普遍的诚信危机,民间借贷往往是“借不借由你,还不还由别人”,甚至名为借贷实为诈骗,使得出借人血本无归,也导致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存在。
如何保护自己借出去金钱安全并受到法律的保护,是出借人最为头疼和关心的问题。
ﻫ目前,我国法律在调整民间借贷方面主要有《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等规定。
1、什么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
民间借贷是相对于金融机构向公民、其他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贷款而言,发生在公民之间、公民与其他企业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狭义的民间借贷仅指公民(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广义的民间借贷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现实生活中的民间借贷通常是指狭义的民间借贷,也就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
市因此,符合下列情况的均属于民间借贷: ﻫ一对一"民对民:一个公民对一个公民发放贷款;一对一"民对企: 一个公民对一个企业发放贷款; ﻫ多对一"民对企:多个公民对一个企业发放贷款。
但是,企业之间借贷(企业间融资)不属民间借贷的范畴,因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
【特别提示】企业之间禁止借贷,其借贷行为无效,法院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
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民间借贷常见知识点
民间借贷常见问题问:什么是民间借贷?答: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民法通则》中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不存在足以影响自身行为的精神疾病的情形)、意思表示真实,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则该借款合同完全受到《合同法》等法律的保护。
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作为银行金融的有效补充已逐渐成为民间金融的一种重要形式。
《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从这一点来看,民间借贷代理并不是单纯地处理委托人的事务,不同于商标代理、税务代理等,民间借贷代理是给借贷双方提供签订借款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签订借款合同的媒介服务。
问:民间借贷代理是否合法?答:判断民间借贷代理的合法还是违法的标准,一是民间借贷代理是否必然具有社会危害性,二是现行法律法规是否对民间借贷代理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融资有更多需求,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已不足以满足该需求,加之金融机构的储蓄利率不高,民间借贷正好可以弥补这一不足。
从民间借贷代理的运行机制可以看出,民间借贷代理具有盘活闲散资金、增加资产效率、促进社会发展的功能。
从居间行为层面来说,法律并不禁止民间借贷的居间行为,居间本身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从居间结果层面来说,或许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集资诈骗联系在一起,正如合同虽会被用以进行合同诈骗,但却不能认为合同本身非法一样,不能将结果与手段本身混淆在一起,不能因民间借贷代理被利用为违法犯罪的工具而认为民间借贷代理本身具有社会危害性。
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然⼈之间的借款合同,⾃贷款⼈提供借款时合同成⽴;如果当事⼈逾期还款的,需要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付逾期的利息;如果当事⼈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
关于民法典民间借贷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是什么 1、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是:(1)⾃然⼈之间的借款合同,⾃贷款⼈提供借款时合同成⽴;(2)如果当事⼈逾期还款的,需要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付逾期的利息;(3)如果当事⼈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七⼗六条、第六百七⼗七条、第六百七⼗九条、第六百⼋⼗条 ⼆、民间借贷仅有借条没有付款凭证可否起诉 1、凭借条可以进⾏起诉,但如债务⼈对款项是否实际交付提出异议的,按现有司法实践,⼈民法院通常会要求出借⼈本⼈或有关经⼿⼈员到庭,陈述款项现⾦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并接受对⽅当事⼈和法庭的询问。
⼈民法院会根据现⾦交付⾦额的⼤⼩、出借⼈的⽀付能⼒、当事⼈之间的交易⽅式、交易习惯以及借贷双⽅之间的关系等,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发⽣。
律师建议对于数额较⼤的借款应以银⾏转账的⽅式交付给借款⼈。
2、借贷合同当事⼈既约定借款利息、⼜约定违约⾦的,如利息、违约⾦之和超过年利率百分之⼆⼗四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超过部分⼈民法院不予⽀持,且在债务⼈未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民法院亦会主动进⾏审查。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最⾼,不能超过规定的36%。
⼀般都规定是在24%左右,如果是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部分法院是不会进⾏保护的,⼀般都会予以驳回。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民间借贷业务知识五十问
民间借贷业务知识五十问1. 什么是民间借贷业务?民间借贷业务是指民间个人或者非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借贷活动,即借款一方通过向借钱一方借款以获取资金,约定一定的利息和还款方式。
2. 民间借贷业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民间借贷业务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守信、风险自担。
3. 为什么有人会选择进行民间借贷业务?民间借贷业务可以提供相对较快速的资金筹集途径,尤其是对于那些无法通过传统银行渠道借贷的人群。
4. 民间借贷业务有哪些主要形式?民间借贷业务的主要形式包括信用借贷、抵押借贷、担保借贷和质押借贷等。
5. 信用借贷是指什么?信用借贷是指借款人以其个人信用状况为基础,向借贷方借款,约定利率和还款方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
6. 抵押借贷是指什么?抵押借贷是指借款人以其拥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抵押物,向借贷方借款,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利率和还款方式偿还借款。
7. 担保借贷是指什么?担保借贷是指借款人通过提供担保人或者担保物品,向借贷方借款,如果借款人无力按时还款,担保人或者担保物品可以用于偿还借款。
8. 质押借贷是指什么?质押借贷是指借款人将其所有或者部分财产,以质押物的形式提供给借贷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利率和还款方式偿还借款。
9. 民间借贷业务的利息如何确定?民间借贷业务的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但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限制。
10. 民间借贷业务有哪些风险?民间借贷业务的风险包括借款人偿还能力不足、借贷双方产生纠纷、借款人出现意外等。
11. 如何减少民间借贷业务的风险?为了减少民间借贷业务的风险,借贷双方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遵守协议约定的还款方式,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12. 民间借贷业务是否需要登记备案?应该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备案,依法纳税。
13. 民间借贷业务是否可以进行跨省跨市?民间借贷业务在跨省跨市时,需要满足当地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和程序。
14. 民间借贷业务能否进行利率的灵活调整?在借贷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对利率进行灵活调整。
私人借贷的法律规定
私人借贷的法律规定私人借贷是指个人之间进行的借贷活动,不涉及金融机构。
在日常生活中,私人借贷是一种常见的经济行为,但是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很容易出现纠纷和风险。
因此,了解私人借贷的法律规定对于保护自身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 私人借贷合同的要素私人借贷合同是私人借贷活动的法律依据,它规定了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私人借贷合同应包含以下要素:1.1 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基本信息在合同中应明确标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确保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1.2 借款金额和利率合同中应明确标明借款金额和利率,以确保双方对于借款金额和利率的认知一致,并避免后续争议。
1.3 借款用途和还款方式合同中应明确标明借款的具体用途和还款方式,以确保借款人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资金,并按时偿还借款。
1.4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中应明确标明双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以确保在出现纠纷时能够依法解决,并对违约方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
2. 私人借贷的法律风险私人借贷活动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合同无效风险如果私人借贷合同未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素进行订立,或者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从而导致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2.2 利率过高风险私人借贷活动中,出借人往往会收取较高的利率。
然而,如果利率过高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出借人可能面临违法行为的指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违约风险私人借贷合同中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可能面临违约金、利息增加、信用记录受损等风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私人借贷的法律规定为了保护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私人借贷活动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3.1 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我国民法的基本法律,对私人借贷活动具有普遍适用性。
根据该法律,私人借贷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素,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民法典中如何规定民间借贷
民法典中如何规定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泛存在的于民间的⼀种⾦融活动。
民间借贷是⾃然⼈、法⼈、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的借贷⾏为,相较于银⾏贷款更加⾃由,同时也增加了风险。
那么,即将正式颁布的民法典中是如何规定民间借贷的呢?接下来由店铺⼩编为⼤家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家。
⼀、民法典中如何规定民间借贷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如下:《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条规定:禁⽌⾼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当事⼈的交易⽅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然⼈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间借贷是否属于⾼利贷⾼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额利息的贷款。
根据《中国⼈民银⾏关于取缔地下钱庄以及打击⾼利贷⾏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借贷利率由借贷双⽅协商确定,但双⽅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民银⾏公布的⾦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
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利借贷⾏为。
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规定》中第⼆⼗六条规定:借贷双⽅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请求借款⼈按照约定的利率⽀付利息的,⼈民法院应予⽀持。
借贷双⽅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效。
借款⼈请求出借⼈返还已⽀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民法院应予⽀持。
所以在实务中,界定民间借贷和⾼利贷主要标准就在与利率的⾼低,⾼利贷的利息⽐民间借贷的利率要⾼,并且过⾼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以上就是店铺⼩编关于“民法典中如何规定民间借贷”的相关解答,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禁⽌放⾼利贷,且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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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司法解释28条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28条摘要::1.民间借贷的定义2.民间借贷的法律效力3.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4.民间借贷的保证方式5.民间借贷的纠纷处理接下来,我将按照,详细具体地写一篇文章。
正文: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已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对于缓解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具有法律效力。
借贷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事项。
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在民间借贷中,利率的规定十分重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
如果利率约定过高,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超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在民间借贷中,保证方式也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保证方式可以是保证人、抵押或质押。
保证人应当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抵押或质押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如果保证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保证人或抵押人或质押人的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
最后,如果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中,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法律和事实,公正地审理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民间借贷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因此,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借贷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各项事项,保证自己的权益。
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
一、民间借贷法律新法规是怎么规定的?(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民法通则意见》1、公民之间的借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缉旦光秆叱飞癸时含江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2、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
如因利率发生纠纷,应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考虑当地实际情况,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
3、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4、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二、民间借贷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若出借人起诉借款人,可以在出借人所在地起诉管辖,达到被告就原告的效果。
但若出借人答应借款给借款人后来又不借了,借款人起诉出借人继续履行,也可以到借款人所在地起诉,可以在借款人所在地管辖,又达到被告就原告的效果。
立法者为什么强调要达到被告就原告的效果,原因在于被告就原告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原告的实体利益,另一方面有利于诉讼程序的进行。
此外,经过大量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原告相对被告是诚信的一方。
其实我国并没有对民间借贷的这种行为专门的制定具体的法律法规,因为民间借贷也是同样受到我国民法总则的约束,双方因为借贷行为而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要说正规的借贷,不存在着非法集资或者是超出高于银行利息的债务债权关系都是成立的。
民间借贷案例法律讲座(3篇)
第1篇一、讲座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日益普遍,但同时也暴露出诸多法律风险。
为了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预防和解决民间借贷纠纷,本讲座将结合实际案例,对民间借贷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讲解。
二、讲座目的1. 增强民众对民间借贷法律风险的认识;2. 提高民众在民间借贷中的自我保护能力;3. 帮助民众掌握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方法。
三、讲座内容一、民间借贷的定义及特征1. 定义: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基于合法、自愿的原则,通过签订书面或者口头协议,一方将资金借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归还本金及利息的行为。
2. 特征:(1)借贷主体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借贷行为基于合法、自愿的原则;(3)借贷方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4)借贷内容包括本金、利息及偿还期限。
二、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1. 借贷合同:借贷双方在借贷过程中,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借贷关系、本金、利息、偿还期限等事项。
2. 借贷双方的义务:(1)出借人:按照约定的数额、期限和方式向借款人提供借款;(2)借款人:按照约定的数额、期限和方式向出借人偿还借款及利息。
3. 借贷双方的权益:(1)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数额、期限和方式偿还借款及利息;(2)借款人:要求出借人按照约定的数额、期限和方式提供借款。
三、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及防范1. 法律风险:(1)合同效力问题:借贷合同签订不规范,可能导致合同无效;(2)利息问题:超过法定利率的利息,可能被认定为无效;(3)担保问题:担保方式不合法、担保物不足值等,可能导致担保无效;(4)诉讼时效问题:超过诉讼时效,可能导致胜诉权丧失。
2. 防范措施:(1)规范签订借贷合同,明确借贷关系、本金、利息、偿还期限等事项;(2)约定合法的利率,避免超过法定利率;(3)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确保担保物充足、合法;(4)注意诉讼时效,及时提起诉讼。
四、民间借贷案例解析1. 案例一:借贷合同无效案情简介:甲向乙借款1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20%。
法释2020 27号民间借贷解释
法释2020 27号民间借贷解释民间借贷作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种重要融资方式,长期以来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了资金支持。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民间借贷活动日益活跃,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纠纷。
为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发布了法释2020 27号民间借贷解释,对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民间借贷的定义和范围根据法释2020 27号民间借贷解释,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与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的货币或者其他财物往来。
民间借贷的范围包括借款、贷款、信用、担保等各种形式。
此外,解释还明确了民间借贷的性质,即民间借贷为民事法律关系,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
二、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和保护法释2020 27号民间借贷解释明确了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和保护。
民间借贷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当事人可以约定利息、借款期限、借款用途等事项。
同时,解释规定,民间借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非法借贷行为应当依法查处。
三、民间借贷的利率和利息在民间借贷中,利率和利息的约定是常见的争议焦点。
法释2020 27号民间借贷解释对利率作出了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此外,解释还明确了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其他费用的问题,要求其合计不得超过法定利率的上限。
四、民间借贷的证据和纠纷解决为保证民间借贷纠纷的妥善处理,法释2020 27号民间借贷解释对证据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借贷合同、支付凭证、借款凭证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提供有效证据。
解释还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纠纷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五、民间借贷的监管和法律责任为确保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法释2020 27号民间借贷解释明确了监管职责。
各级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同时,解释对非法借贷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法律知识讲座-民间借贷 2
为避免产生争议,民间借贷交易双方尽量签订齐全完备的书面
借款协议,以避免约定不清产生争议。
生活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出具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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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分借条与欠条 (一)借条和欠条有哪些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 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 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 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未来借用人是需要归还原物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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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具借条的注意事项 (八)案例:利用歧义 案例 1:李某借周某 100000 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 李某归还 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 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 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
律师提醒:写清借款原因,“收”“借”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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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具借条的注意事项 (十)案例:自书借条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 20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 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 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 120000 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 2000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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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息的法律问题 (四)有关利息问题答疑
问题1: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出借人能否主张借期 内利息?
借条样式1:现张三(借款人)因购买轿车资金不足,向李四(出 借人)借到人民币200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还款期限2015年 12月31日前。 答:不能。
律师提示:借款合同一定要约定利息。
法律知识讲座民间借贷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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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具借条的注意事项
(三)数字一定要有大写 可以只写大写的数额,最好是大小写对应,这样就不容易被修 改了。 举例说“130000元人民币”,尽量不要写成“拾叁万元人民 币”,而要写成“壹拾叁万元人民币”,目的也是为了防止被修 改成“X拾叁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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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分借条与欠条的不同
(二)未区分欠条与借条的法律后果 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 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 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 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 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 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 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但是如果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期限,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算两年。
生活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出具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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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分借条与欠条
(一)借条和欠条有哪些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 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 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 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未来借用人是需要归还原物的或 者等额的货币,而欠条是对之前双方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一 个总结。如买卖关系发生后双方对货款结算后,出具一个欠条, 尚欠货款多少。借款就是欠款,欠款不一完善 1、出借物品、金额、币种; 2、借期; 3、利息及逾期不还的罚息; 4、借贷双方签字盖章(捺印、夫妻、身份信息、电话、管辖、 维权成本);
明间借贷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长期以来在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个人和企业资金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民间借贷活动的日益增多,相关的法律纠纷也逐渐增多。
为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明间借贷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一、民间借贷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以货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物,进行借贷的行为。
民间借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1.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2. 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3. 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4. 其他具有借贷性质的合同关系。
二、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1. 主体多样性:民间借贷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受行业和地域限制。
2. 标的物特定性:民间借贷的标的物通常为货币或有价证券,具有一定的流动性。
3. 借贷关系的平等性:民间借贷双方在借贷过程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4. 借贷关系的期限性:民间借贷通常具有一定的期限,借贷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
三、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1. 借贷合同的订立《合同法》第196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一定金额的货币,贷款人到期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贷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借款利息《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3. 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合同法》第20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法律知识讲座民间借贷课件
案例三:借贷纠纷的案例
总结词
借贷纠纷,双方权益受损,需要通过 法律途径解决
详细描述
孙七因需支付医疗费用,向刘八借款 3万元,双方口头约定了借款期限和 利息。借款到期后,孙七未能按时还 款,刘八多次催讨未果,最终将孙七 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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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上限
根据上述规定,民间借贷的年利 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
4倍。
合法利率
合法的年利率范围应在24%以下 ,超过36%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利率的约定方式
双方约定
利率的约定应当由借贷双方协商 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记载
。
口头约定无效
口头约定利率不具备法律效力,应 以书面合同为准。
格式合同
在实践中,为了方便操作,借贷双 方可能会使用格式合同来约定利率 。
诉讼解决
诉讼解决是指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是解决纠纷的最终途径。在民间借 贷纠纷中,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解决的优势在于具有强制执行力,能够保障双方的权益。但是,诉讼解决需 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并且可能会对双方的关系产生负面影响。此外, 诉讼解决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否则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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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案例一:合法民间借贷的案例
总结词
合法借贷,合同约定明确,双方 权益受保护
详细描述
张三因需购买房屋,向李四借款 1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 同,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张 三按期还款和支付利息。
案例二:高利贷的案例
总结词
高利贷,利率过高,不受法律保护
详细描述
王五因需资金周转,向赵六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了高额利息,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借款到期后,王五无法按时 还款,赵六多次催讨未果,最终采取暴力手段追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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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律知识
前言:
有人资金短缺、有人资金充裕,“资金融通”“资金周转”是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事情。
向银行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人家都有专业的合同、严格的审批流程,毋庸多言。
2015年6月23日最高法院颁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对民间借贷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了规定。
近期又有长辈亲属咨询相关问题,本律师特此梳理上述规定,整理了一些要点问题,希望对朋友们借款亦或出借有所帮助。
一、条文及释义
条文: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条文释义: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此处的事实指的是法律事实,即有证据证明的事实。
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需求法院保护,应当向法院提交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在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今天,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的资金拆借也是常见,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律师建议:资金拆借很多时候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人碍于情面,可能不要求出具借款凭证。
但如上所述,没有上述凭证,要获得法院保护就比较困难,
法院很难查明案件的事实。
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还是建议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出借款事宜。
关于借条如何书写,本律师有如下几点建议:
1、借款金额必须明确,大小写并存。
2、载明借款是否实际交付。
如在开头写明:今借到或者在借条尾款后,添注:上述借款已经实际交付。
3、借款的方式是现金还是转账,需要载明。
转账的情况下,要列明借款人的收款账号。
在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建议一般采取转账的方式出借资金。
转账栏备注明:XX借款。
4、根据借款是否支付利息,在借条上载明利率标准。
5、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对借款人的还款的督促,也是计算利息总额的依据,也是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依据。
逾期是否增收违约金等也需要载明。
当然没有借款期限,则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
6、借条上可以要求借款人写明其身份证号、电话等。
条文:第十一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条文释义:
此条系最高法院总结企业之间借贷的司法审判实践制定的。
之前,关于企业之间借贷,不同地区的法院审判结果可能大相径庭:一些法院从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角度,认定企业间借贷危害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判定合同无效;一些法院从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的客观需求及实践中从金融机构借款并不便利或者不易获得批准的事实出发,判定企业间偶尔发生的资金融通有效。
上述法条的制定统一了审判尺度。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间的借贷,限于生产、经营的需要。
条文的第十二条并规定了企业向本企业职工借款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同样有效。
条文: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条文释义:考虑到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确实存在着资金融通的需求,而从金融机构借款的审批周期、要求又较为苛刻,对于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予以法律上的支持是必要的,
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是必须保护的。
超出企业生产经营范围的拆借,危害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是必须制止的。
违法犯罪活动中借款更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自然也是无效的。
条文:第二十二条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条文释义: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贷款平台也层出不穷。
网络贷款平台帮助了小额贷款需求人及时获得贷款、也增加了小额资金持有人的收益。
但出借人经常会陷入误解:认为自己的钱是出借给平台的或者至少平台提供担保的。
最高法院的此条规定进行了澄清:平台仅仅提供媒介服务的情况下,不具备担保性质,主张平台履行担保职责不受法律保护。
此规定也是对出借人的警示:不要总以为有平台兜着,不会有问题。
事实上网络贷款平台已经出了太多问题。
当然如果对于某项贷款,平台进行专项的推介,并自愿提供担保,法律也不限制。
条文: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
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条文释义:签署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的担保,在房地产开发领域一度频繁出现,甚至成为开发企业资金借款的一种重要方式。
各地法院在审理中对是否应该支持房屋买卖合同,做出的判决也各不相同。
合同法规定,有效的合同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为借款提供担保而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显然买卖房屋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另外,我们知道担保借款,所借款项为担保物的一定比例,很少有按照担保物价值全额借款的情况。
在主债务人无法偿还借款的情况下,直接履行买卖合同,出借人获得较大的差额利益,对于借款人显然是不公平的。
担保法、物权法均明确规定“流质条款”是无效条款。
既然买卖合同作为担保,也应当遵循担保法律规定,要求履行买卖合同,类似于“流质”,自然不应当支持。
二、借款利率规定
资金融通、资金拆借,向出借人支付一定的利息,乃人之常情,尤其企业之间的借贷,占用资金给付一定的利息是必要的,否则对公司股东也无法交代。
下面将最高法院对于借款利息的规定梳理解释
1、法律支持的借款利率标准为年利率不超过24%
在民间借贷中,因为一方资金周转困难,情急下经常无奈约定很高的利率,但实际又无力偿还,有此造成的纠纷屡出不穷。
国家法律严格打击高利贷,
但民间借贷又不可能按照银行的利率标准,那样也没人出借资金了。
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将法律支持的利率标准明确下来,以利于督导民间借贷行为。
2、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的处理
对此,最高法院从打击高利贷及维护既定的交易秩序的角度进行了规定。
年利率超过36%,借款人并已经据此支付了利息的,人民法院支持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36%年利率计算的利息,此为打击高利贷;
但是按照36%年利率计算的利息,已经支付的,不支持返还,维护已经形成的既定的交易。
3、双方结算后将利息计入本金,重新签署借款凭条的效力
对于双方自愿将原本金计算的利息计入本金,重新签署借条,最高法院规定并不禁止。
但为了打击高利贷,规定明确:合并计算出来的利息总额,不得超过以原本金为标准,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本身约定的利率标准达到了年利率24%,再将利息计入本金是没有太大意义的。
4、借款合同没有约定的利息的处理。
当事人基于朋友亲属关系,无偿借款也是有的。
无偿借款情况下,当事人主张利息的,法院不支持;但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最高法院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可以主张按照年利率6%计算资金占用利息,此为衡平双方利益
5、借款合同约定了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的处理
当事人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等,系当事人意思自治,法律并不禁止。
但计算的利率总额超过了年利率24%的,法院不予支持。
6、从借款本金中直接扣除利息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