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手册核销流程出口退税手册核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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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手册核销流程出口退税手册核销流程

(一)第一步分局操作:

分局操作人员在审核系统“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退(免)税申报反馈——进料加工核销反馈”模块,录

入企业代码和核销年度(2022),反馈本年需要核销的手册以及相关手册进

出口报关单数据(这是第一个反馈信息)。

(二)第二步企业操作:

企业先读入第一步的反馈数据后,再进行手册核销申报

1、进入申报系统,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

【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录入2022年核销手册

的数据。

2、通过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

【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生成进料加工核销申

报电子数据。

(三)第三步分局操作:

1、取得企业的正式申报盘电子数据文件。

2、在审核系统“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出口退(免)税申报——进料加工核销”模块,录入“企业代码”后回车,再点击“下一步”。

3、点击“选择文件”,选择企业上报的上述加密zip文件。提示

“数据保存成功!”,就表示数据已读入审核系统。

4、点击“提交意见”后,再点击“反馈”键,生成反馈信息给企业(这是第二个反馈信息)。

5、点击“结束流程”,完成本年核销手册的实际分配率反馈操作。

(四)第四步企业操作:

1、企业在进料加工向导第四步,读入上述第三步的反馈信息后,取

得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表的数据,再在“进料向导”第四步撤消企业进料

加工申报数据。

2、按照2022年4月14日邮件“进便函[2022]6号”及2022年5月

14日邮件“进便函[2022]10号”的表与表之间逻辑关系,填写表1、表2、表3(详见附件)。

其中表1按企业手册实际进出口金额填报。表2按上述第三步反馈的《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表》内容补充填报。表3用表1的数

据减去表2的数据计算出“应调整的进出口金额”。

3、根据表3的各手册进出口调整金额,虚拟相应的进出口报关单,

录入“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和“已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模

块中。

4、进入【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模块,点击“确认意见”,系统将根据税

务机关反馈的手册信息和企业录入的进出口报关单调整报告表内容,自动

计算企业每一个核销手册的进出口数据和实际分配率。

企业要特别注意:必须核对系统自动计算的每一个手册的实际分配率

与表1第14栏的“实际分配率”是否一致(如不一致,企业应检查申报系

统是否存在税局反馈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反馈信息),一致的方可生成正式申报数据进行核销申报。

5、通过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

【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生成进料加工核销申报电子数据。

6、通过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

【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模块,打印相关报表。

(五)第五步分局操作:

1、取得企业的正式申报盘电子数据文件。

2、在审核系统“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出口退

(免)税申报——进料加工核销”模块,录入“企业代码”后回车。

4、点击“选择文件”,选择企业上报的上述加密zip文件。提示“数据保存成功!”,就表示数据已读入审核系统。

7、审核岗点击“审核”,核对生成的“核销确认表”中的实际分配率的数据是否在0-1范围内,对在0-1之间范围内,但存在明显偏高、偏低或与企业之前已核销手册分配率出现较大差异时,应提请企业重新核对或说明相关情况。如判断分配率合理,点击“推送”键,将数据推送至复审岗。

8、复审岗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推送”键,将数据转交申报受理岗“发放”。

9、申报受理岗点击“打印”键,可以打印核销表给企业,同时点击“反馈”键,将数据反馈给企业。点击“推送”键结束流程(必须确定数据准确才可结束流程)。

(六)第六步企业操作:企业在系统读入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后,才可进行下一个月的免抵退税申报。

递交单证

1、经营企业填制的《加工贸易核销申请表》;

2、进出口执行完毕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包括分册、续册(电子帐册、电子化手册企业除外);

3、加工贸易专用进、出口报关单(正本);

4、已预录入的《加工贸易核销申请表》;

5、《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单》(企业选择在报核环节申报单耗时提供);

6、海关按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工作流程

工作时限

说明;

1、手册在合同有效期到期后一个月内必须向海关申请报核;

2、《加工贸易核销申请表》中须详细填写实际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名称、数量、各种进口料件用于生产各项出口成品的实际单耗,进口总值以及余料、边角料、废料等情况;

3、保税料件或者成品内销、深加工结转、放弃、退运等海关手续须

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结。(报核后也可以补税)。

加工贸易手册核销操作流程

加工贸易手册的核销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加工贸易合同执行完毕后,

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及其他有关单证递交海关,由海关通过审核或核查,最后确定加工贸易合同征、免、补税等结案方式的过程。

第一条经营企业报核时,应当递交下列单证:

(一)经营企业申请核销加工贸易货物的书面材料;

(二)经营企业的加工贸易手册,包括分册、续册;

(三)加工贸易专用进出口报关单;

(四)海关按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第二条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内销手续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递交下列单证:

(一)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

(二)经营企业申请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书面材料;

(三)海关按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证件和材料。

第三条经营企业遗失加工贸易手册的,应当及时向加工贸易部门报告。办理遗失加工贸易手册的核销手续时,经营企业应当递交下列单证:

(一)经营企业关于加工贸易手册遗失的书面报告;

(二)经营企业申请核销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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