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册word版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
册
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册
一、就业见习扶持
1.鼓励和扶持一批规模较大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就业见习单位,为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见习期限最短3-6个月,发放生活补助1380/月。
二、就业失业登记服务
2.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办理就业登记。
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免费办理失业登记,并纳入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统一管理,享受登记失业人员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4.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户籍人口、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和居住半年以上的城镇人口办理就失业登记。
三、就业困难认定服务
5.就业困难认定人员指城镇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城镇常住、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农村劳动者,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下列人员:(一)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岁、男性年满50岁及以上的人员。(二)残疾人元:持有《残疾证》的人员。(三)低收入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成像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的人员。(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申请认定时已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四、求职登记服务
6、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求职时,求职者应如实提供个人基本情况以及与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失业现状等情况,并提出相关证明,填写《求职登记表》进行求职登记。
五、用工招聘服务
7、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招用人员简章(应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件等相关资料。
六、职业介绍补贴服务
8、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职业介绍中介机构,不含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本州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免费职业介绍成功就业的,一次性职业补贴200元/人(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建立相关职业介绍档案资料,职业介绍未成功的,建档补贴20元/人,1人只补贴一次,不得重复补贴。
七、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服务
9、毕业5年内,在我县范围内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资助和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