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权

合集下载

论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

论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

论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摘要:虽然国家提出要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但是我国社会中还存在着受教育权不平等、受教育权被侵害的现象。

作为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公民的受教育权应当得到进一步保障。

关键词:公民受教育权不平等一、受教育权的概念我国宪法第46条对受教育权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教育法第9条第2款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可知是公民受教育权是统一的权利,表现为公民有权利和机会享受各种教育,从内容上看,包括受学前教育权、受义务教育权、受高等教育权、受成人教育权、受职业教育权、受扫盲教育权、受国防教育权、受特殊教育权、受终身教育权等[1];从公民在成长过程中的不同阶段享受的受教育权看,包括受义务教育权、平等受教育权、终生受教育权和恰当受教育权[2]。

二、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现状纵观当今社会现状,我觉得我国公民并没有享受到平等、完善的受教育权。

首先,学校作为受教育的平台,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平等和一致。

在不同地区,由于各地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发展的差异,各个省、市、区、县的学校在教学设备、教师资源、教育质量等方面都参差不齐。

农村或者中小城市的学生相较于一、二线城市的学生,在所受教育方面,呈劣势。

一、二线城市的学生,所学的课本知识更全面、灵活、有深度;授课的老师拥有更高的学历、更完善的教育;课外活动更丰富、更有创意。

以上几个方面,对不同地区的学生在知识储备、能力培养、人格养成等方面都造成很大的差距。

其次,当今社会的教育资源并没有公平、平等地流入到每一个学生的手中。

即使是在同一座城市,学校也分为不同的等级。

占有更好学习坏境、师资力量的外国语学校,以及所谓的贵族学校,入学都需要不菲的学费。

如果没有富裕的家庭条件的支持,很多学生即使自身学习能力强、学业优秀,也无法享受到如此优质的教育。

相反一些学生自身学习等能力也许并达不到学校的水准,也无心学习,但是凭借家庭的支持,依然能够进入这些一流学校浑天度日,占据教学资源。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公民基本权利知识点汇总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公民基本权利知识点汇总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公民基本权利知识点汇总1、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1)政治权利和自由。

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2)人身自由。

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包括: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利。

(4)其他权利。

包括: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2、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条件: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②重要性: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2)政治自由。

①内容: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②重要性: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3)监督权。

①内容: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②重要性: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补充笔记】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有哪些?①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②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③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④参加听证会、论证会。

3、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有什么意义?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体现。

2013中考考点19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013中考考点19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特征 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强制性: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要入学接受 规定年限(九年)的义务教育
含义 我国的义务教育包括初等(小学)和初级中等 (初中)两个阶段,前后共九年。
要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 重大 使命 践能力和创造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 展的重点
3. 理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基本义务 (1)从公民个人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 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①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 丰富和发展自己。 ②只有受教育,才能使公民更有可能获得更好的就业机 会,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成果。 (2)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我国公 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义务。 ①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思想道 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是关键。 ②每个公民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 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体 制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这是为了让青少年平 等享有( ) A.财产安全权 B. 受教育权 C. 生命健康权 D. 人格尊严权
2、2010年4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看望震后复课玉 树县孤儿学校的学生时,在黑板上写下“新校园, 会有的!新家园,会有的!”十二个大字。“新 校园,会有的!”这句话充满了对灾区学生 A. 生命健康的呵护 B. 受教育权的尊重 C. 人格尊严的尊重 D. 政治权利的关注
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 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 的受教育权机会
规定凡是我国公民的适龄儿童和少年, 《义务教育法》 都能获得接受从小学到初中教育的机会
2. 自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义 务 教 育 九 年 义 务 教 育
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 含义 受的,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公益性:不收学杂费、课本费(显著特征)

高一宪法试题及答案

高一宪法试题及答案

高一宪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A. 公民B. 人民C. 政府D. 国家机关答案:B2. 根据宪法,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A.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B.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C.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D.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答案:A3.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但不得:A. 散布谣言B. 出版书籍C. 参加集会D. 表达观点答案:A4.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不得:A. 信仰宗教B. 参加宗教活动C. 宣传宗教D. 强迫他人信仰宗教答案:D5.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不得:A. 接受教育B. 拒绝教育C. 选择学校D. 参加考试答案:B6.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但不得:A. 选择职业B. 拒绝劳动C. 获得报酬D. 享受劳动保护答案:B7.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休息和休养的权利,但不得:A. 享受带薪休假B. 随意旷工C. 参加文化活动D. 享受医疗保障答案:B8.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不得:A. 参加选举B. 拒绝选举C. 行使选举权D. 行使被选举权答案:B9.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监督权,但不得:A. 监督国家机关B. 监督社会团体C. 监督个人D. 监督企业答案:C10.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但不得:A. 违反宪法B. 违反法律C. 遵守社会公德D. 遵守职业道德答案:A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10分)1.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______的社会主义国家。

答案:人民民主专政2.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______。

答案:人民3.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______。

答案:一律平等4.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______。

答案: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5.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______的权利。

考点20、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考点20、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4)义务教育 为了国家、民族的未来,为了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 国家在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的同时,着力普及义务教 育。 义务教育具有三个特征: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2. 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公民的义务
(1)含义: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 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2)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 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自觉遵 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学习。
1. 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是( B )
A. 期末考试后,小明所在学校取消了张榜排名的做法
B. 新学期,父亲让小明每天上午在家帮忙干农活,下午去上 学
C. 学校开设了多种多样的活动课,明从中得到锻炼
D. 某企业为家庭贫困的小明等数名学生提供助学金 2.八年级学生小淘辍学离校,校、镇领导多次 上门做思想工作未果,镇政府对小淘强制执行接受九年义务教 育,责令其立刻返校上学,并对其家长罚款1000元,镇政府处罚 小淘家长的法律依据是( A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 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②③④ D. ①③④
7.四年前,带着父母的祝福和叮咛走进了初中校园,开始了初中生活。 四年来,教室里,装满欢歌笑语,我们在合作与快乐中不断进步;校 园里,留下成长足迹,我们在竞争与挫折中走向成熟。在即将离开母 校的日子里,我们更加相信“那间教室放飞的是希望”。我想大声对 您说:“今天,我以母校为荣;明天,我将成为母校的骄傲!” (1)学校和家长都在维护青少年的哪一项权利?(2分) (2)试从教育对公民个人发展影响的角度谈谈你对“那间教室放飞的 是希望”这句话的理解。(6分) (1)受教育权。 (2)教育能为人一生的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2分)公民只有通过接 受教育,才能掌握知识,增长才干,丰富和完善自己;才能获得良好 的就业机会,享受现代文明。(4分)

《教育法》之受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

《教育法》之受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解读受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1.受教育者的权利受教育者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受教育者权利指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全体公民的受教育的权利,它是国家保障的最根本公民权,是国家使人民享有最符合人性尊严、追求人生幸福和快乐的最根本条件保障。

我国现行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狭义的受教育权指依照《教育法》规定,公民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我国现行《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以下权利:〔1〕受教育者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及图书资料的权利;受教育者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具体指“参加教育教学方案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

这是公民受教育权中的最根本权利,其内容包括2局部,一是受教育者有参加教学方案安排的各种活动,如中小学生有根据教学方案参加课堂教学、课堂讨论、教学实践、观摩、实践等各种活动的权利,二是受教育者有权利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如运用学校的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还有运用校外的少年宫、文化宫、科技馆等场馆和设施的权利。

(1)受教育者获得奖、助、贷学金的权利受教育者获得奖、助、贷学金的权利指受教育者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

奖学金指政府为了奖励品行兼优的学生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特长或者有优异表现的学生给予的金钱奖励。

助学金那么是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支助,一般是通过勤工俭学等方式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习同时获得劳动报酬,获得经济支持以保障学业的完成。

贷学金是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的,国家为了帮助这些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为符合入学条件、经济确实困难的,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无息贷款,毕业后定期归还的助学制度。

受教育者都有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和贷学金的平等权利。

〔3〕获得公正评价和获得相应证书的权利获得公正评价是指受教育者“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课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知识结构这一课与学生关系最密切。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什么是受教育权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1.受教育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我国公民受教育的主要内容:的义务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讲,受教育受教育既是公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又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义务教育: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教育。

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强制性2.我国实行义务教育的特征普遍性九年义务免费性教育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施行普及义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务教育的法律国家的职责保障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国家社会的职责社会、学校、家庭的责任学校的职责家庭的职责国家采取各种法律保障:——可靠保障措施保障公民物质保障:——物质基础的受教育权师资保障:——重要条件3.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公民要自青少年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自觉履行受教育的(1)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义务青少年要(2)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自觉履行务教育的义务受教育义务(3)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法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许多人士认为这是教育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和创新。

我国目前25岁以上劳动人口中受过高中、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只有18%;接近9亿的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7.4年,还不到初中二年级水平,提高25—64岁劳动人口的文化素质是终身教育体系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据联合国统计,中国对教育的投入低于其它发展中国家。

1998年—1999年,中国对教育的投入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2%,而对有形资产的投入大约是它的15倍。

土尔其对教育的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9%,印度为3.2%,菲律宾为4.2%,而美国是5%。

受教育权法律救济的案例(3篇)

受教育权法律救济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某,男,15岁,系某市一所普通初中二年级学生。

因其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均为农民,无力支付其在校期间的费用。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张某某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否则将不予其继续就读。

张某某及其父母认为,学校的行为侵犯了其受教育权,遂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学校是否侵犯了张某某的受教育权,以及张某某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受教育权。

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发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审理过程1.张某某及其父母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要求撤销学校不予其继续就读的决定。

2.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申诉后,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学校确实存在要求张某某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行为,且未充分保障其受教育权利。

3.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学校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撤销学校不予张某某继续就读的决定;(2)责令学校为张某某提供必要的学业支持,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3)对学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学校管理,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

五、判决结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后,学校立即撤销了不予张某某继续就读的决定,并为其提供了必要的学业支持。

张某某及其父母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六、案例分析本案中,学校要求张某某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侵犯了张某某的受教育权。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学校作出处理决定,维护了张某某的合法权益。

1.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诉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公平。

2.学校应加强管理,确保学生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受教育权_法律案例(3篇)

受教育权_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华,男,18岁,汉族,某市某中学应届毕业生。

被告:某市教育局。

案由:侵犯受教育权二、案件经过张华,某市某中学应届毕业生,在高考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被某知名大学录取。

然而,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张华却被告知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学费,学校无法为他办理入学手续。

张华对此表示不解,他认为自己已经通过了高考,取得了录取资格,有权接受高等教育。

于是,张华向某市教育局提起诉讼,要求该局依法保障其受教育权。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某市教育局辩称,张华家庭经济困难,确实无力支付学费,但根据相关政策,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可以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帮助。

因此,被告认为其已经履行了保障张华受教育权的义务。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 张华是否享有受教育权?2. 某市教育局是否侵犯了张华的受教育权?四、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张华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张华在入学方面享有平等权利。

3. 被告某市教育局在办理张华入学手续时,未充分考虑其家庭经济困难,未能依法保障其受教育权,存在违法行为。

4. 被告某市教育局辩称已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帮助,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尽到保障张华受教育权的义务。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被告某市教育局侵犯了张华的受教育权,判决如下:1. 被告某市教育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保障张华的受教育权,为其办理入学手续。

2. 被告某市教育局赔偿张华因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所造成的损失。

五、案例评析本案涉及受教育权法律问题,对于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具有重要意义。

1. 公民享有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本案中,张华作为应届毕业生,取得了录取资格,依法享有受教育权。

浅谈我国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_平等的受教育权

浅谈我国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_平等的受教育权

浅谈我国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平等的受教育权摘要。

受教育权由入学权、选择权、学籍权、教育条件利用权、终身受教育权、教育平等权、获得公正评价权、获得救助权、救济权和其他法定权利组成;其中平等受教育权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得到国内法和国际法的保障。

关键词: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平等受教育权受教育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指“公民有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接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由很多子权利集合而成,在受教育权的诸项子权利中,最重要的是平等受教育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平等受教育权是平等原则在受教育权领域的具体体现。

本文通过综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国内法和国际法对平等受教育权的保障以及目前我国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在现实中存在着一些根本性的缺陷进行表述。

1.受教育权的子权利系统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由很多子权利集合而成,受教育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

综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教育权由以下子权利组成:(1)入学权入学权是公民受教育权真正实现的第一步。

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有权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教育机构不得拒绝。

受教育权指向的义务主体是国家,代表国家履行义务的是国家设立的各种公立学校,公立学校对于达到要求的公民都应接纳其入学。

入学权在义务教育阶段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实现程度不同,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权是所有适龄儿童都享有的权利;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权则并非所有人都享有,只有那些经过竞争获胜的公民才能真正享有入学权,国家在此承担的义务是保证竞争的公平性。

(2)选择权选择权包括下述几个方面:第一,教育机构选择权:公民享有选择公立学校和非公立学校、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权利,少数民族的公民有权选择以本民族语言为主进行教学的学校或者以汉语言为主进行教学的学校;第二,教育形式选择权:包括选择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面授教育与函授教育等方式;第三,专业选择权:公民有权根据其兴趣和实际需要选择专业的权利,而且在第一次选择不符合实际时允许再次选择,《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0条规定“学生确有专长,转系(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可允许转专业;第四,教师选择权:受教育者有权选择其认为最好的教师为其提供教育,目前在很多高等学校实施的双向选择——老师选择学生和学生选择老师的做法体现了受教育者的教师选择权,这一权利的实现还依赖于教师队伍的扩大和师资力量的不断提高。

关于受教育权的法律案例(3篇)

关于受教育权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某,男,1990年出生,某省某市人。

自幼家境贫寒,但其勤奋好学,成绩优异。

张某于2008年考入某重点高中,但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学费。

张某的班主任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联系学校,申请了助学金,使得张某得以顺利完成高中学业。

2011年,张某以优异成绩考入某重点大学。

然而,由于家庭经济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善,张某在大学期间仍面临经济压力。

2015年,张某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学费,被学校劝退。

张某不服,向当地教育局提出申诉,要求恢复其学籍。

教育局经调查后,作出维持学校处理决定的回复。

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张某是否享有受教育权,以及教育局是否侵犯了张某的受教育权。

三、案例分析1. 受教育权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由此可见,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有义务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

2. 张某是否享有受教育权张某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张某在高中和大学期间,均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支付学费,但学校和教育部门均给予了相应的帮助,使得张某得以顺利完成学业。

然而,在大学期间,由于家庭经济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善,张某再次面临经济压力,导致其无法支付学费被学校劝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生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

”可见,张某作为学生,有权获得助学金等经济帮助。

因此,张某享有受教育权。

3. 教育局是否侵犯了张某的受教育权本案中,教育局经调查后,作出维持学校处理决定的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教育行政工作,保障教育公平,维护教育秩序,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中考复习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中考复习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3. 为什么说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1)从公民个人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 本权利。 ①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丰富和 发展自己。 ②只有受教育,才能使公民更有可能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更 好地享受现代文明成果。 (2)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 有的一项基本义务。 ①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和科学文化素质是关键。 ②这就要求每个公民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的思想、 道德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为国家和 社会进步多作贡献。
D. ①③④
3. 对下图漫画理解有误的是( B )
A. 作为儿子应该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B. 爸爸对儿子的爱无可厚非,应当赞成 C. 这样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侵犯了其受教育权 D. 爸爸的行为对孩子是一种误导
4. 从2005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
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到2007年在全国
为实现或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国家实行了哪些措施?
(1)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 ——政治保障
1)全面实现免费义务教育。
2)2012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首次达到4%
3)新建和扩建幼儿园,推进学前教育
4)制定和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5)浙江公办中小学“阳光招生”,取消择校费
6)西藏全面实施15年 免费义务教育
(2)加大教育资源的投入;开展扶助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
活动;培养师资队伍。
——物质和人才保障
(3)颁布《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等,为维护

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权

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权
祖父祖母爸爸妈妈哥哥姐姐11说明了什么国家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保障了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12你明白了什么道理受教育是法律赋于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
第四单元: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
什么是受教育权?
所谓受教育权,简单的说就是公民上学读书 的权利。公民的受教育权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公 民有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二是国家为公民受教 育提供条件和物质帮助。
6
寻求
帮助
7
寻求当地政府的帮助
8
寻求
帮助家庭 社会 学校司法 Nhomakorabea9
不查不知道
说一说你的家人都是什么学历.
祖父 爸爸 哥哥
祖母 妈妈 姐姐
10
说明了什么
国家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 保障了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
11
你明白了什么道理
受教育是法律赋于 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 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
12
学校周围有人非法 开办网吧,吸引了 不少学生去玩.
你有什么感想?
17
你 能 不 珍 惜 学 习 的 机 会 吗
18
你能不珍惜学习的机会吗?
19
20
21
22
你知道吗?
我国公民不仅享有人身身权利、婚姻 自由和家庭中的权利,而且享有受教育的 权利。在我国,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 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对于我们来说, 正确认识自己的受教育权,了解我国法律 对公民受教育权的保障作用,有助于提高 依法维护自己受教育权的能力,有助于提 高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自觉性。
15
对联欣赏
上联两个“好”的读音是:hǎo hào 下联两个“好”的读音是:hào hǎo 好读书, 不好读书。意思有两层:一是说年轻的时候,眼神好, 精力旺盛, 可以好好读书,却不喜欢读书,荒废了青春;等到上了年 纪了,懂得了读书的好处了,想用心读书了,但已经老眼昏花,体力 不支,不可能好好读书了。另一层意思 是,家庭条件好,可以好好读 书,但富家子弟却多不喜欢读书;而许多家境贫寒的青年,想读书, 16 却没有条件读书。

宪法保护受教育权的真实案例(3篇)

宪法保护受教育权的真实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李某某,男,汉族,1998年10月出生,某市某区人。

2017年,李某某以优异成绩考入某市某区一所重点高中。

然而,在入学报到时,李某某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学费,遭到该校拒绝。

李某某认为该校的做法侵犯了其受教育权,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某市某区教育局是否侵犯了李某某的受教育权。

三、案件事实1. 李某某在高中阶段,成绩优异,多次获得奖学金,且具有强烈的求知欲望。

2. 李某某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学费,向某市某区教育局申请助学金。

3. 某市某区教育局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李某某家庭经济困难属实,批准其申请。

4. 然而,某市某区教育局要求李某某先支付学费,再给予助学金。

5. 李某某因无法支付学费,向该校提出入学申请,遭到拒绝。

6. 李某某认为该校的做法侵犯了其受教育权,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院判决1.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

2. 法院认为,某市某区教育局在审核李某某助学金申请过程中,发现其家庭经济困难属实,批准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但要求李某某先支付学费,再给予助学金,侵犯了李某某的受教育权。

3. 法院判决:某市某区教育局赔偿李某某因受教育权被侵犯而遭受的损失,并责令该校接收李某某入学。

五、案例评析1. 本案中,某市某区教育局在审核李某某助学金申请过程中,发现其家庭经济困难属实,批准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但在实施过程中,要求李某某先支付学费,再给予助学金,侵犯了李某某的受教育权。

2. 本案体现了宪法保护受教育权的原则。

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

本案中,法院依法判决某市某区教育局赔偿李某某损失,并责令该校接收李某某入学,维护了李某某的受教育权。

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概述教育是一项基本人权,所有人都有权利接受教育,无论国籍、种族、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态、社会经济地位、文化背景等因素。

这项权利在宪法、国际人权法和教育法中均有明确规定,被视为人权保障和社会发展的基础。

国际法律框架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都强调了教育是基本人权和儿童权利之一,同时强调教育应该免费、平等、普及、有保障、不歧视、不排除和包容多元文化。

此外,联合国也制定了其他多种国际公约与教育有关,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言》、《教育权利和义务国际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农村儿童权利国际公约》等,保障了各类人群的受教育权利。

国内法律框架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保障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办好各种教育,并逐步实现教育的普及。

”《义务教育法》第三条规定:“国家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权利,实行义务教育,普及初中教育,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因此,教育权是全体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另外,我国还发布了多部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如《教师法》、《教育法》、《中小学校长法》、《职业教育法》等,提出保障教育均衡、公平、质量的要求。

实践困境虽然受教育权利在法律层面得到了明确保障,但在实践中仍然面临很多困难。

一方面,在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很多孩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交通不便等原因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另一方面,少数族裔、残疾人群体等特殊群体也较难享受均等的受教育权。

教育机会不平等、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此外,近年来,一些教育市场化、商业化现象也给教育均衡和公平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些家长和学生更多地关注教育的经济效益而非教育本身的价值,教育市场也容易受到资本和垄断的影响。

必须探索教育的社会目标和价值,多方面的力量共同承担教育公平的责任。

受教育权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之一。

教育不仅是传递知识和技能的手段,更是个体能够认识自己、深化思考、培育合作精神和创造力的重要途径。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范围、主要内容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范围、主要内容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范围、主要内容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范围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社会权利等多个方面。

这些权利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

具体来说,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权利:公民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等权利。

这些权利是公民参与政治、表达意见、参与社会管理和监督的基本保障。

2.经济权利:公民有劳动权、财产权、经营权、受教育权等,这些权利是公民实现自我的经济利益和自我价值的基础。

3.文化权利:公民享有文化自由、文化参与权、文化创作权、文化保护权等,这些权利是公民拥有文化自主权、保护传统文化和促进文化多样性的基础。

4.社会权利:公民享有社会保障、医疗保健、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婚姻家庭权等,这些权利是公民生活质量和福利保障的基础。

这些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是我国宪法和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内容。

同时,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范围和内容也在不断拓展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初二政治受教育是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试题答案及解析

初二政治受教育是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试题答案及解析

初二政治受教育是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试题答案及解析1.教育兴则韶关兴,教育强则韶关强。

韶关市正在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教育创强有利于保障公民的A.人身权利B.义务教育权C.知识产权D.受教育权【答案】D【解析】国家兴盛,人才为本,人才培养,教育为本。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指公民又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物质帮助的权利。

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但和材料没有关系,义务教育只是针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教育,B答案错误,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

正确答案为D。

【考点】本题考查受教育权的相关知识。

2.古诗有云:“书到用时方恨少,白首空悔读书迟。

”这告诫我们()A.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B.平时没有必要学习,等有用的时候再学也不迟C.只要读好书充实自己就能成才D.年纪老的人才知道读书的意义【答案】A【解析】此题旨在考查学生对教育的认识。

回答此题要理解古诗的意思。

其大意是“知识到用到的时候才觉得少了,到年老时才后悔没有好好读书。

”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学习的机会,为自己的人生打下基础。

其中BCD都不符合题意,正确答案选A。

【考点】教育3.下列有关我国的义务教育的说法,正确的是()①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②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③义务教育具有普遍性,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④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免收一切费用。

A.①②③④B.①②③C.④D.①②【答案】B【解析】④的说法是错误的。

我国的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和统一性。

所谓公益性,即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是与免费性联系在一起的,但不是免费性。

故此题的正确答案为B。

【考点】本题考查“义务教育的含义及其特征”。

4.孩子上不上学只是个人私事。

【答案】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理由如下: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包括自己的家长。

受教育权的法律案例(3篇)

受教育权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受教育权的保障问题日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受教育权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受教育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保障措施以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二、案例简介2019年,某市一所知名中学发生了一起因学生家长反对学校安排学生参加高考补习班而引发的纠纷。

家长认为,学校安排补习班侵犯了自己孩子的受教育权,导致孩子身心俱疲,影响学习效果。

家长遂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停止安排补习班,并赔偿因补习班导致的孩子损失。

三、案例分析1. 受教育权的法律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自身价值、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途径。

2. 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1)国家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国家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原则。

国家通过制定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

(2)学校保障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有义务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学校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3)社会保障社会应当为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提供支持。

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应当积极参与教育事业,为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创造良好条件。

3. 案例中受教育权的争议在本案中,家长认为学校安排补习班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权。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补习班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影响学生身心健康。

(2)补习班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降低了学习效果。

(3)学校未充分尊重家长意见,未与家长沟通,导致家长与学校产生矛盾。

4. 法院判决及法律依据法院审理认为,学校安排补习班确实占用了一定时间,可能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效果产生一定影响。

简析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

简析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

简析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

如某一个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无法上学,他就丧失了受教育权;如果缺乏教育的物质保障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也可能落空。

近几年来,由于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但是,在教育发展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问题,特别是在义务教育阶段不仅出现了一些教育混乱的现象,而且这种混乱已经开始衍生成一种重要的社会问题,如乱收费,择校等现象层出不穷。

已经引起社会了和教育相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一、受教育权概念受教育权时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我国宪法第46条对受教育权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教育法第9条第2款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可知是公民受教育权是统一的权利,表现为公民有权利和机会享受各种教育,从内容上看,包括受学前教育权、受义务教育权、受高等教育权、受成人教育权、受职业教育权、受扫盲教育权、受国防教育权、受特殊教育权、受终身教育权等。

从公民在成长过程中的不同阶段享受的受教育权看,包括受义务教育权、平等受教育权、终生受教育权和恰当受教育权。

在我国理论界对受教育权的说法有很多,其中有以下几种学说:1、接受教育权利说。

这种学说认为,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接受文化知识教育、劳动技能和其他方面教育的权利。

2、公民权利说。

这种学说认为受教育权的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而且在公民权利和国家提供受教育权关系之间,公民是居于主导地位的,他要求国家要有提供所需教育的能力。

它强调国家应对教育提供保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你有什么感想?
17
你 能 不 珍 惜 学 习 的 机 会 吗
18
你能不珍惜学习的机会吗?
19
20
21
22
你知道吗?
我国公民不仅享有人身身权利、婚姻 自由和家庭中的权利,而且享有受教育的 权利。在我国,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 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对于我们来说, 正确认识自己的受教育权,了解我国法律 对公民受教育权的保障作用,有助于提高 依法维护自己受教育权的能力,有助于提 高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自觉性。
3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有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依法保障公 民的受教育权,为公民的发展提供了广阔 的前景。
4
爸爸对小枚说:从明天开始你就不要上学 了,你早晚要出嫁,我供你上学是赔钱.
假如你是小枚, 你打算用什么 方式维护自己 的受教育权?
5
寻求学校老师的帮助
老师找小枚的父亲做工作;(假如你是 老师,你打算如何做小枚父亲的工作?)
6
பைடு நூலகம்
寻求
帮助
7
寻求当地政府的帮助
8
寻求
帮助
家庭 社会 学校
司法
9
不查不知道
说一说你的家人都是什么学历.
祖父 爸爸 哥哥
祖母 妈妈 姐姐
10
说明了什么
国家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 保障了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
11
你明白了什么道理
受教育是法律赋于 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 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
12
学校周围有人非法 开办网吧,吸引了 不少学生去玩.
2
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我们每个人所获得的 科学知识,绝大部分是通过受教育取得的。在当代, 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玄素增加,社会变化日 新月异。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如果不接受教育,就 不可能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就不可能为国家的经济发 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自己也很难在社会上立足。 一个人只有接受良好的教育,掌握一定的科学知识, 才能为国家建设作出更大贡献;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 机会,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己,享受现代文明。因此, 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我 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同时受教育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情景问答
假如你是该学校 的一名学生,应该 怎么办? 假如你是该学 校的校长,你应 该怎么办?
13
情景问答
一家工厂来招工,小刚的家长未征得儿子小 刚的同意,便为儿子签订了应聘书.
14
小刚拒绝辍学,对自己.家庭.社 会有什么好处?
为了自己的发展,更为了 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我 们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 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为中华民 族的腾飞而努力学习.
背起爸爸上学
据报道,甘肃宁县李勇同学家境贫寒,父 亲失去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母亲体弱 多病,怎么办?在困难面前他没有屈服,他背 起父亲,在学校旁边租了一间茅屋,每天早 起安排好父亲的生活,再去上学.假日里他 勤工俭学,集躜学费,在当地政府和亲朋好 友的帮助下,他考上了大学,成为对社会有 用的人才.
第四单元: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
什么是受教育权?
所谓受教育权,简单的说就是公民上学读书 的权利。公民的受教育权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公 民有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二是国家为公民受教 育提供条件和物质帮助。
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学龄前儿童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适龄儿童、 少年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符合一定条件 的公民有接受更高程度教育的机会;成年人有接 受成人教育的权利。
15
对联欣赏
上联两个“好”的读音是:hǎo hào 下联两个“好”的读音是:hào hǎo 好读书, 不好读书。意思有两层:一是说年轻的时候,眼神好, 精力旺盛, 可以好好读书,却不喜欢读书,荒废了青春;等到上了年 纪了,懂得了读书的好处了,想用心读书了,但已经老眼昏花,体力 不支,不可能好好读书了。另一层意思 是,家庭条件好,可以好好读 书,但富家子弟却多不喜欢读书;而许多家境贫寒的青年,想读书, 16 却没有条件读书。
23
各抒己见
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 怎样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第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第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 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 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的义务. 2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