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通用8篇】

处方药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通用8篇】

处方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

1、目的:为加强中药饮片的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地经营中药饮片。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门店中药饮片经营的全过程

4、责任人:中药饮片调配、复核、销售人员

5、内容:

5.1门店所经营的中药饮片必须从配送公司购进。

5.2门店所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

5.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的应有加本公司质管科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5.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5.5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净选、过筛后装斗,做好装斗复核记录,不得错斗、串斗,及时清理格斗,防止混药,斗前应标明中药饮片名称。

5.6调配中药饮片的处方必须经执业中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审核、调配和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五年备查。

5.7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5.8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5.9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后签字方可发给顾客。

5.10应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5.11经营中药饮片应配置所需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5.12中药饮片的储存有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霉变的设备,并按其不同特性进行养护。处方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2

一、为加强药品处方的管理,确保企业处方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销售处方药时,应由从业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

三、处方必须有从业药师签名,方可调配;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后或重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六、处方药销售后要做好记录,处方保存两年备查。顾客必须取回处方时,应做好处方登记。

七、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销售。处方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3

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科学合理的服用处方药,根据GSP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中的处方药,是指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服用的安全性确定并公布执行的。

2.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

3.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中的处方药还必须按照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处方药须经执业(中)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

5.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2年,但处方药销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5年。

6.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处方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4

一、成立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药剂科、医务科、院感科等相关专业、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实施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

二、成立抗菌药物处方点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医务科、院感科、药事委员会、检验科等部门负责人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负责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相关问题的咨询工作。

三、点评范围:全院门诊处方、运行病历、终末病历。重点抽查妇产科手术治疗病例和儿科病例。

四、点评内容: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抗菌药物的治疗性应用、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不适宜处方和超常处方等。详情见《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评价标准表》附表1、附表2。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1、适应症不适宜;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及医保、农合报销品种;

5、用法用量不适宜:

6、联合用药不适宜;

7、重复用药;

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

9、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无适应症用药;

2、用药与诊断不相符合;

3、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

4、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

5、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的药物。

七、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并给予其考核周期;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定

期考核不合格,须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上报分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八、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九、医院每季度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茵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予以表扬;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进行通报公示和诫勉谈话;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十、对拒不执行不合格处方修改,并侮辱、损毁处方调配药师人格的医师,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十一、药师应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若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不得发药。

十二、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药学干预的,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处方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5

一、已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方可按核准的执业地点和诊疗科目开展医疗保健活动。

二、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除医疗机名称构外,处方格式的其他项目不得做任何改动。

三、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用药,处方一般用兰、黑钢笔水书写,字迹端正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须在涂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有多个临床诊断时,“临床诊断"如写主要诊断。诊断不明确时写主要症状加待查。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药品的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处方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需要皮试的药物应注明“皮试"。

五、药品名称要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也可以使用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排列;调剂、煎煮的特别要求注明在药品的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处方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视处方完毕。

六、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g)为单位。

七、处方当日有效。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八、处方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或乡村医生调配,并遵守调剂守则,做到(四查十对),对处方所列药品等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超剂量或不合规定等错误处方,有权拒绝调配。发付药品时应对患者(或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

九、处方应按规定时限保存1年。

十、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争议时,应保存原始证据,不得修改或销毁,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处方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6

1.目的:加强处方药品的管理,确保本公司处方药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1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本公司按处方销售的药品。

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销售处方药时,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单轨制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如顾客不肯留下处方,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将处方内容登记在《处方登记记录》上。其他处方药,顾客可以在药师指导下

购买和使用。

5.2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方可调配。

5.3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5.4处方药销售后要做好记录,处方保存2年备查。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做好处方登记。

5.5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5.6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处方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7

一、保证药品质量:

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a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六、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

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时某某、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定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定点零售药房主要负责人全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并明确一名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

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卡,主动提醒告知参保人员IC卡设置密码,确保持卡安全。有效杜绝冒名持卡购药。

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调配处方药要严格按照审方、配方、复核等程序进行。由药师及调配员双人复核签章方可发药,并保存处方两年以上。非处方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要尽量提供有适应方法的小药装药品,以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收银人员应规范电脑操作,严格按照医保规定操作,不准以物代

药,不准以医保卡套取现金,严格执行特殊病种门诊管理规定要求,确保对症用药,留存购药电脑小票,认真做好并及时接收各类信息数据,做好记录准时上报。保证医疗费用结算及时准确。

定点药房要遵守职业道德,优化服务,不得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民义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以现金,礼券及商品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

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杜绝搭车配药,以药易药等违规行为。

加强发票管理,主动为购药人员提供出具专用票据,严禁多开,虚开发票等违规行为。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解释,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

凡违反本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并追究其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处方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8

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和了解与药品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GSP条款和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在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店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对配送到本店的药品从验收、分类、陈列、养护检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三、对门店各岗位和各个环节凡涉及到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应给予切实、有效地督促和指导。

四、质量负责人与其他驻店药师共同做好处方药销售的审方和复核工作,按规定在处方或处方销售记录上作审核签字。

五、在店堂内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六、在公司质管部门指导下,每半年一次检查本店GSP及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对涉及质量管理方面的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做到资料项目完整,内容真实准确。各项资料要妥善保存备查。

七、凡涉及药品质量的投诉,质量负责人应与门店负责人一道做好接待工作。必要时,应用药学专业知识对顾客进行解释,取得顾客

的信任和理解,以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

处方药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通用8篇】

处方药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通用8篇】 处方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 1、目的:为加强中药饮片的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地经营中药饮片。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门店中药饮片经营的全过程 4、责任人:中药饮片调配、复核、销售人员 5、内容: 5.1门店所经营的中药饮片必须从配送公司购进。 5.2门店所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 5.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的应有加本公司质管科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5.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5.5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净选、过筛后装斗,做好装斗复核记录,不得错斗、串斗,及时清理格斗,防止混药,斗前应标明中药饮片名称。 5.6调配中药饮片的处方必须经执业中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审核、调配和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五年备查。 5.7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5.8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5.9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后签字方可发给顾客。 5.10应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5.11经营中药饮片应配置所需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5.12中药饮片的储存有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霉变的设备,并按其不同特性进行养护。处方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2 一、为加强药品处方的管理,确保企业处方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销售处方药时,应由从业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 三、处方必须有从业药师签名,方可调配;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后或重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六、处方药销售后要做好记录,处方保存两年备查。顾客必须取回处方时,应做好处方登记。 七、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销售。处方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3 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科学合理的服用处方药,根据GSP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中的处方药,是指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服用的安全性确定并公布执行的。 2.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 3.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中的处方药还必须按照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处方药须经执业(中)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 5.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2年,但处方药销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5年。 6.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处方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4 一、成立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药剂科、医务科、院感科等相关专业、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实施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

零售药店医保处方管理制度(通用3篇)

零售药店医保处方管理制度(通用3篇) 摘要: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 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 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零售药店医保处方管理制度篇1 一、外配处方必须是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 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处方自开具之日起3日有效。 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急诊处方当日有效。 四、患者处方上的姓名、性别、年龄、医保卡号应当与社会保障卡上的一致。 五、处方药的用药和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处方书写规范,明确临床诊断、开具 日期等。处方上药品名称(通用名)、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的书写要准确规范。处 方用药与临床诊断要相符合性、不得有重复用药现象。处方上不得有药物相互作用和配 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每张处方(西药)限1至5个品种,中成药限1至3 个品种。每张处方(中药)是相互配伍作用用药,不得有单味中药品种。 六、门诊西药、中成药处方限7日用量;门诊慢性病西药、中成药处方限15日用量。 七、医保处方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更改,须经原处方医师在更改处签单。 八、处方经执业药师或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名(盖章)后,处方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调配、登记,调配完成后,调配人员(营业员)应在处方上签名(盖章)。 九、门店执业药师或药师应当做好处方药销售处方收集和保管,并做好处方药品销 售记录,确保处方的可追溯性。 十、凡发现外配处方中存在配伍禁忌、字迹不清、涂改,以及有违规用药、应予退回,拒绝销售。处方按规定保存2年,以备核查。

零售药店医保处方管理制度篇2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公司医疗保险管理组,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立医疗保险办公室并配备一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工作。 2.分店成立医保管理小组,由店长、药师、领班组成,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医保工作。店长负责对店内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3.贯彻落实医保管理中心有关政策规定。 4.及时查处和纠正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药品管理 (一)药品采购 1.分店所经营药品由公司总部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择优采购和配送。 2.医保定点分店按照2010年版《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配备足目录内90%以上的药品,并标明医保用药,满足参保人员选购。 3.分店应严格按照公司《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对药品的进、存、销进行规范管理。 (二)药品储存 1.药品应按规定的条件储存,保证储存药品的质量。 2.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分类陈列并有明显的分类标识。1 (三)药品销售 1.规范配药行为,对购药者应认真查验和身份核实,对提供的处方进行审核,严禁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2.药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医保处方可调配、销售处方药。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须经处方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8篇精选范本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8篇精选范本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它具有如下特点:权威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医院药房管理制度8篇精选,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篇1 1、药房工作人员凭本院医师处方配药,收方后应对处方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配。 2、遇有药品用法用量不妥、禁忌处方或处方字迹辨认不清等状况时,由配方人员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进行调配,不得私自涂改或代开处方。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变质、过期、包装不完整药品不得发出,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4、内含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5、处方调配结束须严格核对并签名后方可发出,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6、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7、急诊处方务必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调配。 8、严格执行门诊用药量规定。对超过用药量处方,药房工作人员应请医师修正后再调配。 9、加强药品管理,防止变质与失效。毒麻药品,设专柜加锁保管,并由专人负责。 10、药房应定期清领药品,每日统计当天处方,并做好贵重药品逐日消耗登记。 11、加强与临床各科室的联系,征求对药品供应要求,了解用药状况,用心介绍、推荐新药。

12、普通处方保管一年,毒麻处方保管三年,到期报医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13、药房内应整齐、清洁,药品按类存放,器具用后放回原处。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篇2 一、驻店药师务必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务必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务必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带给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推荐。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2年以上备查。 处方药调配制度 一、处方药务必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购买。 二、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发货人和驻店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三、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非处方药销售制度 一、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警示语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购买和使用”。

医保处方管理制度(6篇)

医保处方管理制度 一、外配处方必须是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 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处方自开具之日起____日有效。 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急诊处方当日有效。 四、患者处方上的姓名、性别、年龄、医保卡号应当与社会保障卡上的一致。 五、处方药的用药和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处方书写规范,明确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处方上药品名称(通用名)、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的书写要准确规范。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要相符合性、不得有重复用药现象。处方上不得有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每张处方(西药)限____至____个品种,中成药限____至____个品种。每张处方(中药)是相互配伍作用用药,不得有单味中药品种。 六、门诊西药、中成药处方限____日用量;门诊慢性病西药、中成药处方限____日用量。 七、医保处方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更改,须经原处方医师在更改处签单。 八、处方经执业药师或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名(盖章)后,处方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调配、登记,调配完成后,调配人员(营业员)应在处方上签名(盖章)。 九、门店执业药师或药师应当做好处方药销售处方收集和保管,并做好处方药品销售记录,确保处方的可追溯性。 十、凡发现外配处方中存在配伍禁忌、字迹不清、涂改,以及有违规用药、应予退回,拒绝销售。处方按规定保存____年,以备核查。 医保处方管理制度(二)

(一)机构管理 1.建立院医保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负责,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医务管理 1.中西药品处方书写要求有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剂型、剂量、用量、用法、医师签名。 2.控制药品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3.急诊处方不开与急诊无关的药品、控制使用的抢救药品要注明病情、履行审批手续。 4.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理药品必须填写自费项目认同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禁止挂牌住院。 6.特殊检查和治疗,应指征明确,审批手续完备,实行自负比例的,按比例收取费用。 (三)药房管理 1.按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划价正确。 3.医保用药占医院药品目录比例,不得串换药,而无医师签名处方的药品。 (四)财务管理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证》、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7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科学合理的服用处方药,根据GSP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中的处方药,是指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根据服用的安全性确定并公布执行的. 2.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 3.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中的处方药还必须按照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 药品的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处方药须经执业(中)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 5.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保存处方或者其 复印件____年,但处方药销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____年. 6.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二) (1)应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药品的销售,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实行处方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处方药、中药饮片及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饮片和麻醉中药饮片等特殊管理药品。 (3)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具备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中药饮片应设专柜专区陈列,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专人上锁,毒性中药饮片和麻醉中药饮片不得陈列,应专柜专帐、双 人双锁储存。 (5)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销售。

(6)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的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两年备查。 (7)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国家架有关规定执行。 ①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限量销售,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得调配; ②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 ③民间自配单、秘、验方需用毒性中药,购买时开具本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介绍信,方可销售,每次用量不得超过两日极量; ④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两年。 (8)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门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9)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①调剂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量等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②单剂处方中药的调剂必须每味都要用药戥称,多剂处方必须坚持多戥分称,以保证计量准确。 ③调配处方药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签章,再付药给顾客。 ④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贴数,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药物或另外的“药引”,以及煎煮方法、服法等。 ⑤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三)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9篇)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9篇) 药房管理制度篇一 一、采购与验收 目的:把好入库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 药品采购验收工作规程: 1、药品检查验收必须按照公司《药品质量检查验收流程》,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及入库凭证等,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药品验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药品知识和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并能坚持原则。 3、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4、验收的场所: 4.1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验收可在待验区进行。 4.2对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则必须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后,在验收养护室内进行。 5、验收的时间: 5.1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5.2生物制品是有特殊储存条件的药品,要求货到后即时验收完毕,不得拖延以免影响药品的质量。 5.3因特殊情况(如周末、节假日、或某些必需的资料不全)不能按时验收的,应按药品的性能要求存放在相应的待验区,等工作日或资料齐备立即验收,以确保药品质量。 6、验收时应按品种分别验收、验收完一个品种,清场后再验收另一个品种,严防混药事件。 7、验收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验收工作完毕后应尽量将药品恢复原状,在外包装上贴上“检封”签。 8、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次购进药品的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9、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审核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并真实、完整、有效。 10、特殊管理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实行双人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每一最小包装。 11、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保存至超过药 二、员工管理制度: a、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7篇)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7篇)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7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药房管理规章制度模板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篇1) 1、药剂人员应按时开窗,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职责制,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2、从事调剂工作的务必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调剂处方时务必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调配处方时,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5、内含法定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其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药师签名或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处方调配者及核对检查者均需在处方上签字; 7、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核对无误后交给患者,并进行用法用量交待。 8、专人负责药品领取、保管、统计、报表等工作;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定期盘存,及时补充药品,重点药瓶日统计。 9、药品应分类定位、不得着地堆放,对外包装、药名相似的药奇放有特殊标签标识。每日登记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配发药品应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进行。 10、门诊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随意外借和兑换药品,一经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会客等,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2、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 13、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4、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麻药品柜等。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篇2)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采购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本企业“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①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②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③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5)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6)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8)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随着人们对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药品的使用和管理也变得越来越 重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我们常见的两种药品分类,它们在使用和 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本文将详细介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 管理制度。 一、处方药的定义及管理 处方药是指那些只能在医生开具药方后才能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它 们通常具有较高的药物活性和较强的副作用,需要在专业医生的指导 下使用。处方药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生处方:处方药的购买和使用需要医生开具药方,医生根据患 者的病情和需要,选择合适的药品并规定用药方法和剂量。这样可以 确保患者在使用药物时得到正确的指导和监控。 2. 药店销售:处方药只能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内的药店出售,而且必 须按照医生开具的药方进行销售。药店在销售处方药时需要核实患者 的身份和药方的真实性,以确保药物的正确使用。 3. 药监部门监管:药监部门对处方药的销售和使用进行监管,包括 审批药品的生产和上市,检查药店的销售记录和处方药的使用情况, 以及对药品的质量进行抽检等。这样可以保障处方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非处方药的定义及管理

非处方药是指那些可以在药店等地方自由购买和使用的药品。一般 来说,非处方药具有较低的药物活性和较轻的副作用,适合一般人群 使用。非处方药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宣传告示:药店需要在明显位置设置药品使用告示牌,对于不适 合自行使用的药品,要在显眼位置明确提醒顾客需要咨询药师或医生。 2. 药师咨询:药店必须配备专业的药师,顾客在购买非处方药时可 以咨询药师关于药品的适用情况、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药师的咨 询可以帮助顾客更好地理解并正确使用药品。 3. 质量监测:药监部门对非处方药的质量进行监测,确保药品符合 标准和规定。同时,药店也需要对所销售的非处方药的质量进行自检 并记录,以保障顾客的用药安全。 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意义 1. 保障用药安全:处方药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可以防止药物滥用和误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非处方药的专业咨询和质量监测可以帮助 顾客正确选择和使用药品,降低用药风险。 2. 提升药物管理水平: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对 药品销售和使用进行规范,提升了药物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3. 促进健康知识普及:处方药的管理制度要求医生对患者进行药物 相关知识的普及,非处方药则通过药师的咨询提供健康知识,有助于 增强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总结:

药房管理制度(精选15篇)

药房管理制度(精选15篇) 药房管理制度第1篇 目的: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医院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入住 1、本医院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医院宿舍居住,医院有权审核员工是否适合住宿医院宿舍和管理医院宿舍。 2、但本医院宿舍只提供给本医院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如有需要进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进行登记。 3、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医院安排的房间和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换床位、房间。凡是住宿医院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医院管理和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违反者,医院将视情况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最高可取消入住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所有住宿员工因事退房或离职时,到企管部办理取消住宿手续,并交清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在正式离职之日起的2天内在企管部或宿舍长人员的陪同下搬离宿舍。 6、每晚门卫22:00准时锁医院大门。22:00后非重大理由(出差、

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员必须在警卫室的《外出人员登记表》登记,并由门卫签字批准后将大门锁好。 二、宿舍规定 1、严禁在休息时间22:00-06:00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等,影响他人休息,晚上22:30前所有宿舍必须关灯。 2、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除手机充电器之外,未经医院许可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管、电炉、电饭煲、电壶、电暖器等其它家用电器。凡发现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视为正在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予以罚款。 3、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4、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5、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7、严禁无故摆弄和自行移动消防器材。 8、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9、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必须将灯管、门窗关好。 10、严禁饲养任何动物。 三、卫生值日 1、医院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医院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

药房管理制度(范本8篇)

药房管理制度(范本8篇) 药房管理制度 药房管理制度(一): 药房工作制度 1、药房工作人员凭本院医师处方配药,收方后应对处方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配。 2、遇有药品用法用量不妥、禁忌处方或处方字迹辨认不清等状况时,由配方人员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进行调配,不得私自涂改或代开处方。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变质、过期、包装不完整药品不得发出,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4、内含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5、处方调配结束须严格核对并签名后方可发出,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6、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7、急诊处方务必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调配。 8、严格执行门诊用药量规定。对超过用药量处方,药房工作人员应请医师修正后再调配。

9、加强药品管理,防止变质与失效。毒麻药品,设专柜加锁保管,并由专人负责。 10、药房应定期清领药品,每日统计当天处方,并做好贵重药品逐日消耗登记。 11、加强与临床各科室的联系,征求对药品供应要求,了解用药状况,用心介绍、推荐新药。 12、普通处方保管一年,毒麻处方保管三年,到期报医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13、药房内应整齐、清洁,药品按类存放,器具用后放回原处。 药房管理制度(二):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驻店药师职责 一、驻店药师务必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务必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务必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 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带给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推荐。

2023年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2023年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2023年药房管理规章制度1 1、药剂人员应按时开窗,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职责制,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2、从事调剂工作的务必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调剂处方时务必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调配处方时,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5、内含法定"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其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药师签名或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处方调配者及核对检查者均需在处方上签字; 7、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核对无误后交给患者,并进行用法用量交待。 8、专人负责药品领取、保管、统计、报表等工作;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定期盘存,及时补充药品,重点药瓶日统计。 9、药品应分类定位、不得着地堆放,对外包装、药名相似的药奇放有特殊标签标识。每日登记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配发药品应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进行。 10、门诊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随意外借和兑换药品,一经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会客等,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2、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 13、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4、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麻药品柜等。2023年药房管理规章制度2 一、药剂师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汽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三、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五、配方所用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和二类特殊药品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六、每天配方前必须校对衡器,配方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 七、处方调配需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制度范文

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制度范文 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处方药的销售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种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 第三条处方药销售管理应坚持科学、规范、经济、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处方药销售管理应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处方药销售管理应坚持“谁开处方、谁负责”的原则,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 第六条处方药销售管理应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处方药销售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七条处方药销售管理应注重医患双方的沟通和教育,提高患者的用药自觉性和药物合理使用能力。 第八条处方药销售管理应注意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不得销售过期药品和质量不合格的药品。

第九条处方药销售管理应合理控制药品库存,防止药品过期和浪费。 第十条上级主管部门对处方药销售管理应加强监督和指导,及时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第二章处方药销售管理的流程 第十一条处方药销售管理的流程包括开方、核对、发药和记录四个环节。 第十二条开方环节:医务人员在患者就诊时,根据病情和需要,进行开方,每张处方应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用药期间等信息。 第十三条核对环节:药剂师在发药前应仔细核对处方药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确保与处方一致,并进行记录。 第十四条发药环节:药剂师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发药,并向患者详细介绍药品的名称、用法用量等信息,并提醒患者注意用药的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记录环节:药剂师应对每一张处方进行记录,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发药日期及药品的库存情况等。 第三章处方药销售管理的要求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6篇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6篇 【第1篇】附二医院处方调配审核管理制度 第二医院处方调配及审核管理制度 一、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审方人员应由具有药师或主管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三、审方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就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剂。 四、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待用。 五、特殊管理药品的调节器具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规定,凡不合乎规定者不得调配。 六、单剂处方中药的调剂必须每味药戥称,多剂处方必须坚持四戥分称,以保证计量准确。 七、凡需特殊处理的饮片应按规定处理,需另包的饮片应在小包上注明煮煎服用方法。 八、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均应签章,再投药给顾客。 九、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贴数,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药物或另外的“药引”以及煎煮方法服法等。 十、处方药中的粉针,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和麻醉中药,医

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并做好记录,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第2篇】处方调配管理制度要求 1、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审方人员应由具有执业药师或主管药师、药师等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3、严格凭处方使用药品,不得向非就诊者销售药品。 4、审方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上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后,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配。 5、对易导致过敏反应国家规定应进行皮试的药品,应要求患者先行皮试,结果为阴性方可调配,否则应拒绝调配。 6、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7、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均应签名或盖章,再售药给患者,并将处方留存。 8、拆零药品应放置于药袋内,在药袋上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及药品有效期。

卫生部处方管理制度范文(2021版)

卫生部处方管理制度范文(2021版) Model of prescription management system of Ministry of Healt h (2021 Edition) 编订:JinTai College

卫生部处方管理制度范文(2021版)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一、《处方管理办法》的立法目的 处方管理本来是医疗机构在日常医疗管理中的一项基本的和常规的工作,各个医疗机构长期以来也都形成了很多自己的管理规范,而我国卫生部此次将处方管理规范上升到部门规章的层面进行立法,其立法目的和意义在新《办法》的第1条中就做出了明确的宣示,即“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显然,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是希望通过部门规章的制定,从制度层面促进医疗机构在处方管理制度上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同时也希望起到遏制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的效果。 1.规范处方管理 不可否认,虽然我国各级医疗机构在本单位的处方管理方面一般都有规范性的规定,但从全国的整体状况而言,处方管理的规范水平是良莠不齐的。确有许多医院长期以来不重视处方管理,缺乏处方管理方面的基本制度,个别医院处方管理

混乱,开密码处方、无资质人员开处方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在社会上给医疗界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在处方管理的规范化上非常有必要制定国家的统一标准,通过部门规章立法促使各级医疗机构规范自己的处方管理制度和医师的处方行为,这是本次卫生部对处方管理立法的基本目的之一。 2.提高处方质量 众所周知,医务人员对患者所患疾病的治疗中,药物治 疗占有相当的比重,而处方即是医生药物治疗方案的直接体现。因此,处方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医疗水平的优劣。提高处方质量,实质上就是在提高医疗质量水平,使患者获得更大的健康利益。新《办法》正是通过在处方管理上的各项具体规定,促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重视和不断提高处方质量,新《办法》更是通过对处方监督和评价制度的制度设计,具体落实对处方质量的监督管理。 3.促进合理用药 在药品处方中所体现出的用药合理性问题,是社会关注 的焦点问题。这一方面是指从纯医学技术角度角度出发需要强调医学药物治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抗生素滥用等不规范治疗行为;另一方面也是指在医学道德层面上需要避免商业贿

医保处方管理制度模板(7篇)

医保处方管理制度模板 一、参保人员门诊就诊操作规程 1、参保人员来我院就医,接诊医务人员应对病人身份进行核实。对已过期或已挂失证件,门诊窗口应给予及时扣留,并及时交院医保办进行处理。 2、定诊医师对参保人员就医应根据情况做出处理。 1)门诊治疗的应使用医保卡和专用处方,按规定用药、治疗和结算。 2)需要住院的患者应开具入院证明。有病人或家属持证到住院部办理入院手续,ic卡交予住院处暂时保管。 3)如病因复杂或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做出诊断和用药,需转诊或转院的,应由定诊医师申请,到院医保办填写《转诊审批表》,交医疗保险中心审批。 二、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操作规程 1、参保人员来我院住院时,应持ic卡和定诊医师开具的入院证明,经住院处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即可办理入院手续。入院时病人需先缴付一部分押金,出院时统一结算。 2、定诊医师要严格掌握入院条件,坚持“因病收治”、“合理治疗”的原则,不得“小病大治”、“病愈休养”。 3、住院病人入院前,在门诊或其他医院已作过的检查,住院后除必需检查的项目外,不得再做重复检查。

三、定诊医师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用药。用“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开方,并将诊断结果、所用药品及所做的各项检查全部记录在病历上。 四、定诊医师必须根据病情合理用药,杜绝大处方、人情方、转抄方、过期或超前日期处方,不得以分解处方等手段降低处方值。严禁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及做重复检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对参保人员用药首选甲类药品,如病情需要使用乙类或《目录》范围外的药品时,定诊医师应征得病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医生本人承担。 六、参保人员自费比例不得超过____%。否则,超出部分由定诊医师自己承担。 七、对参保人员的治疗,应坚持先一般检查,后特殊检查治疗的原则。如确需做相应的特殊检查,治疗急、危、重患者,可先进行检查治疗,在检查后两日内到院医保办补办批准手续; 确需做特殊检查治疗的一般病人,应由定诊医师提出申请填写《参保人员特殊检查(治)审批表》,经医保办审核报医保中心批准后,方可进行检查治疗。 八、住院参保人员实行一日清单制,患者每天所发生的费用都记录在一日清单上,每天早上定诊医师需提醒患者及时查收。如患者对清单上的费用产生疑问,医生有义务详细解答,若解释不清的应及时反馈给医保办。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最新修订(精选8篇)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最新修订(精选8篇)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精选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处方药、非处方药的流通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国内从事药品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及医疗机构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处方药的生产销售、批发销售、调配、零售、使用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实施。 第二章生产、批发企业销售 第五条处方药、非处方药的生产销售、批发销售业务必须由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经营。 第六条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必须按照分类管理、分类销售的原则和规定向相应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销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按有关药品监督管理规定保存销售记录备查。 第七条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其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应由生产企业醒目地印制在药品包装或药品使用说明书上。 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如下: 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第八条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向病患者推荐、销售处方药。 第三章药店零售 第九条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具有《药品

经营企业许可证》。 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执业药师证书应悬挂在醒目、易见的地方。执业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第十条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零售药店对处方必须留存2年以上备查。 第十一条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销售方式。 第十二条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可不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但病患者可以要求在执业药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进行购买和使用。 执业药师或药师应对病患者选购非处方药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 第十三条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当分柜摆放。 第十四条处方药、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暂不允许采用网上销售方式。 第十五条零售药店必须从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采购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按有关药品监督管理规定保存采购记录备查。 第四章医疗机构处方与使用 第十六条处方药必须由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医师处方必须遵循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医疗机构应据此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可以根据临床及门诊医疗的需要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药房的条件及处方药、非处方药的采购、调

药店管理制度(精选20篇)

药店管理制度 1、规章制度首先是应用于标准化管理 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企业管理,实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企业如果建立了全面、完善的规章制度,公司内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可以得到广泛调动,企业的各项工作就能够顺利开展,工作效率就会极大提高,企业的总体效益就会不断得到提高,企业的战略方针目标就能得到顺利实现。 2、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得到合作者和社会的广泛信任,更易赢得商业机会和发展机会。 3、企业规章制度具有法律的补充作用 企业的规章制度不仅是公司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同时也是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和合作纠纷的重要依据。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管理的有关事项一般缺乏十分详尽的规定,事实上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在管理中可以起到类似于法律的效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有关争议案件的依据。因而企业合法完善的规章制度起到了补充法律规定的作用,有利于保护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4、规章制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 就是政策应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法律法规的指导和管理,受到现行政策的约束和支持。比如项目基金的申报,在发改委要求的项目基金的申报材料中,有一项就是公司政策及管理制度,必须有着非常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才可能申请到国家的项目基金支持。同理,许多项目竞标也都需企业提供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将其作为考核企业是否合格的标准之一。 药店员工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让药店工作顺利开展,让各位员工工作更开心,使大家在竞争中不断进步,取得更大的回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药店管理制度(精选20篇),欢迎参阅。 (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和《药品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采购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本企业“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①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②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③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 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5)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 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6)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 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8)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 方可购进。 (9)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 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0)采购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和营业销售情况,合理制定药品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销售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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