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南京总体城市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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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十五条土地利用基本策略
1、提升拓展。整合更新城市资源,调整盘活存量用地,重视地下空间利用,更加注重健康、安全、景观等元素和社会和谐,显化提升城市用地价值。科学规划城市用地规模,合理预留城市建设空间,引导城市用地理性拓展。
2、节约集约。严格产业用地准入门槛,提高土地投资-产出标准,强化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考核。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土地重整、村镇重建和要素重组,切实提高土地集中、集聚、集约利用水平。
第三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64561.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55147.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8773.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8781.1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1.0%、35.1%、18.3%、5.6%。
其他土地中,水域50572.1公顷,自然保留地12357.5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80.4%、19.6%。
16、《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纲要》;
17、《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8、《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9、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
第四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南京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玄武区、白下区、鼓楼区、建邺区、秦淮区、下关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溧水县、高淳县,总面积6582.31平方公里。

南京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南京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栖霞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规划目的 (1)第二节指导思想 (1)第三节基本原则 (1)第四节编制依据 (2)第五节规划范围 (6)第六节规划期限 (6)第二章规划背景 (7)第一节区域概况 (7)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8)第三节规划中期评估 (11)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12)第三章规划目标 (18)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18)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21)第二节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23)第五章土地利用调控 (26)第一节土地片区发展引导 (26)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 (28)第六章农用地保护与利用 (30)第一节优先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30)第二节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 (31)第三节严格保护耕地数量和提升耕地质量 (32)第四节构建都市型农地利用模式 (33)第七章建设用地节约与集约利用 (35)第一节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 (35)第二节划定城市开发边界 (38)第三节产业集聚集约用地 (40)第四节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3)第五节合理安排交通水利用地 (44)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6)第一节严格保护生态用地 (46)第三节完善生态用地管理 (48)第四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49)第九章流量指标归还 (50)第一节村镇建设控制区调整情况 (50)第二节流量指标归还计划 (51)第三节可行性分析 (52)第十章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55)第一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用地 (55)第二节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56)第三节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56)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58)第一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58)第二节优化与合理配置中心城区建设用地 (58)第三节中心城区空间管制分区 (59)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1)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的责任与管理 (61)第二节加强土地规划的法制实施 (62)第三节运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63)第四节完善规划实施的技术保证 (63)第五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64)第六节建立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65)第十三章附则 (66)第一节成果构成 (66)第二节实施期限 (66)第三节规划解释权 (66)附表 (67)附表1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表 (67)附表2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68)附表3主要规划指标分解落实表 (69)附表4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划表 (70)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目的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文本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文本

91.................................................................................................................. 造塑色特市城 节六第
02................................................................................................. 制控度强发开地用设建 节七第


2
55.................................................................................................................................. 热供 节五第 45.................................................................................................................................. 气燃 节四第 35.................................................................................................................................. 电供 节三第 25.................................................................................................................................. 水排 节二第 15.................................................................................................................................. 水供 节一第

南京总体城市规划(doc)

南京总体城市规划(doc)

南京总体城市规划指导思想:1、立足宏观战略的思考;2、体现区域发展的思路;3、坚持空间布局规划与经济发展协同的理念;4、表达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宗旨;5、妥善处理好弹性和刚性的关系;6、妥善处理好长远与近期、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规划范围和期限:现行总体规划规划期为2010年(近期2000年),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现行总体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南京都市圈—主城,本次规划调整对此没有修改。

市域以及主城范围也没有改变,仅对南京都市圈作局部调整:鉴于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把以南京为核心的宁镇扬地区称为“南京都市圈”,本次规划调整把现行总体规划中的“南京都市圈”改称“都市发展区”。

都市发展区范围根据乡镇行政区划撤并,以乡镇为完整单位作了局部调整。

南京城市概况一、自然地理概况南京市位于北纬33゜31′,东经118゜47′,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夏热冬冷,春秋短暂,雨量集中,历年平均气温16゜C,主导风向夏半年为西南风,冬半年为东北风。

南京地处我国东西水运大动脉长江与南北陆运大动脉京沪铁路的交汇点,素有“东南门户,南北咽喉”之称。

南京境内绵亘着宁镇山脉西段,城东钟山若长龙蟠绕,城西石头山似猛虎雄据,故有“钟山龙蟠,石城虎踞”之说。

万里长江自西向南滚滚而来,折向东去;秦淮、金川两河蜿蜒城中;玄武、莫愁两湖依偎东西山水之间,气势雄浑而景色秀美。

二、城市性质南京是著名古都,江苏省省会,长江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

南京为我国六大古都之一,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南京的规划和建设要继承古都历史精华,创造融古都风貌与现代文明于一体的城市特色。

南京是江苏省省会,也是该省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要保证省级管理职能的顺利行使,并形成省内最发达的金融、贸易、信息中心和科教文化对外交往中心。

南京作为长江流域四大中心城市和长江三角洲西部枢纽城市,要充分发挥沿江、近海的优势,增强跨省域的辐射功能和吸引力。

三、城市规模1、人口规模•全市总人口2010年为680万左右,远景按1000万人口预留,城镇人口2010年为520万左右,远景按870万左右预留。

南京市玄武区总体规划(2010-2030)

南京市玄武区总体规划(2010-2030)

南京市玄武区总体规划(2010-2030)前言为更好地落实修编后的《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的相关内容,加强规划对各区县发展建设的引导,有效衔接城市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下层级规划之间的关系,南京市规划局、各区县人民政府联合组织开展了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对各区县功能定位与发展战略、空间布局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支撑性设施、近期发展策略等进行规划安排,以指导各区县的规划管理和建设。

玄武区是南京六城区之一,也是主城的核心区,风景秀丽、历史悠久。

区域内有著名的钟山风景区、玄武湖风光带,是南京融山、水、城、林于一体的绝佳风貌特色城区。

同时,玄武区也是南京市委、市政府等一系列重要政府机关及省委省政府重要机构所在地,是南京市的行政、文化与经济中心。

新时期,面对国际国内发展环境的变化,面对玄武区自身发展优势与制约条件,如何充分挖掘和整合利用优势资源,突破发展瓶颈,实现社会经济与城市功能品质的再提升,这是玄武区“十二五”乃至更长远规划亟需思考的问题,也是本次规划的重点和立足点。

说明:1、本材料是为方便公众了解、城市规划而制作的参考性文件,不作为法律文件使用。

2、本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控制与引导性文件,不代表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旦有建设行为,应依据规划实施。

3、城市规划是个不断优化更新的过程,规划内容以南京市规划管理局存档备查的最新版本为准,同一地区同内容深度规划若有更新,南京市规划局将尽量即时在规划局网站上公布,本材料自动作废。

4、本材料版权归南京市规划局所有,未取得版权人的书面授权,谢绝改变、分发、发布或使用本材料图文资料。

5、本材料最终解释权属南京市规划局。

功能定位南京市政治、文化与科教中心;人文绿都标志区;高端产业引领区。

发展策略湖山为心,分片整合,四极提升,全区统筹湖山为心:“一山”、“一水”凸显了玄武区的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精髓。

分片整合:受制于自然地形阻隔,玄武区应该注重分片组团状的发展,强调各片区功能配套相对完善,加强各片之间的便捷交通联系。

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119号

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119号

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119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南京是江苏省省会,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南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南京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58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区域和城镇,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深化与上海、杭州等长三角中心城市的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南京与周边城市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7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52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南京市总体规划说明

南京市总体规划说明

南京市总体规划说明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城乡规划 1310022班 131002217 唐劼南京是我国具有优秀规划传统的城市,六朝古都建康城、明代都城均有严格的城市建设规制。

近代,南京曾普编制过七轮总体规划。

建国至07版总规南京编制过七轮规划,尤其是80年版、90年版总体规划,01年总体规划调整,对城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发展起到了科学的引领作用。

一、规划期限、范围及总目标规划期限据《城乡规划法》要求,本着与国家层面规划和省里有关规划要求相衔接的原则,本次规划修编的期限近至2015年,远期至2020年,对2030年和远景进行规划展望。

规划区范围南京市行政区作为南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总面积6582平方千米。

规划层次市域:南京市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总面积6582平方千米。

都市区:包括六城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和六合区大部,及溧水柘塘地区,总面积约4388平方千米,是南京高度城市化地区、高层次产业承载区,也是南京城乡空间一体化高品质地区。

中心城区:由主城和东山、仙林、江北三个副城共同组成,建设用地规模约693平方千米。

二、总体发展目标总目标迈向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的新都会城市性质著名古都,江苏省省会,国家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城市职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国家重要创新基地、区域现代服务中心、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滨江生态宜居城市城市发展目标经济发展更具活力、文化特色更加鲜明、人居环境更为优美、社会更加和谐安定的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城市发展规模三、市域布局现状与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乡发展现状1.城乡总体发展速度加快,但城乡之间仍存较大差距全市居民生活已达到小康,但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仍存较大差距。

2.国家加快城乡统筹进程,基本公共服务趋向城乡均等化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南京已进入了城乡发展新阶段07年南京市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76.8%,南京未来城市化重点将由“数量增长”转向“质量提升”,城市发展由“以城为重点”向“城乡统筹发展”转型。

南京市板桥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

南京市板桥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

过江通道:南京长江三桥、大胜关大桥。
设人才公寓。
>>板桥新城土地利用规划图
>>综合交通规划图
>>近期规划图
景观体系规划
城镇景观轴线:绿洲东路发展轴、工农河路发展轴、六 号路发展轴。
绿化景观轴线:秦淮新城百里长廊景观轴线、滨江景观 轴、板桥河景观轴线。
城市景观节点:莲花湖节点、三山矶公园节点、工农河 公地公园。
>>景观体系规划图 >>公共设施规划图
社会事业与公共设施规划
中小学用地:规划共安排小学15所,其中新建11所;安排 中学13所,其中新建10所。
产业布局规划
产业发展目标:南京重要的软件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 基地,先进制造业和钢铁产业集中区。
重点发展产业:软件产业,商贸商务业. 产业空间布局: 以中国软件谷升级跨越区为主体的软件业集聚区; 以梅山钢铁为中心的钢铁产业集聚区; 以莲花湖地区为中心的商务商贸业集聚区; 以板桥南部工业园为载体的先进制造业集聚区。
行政办公用地:板桥新城地区级行政办公用地集中分布 于国际关系学院周边。
商业金融用地:在莲花湖北侧建立新城商业中心。 文化娱乐用地:在莲花湖东侧结合莲花湖设置板桥地区 级文化中心。 体育用地:结合莲花湖设置地区级体育中心。 医疗卫生用地:保留原有梅山医院,结合新城中心规划 建设一所二级综合医院。 教育科研用地:保留现状国际关系学院。新建软件大学。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结合莲花湖南社区中心规划新建一 是为方便公众了解、城市规划而制作的参考性文件,不作 为法律文件使用。
2、本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控制与引导性文件,不代表具体的项目实施 计划和实施方案。一旦有建设行为,应依据规划实施。
3、城市规划是个不断优化更新的过程,规划内容以南京市规划管理 局存档备查的最新版本为准,同一地区同内容深度规划若有更新,南京市 规划局将尽量即时在规划局网站上公布,本材料自动作废。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01•【字号】宁政办发〔2017〕143号•【施行日期】2017.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4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1日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关于在新建建筑工程中推广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号)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246号)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我市实际,提出进一步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本意见所称装配式建筑是指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装配式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及各类装配式组合结构建筑等。

本意见推进重点为本市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公寓等住宅建筑(以下简称“住宅建筑”)和学校、医院、商业、办公用房等公共建筑(以下简称“公共建筑”)。

全市目标任务为:2017年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总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住宅建筑成品住房交付比例达到30%以上,后续逐年提高,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住宅建筑成品住房交付比例达到50%以上。

二、依据经国务院批复的《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国函〔2016〕119号),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原则,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划定为重点推进区域、积极推进区域和鼓励推进区域(详见附件),各区域边界范围如下:重点推进区域:总体规划界定的中心城区,溧水区永阳新城和高淳区淳溪新城两个规划新城,中新南京生态科技岛。

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1997年修正)

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1997年修正)

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199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7.08.29•【字号】•【施行日期】1990.06.18•【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1990年4月7日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制定1990年6月18日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根据1997年7月30日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29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即南京市行政区域。

第三条严格控制主城规模、合理发展卫星城镇和其他城镇,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

各项建设必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

任何建设不得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

第四条城市规划的编制应依据本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纳入本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

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工程的立项,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第五条南京市规划局是南京市城市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

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定权限内负责本区、县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第七条南京市城市规划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三个层次编制。

第八条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查,转报国务院审批。

南京江宁区汤山新城街道城乡总体规划

南京江宁区汤山新城街道城乡总体规划

南京市江宁区汤山新城(街道)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
片区结构图 道路交通规划图
组团结构图
土地利用规划图 绿地系统规划图
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园淳 化组团(NJNBe020)控制
性详细规划
批准 单位
南京市人民政府
批准 文号
2016年9月8日宁政复【2016】128号
动 态 更 新 信 息 栏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汤山街道行政辖区范围, 总面积约172平方公里。
区位图
规划内容
1、功能定位 南京都市发展区内以旅游、休闲为特色的新城;长三角及南京都市圈乡村休闲旅游度假的目
的地;国家级温泉旅游度假区。 2、空间结构
规划汤山未来形成“一城三片九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城”:指中部旅游城镇片区,主要包括了旅游度假区、汤山城镇的温泉度假小镇、S122 以南的旅游拓展组团和上峰城镇。 “三片”:分别是北部工业遗产及郊野游憩片区、西部山林休闲片区、南部都市农业片区。 “九组团”:分别为阳山组团、古泉组团、汤山老街组团、温泉度假区核心组团、旅游拓展 组团、作厂科创组团、地铁新市镇组团、上峰老镇组团、宁峰组团。
规划于2016年5月完成,2016年9月由市政府批复实施。
南京市规划局 二O一六年九月
说明
1、本材料是为方便公众了解城市规划而制作的参考性文件。 2、城乡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控制与引导性文件,不代表具体的项目 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一旦有建设行为,应依据批准的具体项目建设方 案实施。 3、城市规划是不断优化更新的过程,规划内容以南京市规划局存档备 查的最新版本为准,同一地区同内容深度规划若有更新,南京市规划局 将即时在规划局网站上公布,本材料自动作废。 4、本材料版权及解释权归南京市规划局所有,未取得版权人的书面授 权,谢绝改变、分发、发布或使用本材料图文资料。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30•【字号】宁政办发〔2021〕42号•【施行日期】202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30日南京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第一个五年,是南京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深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举措,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关键时期。

为更好满足全体居民居住需求,更加科学有序引导土地和资金等要素投放,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和住房中长期供需均衡,更高质量建设“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实现民生福祉改善提升,根据《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南京住房工作按照“保障基本、服务发展”主线和“五个新成效”总体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体系不断健全。

经过全市共同努力,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保障安居工程取得突破。

围绕住房保障转型“1+4”体系,形成共有产权房、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货币化补贴三种保障方式为主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

住房保障政策累计惠及74万余户家庭,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实现“十三五”预期目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住房筹集稳步推进。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1.23•【字号】宁政发[2003]232号•【施行日期】2003.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03]23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南京市规划局负责本市城市规划编制的指导、组织和管理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按本规定负责本辖区的城市规划编制组织、管理工作。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与城市规划有关的专项(业)规划。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规划编制是指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相应层次的专项(业)规划设计。

第四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报审、批准,均须遵守本规定。

违反本规定编制的规划编制成果,规划管理部门可不予审批,且不得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的组织第五条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制定全市的城市规划编制计划,并于第四季度确定下一年度的城市规划编制项目计划。

第六条市、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市、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相应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工作。

市县规划管理部门、区、乡镇政府及有关政府部门、建设单位(以下统称城市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可委托开展有关城市规划编制和研究工作。

第七条城市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一)南京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仙林、东山、江北新市区以及雄洲、大厂、龙潭、新尧、板桥、永阳、淳溪等新城总体规划,由市规划管理部门会同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编制;(三)建制镇、乡集镇的总体规划(含乡镇域规划),在市县规划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南京市玄武区总体规划(2010-2030)

南京市玄武区总体规划(2010-2030)

南京市玄武区总体规划(2010-2030)前言为更好地落实修编后的《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的相关内容,加强规划对各区县发展建设的引导,有效衔接城市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下层级规划之间的关系,南京市规划局、各区县人民政府联合组织开展了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对各区县功能定位与发展战略、空间布局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支撑性设施、近期发展策略等进行规划安排,以指导各区县的规划管理和建设。

玄武区是南京六城区之一,也是主城的核心区,风景秀丽、历史悠久。

区域内有著名的钟山风景区、玄武湖风光带,是南京融山、水、城、林于一体的绝佳风貌特色城区。

同时,玄武区也是南京市委、市政府等一系列重要政府机关及省委省政府重要机构所在地,是南京市的行政、文化与经济中心。

新时期,面对国际国内发展环境的变化,面对玄武区自身发展优势与制约条件,如何充分挖掘和整合利用优势资源,突破发展瓶颈,实现社会经济与城市功能品质的再提升,这是玄武区“十二五”乃至更长远规划亟需思考的问题,也是本次规划的重点和立足点。

说明:1、本材料是为方便公众了解、城市规划而制作的参考性文件,不作为法律文件使用。

2、本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控制与引导性文件,不代表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旦有建设行为,应依据规划实施。

3、城市规划是个不断优化更新的过程,规划内容以南京市规划管理局存档备查的最新版本为准,同一地区同内容深度规划若有更新,南京市规划局将尽量即时在规划局网站上公布,本材料自动作废。

4、本材料版权归南京市规划局所有,未取得版权人的书面授权,谢绝改变、分发、发布或使用本材料图文资料。

5、本材料最终解释权属南京市规划局。

功能定位南京市政治、文化与科教中心;人文绿都标志区;高端产业引领区。

发展策略湖山为心,分片整合,四极提升,全区统筹湖山为心:“一山”、“一水”凸显了玄武区的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精髓。

分片整合:受制于自然地形阻隔,玄武区应该注重分片组团状的发展,强调各片区功能配套相对完善,加强各片之间的便捷交通联系。

南京城市总体规划

南京城市总体规划

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04月21日来源:【规划编制进展】 鉴于国务院批准的《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近期目标已经实现、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城市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文化需要,2000年4月6日,市政府批准同意南京市规划局开展总体规划的调整工作。

6月14日,市政府成立总体规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15个区县和25个相关部门。

规划局成立了总体规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本规划由南京市规划局和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南京市交通规划研究所联合编制。

2001年7月7日,南京总体规划调整成果通过国内专家组评审通过。

8月30日,建设部建规函[2001]259号认定同意了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

【规划内容介绍】指导思想:1、立足宏观战略的思考;2、体现区域发展的思路;3、坚持空间布局规划与经济发展协同的理念;4、表达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宗旨;5、妥善处理好弹性和刚性的关系;6、妥善处理好长远与近期、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规划范围和期限: 现行总体规划规划期为2010年(近期2000年),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现行总体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南京都市圈—主城,本次规划调整对此没有修改。

市域以及主城范围也没有改变,仅对南京都市圈作局部调整:鉴于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把以南京为核心的宁镇扬地区称为“南京都市圈”,本次规划调整把现行总体规划中的“南京都市圈”改称“都市发展区”。

都市发展区范围根据乡镇行政区划撤并,以乡镇为完整单位作了局部调整。

主要规划调整内容:城市性质: 对国务院批准的现行总体规划明确南京城市的性质:著名古都、江苏省省会、长江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不做调整。

城市发展目标: 本次规划在对南京未来发展的宏观区域背景分析以及南京区域竞争力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应把南京建设成为: 充满经济活力的城市——长江下游现代化的中心城市 富有文化特色的城市——国际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名城 最佳人居环境的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江滨城市城市发展布局: 本次规划调整延续现行总体规划把都市发展区作为南京城市化重点推进的地区和拉开城市发展框架的主要空间,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深化: 1、都市发展区范围稍作调整。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30)》学习资料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30)》学习资料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附件1《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设计任务书一、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二、规划背景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2009年底,《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成果(报批稿)正式形成。

规划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三个发展”的总体部署,提出了南京未来城市发展的目标、规模和布局,成为引领南京全市以及各个区县发展的基本依据。

为贯彻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引导江宁区健康有序发展,南京市规划局决定会同江宁区政府组织编制区总体规划,其目的就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总目标、总定位、总规模和总布局,结合区的资源条件和发展优势,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在《江宁区城乡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区的功能定位、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和近期建设重点,成为江宁区指导“十二五”以至更长时期城乡发展的基本依据,并可以作为指导所在江宁区规划城镇单元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三、主要内容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江宁区行政区域,包括9个街道,总面积1573平方公里。

规划研究要兼顾与周边区县的协调。

2、规划期限现状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近期至2015年(衔接“十二五”规划),远期至2030年(衔接城市总体规划),可进行远景展望。

3、编制重点(1)江宁区现状描述与分析;(2)江宁区重要发展要素分析;(3)江宁区城市性质和主要职能分析;(4)江宁区人口和用地规模的落实分解;(5)江宁区空间布局规划;(6)江宁区功能结构划分及主要功能的空间分布;(7)江宁区“十二五”发展和建设重点的引导和落实。

4、工作深度江宁区是城市空间以外延快速拓展为主的地区,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与农业、生态空间保护的矛盾冲突激烈。

规划更注重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边界的划定、生态保护与利用、镇村撤并、重点工业园区的集中布局引导、旅游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等内容。

(完整word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完整word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 总则1.1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是与《城市规划法》和《省实施办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其适用范围同《省实施办法》。

1.3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规定。

1。

4 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本规定.2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2。

1 城市用地分类2。

1。

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 90 )执行。

2.1.2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域),可以计人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

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2。

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

2.2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小城市)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2.2.3 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2.2。

3.2。

2.4 表2。

2。

3 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2。

2。

5 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2。

2.3规定的适建范围的,应对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实施。

2。

2.6 城市新建居住区应按国家和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

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新)

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新)

名称: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新)具体内容: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1995年3月24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1998年7月15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修订发布根据2003年11 月15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发布自2004 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和《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各项建设工程,必须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南京市规划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按照《条例》及本细则规定的权限负责本区、县范围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第四条城市规划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或者修订。

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或者修订后,相关城镇的总体规划应当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修订。

调整或者修订工作由原组织编制部门负责。

调整或者修订后的总体规划应当按照原报批程序报批。

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在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或者修订后以及认为必需时,负责组织对分区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修订。

分区规划调整的内容应当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修订后的分区规划应当按照原报批程序报批。

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以在认为必需时负责组织对详细规划进行调整或者修订。

第五条市区范围内的详细规划由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城市环境风貌地段、历史文化特色地段以及其他重要地区的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六条规划设计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划设计资质的规定。

规划设计单位应当根据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的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第七条对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以及城市环境风貌地段、历史文化特色地段等其他重要地区的详细规划,规划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

第八条对编制完成的城市规划项目成果,组织编制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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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总体城市规划指导思想:1、立足宏观战略的思考;2、体现区域发展的思路;3、坚持空间布局规划与经济发展协同的理念;4、表达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宗旨;5、妥善处理好弹性和刚性的关系;6、妥善处理好长远与近期、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规划范围和期限:现行总体规划规划期为2010年(近期2000年),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现行总体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南京都市圈—主城,本次规划调整对此没有修改。

市域以及主城范围也没有改变,仅对南京都市圈作局部调整:鉴于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把以南京为核心的宁镇扬地区称为“南京都市圈”,本次规划调整把现行总体规划中的“南京都市圈”改称“都市发展区”。

都市发展区范围根据乡镇行政区划撤并,以乡镇为完整单位作了局部调整。

南京城市概况一、自然地理概况南京市位于北纬33゜31′,东经118゜47′,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夏热冬冷,春秋短暂,雨量集中,历年平均气温16゜C,主导风向夏半年为西南风,冬半年为东北风。

南京地处我国东西水运大动脉长江与南北陆运大动脉京沪铁路的交汇点,素有“东南门户,南北咽喉”之称。

南京境内绵亘着宁镇山脉西段,城东钟山若长龙蟠绕,城西石头山似猛虎雄据,故有“钟山龙蟠,石城虎踞”之说。

万里长江自西向南滚滚而来,折向东去;秦淮、金川两河蜿蜒城中;玄武、莫愁两湖依偎东西山水之间,气势雄浑而景色秀美。

二、城市性质南京是著名古都,江苏省省会,长江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

南京为我国六大古都之一,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南京的规划和建设要继承古都历史精华,创造融古都风貌与现代文明于一体的城市特色。

南京是江苏省省会,也是该省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要保证省级管理职能的顺利行使,并形成省内最发达的金融、贸易、信息中心和科教文化对外交往中心。

南京作为长江流域四大中心城市和长江三角洲西部枢纽城市,要充分发挥沿江、近海的优势,增强跨省域的辐射功能和吸引力。

三、城市规模1、人口规模•全市总人口2010年为680万左右,远景按1000万人口预留,城镇人口2010年为520万左右,远景按870万左右预留。

•都市发展区总人口2010年为530万左右,远景按800万左右预留。

都市发展区城镇人口2010年为450万左右,远景按740万左右预留。

•主城人口2010年控制在300万以内,远景下降到260万以内。

2、用地规模主城城市建设用地为243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2010年为81平方米,远景为93平方米。

新市区、新城和重点镇人均建设用地按100平方米左右安排。

四、主城功能布局特征主城布局以河流、铁路、城墙等为自然边界。

分为东、西、南、北、中五个片区。

以明城墙围合的主体中片(旧城)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强调环境品质的提升和历史文化特色的体现;东、西、南、北四片区要在继续保持原区特色的同时,加强设施配套和功能完善,形成居住就业相对平衡,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综合性片区。

西片是主城的重要新区,具有以商务、体育、文化等功能为主的新城区的中心功能;居住与新业相协调的中高档居住区的功能;以滨江风貌为特色的主城西部休闲游览功能。

五、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依据南京市“十五”计划纲要,将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调整为:经过“十五”和更长的一点时间的努力,把南京建设成为科学技术先导,古都与江滨特色鲜明,国际影响较大的现代化中心城市。

到201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

(1)以“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基本目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把南京做强做大做优做美。

到2005年,城市综合实力、基础设施、社会文明和生态环境等方面都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人民生活达到更加宽裕的小康水平,5年内,力争实现郊县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在2000年基础上翻一翻。

三次产业结构实现“二、三、一”型向“三、二、一”型的战略转变。

(2)进一步加快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201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

成为我国重要的教育基地、科技中心和创新基地,重要的外贸口岸和长江下游地区重要的金融、贸易、信息中心。

历史文化名城的国际性影响进一步扩大。

(3)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加快南京经济国际化步伐,以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长远奋斗目标,促进和加快城市建设步伐。

本世纪中叶全面实现现代化,跻身世界发达城市行列。

六、城市环境景观特色南京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悠久的历史文化,长期的城市建设,形成了南京山水城林交融、古今文化荟萃、园林环境、宜人空间尺度特色的景观环境。

(1)山与水南京依山傍水而建,山取“虎踞龙盘”之势,水以江、河、湖成网,在长江,钟山的宏伟气势中,引入弯曲绕的秦淮河,以悠静的玄武湖、莫愁湖形成了南京独特的城市空间。

(2)城与林都城布局与自然山水结合,以明城墙保护为中心的绿化系统、水系、步行系统的建设必将保持与强化城林的空间特色。

(3)路与树由于南京冬寒夏热的特点,树种系以落叶树为主,夏季成荫快,因此南京的绿不是以草坪见长,而是以“绿色隧道”(林荫道)和“林”为特色。

主要规划调整内容:一、城市性质:对国务院批准的现行总体规划明确南京城市的性质:著名古都、江苏省省会、长江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不做调整。

二、城市发展目标:本次规划在对南京未来发展的宏观区域背景分析以及南京区域竞争力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应把南京建设成为:充满经济活力的城市——长江下游现代化的中心城市富有文化特色的城市——国际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名城最佳人居环境的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江滨城市三、城市发展布局:本次规划调整延续现行总体规划把都市发展区作为南京城市化重点推进的地区和拉开城市发展框架的主要空间,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深化:1、都市发展区范围稍作调整。

调整后的都市发展区总面积为2947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45%。

2、进一步优化了都市发展区空间结构。

提出“以长江为主轴,以主城为核心,结构多元,间隔分布,多中心,开敞式的都市发展区空间格局”。

一是强调多中心的规划思路,提出除主城外,在三个新市区要培育次区域中心,形成多核区域中心格局;二是明确提出开敞式的空间格局,以有利于把南京建成最佳人居环境城市,使南京在城市规模扩大的同时将城镇发展空间融于绿色自然山水之中,在更大的都市发展区范围内延续南京城市“山水城林”融为一体的空间特色。

(1)更加强调都市发展区内绿色开敞空间比例。

规定在都市发展区内保持不小于75%的绿色开敞空间,同时林木覆盖率不小于40%。

)(2)更加强调生态系统中的廊道作用。

根据南京常年主导风向,结合都市发展区自然地形地貌特点,规划提出重点保护与控制的三条生态廊道:东北—西南方向:灵岩山→八卦洲→长江廊道;东南—西北方向:汤山→青龙山→紫金山廊道;云台山→牛首祖堂山→老山廊道。

规划增加了大型近郊公园的思路。

形成牛首-祖堂山、青龙山-汤山、栖霞山、老山、灵岩山等大型近郊公园。

(3)增加了对生态空间的硬性规定。

为保证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本次规划明确了生态绿地的规划控制要求。

对八卦洲、江心洲、生态廊道、隔离绿带、沿河和重要公路的带状绿地提出了明确的控制要求。

三是完善了城镇布局结构。

现行总体规划提出的南京都市圈城镇结构为“主城和12个外围城镇”。

为突出发展重点,本次调整将都市发展区内城镇结构调整为“主城—新市区—新城”,确定了东山、仙西和江北三个新市区。

在现行规划外围城镇的基础上,将发展缓慢、发展后劲不足的西善桥调整为重点城镇,去掉了位于主城上风向和生态廊道内的沧波门;为给未来发展留有余地,增加玉带和桥林作为新城发展备用空间。

四是对城镇职能进行了调整,使之更具弹性。

尤其是对主城的功能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更加注重主城新区开发、综合功能提升和环境、交通、城市空间特色的塑造。

(1)调整了主城发展重点。

本次规划调整提出主城发展的重点是:积极推进新区开发,提高旧城改造质量;优化城市用地结构,提高主城综合功能;完善提高第三产业,适度发展都市工业;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完善道路交通网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保障能力;强调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发扬古都特色。

(2)优化了主城空间结构。

本次规划调整在现行主城规划五片结构的基础上,对中片也就是旧城要强调环境品质的提高和历史文化特色的体现,其它外围东、西、南、北四片在现行规划职能比较单一的基础上,增加就业岗位,更强调形成居住和就业相对平衡,强调形成配套设施完善的综合社区,以减少对旧城的依赖,缓解新旧区之间交通瓶颈的压力。

(3)优化主城用地结构。

本次规划针对主城用地现状,提出大力增加绿化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同时,为适应人口增长的实际需要,增加一定的居住用地;为保证一定的工业就业岗位,规划提出可适当增加无污染的都市型工业和高科技工业。

(4)更加重视主城的绿地建设。

本次规划提出主城要强调两项绿地建设,即结构性绿地和便民型绿地的建设。

结构性绿地以钟山、雨花台、幕府山风景区及滨江风光带四片为主体。

增加便民型绿地,保证80%以上的居民在10分钟内能够便捷地达到一块公共绿地。

(5)增加了城市空间特色的塑造要求。

本次规划提出要保持和发扬山、水、城、林融为一体的空间特色和著名古都的文化内涵,进一步强化南京城市空间特色。

重点是以“显山露水”为原则,逐步拆除山前、水边、历史资源旁的简屋棚房,增加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向城市的开敞度;以滨江/河绿带和道路轴线串联星罗棋布的景观资源,着力塑造滨江、滨河、滨湖景观带;塑造出入口景观,保护主要观景点的视线走廊。

3、本次规划调整提出了市域城镇体系布局。

经过补充和充实后,南京市域城镇形成主城—新市区—新城—重点城镇—一般城镇五级大中小级配合理的等级结构。

调整后的各级城镇有:(1)主城:(2)新市区:包括东山、仙西、江北3个新市区。

(3)新城:包括大厂、新尧、板桥、龙潭、雄洲、永阳、淳溪7个新城,预留玉带、桥林为新城备用发展空间。

(4)重点城镇:包括栖霞、八卦洲、西善桥、汤山、汤泉、禄口、湖熟、竹镇、八百、东屏、白马、漆桥、桠溪等13个重点城镇。

(5)其他城镇为一般城镇。

从城市规划应该为未来的城市发展预留空间和具有足够的弹性角度,本次规划调整在依据国际和国家权威部门对我国城市人口发展趋势预测和南京城市人口发展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远景南京全市总人口按1000万预留,规划远景按87%城市化水平和870万左右城镇人口进行规划安排。

对于主城人口,则根据实际情况作了较大调整,2010年控制在300万以内,远景下降到260万。

4、城市规模:总体规划范围分为三个层次:城市规划区(市域)-都市圈-主城。

南京城市规划区的总面积为6516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2000年为600万左右,2010年680万左右;其中城镇人口2000年为340-360万,2010年为460-4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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